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nes Store
| 成立: | 2003年4月28日 |
|---|---|
| 售價: | 打包銷售, 固定價格銷售; 租賃 |
| 平台: | Mac OS X(非Mac OS Classic) Windows 2000、Windows XP Windows Server 2003 Windows Vista、iPod touch 還有iPhone |
| 格式: | 受保護的AAC(.m4p)128 kb/s 有聲書 32 kbit/s 受保護的MPEG-4影片(.m4v) 2007年5月起增加了無保護的AAC (.m4a) @ 256 kbit/s |
| 限制: | 音樂 - 每24小時傳輸至5台電腦 不限數量的光碟 限制7片光碟(受保護的AAC) 不限數量的iPod中。 |
| 商品類型: | 1000萬首歌曲 1,000,000個以上的podcast 40,000支以上音樂錄影帶 3,000支以上電視節目 20,000本以上有聲書 49款iPod遊戲、2,500部以上電影(美國)、50,000个以上 App Store 应用程序 |
| 預覽: | 30秒(電視節目、影片) 90秒(有聲書、音樂) 30秒以上(電影) |
| 串流: | 僅限預覽 |
| 傳輸協定: | iTMS Protocol(itms://) |
| 地區: | 參見內文 |
| 特色: | 折價券、個人專屬推薦、名人播放列表 禮券、iMix、billboard 排行榜 廣播排行榜、進階搜尋 |
| 顧客支援: | 僅限網路:參見內文 |
| 網站: | www.apple.com/itunes |
iTunes Store(2006年9月12日之前為「iTunes Music Store」)是一个由蘋果公司營運的在線數字媒體商店,需要使用iTunes軟體連結。在2003年4月28日開幕,目前是美國排名第一的音樂商店[1]。至2009年1月為止,iTunes Store已經售出超過60億首歌曲,佔有全球線上音樂銷售量超過70%。[2]
之前,由于唱片公司的規定,下載的音樂檔案有使用上的限制,由蘋果公司的「FairPlay」数字版权管理技術保護。不過蘋果公司一直致力于推廣DRM-free,先是一些獨立音樂人的音樂開始開放取消版權限制,接著EMI和蘋果簽訂了部分音樂的無版權音樂下載協議,不過換來的是1.29美元/首的歌曲定價,音樂品質則由原來的128Kbit/s提升到了192Kbit/s。2009年1月6日,蘋果公司宣布轉換商店目錄中80%的音樂到無版權保護,4月將達到100%。音質則提升到了256Kbit/s[3]
在亞洲地區,目前僅有日本的iTunes Store含有音樂下載服務,大中華地區目前只有下屬App Store板塊開放購買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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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特色與限制
[编辑] 售價
所有的歌曲都是以相同的價格出售(日本除外):例如美國是0.99美元(有版權保護)1.29美元(無版權限制)、加拿大是0.99加幣、澳洲是1.69澳元、歐洲地區是0.99歐元、英國則是0.79英鎊。在日本,每首歌曲的售價為150或200日圓。在美國大多數的專輯售價是9.99美元。超過25,000首的大量購買(教育用途則是10,000首)則有最高20%的折扣(八折)。
電視節目、音樂錄影帶、電影短片每集(支)售價1.99美元。
新發行的電影每部售價12.99美元,第一週過後變為14.99美元;較舊的電影每部則為9.99美元。[4][5]
iPhone及iPod touch的應用軟體及遊戲定價則不等。
[编辑] 適用地區
要在iTunes Store進行消費,使用者必須擁有一個Apple_ID帳戶,註冊則擁有一張預付卡(例如:iTunes gift card),或是一張信用卡,而卡片的帳單地址必須在商店所服務的國家境內。如果想要免費註冊,則需要選擇App Store中的免费App,點擊GET APP,在付款方式中選無即可。其他的使用者僅能下載podcast和進行預覽。
[编辑] 顧客支援
蘋果電腦公司不提供iTunes Store的電話支援服務。(曾有人試圖找出iTunes Store的電話但最後沒有成功[6])所有的顧客支援都是在網路上完成。[7]
[编辑] 背景
iTunes Store(當時稱為「iTunes Music Store」)在2003年4月28日正式上線開張,成為第一個獲得媒體廣泛注意的線上音樂商店。蘋果電腦的音樂商店讓使用者能購買歌曲,並透過iTunes軟體將歌曲傳輸到iPod中,過程相當簡單容易。雖然有些其他的數位音樂播放器能與iTunes相容,但iPod是目前少數幾款支援iTunes Store的數位音樂播放器之一(還有Motorola的部份行動電話機種)。在iTunes Store上線時,已有約200,000首歌曲可供下載。
iTunes Store在蘋果電腦公司與五家主要的唱片廠牌簽約後開始營運,分別是EMI、Universal、Warner Bros.、Sony Music Entertainment和BMG(最後兩家已合併為Sony BMG)。此外,來自超過600家獨立廠牌的歌手在隨後加入,第一個是在2003年7月29日加入的摩比(Moby)。
商店中提供超過1000萬首歌曲下載[1],以及來自超過20位歌手的獨家歌曲,包含鮑勃·迪倫(Bob Dylan)、U2、阿姆(Eminem)、布萊·拉森(Brie Larson)、雪瑞兒·可洛(Sheryl Crow)和史汀(Sting)。每首歌可用0.99美元的價格下載。每首歌都提供免費的30秒歌曲試聽。后来对于超过2分30秒的歌曲改为90秒。大多數的專輯售價為每張9.99美元,某些較長的專輯售價則較高,相反的有些則較低。使用者可以將下載的歌曲傳輸的不限數量的iPod中,並且能將播放列表燒錄成CD。
[编辑] 內容目錄
雖然iTunes Store是每週二進行更新,但每天都有新歌曲被加入iTunes的內容目錄中。iTunes Store每週二會推出「Single of the Week」(本週單曲)和「Discovery Download」(新發現下載)的歌曲,提供當週內免費下載。
2005年起,iTunes Store推出尚未上市專輯的預購服務。預購的專輯內會包含實體專輯中沒有的額外歌曲、以及音樂錄影帶。僅有預購者可取得額外的歌曲或影片,在專輯正式發行後,歌曲將會從商店移除。這種類型的專輯也包含了數位消冊子(digital booklet)。第一張使用這種方式預購的專輯是酷玩樂團(Coldplay)的《X&Y》。
iTunes Store內也有超過9,000冊的有聲書,使用32 kbit/s的壓縮品質,每本書並提供90秒試聽。這些有聲書是由Audible.com提供。這種檔案格式,和直接向Audible.com註冊並訂閱「iPod格式」相同,不同之處在於使用者無須向Audible.com註冊以取得或訂閱有聲書籍。
iTunes Store缺少某些知名藝人的音樂,例如AC/DC、披頭四(The Beatles)(2010年11月17日開始接受下載)、葛司·布魯克斯(Garth Brooks)、搖滾小子(Kid Rock)、齊柏林飛船(Led Zeppelin)、電台司令(Radiohead)、工具樂團(Tool)和Jethro Tull的歌曲。披頭四的唱片公司蘋果唱片(Apple Records)目前正在和蘋果電腦針對「蘋果」(Apple)的名稱進行法律訴訟。(在2006年5月8日,法官做出對蘋果電腦有利的判決,但蘋果唱片表示會繼續上訴。除此之外,該公司的常務董事尼爾·艾斯賓納(Neil Aspinall)宣佈了一項計畫,將會將披頭四所有的歌曲提供給不特定的線上音樂服務,包括部份從來未曝光的作品。而詳細的日期則尚未確定,己於2010年11月17日開始接受下載,參見蘋果公司和蘋果電腦。)葛司·布魯克斯目前和沃爾瑪(Wal-Mart)簽有合約,他的歌曲只在沃爾瑪獨家銷售。然而,在iTunes Store中還是有披頭四[8] 和齊柏林飛船[9]的簡介。iTunes Store上還是有一些例外的歌曲,包含東尼·雪瑞登(Tony Sheridan)和披頭四共同發行的專輯、搖滾小子的第一張專輯《Grits Sandwiches For Breakfast》;以及兩首電台司令的歌曲。
在2006年7月25日,iTunes Store加入了金屬製品樂團(Metallica)的所有歌曲(除了他們和舊金山交響樂團合作的專輯,該張專輯在稍後才被加入商店中)。2006年8月29日,聯合公園樂團(Linkin Park)的所有歌曲終於被加入商店中。此外在不久後的9月5日,包柏·席格和銀色子彈樂團(Bob Seger & The Silver Bullet Band)加入了他們的經典精選輯。
自2005年8月起,日本的iTunes Store沒有收錄任何由新力音樂(Sony Music Entertainment)發行的歌曲。然而某些藝人(例如佐野元春)試著以個人身分和蘋果電腦簽約。在2005年9月6日,新力宣佈計畫透過iTunes Store銷售歌曲,但卻沒有公佈確切的日期。[10]類似情況也發生在澳洲的iTunes Store,商店中沒有來自新力博德曼公司(Sony BMG)的歌曲,直到2006年1月17日新力和蘋果達成協議為止。
在2004年,CDBaby(一家線上音樂商店,擁有超過10萬名獨立的歌手和藝人)和蘋果電腦簽訂了合約,獲得了在CDBaby上銷售專輯的每位藝人。
[编辑] 檔案格式
歌曲曾使用受到「FairPlay」保護的128kbit/sAAC方式編碼,壓縮為mp4,副檔名為「.m4p」。在實際使用上,聲音的品質與使用192kbit/s(固定碼率)MP3方式壓縮的結果大致相同。[11]2008年以后,苹果逐步将采用FairPlay技术的歌曲升级至256kbit/s的iTunes Plus,副檔名為「.m4a」,取消了DRM保护。但是在iTunes Store上出售的有声读物仍然采用Fair Play系统。
雖然AAC壓縮編碼和mp4檔案格式的授權容易取得,但直到最近,蘋果電腦一直不願向其他硬體製造商開放「FairPlay」保護方式的授權,因此只有蘋果的iPod能夠播放受到「FairPlay」保護的AAC檔案,電腦上也必須安裝iTunes及QuickTime。在2005年9月7日,摩托羅拉(Motorola)公司和蘋果電腦發表了「Motorola ROKR E1」手機,其中內建iTunes軟體並且也能夠播放來自iTunes Store的歌曲。兩個月後,第二支內建iTunes的手機Motorola RAZR V3公開。在2006上半年推出的「Motorola SLVR L7」,成為商業市場上第二支能夠播放使用iTunes壓縮或購自iTS的歌曲的手機。
目前包含在部份專輯中的「數位小冊子」(digital booklets)是以PDF格式提供下載,但目前除iPod系列中,只有iPod touch可以讀取這些檔案。
[编辑] 注釋
- ^ iTunes Store Top Music Retailer in the USA. Apple, Inc.. 2008-04-03.
- ^ Macworld 2009 Phil Schiller 演講地址
- ^ Apple to end music restrictions
- ^ http://www.apple.com/itunes/store/movies.html
- ^ iLounge.com. An Introduction to iTunes 7's New Features, Jerrod Hofferth,2006年9月12日。2006年9月14日查證。
- ^ Calling iTunes, Part 2: Wherein it is revealed that our quarry is a phantom.. Slate.com [2月17日 2006年].
- ^ iTunes Store Support: Customer Service. Apple.com [2月17日 2006年].
- ^ iTunes Store 上的披頭四簡介在此(點擊此連結需要安裝 iTunes 軟體)
- ^ iTunes Store 上的齊柏林飛船簡介在此(點擊此連結需要安裝 iTunes 軟體)
- ^ Sony Music to sell songs to iTunes store(CrissCross.com)
- ^ http://www.soundexpert.info/
[编辑] 外部链接
- iTunes Store(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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