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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解除存檔/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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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有人破壞,還有妨害編輯自由,以及有新資料需要更新以完善條目。應解除保護。—user:e_eddie1002user_talk:e_eddie1002 2010年7月26日 (一) 21:28 (UTC)

請求解除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1月6日 (三) 11:46 (UTC)之前加入的。

謝謝及時對條款作了保護,現在已經過了一年了,是不是可以解封,讓我可以把後邊的內容補充完整?

多謝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Uji對話 貢獻)加入。

  • 上面這位J.Wong管理員,我覺得您不應該封鎖此條目這麼久,你已經妨害到其他用戶編輯的權利,之前的編輯戰並沒有必要讓你封到3個月吧?雖然我並非編輯戰當事人,但我的編輯權已經被剝奪了!難道管理員要動用保護權都是這樣用的嗎?希望管理員做到"適當性"與"必要性"原則。您是從"去年(2009年11月)"就已經全保護此條目,如今已經2010年1月快過完了,這樣顯得太超過。現下,再次請求降為半保護。維基百科本來就是人人可以自由參與的,請不要過分自私。當然,如果您還是"堅持"全保護,麻煩您在此說明你封鎖的原因數項,以及必要性數項。(請具體說明原因,而不是引用維基條款中的事項來說明!)--User:Happy60907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23:24 (UTC+8)
  • 由於我司同事不懂得Wiki編輯原則,硬性拷貝內容,有推廣嫌疑,導致該詞條被保護起來。

現在已按照維基優秀詞條修正泰諾健詞條的內容,還請閣下解除保護,讓我為維基百科貢獻一個新詞條,閣下再行審查。謝謝了! --Okyeshao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08:52 (UTC)

拒絕請求,參見Wikipedia:利益衝突。—Wcam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0:50 (UTC)

該條目實屬我錯誤將引用資料當作侵權而回退,因此希望管理員解除保護—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2月7日 (日) 08:18 (UTC)

處理中……J.Wong 2010年2月7日 (日) 09:22 (UTC)
拒絕請求,仍須時商之,現且卻之,容共識既成,再行解錮。—J.Wong 2010年2月8日 (一) 06:51 (UTC)

現在沒有人破壞後,可以降為半保護,或是解除—Sweater (留言) 2010年2月9日 (二) 16:28 (UTC)

請參見上面的保護請求。--Kegns 2010年2月9日 (二) 18:05 (UTC)

現在沒有人破壞,還有妨害編輯自由。應該解除半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H1314041087對話 貢獻)於2010年2月12日 (五) 12:52加入。

已解除--Kegns 2010年2月12日 (五) 13:13 (UTC)

強烈建議應該解除保護模組!!從去年就封鎖到現在,還要繼續封鎖?維基百科是大家的,不能因為某些人作惡就妨害其他用戶的編輯自由。山斯~夢* (留言) 2010年2月3日 (三) 00:48 (UTC)

拒絕請求,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10年2月5日 (五) 16:00 (UTC)
Talk:楓之谷早已掛了Editprotected模板了,但沒有人處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16:09 (UTC)
已處理。—J.Wong 2010年2月5日 (五) 16:38 (UTC)
(!)意見Talk:楓之谷條目再請求更新。—山斯~夢* (留言) 2010年2月10日 (三) 03:49 (UTC)
(!)意見楓之谷條目到現在到底還有什麼理由可以繼續封鎖?結果變成對我們其他用戶都不公平,那當初幹麻不先禁禁那兩個編輯戰的用戶呢?就算只能全保護,但有必要封鎖那麼久?3個月的時間,管理員你自己認為誇不誇張?山斯~夢* (留言) 2010年2月12日 (五) 09:28 (UTC)
下經一再解釋,恕不覆矣。請移玉管理員通告板。—J.Wong 2010年2月13日 (六) 18:07 (UTC)

現已無人破壞,且因為保護的關係,使其資料嚴重不足,與其晚出道且同公司之團體Super Junior相較,便可知其資料的不足性,所以特請解除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Janewell對話 貢獻)於2010年2月16日 (二) 05:21加入。

文經護矣,其仍為毀,焉須告護?由不合理,不予受理,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10年2月17日 (三) 07:03 (UTC)

現在沒有人破壞,還有妨害編輯自由。應該提早解除半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1314041087對話 貢獻)於2010年2月16日 (二) 03:47加入。

君所言,合理乎?文經護矣,其仍為毀,焉須告護?由不合理,不予受理,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10年2月17日 (三) 06:56 (UTC)


我支持你!--125.31.18.236 (留言) 2010年2月19日 (五) 07:16 (UTC)

位能這個頁面,Suiseisekis拿出以下理由將本人編輯後的這個版本回退到之前是中國大陸地區習慣用詞的這個版本

Suiseisekis的理由是: 「根據國立編譯館和兩岸名詞對照查詢系統:勢能-位能屬於無必要的繁簡轉換;撤銷對重力在大陸用法中的錯誤定義(不是什麼在均勻引力場中就簡稱為重力);elastic譯為彈性」

事實上是臺灣地區非常習慣將「Potential_energy」稱為位能,本人看過臺灣的高中教科書各版本與Halliday等人著的《基礎物理(臺灣中譯第七與第八版)》全都是將Potential_energy稱為位能,臺灣只有將PRC學者寫的簡體中文版譯成傳統中文版的書才會原封不動的使用大陸式用詞。

臺灣對『一般性的Gravitation』是直接稱作「重力」而將『地表附近可看作同向與定值的Gravitational_field所產生的的Gravitation』稱作「地表附近的重力」。 根據這個網頁勢能條目的說法,中國大陸將『一般性的Gravitation』稱作「引力」,而可看出是將『地表附近可看作同向與定值的Gravitational_field所產生的的Gravitation』稱作「重力」,但未明確說明「陸式的重力」是直接的Gravitation還是將其減去向心力後的合力。 又有另一種版本是「中國大陸將在地面或地面附近物體受到地球吸引的萬有引力和隨地球自轉所需的向心力相減的淨力稱作重力」 說明了還需要減去向心力,這是條目萬有引力中之前的編者加上說法,現在還存在於條目中。內地人將重力賦予新義應該解釋清楚,而不是在不同的條目對陸式的重力有不同的說法;而且沒資格撤銷別人將他的課本中更簡明的說法加進去給其他中文使用者知道的編輯。

另外在我最初編輯的這個版本中一開始只在前面的陸臺用詞分類段落上寫了不太完善的「均勻引力場中就簡稱為重力」,但在此段落之下的「====地表附近的重力位能====」的介紹中就已經明確的指出「要在地表附近」了,也沒有理由要撤銷到我未編輯前只寫了「一種特殊簡化情形」的版本。 我之後的版本也把一開始的陸臺用詞分類段落中對於陸式重力編輯成「在地表附近可視作均勻的重力場中所產生的力」,我認為也比Suiseisekis之後回退成最初版本後又新增的的「只把物體在星體表面附近可視作均勻的重力場中萬有引力的豎直分量單獨稱做重力。」容易理解得多。

最後「elastic energy」在中文用彈性位能彈力位能皆可使用,並無一定要用「彈性」的限制。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2月28日 (日) 10:16 (UTC)

笑死我了,以上竟然是請求解除保護的理由?—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2月28日 (日) 17:10 (UTC)

我真想知道那裡好笑了?我怎麼笑不出來?
如果沒有人有意見,保護解除後就改回這個版本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2月28日 (日) 18:37 (UTC) 哈哈哈哈,改回哪個版本原來是你說了算的?—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2月28日 (日) 19:00 (UTC)

我不認為有「某人說了就算」的情況,以客觀的事實來說,此版本比較適合留下。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3月1日 (一) 01:08 (UTC)

處理: 拒絕請求,此處並非討論條目編寫的場所,請移步相應條目討論頁進行討論,並善用{{Editprotected}}模板。—Wcam (留言) 2010年3月1日 (一) 01:43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保護理由消失--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26日 (五) 06:37 (UTC)

已解除--Kegns 2010年3月27日 (六) 15:39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改半保護,非首頁--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29日 (一) 08:11 (UTC)

有用者會以之作自訂首頁,應以首頁規格待之,遂卻所請。—J.Wong 2010年3月30日 (二) 03:54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改半保護,非正正首頁--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29日 (一) 08:09 (UTC)

有用者會以之作自訂首頁,應以首頁規格待之,遂卻所請。—J.Wong 2010年3月30日 (二) 03:54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不必要的全保護,可改為半保護--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8日 (四) 05:59 (UTC)

已解除--Kegns 2010年4月8日 (四) 07:21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不必要的全保護,可改為半保護--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8日 (四) 05:59 (UTC)

已解除--Kegns 2010年4月8日 (四) 07:21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不必要的全保護,可改為半保護--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8日 (四) 05:59 (UTC)

已解除--Kegns 2010年4月8日 (四) 07:21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不必要的全保護,請改為半保護--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8日 (四) 05:58 (UTC)

已解除--Kegns 2010年4月8日 (四) 07:21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不必要的移動保護--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8日 (四) 05:57 (UTC)

已解除--Kegns 2010年4月8日 (四) 07:21 (UTC)

內容已經有更新, 例如最新的歌曲排名榜數字及新近的獎項, 而且對於港台給予桃色冒險的最高排名更是失實 (應為第3而非第13) 如果要等到5月7日才更新, 會對用家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對容祖兒本人亦有不公平, 希望可以解除保護 147.8.12.228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5:41 (UTC)

爭議未嘗息,何以解其錮?且卻所請。—J.Wong 2010年4月16日 (五) 22:11 (UTC)

因為我讀中文不太懂,所以沒有弄的太清楚.現在明白了很多,希望再一次的修改可以符合WIKI的要求.Since I can't read Chinese well enough to understand the rules, also I am not a technical person, it's realllllllllly hard for me to do this. I'd like to try again to make it more apply to the wiki requirements. See at least I've figured out how to sign my name here! Syiswang (留言) 2010年4月15日 (四) 05:54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鏈入頁面不足100個--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14日 (三) 09:40 (UTC)

之前對此條目申請保護的用戶Suiseiseki他反對修改的理由明顯地違反編輯方針,又不斷阻撓他人編輯,並拿出「共識」之名混淆視聽,使此條目被封鎖,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存檔/2010年4月#請各位幫個忙talk:萬有引力。現有版本共違反Wikipedia:可供查證Wikipedia:列明來源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三項方針,請解封並改回或讓他人能夠改回符合方針的版本。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2:26 (UTC)

  • (-)反對,這條目必須嚴加保護,只有在達成共識之時,才能夠解除保護。— 老陳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05:56 (UTC)
  • (+)支持,根本是有些人在鬧場,硬要保留一些違反方針的內容。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08:38 (UTC)
  • 見上之論,可悉爭議未休。何以解其錮?且卻所請。—J.Wong 2010年4月16日 (五) 22:42 (UTC)
  • (!)意見:等等,難道對於明顯違反方針的內容,只要說一句「這條目必須嚴加保護,只有在達成共識之時,才能夠解除保護」,就可以保留了嗎?那麼改天別人要是上傳一堆有版權的圖片呢?打一堆完全是單一地區的主觀概念?在條目輸入偽科學的內容?把所有字詞轉換都改成單一地區用詞呢?是不是也只要說一句「這條目必須嚴加保護,只有在達成共識之時,才能夠解除保護」就可以就地合法了?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04:17 (UTC)

當初回退與封鎖的唯一理由是「位能勢能」的字詞轉換,但除了這個字詞轉換外還回退到了許多不該回退的內容。 但現在有證據可以證明當時回退與封鎖的唯一理由是不對的。
一般Google搜尋:

繁體中文位能尋獲量:[1]261,000,000
繁體中文勢能尋獲量:[2]125,000

Google學術的網頁搜尋:

繁體中文位能尋獲量:[3]3,140
繁體中文勢能尋獲量:[4]979 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05:18 (UTC)
爭議確存。可有共識乎?夫未有者,請君且回,待共識得成,始遞案於斯。—J.Wong 2010年4月17日 (六) 08:20 (UTC)

請問為什麼不鎖成我編後的版本?我編後的版本有證據支持。而且只是某幾個用戶的個人喜好但其意見與來源證據違背這樣也算爭議嗎?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08:32 (UTC)

未設期限且已半保護較長時間。--Kegns 2010年4月20日 (二) 21:47 (UTC)

完成。-- (留言) 2010年4月22日 (四) 23:41 (UTC)

資料已有更新,且無必要保護。203.168.198.218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4:03 (UTC)

編輯戰冷靜期,恕難從命。有編輯需求可以在討論頁使用{{editprotected}}--Kegns 2010年4月23日 (五) 05:41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鍵入頁面不足--HW (討論 - 貢獻) 落選的管理員,多謝意見及支持 2010年4月22日 (四) 09:49 (UTC)

重要站務模板,且沒有經常修改的必要,個人建議維持現狀。--Kegns 2010年4月23日 (五) 05:43 (UTC)

元祖高達 是指 SD高達其中一個系列 如果你用日本搜尋就會發現無一個是關於 正常版第一集的 高達 全是SD高達來的 現在因為一些自私的香港人 硬要別人承認元祖高達 = 第一集高達 是絕不能接受 沒理由自己錯硬要全部人跟著錯 元祖 是日文漢字 ,可真有 最原本的意思,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把第一集稱為元祖高達 中國人用中文去表達 是不是應該用「初代「 , 「第一集「 「第一套「 的形容詞呢? 我認為在wiki內只可以提出有不少華人誤以為可以稱 第一套高達 為元祖高達 請盡快改正!

元祖高達一詞亦為SD 高達系列的早期作品元祖SD 高達的稱呼

這是錯誤的說法, 元祖高達 並不是SD系列中早期作品! 至今仍有此系列此其一

元祖高達 這個稱亦由 SD高達元祖系列 開始出現!

所以結論是,元祖高達不鹿因為一些香港人的錯誤而要全部人一起錯下去!—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9.78.170.248對話 貢獻)加入。

請不要在條目內加入評論性文字,應至對話頁、相關編者的討論頁或者互助客棧進行討論。--Kegns 2010年4月24日 (六) 03:10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保護理由 (破壞)消失,需要修復雙重重定向,請解除保護--HW (討論 - 貢獻) 2010年5月1日 (六) 23:30 (UTC)

===Template:BLP editintro===

真吊詭,明明很多條目都有應用,卻沒有顯示,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嗎?—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4月29日 (四) 10:43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連入頁面不足100--HW (討論 - 貢獻) 2010年5月14日 (五) 09:02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近期破壞已結束--HW (討論 - 貢獻) 2010年5月15日 (六) 10:35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管理員討論頁不應被半保護以便新用戶提出意見。--HW (討論 - 貢獻) 2010年5月15日 (六) 10:37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破壞是在三年前發生的,現時已沒有破壞--HW (討論 - 貢獻) 2010年5月15日 (六) 10:38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破壞已終止,保護理由消失--HW (討論 - 貢獻) 2010年5月15日 (六) 10:39 (UTC)

此被保護的條目名稱是違反命名方針的原創非可查證的譯名,建議解除保護,以便將其移動到可查證的伊格爾·格魯塞維奇,更多理由見條目討論頁,在此不再贅述。—驚鴻~~落羽 2010年5月22日 (六) 05:18 (UTC)

我經過互助客棧討論後修改名字,最後的修改是28日,user:Mewaqua是下個月的16日,而且.user:Mewaqua未經過任何討論回退兩次,我只回退了一次,尚未構成3rr而且User:RalfX保護這麼久事實等於對他的版本的認定,有違中立。謝謝。-- [ ] 2010年5月22日 (六) 06:38 (UTC)

  • (-)反對 -
    • 1. 互助客棧的該次討論只有1人附和User:Sinai的意見,而且同時也有其他用戶持異議。
    • 2. 「Wikipedia:拉票」是我創建的,請問Sinai你在首次移動前有邀請我去討論嗎?沒有。你在自己提名維基獎勵、條目撤銷優良時就懂得邀請多位用戶去投票,可是在想把自己拉票行為合理化時卻不見你有邀請其他人去討論。
    • 3. 我認為Sinai是因為以前他自己的拉票行為(例如邀請其他用戶在自己的維基獎勵提名投票)而不喜歡「拉票」這個名稱。--Mewaqua 2010年5月22日 (六) 12:33 (UTC)

此被保護的條目名稱是違反命名方針的原創非可查證的譯名,建議解除保護,以便將其移動到可查證的伊格爾·格魯塞維奇,更多理由見條目討論頁,在此不再贅述。—驚鴻~~落羽 2010年5月22日 (六) 05:18 (UTC)

此提議已經提出一次,無人答覆。故再次提出。—驚鴻~~落羽 2010年5月29日 (六) 06:26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破壞已消失--HW (討論 - 貢獻) DC8投票 2010年5月30日 (日) 10:18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沒有發現破壞--HW (討論 - 貢獻) DC8 2010年6月2日 (三) 13:10 (UTC)

解除封禁—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6月5日 (六) 21:57 (UTC)

Template:Su,解除保護。原因:沒有發現破壞。藍色的頂夸克-對撞機·氣泡室- 2010年6月4日 (五) 06:20 (UTC)

該模板被刪除,也未見保護日誌—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6月5日 (六) 21:57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條目內容須與時俱進。—Mark85296341留言-記錄 2010年6月5日 (六) 04:27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條目內容須與時俱進。—Mark85296341留言-記錄 2010年6月5日 (六) 21:53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條目內容須與時俱進。—Mark85296341留言-記錄 2010年6月5日 (六) 21:53 (UTC)

已解除--Istcol (留言) 2010年7月6日 (二) 06:26 (UTC)

雙重重定向頁面,見[5][6][7]--UAL55 (留言) 2010年7月12日 (一) 09:51 (UTC)

請求解除半保護

根據本人認知,帳戶Ma191908該帳戶才是惡意破壞者。 自2010/8/4才開始大量加入本條目內容,但因其政治立場,所加入內容部份有失中立,明顯企圖引導讀者醜化本條目之當事人, 該君雖引用媒體,但卻斷章取義,並取不同時空的內容組合或非大部份媒體之報導,而且引用之部份媒體亦無如該君所述之內容,該君亦未與當事人查證。 該君還是競爭對手陳菊女士的支持編輯者之一,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99%B3%E8%8F%8A&limit=100&action=history

該君所提內容前半段正確,但後半動機如上所述: 2009年八八水災期間,因出國考察,並未於第一時間回國救災,=====>> 導致高雄縣政府無指揮系統,遭到莫拉克颱風重創,遭到中國國民黨議員炮轟為落跑縣長。[6]

指揮系統有專人負責,天災重創,救災隻字不提,且引用之報導並無「落跑縣長」之敘述,明顯加入個人偏見。

=====>> 2010年8月9日,在仍有原住民於總統府前抗議重建太慢之情況下,楊秋興呼應馬英九總統的看法,認為八八水災重建應該告一段落。[7]

該君斷章取義。

2010大高雄市市長選舉 2010年,楊秋興於大高雄市長民主進步黨與陳菊的黨內初選失利。 010年8月3日,向媒體鬆口透露「心意已定」,確定參選與陳菊角逐大高雄市長 。 [8]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楊秋興的參選,擁有中國國民黨中常委身分的星雲法師是重要推手。[9]

推測性論述,且並未查證該報導指稱之星雲法師身分。

2010年8月9日,楊秋興正式宣佈參選,並主動退出民進黨。[10] 2010年8月10日,楊秋興退黨表明參選後表示,有條件支持馬政府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文建會前副主委吳錦發說,楊秋興只參加過一次高縣八八風災會議,第二次就請客吃飯,楊秋興並說:「那兩個鄉沒救了!」。[11]

該君故意引用爭議性報導,也未向楊秋興本人或縣府查證(八八風災會議不可能只開一兩次,可向縣府查證會議紀錄及出席者。

您可以看到來自不同各地的幾個使用者,都不儘完全認同他的全部觀點,並未完全刪除他的內容,且一旦修改部份內容,即遭該君全部撤銷,才引發編輯戰。

該君在本條目中不僅加入偏頗內容,還指控他人惡意編輯,主動申請半保護,企圖保持他的論點,如此將失去本條目公正性。 煩請 審查員 T.A 白河 在做決斷前,查明內容爭議過程,與判斷內容的中立與人身攻擊。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8月15日 (日)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再次請求解除半保護,或至少開放本人編輯權限,以防止惡意編輯再度發生。理由請見楊秋興討論頁。

Tranquila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2:38 (UTC)

半保護,近日內容被ip用戶惡意刪除。--Wing1990hk (留言) 2010年8月19日 (四) 04:01 (UTC)

  • 解除保護,原因:破壞,內容遭不名IP刻意抹黑,有損本站形象,事實上本站受許多01會員惡意搗亂並攻擊本站良善會員,本站會員協助導正事實卻仍被修改最後遭請求保護致無法回歸事實,本站雖不想引起戰爭卻也不願受人污衊,特此請求管理人員解除保護,謝謝!--熊咩咩 (留言) 2010年8月19日 (四) 11:55 (UTC)

Special:ProtectedTitles中於2008年或之前因「多次提刪或速刪」理由而保護的標題

聲明

MediaWiki:Titleblacklist重複--UAL55 (留言) 2010年8月19日 (四) 09:20 (UTC)

您好:我是博文欣悅。本人原創條目「顧忠信」經多次創建且多次被認定為侵權,該條目自始自終為本人創建,不知是何根據始終被認定侵權?目前又被保護,不能如願編輯完善,特申請解除保護,以便編輯完善該條目。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博文欣悅對話|貢獻)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8月26日 (四)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

  • 解除保護,原因:相關爭議已經獲得解決,解決方案為在日間時段只顯示日間信號以及中文信號名稱,而在夜間時段,顯示日間信號以及中文信號名稱外,再加上夜間信號,以上方案經討論後已經取得共識。--weng10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05:36 (UTC)

以下「頁請求解除保護」過久沒有處理,請及時處理

本人想編寫中文詞條美國,本人很認真的編寫, 希望管里員 解除保護,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longlichengqian對話|貢獻)加入。

(-)反對,條目被破壞,保護期不長,請考慮編輯其他條目滿50次後參與編輯或等待自動解除保護。-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2:38 (UTC)
  • (-)反對,半保護是我提出的請求,敬請見諒!原因在於有IP用戶搞破壞,履次填入「賣萌」這類負面與定義模糊詞彙,回退數次後仍然無法改善,不得已只好提出半保護。管理員僅半保護一個月,時效並非長期,期間註冊用戶仍可繼續參與編輯,並不影響條目的更新。--Hayashi115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22:46 (UTC)
反對,高關注度頁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6日 (三) 10:08 (UTC)

以下多個頁面,具體原因請見存檔。--UAL55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09:10 (UTC)

酷拉皮卡的禱祝文
大台灣國協
體育統一迪納摩
中共特務
聖若瑟皇國
秋山書店
台灣海峽高速公路
麥頌賢
Selina
毛景謙
賀頌茵
中國政治異見人士
大專RICH職場體驗資訊網
總政治作戰局
王仲銘中學
吉娃娃犬世界
陈琳博士
陳琳_(学者)
台南市鹿耳門天后宮
東方物流
搖搖新世代
郭怡君
東亞唱片(集團)
錫安社會服務處-_勗勵軒
管中閔
错误:时间格式不正确
現代教育(香港)
笨笨
±çªaªÛ
原鄉時尚
File:Index.jpg
美国历史(1980年-1988年)
File:BO, Happy Ambassador.jpg
Obama
???
太空航空母鑑
林宥嘉2008迷宮巡迴演唱會
爆丸(第2版wikipedia)
Cock
太空飛體
太空鑑隊
张殊凡
威也
File:Bukkake.jpg
吳思賢(藝人)
Korea
2031年
2032年
2035年
春哥
Choi_Tsun_Man_William(蔡浚文)
Wikipedia:?é¢?¢å¾©è«‹æ?
Wikipedia:ů¹ç®¡?†å??„æ?è§å?建议
蔡正逢
Wikipedia:Ʋ™ç?
Wikipedia:Ľ¿ç”¨?‡å?
古路
Choi_Tsun_Man_William
Category:綠葉演員
Category:甘草角色
Category:甘草演員
Category:死亡人物
Template:If
Template:Qif
File:Elegance header.jpg
Template:Vfd-n
Template:Switch
打倒中华人民共和国
Category:明星高中
青年創業貸款
西安邮电学院
文林堂
自己百科
Biometics
李錦妍
職涯啟航
醫改會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賴舜明
西提王國
需要合并到本条目的条目名称
替換為刪除頁面名稱/替換為刪除頁面名稱
合并本条目到的条目名称

錯誤:時間格式不正確,需要合併到本條目的條目名稱,替換為刪除頁面名稱/替換為刪除頁面名稱,合併本條目到的條目名稱都是構造複雜的模板產生的紅字鏈接(錯誤信息或者默認狀態),為防止新手和破壞者創建這些頁面才保護。除非把相關的模板頁面全部完善,不會出現這些紅字再解除。那幾個亂碼的頁面是經常因為站外鏈接等造成的編碼錯誤,循此途徑進入維基百科就會進入這幾個頁面,已經刪除很多回了,因此不建議解除保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6日 (三) 10:08 (UTC)

強烈請求解除鄧之鑂保護,本人是鄧之鑂的原創,絕對沒有侵犯版權,本人已經獲得DFDL授權釋出(見下)。為了創作鄧之鑂,本人和主人公經過無數次通話、通信,在上海世博會期間,本人親去上海與主人公會面交談和合影,寫文章很不容易,請您理解。

  • 本作品採用知識共享組織Attribution 2.5 China Mainland許可協議進行授權。查看本許可協議的複製件,請訪問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2.5/cn/或寫信到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三藩市霍華德街543號5層知識共享組織(郵編 94105)索取。

WashingTong (留言) 2010年10月21日 (四) 10:40 (UTC)2010.10.21

該條目最後是根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7/07#鄧之鑂而刪除,如果關注度未能獲得有效改善,即使重建仍無法常久留於維基百科之中。—Alberth2-汪汪 2010年10月21日 (四) 12:49 (UTC)

一些頁面

酷拉皮卡的禱祝文
大台灣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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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哥
Choi_Tsun_Man_William(蔡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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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綠葉演員
Category:甘草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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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原因請見存檔--UAL55 (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05:53 (UTC)

強烈請求解除吳金貴保護,本人是上海球迷  本人長期在上海居住 對吳金貴的事情非常了解 他姐姐就是上海高官吳金蘭  在上海球迷中的綽號和負面評價 和 學歷造假的質疑 和利用媒體歪曲事實的事情非常了解  有人利用自己的權限阻止本人的 根據事實的客觀的編輯 還誹謗我是破壞 並要求保護的理由不成立 要求解除保護  給大家對 吳金貴  進行補充編輯的權利 

吳金貴 綽號 大拇指  學歷造假 請查閱 德國科隆學院的碩士類 裡邊根本沒有吳金貴自稱的足球碩士這個學位

(UTC)

  • 解除保護,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10月25日 (一)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建議您先閱讀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Wikipedia:自傳Wikipedia: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維基百科並不適合作為自我介紹的地方。-Alberth2-汪汪 2010年11月17日 (三) 15:27 (UTC)
已解除-Alberth2 汪汪 2010年11月21日 (日) 02:22 (UTC)
已解除-Alberth2 汪汪 2010年11月21日 (日) 02:22 (UTC)
已解除-Alberth2 汪汪 2010年11月21日 (日) 02:22 (UTC)
已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0年11月21日 (日) 02:22 (UTC)
已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0年11月30日 (二) 15:14 (UTC)
  • 申請取消保護。本詞條需要添加近期活動更新內容,以保證詞條展示內容的時效性,需要改寫,故此請求。—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唱將對話|貢獻)於2010年12月2日 (四) 10:00加入。
未解除:已降為半保護,如果仍希望參予編輯,建議先在Template:Convert/sandbox進行修改,並在Template_talk:Convert提出與大家一起討論,待確認後再由管理員將內容搬移至Template:Convert即可。—Alberth2 汪汪 2010年12月2日 (四) 03:05 (UTC)

現在本人已登記帳戶申請解除半保護,原因是人人平等,每個人都可以編輯,人人可教。 因為本人是印度人的關係,常常被認為野蠻和無禮。 我是該IP用戶的編輯者前身,而我撤回本來舊有的頁面也是原因的,我認為我有責任寫好中文維基的印度教內容,可是本人中國語文程度很有限,兩三次的向 Iokseng用戶請教遭到了無情的撇下, It's not fair. 和包括「濕婆神把岳父斬首」 及「濕婆神緩衝激流精液」等等的內容根本不存在 印度人拜祭是確實用清真牛或水牛鮮奶浴佛像,我家人看到後非常生氣,認為編寫誹謗話語的人自身信念不定,然而撤回本來舊有頁面這個不能理解嗎? 這樣不是反過來迷惑我們印度人嗎?就如你們看西遊記電視劇那樣情節都是記憶猶新的, 這能騙了印度人再去騙中國人嗎? 不公平! 2010年12月7日 (二) 07:01 (UTC) Chrishna

  • (!)意見:回覆Iokseng將心比己,在此也要閣下徹底放下執著,無論什麼空間您都願意擺著不真實的「蒲士」 我絕對不怕您嘲笑我是印度人

閣下能夠編輯一下黑天神 故事嗎? 那裡空了一大片,可讓您發揮一下翻譯能力吧, 我不介意您追蹤印度文化的樂趣,比你們中國的也不遜色. 這個動作在印度人裡叫做「一線牽一線」 類似以裝弱勢「吸星大法」 是掩護色吧大概 每一個人的智商都是一樣 世界每個人都是學生 您能允許自己心中閉塞嗎? 就是不能嘛~ 我確實有成千上萬中文字不會看 但是我愛呀 您能阻擋我嗎? 您與其大聲強調「濕婆神」是賊 為什麼不在黑天 頁面上說他是一個愛打架,愛爭鬥的瘟神呢? 您要知道每個神都有各神職, 怎麼現在凸顯某個神很可怕,然後精液緩衝。您可要知道世界上每個都是上帝的罪人 這個您同意吧 您寫的和翻譯的其實不錯吧 但能夠包括您自己編著的嗎? 那您應該去寫書吧 佛經可以遞加呀 您這樣邪可以嗎? 您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吧~ 我沒責任看您過去的 現世的是做好準備 簡略說明能起最大作用 不是像您那樣 把東西吞掉了 這不是貪食蛇嗎? 應該的嗎? 上帝有對您不公平嗎?還是不讀經而已? 那麼請問一下您現在能公平翻譯 公平對待 還是作妖術呢? 我提及的某某編輯寫的內容若再次存在 就歸罪於您 憤怒是連線的吧 我沒興趣看您過去的過失 因果是相續的 難道我也要向你低眉嗎? 您去用10幾年時間看看嘛 您在搞什麼我不知道嗎? 據佛祖言 其實歧視別人會讓別人天耳通的 那麼有什麼存在的? 您告訴我吧 內容? 人物? 金錢? 罪惡? 您自己? 您還想用什麼力量把人的目光移去? 教教我正法吧 您用了別人討厭的語氣想令我憤怒 對~我現在非常非常憤怒 覺得非常不公平 那麼您開竅了吧? 2010年12月7日 (二) 20:36 (UTC) Chrishna

已解除-Alberth2 汪汪 2010年12月9日 (四) 02: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