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正大尼龙罢工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正大尼龙罢工事件起于1995年5月9日,到12月22日劳资达成初步协议为止共计228天,创台湾解严以来罢工期间最长的纪录。

事件始末[编辑]

正大尼龙新店厂由于品质极好,业绩甚佳,曾有“厂商提现金排队买货”的记录,但长期以来薪资过低,年资20年者薪不过两万;罢工前几年则每况愈下,员工曾表示“公司土地厂房、员工宿舍、球场外租,连洗手间都不敷使用”、“资方少接订单,迫使拉丝机等单位员工枯领基本工资”,又先后关闭淡水厂、北投厂,工会遂决议要求资方就公司前途做出明确答复,资方则以开除常务理事黄金明作为回答。

由于资方已有意图关厂的迹象,而尼龙厂停机一周以后要恢复生产需要甚大成本,所以罢工一段时间以后,罢工性质实际上已变成资遣条件的诉求;资方长期避不出面,劳方坚持到底,造成了台湾解严以来空前的罢工天数:1995年5月9日开始,到12月22日劳资达成初步协议为止共计228天,到1996年双方签定协议书止共计250天。

意义[编辑]

  • 工会在有关厂迹象、未正式宣布时就采取行动。由于会员凝聚性高,只有极少数人在一开始配合资方维持生产,被会员成功阻挡,几天内就使得复工完全不可能。
  • 罢工就采取八小时上班制(聚于厂内车棚),而非1989年远东化纤罢工事件的24小时封锁线,使会员能长期坚持下去,并且兼做副业维持家计。
  • 全台湾第一个县级产业总工会──台北县产业总工会,其理事长、常务理事长期持续领导、协助整个罢工行动,及各会员工会的支援,发挥了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的机能,而旧有的全总-省总-省人纤-县总等各级工会,实际上对抗争行动的协助甚少。
  • 占抗争员工大多数的女工,不但在历次游行、抗争及陈情时无所畏惧,而且长期负责所谓“罢工大锅饭”,节省工会不少经费支出。

文献[编辑]

中兴法商东吴大学政治大学台湾大学世新大学等校学生组成的访调小组在抗争后写成《我们要活下去-关于正大尼龙罢工事件的纪录与分析》一书,其中有详细的报导、分析,并包括了与事者的访谈纪录。

  • 正大尼龙罢工事件访调学生小组著(1999),《我们要活下去-关于正大尼龙罢工事件的纪录与分析》(台北:劳动人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