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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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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1]

简介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的前身是人民法院报社。人民法院报社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主办《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以及内部文化刊物《天平》等媒体[2]。此外还负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官微、官博,以及旗下各种微信微博app[3]。人民法院报社拥有东花市(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永定门(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东庄幸福二巷18号)两处办公区[4]。2016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人民法院报社”更名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3]

下属媒体

《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发行的全国性报纸,创刊于1992年10月1日,报名为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所題,2000年1月改为日报发行[5]

《人民司法》杂志

中国法院网

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于1998年1月成立,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报社(后改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主办,2004年取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负责组织法治题材的影视剧、专题片的选题策划和拍摄工作[6]

参考文献

  1. ^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事业单位在线. [2017-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2). 
  2. ^ 人民法院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法院网. 2013-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5). 
  3. ^ 3.0 3.1 人民法院报社更名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凤凰网. 2016-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4. ^ 关于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2012-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6). 
  5. ^ 《人民法院报》简介. 百报扶贫. [2017-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6. ^ 影视中心. 中国法院网. 2012-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