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葡萄牙關係: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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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葡萄牙設有[[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駐外機構]],但與該國經貿有關業務,是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首都[[馬德里]]設立的'''駐[[西班牙]]代表處經濟組'''{{Link-en|多重委派|Dual accreditation|兼轄}}。<ref name="國家基本資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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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葡萄牙是中華民國第60大貿易夥伴、第62大[[進口]]夥伴、第48大[[出口贸易|出口]]夥伴。出口至葡萄牙的金額為2億7,009萬4,169[[美元]],年增31.606%;自葡萄牙進口的金額為8,616萬6,913美元,年減23.477%。貿易呈現[[淨出口|出超]]([[盈餘]])1億8,392萬7,256美元,年增98.567%。<ref>{{Cite web |
2016年,葡萄牙是中華民國第60大貿易夥伴、第62大[[進口]]夥伴、第48大[[出口贸易|出口]]夥伴。出口至葡萄牙的金額為2億7,009萬4,169[[美元]],年增31.606%;自葡萄牙進口的金額為8,616萬6,913美元,年減23.477%。貿易呈現[[淨出口|出超]]([[盈餘]])1億8,392萬7,256美元,年增98.567%。<ref>{{Cite web|url =http://cus93.trade.gov.tw/FSCI/|title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publisher =[[中華民國經濟部]]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國際貿易局]]|deadurl =yes|archiveurl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9193715/http://cus93.trade.gov.tw/FSCI/|archivedate =2016-03-09}}</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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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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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9日 (六) 12:38的版本
中華民國 |
葡萄牙 |
---|---|
代表機構 | |
駐葡萄牙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 無 |
代表 | |
代表 林正惠[註 1] | 無 |
中華民國與葡萄牙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葡萄牙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5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中華民國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設有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但葡方則未在中華民國設立對等機構。[2]
政治
外交
- 參見:中華民國外交和葡萄牙外交
- 以及:中華民國駐葡萄牙共和國公使列表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向葡萄牙派駐公使(初期由駐法國、駐西班牙公使兼任)。
1928年12月19日,隨著國民革命軍北伐幾近尾聲,葡萄牙外交承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由於當時葡萄牙為反共的薩拉查政權「新國家」一黨專政,故仍與中華民國保持外交關係。
1964年8月,最後一任駐葡萄牙公使離任。此後便不再派遣公使,僅保留臨時代辦。
1966年12月3日,時為葡萄牙殖民地的澳門爆發「一二·三事件」,結果使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國國民黨在澳門設置或支持的機構和團體被查封,中國國民黨在澳門勢力被全面清除。12月25日,外交部因澳門將7名反共人士移交中共,向葡萄牙提出抗議;1967年1月6日,以澳門禁懸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及親臺之澳門總工會被查封,再度向葡萄牙提出抗議;1月11日,召回駐葡萄牙代辦吳文輝;1月30日,因葡澳與中共簽定協約,同意遣返逃澳難民,關閉臺灣機構,並同意8名反共人士押送中共,再向葡方轉遞第5次抗議;2月21日,駐聯合國代表劉鍇向聯合國提岀抗議。[3]:731。
1971年10月25日,葡萄牙在聯合國大會上就中國代表權問題,與絕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席次。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中下級軍官所組成的武裝部隊運動发起「康乃馨革命」,將持續执政42年的極右派法西斯主義政權推翻,新的葡萄牙文人政府開始民主化進程[4]。雙方的外交關係開始動搖。
1975年1月6日,與中華民國斷交。[2]2月3日,中華民國政府召回臨時代辦。3月27日,關閉駐葡萄牙公使館。
代表機構
1992年7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於首都里斯本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駐葡萄牙台北經濟文化中心,11月27日掛牌運作。以推動雙方在經貿、學術及文化等雙邊實質關係,並辦理領務。[2][5][6]
簽證
- 參見:中華民國簽證政策和中華民國公民簽證要求
- 以及:歐洲聯盟簽證政策和葡萄牙公民簽證要求
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份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之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與申根區合併計算,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7][8][9]
葡萄牙公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
外交部的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葡萄牙歸類為灰色警示:提醒注意(2016年8月30日)。[10]
經濟
貿易
雖然在葡萄牙設有駐外機構,但與該國經貿有關業務,是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首都馬德里設立的駐西班牙代表處經濟組兼轄。[11]
2016年,葡萄牙是中華民國第60大貿易夥伴、第62大進口夥伴、第48大出口夥伴。出口至葡萄牙的金額為2億7,009萬4,169美元,年增31.606%;自葡萄牙進口的金額為8,616萬6,913美元,年減23.477%。貿易呈現出超(盈餘)1億8,392萬7,256美元,年增98.567%。[12]
投資
台商在葡萄牙以經營餐飲、雜貨進出口、旅遊業、高級家具及健康食品買賣為主,約15家,多屬小型家庭企業。[11]
目前已成立葡萄牙台灣商會。[11]
會議
2013年11月,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國經協會)前往葡萄牙,與葡萄牙工業總會共同舉辦「第1屆台葡經濟合作會議」。[13]
協定
日期 | 簽署 | 備註 |
---|---|---|
1928年12月19日 | 《中葡友好通商條約》 | |
1947年4月1日 | 《中葡關於取消葡萄牙在華領事裁判權及處理其他事項之換文》 | |
1948年3月4日 | 《中澳(門)金融協定》 | |
1948年5月20日 | 《中國海關與澳門政府關務協定》 | |
1987年5月27日 | 《中華民國郵政總局與葡萄牙(共和國)郵政總局間國際快捷郵件服務協定》 | |
2010年6月8日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與葡萄牙投資暨貿易局合作備忘錄》[13] | [註 2] |
交流
藝文
第52屆國際古爾皮利亞里什民俗節於2016年8月6日展開,太極門親善文化訪問團是該民俗節第一次邀請的台灣團體,現場並演奏中華民國國歌與升起中華民國國旗。[15]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目前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7年6月8日):
- 臺北→北京(*2017年7月26日開航葡萄牙)、杭州*、杜拜、伊斯坦堡、倫敦希斯洛、倫敦蓋威克(2017年12月1日開航台北)、巴黎、羅馬、法蘭克福、阿姆斯特丹、維也納、紐約、多倫多,再轉機前往葡萄牙機場。
- 臺中→杭州*→葡萄牙。
- 高雄→北京*、杭州*→葡萄牙。
注釋
參考資料
-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 ^ 2.0 2.1 2.2 《中華民國103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呂芳上總策畫,朱文原、周美華、葉惠芬、高素蘭、陳曼華、歐素瑛編輯撰稿. 《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大事記》. 台北: 國史館. 2012. ISBN 978-986-03-3586-6.
- ^ 葡萄牙概况,新华网
- ^ 代表處簡介.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 ^ 駐外館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歐盟免申根簽證常見問答集.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免簽證資訊.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11.0 11.1 11.2 國家基本資料表.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13.0 13.1 與我國經貿關係.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蘇進炎. 國旗飄揚在葡萄牙 太極門武術風靡古爾皮利亞里什民俗節. TNR台灣新論. 2016年8月10日.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