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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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綠卡,是指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美國政府發放給1989年6月4日到1990年4月11日之間在美國停留過的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綠卡美國國會為此特別通過了《1992年中國學生保護法案》。

《1992年中國學生保護法案》的通過,還使得1990年美國總統喬治·H·W·布希簽署的第12711號總統令中規定的「暫時禁止將中國國民驅逐出境」成為永久性條款。

上述法案規定,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永久居留權名額如超出當年規定限額,將從次年的移民名額空間中減去相應數量。制定該法案的目標是為了使中國學生在六四事件之後免遭政治迫害

獲得該綠卡的相關人士[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什么是血卡?揭秘唐骏64血卡事件的真实内幕. 北京教育網. 2010-07-16 [2010-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0-16) (中文(中國大陸)). [來源可靠?]
  2. ^ 艾未未:我還是不合作. 趙子龍、康學儒、杜曦雲. 2009-12-19 [2020-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17) (中文(簡體)). 
  3. ^ 艾未未:“荒誕”學者. [2012-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