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战争罪行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1年9月14日) |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1年9月14日) |
德國政府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組織并下令进行了多项战争犯罪行为。二战当中,纳粹德国政府实行的种族屠杀导致六百萬犹太人死亡。大屠杀为其中最为知名的例子,与此同时也有数百万人死于德国在战争中的行为。
一战前
二战时期
種族滅絕
德国的種族滅絕計劃由阿道夫·希特勒和納粹黨領導[1],約600萬名猶太人被屠殺[2]。當中超過100萬名猶太兒童及約200萬名猶太婦女在大屠殺中喪生[3][4]。
奴工剝削
又稱為「IG法本」的法本公司,曾在在奧斯維辛集中營裡獨自建立工廠,強迫集中營囚犯為其無償勞動。由於勞動過度與惡劣的生活環境,工人的平均生命只有3個月。
知名战犯
參考文獻
- ^ Further examples of this usage can be found in: Bauer 2002, Cesarani 2004, Dawidowicz 1981, Evans 2002, Gilbert 1986, Hilberg 1996, Longerich 2012, Phayer 2000, Zuccotti 1999.
- ^ Dawidowicz 1975,第403頁.
- ^ Hedgepeth & Saidel 2010,第16頁.
- ^ Fitzgerald 2011,第4頁.
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