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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权限申请/申请回退权/存档/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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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KETTY LEE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KETTY LEE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16:45 (UTC)
未完成。感谢您在韩国电视节目和剧集等条目的默默耕耘。回退功能多用于协助反破坏,检阅您的贡献后留意到您亦曾撤销错误内容,惟频率并不高,暂时未见需要回退权。您可以继续利用撤销功能Twinkle等工具。欢迎您累积更多经验后再作申请。--Lakokat 2018年12月11日 (二) 13:29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SH6188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近两个月的反破坏工作,且运用了WP:TW等工具参与反破坏工作。望可取得回退权令未来回退时更方便。--KMB-ATENU139 Talk2018年11月8日 (四) 13:26 (UTC)

@CohafBenedictusFX

  • 可以使用回退权:
  1. Special:diff/51847091 人身攻击。
  2. Special:diff/51797366 胡言乱语。
  3. Special:diff/51735231 同上。
  • 不可以使用回退权:
  1. Special:diff/51787012 用户挂上一般模板,唯当时模板未建立,是有建设性的编辑。
  2. Special:diff/51342686 只是用词上的问题。
  3. Special:diff/51146173 删除部分内容,看似编辑测试。

以上。--KMB-ATENU139 Talk2018年11月9日 (五) 08:25 (UTC)

  • (!)意见抱歉有点忙,现在才能回复,第一笔对的,可,但是为何没有申请脚本删除,这是RD2的范围,我已经提出删除了。第2,3笔我认为可以用撤消,回退是明显破坏,第2笔可以算想改内容,第3笔是明显编辑测试。不能用回退权的回复正确。但申请人好像没有回退后警告用户不当编辑,这样破坏者会持续破坏,非建设性的用户会持续非建设性的编辑。我个人抱歉需要(-)反对这个申请。我看了申请人回退记录,不是很多。以及还没有回复何用移动不留重定向。我认为申请人需要更多经验,暂时不适合给于权力。加油,努力!--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0日 (六) 16:05 (UTC)
  • (!)意见:同上,阁下对Special:最近更改的巡查较少,回退记录中反破坏编辑较少。-- Ehime«» 2018年11月17日 (六) 07:18 (UTC)
您是要永远退出维基百科吗?-- Stang 2018年11月18日 (日) 16:55 (UTC)
申请人在用户页及讨论页均声明退出维基百科,不建议授权。-Super Wang💗团结、友谊、进步WAM2018 2018年11月20日 (二) 13:32 (UTC)
驳回,用户已宣布退出维基。—AT 2018年11月20日 (二) 15:35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Lolitacon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近期使用TW累积了一些反破坏经验,私以为回退权可协助反破坏工作。-- Lolitacon«» 2018年11月2日 (五) 18:07 (UTC)
  • 依照惯例,在下先行列出几笔可以使用和不能使用回退权的编辑:
可以使用:
  1. Special:diff/51481578 鬼祟破坏,窜改资料,经查证后可回退。
  2. Special:diff/51484889 同上。
  3. Special:diff/51803639 加入无意义字符。(如果是自动确认用户所为,基于AGF,猜测可能是其编辑未完成时误保存,优先使用撤销。)
  4. Special:diff/51803617 胡言乱语。
  5. Special:diff/51494345 无故删除infobox以及有可靠来源引证的内容。
  6. Special:diff/51485975 删除内容,恶意破坏。
  7. Special:diff/51510599 清空章节、胡言乱语。
  8. Special:diff/51485162 清空内容、恶作剧。
  9. Special:diff/51056538 恶作剧。
  10. Special:diff/51716454 重定向破坏。
不能使用:
  1. Special:diff/51070518 编辑争议。
  2. Special:diff/51085458 地域中心。(香港不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3. Special:diff/51788045 新使用者的试验,不属于破坏行为。(可使用{{uw-test1}}警告之。)
  4. Special:diff/51075972 侵权。(如告知版权方针之后仍重复侵权行为,属于侵权性破坏,使用回退。)
  5. Special:diff/51057028 添加无来源内容,提醒其增添来源。

-- Lolitacon«» 2018年11月2日 (五) 18:07 (UTC)

  • 想来阁下认为可以用权的范围很广,还是要提醒你只有明显非建设性编辑才是回退的目标。我说一下自己的经验,加入无意义字符不论是新用户还是自动确认用户所为,首次和第二次编辑都应该撤销。私以为和AGF没关系。如果用TW警告后反复再加入,则可以回退,但要小心别踩到3RR,因一些管理员不一定认为那是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同时,并非所有非建设性编辑都是破坏,例如在自己的用户页打广告。这种用户被封也是因为SOAP而不是VAN。我对于阁下的申请持(+)倾向支持态度。--超级王🕯️ 李咏 1968-2018 2018年11月3日 (六) 03:45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CopperSulfate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几天前Cohaf君(就问过我是否想申请回退权),我这两天看AF日志反了一些破坏,亦自认为对相关方针指引较熟悉,故来申请。--相信Vocaloid就是魔法CuSO4 所有活过的东西都必须凋零 没有谁应该承受悲哀的永恒 也不例外 2018年10月20日 (六) 11:26 (UTC)
完成,我一直觉得回退权并不是一个非常难以取得的权限,此外我很反对在此问这么多问题来拷问申请者,这并不是申请成为管理员,理解非全面并不是问题,授权后逐渐学习是被允许的。但请您特别注意,若非有把握可确定为明显破坏,请不要迳自回退,祝编安。--小过儿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14:39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Soaring swallow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在下参与维基已有一段时间,也曾用TW进行过一些反破坏操作。因TW操作较为繁琐,加载也较缓慢,故前来申请回退权;以期为维基百科的反破坏工作献一份微薄之力。--Soaring Swallow给我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9:28 (UTC)
  • 按照惯例,在下先自行列出几笔可以使用和不能使用回退权的编辑:
可以使用:
  1. Special:diff/51523855 繁简破坏;不过由于可能是新手不懂方针指引,在下认为可以使用撤销并在编辑摘要或其讨论页做出说明。
  2. Special:diff/51492227 删除条目内容并将其替换为无关字符;不过如果是一位自动确认用户做出此编辑,则猜测其可能是不小心编辑失误(手滑了一下),基于AGF原则,可先用撤销。
  3. Special:diff/51252719 同上。
  4. Special:diff/51330898 移除参考来源。
  5. Special:diff/50733476 加入广告。
  6. Special:diff/51330417 清空章节。
  7. Special:diff/50805341 胡言乱语。
  8. Special:diff/50978696 篡改内链,恶意破坏。
不能使用:
  1. Special:diff/51525292 编者修复别字,但经查证来源,发现原文如是;或属编辑争议,基于善意推定,应当使用撤销。
  2. Special:diff/51330431 编辑争议。
  3. Special:diff/50978658 “满清”一词最早为清末革命党人所用,并非“清朝对外自称”,当属编辑争议, 应用撤销。
  4. Special:diff/50789501 加入不适合于该条目的新闻资讯链接,应在编辑摘要中予以说明。
  5. Special:diff/51057405 添加无来源内容,可使用撤销并提醒其增添来源。
以上。如有问题,欢迎提问。——Soaring Swallow给我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9:30 (UTC)
  1. 不可。该笔编辑主要可总结如下:一是修改了条目内文中跨语言链接的格式,是有建设性的,但在下更倾向于使用IlhTsl模板处理跨语言链接;二是添加了一些内链,由于这些内链在该节或条目开头曾出现过,故有过度链接之嫌,在下会手动移除这些重复的内链并在编辑摘要中加以说明。
  2. 可。该笔编辑为将指向消歧义页的内链引导至错误的条目,明显无建设性;但不排除可能是编者对该主题不熟悉而误做出的错误编辑,基于AGF,我会手动将其引导至正确的条目,并于编辑摘要中说明。但如果同一用户反复做出此类编辑,则有鬼祟破坏之嫌,我会考虑动权回退。
  3. 不可。该笔编辑为在生者传记中加入无来源的争议性评价内容,若无可靠来源支撑,则违反了WP:BLPWP:NOTOPINION,应立即移除;但因其并非明显非建设性的编辑,因此不能无言回退,应在编辑摘要中予以说明。
  4. 不可。明显有建设性编辑,符合格式手册中的标点符号指引。这样的编辑我都想感谢,还想让我回退?(
  5. 不可。该笔编辑所增添的“地震列表”一节已在“参见”中列出,故无增添之必要;同样,因该笔编辑并非明显无建设性,所以不能动权回退,应使用撤销并在摘要中说明理由。
  6. 单凭此笔亦不可。虽然该笔编辑加入的页面分类明显错误且无建设性,但不排除编辑测试的可能;基于AGF,我首次会先用撤销,并在其讨论页中使用T:Uw-badcat模板提醒用户,并与其交换意见;如果类似行为持续发生,在下会考虑动权回退。
囧rz...怎么我认为几乎全都不能回退(滥权),难道是我错了吗?还是BenedictusFX不想让我滥权(误)。
以上,请过目。——Soaring Swallow给我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15:16 (UTC)
确实,在实践中,以上六个如果是我,都不会使用回退功能。事实上,Twinkle的回退功能的方便性已经回退权提供的快速回退相差无几,因此请问申请者,回退权除了快速回退之外,还能如何帮助反破坏工作。--Tiger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5:58 (UTC)
@Soaring swallow:没有错,在下心目中的答案是六个都不使用回退权。--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10月11日 (四) 16:04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宋仲慧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最近因为选举将近,许多相关条目被大量破坏和增加不符合中立观点的论述,造成条目品质降低,希望能使用回退权的快速回退破坏和非理性的内容。--宋仲慧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02:24 (UTC)
  • 感谢阁下想要帮忙打击破坏,但是阁下不长编辑,最后92笔编辑不是在92天内编辑的,所以 不合要求,请利用以上检查权限资格的工具来检查资格。这段时间建议使用TW来打击破坏,累积经验后再申请。加油!--Cohaf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02:42 (UTC)

驳回 不合要求。欢迎下次再来。-- Stang 2018年10月9日 (二) 05:06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Kuon.Haku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有时间会进行最近更改巡查,回退破坏性条目,已对大豹社事件漠河市乐亭县等条目进行了反破坏操作。希望能使用回退权的快速回退以及过滤器查看权限加快处理的速度和效率。--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10月7日 (日) 09:50 (UTC)
完成。—AT 2018年10月7日 (日) 10:03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Cyberviewer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希望尽自己一分力,减少恶意破坏和非建设性的编辑,使《维基百科》变得更好。----Cyberviewer 2018年9月17日 (一) 07:28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Ericliu1912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报告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封锁日志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已达资格,并希望为维基百科的稳定尽一份心力。--——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15日 (六) 02:01 (UTC)
  • 按照惯例,请阁下列出两笔可使用用回退权的编辑和不可使用的编辑。——--Cohaf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02:08 (UTC)
    • 可:
      Special:diff/51282606(单纯只有改简繁)、
      Special:diff/49976637(单纯乱改,我当时用的是撤销);
      不可:
      Special:diff/51255706(在不熟悉语法情况下试图协助评级)、
      Special:diff/49966869(在不熟悉语法情况下试图美化版面),
      自挖黑历史啊啊啊啊皆用撤销即可。——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15日 (六) 03:35 (UTC)
  • @Ericliu1912:以下有六笔编辑,请看看哪些编辑是可以使用回退权、哪些不可以使用回退权并表明可以/不可以使用的原因。
    --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5日 (六) 03:44 (UTC)
    • Special:diff/51286806 可,阁下虽为本人,但仍必须遵守维基百科方针。除了要保持中立的观点编辑之外,此段文章若为“发言”,还必须要有来源佐证此句真假。不过,我倾向使用撤销处理。
    • Special:diff/51286788 可,阁下摧毁条目结构,大肆删除文章、乱改连结,实不可饶!应属破坏行为。
    • Special:diff/51287152 可,阁下肆意更改内部链接,杜撰游戏机PlayKlaytion 2及PlayKlaytion Portable之缩写,此举并无任何建设性,应属破坏行为,不过我倾向只使用撤销处理。
    • Special:diff/51287165 可,因为长颈鹿与象明显不同[来源请求],应属破坏行为。
    • Special:diff/51286507 可,由于快速删除理由并不存在,纯粹增加存废审核压力,应属破坏行为,尽快回退。
    • Special:diff/51286666 不可,此段文章虽无来源佐证,但后面的其他成因大部分也都没有来源,不能确定此段文章真假。我并不是地震方面的专家,因此我会先协助加上来源请求模板,并交由地震专题参与者处理。
    ——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15日 (六) 04:13 (UTC)
  • 可以请BenedictusFX也同时过目申请人的哪4笔编辑吗?谢谢了。--Cohaf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04:18 (UTC)
  • @CohafEricliu1912
    • Special:diff/51282606:可以,繁简破坏。
    • Special:diff/49976637:可以
    • Special:diff/51255706:不可以
    • Special:diff/49966869:不可以
    • Special:diff/51286806:可以,但回退原因并非人身攻击,而是明显无建设性编辑(如何判断?只要连不懂维基百科运作的人都觉得这是没有建设性的可以视作“明显无建设性编辑”)。条目不是发表个人意见的地方。实际上在下写这一句的时候不是从人身攻击的角度来写而是从发表个人意见的角度来写。还有,“真是讽刺”四字应该还没有到达人身攻击的地步。
    • Special:diff/51286788:可以
    • Special:diff/51287152:是的,为保持编辑测试的可能性,阁下第一次应该先撤销处理。如果经警告后都是这样的话,则必须要按实际情况才可以决定是否回退权。
    • Special:diff/51287165:可以,“图片破坏”
    • Special:diff/51286507:单凭这一笔不可以,因为WP:VANDAL的“未说明理由恶意加入删除性模板”一处表明“恶意地”。故此阁下应该先撤销,并以T:uw-csd模板告知其不当提请快速删除的行为。如果之后继续,则必须要按实际情况才可以决定是否使用回退权。
    • Special:diff/51286666:不可以。
    • 另外,阁下是否知道Twinkle回退是什么?TW回退有4个功能,阁下可否简略介绍一下并谈谈4个功能的差别?
    --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5日 (六) 06:17 (UTC)
  • @BenedictusFX
    • 第一个问题:其实我在第一次回答Special:diff/51286806时就表明那句话作为“发言”而言并无佐证了。在我看来,阁下对BDFX的看法“有点讽刺”即使没有涉及人身攻击也有点不尊重在世人士。如果一定要放这句话,我会加上“”引号,并以来源佐证发言。
    • 第二个问题:根据我的了解,Twinkle在回退介面似乎只有提供三种回退选项:“回退(AGF)”、“回退”跟“回退(破坏)”。“回退(AGF)”与“回退”本质非反破坏工作;“回退(破坏)”则与回退权功用相似,不用在编辑摘要中解释理由,但两者生成的编辑摘要等内容是有差异的,可借此辨别。
    • 第四个应该是“恢复该版本”吧?那比较接近撤销~
    以上。——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15日 (六) 06:35 (UTC)
  • 抱歉,还有问题,什么时候移动条目留重定向,什么时候不留重定向?谢谢!--Cohaf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07:30 (UTC)
  •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22:28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WQL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希望重返反破坏,故申请。然而我依然疑心,不知道像我这种隐退被撤销的用户重新申请权限是否会触及方针红线(即一个月或三个月内不应申请)。--Mend My Way 2018年8月30日 (四) 14:53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Cohaf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主要是要研究过滤器,以及多次回退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而申请,其它回退都会使用TW。望可以授权。我承认是一到90天就申请,有点戴帽子行为,但是经常遇到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这权力会更加容易应付破坏行为。谢谢!--Cohaf留言2018年8月26日 (日) 20:02 (UTC)
可以使用回退权的编辑(持续出没的破坏者编辑)
  1. Special:diff/50950956
  2. Special:diff/50950941
  3. Special:diff/50950937
  4. Special:diff/50950928
  5. Special:diff/50950921
  6. Special:diff/50950917
  7. Special:diff/50950956
  8. Special:diff/50779500
  9. Special:diff/50779487
  10. Special:diff/50779476
  11. Special:diff/50779464
  12. Special:diff/50779440
  13. Special:diff/50842851
  14. Special:diff/50609948
  15. Special:diff/50609933

:可以使用回退权非破坏者但是破坏性编辑的(理由见摘要)

  1. Special:diff/51003781
  2. Special:diff/50842874
  3. Special:diff/50842851
不可以使用回退权的编辑(理由:编辑差异,应该在讨论页面沟通,或者是破坏,但是基于新用户,还是需要AGF)
  1. Special:diff/50978457
  2. Special:diff/50964890
  3. Special:diff/50964872
  4. Special:diff/50964780
  5. Special:diff/50720225
如果用了回退权就是滥权的回退
  1. Special:diff/50532390(持续出没破坏者没错,但是建设性的编辑)
  2. Special:diff/50405743 (明显有意义编辑,自己没发现中文名称)
  3. Special:diff/50406026 (同上)
已授权,祝愉快。-- Stang 2018年8月29日 (三) 03:15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AlexLeeCN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加入维基也有一段时间了,最近也有用TW进行反破坏的工作,但是TW加载时比较慢,操作也更为繁琐,故希望申请回退员的权限来更好,更快地处理破坏。
先按惯例附上几笔可以使用回退权的编辑:Special:diff/50965079(清空章节内容)与Special:diff/50960166(加入无意义之数字)
再附上几笔可以不可以使用回退权的编辑:Special:diff/50952538(新用户首次加入侵权内容)与Special:diff/50946347(相信是新手的编辑测试)--AlexLeeCN留言2018年8月21日 (二) 14:27 (UTC)
阁下所提交的4笔编辑皆回答正确。在下的“6个情节问题”(请见上)会稍后出现。--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21日 (二) 14:32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3ATENUW1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1. Cohaf很聪明,每件事情都很好
  2. Cohaf是猪!
  3. User:Cohaf
  4. Cohaf出生于1982年,死于交通意外
  5. Cohaf现在不叫Cohaf叫Cozzz
  6. Cohaf非常非常非常受肯定(有参考来源)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Wildly boy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在下已参与反破坏工作一段时间,为了更好的进行反破坏和最近更改巡查。故申请此权限

先自问自答一波:

Q:TW中的三个回退和回退员的回退有什么区别?

A:区别如下:

“回退(AGF)”适用于撤销一些出于善意而做出的错误编辑。

“破坏” 同回退功能,适用于快速回退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但无回退功能迅速且可能会触发过滤器。

“回退” 适用于回退非建设性编辑和部分错误编辑 。 回退功能只适用于第二种情况

Q:请列举出两种可以使用回退功能的情况和两种不可回退功能的情况

可使用:

均在图片描述中加入胡言乱语的内容。

不可使用:

前者涉嫌加入广告,后者为错误编辑。

有其他问题欢迎询问——笨笨de子墨(讨论) 2018年8月11日 (六) 03:26 (UTC)

  • 谢谢阁下的提醒,在下私认为这两个编辑均出自同一个人。当第一次他加入字符时在下已提醒过他一次可利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但他仍继续添加。所以在下才认为此人的行为属于破坏。经过阁下的提醒在下会先多次提醒,若多次提醒仍继续添加才会使用回退。——笨笨de子墨(讨论) 2018年8月11日 (六) 06:26 (UTC)
  • 附加问题:如果阁下在条目“Francotsangfh”(“Francotsangfh”是在世人士)中看到有用户新增以下的内容,阁下会否使用回退权?(声明一下,下面的情节全属虚构
  • [[File:Asianelephant3.jpg|250px|thumb|left|這是Francotsangfh的樣子]](按:假定这张图片是有显示出来的)
  • Francotsangfh在教宗梵蒂冈会面,然后邮政局Francostangfh去。邮票设计由Francotsangfh,漂亮很。博物馆Francotsangfh参观,由教宗儒略二世1506年开放。
  • 你们觉得Francotsangfh设计的邮票很美吗?
  • 白痴一个。
  • Francotsangfh设计的邮票是抄袭!我的律师已经向你发了律师信,法庭见吧。
  • Francotsangfh的香港身份证号码是A123456(7),电话号码是12345678。
--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11日 (六) 07:39 (UTC)
  • 回答如下
  1. 在下会查证这张图是否为本人,若不为本人但这是张正常的人物照片将会使用tw中的回退(AGF)回退该编辑并礼貌的提醒该用户。若不为本人且是一些侮辱性照片会考虑使用回退功能。若为本人将会查看是否是侵权。
  2. 此内容初步判定为胡言乱语,会考虑使用回退功能。(也许只是我看不懂?)
  3. 此内容初步判定为非建设性编辑,会考虑使用回退功能。
  4. 此内容初步判定人身攻击,将会使用tw中的回退来回退该编辑(暂时不清楚能否使用回退功能)
  5. 此内容初步判定为非建设性编辑,会考虑使用回退功能
  6. 初步判定为泄露个人隐私,会使用tw中的回退或者手工删除该内容

欢迎补充和纠正——笨笨de子墨(讨论) 2018年8月11日 (六) 08:54 (UTC)

第四条明显非建设性。--BR 2018年8月11日 (六) 09:17 (UTC)
  • 第一个情节中所显示的图片是一张大象的图片,而Francotsangfh是一个人。故此图片明显并非Francotsangfh的样子,阁下提出的处理办法合适。第二个情节阁下不应使用回退权,这只是中文文法的问题。按破坏方针,这会被归类为“不可预料”的编辑,而“不可预料”的编辑不视为破坏。就情节二,在下的原句是:“Francotsangfh于梵蒂冈和教宗会面。然后Francotsangfh前往邮政局。Francotsangfh设计了一些漂亮的邮票。然后Francotsangfh到博物馆,这座博物馆由教宗儒略二世于1506年开放”(“教宗”两字是重点,提示阁下这些句子是有意思的,并非胡言乱语。虽然关于邮政局的一句在下忘记写“教宗”一词)。第三个情节可以先假定善意,使用TW功能回退后发出警告。第四个情节意见同Brror君,然而要留意不是所有类似的编辑都是明显没有建设性,日后请按实际情况决定。第五个情节是可以使用回退权的。第六个情节的处理很好,此等内容或适合监督。--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11日 (六) 09:51 (UTC)
  1. 谢谢阁下的提醒和纠错。——笨笨de子墨(讨论) 2018年8月11日 (六) 13:01 (UTC)

欢迎申请回退权。下面是我的问题:

  • 必答题:
  1. 如果一个用户对一个页面连续作出10次编辑,其中最近三次属于明显非建设性编辑,可使用回退权回退。若您只能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回退权的各种回退,您的做法是?
  • 以下问题任选其一:
  1. 在站外的编者群组里,自动确认用户A向回退员B要求查看他被记录在防滥用过滤器日志上的一次操作,而后者保持登录状态,将过滤器日志整页截图发到了群组里,并告诉A这笔编辑因为增加不可靠来源已经被B使用回退权回退。假设A的这次操作除了来源不可靠外没有任何问题,B的做法是否有不妥之处?
  2. 因为编辑争议,在一个生者传记条目中,A已经连续作出了3次回退,此时有一个用户将信息框中有来源的数据移除并加入无来源的新数据。若您是A,您的做法是?

--Yelets 2018年8月11日 (六) 07:53 (UTC)

  • 回答如下
  1. 我会利用tw中的“恢复此版本”回退到非建设性编辑的前一个版本,并注明理由
  2. b因为把整页截图放到群里,会让除a和b以外的所有群成员都能看得到。如果这当中有破坏者,将有可能利用这截图研究过滤器规则以来绕开过滤器触发。从而加重反破坏工作
  3. 我会提示加入无来源数据的用户,并会向他请教为何要移除有来源的内容,该条目应该需要删减或扩充哪些部分。并搜索新加入的内容是否是真的无法考证或者涉嫌侵权。等查证和讨论结束后按照结果进行修改。若这期间仍反复出现条目被破坏现象可能会申请半保护。

谢谢您的提问,也欢迎阁下补充和纠正——笨笨de子墨(讨论) 2018年8月11日 (六) 08:54 (UTC)

(:)回应@Wildly boy:第一题较为满意。第二题中,B的错误包括使用回退权回退非明显破坏、公开私有防滥用过滤器;而根据WP:3RR,一般情况下,第三题的情况可以回退,而非提醒。p.s.加数据无需查侵权。--Yelets 2018年8月11日 (六) 09:29 (UTC)
  1. 谢谢阁下的提醒和纠错——笨笨de子墨(讨论) 2018年8月11日 (六) 13:01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だ*ぜ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听从User:Cohaf之建议,于此申请回退权。-- 𓋹 谨此敬上 2018年8月17日 (五) 10:04 (UTC)
  • 新增如之退回编辑(魏嘉贤)使本人认为回退权可使操作更为方便。顺便一提,其实还有更多的退回,认为不需要放那么多,就不做灌水了。
  • —— 𓋹 谨此敬上 2018年8月19日 (日) 07:40 (UTC)
    • 回退和巡查并非一回事,所以阁下的举例也许不当;但阁下的诚恳让我(+)倾向支持阁下获得回退权。请谨记回退权只能用于明显非建设性编辑。如不符合,可以使用编辑历史中的TW回退功能。TW回退产生的标签是“撤销”,而RB产生的是“回退”。--Super Wang 2018年8月19日 (日) 07:52 (UTC)
对于可使用编辑:
  1. 安格拉·默克尔(内容被大量删除,且无合适理由);
  2. 梁振英(添加大量关于其他条目之内容,且添加大量内容以扰乱维基条目)。
对于不可使用编辑:
  1. 徐榛蔚内容被大量删除;移除文件;文献被删除。其理由过于主观;根据WP:生者传记,其删除内容存在文献,且不单止一两家新闻社报导。但考虑到WP:AGFWP:BITE,应使用复原并附理由回退);
  2. 花园口决堤事件(总上所述/综合所述,原因复杂且无破坏之既定立场,考虑WP:AGFWP:BITE,不应使用回退权)
  • 默克尔、徐榛蔚和花园口决堤事件均为正确(徐榛蔚、花园口决堤事件的两笔在下倾向会觉得是编辑争议)。不过就梁振英条目,阁下是指哪笔编辑?--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19日 (日) 09:58 (UTC)
    • @Francotsangfh:我不是只有回退一个破坏者的编辑,是哪笔编辑重要吗? 囧rz...—— 𓋹 谨此敬上 2018年8月19日 (日) 10:44 (UTC)
    • @だ*ぜ:抱歉迟覆:在下就梁振英条目分拆成两条问题。假设有刚加入维基百科的用户在这个条目加入侵权的内容,阁下会使用回退权吗?续前,如果该用户仍然继续加入侵权的内容,阁下会如何做?--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20日 (一) 08:28 (UTC)
    • @Francotsangfh:问题一:第一次加入,会使用撤销,说明WP:可供查证等等;问题二:会使用权力回退。不得不说,维基百科使本人学会善意推定、学会忍耐等等人生中的道理,简直就是社会大学。—— 𓋹 谨此敬上 2018年8月20日 (一) 09:09 (UTC)
      • User:だ*ぜ按阁下的回答,看来已经对回退权的使用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以下是附加问题:如果阁下在条目“Francotsangfh”(“Francotsangfh”是在世人士,1998年2月出生,香港居住)中看到有一名自动确认用户新增以下的内容,阁下会否使用回退权?请说明原因(声明一下,除第一个情节,其他情节全属虚构
      1. Francotsangfh在香港出生。
      2. 维基百科采用了Wiki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对条目进行编辑,且这些修改都会得到完整的记录。百科的内容由网站的所有访问者合作编写而成,我们相信它将在大家的无私奉献下得到不断完善。本文提供使用和编写中文维基百科的快速指导,请选择点击其中的蓝色文字以展开相关内容。更详细的内容请见帮助和社区页面。如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请求帮助。
      3. 。。。!!!???
      4. Francotsangfh自认自己是一个美男,但实际上是一只胖猪,很恶心。
      5. Francotsangfh开了一间restaurant,restaurant的menu有tiramisu,sushi和.
      6. [[File:Löwe 1.jpg|thumb|right|這是Francotsangfh的樣子。]]
      --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20日 (一) 10:13 (UTC)
    在下已经没有问题可以问了,(+)支持阁下申请回退权。仅一些善意提醒:假定善意(在下当年申请回退权亦有管理员叫在下注意一下这点;不花文字解释如何假定善意,上面有写);善用TW,不知道/不清楚是否可以用回退权的话,TW回退很有帮助。--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20日 (一) 16:53 (UTC)
    很遗憾,针对第3、6问的回答,在下认为阁下尚未完全理解回退和TW回退的区别。尤其狮子照片的问题,DAZE阁下的回答很遗憾没能让在下满意。WP:回退功能:“回退权只能用于撤销明显非建设性的编辑(例如破坏等)。”回退员作为拥有比TW用户更迅捷权限的用户,理应审慎用权,在模棱两可时应能做出理性的决定。综上所述,我对DAZE阁下申请回退权保留意见。但阁下仍然可以用其他方式反破坏。同时感谢@Francotsangfh:的解答。--Super Wang 2018年8月21日 (二) 00:14 (UTC)
  • @Super Wang:对于阁下言论,本人表示十分遗憾。根据编辑纪录,本人是“流动版编辑、流动版网页编辑”,试问如何在手机上做出比电脑上还详细的编辑?看到“[[File:Löwe 1.jpg|thumb|right|這是Francotsangfh的樣子。]]”的时候,本人没有办法在手机上查看;可以说在手机上写出如此之多的文字已经十分困难,阁下不见谅的言论,本人只能表示十分遗憾。—— 𓋹 谨此敬上 2018年8月22日 (三) 08:08 (UTC)
  • DAZE阁下,在下并无任何不体谅阁下之意;如果阁下获得回退员权限,则应当做回退员所做,不然这个权限就只是一顶没有用的帽子。移动版编辑不是回答上述问题质量低的理由。(或者说,阁下获权后不方便在手机上回退时自然会有其他使用电脑的回退人员去做,没人要求您必须在手机上行使权力。)阁下请明白,阁下当选与否与我无关;但在下也是回退员之一,自以为有责任考核新上任回退员,以确保申请人不会滥权。公事公办,还请理解。--Super Wang 2018年8月22日 (三) 08:16 (UTC)
  • 如果换作在下,在下则会直接去查证而不是说自己“移动版编辑”所以不方便查证,进而不去查证。在下并非跟阁下过不去,可能是在下用对自己的要求来要求阁下,使阁下不舒服了。希望没有误会。--Super Wang 2018年8月22日 (三) 08:26 (UTC)
  • @だ*ぜSuper Wang中文维基的流动版网页是可以看到共享资源的图片。在下作为出题人,这6个情节主要是看看回应者是否对破坏方针、回退功能方针、假定善意方针有充分认知以及是否懂得辨认哪些编辑是“明显无建设性编辑”。だ*ぜ君从此题中实际上显示出他是清楚知道回退功能方针中有“不肯定是否可以使用回退权的话则不使用回退权”之例。故此,虽然だ*ぜ君就第6个情节的回答是不正确的,但至少显示出だ*ぜ君是清楚知道上述之例。だ*ぜ君就第6个情节的答案显示了他对回退功能方针有一定的认知。故此在下支持だ*ぜ君出任回退员的时候并没有将第6个情节的错误回答看得很重。另(&)建议だ*ぜ君日后执行反破坏工作的时候多一边看前述的数个方针,一边反破坏。这样会让自己减少出错的机会。在下承认以纯文字的出题模式实际上是有些问题的(因为有很多类型的破坏无法以纯文字表达),往后的6个情节类问题会以其他形式发问。--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22日 (三) 10:40 (UTC)
  • @FrancotsangfhSuper Wang:思考良久,终于想到如何回答了。比起“nowiki”,本人更希望Francotsangfh给出图片连结。因为,虽然“有很多类型的破坏无法以纯文字表达”,但几乎不存在“nowiki”的破坏形式。本人身为完美主义者,如答案有些许差别可以接受,但绝不容许因为条目等问题的错误。也是陪本人任性一回,Thank you for your time.—— 𓋹 谨此敬上 2018年8月24日 (五) 10:29 (UTC)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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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加入维基有一些时日,亦有进行了一些反破坏。因而,在下希望可申请回退权来更好地进行这些工作。在下定会善用此权限进行反破坏,也绝不滥用权限。欢迎大佬们对在下的提问与指教。--首都巡警 ☎110 2018年8月7日 (二) 11:00 (UTC)
  1. special:diff/50764461,用户无故清空所有内容及模板,为明显破坏。可使用回退权。
  2. special:diff/50760782,其本意为更正信息,唯未意识到自己改为了有误信息。并非明显破坏,不可以动用回退权。
  3. special:diff/50711885,用户将官方名称改为带侮辱性的称谓,属于明显破坏,可以使用回退权。
  4. special:diff/50551365,用户加入原创研究而未加以来源,这种情况并非明显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编辑争议,在回退时应在摘要中详细注明理由。不可以动用回退权。

综上,请大佬们更正与指点。 --首都巡警 ☎110 2018年8月7日 (二) 12:31 (UTC)

  • 再补充个:请阁下简要说下tw中的三个回退和回退功能的区别——笨笨de子墨(讨论) 2018年8月7日 (二) 12:12 (UTC)
    • @Wildly boy:在TW中三个回退分别为回退(AGF)、回退和回退(破坏)。第一个用于回退善意编辑,如无意加入有误信息。第二个回退一般的非建设性编辑,一般需要详细注明回退缘由。第三个用于回退明显破坏。如诽谤、人身攻击皆适用于此。回退权仅可以对第三种情况动用。虽功能相似,唯TW回退仍不及回退权回退迅速。同时,两者在编辑摘要的摘要也有所不同,后者会被自动标记为小编辑,其回退也不会触发过滤器而被阻挡。故此类权限可以更有力地应对破坏。 --首都巡警 ☎110 2018年8月7日 (二) 12:39 (UTC)
  • 虽然阁下在上面的4个diff中没有提到,但我想和阁下分享一件事:骚扰不一定属于破坏。如将来阁下获得回退权,在讨论页处理互煮情况时一定要谨慎,因为在部分无回退权的用户看来,使用回退权回退其言论是冒犯甚至滥权行为。回退和撤销的编辑标签不同,故行使权力时切记不要滥用。--Super Wang ~~邀您关注每周翻译~~ 2018年8月7日 (二) 22:27 (UTC)

@Super Wang:在下仅会对明显的破坏动用回退权,只有客栈中出现明显的人身攻击时才会回退。故相信对此类情况进行处理亦不会有过多争议。当然,在下其实不愿插手互助客栈的问题,即便介入,也会善用TW和编辑摘要,以防有失偏颇。感谢阁下的提醒。 --首都巡警 ☎110 2018年8月7日 (二) 22:40 (UTC)

  • 欢迎申请回退权,请不要忘记,回退权仅能适用在明显无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在回退时有一丝犹豫,那么请不要使用回退权,而是改用TW回退代替。关于第一个Diff所提到的情况,若清空内容的是条目原作者且没有其他贡献者(只挂模板或破坏的编辑例外),则可以使用G10而非一定要回退。--Suaveness对话贡献 2018年8月8日 (三) 00:32 (UTC)
  • 阁下的回答都挺好,不过在下想多问一些问题:如果阁下在条目“Francotsangfh”(“Francotsangfh”是在世人士)中看到以下的内容,阁下会否使用回退权?(声明一下,下面的情节全属虚构
    • Francotsangfh是SB。
    • Francotsangfh快点去死!
    • Francotsangfh再不回应抄袭的风波,我一定会杀死你和你全家!
    • Francotsangfh上学的时候经常挖鼻孔,非常恶心。他还用手指将挖出来的鼻屎弹到别人的饭里面。
    • Francotsangfh每次都抄袭别人的论文作为自己的作品然后交给大学教授批改,但是大学教授知道他抄袭都没有处分他!Francotsangfh一定是贿赂了大学教授!
    • Francotsangfh的样子很丑。
--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8日 (三) 09:31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靖天子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很久以前即有,但因不活跃被解除,现重新申请。--Wikimycota~receptor/genome 2018年7月24日 (二) 22:32 (UTC)
由Manchiu完成。-- Stang 2018年7月25日 (三) 15:35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太假真人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担任巡查员已有一段时间,且对条目编辑有一定经验,也曾撤销过IP用户的破坏。故此申请回退员权限,以协助反破坏。--太假真人 对话 2018年7月19日 (四) 05:42 (UTC)

(:)回应:符合回退方针。回退适用于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例如破坏等。该语句明显违反WP:NPOV。太假真人 对话 2018年7月21日 (六) 02:42 (UTC)

(:)回应:或许您想表达的意思是:“违反WP:NPOV不属于WP:破坏?”但违反WP:NPOV确实是一种对维基百科的破坏,明显为非建设性的编辑而身为回退员也应该对此行为进行操作。太假真人 对话 2018年7月21日 (六) 15:52 (UTC)

(:)回应:我认为“明显的”和“非建设性”应该被放在同等的地位,二者缺一不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NPOV内容不一定全都是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但不代表所有违反NPOV的内容都不该被回退。如提问者所描述的情况:“中华民国是走狗”这句话确应回退。并且应该在该编者的用户讨论页中添加警告,因如此行为已违反WP:PA太假真人 对话 2018年7月22日 (日) 02:46 (UTC)

    • 是的,两者都有同等地位。然而实际情况告诉在下,要判断是否为“非建设性编辑”往往会比判断是否为“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容易,故提醒阁下。至于NPOV的问题,假若阁下使用“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的理由回退的话,那么阁下必须要确保其他人看这笔回退的时候都知道为何要使用回退权。因为回退权本身是不能书写回退理由的。--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7月22日 (日) 13:32 (UTC)

(:)回应:感谢提醒,如将来有幸获得回退权,将对此多加留意。太假真人 对话 2018年7月23日 (一) 01:24 (UTC)

(:)回应:对于人物传记条目的国籍应当取决于出生地当时所属政权。当该政权自然且无争议更替之后,该名人物国籍亦跟随政权更替而转换。太假真人 对话 2018年7月21日 (六) 02:42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Super Wang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自认已有一点使用TW回退破坏的经验,在上次与某IP用户的AN3事件后更加期待投入反破坏的工作。--「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 2018年7月14日 (六) 06:35 (UTC)
  • @Super Wang:,好奇阁下为何在AN3事件后更期待反破坏工作?—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10:39 (UTC)
    • @Manchiu:因为我亲身经历了和一般不会永封的IP用户的论战,虽然事情过去之后觉得不理睬才是更好的办法,但为了其他用户也不被恐吓和骚扰,才来申请回退权。也许阁下会觉得这和条目空间关系不大、在下于条目空间的编辑数也不够多,但只有用户间关系和睦,才能好好编辑条目。当然,如果在下获得了回退权,条目空间出现了可辨的破坏,在下保证会在不滥权的情况下正常行使权力。用户讨论页和WP页面也是如此,因为没有规定回退权一定要用在条目里。--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 2018年7月15日 (日) 12:20 (UTC) (在下刚修改过签名,在此告知以防认不出。)
拜托不要再换了,真的认不出了--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12:25 (UTC)
囧rz...--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 2018年7月15日 (日) 12:31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崇朝其雨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有时会去最近更改反破坏,在下认为获得回退权后似会更方便些。(问题什么的尽管砸过来吧二哈)(抖M属性察觉)--朝𬯀于西崇朝其雨 2018年6月27日 (三) 13:28 (UTC)
  1. 请就中出君的问题,再举五例,回报到这里来。
  2. 在你的理解中,为什么动用回退权回退可以不填写编辑摘要?
    -- Hal 2018年6月28日 (四) 03:18 (UTC)
    • @Hal_0005:第一个问题:12345。第二个问题:因为回退权所回退的编辑都是明显非建设性的编辑,一望而知是破坏,因而不需要编辑摘要。谢谢提问。--朝𬯀于西崇朝其雨 2018年6月28日 (四) 15:14 (UTC)
      • 没有太大问题,不过分享第二问一个有趣的答案:“为什么回退权回退可以跳过编辑摘要这个用来向他人解释编辑理由的东西?因为可回退权回退的编辑无建设性,无建设性到了什么地步呢,到了连被回退人都知道为什么会被无言回退的程度”,希望阁下也能参考这一思考。我认为申请人可信。-- Hal 2018年6月28日 (四) 23:57 (UTC)
  • 回退功能方针中提到“通过回退功能执行的操作不会被防滥用过滤器、垃圾链接黑名单等组件拦截”。与普通的撤销相比,这在什么情况下会起作用呢?试举一例。--BR 2018年6月28日 (四) 04:01 (UTC)
等待问题回答。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28日 (四) 04:24 (UTC)
已授权。对回退工作认识深刻,而且在巡查工作也有很好表现。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29日 (五) 05:53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兆C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1.基本门槛已达成
2.看到页面中有破坏(看似正常但实际上是破坏)的地方,想要帮忙
3.颇熟悉维基百科相关语法
4.热爱维基百科,希望维基百科变得更好
敬请相关负责人员授权,不胜感激--~👽👻吕兆晞👻👽~ 2018年6月8日 (五) 07:16 (UTC)
小心Hat Collection的嫌疑。--1233( T / C 2018年6月11日 (一) 02:03 (UTC)
感谢您的提醒,我会注意了。天天心情反破坏救维基 2018年6月14日 (四) 04:17 (UTC)
  • 以下回答部分问题
回退权应该在什么时候使用?
当条目被恶意破坏时或其他适当状况时使用(部分状况特殊,难以用文字表达)
什么时候不应使用?
该编辑正在讨论页进行讨论(有争议)且尚未有一定论时或该条目现时编辑次数频繁,而若执行回退动作易影响到未需回退之编辑时不适合使用

稍后列举回退范例并阐述原因
——~👽👻吕兆晞👻👽~ 2018年6月11日 (一) 07:22 (UTC)

抱歉,目前的最新页面尚未有大动作的破坏,难以列出、举例,故我以先前我编辑过条目的历史版本来说明
这些语句在删除前是一个破坏
破坏类型:“鬼祟破坏”
释义:发布假讯息,窜改资料,细看才能发现的掉包和排版错误(如果在页面滑动,几乎难以发现这些语句,需要细看才能发现异常之处)
处理方式:
仔细阅读文句,确认内容异常
→将文字在公正的搜寻引擎(如Google、Yahoo等)进行搜寻
→若数个以上的搜寻结果皆显示这些语句为正常结果(不是破坏)
→将适当的参考资料加入这些语句
→若数个以上的搜寻结果皆显示这些语句不存在、或根本搜寻不到这些语句(可能是破坏)
→执行回退动作,并在编辑注解加入适当内容(如:破坏性质、破坏证据等)
→若数个搜寻结果显示这些语句的真实性有真有假(有待存疑、进一步确认)
→将这些字串前后加入来源请求模板,例如这个示例(@我的使用者子页面)、或将这些内容在该页面的讨论页进行讨论

以上为我认为的回退权使用时机、方法,请参照,谢谢—~👽👻吕兆晞👻👽~ 2018年6月11日 (一) 08:04 (UTC)

其实祇回答用于回退明显非建设的编缉便可,阁下之回答足以反映汝不了解回退方针。天天心情反破坏救维基 2018年6月14日 (四) 04:43 (UTC)
@EveryDayMood:我只是想详细回答您的问题,而我的举例即为一“明显非建设性的编辑”,且您的问题我也一一回答了,为何能就此断定我不了解回退方针?—~👽👻吕兆晞👻👽~ 2018年6月14日 (四) 05:43 (UTC)
正确回答:当发现明显非建设性的编辑即可使用回退,当该编缉未被100%肯定应使用撤销或不作任何行动。天天心情反破坏救维基 2018年6月15日 (五) 04:01 (UTC)
申请者应参考假定善意指引,阁下的回答如:“若数个以上的搜寻结果皆显示这些语句不存在、或根本搜寻不到这些语句(可能是破坏”理应定为原创或协助更改。天天心情反破坏救维基 2018年6月15日 (五) 04:09 (UTC)
Special:diff/48646808不符合破坏方针中“鬼祟破坏”的定义,阁下应该忘了看“指那些很难被发现的破坏者”一句。这些内容如果是错的,会很容易被熟悉此等内容的编辑留意到。建议阁下看看方针里提供的“鬼祟破坏”实例。--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2018年6月14日 (四) 06:15 (UTC)
很难被发现己经不明显了——天天心情反破坏救维基 2018年6月15日 (五) 03:52 (UTC)
非常抱歉,从您对于问题的回答来看,您对于“回退权的适用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再加上个人认为您的反破坏经验不足,故很抱歉驳回 拒绝您的申请。当然,依旧欢迎您进行不久后下一次的申请。-- Stang 2018年6月16日 (六) 10:20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Shugochara13456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有时阅览近期变更时会看见一些可疑IP进行大数值的修改,通常很明显是清空章节等破坏,如有回退权应可更快做出修正。另附上一项明显可以使用回退权的编辑。--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6月11日 (一) 07:55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1日 (一) 10:07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Junjie Yuan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达到最低要求,申请此权限以便反破坏。--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3:18 (UTC)
--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5:02 (UTC)
“只可以”?——Aotfs2013 留于 2018年6月6日 (三) 15:39 (UTC)
在下写多一些字了。。。。抱歉。--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2018年6月6日 (三) 15:46 (UTC)
已授权。--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14:10 (UTC)
谢谢各位的支持;)--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14:14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叶又嘉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经过一个月的回退权使用,有信心能继续完善反破坏活动--叶又嘉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5:33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6:13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Kubelreiter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基本上一直在做更改巡查的事,但是有时会发生需要一次次回退多次破坏的情况,比较麻烦。所以希望能更有效率地回退掉明显的破坏。以下供参考
  • 编辑次数4000+,条目创建70左右(记不太清楚)。反破坏长期在做,主要针对明显破坏的及时修正。

--煤桶骑士留言2018年5月26日 (六) 10:09 (UTC)

  • 阁下的撤销记录似乎很少,另外希望能配合TW进行反破坏。--BR 2018年5月26日 (六) 11:29 (UTC)
  • (!)意见(▲)同上。--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2018年5月26日 (六) 11:34 (UTC)
  • 原来是这样的,好的。----煤桶骑士留言2018年5月26日 (六) 11:41 (UTC)
    • 怎么样能使用TW?麻烦解说一下。谢谢!----煤桶骑士留言2018年5月26日 (六) 11:43 (UTC)
    • 在TW里面,阁下应该会见到不同功能。由于阁下是申请回退权,所以目前跟阁下的申请直接有关的只有TW中的4种撤销方法。阁下使用TW后应该会在每一个页面的最新一次编辑中看见四个有颜色的撤销编辑按钮,它们分别是啡色的“恢复此版本”、绿色的“回退(AGF)”、蓝色的“回退”和红色的“回退(破坏)”。第一个是供阁下将页面恢复到页面任何一个版本(即是可以撤销多名编辑的编辑),其他三个只可以撤销一名编辑作出一连串的编辑(如作出了7次编辑,那么撤销的时候是将7次编辑全部撤销)。绿色的“回退(AGF)”是撤销人家的善意编辑;蓝色的那个是普通撤销、红色的那个是专门撤销破坏的编辑。如果不符合善意编辑和破坏的定义,但阁下仍想撤销,那么请使用蓝色的“回退”。在下(&)建议阁下根据实际情况到Special:Blankpage/RTRC看看是否有破坏并作出合适的撤销,以供管理员看看是否适合授权。谢谢。--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2018年5月26日 (六) 12:45 (UTC)
  • 阁下您好,假定阁下得获赋权,请问在下遇到如下情况时,会否使用回退功能做出回退并适当附理由。

①有在某人物的条目页面内加入不实内容
②某长期破坏者在某条目页面内作出不合乎阁下意愿的修改
③页面获增违反中立的观点
④某新用户在某页面上加入诸如“这个按钮有用吗”等话语
以上--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6日 (六) 14:57 (UTC) --

未完成,过久未覆。--小过儿留言2018年6月2日 (六) 16:06 (UTC)
状态:   撤回
申请者/获提名者:梦蝶葬花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距离获得巡查员一职已经有一个半月了,现在也已经熟悉了维基百科一些规则,虽然说有些编辑处理不是太及时(手慢),但是也应该还是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来锻炼一下我自己。望批准,感谢!--梦蝶葬花@生涯不败 2018年5月25日 (五) 10:31 (UTC)
等待问题回答-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6日 (六) 12:13 (UTC)

撤回申请。等到以后会重新申请。--梦蝶葬花@生涯不败 2018年5月27日 (日) 12:44 (UTC)

关闭。-- Stang 2018年5月27日 (日) 15:56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EveryDayMood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本人在2018年5月18日成功申请巡查权后,多次参与巡查工作,并且成功在一星期内增加编辑次数五百多次,在未来本人希望能够继续担任巡查工作,并且为了帮助巡查工作更加顺利,希望申请回退权,继续协助巡查并且为反破坏工作尽一点绵力,望批准。--天天心情反破坏救维基 2018年5月23日 (三) 12:20 (UTC)
看看其他人会否有意见—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12:53 (UTC)
这一次在下不问问题了,但在下认为近期反破坏工作似乎较少。另(?)疑问User:Manchiu,E君似乎还没有获授权。--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2018年5月23日 (三) 13:06 (UTC)
回退权。Manchiu不小心把授权状态改为完成,但实际上阁下还没有获授权。--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2018年5月23日 (三) 14:16 (UTC)
发现了!我还以为你在跟我说呢~天天心情反破坏救维基 2018年5月23日 (三) 14:30 (UTC)
如果想获授权的机会更高,不妨使用WP:TW等工具到RTRC看看有否破坏。使用TW做一些反破坏工作有助授权(在下可能会视乎情况就这些反破坏编辑问一些问题)。--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2018年5月23日 (三) 15:08 (UTC)
好的!天天心情反破坏救维基 2018年5月24日 (四) 00:14 (UTC)
意见就是此用户可信,(&)建议先短时授权,请管理员定夺。.--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5日 (五) 12:17 (UTC)
你还是先巡查条目,让人看看成果先吧。两者是不一样的。反破坏比巡查新条目的工作更简单--1233( T / C 2018年5月23日 (三) 13:27 (UTC)
认为可信,望善用权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5日 (五) 17:14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AINH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本人最近比较著重反破坏工作,并遇到不少同一人(帐号/ip,多为后者)在多个不同条目破坏的个案。若有回退权不但可简化撤销步骤,更可获得批量回退的权限,使相关工作更轻松,故申请回退权。--某人 2018年5月5日 (六) 16:32 (UTC)
看看其他人会不会提出意见--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5日 (六) 16:50 (UTC)
完成,反破坏时,除非能确定为明显破坏,否则请不要使用本权,请谨记善意推定原则。--小火车留言2018年5月6日 (日) 09:29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叶又嘉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希望加入反破坏的行列,得到回退权 能更方便反破坏--叶又嘉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13:02 (UTC)
看看其他用户会否有意见。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16:24 (UTC)
请指出使用回退权和普通的TW回退有何分别。另,建议和屈原虫一样先授权一个月--1233( T / C 2018年5月3日 (四) 16:27 (UTC)
已临时授权。--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5日 (六) 16:49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A84396572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已符合回退员资格。成为巡查员后,对维基百科有更多的了解,并发现许多条目有被破坏的现象。可以投入更多时间,维护维基巡查和反破坏,故申请回退权,希望能贡献出自己微薄之力,为中文维基努力。A84396572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08:09 (UTC)

贡献)于2018年4月30日 (一) 06:24 (UTC)加入。

等待一下有没有想要问问题的人。顺便一提,您忘了签名。-- Stang 2018年4月30日 (一) 06:45 (UTC)
Special:diff/49337435Special:diff/49342670,阁下认为这两笔编辑应使用回退回退吗?请解释一下阁下的想法。--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中文维基百科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30日 (一) 06:57 (UTC)
可以分享一下阁下日常的反破坏流程吗?--BR 2018年4月30日 (一) 09:12 (UTC)
欢迎申请成为回退员,请阁下回答几个问题:
  1. 详细分享阁下对回退员的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其持有的权限、在维基百科扮演的角色及权限运用方式。
  2. AF是什么?请尽可能全面地介绍它。
  3. 使用回退权回退与使用Twinkle等半自动工具回退有何差异?回退的要件是否不同?为什么?

除此之外,在下希望阁下提交更多回退实例,并阐述自己过去在反破坏上的经验,祝答题愉快。--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4月30日 (一) 11:15 (UTC)

  1. 回退员的权限:拥有回退权,可以快速还原最后一位使用者对某一页面的编辑、查阅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日志。回退员扮演的角色:是负责快速地撤销明显非建设性的编辑(破坏或胡言乱语)。
  2. AF是(AbuseFilter缩写)“防滥用过滤器”:是一个可以针对所有最近编辑动作进行自动化判断的软体系统,所有触发过滤器的行为均会被记录在“触发防滥用过滤器日志”(强制,无法取消)并对该用户的操作加上标签、警告讯息。
  3. “回退权”适用于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通常是明显的破坏),这种回退可以不解释原因,如“小修改 取消用户甲(对话)的编辑;更改回用户乙的最后一个版本。”只有管理员和回退员能使用。Twinkle使用“回退”分三种:“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坏)”之顺序。前两个与撤销类似,自动编辑摘要,属非破坏本质,第三个与回退功能类似,无需陈述编辑摘要。TW的用语是“回退甲 (讨论)做出的X次编辑”或“回退到由甲 (讨论)做出的修订版本XXX”,并附带“TW”及“撤销”标签。
  4. 黄智雯→鬼祟破坏:罗钧满和黄智雯合演《师奶MADAM》非其真实配偶,故给予回退。朴敏英→明显人身攻击,故给予回退。心脏→清空页面,故给予回退。

以上回答,谢谢。A84396572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1:50 (UTC)

感谢阁下回答问题所付出的心力与劳力。在下再追问一个问题,使用回退权无需撰写编辑摘要是否合理,并阐述原因?--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5月1日 (二) 02:49 (UTC)
个人认为没有问题。已授权,祝愉快。-- Stang 2018年5月3日 (四) 07:07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屈原虫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在赋予权限的一个月内所作出的操作正常且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建议长时间赋予权限。
以上--1233( T / C 2018年4月29日 (日) 12:50 (UTC)
在上一次的请求时候,已经说明若无问题即可长时间授权。你只是权限即将到期而需要延长。--1233( T / C 2018年4月29日 (日) 12:56 (UTC)
完成,恭喜屈原虫。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29日 (日) 13:21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陈尚榆Fish Chen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最近遇到多起恶意破坏,为方便处理,故申请(补充一下,其实是看到回退的页面写著可以更快更方便才来申请的……自己是觉得,现在用Twinkle时,如果非破坏回退还要输入字,有点累-_-||)--上榆君 讨论 与少少的贡献 2018年4月12日 (四) 12:21 (UTC)
等待问题的回答-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2日 (四) 13:07 (UTC)
我记得除了会自动标注回退外,破坏者也没办法进行对该回退进行撤销,比较有强制性吧?—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陈尚榆Fish Chen对话贡献)加入。
(*)提醒@陳尚榆Fish Chen:即使是回退,破坏者仍可以进行撤销。以及(*)提醒留言请WP:签名--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3:39 (UTC)
追加问题:请比较下列撤销他人编辑之动作的差异,以及何时适合使用哪项,何时不适合,以及解释哪些动作在编辑同一个争议条目中每日重复超过3次会触犯WP:3RR
  1. 按下[编辑]按钮,删去他人加入的内容、或加回他人删去之内容
  2. 在页面历史版本检视状态下,按下[编辑]按钮,并直接保存旧版本内容
  3. 页面历史的[撤销]按钮
  4. Twinkle小工具的[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坏)]按钮
  5. WP:回退权之回退操作
以上。--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3:44 (UTC)
第一种应该是非破坏的更新进行修复吧?而直接保存旧有条目可能是新版本是错误的,不必更新(敝人是没有用过……)至于小工具,通常是遇到破坏的行为或迹象在使用。重复回退同一页面的内容在24小时内达三次以上,或逃避性于超过24小时进行第三次回退,而且就算是回退一两次也有可能会是违反该原则(例如编辑战之类的/而此原则试用于所有人,因此基本上都会要经过讨论才会进行两次以上的回退)上榆君 讨论 与少少的贡献 2018年4月12日 (四) 14:04 (UTC)
(*)提醒@陳尚榆Fish Chen:上面列的五种动作都叫做回退,并不是只有透过工具或者WP:回退权才叫做回退,只要有“删去他人加入的内容、或加回他人删去之内容”之编辑,都称为WP:回退。因此问题1回答不正确,并不是非破坏的更新进行修复,这也是一种WP:回退。问题二也回答不正确,直接保存旧版内容也是WP:回退行为(例如直接透过历史版本编辑连结进入后不编辑直接按提交编辑就是回退行为)。另外,以上五种动作无论哪一种,都在WP:3RR的规范内,另外阁下对3RR似乎也有些误解,请再多熟悉方针。--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4:16 (UTC)
等待问题3与5的回答。--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4:18 (UTC)
原来如此,看来还有要学习的地方。撤销是直接将该编辑者所作编辑删除(没用过),回退我看是说很方便直接按一下就可以完成回退了上榆君 讨论 与少少的贡献 2018年4月12日 (四) 14:36 (UTC)
(*)提醒@陳尚榆Fish Chen撤销直接编辑旧版本历史版本类似,都会开出编辑画面,只差在会有标签和会自动生成撤销的编辑摘要而已。--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4:44 (UTC)
啊~这我知道(被撤销过)上榆君 讨论 与少少的贡献 2018年4月12日 (四) 15:20 (UTC)
(*)提醒@陳尚榆Fish Chen:留言请签名,用~~~~。--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5:15 (UTC)
暂不予授权。个人认为从以上的问题看来,您应该还具有一定程度的提升空间;同时个人无法赞同您的申请理由,因为对于非破坏性的编辑本身就是不允许使用回退功能的。期待您的下一次申请,祝愉快。-- Stang 2018年4月17日 (二) 11:19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EtaoinWu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发现自己满足了回退员的条件,就来申请一发。最近(一个月/两个月,活跃起)用RTRC和TW做了不少的反破坏工作还魔改了一点js,希望利用回退权(使用WP:HG,看private AF),帮助更高效地完成中文维基百科的反破坏工作!--EtaoinWu讨论 2018年4月13日 (五) 07:12 (UTC)
您好:请比较下列撤销他人编辑之动作的差异,以及何时适合使用哪项,何时不适合:
  1. 按下[编辑]按钮,删去他人加入的内容、或加回他人删去之内容
  2. 在页面历史版本检视状态下,按下[编辑]按钮,并直接保存旧版本内容
  3. 页面历史的[撤销]按钮
  4. Twinkle小工具的[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坏)]按钮
  5. WP:回退权之回退操作
  6. WP:HG的回退操作
以上。--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2018年4月13日 (五) 07:21 (UTC)
你好。我认为我无法回答6,因为没有回退权之用户无法使用Huggle,自然也没有经验 囧rz...
1,2,3:我认为它们属于“特殊的”正常编辑,可以用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在编辑摘要足够的情况下),其区别在于3有特殊的标签“撤销”。1与2应该是类似的。
TW之回退(AGF)与TW之回退:可以用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在编辑摘要足够的情况下)。AGF适用“出于善意的、可能在格式或模板语法或之类内容中出错”的编辑。
TW之破坏与回退权:用于回退破坏,其中回退方针要求必须是明显的破坏(例外:通过修改URL来增加编辑摘要情况下,回退权可以用于表现TW回退类的意思)。
有关TW:如果被回退之用户有更多修改(编辑冲突),AGF会默认Good Faith而不进行修改,破坏会默认破坏而不提示、直接回退。
以上,请指教。EtaoinWu讨论 2018年4月13日 (五) 07:41 (UTC)
看看其他人有没有意见—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3日 (五) 08:31 (UTC)
已授权,祝愉快。-- Stang 2018年4月14日 (六) 08:29 (UTC)
谢谢。EtaoinWu讨论 2018年4月14日 (六) 08:34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A84396572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成为巡查员后,对维基百科有更多的了解,并发现许多条目有被破坏的现象。希望可以投入更多时间,维护维基巡查和反破坏,故申请回退权,希望能多学习,贡献出自己微薄之力,与前辈一起努力。--A84396572留言2018年4月14日 (六) 07:14 (UTC)
您好:请比较下列撤销他人编辑之动作的差异,以及何时适合使用哪项,何时不适合:
  1. 按下[编辑]按钮,删去他人加入的内容、或加回他人删去之内容
  2. 在页面历史版本检视状态下,按下[编辑]按钮,并直接保存旧版本内容
  3. 页面历史的[撤销]按钮
  4. Twinkle小工具的[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坏)]按钮
  5. WP:回退权之回退操作
以上。--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2018年4月14日 (六) 07:20 (UTC)
驳回 驳回,不符要求(编辑次数:836,不足1000)。-- Stang 2018年4月14日 (六) 07:41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Jane9306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近来达到成为回退员的基本门槛,希望在得到巡查权之后,能够更进一步的帮助维基,更迅速回退破坏。--Janee愚人节快乐Sign 2018年4月10日 (二) 13:39 (UTC)
同Francotsangch君。建议提供一些回退实例。—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0日 (二) 14:26 (UTC)
(...)吐槽是Francotsangfh。--Janee有事不吝赐教!Sign 2018年4月11日 (三) 09:03 (UTC)
  • 另想问问阁下:如果阁下看见有一个用户在一个有关中国人口条目里加入“汉族由于在中国人口里占大部分比例,他们比例至上的身份就会好像人类支配世界一样而不会改变。”的句子(注意:上述情况仅属虚构,绝不是在下的立场),阁下认为应该使用回退回退这个编辑吗?--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中文维基百科百万条目 2018年4月10日 (二) 15:14 (UTC)
  • User:AndyAndyAndyAlbert编辑1我觉得可以使用回退权来回退,因为该匿名用户删除了几乎所有的标点符号,还把原本在ref外的内容放进ref内,是属破坏。
    至于编辑2,我也会回退而不是撤销,该用户加入了重复的无意义文字,明显是非建设性编辑。
    如AAAA君认为我的回答需要改正,请到我的讨论页留言,谢谢。--Janee有事不吝赐教!Sign 2018年4月11日 (三) 09:10 (UTC)
User:Victor Shyu我是学生,在八月之前应该都有充足时间来编辑。至于交流和沟通的部分,我一直希望大家都能理性解决问题,所以我非常乐意。--Janee有事不吝赐教!Sign 2018年4月11日 (三) 12:09 (UTC)
  • 我觉得回退员没有必要“有充足的时间处理大量的破坏问题”,“可信”是唯一必要的条件,时间不必太多,能有心在现实生活之余来反破坏便可。我认为该用户可信。-- Hal 2018年4月12日 (四) 01:43 (UTC)
  • 问题
请问[3]是否要使用回退权?
请问[4]是否要回退权?

Z23168计算过程 2018年4月11日 (三) 11:42 (UTC)

User:ZEdzEd3168[1]不行用回退权,[2]可以。因为[1]是属人身攻击,得要撤销后到用户讨论页警告或沟通。[2]是无故的删除内容,有破坏之嫌。--Janee有事不吝赐教!Sign 2018年4月11日 (三) 12:16 (UTC)
  • 因版本已被隐藏,我无法得知[1]的内容,但提醒一下“清空页面破坏:……抑或将这些内容替换为明显无意义或攻击性的内容。”“稚气的破坏:在文中加插涂鸦、恶作剧、冒犯性内容或完全无意义的内容。”“……有些骚扰行为是破坏,例如破坏用户页或在条目内加入人身攻击其他用户的内容。”-- Hal 2018年4月12日 (四) 01:52 (UTC)
谢谢指教。--Janee有事不吝赐教!Sign 2018年4月12日 (四) 11:56 (UTC)
咱也跟风问一个问题好啦。您认为在撤销或是回退了另一位编者的编辑时,应该如何书写一个恰当的编辑摘要?-- Stang 2018年4月12日 (四) 05:26 (UTC)
如果使用回退权回退甲用户的人身攻击内容:
  1. 新手:“@甲:维基百科是中立的,请不要加入人身攻击的内容,如果对此有疑问,欢迎到我的讨论页留言。”
  2. 老手:“@甲:您好,在下已回退了您的编辑,因为含有人身攻击。请不要加入此等内容,如果对此有疑问,欢迎到我的讨论页留言。”

以上。(请多指教)--Janee有事不吝赐教!Sign 2018年4月12日 (四) 12:32 (UTC)

已授权。-- Stang 2018年4月12日 (四) 13:48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Tazkeung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并且在中文维基中也活跃了一段时间。对方针指引有了相当的了解。因此来申请回退员。事实上,在下也对私有过滤器比较好奇。--TazkeungAboutMe(CommentHere) 2018年4月10日 (二) 13:04 (UTC)
等待问题的回答。:)—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0日 (二) 13:31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1日 (三) 17:51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Dingruogu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执行[5][6]等回退,在[7]划票,研究私有过滤器--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4月3日 (二) 19:38 (UTC)
过往有此权限,故重新授权。--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3日 (二) 23:22 (UTC)
状态:   赋权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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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理由
  • 我在处理巡查工作时,发现有些破坏不容易发现,只能逐个编辑历史按进去比较新旧版本,因此希望能有权限查阅非公开过滤器的过滤日志,以辨识条目是否被破坏。此外,我发现有些用户会于不同时段进行相同的破坏行为,即使已回退几次,但仍然于相隔一段时间后重复进行相同的破坏,因此希望获得回退权限,以便更好地处理用户的破坏行为。--屈原虫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5:49 (UTC)
  • (!)意见:近期反破坏工作较少。--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4月1日 (日) 06:07 (UTC)
您好,试论述回退权的作用。—AT 2018年4月1日 (日) 06:24 (UTC)
  • 一般情况的破坏,毋须回退,只须手动撤消破坏的行为,并注明原因就可以了;但遇到重复性的破坏,有些甚至相隔很长的时间,仍然持续相同的破坏,这个时候,点击“回退”连结将会使页面自动回退到这个破坏者编辑之前的最后一个版本,这就可以解决了条目被重复进行相同的破坏。--屈原虫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6:36 (UTC)
  • 我个人对回退功能的兴趣反而不是很大,最感兴趣的是查阅非公开过滤器的过滤日志,因为我在处理巡查工作时,发现有些破坏不容易发现,只能逐个编辑历史按进去比较新旧版本。--屈原虫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6:39 (UTC)
  • 虽然阁下可能对回退权回退功能兴趣甚少,但事涉赋权,仍需确认阁下对回退功能的理解无大偏误。而坦白讲,上方阁下对AT所问之回答让我有些困惑。可否请阁下详细阐述一遍手动撤销、TW回退与回退权回退的区别?-- Hal 2018年4月1日 (日) 06:45 (UTC)
  • 点击“回退”连结将会使页面自动回退到这个破坏者编辑之前的最后一个版本。同时,系统会自动生成类似于这样的编辑摘要:“小 取消使用者甲(对话)的编辑;更改回使用者乙的最后一个版本”但手动撤销则可以自己输入原因。我对“回退”不感兴趣的地方是不能自订原因,以致管理员未能很好地了解我为何要“回退”,而且自动化的回退,很容易出错,这种错虽然是“自动化”的,但回退员要为此而负责。--屈原虫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6:55 (UTC)
  • (&)建议阁下先看清楚Hal君的问题。另回退权的回退是可以自订原因的。--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4月1日 (日) 07:04 (UTC)
  • 谢谢你指正﹗这种“自动化”的回退,如果用户被“自动化回退”几次,但几次的编辑内容不完全一样,也能自订不同的原因吗?如果不能,其实也很容易出错。--屈原虫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7:10 (UTC)
  • 手动撤销用语是“撤销203.186.100.234(讨论)的版本48804097”TW的用语是“回退XXX”,回退权的用语是“取消XXX”,TW回退不会产生“回退”标签。但我对这些形式上的差异不感兴趣,最担心的是“回退权”有“自动化回退”的权限,虽然是“自动化”,但很容易出错,而且回退员要为此而负责。--屈原虫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7:19 (UTC)
  • 不能,但在下未见出错的原因。使用回退权并不加回退原因的时候本身已经有“明显非建设性编辑”的隐含意思。如果同一用户在同一条目里的编辑里有部分不是破坏,那么阁下不可以使用回退权而要使用其他方法(如TW回退或撤销功能)反破坏。另回退权从不是自动化。--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4月1日 (日) 07:22 (UTC)
  • [8][9][10][11][12],试说明以上哪一些编辑需要回退或不回退,并且给出理由,回退的话应该使用回退权还是TW,理据又是什么?谢谢。—AT 2018年4月1日 (日) 09:01 (UTC)
  • [1]:不回退,因为页面主题因为缺乏关注度,经存废讨论决定合并或重定向到母主题。
  • [2]不回退,因为新旧内容都不能判断谁是谁非,因为两者都没有来源直接印证。
  • [3]不回退,因为删去的内容多为获奖讯息,条目有广告之嫌;而新加的内容又似乎合理,用户是善意编辑,有改良条目的意向。
  • [4]重看用户编辑历史,条目是新创建,创建者自己删去自己撰写的电影情节,可能正在思考如何改善条目,因此不回退。
  • [5]用TW回退,用户删去大量已有来源的内容,属明显破坏。不用回退权,因为看不到用户有多次重复同样的破坏。

以上--屈原虫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9:39 (UTC)

  • 修正:[4]重看用户编辑历史,条目是新创建,创建者自己删去自己撰写的电影情节,可能正在思考如何改善条目,因此不回退。--屈原虫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10:40 (UTC)
  • (~)补充:第一次看时,以为是虚拟页面,因此没有点进去看过往的编辑历史;再看时,才发现是AT找到的真实案例,所以修改了[4]的论述。--屈原虫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11:04 (UTC)
    • 首先回应一下上面举出的例子,第一项编辑的条目其实并没有通过存废讨论,因此是需要回退,至于是否使用TW则视乎不同用户的见解。二、三和四的回应可以。五的话,用TW回退没有问题,但是要注意的是回退功能仅适用于重复同样的破坏并不正确,而是适用于明显破坏(例如加入脏话、清空页面等等),次数多少并非重点。鉴于对回退权认知稍有偏差,先赋权一个月看看情况再议。谢谢。—AT 2018年4月1日 (日) 12:21 (UTC)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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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一段时间的反破坏(好像从注册时就开始了……),已学会使用TW和RTRC,希望能做出更多贡献:)-- 2018年3月28日 (三) 05:36 (UTC)
看看其他用户的意见。—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06:22 (UTC)

欢迎申请成为回退员,请回答下列问题:

  1. 请简单介绍何为AF,并解释为何回退员可察看非公开的AF?
  2. 使用回退权回退与使用TW回退有何差别?
  3. 请列出五项阁下之回退实例,并解释其是否适合使用回退权回退。--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3月28日 (三) 06:35 (UTC)
(:)回应
  1. AF全名是防滥用过滤器,用来检测一些行为(清空章节、加入广告等)并予以相应的操作(标记、警告之类);回退员可查看私有AF,本质上是由回退员的职责决定的,有利于方便地鉴别破坏。
  2. TW的回退有三个等级,前两个与一般撤销类似,后一个与回退功能类似;TW的用语是“回退XXX”,回退权的用语是“取消XXX”可以进行辨别。另TW回退不会产生“回退”标签。
  3. 以下:
[13]:该ip用户在多个年份条目加入无意义内容。应使用回退权。已经VIP了。
[14]:将“中国”“中华”改为“习维尼”。应使用回退权。
[15]:清空大量有来源内容。应使用回退权。
[16]:添加了白俄罗斯改名的信息。然而这是一个历史国家,与改名事件无关联。依AGF,不应使用回退权。
[17]:明显破坏。应使用回退权。
题目升级了..下面又来了一个问题,呜呜。。-- 2018年3月28日 (三) 09:31 (UTC)

Error来啦!(雾)我也来友好地访谈一个问题,请放松回答:

  • 方针指明,“回退只能用于撤销明显非建设性的编辑”。假设有一个新手勇敢地做出了第一笔编辑,却遭遇了回退员之回退(假设此处用权正确);您会怎么向这位新手解释什么是一笔“明显非建设性的编辑”?请尝试避开回退方针内的原话来回答。

以上,加油!-- Hal 2018年3月28日 (三) 08:45 (UTC) ::(:)回应:视类型而定,下面是一段粗略的:

维基百科是一个人人可编辑的自由的百科全书,我们欢迎您对维基百科做出贡献,但有些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例如:
  • 在正式的页面进行恶作剧。
  • 在条目中加入自己的心得体会。这会被视为原创研究
  • 直接复制粘贴其他网站(如百度百科)的内容,这样会构成侵权,参见维基百科的版权方针
如果要进行测试,可以使用用户沙盒主沙盒
以上,语文不好,好像有点啰嗦。。-- 2018年3月28日 (三) 09:31 (UTC)
很友好的问题(捂脸)
“假设有一个新手勇敢地做出了第一笔编辑”,第一感觉不像是带有贬义的成分,倒像是在鼓励新手做出编辑,所以无意间忽略了关键语句。。如果回退正确无误的话,问题中应该不适用这种表述吧。。矛盾中(思考)
所以能否给出一个实例呢?-- 2018年3月28日 (三) 12:31 (UTC)
我就说该直接给例子的嘛:[18][19]。--Tiger(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14:05 (UTC)
不是很懂他想表达什么。。-- 2018年3月29日 (四) 01:57 (UTC)

捂脸怪我,给出成脑筋急转弯了……比方说,

  • 一一无所知的大陆新手头一次看到两岸政治类条目,“义”愤填膺,奋笔书下“某某属于某某”,随即惨遭回退和新手眼里看来语焉不详的警告,这种情况是经常存在的。
  • 这位新手又翻到自己嫌恶的主播条目,认真地按照江湖传闻写下一大篇无来源的丑闻汇总,……然后喜获回退和警告。

这位新手听闻自己的编辑被判定为“明显非建设性”,非常angry,请尝试向其解释清楚。-- Hal 2018年3月29日 (四) 01:19 (UTC)

  • (...)吐槽:竟然还有这个模板。。
  1. WP:NGC#海峡两岸政治解释得很清楚咯
  2. 维基百科不是阁下表达个人好恶的地方,在向传记尤其是在世人物的传记中加入评价须附有可查证的来源并尽量采用中立、公正的语调
俨然变成了语文考试-- 2018年3月29日 (四) 01:55 (UTC)
完成,是我的错,令Borr受刁难了。--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02:37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Sanmosa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最近遇上了一个用户,名字颇有趣的[开玩笑的],叫User: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还要是名副其实的破坏者。我当时看到AFD的LOG一下子没了,然后我用了Twinkle一个一个地回退他的编辑,但每次也要按一些按钮,然后去了另一个页面,感觉不甚方便反破坏,所以就来申请一下回退权,希望以后再遇上这种情况时,能快速、有效地回退破坏。— 2018年3月24日 (六) 14:42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Tigerzeng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近来欲利用过滤器检查编辑,结果编辑器非公开而无法检查。

关于回退权,自问自答:

  1. 回退权提供的回退功能,与撤销功能和Twinkle的回退有何不同。
    • 技术上:回退权提供的功能无需打开差异页面即可执行,且一次回退同一条目上做出最后编辑的用户的一连串连续编辑。撤销功能一次撤销一个版本,在无冲突的情况下也可撤销非最新版本。TW的回退亦是回退做出最后编辑的用户的一串编辑,但另有回退到指定版本的选项。回退权做出的编辑无视编辑过滤器。
    • 使用上:回退权应用于明显、毫无疑问的破坏。例如一望而知(通过过往编辑、标签等)的破坏,通过popups监视到的破坏等。其他需要撤销的编辑,但不属于破坏者应使用TW等回退。
  2. 编辑过滤器是什么,为何有公开和非公开之分?
    • 编辑过滤器使用一定的规则,自动对每一笔编辑进行判断,若编辑符合规则,则进行标记、警告、阻止甚至撤销自动确认用户权限等。用途诸如标记一类编辑(例如添加删除模板),警告、阻止不当编辑(例如新用户移除删除模板)。非公开的过滤器可以避免蓄意破坏者研究过滤器规则后,绕开过滤器进行破坏。
  3. 为何担任巡查员很久以后才申请回退权限?
    • 因为Twinkle的回退够用了。
  4. 是否有打算申请成为管理员?
    • 不排斥,但近期没有打算。曾经被提名过,但没时间、能力答RFA而拒绝。
  5. 巡查回退等权限申请难度增加是否合理?
    • 对申请者提问这件事,我也有锅。当时是因为见到新上任的巡查员不当地放了很多问题条目,因而在有人申请时就给几个例子令其判断如何处理。其实问题不在于多和细,而在于检验申请者是否真的理解权限应如何恰当地使用。此处申请的权限并不如管理员权限那样广泛,因而我认为不需要进行过多提问。

以上。--Tiger(留言2018年3月14日 (三) 12:00 (UTC)

  • 完成居然不是回退员,一直以为是了⋯⋯个人非常信任Tigerzeng,也赞成不需过多提问那句,我觉得判断申请人是不是熟习权限,管理员是心中有数的(尤其是资深用户)。--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4日 (三) 12:17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Xiaoxiaoluopsu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我在担任巡查员期间,常发现有条目遭到破坏或错误编辑的情况,促使我在投注于巡查时也兼及回退工作,现提出回退权申请,希望能更好的执行反破坏及回退工作。--xiaoxiaoluo留言2018年3月5日 (一) 01:16 (UTC)
  • 您好,欢迎申请回退权。虽然在下认为阁下的反破坏工作已足以获授权,但是在下想就几个问题问问阁下,看看阁下的取态如何。希望阁下不要介意。
    1. 回退撤销功能Twinkle内置回退功能,三者有何差异?请用自己的文字和见解回答。
    2. 阁下近日就某些用户的编辑使用Twinkle回退,在下想得知的是:在这些Twinkle回退里,阁下认为那些是可以使用回退回退(注意是回退),那些是不可以?(不用列出所有可以/不可以使用回退权的回退,各自列一两个就可以)。--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3月6日 (二) 02:38 (UTC)
      1. 首先,“回退权”只适用于明显的破坏,撤销和Twinkle回退可适用于撤销或回退后不会产生争议的编辑。“回退权”只有管理员和回退员能使用,回退权的回退功能可以撤销用户甲对某条目最近做出的所有编辑,产生编辑摘要:小修改 取消用户甲(对话)的编辑;更改回用户乙的最后一个版本。 这种回退可以不解释原因。撤销功能可以将条目撤销至历史记录里的某一个版本,产生编辑摘要:撤销xxxx(讨论)的版本xxxxxxxxxx 撤销原因。Twinkle回退有三种按钮:“回退(AGF)”、“回退”和“回退(破坏)”。“回退(AGF)”产生编辑摘要为:回退某某某 (讨论)做出的出于善意的编辑:原因。“回退”产生编辑摘要为:回退某某某 (讨论)做出的几次编辑:原因。“回退(破坏)”本人还没有使用过。
      2. 我认为这两笔可以用回退权:2018年3月4日01:00 里约大冒险‎,2018年3月6日19:06 清太祖元妃。这两笔不适合用回退权:2018年3月4日00:35 穿城镇,2018年3月4日00:46 东方快车谋杀案 (2017年电影) 。xiaoxiaoluo留言2018年3月6日 (二) 19:14 (UTC)
  • 完成,另感谢提问的Francotsangfh君、hal 0005君、NHC君。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7日 (三) 08:45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User3204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可以增加操作及编辑效率--User3204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08:55 (UTC)
  • 想问问您,回退功能与撤销功能和WP:TW的回退功能,有什么差异?

何时应使用回退权?什么情况应避免使用?谢谢。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09:09 (UTC)

1.别人删除了的句子,我又把那个句子重新写上,就是一次回退;别人写了的句子,我又把那个句子删除,就是一次撤销。 2.当用户破坏时使用回退权,当用户对是否应该回退某个编辑版本有任何的犹豫时避免使用。User3204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10:05 (UTC)

未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5日 (一) 01:49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Yelets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希望多为反破坏做点贡献。--Yeλets 2018年3月4日 (日) 12:59 (UTC)
  • 回退权之回退用于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不于摘要中解释原因,且显示为“取消某用户编辑”;撤销功能则是一个普通功能,撤销时会出现差异比较界面,且一般需填写原因,显示为“撤销某用户编辑”;TW的回退功能较之回退权可解释原因,且显示为“回退某用户编辑”。
  • 这笔编辑个人认为不应使用回退权回退,而某IP用户在其他明显无关之条目中替换图片等应回退。--Yeλets 2018年3月4日 (日) 13:51 (UTC)
  • 在下心目中的第二问(即“可以/不可以”的那一条问题)的答案跟阁下回答的完全相同。至于使用回退权前亦可以使用编辑摘要的(只是系统不会帮阁下开启相关功能),阁下到Special:偏好设定的“管理工具”里透过开启自定义摘要就可以在使用回退权前输入编辑摘要(这某程度上防止阁下因为按错而不当使用此权)。这个功能可以在任何回退/Twinkle内置回退里使用。--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3月4日 (日) 14:13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3ATENUW1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投入近4个月的编辑工作,也曾学习用WP:TW进行回退,愿在为回退工作中作出贡献。3ATENUW1 UE 9558 2018年2月22日 (四) 09:19 (UTC)

从上一次申请至今阁下仍然没能展现出积极于反破坏工作的迹象,在下难以认为阁下在现阶段具备取得回退权的实际需求;请在更长的一段时间(如:六个月)后,于具备更多反破坏经验的状况下,再次考虑提出申请。在下决定拒绝是次申请。——Aotfs2013 留于 2018年2月22日 (四) 09:44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DAN DAN 66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投入近半年的巡查工作,为落实当初加入反破坏工作小组的维护使命,近期开始从Special:最近更改中搜寻破坏编辑,现提出回退权申请,愿在不断学习中为回退工作贡献薄力。--DAN DAN 66 2018年2月19日 (一) 22:33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3ATENU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KirkLU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担任巡查员并做些反破坏工作有一段时间了,从自己关注的条目受到几次非建设性编辑开始,意识到仅仅抓住新页面恐怕不够,希望申请回退权来进一步为反破坏工作做一些微小的贡献--KirkTalk 2018年2月13日 (二) 15:47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Shenchen13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叶又嘉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希望成为反破坏的一员,需要回退员的功能--叶又嘉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14:36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Leiem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已有足够的编辑经验,申请回退权增加操作效率。--Leiem留言2018年2月5日 (一) 13:10 (UTC)
状态:   未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Pclai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想要让维基百科能免于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例如破坏等等。维护维基百科品质。--Pclai留言2018年1月10日 (三) 13:22 (UTC)
反破坏迹象较少,请累积更多经验后再来。--小火车留言2018年1月14日 (日) 03:48 (UTC)
状态:   完成
申请者/获提名者:NHC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编辑摘要 · 所创条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查封记录 · 授予权限|资格检查:巡查权 · 回退权 · 自动确认用户
由于于反破坏过程中遭遇因VIP名称遭破坏者窜改而遭AF阻挡无法阻遏破坏之情事,故希望能申请回退权,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情形。--NHC、我不是NPC ~! 告诉我我做错了什么 2017年12月31日 (日) 08:58 (UTC)

欢迎申请成为回退员,请阁下回答几个问题:

  1. 详细分享阁下对回退员的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其持有的权限、在维基百科扮演的角色及权限运用方式。
  2. AF是什么?请尽可能全面地介绍它。
  3. 使用回退权回退与使用Twinkle等半自动工具回退有何差异?回退的要件是否不同?为什么?
  4. 阁下认为申请成为回退员或巡查员的难度正在提升吗?怎么说?如果有,阁下对此有什么想法?
  5. 阁下认为回退员的基本门槛较巡查员高是否合理?为什么?
  6. 为什么使用回退功能回退不会被阻挡?是否合理?为什么?
  7. 为什么并未如大部分维基人般先申请成为巡查员,而是申请成为回退员?阁下未来会想申请为巡查员吗?更远的将来,是否计画以担任管理员为目标?
  8. 这样的编辑是否需要回退?为什么?

除此之外,在下希望阁下提交至少10笔回退实例于此,并阐述自己过去在反破坏上的经验。管理员将参考阁下的回答决定是否授权,祝答题愉快。——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2月31日 (日) 17:42 (UTC)

  1. 回退员即为拥有回退权限的一般用户,能够查看非公开之AF并不受其影响。如同使用TW回退破坏一般,能一键回退破坏而不必跳转编辑页面再重新发布页面且能一次回退多笔编辑。
  2. AF为“防滥用过滤器”,将会强制记录并阻止一切有破坏嫌疑的编辑,抑或借由剥夺权限等方式减少破坏所会造成之伤害,为反破坏之第一层把关。
  3. 浅而易见的即为编辑摘要的差异,使用TW所回退之编辑摘要依“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坏)”之顺序将会显示如下:“回退User (讨论)做出的出于善意的编辑:回退理由”、“回退到由User (讨论)做出的修订版本XXXXXXXX:回退理由”、“回退User(讨论)做出的 N 次编辑,到由User做出的前一个修订版本”而使用回退权所显示之编辑摘要为:“取消User(对话)的编辑;更改回User的最后一个版本”且分别会加上“TW”及“回退”之标签。使用回退权回退编辑时不受AF阻挡影响,且不必也无法输入回退理由,使用时需自行再三确认方能回退。还有就是用TW做错事顶多被骂一顿,还能去找牛排排哭诉;用回退权做错事不但会被丢去除权外还会被饺子追杀到天涯海角_(:3”∠)_
  4. 还不是阿道夫害的( ー̀ н ー́ )在下认为难度确实有显著提升,且似乎由不同管理员处理之申请难度也会随之更改?不过对于申请难度提升在下也是喜闻乐见,毕竟多一分把关,便能少一分滥用权限的可能性,何乐而不为?
  5. 合理,由于回退员可检视未公开之FA,亦有对此保密之义务,故将此权限交与已贡献多次之用户确实较为保险。
  6. 阁下所指的“阻挡”为被何物阻挡?FA阻挡、全保护阻挡、滑鼠旁边的一叠书还是在IRC骂人的饺子
  7. 由于在下自认为对于撰写百科所需的语气及经验方面尚须加强,而巡查员将会自动获得巡查豁免权,为了避免造成本人已巡查页面素质低落,在下短时间内应该是不会申请成为巡查员,若是在下未来认为在下有能力担当此任,自然会提出申请。至于管理员方面,由于在下是一个极度害怕得罪他人以至于没有主见的人,然而担任管理员需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显然在下并不适任管理员此一职位,故在在下改掉此坏习惯之前,在下并未打算申请担任管理员。
  8. 若是此编辑出现在正式条目,已构成破坏,需回退;若是出现在申请、讨论等页面,根据善意推定,此用户可能是希望透过不外露之方式对话,应先于该用户讨论页询问。
  9. 12345678910在下认为有部分IP用户破坏者是出于“好奇”、“证实”等心态测试维基百科是否真的是人人皆可编辑,故需时时谨记善意推定,避免造成误会而丧失一个改善维基百科内容的良机。--NHC、我不是NPC ~! 告诉我我做错了什么 2017年12月31日 (日) 20:19 (UTC)
  • 5这笔,不知道对方是破坏者时要先查证,就算是破坏者也要查证。不过这不是重点。这个比较有问题,4这一笔不适用回退,对方刚加入一段日文,可能正打算著手翻译。另外时间太短,十分钟即撤销,下次可以使用{{TransH}},或给予更长时间在删除,(os:说不定人家翻译完编辑冲突就不想来维基了,顺便把前一个编辑弃坑了)。--米莉娅诺朵卡 2017年12月31日 (日) 20:52 (UTC)
@蘭斯特5的确是经过查证后确认没有相关辞世新闻方执行回退,而4此笔回退在下的确太过急躁,若再遇到类似情况在下将谨记此点并力求不再犯下类似错误,感谢阁下提点。--NHC、我不是NPC ~! 告诉我我做错了什么 2017年12月31日 (日) 20:59 (UTC)

追问:针对第3个回答,为什么使用回退功能“不必也无法输入回退理由”?——Aotfs2013 留于 2018年1月1日 (一) 12:47 (UTC)

追问二:为什么在使用回退功能回退时,不必输入回退理由?阁下认为合理吗?——Aotfs2013 留于 2018年1月1日 (一) 17:03 (UTC)

决定授权,望善用权限。欢迎正式成为站务大家庭的一份子。——Aotfs2013 留于 2018年1月2日 (二) 20: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