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江西省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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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江西省军政府
1911年—1912年
中华民国江西省军政府国旗
首都南昌
常用语言汉语
政府军政府
都督 
• 1911[1]
吴介璋
• 1911
彭程万
• 1911-1912
马毓宝
立法机构江西谘议局
历史 
1911年10月10日
• 建立
1911年10月23日
• 解散
1912年1月1日
货币中华民国金币券
清朝货币
前身
继承
大清帝国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_(南京)

中华民国江西省军政府武昌起义成功后、1911年10月23日于江西成立的革命军政府,武装力量是九江新军南昌新军

历史[编辑]

宣统三年(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后,江西的九江新军于10月23日响应起义,并宣布独立。10月31日,南昌新军起义,宣告独立,次日建立南昌军政府。马毓宝被推举任江西省军政府都督。11月,三路、鄱阳、赣州以及萍乡先后起义,成立都督府。民国元年(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江西省成为中华民国中的一省。李烈钧任江西都督,裁九江军政分府,由江西都督府掌管全省军政大权。

国旗[编辑]

辛亥革命时期,各省革命军使用的旗帜并不一致。其中,广东省与广西福建云南贵州省沿袭同盟会传统,使用青天白日旗陈炯明惠州举兵时曾采用蓝白井字旗,会师广州后,未再使用。

然而与此同时,其他省份之革命军所使用的旗帜不尽相同。湖北湖南江西省跟随共进会使用铁血十八星旗,代表十八行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中国同盟会则使用五色旗,以代表五族共和

后来,中华民国于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在南京肇建,1月2日起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行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职权。1月10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决议以五色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取五色,代表五族共和之意;定铁血十八星旗为陆军旗,青天白日红旗为海军旗,请孙中山颁行全国[2]:16[3]:10

外交关系[编辑]

与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的关系[编辑]

11月7日,为联络革命声势、统一斗争,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都督黎元洪致电赣省在内的独立各省,征询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意见,9日,黎元洪再次通电赣省军政府在内的各省都督府,请迅速派代表到武汉,商议组织临时政府问题。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21-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6). 
  2. ^ 欧阳晧. 青天白日旗飄揚:中華民國軍旗沿革. 铭闳实业. 2015年10月. ISBN 978-986-92450-0-5. 
  3. ^ 王晓华、张庆军. 《1901~1949中華民國之謎》(修訂版). 台北市: 灵活文化. 2016. 
  4. ^ 傅国涌,百年辛亥(上册) ,上海:东方出版社,2011年. Book.ifeng.com.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5. ^ 庆光复 挂白旗,定海新闻网,2009年07月06日. Dhnews.zjol.com.cn.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6. ^ 夏侯叙五,闲话清末民初“革命奇士”韩衍,百年潮,1999年第7期
  7. ^ 中华民国史研究室 编,中国致公党,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第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