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覺支
外觀
佛教 |
---|
佛教大綱 佛教主題 佛教專題 |
三十七菩提分法 | |||||||||
四念住 | |||||||||
四正勤 | 四神足 | ||||||||
五根 | 五力 | ||||||||
七覺支 | |||||||||
八正道 |
七覺支(梵語:sapta bodhyanga,巴利語:satta bojjhaṅgā,或satta sambojjhaṅgā),也稱七等覺支、七遍覺支、七菩提分、七菩提分寶、七覺分、七覺意、七覺志、七覺支法、七覺意法,為佛教術語,三十七菩提分法中的一類。
名稱來源
[編輯]覺,又譯為菩提,是覺悟之意,為智慧解脫的別名。支(āṅga)是「分支」、「部份」、「肢體」之意,八聖道也使用同樣的單字構成。七覺支是指能夠到達佛教所說的覺悟的修行類別及感受[1]。
在契經中,七覺支也被稱為七覺分(巴利語:bodhipakkhikā dhammā),七道品法或七菩提分法[2]
分類
[編輯]七覺支包括以下七類[3]:
- 念(smṛti)覺支,心中明白,常念於定與慧。
- 擇法(dharmavicayaḥ, dhammavicaya)覺支,依智慧能選擇真法,捨棄惡法。
- 精進(vīryaṃ, vīriya)覺支,精進勤奮學習正法而不懈怠。
- 喜(Prīti, pīti)覺支,得正法而產生的喜悅。
- 輕安(praśrabdhiḥ, passaddhi)覺支,又作猗覺支,指身心感到輕快安穩。
- 定(samādhi)覺支,進入三昧而心不散亂。
- 捨(upekṣā,upekkhā)覺支,心無偏頗,不執着而保持平衡。
參考文獻
[編輯]- ^ 《法蘊足論》(七卷):「此覺支言,顯七覺支。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舍覺支。如是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修令圓滿。時彼苾芻復白佛言:云何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修令圓滿?佛告苾芻:若有於身,住循身觀;安住正念,遠離愚痴;爾時便起念覺支。得念覺支,修令圓滿。彼由此念,於法簡擇,極簡擇,遍尋思,遍伺察,審諦伺察;爾時便起擇法覺支。得擇法覺支,修令圓滿。彼由擇法,發勤精進;心不下劣。爾時便起精進覺支。得精進覺支,修令圓滿。彼由精進,發生勝喜,遠離愛味;爾時便起喜覺支。得喜覺支,修令圓滿。彼由此喜,身心輕安,遠離麁重;爾時便起輕安覺支。得輕安覺支,修令圓滿。彼由輕安,便受快樂。樂故心定。爾時便起定覺支。得定覺支,修令圓滿。彼由心定,能滅貪憂,住增上舍;爾時便起舍覺支。得舍覺支,修令圓滿。於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廣說亦爾。如是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修令圓滿。」
- ^ 《雜阿含經·七三三經》:「佛告比丘:所謂覺分者,謂七道品法。然諸比丘,七覺分漸次而起,修習滿足。」
《雜阿含經·七三七經》:「佛告諸比丘、比丘尼:七覺分者,謂七道品法。諸比丘,此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 - ^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七覺支者:一、念覺支,二、擇法覺支,三、精進覺支,四、喜覺支,五、輕安覺支,六、定覺支,七、舍覺支。擇法、卽慧。喜、卽喜根。舍、謂行舍。餘四如名,卽心所中各一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此七,名覺支耶?答:覺、謂究竟覺,卽盡無生智。或如實覺,卽無漏慧。七為彼分,故名為支。擇法、亦覺亦支。餘六、是支,非覺。此七廣辯,如余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