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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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義務役新兵在成功嶺由志願役士官訓練
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是指兼用志願役和義務役的軍事服役制度,在各国的实行有略微差别。
- 中華民國人民除了要依法服義務兵役外,在義務服役期完結後,還可依個人志願,通過考核,繼續在軍方服務,成為職業軍人。此外,一些不在強制性徵兵範圍的人民,也可依照個人意願,投考軍職。2016年12月,中华民国國防部長馮世寬在立法院表示2017年入伍役男將是最後一批義務役士兵;2018年將如期實施全募兵制。義務役改成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
实施国家[编辑]
参见[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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