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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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牌子 |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
|---|---|
| 主要官员 | |
| 局长 | 刘 鹏 |
| 副局长 | 段世杰 杨树安 冯建中 肖 天 蔡振华 |
| 局长助理 | 晓 敏 |
| 纪检组长 | 吴 齐 |
| 机构概况 |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直属机构 |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 联系方式 | |
| 总部 |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 |
| 官方外网首页 | www.sport.gov.cn |
| 机构沿革 | |
| 1952-1954 | 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 |
| 1954-19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 |
| 1970-1972 | 国家体育局(对外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牌子) |
| 1972-19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 |
| 1998- | 国家体育总局 |
国家体育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中国内地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其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11月的“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中央体委”)。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1998年4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挂牌。
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简称全国体总,英语:All-China Sports Federation, ACSF)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目录 |
[编辑] 历史沿革
-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通过《关于增设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设置“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中央体委”);贺龙为主任。
-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成立。根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原“中央体委”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务院副总理贺龙继续担任国家体委主任。
- 1969年6月,贺龙在“文革”中遭受严重迫害病逝。
- 1970年6月,中共中央提出“国务院精简机构方案”。其中,将“国家体委”改为“国家体育局”,划归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领导;但对外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名称。
- 1972年2月,国家体委重新由国务院领导。
- 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
[编辑] 主要职责
- 研究拟订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 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 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
- 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 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 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 组织结构
[编辑] 内设机构
国家体育总局内设9个职能司(厅),包括
- 办公厅
- 群众体育司
- 竞技体育司
- 体育经济司
- 政策法规司
- 人事司
- 对外联络司
- 科教司
- 宣传司;
以及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和离退休干部局。
[编辑] 历任负责人
[编辑] 中央体委主任
- 贺龙 (1952年11月—1954年9月)
[编辑] 国家体委主任
- 贺龙 (1954年9月—1967年1月)
- 曹诚 (军事管制期,1968年—1971年)
- 王猛 (第一次,1971年7月—1974年12月)
- 庄则栋 (1974年12月—1977年2月)
- 王猛 (第二次,1977年2月—1981年8月)
- 李梦华 (1981年8月—1988年12月)
- 伍绍祖 (1988年12月—1998年3月)
[编辑] 国家体育总局长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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