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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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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义根佛教术语,又作净色根。有色根,指的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中的前五根。五色根有两种:一是浮尘根、另一则是胜义根。[1]
相对于浮尘根在有情身外表,而令人眼睛可见的眼球、皮肤、耳、鼻等的器官[2],胜义根是不可见的色法[3],但能因完整的五根为缘于根尘触而显发出生六识[4]
胜义根的前五根也属于色法的一类,所以也是色蕴,由四大净色所组成,相对浮尘根来说是属于较清净的一类色法,净色根因此得名。
六根中的第六根意根,即是第七识,是属于心法,不是色法,没有浮尘根。

参考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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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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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楞严经义疏释要钞》卷2:“根有二种一胜义根即清净四大所造属不可见有对色二浮尘根是外四大所造属可见有对色为胜义所依。”(CBETA, X11, no. 267, p. 105, b7-9 // Z 1:16, p. 443, b6-8 // R16, p. 885, b6-8)
  2. ^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1:“阿难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间十种异生。同将识心居在身内。纵观如来青莲花眼亦在佛面。我今观此浮根四尘只在我面。如是识心实居身内。” (CBETA, T19, no. 945, p. 107, a12-15)
  3. ^ 《翻译名义集》卷3:“阿毘昙明三种色。一者可见有对色。即色尘一法。为眼所见。假极微所成。名为有对。二者不可见有对色。谓眼等五根。此胜义根也。” (CBETA, T54, no. 2131, p. 1109, b6-8)
  4. ^ 《佛果圜悟禅师碧岩录》卷8:“胜义根能发生识。识能显色分别。即是第六意识。第七识末那识。能去执持世间一切影事。令人烦恼。不得自由自在。皆是第七识。到第八识。亦谓之阿赖耶识。亦谓之含藏识。含藏一切善恶种子。” (CBETA, T48, no. 2003, p. 206, b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