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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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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請求 2019-10-23

請求已拒絕

請管理員代為刪除「首段」中的此段,此段落無WP:可靠來源,僅僅是一人的發言和宣稱,有違可靠來源中「採用在線或者作者自行發表的來源」的指引,小道消息亦不宜寫進條目「首段」:
「此前死因眾說紛紜的15歲泳將陳彥霖女士,流亡海外的中國商人郭文貴於2019年10月21日直播宣稱,有香港火葬場的朋友掌握情報確定陳彥霖女士死於他殺,為香港政府、香港警察、保安局、律政司和解放軍駐港部隊共同犯罪殘害後毀屍滅跡,其手上亦握有關鍵證據。」--Silvermetals留言2019年10月23日 (三) 07:40 (UTC)

2019年10月24日後的遊行

由於2019年10月23日已成功在立法會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2019年10月24日後類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遊行不應再屬「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系列遊行。2019年10月24日後的遊行應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系列的遊行。 Joeccho留言2019年10月29日 (二) 14:55 (UTC)

:個人認為可以使用遊行&集會的目的或官方的名稱。--Oscar1003留言2019年11月6日 (三) 15:40 (UTC)

  • (+)支持:也可考慮此做法,但是否每次示威活動都有正式名稱或明確目標?尤其是近期有不少抗爭活動都是突發的,甚至連相關的文宣也不多,此類活動應如何處理?--Win. M. 2019年11月7日 (四) 06:31 (UTC)

訴求都不一樣了,哪門子事啊 Lretrosp留言2019年11月26日 (二) 13:26 (UTC)

資訊框「衝突方」的「保安局」下是否應加入飛行服務隊

飛行服務隊6至10月派出22架次直升機支援警方執法,而大型示威現場經常有直升機盤旋[1][2][3][4][5]--176.122.159.19留言2019年11月6日 (三) 08:31 (UTC)

十一月的2條欠簽名請求,可移除

管理員,請問閣下能不能放開半保護,在大陸的Wikipedia閱讀者無法登錄.況且,這也阻止不了破壞. 並且,請求補充11月份的示威情況.


十一月的條目明顯缺乏中立性, 沒有任何關於警察攻擊民眾的內容, 建議 1.對此條目進行擴充 2.修改抹黑示威者於不中立的內容

關於基本法23條的擴充

最近,大陸方面國務院11月9號張曉明已明確發文指出要進行基本法23條立法.希望有維基人能對此逕行擴充,謝謝

更改中華民國領導人為台灣地區領導人的編輯請求 2019-11-13

請求已拒絕

希望講中華民國領導人改為台灣地區領導人。尊主主群和國家領土完整。--Davidjamesmorgan留言2019年11月13日 (三) 02:56 (UTC)

建議讓經歷此事的維基人編輯

光靠媒體是不行的,因為媒體會利用公信力造假,所以維基人應該去香港看看實情再確定引用哪些媒體(參與了遊行就不要編輯,以免違反WP:NPOV)。

提議將反送中逐日示威系列條目更名

詳見此討論。--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9年11月16日 (六) 10:51 (UTC)

所以說維基的自動補簽名bot呢

有大量評論不補簽名又不肯移除,這讓我很難辦,現在維基如果不需要簽名那我也懶得動了--168.235.92.80留言

五大訴求的暴動定性部分

看了條目發現都省略了612三字,至少第一段的五大訴求那邊加一下吧

因為現在的焦點已經不只是612的暴動定性,也包括其他示威活動的暴動定性。--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1月22日 (五) 09:09 (UTC)

建議將(節刪)添加到外部連結中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失實指控,已由203.177.135.133留言)於2019年11月28日 (四) 17:0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關於區議會問題

區議會選舉並沒有直接證據與此次事件有直接聯繫,請問加上關於建制慘敗是有什麼意思? Lretrosp留言2019年11月26日 (二) 13:31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誹謗,已由Steven Sun留言)於2019年12月1日 (日) 14:1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編輯請求 2019-11-30

請求已拒絕

我希望第6段之其他反應,國際社會,在這個部分將所有國家的反應分類整齊。我建議把各國的國家稱號寫下,然分別在每個國家的稱號下方寫出國家比對返送中的反應。因為目前所有國家的反應都是混合在一起,沒有分類。如果可以將各國的反應依照國家來分類好,將會方便讀者閱讀,同時也讓讀者一目了然。

以下是我所提出建議的一個列子:

國際社會

美國 最初美國總統當勞·特朗普表示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能解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分歧,也曾將示威活動稱作「騷亂」,而必須由其自行處理。美國聯邦政府告知官員在此問題上保持克制。之後特朗普轉為警告不要動用暴力鎮壓,否則會威脅到貿易協議。他還稱在達成貿易協議前必須「人道地」對待、處理抗議活動,敦促習近平「親自」會見抗議者,進而將貿易協議與對香港問題處理兩項議題掛鈎。美國國務院對大批武裝警察在深圳市集結表示關注,並要求保障香港「高度自治」。此外,美國國會議員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立法,要求每年認證香港自治情況,作為貿易待遇的前提,該法案於2019年11月19日和20日先後獲得參議院和眾議院通過。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外交官也曾與黃之鋒等人會晤。

英國 英國外交及國協事務大臣傑里米·亨特在談及香港抗議事件時,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要壓制香港民主,否則將有「嚴重後果」。--Hoshizora13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12:09 (UTC)

詳細在此,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國際反應。--Oscar1003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14:13 (UTC)
如上,且編輯請求需有完整修改內容。--Jimmy Xu 2019年12月11日 (三) 22:42 (UTC)

2019-12-03,註釋[477]編集希望

請求已拒絕

發現一個技術問題,第477處註釋疑似出現語法錯誤,顯示為「請檢查|url=值(幫助)」,希望能夠修復這個bug。 尊孔復古KADOKAWAdwango 2019年12月3日 (二) 00:52 (UTC)


接下來指出第二個技術問題:模板包含上限已經超過的頁面。參考文獻[650]及以後,以及所有模板均無法正常顯示。建議適當減少多餘內容,或拆分至對應條目或新條目。--尊孔復古KADOKAWAdwango 2019年12月9日 (一) 00:16 (UTC)

編輯請求需列明修改內容,不能被用來提出此類寬泛之修改。請討論拆分細節後再行提出。--Jimmy Xu 2019年12月12日 (四) 02:51 (UTC)
@Jimmy Xu現在[477]處(目前版本是[479]處)好像已經修復了--尊孔復古KADOKAWAdwango 2019年12月12日 (四) 03:00 (UTC)

編輯請求 2019-12-07

請求已處理

將infobox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政府]]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7日 (六) 14:02 (UTC)

還有把<ref>{{cite web|url=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201/mobile/bkn-20191201110509271-1201_00822_001.html |title= 修例風波:逾400人尖沙咀唱國歌 快閃10分鐘散場 }}</ref>(來源477)改為<ref>{{cite news|url=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201/mobile/bkn-20191201110509271-1201_00822_001.html|title=修例風波:逾400人尖沙咀唱國歌 快閃10分鐘散場|website=on.cc|date=2019-12-01}}</ref>以修正格式錯誤,現在有「請檢查url值」的字句。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7日 (六) 14:13 (UTC)

讚同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1日 (三) 15:26 (UTC)
完成。--Jimmy Xu 2019年12月11日 (三) 22:38 (UTC)

Infobox 更新數據

請求已處理

injuries=2633人受傷(截至12月9日[1]
arrests=6022人(截至12月9日[2]
charged=956人(截至12月9日[3]

參考資料

  1. ^ 6月至今2633人因參與公眾活動受傷到急症室求診 - RTHK. news.rthk.hk. [2019-12-09] (中文(臺灣)). 
  2. ^ 孔繁栩, 陳蕾蕾, 朱雅霜, 楊婉婷. 【警方記者會】反修例半年6022人被捕 四成學生 最細11歲. 香港01. 2019-12-09 [2019-12-09] (中文(香港)). 
  3. ^ 逆權運動半年「制暴」尺度不對等6022人被捕 0警受罰. 蘋果日報. 2019-12-10 [2019-12-10] (中文(香港)). 

nDeeee 🖐️ 榮光未到·不能放棄 2019年12月9日 (一) 12:16 (UTC)


完成。--Jimmy Xu 2019年12月11日 (三) 22:41 (UTC)

儘量避免引用國內媒體

最近見到維基百科有人引用國內媒體,因國內媒體幾乎全是黨媒,其報導大多偏頗,失實。建議儘量引用BBC,CNN,蘋果日報等有公信力的新聞媒體。—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2.142.44.90對話貢獻)於2019年11月4日 (一) 13:19加入。

但是, 內地媒體拿出的視頻資料多次被發現為偽造的.

如何證明蘋果日報被評選為香港最真實的媒體第一名?Sengdongu留言) 2020年1月8日 (三) 11:08 (UTC) 中國大陸官方媒體的話,其觀點是可信的,但是其佐證其觀點的背景情況可能是極受挑戰的(比如可能的信息戰嫌疑)。Mariogoods留言2020年1月11日 (六) 10:04 (UTC)

  • @1miloliu根據2019年世界新聞自由度,中國連續4年榜尾,意昧着其媒體有大量的自我審查,其報道亦有機會有偏頻或不實的情況出現,因此都不建議使用大量的中國媒體。另外,就你所說,蘋果日報的報道可實程度不足方面,根據香港中文大學2019年就香港媒體公信力的調查中,可以以Now新聞或香港電臺取代,兩者皆是調查中可信度最高的。但很遺憾,大公報、文匯報等中國傳媒是不在頭十名之內,即表示其公信力嚴重不足,不適合使用。另外本人都希望你停止參與有關編輯。就你的言論來看,你的編輯可能偏頗。因為你在香港高等法院尚未審判有關暴動罪的案件時已使用「暴徒」等字眼,是不合理的。

而且全球十大具影響力的報紙中,超過7成以上是西方傳媒,但你卻質疑如此具影響力的媒體,讓我了解到你在編輯上的不客觀,所以請你暫時停止你在相關議題的編輯。 Tiff Okfine User talk:Tiff Okfine|留言]]) 2020年2月1日(六)01:15(UTC)

(-)傾向反對(!)大新聞 @Tiff Okfine這位親西方媒體的編者,凡事對於外來信息得有自己的思考。內地官媒黨媒雖說報道的確有偏頗,但人家至少不會說假新聞。因此,必須得有不同的聲音。而BBC、CNN和紐約時報雖說是影響力大的媒體,但也會出於政治目的而會"雙標"。
舉個例子:武漢封城與意大利封城
紐約時報:"(武漢)為了抗擊新冠病毒,中國對近6000萬人實施了封鎖,並對數億人突施嚴格的檢疫和旅行限制。這些措施給人民的生活和個人自由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紐約時報:(意大利)最新消息:意大利正在封鎖米蘭、威尼斯及其北部大部分地區,冒着經濟風險試圖遏制歐洲最嚴重的冠狀病毒疫情。"
畢竟控制世界輿論的不是我們,而是遠在大洋彼岸,對中國或多或少有偏見的外國媒體。 ZWH2020ZY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01:54 (UTC)

閣下此言本人恐難接受,因為維基百科本就應該是中立的百科,蘋果日報和BBC等媒體是傾向於示威者一方,過多引用會有失中立性。 Zheng.Z.Xu留言2020年4月5日 (日) 18:23 (UTC)

中國,國際的中立新聞共同引用。BBC CNN的報道過於偏向示威者,內地放的新聞(例如襲警,刺殺立法會議員,毀壞公共設施)國際媒體卻頗少報道,以及youtube上BBC中文對這次事件的視頻報道我就不用說了吧,選幾個激進示威者就代表全香港,抱歉,我不能認同 電視在吃米留言2020年7月26日 (日) 12:08 (UTC)

(-)強烈反對請問蘋果日報老闆是誰?西方媒體也經常發現掐頭去尾,開局一張圖,內容全靠編這種情況!城市酸儒文人挖坑留言2020年8月28日 (五) 04:59 (UTC)

我覺得應當共同參考海外媒體和內地媒體的報道以中和,或者可以參考一些立場偏中立的媒體,例如SCMP聯合早報等等Lekvwa留言2020年9月4日 (五) 13:58 (UTC)

(-)強烈反對任何媒體都是有立場的。內地新聞肯定倒向政府,西方媒體傾向支持示威者。應該基於「真實性」而非「責任人」來選擇引用。只要報道沒有被證偽(無罪推定)我認為都可以引用。最好是只列事實或者列出觀點同時列出事實來源交由讀者自己判斷。不應選擇性忽視一些媒體的報道——不然維基百科的編輯也就成了上面說的「選擇性忽視」了。Takeshi Koyama留言 2020年10月12日 (一) 12:52 (UTC)

由於內地新聞的真確性一向成疑,經常出現與事實完全不符的報道。因此不應引用大量內地新聞,以避免影響內容的真確性。 Tiff Okfine留言2020年11月28日 (六) 12:31 (UTC)

再者樓上「城市酸儒文人挖坑」、「ZWH2020ZY」的留言明顯不中立及客觀。 他們並非根據內容的客觀性及準確性提出反對。 Tiff Okfine留言2020年11月28日 (六) 12:34 (UTC)

@Tiff Okfine哦,是嗎?我可在YouTube上看見過一段美國之音中文網發出的刪去了抗議者襲警片段的視頻呢!大陸媒體倒全了,請閣下解釋解釋🙂城市酸儒文人挖坑 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13:10 (UTC)

@ZWH2020ZY 你不應因為是西方媒體,而認為其帶有偏見,而應着重於其本身的真確性。內地媒體的真確性一向成疑是因為其內容和事實並不相符,與偏見無關。其中包括有「大公報涉嫌製造假新聞及違法跟蹤事件」及有關環球時報的各種報道不實內容的爭議等等。而這種情況於內地媒體中並不罕見。因此,為了保障內容的可信性及客觀,本人認為不應大量引用內地媒體。 Tiff Okfine留言2020年11月28日 (六) 13:08 (UTC)

@Tiff Okfine(-)強烈反對 抱歉回復晚了,首先謝謝你的意見。不過我們在這裏討論,不用於編輯。可以有各有各的色彩,少拿中立性和客觀性說事,你我並沒有資格代表這兩個詞。大家還是得保持彼此尊重,謝謝。

不過在下還是認為應當對內地黨媒官媒和西方媒體的引用地位應一視同仁。今年年初,BBC假新聞事件相信閣下有所耳聞,連把湖北的位置標在陝北地區,可見其對中國的報道的態度和準確性可見一斑。看意識形態,您是偏西方的。不過香港既然作為中國的一部分,就應聽取北京的聲音,而不是只光看一些外國人對其指手畫腳。畢竟還是盎撒人掌握着世界輿論權大棒,他們有說什麼就是什麼,有時黑的也可以說成白的能力。

畢竟,世界上沒有任何的一個媒體能做到絕對的中立,都受本國意識形態和政治的影響呢。 ZWH2020ZY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01:54 (UTC)

我認同要引用不同立場媒體的報導,不過應避免引用立場太偏頗和公信力低的媒體。例如黨媒,以及新唐人、大紀元等法輪功媒體。我之所以認為法輪功媒體的報導不應被引用的原因是法輪功媒體經常報導未經證實(或難以證實)的「新聞」,例如中國共產黨內部權鬥壯況和活摘器官。輕微親建制和輕微親民主派/西方是可以引用的。至於蘋果日報,我認識蘋果日報可以被引用,不過不是最佳的來源。立場新聞、端傳媒、眾新聞的報導相對於蘋果日報比較專業和客觀。BBC方面,我覺得BBC的可信性不太低,可以被引用。 超級淆底獸留言2021年4月2日 (五) 14:03 (UTC)

(-)強烈反對1.蘋果日報涉政內容為三級,「毒蘋果」的稱呼可見其立場太偏頗。並且請注意其老闆黎智英因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捕現還在押,已涉及利益衝突;2.對於BBC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社會新聞的偏頗指責已甚囂塵上並被證實許多其報道為假新聞;3.如果所謂的黨媒不能用,那麼西方的黨媒如RFI、VOA、RFA(BBC其實也算,BBC全球服務的部分經費就來自英國外交部)等能否使用?4.立場新聞也是以「黃媒」而聞名,為何可用?5.所謂的黨媒有哪些?什麼叫立場太偏頗?如果一群人做的事符合恐怖主義定義,是不是認為他們是恐怖主義行徑叫太偏頗,而稱涉嫌恐怖主義的是不太偏頗?--MINQI留言2021年4月2日 (五) 17:47 (UTC)

@MINQI(+)支持 @超級淆底獸(-)強烈反對 首先謝謝兩位的觀點,但我支持樓上那位先生或的觀點。 至於那位港人編輯,您的心情我可以理解。首先,先讓我舉兩個例子:

美國之音成立之初,就有軍方與政府背景,目的就是向敵占區進行廣播,可不可以算所謂的「黨媒」? 至於BBC嘛,連報道中上個湖北在中國的地圖都能給你弄到陝北去,再往西點,就不是洞庭湖北,可以成青海湖北了。連這種低級錯誤都犯,對其新聞的真實性準確性可見一斑。

蘋果日報、法輪功媒體和CNN之流,就不用說了罷。 所以,我們應該各方媒體來源都呈接受態度,當然是在準確性為前提的基礎上。而你們只是一味想要磨滅中國的聲音,中國作為影響香港的重要力量,是中國的一部分。不讓國內發言,讓一群外國人對其指手畫腳,這又是怎樣一種幽默呢?果然還是以前把你們想得太好了。維基百科的宗旨是「自由的百科全書」。按你們的標準,你們這種行為叫限制新聞自由。即然追求自由,就要遵守自由之規。謝謝。 ZWH2020ZY留言2021年5月1日 (五) 01:54 (UTC)

(+)支持@MINQI@ZWH2020ZY 如我上述所言,比起媒體立場,更應着重於真確性及可信性。國內媒體出現的新聞造假情況嚴重並非新鮮事。若要引用國內媒體,意昧着編者需要使用更多心力確認內容真確性。另外,倘若你認為我沒有在此表達意見的資格代表你違反上述維基百科的原則。

再者,若以西方媒體代表XXX意見或者國內媒體代表XXX意見,某程度上屬於種族歧視。因為媒體是為大眾報道真相,其內容或許受其立場影響,但不代表應該影響其報道真確性。若可以提供國內媒體的報道有足夠真確性的證據,相信樓上各位不會反對引用國內媒體。

你認為不應「讓一群外國人對其指手畫腳」,那維基百科存在的意義在哪裏?維基百科 維基百科(英語:Wikipedia)是一個基於Wiki技術的多語言百科全書協作計劃,也是一部用不同語言寫成的網絡百科全書,其目標及宗旨是為全人類提供自由的百科全書──用他們所選擇的語言來書寫而成的,是一個動態的、可自由訪問和編輯的全球知識體。 在本身就是為了全球而成立的維基百科上,認為不應讓外國人指手畫腳是何等諷刺! 在維基百科的資訊頁曾提及: 「言論自由強調的是您免遭政府迫害,而維基百科不是政府,所以「我有言論自由」不是用來反駁他人、主張自己觀點和製造違反維基百科規則內容的合適理由。」 Tiff Okfine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0:15 (UTC)Tiff Okfine

@MINQI 即使報章的創辦人因涉及國安法被捕不代表蘋果日報本身的報道真確性低,因為兩者是沒有關聯的。而你以立場新聞以「黃媒」聞名一事,認為不應引用其報道高不合理。立場新聞的報道真確性一向高,亦於香港的新聞公信力調查中長期居於高位,反應其報道有足夠的可信性。最近,立場新聞及蘋果日報亦多次獲得亞洲新聞界獎項,反映其內容受到公眾認可及有足夠真確性。 Tiff Okfine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2:28 (UTC)

(:)回應(-)強烈反對@Tiff Okfine「即使報章的創辦人因涉及國安法被捕不代表蘋果日報本身的報道真確性低」請注意利益衝突,蘋果日報本身準確性地還要說麼?立場新聞的報道真確性一向高,亦於香港的新聞公信力調查中長期居於高位誰給定的?誰做的調查?參與者都是誰?所謂有足夠的可信性純粹不可信!立場新聞及蘋果日報亦多次獲得亞洲新聞界獎項?達賴、奧巴馬還得諾貝爾和平獎,他們對世界和平有何貢獻?!與其說反映其內容受到公眾認可及有足夠真確性,不如說是反映其內容受到洋人認可及有足夠洋人認為的真確性。「因為媒體是為大眾報道真相,其內容或許受其立場影響,但不代表應該影響其報道真確性。」?雙標算影響準確性麼?同樣是方艙醫院,中國大陸的叫集中營、集中自生自滅,歐美等國的叫政府積極舉措?台灣當初說大陸方艙患者跳健康操「這個在醫學界來看都是不可思議的,因為這些對防疫是沒有幫助,而且是會讓病情加重的。」、「叫作精神勝利法」,現在台灣自己跳反而大肆誇讚醫院「貼心」,說病患們非常「開心」,「健康操對肺部恢復也有幫助」,「真的是一舉數得」,國內媒體出現的新聞造假情況嚴重並非新鮮事?你國是英美還是歐洲某國麼?RFI、VOA、DW、BBC、NY出現的新聞造假情況哪個不嚴重?閣下的行為是直接違反維基基石——WP:POV,所謂「「我有言論自由」不是用來反駁他人、主張自己觀點和製造違反維基百科規則內容的合適理由。」更是無稽之談與惡意打壓不同意見。閣下還說「「城市酸儒文人挖坑」、「ZWH2020ZY」的留言明顯不中立及客觀。」?這不是賊喊捉賊?!真是滑天下之大稽!--MINQI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4:42 (UTC)

哈囉,MINQI君、Tiff Okfine君、ZWH2020ZY君、超級淆底獸君、Mariogoods君、城市酸儒文人挖坑君、Sengdongu君你們好,我這個不愛參於互煮得來發表一下意見,發表完馬上走人,我認為不需要去限制也不能限制任何一國的新聞媒體內容,原因很簡單因為有多國的媒體做條目內容的支柱才可以避免過度偏袒某個國家(內容中立性也才能平衡)。再來我不認為因為因為蘋果日報創辦人因為國安法被捕就不能使用這個新聞媒體,畢竟寫的人不是創辦人是記者們,因為這樣就不能加蘋果日報我覺得有點過了,當然蘋果日報在某方面確實過於偏袒無法做到完全中立,但這只要在內容取用上塞選一下就可以避免掉了。再來法輪功這在跟政治相關的中立性上是比蘋果還要嚴重很多,是要認真塞選新聞(其中有很多政治相關新聞內容都有被刻意放大),CNN等西方媒體我覺得應該是要靠另一方的媒體下去平衡而不是完全不用他們,否則要是照這樣下去選世界上已經沒有新聞媒體可以用了,因為每個都帶有一定的政治立場(或多或少而已)......
以上是鄙人的一點小意見望各位吃火鍋的朋友們可以參考參考,祝各位編安,如果回應我了可以ping一下我,雖然我不會回應但我會想看看的。~~Sid~~ 2021年6月28日 (一) 18:24 (UTC)
@Sidishandsome(+)贊成:同樣想法,我想這也是為何「中立的觀點」中寫的是「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也是眾多條目中既有CNN、BBC、DW等西方媒體也有環球、大公、文匯、人民日報等中方媒體的原因。--MINQI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20:36 (UTC)
(+)支持沒有任何一個事物是完全中立的(包括目前的維基百科),所以我們應當在綜合多方面的情況下尊重事實,同時採取事實,即使這個事實是偏向於某一方的,這才是真正的中立。新聞工作者也應當這樣,報道事實,而不是對讀者有所誤導,這是新聞工作者的基本職業道德。 城市酸儒文人挖坑 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13:16 (UTC)

@城市酸儒文人挖坑 我上述從來沒有提及美國之音有足夠的真確性,亦與討論主題無關。而且,美國之音在我看來都並非具影響力的媒體。Tiff Okfine留言2021年6月29日 (二) 13:17 (UTC)Tiff Okfine

@Sidishandsome@城市酸儒文人挖坑@MINQI 我同意需要編輯「中立的觀點」,但難有絕對的「中立」,即使是新聞工作者,都無法維持絕對的中立。但在已有中國外交部的官方發言下,是否有必要引用國內媒體,我我對此抱有懷疑。 再者,如Sidishandsome所言,立場的問題可以透過編輯時解決。然而,一旦內容的真確性不足,有可能需要透過其他資料或證據作為論據時,對於其他編輯者而言,有機會造成嚴重的編輯負擔。 在維基百科的方針曾提及: 維基百科採用中立觀點 這意味着我們必須按照中立、準確的立場來撰寫條目。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需要在條目中準確地表達和解釋各方的觀點,並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各個觀點——不可將其中一些觀點演繹為「真理」或「最佳觀點」。因此,我們也應盡量引用可供查證、權威性的資料,以使條目的內容(尤其是有爭議的話題)的中立性和可靠性達到一定程度。如對條目的中立性有爭議,請為條目掛上爭議性模板並設立一段冷靜期,並在冷靜期間透過條目的討論頁解決所有條目內的中立性問題。 因此,本人認為國內媒體的內容可靠性不足,若要引用其內容,或需要引用大量資料,而支持避免引用國內媒體。 而我亦讚同樓上另外兩位指出新聞工作者不應誤導大眾的觀點,但如我之前的留言中提及,大部分國內主流媒體在近年多次出現中立性或有關誤導大眾之爭議。因此,認為其內容真確性不足,無法直接引用其內容作為可靠資料來源,而支持本次討論主題。Tiff Okfine留言2021年6月29日 (二) 13:33 (UTC)Tiff Okfine

@Tiff Okfine我問幾個問題:
  1. 「大部分國內主流媒體在近年多次出現中立性或有關誤導大眾之爭議」是誰提出的?理據是什麼?
  2. 國外主流媒體是否在近年多次出現中立性或有關誤導大眾之爭議?
  3. 權威性的資料又是誰的?憑什麼?
  4. 引用大量資料均是偏向某一方的又如何證明這些偏向性明顯的資料準確性足夠?
希望閣下一一回答,謝謝。--MINQI留言2021年6月29日 (二) 14:00 (UTC)
同上 城市酸儒文人挖坑 留言 2021年6月30日 (三) 03:07 (UTC)

@Tiff Okfine您的回覆我的那一條發言,明顯是斷章取義。我的「讓一群外國人對其指手畫腳」是指的是外國對香港內政的干涉,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請問一下,您是否認真閱讀我的觀點或您自己的其他問題?這只是關切,不存在任何其觀點啊。

請問外國人在這次運動中對香港的干涉,除了進行使館聯絡外,美國民主基金會還送了不少錢和物資給激進示威者,這是一種什麼幽默呢?香港在九七主權移交後,主權屬於中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是主權國家,你西方可以通過媒體手段發表自己看法,這是你的自由。但送錢送糧就是干涉了。

至於言論自由問題,您一上來就給我拋出「政府迫害」的觀點。嗯,的確,大陸政府確實沒西方管得松,也造成了一些透明性問題,但是,這是一把雙刃劍。我對大陸政府的言論審核不支持,但也不反對。

國家管得嚴,社會上少了很多謠言、網絡暴力和血腥內容,多了些安靜。當然,對政府工作不滿意,也可以去上訪啊(雖然以前由於許許多多原因不能解決問題,但至少現在好了一些)。為什麼我支持中共,正是因為它領導下中國走在一條小方向爭議、但大方向正確的發展道路上。

如果我遭到迫害,就不會在此與您聊天了。早就被抓到有些人所稱「」集中營」「」沒命了」

對於這次的香港示威運動,我們大陸人和政府其實也在反思,為什麼如此多的人鬧事?簡單點來說,香港人過得並不好。經歷了八九十年代的繁榮,如今她正在走下坡路。生活水平下降、地產壟斷、貧困壓力和產業外移成了大問題。香港應排除外部干擾,需要一個新的起點在大陸的幫助下重新踏實起步,不應再過度沉浸於過去的輝煌了。

我就說這一點。

另外,在下(+)支持MINQI城市酸儒文人挖坑的觀點,也請你回答MINQI於6月29日提出的觀點。

既然,"大部分國內主流媒體在近年多次出現中立性或有關誤導大眾之爭議。"那麼,CNN幾個月前將中國核電站的一次0級事故渲染成第二個切爾諾貝爾的報道,而不去關心日本福島核電站將事故硬生生最後拖成7級、現在卻還要排放核污水的集體「噤聲」。以及BBC二十多年前的《全景》節目通過其內部人員偽造銀行對賬單騙取戴安娜王妃信任,從而有了之後著名的「這場婚姻有三個人」的採訪,可以說是間接導致其死亡。一國的國家媒體對本國王室名人尚且這樣,那麼對待他國的意識形態鬥爭中只會用更狠毒的手段。

正如同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著名的那句,「我們欺騙,撒謊,偷竊。」那麼,拿了西方的幾個新聞獎就可以說這個媒體「自由公正準確」了?對對對,他們依然是一個好國家,是一個民主的國家​。

西藏的大和尚、蘇聯的戈爾巴喬夫和某埃塞俄比亞總統,得了諾貝爾和平獎,請問他們的人民在其任期內「和平」了?

請你回答上述我們的觀點及問題,謝謝。

ZWH2020ZY留言2021年7月9日 (五) 01:54 (UTC)

(+)支持城市酸儒文人挖坑 留言 2021年7月12日 (一) 12:38 (UTC)
可能這個討論失去時效性了,鄙人還是真心為維基百科提出自己的拙見。
  1. 國外主流媒體是否在近年多次出現中立性或有關誤導大眾之爭議?-參考烏克蘭問題。
  2. 也可以去上訪啊 -你看信訪辦有幾個開的?越級上訪違法了解一下。
  3. 上面的某位用戶被官方永久封禁,原因是利用職位便利欺壓用戶。每個人都可以有極端立場,但請不要到處擺放。
  4. 國家管得嚴,社會上少了很多謠言、網絡暴力和血腥內容,多了些安靜。如果你認為言論審查好,那為何還要上國家批評的,GFW封禁的,境外勢力出資的,在佛州設立的維基百科呢?
  5. 請問他們的人民在其任期內「和平」了 -世界沒有一個地方是真正和平的,也沒有一個國家機構能完全控制住權力。
  6. 如同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著名的那句,「我們欺騙,撒謊,偷竊。」 -能證明社會主義政治思想強國戰無不勝的威力。
  7. 大陸人和政府其實也在反思 -大陸沒有犯錯,在香港的決策是對的,-你說犯了錯,請提供國家機構指定的的代表媒體。
  8. 不過香港既然作為中國的一部分,就應聽取北京的聲音,而不是只光看一些外國人對其指手畫腳。畢竟還是盎撒人掌握着世界輿論權大棒,他們有說什麼就是什麼,有時黑的也可以說成白的能力。前一句我是支持的。後一句我只能說資本的力量是強大的,任何一個有錢的國家適用。
  9. 不應讓外國人指手畫腳 -維基百科就是手腳,百度百科就像是裝飾。
  10. 我認為不需要去限制也不能限制任何一國的新聞媒體內容,原因很簡單因為有多國的媒體做條目內容的支柱才可以避免過度偏袒某個國家(內容中立性也才能平衡)。再來我不認為因為因為蘋果日報創辦人因為國安法被捕就不能使用這個新聞媒體,畢竟寫的人不是創辦人是記者們, -支持,另外媒體和喉舌是截然不同的。
  11. 隨大流一般不會有事,但是隨大流都有事的話,那問題並不主要在自己身上。
  12. 我認為標題改為」儘量避免引用『宣傳』,並標記上必要的來源說明」會更好,因為任何一個國家的媒體都有資格被收錄。
  13. 一個現代國家的媒體如果遭遇利益或名譽糾紛可以走法律途徑,而且在同一環境內也應允許發表批評反對的意見。
  14. 與其說反映其內容受到公眾認可及有足夠真確性,不如說是反映其內容受到洋人認可及有足夠洋人認為的真確性。-在中國註冊運營的有資質的百科才能代表中國主流聲音,而維基百科尚未在中國註冊運營。
  15. 最後,我想說的是,頭上三尺有神明
上面的n
a--205.178.183.46留言2023年1月25日 (三) 16:52 (UTC)
補充幾點
10.另外媒體和喉舌是截然不同的,要釐清兩者的不同。
.如果所謂的黨媒不能用,那麼西方的黨媒如RFI、VOA、RFA(BBC其實也算 -混淆視聽,詭辯,說是西方黨媒,那我想知道是哪個黨?就好象「美國也有升旗,所以美國也有灌輸愛國精神」之式異辯。15.上面有用戶說外國的媒體就很可靠嗎?禁止競爭對手入場,然後在場外報紙說我不可靠你就可靠?我只能說是偷換概念,事實是大多數國民沒有看不看的能力,而非選擇哪些媒體可靠的能力,哪怕翻牆也不是一時半會能改變的。另外,我仍然不明白的是,有些人被趙丹打了,或者沒有發工資,還要跪着叫好大象?為何仍然會有人朝代變遷對於,一個星斗市民,又或是自乾五又有何用呢?16.不知上面的用戶有哪些是仍在小打小鬧施行黨同伐異的。最後,我想說的是,頭上三尺有神明,別看你今天鬧得寬,遲早啊要拉清單。
這個是我用戶名的SHA-256值:f7a4dfc0664029328fee4e888b0490263a6af50538b4212ccfad81a19d690f00,不方便透露用戶名,只想證明是維基百科用戶。
(!)意見一個匿名用戶--205.178.183.46留言2023年1月25日 (三) 16:52 (UTC)

此條目需要大改

首先,此條目對中國大陸人有極大的偏見,主要體現在有大陸人不知真情的內容。不過,現在大陸人能隨時進出香港但此條目沒有一個正常的大陸人的觀點、聲音,全是蘋果日報等等具有偏見性、不全面、虛假、誤導性強、不能代表真實香港群眾、故意誤解各國政府的態度的新聞,故此條目已經成為下一個六四事件,成為西方世界的一個宣傳工具合集,故此條目現在需要全保護直到此運動停止。Windows1089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14:02 (UTC)

  • (以上編輯者請使用繁體字) 維基百科身為最中立的網站, 雖然不一定最正確, 但一定不會有偏袒. 而且, 蘋果日報被評選為香港最公正的媒體, 絕對比引用人民日報等好吧
  •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訴訟法律威脅,已由 Jimmyshjj2019年12月1日 (日) 14:1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另外那有偏見?--Oscar1003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13:50 (UTC)
  • @Windows1089夠了,我無法忍受你的行為。你說要大改,你自己又不改,我懷疑你被腳註淹死了。[開玩笑的]如果你覺得內容有偏見性,請加入能使條目增強中立性,表述另一方觀點的參考文獻,或者砍掉重練(提刪),或者去草稿頁自己寫。而不是上來就要求全保護,保在哪個版本都會讓管理員沾染政治色彩,乃至引起社群撕裂,你只不過掛了模板而已,沒有管理員會沾腥給你全保護的。再說全保護了你自己也不能編輯,你又怎麼改?--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他們枉然視聽,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2019年12月2日 (一) 04:06 (UTC)
    • 以及(~)補充一下@Windows1089SCP-2000可靠來源的判定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跟條目描述的主體關係很大,如果某家報紙在描述一次政治運動時,報道質量很差,加入了很多政治宣傳和虛假內容,那麼可以判斷其在另一次相似的政治運動條目中是不可靠來源。但是Windows1089君拿「蘋果日報誹謗余秋雨」作為論據,兩個主題並不相干,就不能以此推斷蘋果日報在「描述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時不是可靠來源。Oscar1003君所言「跟余秋雨有什麼關係?」是對的,並不是模糊焦點,希望SCP-2000君知悉。--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他們枉然視聽,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2019年12月2日 (一) 04:19 (UTC)
      • @游魂 我是指那句被移除的留言為模糊焦點。--SCP-2000 2019年12月2日 (一) 12:00 (UTC)
        • 哦,那是我理解錯了,抱歉抱歉。
          {#(set-global-staff-size 12)  e''8 c''8 a'8 c''8 e''8 c''8 e''8 f''8 e''8 b'8 g'8 b'8 e''4 d''4  \bar "|."}
          「他們枉然視聽,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2019年12月2日 (一) 12:03 (UTC)
  • 條目缺乏中國大陸的聲音是因為中國大陸甚少獨立可靠的來源報導這件事。中國大陸的新聞網站大部分都只是一字不改地重覆中國官方的立場,而不是跟法新社、BBC一樣到香港進行專業的採訪。--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4:55 (UTC)
    • @英秀一心還有另一個原因是:中國大陸的人大部分都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立場照單全收為自己的立場,甚至自己在香港看到了中國大陸外的新聞網站所描述的內容,還是不相信中國大陸外的新聞網站,以為自己看到的是幻覺。説不定我在大家眼中也只是幻覺呢。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7日 (六) 14:06 (UTC)
  • (!)意見 身為維基人最重要是要考慮所有跟條目本身相關的立場,只要有事實佐證的話不可以只引用立場偏黃的一方媒體報導警暴的內容而忽略立場偏藍的媒體報導暴徒行為之事實,同一觀點也適用於關於反送中抗爭一系列的條目。寫手有個人政見取向不是利用條目(群)強調一方立場,更不是把相左立場媒體一概打成「非可信來源」的合理理由,維基不是報章社論版。至於甚麼是「中立」、「可信」就由制度(討論、投票)決定吧,鄙人也有立場而政治交並不好嗌,一嗌必然會是「感覺」「直覺」主導而非「理據」「事實」。----《毒型情緒》‧《遇見26個自己》‧《MBTI實用性格解析》‧《殺人的正能量》-- Kx7724 2019年12月10日 (二) 08:02 (UTC)
  • 同意結論,部分反對論述。不同意蘋果日報不能代表真實香港群眾,畢竟蘋果日報也是比較有名的媒體,有其支持基礎。但是確實條目中立性太差,多處表現出了明顯的「內地人反對是因其受內地媒體蒙蔽不明事實」的暗示。不同於西方及港台,內地人多數比較信任政府,很多人看到了外媒、港台媒體報道也不支持運動。希望條目修改措辭提高中立性。Takeshi Koyama留言 2020年10月12日 (一) 12:57 (UTC)

提議將條目名稱更改為「2019年香港民主運動」

原標題:提議將條目名稱更改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和爭取普選運動」 由於五大訴求之一已經落實,而運動未有偃旗息鼓之勢,因而現名稱已經不足以指代這場運動。「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和爭取普選運動」的「草案」二字可刪去,對意思無影響。

現提議更名「2019年香港民主運動」

請各傾陸海。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04:21 (UTC)

來源搜尋:"2019香港民主運動"」——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來源搜尋:"HK protest"」——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如何?@Antigng@Njzjz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2:01 (UTC)
前者明顯還是指向「反送中」或「逃犯條例修訂」等字眼。後者是英文,不評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7日 (六) 13:58 (UTC)

+(+)支持更名為「2019年香港民主運動」或「2019年香港示威」,現有條目名稱不足以概括抗爭目的。--Win. M. 2019年12月16日 (一) 09:09 (UTC)

反對,此名稱太過模糊,令讀者難以知悉這篇條目是 港區國安法 或 反送中 風幻留言2020年9月18日 (五) 12:24 (UTC)

編輯建議

(&)建議:12月的「遊行再起」,建議重點寫當月的遊行集會,其衝突則簡略一點地寫,詳細情況就寫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19年12月)。--野原新之助留言2019年12月7日 (六) 18:44 (UTC)

再提拆分條目

本條目已經達到三十萬餘位元組,載入不便,亟需拆分。個人認為可將運動過程中的內容再概要到精簡一些,併入各該月份獨立條目中。--S099001留言2019年12月15日 (日) 12:29 (UTC)

應該修改部分用詞

比如「港九多地」可以用「香港島、九龍多地」代替 LumHoTsing留言2019年12月15日 (日) 13:12 (UTC) 應刪除「曱甴之亂」這字眼,因為這是去人化字眼,並不適合出現在維基百科。

缺少香港普通市民對事件的態度

這部分內容比較缺乏,需要增加。Everaindcy留言2019年12月19日 (四) 12:53 (UTC)

國際媒體報道的激進示威者過多,應該陰陽平衡,把對親中市民的報道也得加進去 電視在吃米留言2020年7月26日 (日) 12:13 (UTC)

若確實要加入,建議使用民調結果,不宜把隨便一個路人的意見加入。雙方具代表性的普通人物(例如在衝突中嚴重受傷的普通市民/警員)的專訪在某些特殊情況或許可以加入,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未免過於瑣碎,本人認為不宜加入--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7月27日 (一) 06:17 (UTC)

國際日報社論

@WingL樂號雖然尚未查證國際日報對於香港事件的稱呼,然而根據WP:NEWSORG:「社論、評論員文章不應作為事實的首選來源。混有較多評論的報導不應視為新聞報導,其可靠性需單獨討論。由外部作者撰寫的評論文章,是作者觀點的可靠一手來源,但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依據混有較多評論的報導都需要特別注意了,遑論是社論,個人認為要不與前句的個人立場合併,要不就替換更好的來源。-AegonINVICTUS留言2019年12月22日 (日) 14:09 (UTC)

@AegonINVICTUS樂號此處編輯是為了說明有不同來源稱呼香港事件是「曱甴之亂」,而非為了證明香港事件被稱為「曱甴之亂」。有這類的社論即為符合此處編輯的可靠來源。還是說wiki內所有個人言論或社評都應被視為非可靠來源,並進行刪除?--WingL留言2019年12月22日 (日) 14:22 (UTC)

WP:ASF:『當我們討論觀點時,我們應當把觀點歸屬於某個人或某類人,並討論他或他們持有這一觀點的事實。例如,不要斷言「披頭士樂隊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樂隊」,而是找到發表這一觀點的來源,如《滾石》雜誌:「《滾石》雜誌認為,披頭士樂隊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樂隊」』,就我而言我並沒有認為個人言論或社評該被刪除,將其移置是「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句後,是欲作觀點的歸屬。簡而言之,我稍微搜索了一下後,無法確定敬古究竟國際日報的人,或是他們請來執筆的,抑或是純粹民眾投稿,如是民眾投稿那顯然將其作為「媒體直接稱呼」的論證,顯然是不足的。但如能確認非民眾投稿,那留着是沒問題的-AegonINVICTUS留言

對於AegonINVICTUS的觀點,我表示認同。Sengdongu留言2019年12月22日 (日) 15:00 (UTC)

@Oscar1003如果你認為我所做的編輯有爭議,請來討論版討論,而不是直接刪除。如果你認為所有社論都不是可靠來源,也請一視同仁將其他編輯也刪除(如我現在所做的),不要雙重標準。 如果你認為大公報之類的來源不是可靠來源,也請給出wiki的相關規定進行說明。--WingL留言2019年12月22日 (日) 15:07 (UTC)

有爭議的編輯不應強行維持,應先回退至無爭論版本,此乃一貫做法。--樂號留言2019年12月25日 (三) 14:11 (UTC)

@AegonINVICTUS 我搜索了下,敬古應為該報章的記者[1](附上文章末尾有「敬古報導」字句)。--WingL留言2019年12月22日 (日) 15:31 (UTC)

感謝您的查核,對此我也無疑問了-AegonINVICTUS留言
敬古既可以是記者,也可以是評論員。--樂號留言2019年12月25日 (三) 17:52 (UTC)


其名稱疑違反中立原則。--野原新之助留言2019年12月22日 (日) 15:44 (UTC)

@AegonINVICTUS 感謝您的討論--WingL留言2019年12月22日 (日) 16:10 (UTC)

@Oscar1003 之前還說來源有問題啊。現在來源沒問題了,就說疑似違反中立原則?為何「港燦」,「蝗蟲」,「台巴子」,「支那人」這種名稱或者詞條可以存在,此處的「曱甴之亂」編輯就要刪除?這難道不是雙重標準?--WingL留言2019年12月22日 (日) 16:22 (UTC)

香港人、台灣人、中國人不同於港燦、台巴子、蝗蟲、支那人,同理反送中運動不同於曱甴之亂。--樂號留言2019年12月25日 (三) 14:08 (UTC)
誰說來源沒有問題?--樂號留言2019年12月25日 (三) 14:09 (UTC)

「曱甴之亂」目前未見於報章一般報導廣泛使用,僅見於個人觀點評論。維基並非收錄評論的地方。王國興、屈穎妍、一悠、敬古全屬一家之言。至於大公報僅提曱甴,沒有之亂。--112.118.247.148留言2019年12月25日 (三) 17:49 (UTC)

@樂號 不要混淆概念。此處編輯不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等於「曱甴之亂」。而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被一些人或媒體稱作「曱甴之亂」。請問哪裏有問題了?此外,來源中的評論並不是為了作為可靠來源「證明」某一立場的觀點,而是為了表明某一立場的觀點是「存在的」。請不要因為個人立場或者喜好,就故意「忽視」或者「否認」某一立場觀點的存在。 --WingL留言2019年12月31日 (二) 19:21 (UTC)

模板改用

原有模板「香港逃犯條例爭議」因「過大」而無法顯示,現改用新模板「香港逃犯條例爭議小」,暫時可解決以上問題。內容是前者的簡化版。--野原新之助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15:30 (UTC)

提議整理本條目

現時條目已接近40萬位元,載入時間開始長,建議精簡或再分拆內容。--野原新之助留言2020年1月6日 (一) 14:59 (UTC)

反對拆分條目及整理條目

目前本頁面為中文維基百科第二長之條目頁面,並超過清華大學。既然清華大學頁條目無人提議整理條目或精簡條目,說明這樣的條目長度是合理的。既然本條目記載是香港的新聞動態,運動過程的具體事例本人認為應當全部記載。為便於閱讀,按月提供索引及總結便可。 LumHoTsing留言2020年1月12日 (日) 02:28 (UTC)

兩個條目屬不同類型難以比較,另外運動過程應具體記載,所以應該再一步整理,減少不必要的細節。加上有些句上引用了太多來源,其實來源只需可供查證和可靠,不須過多,同時頁底兩個模板因超出上限而無法顯示,之前已經短暫解決,但很快又到上限。所以才提出整理內容。--野原新之助留言2020年1月12日 (日) 08:16 (UTC)

可預示運動不會於短期內結束,可以考慮將具體事件的詳細內容移至該月運動過程條目,於本條目就每件事只保留簡短描述。--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1月13日 (一) 05:54 (UTC)

@Oscar1003模板超出上限的問題如何解決?--LumHoTsing留言2020年1月15日 (三) 05:46 (UTC)

{{Reflist}}在這個條目不能正常顯示?

如果參考資料用<references />,資料來源太多,不分列會顯得很冗長,但是用{{Reflist}}缺不能顯示資料來源,這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D7689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3:58 (UTC)

反修例運動過程條目收錄標準

記錄運動早期過程的條目大多集中記錄遊行集會,但後期條目開始出現不少相對瑣碎/無關的事件,例如:

  • 9月:9月5日大埔區議會流會、9月16日創新辦成立對話辦公室、9月18日取消國慶煙花、9月27日守護香港大聯盟見記者;
  • 10月:10月3日邵家臻及黃浩銘出獄、兩個大型活動取消、10月8日兩人入稟司法覆核、10月13日中華民國內政部關於移民的言論、10月15日何君堯「食慣洋腸」論、10月16日未能撤回法案、10月17日特首網上直播、10月19日工展會展期縮短、10月22日港大聯署、10月23日成立選舉公平關注組、臨時行政長官傳聞、10月24日蔣議員言論;
  • 11月:多個傳聞、多個活動取消/延期/更改形式、多個聯署/聲明、多個北京政府(幾乎一式一樣)的言論、11月4日楊官華被扣留、立法會無約束力議案、11月5日陳百祥和杜汶澤對話、11月7日將軍澳設置連儂牆、11月11日無線電視節目更名、謝振中告別例行記者會、11月13日禮賓府會議、11月26日撐警大聯盟召集人病逝;
  • 12月:多個活動取消、北京政府與香港政府/官員等互動的各種細節、12月3日政府公佈紓困措施、12月6日兩個無約束力議案、12月19-20日教育局的函件、12月25-26日港府多次發聲明。

以上列表當然純屬本人意見,亦不代表我認為上述事件全部不應收錄,或是其他事件應該收錄,但我們確實需要一個較明確的收錄準則,否則條目將雜亂無章。本人意見如下:

  • 一般迴響/影響不大的言論/聲明/函件,例如某些例行記者會中毫不獨特的言論,不應收錄。由知名人物、大型/國際機構發表(尤其是首次發表相關言論者)可酌情保留。
  • 大部分活動因應示威浪潮/社會氣氛等相關原因取消/延期/改動任何安排的消息可以不予收錄。
  • 立法會/區議會通過的無約束力議案,大部分情況沒有收錄必要。各種不同派別沒有任何實質行動的政策建議亦同樣無須收錄。
  • 所有相關遊行集會,不論規模應予保留。弱相關的行動,如同志集會等,可酌情予以保留。
  • 與運動弱相關的周邊事件,例如某個撐警人士病逝、警方記者會無關痛癢的人事變動、香港與北京政府的交流細節等,如無明顯後續影響不應收錄(單是有少數幾個人/網民就此發表言論並不足夠)。--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1月5日 (日) 18:30 (UTC)
    • 個人認為反修例運動不只是遊行集會,其實很多事都有關係。如遊行集會是會讓一些民間活動取消和縮短。而且同一些政治人物有一定關係,有收錄的需要。再且多年後讀者可能未必知道反修例運動會讓大部分活動因應示威浪潮/社會氣氛等相關原因取消/延期/改動。而言論/聲明/函件迴響大不大很難定義,但都會影響示威者去升級行動。立法會/區議會通過議案雖然無約束力,但都是代表反修例運動的過程中,有議員進行一些行動關注,有收錄的需要。如果將所謂「相對瑣碎/無關」的內容刪去,有誤導讀者的感覺。--Wpcpey留言2020年1月6日 (一) 02:12 (UTC)
    • 我同意目前條目存在相對瑣碎的內容,但我質疑收錄準則的可行性。事件尚在急速發展中,我們難以判斷某事件是否有後續影響。假若真的要制訂標準,我認為應盡量寬鬆,例如找到多於一個第三方可靠來源支持便可以收錄。另外如果某瑣碎事件屬另一獨立條目的一部分,也可以搬運至適當條目。例如11月29日的「傳寶福山拒絕為周梓樂出殯」,只應該收錄於周梓樂墮樓事件,而不需收錄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19年11月)。--英秀一心留言2020年1月6日 (一) 06:50 (UTC)
    • 現在這些條目確實太長了。我同意英秀一心關於瑣碎事件的處理建議,這樣可以刪掉相當一部分活動更動之類的事件。此外我認為相當一部分未證實或已有其後發展的傳言也應該刪掉,比如「傳言周梓樂腦死亡」就沒有必要保留。同時建議條目按照事件類型+日期的方式重新整理。-- 👨‍🎤 Jim | Talk | 2020年1月6日 (一) 06:58 (UTC)
我認為事件完結後才有可能作出一個具規範的整理。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0年1月7日 (二) 05:21 (UTC)
我贊同Sanmosa的觀點。不過我提議讓各自的事情「各回各家」(各自給個頁面)。而比重則考慮與主題的相關程度。同時,可以增加一個以表格形式的Timeline,分列示威者/「暴徒」、香港政府、中國大陸方、外國方的動向,其中以高度概括的語句表述。Mariogoods留言2020年1月9日 (四) 06:42 (UTC)
時間綫方面,我認為倒不一定要用表格式,點列也可以,這樣更方便整理。曼哈頓計劃年表這個是FL,可以參考一下。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0年1月9日 (四) 07:29 (UTC)
  • 目前按月份收錄一個月的事態,就總體篇幅而言還是可以的。如已有正式條目的事件可盡量縮短,以相關條目的連結取代,月份過程頁面可作為未有或不適合單獨設立條目的事態記錄,以便日後可作進一步整理,當然收錄的前提是要有來源及與主題相關。至於對與主題相關的當月事件,提出以瑣碎為由移除當中一些事件,但怎樣界定瑣碎也難有一個通用的標準。上面另有提出將各方回應與動向分開表列,惟此事態發展頁面並非僅收錄某單一事件,而且各方不一定會對同一件事件,或對另一方或者是各方的陳述或質疑,會接續作出相關的回應或行動,也有不作回應或沒有任何回應,還有很多是某方多次重複申述其觀點,各自表列會比單按時序列出更複雜。另外,曼哈頓計劃年表是闡述一個七十多年前完成的一個項目,與當前持續中的運動及仍在發展的事態,在整理上會有頗大的分別。--Uranus1781留言2020年1月10日 (五) 19:58 (UTC)
路過貼個連結,Wikipedia:明天不是世界末日Wikipedia:不要倉促編輯。—Rowingbohe 台州專題 2020年1月16日 (四) 08:12 (UTC)

關於大中華地區外的聲援行動

在這次示威里,美國、俄羅斯和其他國家都有所表態,且美國對示威者的支持在我看來也是有很多的。但為什麼不能加入到爭端各方一欄呢? 在爭端各方中,我在示威者一方中發現了"部分華僑",那支持中國大陸政府的不是也有華僑和海外留學生嗎? ZWH2020ZY留言2020年2月26日 (三) 00:51 (UTC)

建議把"支持者"陣營具體到國家

示威者一派列這麼多黨派、組織和政府有水軍之嫌,建議只取美國、台灣(ROC)、加拿大、英國和歐盟即可,大陸一方的擴充一下。 又不是比誰家關係大,誰家關係好。 ZWH2020ZY留言2020年2月28日 (五) 10:40 (UTC)

關於模板:POV的使用

於2020年5月24日添加此模板。此前為2020年5月20日 (三) 12:42的版本 爭議:

  1. 缺乏對根本原因的解讀,條例只是導火索。(條例撤銷不能解決抗議就可以體現。)

[香港經濟業佔18%,但只僱傭6.5%的入口,而由於香港房地產業鎖住了工業發展,香港逐漸失去輕工業的地位。其他人口只能圍繞6.5%的入口發展服務業。青年人被限制了發展空間,加劇了社會矛盾。(相關內容可以參見相似情況的智利學生『企鵝革命』)]

  1. 描寫偏向警方對抗議者過度使用武力的問題,而迴避抗議者使用暴力。應該單獨列2項,對此分別記錄。
  2. 在運動組織中的行動方式一章中,有偏袒組織的嫌疑,缺乏暴力的行動方式的記錄。
  3. 缺乏對香港本地其他居民對此次抗議運動的反對意見。

最後請容許斷章取義維基百科創始人 吉米.威爾斯的話:我們不是政治宣傳機器, 我們是一部百科全書。 Dbjm1留言2020年5月20日 (三) 18:01 (UTC)

--LHTS廿三條 不同意的請舉手 2020年5月21日 (四) 16:34 (UTC)

反對2、3、4條。

  • 香港人作為事件主體,多少人反對多少人支持都應該記錄下來。不能只關注大陸媒體和外國媒體的觀點但忽略香港人對此次事件的觀點。
  • 修例風波是是個複雜的問題。修例是有實際需要的,這個法律漏洞遲早要堵上,但為了這樣一個條例而做出觸犯法律顯然是沒有必要的,必然是因為長期的社會矛盾導致的。
  • 反對者訓練弓箭、教導製作燃燒瓶等,明顯是有預謀的暴力行為,理應被記錄。
  • 聲明:我至少現在不信奉任何黨派,甚至厭煩大陸的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問題。我在事情爆發時也極少觀看新聞節目。我編輯此條目僅僅是想把背後的深層原因理清楚,否則遲早會再發生類似事件。如果有人還認為我是當黨的喉舌,那我為了避免懷疑,不再編輯此條目。 Dbjm1留言2020年5月22日 (五) 05:13 (UTC)

那是關聯條目,您可以在關聯條目內做相應補充(記得附上可靠來源),我相信這樣比掛一個POV模板好。--LHTS廿三條 不同意的請舉手 2020年5月22日 (五) 17:38 (UTC)


第二次優良條目評選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事件-香港,提名人:LHTS廿三條 不同意的請舉手 2020年5月22日 (五) 17:45 (UTC)
投票期:2020年5月22日 (五) 17:45 (UTC) 至 2020年5月29日 (五) 17:45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0年6月28日 (日) 17:46 (UTC)起
請記得為當選條目撰寫簡介頁面,如此當選條目才有可能出現在首頁。
  1. 「運動過程」和「各界反應-學界」應改以段落形式表達。
  2.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模板應先放,之後才放相片。
  3. 「此外,香港商界菁英紛紛刊登聲明呼籲各界冷靜」
  4. 「隨着示威活動引發對香港控制的抵制」、「美國聯邦政府告知官員在此問題上保持克制」和「而中國大陸則是支持警方的情緒高漲」詞句上可作修飾,以令語意更加清晰。
  5. 6月9日應該不用加藍鏈吧...
  6. 反送中運動促成了黃色經濟圈的建立,建議可於經濟影響力一段加以描述。
  7. 中美貿易戰直接影響了美國對於反送中運動的取態和行動、以及中國對於香港的政策,建議可於相應段落補充。

--Yolopertz of Tuen MunHKSOS|連儂牆2020年5月27日 (三) 14:39 (UTC)


淨支持票未達8票,落選。--S.Wang XI 2020年5月28日 (四) 23:15 (UTC)

編輯請求 2020-05-29

請求已拒絕--S.Wang XI 2020年5月30日 (六) 01:47 (UTC)

在參見一欄中加入反分裂國家法 在參見一欄中加入反分裂國家法--Cys wang mc留言2020年5月29日 (五) 08:05 (UTC)

拒絕:《反分裂國家法》是有關兩岸(中國大陸和台灣)關係的法律,與香港無關。--S.Wang XI 2020年5月30日 (六) 01:47 (UTC)

「反修例」運動現在也算是結束了吧

自從《港版國安法》通過後,示威活動基本平息,再加上2019冠狀病毒病的影響,這一運動(或者說暴動)算是結束了。 --作業是不可能寫的留言2020年8月16日 (日) 09:54 (UTC)

  • (-)反對:不贊成將運動性質修訂為已結束。即使《國安法》經已生放,多個跟運動相關的香港本土及海外行動尚在繼續,包括遊行(如71遊行「監警無能 警暴未止 走上街頭 尋找真相」大遊行)、集會(如Delay No More, Democracy Now Gathering香港を守れ)、杯葛行動(如杯葛港鐵公司行動)、罷買藍店行動等。踏入八月,街頭上的行動有所減少,但並未停止,其他方式之行動亦尚在繼續。故此,運動尚未結束。颲風留言2020年8月17日 (一) 15:44 (UTC)
  • 2020年8月31日,香港警察在亞皆老街推倒孕婦,又向孕婦噴胡椒噴霧,單是這起警暴已反映事件並未結束,《港版國安法》未能結束反送中運動,反而因美國制裁中港侵犯人權的官員而長期化[6]。--Uranus1781留言2020年9月1日 (二) 10:16 (UTC)
  • (-)反對:2020年9月4日當天在國際金融中心有「香港人和你Lunch」活動[1]Lekvwa留言2020年9月4日 (五) 14:12 (UTC)
  • (!)意見:自2020年10以來,再無人組織任何遊行、集會、聚集活動,更何況每當有人群聚集,警方即會採取圍捕行動,濫發違反限聚令告票等。加上活躍運動的社運人士已先後被捕、流亡,足證反修例運動在街頭抗爭層面,已經失敗。--218.103.188.233 2020年10月31日 (六) 18:11 (UTC)

(!)意見:反修例運動是包括國際戰線。因此,倘若國際戰線尚未結束,便不應宣佈失敗。 Tiff Okfine留言2021年1月1日 (五) 02:47 (UTC)

  • (+)強烈支持:運動在國安法頒佈後,事實上已經結束。參見英文維基「2019–2020 Hong Kong protests」、「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declares that most street demonstrations have ceased since the Hong Kong national security law came into effect in mid-2020」。事實就是如此,民主派份子不必不承認事實。--MELT1917留言2022年2月3日 (四) 16:27 (UTC)

建議改名:「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香港示威 (2019年至今)」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 「香港示威 (2019年至今)」:反送中是示威的最初目的,但現已非最終目的,現根據類似委內瑞拉示威 (2014年至今)的做法,建議改名。--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0年8月16日 (日) 13:33 (UTC)

參考資料

  1. ^ [https:/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SCH_B6Xbr8 香港人和你Lunch (蘋果日報 Apple Daily)] 請檢查|url=值 (幫助). 
  2. ^ 修例風波:科大生周梓樂離世7個月 警尚德邨外戒備. on.cc東網. 2020-06-08 [2020-08-17]. 
(-)反對 「香港示威 (2019年至今)」這樣的名字絕不可用。因為這運動總有結束的那一天,那之後呢?繼續改名?這不瞎折騰嘛。--Cswquz留言2020年8月31日 (一) 13:42 (UTC)
未完成:無共識。--Iokseng留言2020年9月4日 (五) 01:55 (UTC)

編輯請求 2020-08-26

請求已拒絕

我使用了IABot為這個條目補救來源,管理員可以將目前沙盒直接複製到這個條目嗎?謝謝。--英秀一心留言) 2020年8月26日 (三) 08:46 (UTC)--英秀一心留言2020年8月26日 (三) 08:46 (UTC)

編輯請求 2020-09-08

請求已拒絕

Infobox內:
| arrests = 10,016({{as of|2020|9|6}})<ref name="apple20200908">{{Cite web|title=【抗暴之戰】警數據自證濫捕市民 反送中被捕人數破萬入罪卻不足5%|date=2020-09-08|url=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908/MJTF7HABEVD7TA3F72Y3IA2YCA/|access-date=2020-09-08|website=[[Apple Daily]]|language=zh}}</ref>{{efn|被捕數字包括不明人數被重複拘捕。根據《[[南華早報]]》的報導,截至2019年10月10日,當局拘捕了近2,400人,當中60人被捕多於一次<ref>{{cite web|url=https://www.scmp.com/news/hong-kong/law-and-crime/article/3033775/hong-kong-protests-growing-number-repeat-arrests/|title=Hong Kong protests: growing number of repeat arrests prompts calls for special court to fast-track cases related to violent unrest |website=[[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date=2019-10-21|accessdate=2020-01-04}}</ref>。}} | charged = 2,210({{as of|2002|9|6}})<ref name="apple20200908" />
文章首段:

截至2020年9月6日,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10,000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示威活動之最;其中有至少2,210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687人和非法集結的383人;當中550人完成司法程序[1]

--nDeeee 💬討論 🖋️簽名 天滅中共·光復香港 2020年9月8日 (二) 15:09 (UTC)

該內容先是IP用戶加入,五眼聯盟等國暫停引渡協議是國安法實施,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條目關係不大,內容應放在國安法條目,然後初選在運動過程已有敍述,其次押後選舉一年亦是,主體條目應是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所以只需簡述。壹傳媒是國安法執行,先不論完全沒有任何來源,但股價升跌內容易明顯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條目無關連,綜合以上,這些內容不應在條目中,在條目我已解釋清楚。由於IP用戶行為持續,故申請了請求保護頁面,但有兩名維基人Streetdeck和AINH接棒,執意將明顯沒什關連的內容加入,可能已構成擾亂維基百科,所以交由客棧討論。-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8月15日 (六) 13:40 (UTC)

(!)意見:同意,不可混為一談。請將所有與國安法有關的內容移入國安法相關條目,在反修例相關條目中保留國安法的影響概述即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0年8月15日 (六) 17:10 (UTC)
(+)支持將內容寫進相關的條目中,而非到處都寫。不過,這兩名維基人倒也不是第一次輪着編輯了。--【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8月15日 (六) 19:46 (UTC)
  • 並非完全無關,歐盟的報告指出2019年逃犯條例引發的衝突到國安法對一國兩制與香港自治的侵蝕 [11]。美國財政部對11個侵犯人權的香港相關官員執行制裁 [12],制裁理據表明涉及2019年起由逃犯條例引發的一連串事件 [13],林鄭月娥是其中之一,盧偉聰已於上年11月離職,港版國安法與盧沒有直接關係,但仍逃不過因警暴而被實施制裁。--Uranus1781留言2020年8月16日 (日) 09:50 (UTC)
  • (:)回應:你寫的內容與我上述提及的內容關連在?現在是說暫停引渡協議、民主派初選和壹傳媒股價升跌應是寫在港區國安法,而非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而且美國制裁有在反修例條目中。-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8月16日 (日) 11:33 (UTC)
英國和澳洲延遲地方選舉並非由首相或總理利用緊急法延後選舉,延遲是經由議會及在野黨反對黨同意[22],即使面對由中國擴散全球的病毒性肺炎疫情,英國、澳洲政府連地方選舉都不會濫用緊急法及緊急狀態延遲。香港立法會押後一年是鄭月娥利用緊急法,並沒有經立法會及各黨派同意,連諮詢議會內的各黨派都沒有做,所以上面東方日報分析和鄭月娥政權民望低及反送中有關[23]。--Uranus1781留言2020年8月25日 (二) 03:06 (UTC)
(!)意見:拉倒吧,香港是中國領土,延期與否和外國無關。不管反對派同意與否,政府利用緊急法延期選舉都是合法行為,邏輯自洽就行。這個問題可以停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0年8月25日 (二) 11:50 (UTC)
  • (+)支持:兩者不是同一件事--Cyril Yoshi (留言信箱) 前來簽名吧! 入維半週年紀念 2020年8月23日 (日) 00:30 (UTC)
  • 國安法條目也有提及反送中事件,兩件事有關連性,至於篇幅佔多少應每件事件個別考慮。--Uranus1781留言2020年9月1日 (二) 08:16 (UTC)
  • (-)強烈反對:首先無論是港版國安法還是都和立法會選舉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甚至港版國安法和民主派初選都是因為反送中運動而起,根本就不是Nickice所說的「沒什關連」,再說反送中運動條目中對港版國安法和立法會選舉的敘述內容本身已經是簡述,但Nickice卻以「簡述」為名直接將本身是簡述的敘述內容刪除,還有Streetdeck和AINH已經對Nickice的所謂「清楚解釋」作出反駁,但Nickice卻無視Streetdeck和AINH提出的反駁理據,又在互助客棧發起討論,雖然Uranus1781亦指出港版國安法和反送中運動並非「沒什關連」,但Nickice卻繼續執意聲稱以「沒什關連」為藉口刪除內容,甚至還聲言回復被其刪除的內容就是「破壞」,如此看來Nickice的所作所為才算是破壞。--61.10.154.100 2020年10月8日 (四) 20:10 (UTC)

關於香港國安法與反修例的關係

[24]。--1233 T / C 2020年11月27日 (五) 15: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