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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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國憲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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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主權者) | ||
| 天皇 | ||
| 立法 | 行政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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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安倍內閣) ・內閣總理大臣 ・國務大臣 ・行政機關 |
法院 ・最高法院 ・下級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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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 ・地方議會 |
・首長(知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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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選舉 | ・日本政黨 | |
內閣(日语:内閣〔內閣〕/ないかく Naikaku?)為日本的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最初由明治天皇在位时期仿效西方所立院会制度建構,至今共经历了明治、大正、昭和、平成四个历史时期。
目前的內閣是第二次安倍內閣,從2012年12月26日開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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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编辑]
日本的內閣成員,由包括內閣總理大臣(首相)在內的「國務大臣」所組成;閣員通常維持在14人以内,但有特殊情形時,閣員人數最多可達到17位(根據日本《內閣法》第2條規定)。
歷史沿革 [编辑]
大日本帝國憲法時期 [编辑]
1885年12月22日,第一代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基於內閣職權組成第一任內閣。四年後大日本帝國憲法頒布後,第五十五條規定國務大臣輔弼天皇。而憲法內文並沒有「內閣總理大臣」及「內閣」名詞。內閣當時依據內閣官制之法律運作,「內閣總理大臣為(國務大臣)同輩中之首席」,實際上職權並不明確,內閣總理並沒有閣臣的任免權,由於任免權在天皇手上,所以當內閣意見不一時只能總辭。
內閣總理大臣的任命,由天皇向總理「大命降下」授命組閣。明治後期至昭和中期,總理的人選由曾當過總理,被稱為「元老」、「重臣」向天皇推薦。大正後期至昭和初期的政黨內閣時代,是基於「憲政之常道」,由眾議院的政黨構成而任免政黨黨魁組閣(例如政友會為最大黨,則任命其組閣。當政友會下台後,則任免另一個大黨憲政會組閣,由大黨輪流執政。)
陸軍大臣及海軍大臣在大部份時間採用「現役武官制」,必須由現役武官出任,人選必須由陸軍及海軍推薦。而兩大臣亦有直接向天皇上奏的權利。所以兩大臣如果直接向天皇辭職,而所屬軍部拒絕推薦後繼者則內閣倒台。而且軍令方面屬於天皇的統帥權,所以一般文人內閣較難干預軍事政策。
日本國憲法時期 [编辑]
位置 [编辑]
職務 [编辑]
稱呼 [编辑]
構成閣員之要素 [编辑]
關聯項目 [编辑]
外部鏈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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