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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3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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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被刪除的豆知道的詞條,請允准恢復 首先該詞條並非商業性質傳播 旨在提出非轉基因食品的營養價值 旨在記錄一個企業發展的里程碑和歷史足跡 該詞條在各大網站都已通過審核 請允准恢復 該詞條承諾不會進行任何商業傳播活動,謝謝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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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本名許魁麟,外號開南哥,是網絡上的知名人物之一,飾演過多部戲劇廣告等。

所以我認為條目有繼續存在的必要 連結參考網址:http://www.starland.com.tw/cgi-bin/cstcnt.cgi?lang=zh-tw&cid=861—Lwt501cx留言2013年1月8日 (二) 14:02 (UTC)


完成:已恢復非破壞之歷史版本,其於版本因不符合Wikipedia:生者傳記故暫不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8日 (二) 14:0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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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我正在重新創建編輯這個條目,因為之前一直處於封禁狀態,求門無果,寫的郵件也沒回復,新手一枚,實在不曉得維基創建條目這麼困難,建一個不是快速刪了就是嚴重警告,恐慌,願有心人幫助—106.2.169.42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09:43 (UTC)
  • 內容值得商榷,除首段頭一二句客觀描述,其餘均參有宣傳字句。鑒之為首版,無可回退,亦難以修正,遂駁回所請,不予復還。請重撰之。--J.Wong 2013年1月11日 (五) 11:02 (UTC)

可是為什麼在我創建完詞條後還沒有編輯內容,就已經嚴重警告了。這樣的話我怕剛編輯就又被封禁。說我帶有宣傳成份,我是特意參考完別的成功成功詞條才創建內容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06.2.169.42對話)於2013年1月15日 (二) 14:05加入。

葉賀芝 --Red woman留言) 2013年1月10日 (四) 17:56 (UTC)--Red woman留言) 2013年1月10日 (四) 17:56 (UTC)--Red woman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17:56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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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內容已在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10cf3101015tqw.html源頁面進行授權,保證本人原創,希望維基百科恢復存在的頁面文字!—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zstock2002對話貢獻)於2013年1月11日 (五) 09:26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1月11日 (五) 07:40 (UTC)之前加入的。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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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第280期《Ani-wave》有列出陳灝瑋為魔奇少年的多爾智配音,這已是第三方證據證明。Ani-wave於雜誌內文中表示配音表的來源為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而且多次在一些動畫首播前提供正確配音表。同時此雜誌以創刊10年,加上訪問過一些配音員。因此在有關本地配音員的內容上是可靠來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1月12日 (六) 14:43 (UTC)之前加入的。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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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之前由於孤立無頁面鏈入而被速刪,現已有條目鏈入,且符合合理使用準則—Wangruiwei留言2013年1月15日 (二) 07:41 (UTC)
    • 此圖僅列有校名,並非校徽,無合理使用之據,駁回申請。--J.Wong 2013年1月15日 (二) 10:46 (UTC)
      • 一、此種校名並非一般的文字,而是一校之標識,屬於名人書法,其筆畫形狀是固定的,與校徽同為識別該校之目的;二、「合理使用」準則並未限制「不可使用校名圖片、只能使用校徽圖片於學校條目」;三、即使校名圖片不算校徽,此圖片也無被刪除之正當理由,因為它符合「只用於該圖像所代表的組織、物品,或活動、事件、比賽等條目」以及「目前不可能存在或創建版權自由的作品」的合理使用理據;四、中文維基百科上的其他校名圖片,如File:SJTU Name.svgFile:Tsinghua University Name.svgFile:FDU logo.png等等,都是校名圖片可以根據合理使用原則應用於相應學校條目的證據。綜上,學校名稱圖片也是學校標識之一,也符合合理使用之準則,也可應用於該校條目。故懇請管理員給予恢復。——Wangruiwei留言2013年1月15日 (二) 13:18 (UTC)
      • 一、按其官網所載,此圖僅為「校名」,其目的非等同於校徽。誠然,校名無論示人以何種字體,均不見得會有所差異,即用以辨識之說並不足信。
      • 二、該圖並非標誌,不符合理使用條款。
      • 三、維基百科,奉《共享創意協議》以行。此舉無非志於使知識可自由傳播,減卻攔阻。如是者,合理使用絕應可免則免,以免窒礙知識自由傳播。此圖既非必須展示於條目,蓋無濟於辨識該校,按上理,則應移去。
      • 綜上,續予駁回。--J.Wong 2013年1月17日 (四) 11:35 (UTC)

請恢復回族佛教詞條;已經完成授權。

已經完成http://xiaozu.renren.com/xiaozu/112930/334394708授權;請儘快恢復回族佛教詞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zfojiao對話貢獻)於2013年1月20日 (日) 21:32加入。

  • 今天已經七天了,已經完成http://xiaozu.renren.com/xiaozu/112930/334394708授權;請儘快恢復回族佛教詞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zfojiao對話貢獻)於 2013年1月25日 (五) 10:28‎加入。

親愛的達師已經八天了。你去哪泡妞了?快點恢復回族佛教詞條哦!—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zfojiao對話貢獻)於2013年1月26日 (六) 11:59的加入。

  • 狀態:   非本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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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我本人要求請管理員刪除此圖片,我打算重做。—柚子逼 2013年1月22日 (二) 17:25 (UTC)
    • 未完成:文件位於維基共享資源,如需提刪請前往該站的相應文件頁面處提刪。其次,請求刪除不在本頁面的負責範圍之內;再次,您可以重做後直接覆蓋原有文件,沒有刪除必要,如若沒有語言問題,維基共享資源的管理員也不會接受您的請求。--達師261442 2013年1月23日 (三) 14:08 (UTC)

1. 1/11被判定廣告︰並未放廣告連結,剛碰wiki不瞭解尚在研究中
2. 1/22被判定內容太短無意義︰當時仍在研究編輯方式暫存中,怕資料不足顯示在網絡上會過於失禮,因而增修多次。等理解編輯方式時已被刪除。並無惡意多次刪除,懇請回覆頁面,謝謝—Lavendermfva留言2013年1月22日 (二) 11:52 (UTC)

(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該項列明電視主要演員均可收錄.而陳家樂於鉑演出多部影視作品 包括 2006年(音樂電影) - 「雪.再見」 2007年(MV) - Twins「熱浪假期」、「愛情突擊」 2008年(MV) - Twins 「最愛笑迎鼠」 2008年(MV) - 洪卓立 「難以取替」 2008年(電影) - 保持通話. 飾演Roy.配角 2008年(電視) - 盛裝舞步愛作戰 劇飾演Nel. 男主角之一. 被列入維基盛裝舞步愛作戰的*主要演員*的演員表中. 2009年(電影) - 很想和你在一起. 主演角色之一. 2010年(MV) - 鍾舒漫「童話國」 2011年(MV) - 叻叻兔福星 2011年(電影) - 出軌的女人 2012年(電影) - 華麗之後(DIVA). 飾阿樂. 主演角色之一

另一刪除理由是缺乏關注度. 陳家樂有多篇報導.可見其有足夠關注度.以下為其中幾則 湯怡性感有得傾 http://the-sun.on.cc/cnt/entertainment/20121206/00470_051.html 詩雅家樂歡喜冤家癡纏扮sweet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entertainment/20110401/00282_064.html 陳家樂鄭家維Jam出友情 http://the-sun.on.cc/cnt/entertainment/20100806/00470_043.html 陳家樂.林欣彤零交流的親密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0914/-1-2771595/1.html—Cwtb留言2013年1月23日 (三) 05:2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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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第279期《Ani-wave》有列出林筠翔,這已是第三方證據證明。Ani-wave於雜誌內文中表示配音表的來源為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而且多次在一些動畫首播前提供正確配音表。同時此雜誌以創刊10年,加上訪問過一些配音員。因此在有關本地配音員的內容上是可靠來源。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1月1日 (二) 14:44 (UTC)之前加入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YA98對話貢獻)加入。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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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條目提刪,但顯然有爭議,目前有兩名用戶主張保留,兩名用戶主張刪除,再次情況下,應該等待更多用戶表態,而不應倉促刪除。並且該條目已經有足夠參考文獻。—Howitzer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04:10 (UTC)
    • 抱歉處理存廢討論時忘了詳細說明理由,先前頁面中提供的參考資料應該可確認有「英明領袖」這個詞,但是似乎並沒有「英明領袖時期」這樣的用法,因此我認定為原創研究而刪除;如果可確認這並非原創研究,那這條目確實應該予以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日 (四) 07:12 (UTC)
      • 此名稱可以考慮修改,但是直接刪除條目未免太過分了吧,你當管理員也不要這麼霸道好不好,這麼多人主張保留 Howitzer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14:28 (UTC)
        人數從非條件之於決定去留,否則雙方「號召」支持就只會徒添混亂。結案者,應察閱雙方理據,然後定去留。故此,否納相關理據。
        呈請,請列來源以證「英明領袖時期」此詞並非原創研究,以資審核。--J.Wong 2013年1月4日 (五) 11:17 (UTC)
        跟你說話如同對牛彈琴,維基百科的條目名稱並非一定有來源,例如中菲黃岩島對峙天安號沉沒事件這樣的名稱都是合理歸納的"原創"名稱,你不能因為名稱不滿意就刪除條目,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的一段重要時期,使用什麼名字跟這個條目應不應該存在是兩回事。你刪除就是了,我也沒興趣編輯了,連個署名權也沒有。Howitzer留言2013年1月5日 (六) 16:58 (UTC)
        何苦惡言相向?
        撰文應文題相符。題為原創研究,即指該文主旨亦然。本人要閣下提交來源,不僅在證明有此命名,亦在證明歷史學者會如此界定該段時期。--J.Wong 2013年1月6日 (日) 07:47 (UTC)
      • 一週既逾,無所回應,遂告駁回。--J.Wong 2013年1月25日 (五) 10: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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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我認為我所創建的條目並沒有犯了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只針對專門用於宣傳的頁面,這些頁面需要經過完全重寫才能體現百科全書性。需注意,僅僅以某公司或產品為主題的條目,並不直接導致其自然滿足此速刪標準。)這條規則。首先,我希望以維基百科介紹這間公司的業務範圍,文中我用上客觀字眼,全為事實,如當中有個人觀感形容詞,請指出。另外,當中並不只有聯繫方法,還有該公司的簡介。請問管理員你會因為看到這篇條目而光顧它嗎?而你認為市民會因為於維基百科看到這間公司的介紹就成為該公司的客人嗎?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8B%89%E6%96%90%E7%89%B9&action=edit&redlink=1—拉斐特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17:13 (UTC)

[[:]]

[[:]]

「王君超」條目已核對本人提供的簡歷和獲得其單位官方網頁授權。 維基顯示「原文本疑似來自:

http://baike.baidu.com/view/190996.htm

沒有任何根據!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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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管理員 烏拉跨氪 提出的侵權理由我不理解,實在希望該管理員具體指出。陳春聲的文章我從第一次編輯樟林條目的時候就參考了,而且有參考到他的文章地方我也有註腳,三萬多個字中究竟引用了陳春聲的多少字?這是我最想問該管理員的一句話。--十萬重山 2013年2月4日 (一) 09:25 (UTC)—十萬重山 2013年2月4日 (一) 09:25 (UTC)
    • 條目仍值版權驗證,無可受理,告曰無效。--J.Wong 2013年2月4日 (一) 11:12 (UTC)
    • 致管理員。--J.WongUser:烏拉跨氪用了我最想不到的方面來說我是侵權,我想說明的是:「如果我和他指出的文章有任何類同字句,請他指出,我將為他說明陳春聲教授的文章是引用自哪一方面。我最有可能侵權的方面,絕對不是陳春聲的文章。」另外請告知,版權驗證是否是指我的文章還在管理員進一步審核之中,是否說明文章已經確定為侵權。
    • 致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 樟林條目我用了三個月的時候,一千八百小時以上的閱讀和編寫,其餘空閒時間全部用來思考。最後決定放上維基,放上之後,我最擔心的是的我其中關於民國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和改革開放時期的引語。但你的操作把我的擔心引開了,這點要表示謝謝。如果你因為我的引語中說到新中國的政權把人分等級,把政權稱為「統治者」而與當政宣傳的「是代表人民的政權」引起你的不適。如果你根據政見不同,用「違反中立」之類理由把我的文章槍斃,或者我會停止申訴,因為我也不希望強求。但你選擇了「侵權」而且還是一個很荒唐的理由,一個我最不可能侵權的文章。我不由深信,你完全是由我的文章激怒,從而胡亂操作。我以前過了二年除了吃飯睡覺和散步緩解眼睛疲勞之外,其餘時間全用來做原創審核等網絡管理工作,我認為你如果每天審定五十個條目以下,我是會看小你的。三萬多字,如果要審核,你應該粗略看到十萬字的內容才會有一個基本的判斷。但很遺憾,你沒有!你至多用了十分鐘,用九分鐘粗略的看了我的文章,最後一分鐘胡亂拉了兩個連結,而且這兩個連結還是同一個內容。維基百科我正在接觸,我喜歡端正的工作態度,更喜歡中立的,我認為應該是值得無數代人推敲的內容。我這樣的文章,根據饒宗熙的潮州志,李書吉的澄海縣誌(僅存的古代縣誌),如果你要節省一點,在網上下載林遠輝的潮州古港樟林,哪可以找到我文章的四成內容吧,因為除了作者自己的文章,他把所有志書上記載的關於樟林的內容都列出來了,而且還集成了很多別人的文章,比如陳國梁和盧明的樟林社會調查以及東社上林氏文,陳汰余的樟林鄉土史料等等。剩下的,也就是我這----比概略說明要詳細而要說志書還不象的文章,增加的是關於樟林自民國時期到現今的內容,這是所有關於樟林這個主題及衍生課題所沒有的內容,是我從新編澄海縣誌裏面不斷翻閱集合而成,這部分大概差不多佔三成吧。剩下的三成,是我千思萬想得來的,花了太多精力了,本想好好寫一個工夫茶,但維基裏面有,我覺得不要太花精力了,只作個簡單介紹。而單單陳漢英這部分,我在比較了一些回憶錄,新編澄海縣誌和潮州饒志之後,忽然在一天想通了,為什麼會出現三個部隊番號的情況,必定是有人在冒功,沒有親身參加,只是做為後備隊而已,就算不是我判斷的情況,哪麼修志館應該是我所能依靠的最堅實資料來源,所以我選用了潮州饒志。我的文章很需要幫助,如果能幫我確定,唐宋甚至元時的小江鹽場所在,而不是象新編澄海縣誌哪樣,只根據澄海李志等說小江鹽場在蘇灣都就肯定地認為是在今東里!這就引起岐義了,小江可以在樟林,也可以在沙尾溪,也可以在當時的某個地點,最主要的是要離潮州府近,因為宋曾噩曾把它移到鮀浦場,但離府太遠產生弊端,說明應該離州府近交通方便。三陽志說小江場在寧福寺,但宋時己毀;而澄海縣誌的古蹟中說到的寧福寺是在縣治東南十五里之漁洲鄉,這和東里這個縣治東北二十里的方向已經是令人錯亂了。如果你不能幫我解決這類問題,哪麼做為一個管理員,應該能幫我的是把註腳中一些重複的,歸結於一處,比如大中記中我本想把每一條都註明,但試了幾次還是不能達到統一,所以就沒有條條註釋。
    • 另外你沒有全部看完我的文章的依據就是:我在蓮花山(汕頭)條目中關於「樟林林檎」這部分,是跟我樟林條目中有不同的,樟林條目中已經全由我寫的,而蓮花山條目中的內容還存在少部分引用,你對蓮花山條目進行了回退,說明你有打開文章,但你卻沒有去看,當然也就沒有比較了。我知道做管理工作不容易,但我覺得我有資格教訓你。因為你在[1]跟其它維基人(小蓮莊處士)中說了一句:「去提罷免吧!」這在我的管理生涯中是沒有存在的。管理中可以有很多想法,但不能把情緒帶到工作中來。象這種破破罐子破摔的情緒要不得,總覺得自己的工作成績很大,但得不到相應的認可,這種態度是會把你引向岐路的。儘管強調會員一致,但做為管理就有了一個天生的權力傾斜,所以做為管理你更應該以身作則,人是在不斷追求完美中完善自己的,你的要求越高,對於你自己是越有益的。言盡於此,儘管有想過要你道歉,或自舉證據說明你不是針對政治傾向的。但算了,好的作品或者是要盡磨難的,我或者做得不夠好。--十萬重山 2013年2月5日 (二) 17:23 (UTC)
  • 版權驗證,即條目仍值審核,社群各方均可評議該提案,直至一週過去,管理員加以判斷,始為定案。故此,是頁未克受理。
  • 手寫其心,觀乎以上洋洋感言,可悉閣下有心於維基添磚補瓦。謝君致力於此。唯請多了解本站方針及指引,例如《收錄準則》及《原創研究禁止方針》,以免勞心勞力而付諸流水告終。--J.Wong 2013年2月6日 (三) 14:01 (UTC)
  • 狀態:   完成
  • 覆核理由:管理員 烏拉跨氪 把我修訂的條目回復到之前版本,我早在之前特意為該條目創建了討論頁,為何該管理員不用?這樣是否違背為維基原則?為何不提出侵權具體方面?請求回答—十萬重山 2013年2月4日 (一) 09:30 (UTC)
    • 幾經比對,予決如下︰
    • 復還版本23762821、23763110、23771267、23794600、23794637、23794690、23794740、23794753及23795098,凡九版。此等版本均無侵權之虞。
    • 其後十一個版本,鑒載有以下侵權內容,違反《版權方針》,續藏之︰
      • 「可止亭」一段有犯版權於此站
      • 「蓮花池」一段有犯版權於是文;及
      • 「樟林林檎」一段則有犯版權於百度百科
    • 其餘段落,則予復還。--J.Wong 2013年2月6日 (三) 16:27 (UTC)
  • 狀態:   獨立成文
  • 相關刪除紀錄 · 連入頁面 · 恢復
  • 覆核理由:條目名稱的編寫上不夠精確 如果條目改成G.O(鄭丙熙) 或者鄭丙熙(G.O)可以嗎

孟佳 李俊昊 李正信 像是這幾位因為是用本名所以都搜尋的到
但比起個人活動相對來講都是比較少的 所以不是G.O知名度或是活躍度不足....
111.250.97.99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7:10 (UTC)

注意:框內為上述的內容,內容較多,可能降低瀏覽器運行時的效率和內存佔用。
  • 在團體MBLAQ裏面擔任主唱

百度百科 鄭丙熙

google搜尋"丙熙"

google搜尋"MBLAQ G.O"
yahoo搜尋"丙熙"
yahoo搜尋"MBLAQ G.O" NAVER搜尋G.O
SOLO曲"即使在我夢中"搜尋
SOLO曲用英文名"Even in my dreams"搜尋
出演韓劇 "幽靈G.O"搜尋

蘇志燮、MBLAQ G.O親密合照 《幽靈》後勢看漲
G.O不朽的名曲2 四連勝

  • German Asian Music Charts

August 2011 第20名G.O - Even in my dreams (feat. Mir)
September 2011 第11名G.O - Even in my dreams (feat. Mir)
October 2011 第14名G.O - Even in my dreams (feat. Mir)
July 2012 第20名 G.O & Mir - Wild

youtube搜尋"MBLAQ G.O"

日韓音樂風 G.O 片段介紹-逆生長特輯
日韓音樂風 片段 手機街頭鈴聲調查 --即使在我夢中
就是愛JK 片段 G.O&MIR介紹
就是愛JK 專訪

在音樂節目"不朽的名曲2"擔任固定來賓 -- 此節目有在台灣的電視台"東風衛視"播出過
此節目在韓國的維基百科頁面 節目介紹 收視率

  • 如果不足可以再補充 或者方向不對的話也請告知喔>"<不好意思T_T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50.97.99對話貢獻)於 2013年1月29日 (二) 15:21‎加入。
  • 首先,有請閣下參閱《關注度指引》及《可靠來源指引》以了解何如證明關注度、何為證明所須及何謂可靠來源。
  • 其次,亦希望閣下明白如今閣下乃欲覆核「G.O」合併之決,而非「MBLAQ」。無關者,尚祈可免則免。
  • 其三,上列連結實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並無深入介紹「G.O」。請閣下提供可靠來源之有深入介紹者。
  • 以上。--J.Wong 2013年1月31日 (四) 04:42 (UTC)
注意:框內為上述的內容,內容較多,可能降低瀏覽器運行時的效率和內存佔用。


  • 關注度文章裏寫說要符合有效介紹、可靠跟來源等項

G.O不朽的名曲2 四連勝
這張圖片裏的新聞來源是韓國的新聞(原韓國新聞出處),然後圖是台灣的論壇做的翻譯,所以才想說貼這個
還是其實不能引用韓國的新聞?

  • 音樂家與團體的收錄準則

提到在任一國家的音樂排行榜中曾經出現。所以貼了德國音樂排行榜,那時除了德國之外,台灣,韓國,法國跟南美的排行榜上也都有
只是我現在能找到的是以下這部分 因為音樂排行榜每周都在變,資料不好找

  • German Asian Music Charts

August 2011 第20名G.O - Even in my dreams (feat. Mir)
September 2011 第11名G.O - Even in my dreams (feat. Mir)
October 2011 第14名G.O - Even in my dreams (feat. Mir)
July 2012 第20名 G.O & Mir - Wild

  • 然後其中有一句寫到:「通常樂團成員的條目比較適合重定向到該擁有知名度的團體條目中,而非設置獨立的個人條目,除非他們有足夠個人關注度,比如擁有個人專輯。」以下:
  • 在團體MBLAQ裏面擔任主唱 所出的個人單曲WILD

even in my dreams

  • 其實我知道他在台灣還是不足以達到知名度或關注度這部分

我原本貼搜尋的結果只是因為我想表示說他還是有在被提到以及被搜索的
只是我當初想說韓文跟英文的頁面都有他 我就很單純的想說那就中文的也寫一份
然後我在寫之前也搜尋了其他藝人的頁面 我是看過了其他人的頁面之後覺得
無論是關注度或知名度都是沒有比較低的狀況下才決定寫的
我舉例的這幾位並不就是全部,只是單純隨意搜索的
孟佳 李俊昊 李正信 我也是參考了他們的頁面在做編寫的 他們也都沒有寫上消息來源
他們所參與的節目戲劇甚至沒有比較多,連個人單曲也沒出過
但他們的個人頁面都保留了

我知道我現在寫這些可能看起來有點像在質疑或者發牢騷
但我還是很希望您能讓我瞭解差異在哪裏
您提供的文章我都看過了,所以才這樣提問的
如果最後的結果還是要合併的話 我想請問可不可以取得編寫的原始檔?
因為我那時候寫了兩個多小時 就算其實不是很有意義的東西但我也付出了時間跟勞力
如果未來真的知名度足夠了 當我可以再編的時候 至少很多部分我不用再重新編寫了

也許他的知名度的確還稱不上很高,但總有想要認識他的人
我只是希望他們在搜尋的時候如果看到這篇條目也可以對他有更多瞭解

這樣給您添麻煩勞煩您看了這麼多字真的很抱歉
但希望您能體諒做為一個歌迷的心意 不要因此覺得不便ˊ ˋ
也很謝謝您有給我機會讓我補充資料 雖然可能我所提供的資料還是不正確
但至少有給過我機會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50.99.81對話)於2013年2月1日 (五) 01:42‎加入。

  • 閣下過慮,只要言而有物,則但講無妨,亦毋須抱歉。呈請,應有此機會交代清楚以致評估得全面而公平,實毋須客氣。言歸正傳,首先,《關注度(音樂)》尚待確立,故現時僅供參考。登榜之辭,且納為據,以作參考,唯仍須遵循《關注度通用指引》。

此文實未符無「深入介紹」之求,未如閣下可試尋「G.O」專訪,語文並未有限。另外,本頁頂已列明文均相異,均有獨特之處,茲不置評,且否納為據。原碼當可尋之於此。--J.Wong 2013年2月2日 (六) 02:37 (UTC)


這是一本雜誌專訪的翻譯,10 ASIA 專訪 P1 10 ASIA 專訪 P2 10 ASIA 專訪 P310 ASIA 專訪 P4
後來台灣有出中文版雜誌

戲劇的專訪

以上兩個專訪,再次謝謝T_T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50.46.88對話貢獻)於 2013年2月2日 (六) 04:23‎加入。

雜誌內容無法查閱。--J.Wong 2013年2月2日 (六) 05:39 (UTC)

另外上傳了~請參閱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50.101.114對話貢獻)於 2013年2月4日 (一) 14:19‎加入。


因為這原本是韓文雜誌 這是MBLAQ吧做的翻譯版
再後來有出中文版的雜誌 但那個目前沒看過有人掃描到網絡上,所以我就貼翻譯版的
而且雜誌有點厚有點大本 不太好掃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50.101.114對話貢獻)於 2013年2月5日 (二) 13:39‎加入。

  • 若他只是以MBLAQ成員之一的身份作訪問,即使只是一人訪問,關注度也是有疑問的(因為等如只是把團體的長篇專訪分拆)。但如他有在MBLAQ成員以外有重要個人發展,如出版個人專輯,或在電影電視劇中擔任主角,那應可考慮--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6日 (三) 02:54 (UTC)


這本雜誌裏面只有訪問他而已,中文版雜誌這邊可以看到,在第五條的地方,所以不是五個人的採訪把他特別單獨拆出來 他最近有參與音樂劇,上東京舞台的光化門戀歌
給新人團體創作歌曲 有新粉絲支持?(不朽的名曲2的新聞)
另外就是 他還沒當電視劇的主角 但演了配角 我上面有貼了這個戲劇專訪—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50.101.114對話貢獻)於 2013年2月6日 (三) 06:37‎加入。

既有雜誌專訪,深入介紹此歌手,且為獨立而可靠,合《關注度指引》,遂翻原決,割而成文。--J.Wong 2013年2月9日 (六) 04:24 (UTC)


萬分感謝T_T—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50.117.80對話)於2013年2月10日 (日) 17:54加入。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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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由於這是作業,加上自己還是個學生,真的不知道在這個翻譯上面有哪些地方需要改進,如果就這樣刪除我的頁面我還是會不知道我錯在哪。維基百科是個可以提供正確知識也是個很好的查資料的地方,我當然也希望能在做這份作業時能夠在此學習到一些東西,希望管理員可以多多提醒,謝謝。—Maggientou123留言2013年2月5日 (二) 02:44 (UTC)
  • 符《快速刪除守則》,遂駁回所請。翻譯,求信、達、雅。君請勿句句直譯,當嘗先意會,後撰纂。謹列愚見,敬望見納。--J.Wong 2013年2月9日 (六) 06:15 (UTC)

2.http://baike.soso.com/v59005671.htm—Zhouensi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11:18 (UTC)

我是新手 不知如何操作 以及應如何操作方符合貴寶地之文化特色 請多多輔導

龍華書道院是一個積極推動讀書寫字最新的正在籌備中的非營利組織 希望為全人類帶來健康與幸福

請貴寶地給予指導輔導 為何 並恢復 龍華書道院 之用名

有關內容修訂 已作一個簡要的介紹 希望能將最好的精神糧食免費提供給地球上所有的人

因為文化是不分種族區域語言應該是全民共享的資源—龍華書道院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10:04 (UTC)

--L!tt|e+ung?\2o/O=] 2013年2月13日 (三) 06:16 (UTC)


已恢復。--Jimmy Xu  ·  · 2013年2月17日 (日) 10:3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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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星星集團知名度應該也算可以,Google搜尋「浙江星星集團」可以找到幾百萬條結果,還是中國馳名商標,而且條目台州市裏面也有提及。快速刪除守則也說:「僅僅以某公司或產品為主題的條目,並不直接導致其自然滿足此速刪標準。」—Qiyue2001 2013年2月15日 (五) 13:3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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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我們是微軟亞洲研發集團的雲加速器項目團隊,目前向國內的雲計算領域的創業公司提供孵化器服務。 與其它的投資機構不同,我們這個項目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服務中國的創業者,構建一個更友好的創業環境。微軟在這個項目中並不會有任何一分錢的利益訴求。為了讓這個項目更有意義,所以我們想藉助Wiki這個平台讓更多的創業者了解我們。 我發佈了關於雲加速器的簡介,但是卻被快速刪除。我們無意通過wiki平台發佈任何含有商業目的信息,只是為了使國內的創業者更好的了解我們。隨着我們項目的進展,我們也樂意將項目中的一些收穫分享出來,讓更多的人可以從中受益。所以特此申請恢復"微軟雲加速器「的頁面。非常感謝!—Mowingboy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3:3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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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埃頓服務並非一家小公司,他們在世界上25個國家設有分公司。請看英文頁面便可得知,。對於外行人來說,埃頓服務也許鮮為人知,其實影響力還是很大的。不了解維基百科辨別公司大小的尺度,但詞條中的措辭是中立而客觀的。如果以上說法遭到任何質疑,請參考其[官網],和[客戶頁]。創建該詞條並非宣傳或廣告,僅僅是為了那些希望了解埃頓的業內人士,因為維基百科是受大家信賴的平台,因此藉此機會豐富維基百科的內容。—Shan 2013年2月18日 (一) 12:41 (UTC)
(:)回應,「快速而簡便的」、「種類豐富」、「是新一代文書編排軟體,紙本書與電子書同步的生產流程已經到來。」。。。。--♥VC XC 2013年2月18日 (一) 00:39 (UTC)

請恢復李開連門條目的文章內容的頁面!管理員您好,李開連條目里的文章內容大部份出自於本人親自編寫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df46d40101714q.html 裏面文章最下方早已註明「本網站(或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授權條款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李開連條目的文章內容大部份出自於本人親自編寫,請管理員詳查!李開連條目並不存在版權問題。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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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都是藝人模版 不對修正 直接就刪 妥當麼 本人第一次見維基這樣處理維基

一周前我在那? 難道我天天抱着維基睡 不弄我自己的事?—113.133.66.235留言2013年2月23日 (六) 01:25 (UTC)

你好,我是幫忙管理sandy&mandy專頁的管理員.所以內容會和facebook相同.如果要有不同不太可能.之前建立過被刪除後我找不到方法.所以又重用.結果還是不行....我來建立也算是"替本人"建立.那我該怎麼證明沒有侵權? 所以....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建立成功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阿頭對話貢獻)於2013年2月13日 (三) 18:04加入。

察其誌刪而悉最後版本乃作者請求速刪,如今又求復還,請問所為何事?之前一眾版本,如確為阿頭己作,請參考《版權答問》段六,以釋出版權。--J.Wong 2013年2月14日 (四) 11:13 (UTC)

不好意思,希望覆核的是2013-02-13T04:36:35由Shizhao刪除的版本,後來我有再試圖重寫,但為了怕影響到原條目的覆核,因此提報刪除(不過還是影響到原刪除條目的覆核)--Wolfch (留言) 2013年2月14日 (四) 11:35 (UTC)

察《Sandy&Mandy》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烏拉克氖君所刪版本,而悉該版乃襲於數網,確有侵權。及後,比以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三日書生所刪版本,乃悉兩版出於一轍,同為侵權。故此,書生刪之以《快速刪除守則》款G5並無不妥。誠然,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四日所刪版本並未會有礙於覆核,君未免過慮。該版無虞,君若屬意,當作復還。--J.Wong 2013年2月17日 (日) 06:20 (UTC)
希望覆核的是2013-02-13T04:36:35由Shizhao刪除的版本,本來有一段和facebook中的內容相同,但後來該段落已用註解方式隱藏不顯示,想確認其他段落是否也有侵權問題?若是沒有,是否可以恢復2013-02-13T04:36:35由Shizhao刪除的版本,謝謝--Wolfch (留言) 2013年2月17日 (日) 06:49 (UTC)
「不顯示」、「用註解方式隱藏」都不是解決侵權的辦法……--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17日 (日) 07:52 (UTC)

您好,您說 "本來有一段和facebook中的內容相同" .資料都是出於facebook.所以當然相同.還是....要怎麼證明是經過sandy&mandy facebook同意的? 好讓百科可以成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阿頭對話貢獻)於2013-02-17T09:37:15‎加入。

可以在facebook頁面中開放授權,詳情可以看您的討論頁--Wolfch (留言) 2013年2月17日 (日) 13:22 (UTC)

您好 討論頁是???不好意思不太懂您的意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阿頭對話貢獻)於 2013年2月20日 (三) 05:58‎加入。

此頁
Wolfch︰其他段落均有侵權之虞,誠然無可復還。是否須要復還君所重撰之版本?--J.Wong 2013年2月26日 (二) 07:46 (UTC)
好的,謝謝--Wolfch (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12:07 (UTC)
既還。--J.Wong 2013年2月27日 (三) 01:2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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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創建此條目僅僅是想就此組織做一個介紹,並非用於商業宣傳及廣告,因為組織為歌迷群體,無營利等關係。用詞等不當之處,只是因為初次編寫維基百科條目,還需要更多的學習和借鑒其他成熟、完善的條目,希望給予覆核,我會努力修正不適當的地方,配合維基編寫原則,尊重維基對百科編寫的要求。謝謝!—陌上羽英留言2013年2月28日 (四) 06:07 (UTC)
  • 遣詞用字及內容均屬廣告,不符《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3月2日 (六) 00:4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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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創建此條目僅僅是想就此網站做一個介紹,並非用於商業宣傳及廣告,因為該網站為美食網站,免費優惠券,無營利等關係。用詞等不當之處,只是因為初次編寫維基百科條目,還需要更多的學習和借鑑其他成熟、完善的條目,希望給予覆核,我會努力修正不適當的地方,配合維基編寫原則,尊重維基對百科編寫的要求。謝謝!—Bunnyding留言2013年2月28日 (四) 08:45 (UTC)
  • 遣詞用字及內容均屬廣告,不符《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3月2日 (六) 00:47 (UTC)

《品牌軍師》為第三方閱讀平台,旨在分享與品牌相關的知識與資訊,無宣傳目的,本條目是為了介紹《品牌軍師》的態度、理念等,並且在百度百科、互動百科、搜搜百科已經被收錄,還請覆核。

非要說有廣告宣傳嫌疑的話,可刪除「弘睿品牌定位」一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225.166.3對話)於2013年3月4日 (一) 10:09加入。

已恢復。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1日 (一) 10:06 (UTC)
條目內明碼標價,廣告痕跡明顯。--♥VC XC 2013年3月11日 (一) 18:04 (UTC)
  • 狀態:   Not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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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 'Meso-science' is an very important multidisciplinary concept emerging recently, maybe I am not familar with the rules and operations on wiki, but please give me chance to modify it and also guidence on how to improve it to become a good item, Thanks"—Emms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14:34 (UTC)
  • Not done. The content was checked and found that the page copies and pastes from other website -- violating copyright. Restoration of page violating copyright is prohibited by this policy. --J.Wong 2013年3月16日 (六) 17: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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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您好 可能是我知道維基百科的編輯方法,在編輯中出現了什麼不敢出現的問題,但我編輯的詞條是一個客觀的角度看的,您要是覺得有什麼問題您可以直接給我發消息,這樣以便於我下次再做調整,望我這次編輯的詞條可以通過,謝謝了—題谷網 2013年3月14日 (四) 00:44 (UTC)
  • 確為廣告,不符《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3月16日 (六) 17:32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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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提刪討論只有書生一人參與,然其卻只因她現屬於Popu Lady而胡亂決議重定向。洪詩於隸屬於該團體之前已有一定娛樂圈演出經驗(如:黑澀會美眉),原條目已包含這些內容,部分有來源,亦可以從外補充來源及加以擴充。這些獨立的內容放至重定向至的Popu Lady會讓條目變得累贅,重定向並不適合。至於知名度,作為台灣一個出道組合成員及有名明星育成節目班底這完全不是問題,之前有人掛上模版的行為充份顯出其知識的貧乏。

在此要求取消重定向並回復至重定向前的版本 —剛成了AKB48的飯~Ryusakura點此留言 2013年3月10日 (日) 09:25 (UTC)

Green Monday是香港很創新的非牟利機構,在香港推動素食行動,而且做的很成功,國外也有meatless monday可以參考(http://en.wikipedia.org/wiki/Meatless_Monday) 並非廣告宣傳,謝謝!

我請求把靚萬家的詞條恢復,不知道是哪裏有不妥?

發表的內容,無廣告,違規,

"本網站(或頁面)的文字允許在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Ccroc2007留言2013年3月29日 (五) 07: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