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杞埔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TX55留言 | 贡献2020年7月15日 (三) 19:12 →‎起因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林杞埔事件[1],又稱竹林事件,為發生於台灣日治時期的抗日事件。

起因

台灣總督府嘉義、林杞埔(今南投竹山)、斗六等15,000甲的竹林劃歸為「模範竹林」,強行收歸為國有地,並由日本三菱造紙株式會社掌握所有權,供其使用經營,且不准附近居民隨意進入,導致原依靠山林生活的20,000餘名竹農與地主的生計陷入困境。近因則是受到日本警察欺壓林啟禎與佛教在家居士劉乾兩人,導致兩人心有不滿,合作在山中開設神壇,煽動前來的信徒抗日。1912年3月22日,劉乾率領約12名竹林庄庄民,於攻擊位在林杞埔地區頂林駐在所(今竹山鎮頂林里),殺害日本巡查2名及臺灣巡查補1名。數日後遭日警逮捕,包含林啟禎與劉乾,總計十餘人為事件參與者,1人被當場槍斃,劉乾、林啟禎等8人被判死刑(當場燒死),1人判無期徒刑,3人判有期徒刑,僅存1人獲判無罪釋放。

注解

  1. ^ 林杞是位人名,至今存在多種寫法:林杞、林屺、林圮、林驥,但無從考證何種是真名。來源取自《社寮三百年開發史》林文龍 社寮文教基金會 1994年

參考資料

  • 《林杞埔起義事件》. 台灣海外網 (中文). 
  • 史明. 《台灣人四百年史》. 草根文化. 1998. ISBN 957983440X 请检查|isbn=值 (帮助) (中文). 
  • 井出季和太. 《台湾治績志》(二刷). 南天書局. 1997. ISBN 9576384516 (日语). 
  • 陳高明、賴信宏. 《竹山鎮竹產業的技藝與記憶》. 竹山鎮公所. 2006 (中文).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