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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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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占(1932年),男,山東棲霞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部長。中共第十二、十三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四屆中央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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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高德占畢業於大連工學院化工系,此後在吉林省石油化工設計院供職,並歷任總工程師。之後從政擔任吉林省省長。1987年,起用為林業部部長[1]。1993年,擔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1998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他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2],並擔任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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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原林业部部长高德占一行考察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 2010-07-02 [2011-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9). 
  2.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一局編.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 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3. ^ 加快林业发展推动吉林振兴 孙政才王儒林会见高德占. 吉林日報. 2011-08-02 [2011-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聶璧初
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員會書記
1993年3月-1997年8月
繼任:
張立昌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楊鍾
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部長
1987年6月-1993年3月
繼任:
徐有芳
前任:
趙修
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長
1985年6月-1987年7月
繼任:
何竹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新頭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九屆
1998年3月-2003年3月
繼任:
劉明祖
榮銜
前任:
吳中倫
中國林學會名譽理事長
1997年10月-?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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