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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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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粹案,是中华民国政府精进案裁军之后,为继续实现军队国家化中华民国国军建构法制化及募兵制等目标,所进行的组织调整计划。精粹案后,下一个裁军计划则是勇固案(已遭终止)[1]

兵力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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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官预裁百人,图为上将、中将、少将于宪兵学校司令台。

运用美军现役科学模式模拟工具[哪个/哪些?],以“打”求“装”,以“装”精算“主战兵力员额概数”,并经不断反复模拟验证与分析评估,具公正客观立论基础[来源请求]。2014年国军总兵力21.5万人,为达成防卫作战最低兵力需求;国军将官员额亦将由现行393员调降为292员[2]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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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6司、6室25处,调整为4司7室28处。
  2. 成立“总督察长室”、“国防采购室”,并引进“政风室”;中山科学研究院转型为行政法人。
  3. 将现行国防部陆军司令部国防部海军司令部国防部空军司令部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国防部后备司令部国防部宪兵司令部等6个司令部,整编为国防部陆军司令部、国防部海军司令部、国防部空军司令部 3个司令部;裁撤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国防部后备司令部、国防部宪兵司令部降编为指挥部,并隶属国防部参谋本部。
  1. 由7室28处(中心),调整为6室23处(中心)
  2. 成立“训练参谋次长室”、裁撤“军务办公室”。
  3. 编成“防空导弹指挥部”。
  4. “灾害防救”列为国军中心任务之一,各军种兵力结构,依战略、战术及装备机具获得等配合调整,达到平时能救灾,战时能作战目标。
  1. 维持各军团指挥部及防卫指挥部兵力架构。
  2. 维持各军团指挥部所辖装甲兵旅、机械化步兵旅及新训步兵旅等战略基本单位。
  3. 后备司令部辖各新训步兵旅移编各军团指挥部。
  4. 特种作战指挥部裁撤下属第862、871群及下辖群部连,直接指挥管制各特种作战营。
  5. 联勤司令部整编合并为“陆军后勤指挥部”,负责三军通用后勤作业。
  1. 维持现行舰队及陆战队兵力架构。
  2. 舰(战、大)队实施整编合并。
  3. 陆战队基地警卫旅降编为防空警卫群,纳编陆军两个宪兵营改组整编为海军防空警卫第一、二营。
  1. 维持作战、防空指挥部及各作战联队兵力架构。
  2. 依防空武器获得期程,适时检讨汰除老旧武器装备单位。

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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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涉及组织法之兵力结构与员额调整,于2011年至2014年渐次执行[2]
  2. 组织法(国防六法)修正已于2013年1月1日施行,涉及组织法修正之单位,将陆续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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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致力推动募兵制 提升国军整体战力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4-02-03.,政府入口网,2014-01-21,2014-01-21查阅。(繁体中文)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立法院公報 第101 卷 第20 期 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万维网. 2012-04-27 [2012-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