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马尔代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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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马尔代夫关系

中华民国

马尔代夫

中华民国—马尔代夫关系迪维希语މޯލްޑިވްސ–ރިޕަބްލިކް އޮފް ޗައިނާ ރިލޭޝަންސް),是指中华民国马尔代夫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6-1972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马尔代夫的相关事务由驻真奈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兼辖[1]

政治[编辑]

外交[编辑]

黄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对于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一案缺席,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其中包括马尔代夫

1966年7月7日,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于首都马累设立中华民国驻马尔代夫苏丹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马尔代夫则未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

1968年11月11日,该国改称马尔代夫共和国。

1972年4月15日,马尔代夫与中华民国断交。

中华民国驻马尔代夫苏丹国/驻马尔代夫共和国大使(1966-1972年)[编辑]

姓名 任命 到任 递交国书 免职 离任 外交衔级 外交职务 备注
斯颂熙 1966年7月11日 1966年8月9日 1966年8月10日 1967年4月10日 1967年3月12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刘新玉 1967年1月28日 1967年3月12日 1968年8月1日 参事衔一等秘书 临时代办 升任大使
刘新玉 1968年8月1日 1968年8月1日 1968年9月5日 1969年8月11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张仲仁 1969年8月11日 1969年10月31日 1969年11月5日 1972年7月15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兼驻马来西亚吉隆坡总领事

经济[编辑]

贸易[编辑]

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2]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马尔代夫 年增减 排名 自马尔代夫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8,760,776 5.246% 148 5,721,585 5.413% 144 3,039,191 4.929% 133
2019 8,187,995 6.538% 152 5,176,109 9.534% 145 3,011,886 0.898% 133
2020 5,849,756 28.557% 154 3,653,191 29.422% 156 2,196,565 27.070% 139
2021 6,231,733 6.530% 160 4,163,598 13.972% 155 2,068,135 5.847% 145
2022 10,816,391 73.570% 139 9,080,104 118.083% 130 1,736,287 16.046% 147
2023 14,079,891 30.172% 135 12,222,490 34.607% 119 1,857,401 6.975% 145

2020年的两国贸易主要项目如下:

出口至马尔代夫的主要项目依序为:钢铁制螺钉螺栓螺帽、螺旋钩、车用螺钉、铆钉、横梢、开口梢、垫圈与类似制品;经护面、镀面涂面或非合金钢扁轧制品;竞技运动或户外游戏用物品与设备游泳池与袖珍游泳池;复层之绝缘玻璃英语Insulated glazing玻璃纤维及其制品、新橡胶气胎、出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液体、其他塑料制品;电话机与其他传输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资料之器具;其他船只但不包括划桨船制结构物及其零件、钢铁制之其他管及空心型;自动资料处理机及其附属单元、磁性或光学阅读机失能人士用车空气泵真空泵、空气或其他气体压缩机风扇聚缩醛环氧树脂醇酸树脂英语Alkyd聚碳酸酯聚丙烯酯与其他聚酯聚醚;绝缘电线、电缆与其他绝缘电导体;机械治疗、理疗按摩心理性向测验器具以及臭氧英语Ozone therapy氧气喷雾治疗器、人工呼吸机或其他治疗用呼吸机具;离心分离机、液体或气体过滤与净化机具;变压器、静电式变流器与电感器卫生棉(垫)与卫生棉塞、婴儿用尿垫与类似之物品;灯具照明配件;钢铁制图钉、肘钉、平头钉、波纹钉与类似制品;机械之零件内科外科牙科兽医用仪器与用具;供示范用仪器、器具与模型;手用扳手扳钳、由两件或以上配合成套供零售之工具;碟片磁带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智能卡与其他录音或录制其他现象之媒体等。[3]

自马尔代夫进口的主要项目依序为:生鲜或冷藏、塑料废料、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电话机与其他传输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资料之器具等。[4]

投资[编辑]

截至2020年,两国无相互投资纪录。[5]

签证[编辑]

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马尔代夫可以落地签证
马尔代夫护照英语Maldivian passport马尔代夫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the Maldives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需要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马尔代夫对世界各地国民,皆给予免签证落地签证的待遇。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可在抵达韦拉纳国际机场后以落地签证的方式入境马尔代夫,免签证费,停留最多30天但可延长。入出境时须至旅客申报系统填写旅客声明表(Traveler Declaration )。[6][7]

持有马尔代夫护照英语Maldivian passport马尔代夫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the Maldives抵台参加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则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8][9]

交通[编辑]

航空[编辑]

客运[编辑]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6月19日):

注释[编辑]

  1. ^ 斜体 表示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而暂停台湾航点。

参考资料[编辑]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2.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3.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4.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5. ^ 双一组南亚及中东专案室. 馬爾地夫國家檔 (PDF).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2021年7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8月4日). 
  6.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7. ^ 落地簽證資訊.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8). 
  8.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9.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