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直選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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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地區直選
Geographical constituency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第六屆立法會
种类
种类
结构
议员35
政党

地區直選是指香港立法會選舉以地區作為選區分界,選出的議員議席部分。相對於功能界別,地區直選的議員更由一般市民選出,並由比例代表制(實際運作為中選區制),以最大餘額方法選出議員。於2010年政改投票當中,政府提出地區直選增加5席並獲得通過,2012年起,地區直選議席將增至35席,令地區直選議席佔香港立法會議席的一半。

由1998年至今,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分為五大選區:新界西新界東香港島九龍西九龍東。一般而言,選區的議席數量將按當區人口決定。而2012年之地區直選分區,仍需要經過本地立法解決。

2012年增加的5個超級區議員議席,雖由三百多萬選民投票選出,但提名權及參選權均限制於現任區議員,原功能組別選民亦不能投選超級區議員,選出的議員法律上是功能界別的議員,而非地區直選產生,因提名程序是間接選舉(至少15名區議員),法理上並不能視為直接民選的議員。

歷史

地區直選首見於香港市政局區域市政局。1953年,香港市政局有4席由地區直選產生;至1983年有15席(即一半議席)由地區直選產生,另外則由港督委任。而1986年區域市政局成立,有12席(即1/3議席)由直選產生。至1995年,兩局大部分議席均為地區直選產生。

區議會方面,自1982年區議會成立,已經有地區直選議席,當時489個區議會議席當中,共有132個地區直選議席。其後比例逐漸增加。至1994年,373個議席有346個議席由地區直選產生。不過,自香港回歸後,特區政府復設委任議席,直至2015年才終止委任。2016年,458個議席有431個議席由地區直選產生,27個是當然議員(鄉事委員會間選產生,鄉事委員會由民選村代表產生。),基本上全面實現直接選舉

立法會方面,香港民主派人士於1980年代,要求香港政府在1988年香港立法局選舉中,開始引入直接選舉議席的建議。但這個建議最終並沒有接納,最後延至1991年香港立法局才有第一次直接選舉。

1991年香港立法局選舉,有18個議席由地區直選產生,採用「雙議席雙票制」,把全港分成9個選區。每區選出兩席,即合共有18席。每名選民最多可選擇兩名候選人,制度採簡單多數制,每區獲得最高票數的兩位候選人當選。

1995年香港立法局選舉,地區直選增至20席,並改為單議席單票制

199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地區直選改為大選區比例代表制,仍然保留20席,並於200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增加至24席,2004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增加至30席。

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根據2010年6月24日獲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政改方案,地區直選增加至35席。

歷屆立法會選區議席數量 (香港回歸後)

選舉年份 香港島 九龍西 九龍東 新界西 新界東 議席總數
1998年 4 3 3 5 5 20
2000年 5 4 4 6 5 24
2004年 6 4 5 8 7 30
2008年 6 5 4 8 7 30
2012年 7 5 5 9 9 35
2016年 6 6 5 9 9 35
2020年 6 6 5 9 9 35

注释

  1. ^ 鄭松泰自稱「非泛民」,但在內部錄音中指出「熱血公民」不是本土派。

參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