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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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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自街道 (行政区划)
街道
分類鄉級行政區
位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
創建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數量8994個[1](2023)
應用範圍自治區直轄市
本級政府街道辦事處
上級市轄區不設區的市
下級社區行政村基層群眾自治組織

街道辦事處,簡稱街道辦街辦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所派出的機關[2],其轄區稱為街道,行政區劃上屬鄉級行政區(與平級),街道辦事處行政級別上通常為正鄉科級。另根據民政部統計,截至2023年,中國大陸全境有8,994個街道。

特別地,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的市轄區街道辦事處,機構行政級別為正縣處級。但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市轄區的街道辦事處在民政部行政區劃登記中,也仍屬於鄉級行政區。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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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當代中國大陸地區城市化的加快,有很多縣份相繼設置街道作為行政區劃單位,漸漸朝「市建制」轉變。如2009年9月,湖南省長沙縣撤銷星沙鎮,設立星沙、湘龍、泉塘3個街道辦事處[3];重慶豐都縣設有名山街道辦事處、山東高唐縣設有魚邱湖街道辦事處、廣東龍門縣設有龍城街道辦事處等。此外,很多地區伴隨經濟快速增長,城市化進程加快,最具典型的為北京近郊鄉鎮,這些地區仍舊保留原來的鄉鎮建制,鄉鎮政府加掛「地區辦事處」牌子,鄉鎮以下的區劃單位以社區為主。

從2000年代起,街道辦事處面臨着功能調整乃至存廢之爭。成立於2003年的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社區是較早進行改革的地區之一。2010年,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山區撤銷了區內所有街道辦事處,改為區直管社區,此後銅陵市乃至安徽省逐步推廣該區的做法,許多街道辦事處逐步被撤銷。2011年8月,銅陵市獅子山區的街道辦事處被全部撤銷。

轄區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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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過程中,常常遇到需要將一個轄區較大的鄉鎮肢解為若干個轄區較小的街道之情況;常見的做法是在遠離鎮中心建成區的地方建立新的街道以管理新建的建成區,建成區內原有的鄉鎮所轄的村落仍由鄉鎮管理,新建的街道與所屬的鎮在轄區上高度重疊,常常是所在的鄉鎮的轄區的子集,但在重疊的轄區內二者均對其中對方管轄的地區只轄不管。因此,在區劃的意義下,街道是所在鄉鎮的「一部分」,但在行政區劃上二者是互不隸屬的行政區。例如,北京市延慶區百泉街道所轄的全部社區以及司家營村、民主村、南辛堡村、蓮花池村、東杏園村和姜家台村六個村均由延慶鎮和百泉街道共轄,但前者只管理六個村,後者只管理八個社區,二者管轄區相互交織,街村交錯。

隨着城市化的推進,「棚戶區改造」使鄉鎮在與街道共轄區內管理的村落被城市建成區取代,雙方可能依照其實際管轄區重新定義各自轄區,鄉鎮所管理的共轄區域可能被相應的街道吞併,或被移出相應街道的轄區。例如,北京市海淀區的上園村原是東升鄉北下關街道共轄,由東升鄉大鐘寺行政村管理的自然村,現上園社區已不屬東升地區(東升鎮)所轄;相反,西王莊和前後八家原是東升鄉與學院路街道共轄(除後八家外均由街道所管),現西王莊主要部分(今八家社區南部突起區)及前後八家已不屬學院路街道所轄,西王莊東部部分(今西王莊社區)已不屬東升地區。比較極端的例子:盧溝橋街道轄區是宛平城地區(宛平城街道)轄區的子集;原宛平城地區轄區又是盧溝橋地區(盧溝橋鄉)的子集,形成三重重疊疊格局。盧溝橋街道管理盧溝橋及宛平城東部的城區;宛平城地區(宛平城街道)管理盧溝橋及宛平城附近的城區,以及原老莊子鄉的全境(如永合莊村);盧溝橋地區(盧溝橋鄉)管理盧溝橋及宛平城附近的墟區(如盧溝橋村),以及盧溝橋及宛平城東部的墟區。

街道辦事處下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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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各街道辦事處下轄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辦公室、公共服務辦公室、綜合治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八個行政機關[4],政務服務中心[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兩個事業單位。

歷年街道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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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以來街道數量列表
年份 街道
1986年 5,718
1994年 5,372
1995年 5,596
1996年 5,565
1997年 5,678
1998年 5,732
1999年 5,904
2000年 5,902
2001年 5,972
2002年 5,516
2003年 5,751
2004年 5,904[7]
2005年 6,152
2006年 6,355
2007年 6,434
2008年 6,524
2009年 6,686
2010年 6,923
2011年 7,194
2012年 7,282
2013年 7,566
2014年 7,696
2015年 7,957[8]
2016年 8,105
2017年 8,243
2018年 8,393
2022年 8,984[9]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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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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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3年2季度民政统计数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3-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22).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2004年)》第68條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國機構網,2007年05月22日。
  3. ^ 2009年湖南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5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0-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2-20). 
  4.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023-12-18. 
  5. ^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简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023-09-05 [2024-0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5-21). 
  6. ^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021-03-22 [2024-07-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17). 
  7. ^ 數據源自民政部《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簡冊2005的街道總數為5829個
  8. ^ 數據源自民政部《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行政区划统计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