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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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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英語:the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1]),是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的一个民族理论概念,是指对中国历史上与当下各民族的总称,为“国家层面的民族实体”。[2]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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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涵盖“四个共同”(中华民族历史形成过程中在“疆域”、“历史”、“文化”、“精神”四个方面的认同)、“四个与共”(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与共”、“与共”、“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以及“五个高度认同”(推动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高度认同)等重要内容。[3]

各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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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早报》评论员分析,随着中央不再强调中国少数民族的特性,针对少数民族的优待措施将进一步减少。[4]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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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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