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育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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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育昇
Wu,Yu-Sheng[1]
 中华民国第6-8届立法委员
任期
2005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
前任第七届单一选区两票制实施
继任吕孙绫
选区台北县第二选举区 台北县第一选举区新北市第一选举区
(第8届)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8-12-01) 1958年12月1日65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南县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刘娟娟
伴侣孙仲瑜(2009年)
母校国立政治大学国立台南第一高级中学
学历
经历

吴育昇(1958年12月1日),生于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南县,籍贯江苏省涟水县,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现任中国国民党政策会副首席执行官,前任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于台北市长马英九任内担任台北市政府新闻处长、发言人,被媒体称为马家军核心成员[2],曾遭到“宪法133联盟”与“割阑尾计划”团体发起连署罢免,但两次连署未达法定人数,皆以失败收场。

简介[编辑]

父亲曾是基层员警,身为外省第二代,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却能说着流利的台湾闽南语。台语双声,在国民党中相当少见。说起成长背景,吴育昇表示,父亲是江苏人,在警界服务,母亲是台南人。从小他在台南长大,却随着父亲的职务,经常搬家,住过嘉义云林等地。小时候便感觉到,家乡是移动的。[3]高中毕业于国立台南一中国立政治大学政治学系毕业。吴育昇妻子为刘娟娟,两人育有一子二女。

曾任台北市政府新闻处长兼台北市政府发言人等职务。

2013年4月23日,过去立院党团干部顶多获华夏二等奖章表扬,吴育昇是首位获颁实践二等奖章的书记长。马英九23日在国民党中山会报颁奖给吴时强调,在立院贯彻党纪不容易,吴为提高党籍委员动员出席率,恢复党籍委员出缺席罚扣款制度,让党员体认到贯彻党纪的重要。[4]

2015年年底,吴育昇直接“切割自己”,推出“我是谁?我不是吴育昇 如果我不是吴育昇 你会不会用不一样角度看我?”文宣,期望人民跳脱政党色彩,并主打政绩牌和勤走基层巩固基本盘。[5][6]

历次选举[编辑]

2004年时参选立法委员,以“支持马英九 票投吴育昇”为诉求,[7]台北县第二选区(三重新庄五股泰山林口芦洲淡水金山八里三芝万里石门)中以73,164票当选,也是当届立法委员选举中最高票者[8]

2008年区域立法委员选举[编辑]

2007年5月2日,获中国国民党提名为第七届台北县第一选区(淡水、三芝、石门、泰山、林口、八里)立法委员候选人并在之后当选。

2008年台北县第一选举区立法委员选举结果
号次 候选人 政党 得票数 得票率 当选标记
1 王天裕 台湾人权联盟 台湾人权联盟 242 0.17%
2 庄孟学 台湾团结联盟 台湾团结联盟 1,598 1.12%
3 杨仁清 客家党 客家党 325 0.23%
4 吴育昇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82,949 58.39%
5 李显荣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56,594 39.83%
6 吴金治 第三社会党 第三社会党 366 0.26%
选举人数  247,852
投票数  143,983
有效票  142,074
无效票  1,909
投票率  58.09%

2012年区域立法委员选举[编辑]

2012年区域立法委员选举以8%差距击败民进党征召何博文当选新北市改制后第一选举区(石门区三芝区淡水区八里区林口区泰山区)立委。

2012年新北市第一选举区立法委员选举结果
号次 候选人 政党 得票数 得票率 当选标记
1 何博文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90,125 42.44%
2 余宗珮 亲民党 亲民党 9,359 4.41%
3 王钟铭  台湾绿党 5,038 2.37%
4 吴育昇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107,821 50.78%
选举人数  288,221
投票数  215,309
有效票  212,343
无效票  2,966
投票率  74.70%

2016年区域立法委员选举[编辑]

2016年竞选连任失败,败于民主进步党提名的吕孙绫

2016年新北市第一选举区立法委员选举结果
号次 候选人 政党 得票数 得票率 当选标记
1 吴育昇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84,582 40.88%
2 苏通达 树党 树党 5,114 2.47%
3 洪志成 健保免费连线 1,385 0.67%
4 吕孙绫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110,243 53.28%
5 陈立基 无党籍 4,864 2.35%
6 陈筠棻 和平鸽联盟党 736 0.66%
选举人数  322,726
投票数  211,826
有效票  206,924
无效票  4,902
投票率  65.64%

2020年区域立法委员选举[编辑]

吴育昇曾有意于新北市第一选举区卷土重来,参与中国国民党党内初选,但遭遇前立委郭素春之子洪孟楷的挑战,最终未能于初选中出线再战吕孙绫。

立院相关法案[编辑]

通奸除罪化[编辑]

吴育昇是在100年4月8日时,和时任内政部次长的简太郎召开记者会,谈到内政部要让地方政府自行规划性交易特定区域,必须先修正刑法让通奸除罪化,否则结婚的民众若到专区消费,性工作者可能因此被控通奸罪。妇女新知基金会多年来一直都在呼吁让婚姻回归民法。该基金会指出,该罪成立的目的,原本是为了惩戒性出轨女人,直到民国24年修法后,才被部分妇女团体当成杜绝丈夫外遇、维护大老婆权益的守护神。由于吴过去有过婚外情的“薇阁事件”,引发网友批评为自肥条款。[9]

提案修正拾金不昧条款[编辑]

2012年4月20日,吴育昇提案修正民法805-1,主张拾得人不得向中低收入户等特殊境遇者请求报酬,借此保障弱势民众的生活[10]。民法805-1完整条文[11]。吴育昇有鉴于社会上屡屡传出有拾得人循民法第805条主张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若遗失物为特殊境遇家庭者、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依法接受急难救助或灾害救助者所有,往往导致该类有受领权之人生活上之困扰,严重者恐造成生活无依,影响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者生计,形同法律欺负弱势,爰拟具修订“民法第805-1条”,有受领权之人为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者,拾得人不得主张报酬请求权[12]

主张核一厂如期除役[编辑]

2014年12月16日,吴育昇表示,核电安全一直是他与民众最关切议题,总统马英九也曾公开宣布核一不再延役。核一厂与日本福岛核灾机型相同,民众对福岛核灾印象深刻,十分担忧,核一厂将超过运转执照年限,要求现行核电厂中机组最老的核一厂如期除役[13]

2015年3月6日,吴育昇认为,核一还是要往除役方向走,并且进一步追问行政院长毛治国,过去每任阁揆,都说现在还未到决策时间点,到底何时会决定?毛治国则强调,从技术上考量,最晚明年要做出决定,但仍希望可以先评估节电政策及缺电状况[14]

2015年10月6日,吴育昇认为台湾有能力,核电能除役。当日在立法院施政总质询时表示,核一厂1号机应在2018年底、2号机应在2019年底如期除役,这不是反核,而是证明我国有能力可以处理老旧机组核电厂,不只是政治信赖的问题,也能取得反核人士的信赖。[15]

养老救命金设专户[编辑]

吴育昇推动将劳工退休金、国民年金费用立法规定开立专户,如果有劳工欠钱、户头被查封,常年工作累积的“生活救命用”账户也不会有影响,吴育昇表示,这个规定从去年初实施以来,目前申请专户有6855人,只要国民年金有专户,就不会被扣押,劳工保险适用的也有7411位,共近一万多人受惠[16]。为了保障民众老本不受债务影响,立法院三读通过《劳工保险条例》、《国民年金法》部分修正条文,请领劳保、国民年金可设专户,专户内存款不得作为抵销、扣押、让与等标的,让民众不须担心每月一入账,就被债权人或法院强制执行[17]

要求政府应针对新品贩售的老旧轮胎订出保存期限[编辑]

2015年9月20日,有民众向国民党立委吴育昇陈情,指称从连锁轮胎店买到的全新轮胎,竟然是9年前生产的轮胎,经向经济部标检局询问,才知国内并没有订出轮胎使用年限标准。吴育昇说,国际上各大车厂或轮胎厂新胎的有效使用年限都在6到10年,超过年限的轮胎可能失去原本安全系数,呼吁主管机关应制定保存期限标准,不该再让民众买到或使用“老叩叩轮胎”[18]

2015年9月22日,国民党立委吴育昇今天下午在立法院临时提案,要求管制市售库存新轮胎保存期限,也要管制民众使用中轮胎的使用年限,年限一到,就算胎纹符合标准也必须汱换。此案获通过将请行政院研处。吴育昇表示,有鉴于老旧轮胎因为出厂时间过久造成轮胎本体结构发生变质劣化,失去原先的安全系数,肇生多次车祸;今年7月中旬车辆翻落国道造成6死车祸,疑似就与老旧轮胎有关。”[19]

2015年10月6日,立委吴育昇上午在立法院施政总质询时表示,他接到选民的陈情,去买了一个全新的轮胎,才发现已经库存9年,但因橡胶老旧,开在路上非常危险,恐酿成重大事故。吴育昇说,因为国内针对新轮胎库存多久以后不能贩售,没有明确的规范,他认为轮胎应该跟食品一样订出使用期限,建议经济部订出标准。邓振中表示,现在的确没有规定,近期会找大家来商量,订一个时限的规定。吴育昇进一步追问,能不能在今年底前订出规定,并在明年上路?邓振中说,年底前会把它订出来。[20]

机场捷运票价[编辑]

2015年4月21日,吴育昇认为桃园机场捷运(以下称机场捷运)预计民国104年底通车,除了提供出入国航空旅客便捷交通外,更是提供新北市林口、泰山、新庄、五股与桃园市等沿线居民往返台北通勤上班所需。因此,大众运输系统不能仅以商业盈亏考量,在机场捷运票价订定上,更需要考量沿线居民感受与其他捷运系统票价之公平性。机场捷运林口站(A9)至台北车站(A1) 距离约为22公里,外传推估定价可能为100元,将影响居民搭乘意愿。反观,高雄捷运南冈山站(R24)至高雄国际机场站(R4),距离长达26公里,单程定价仅需60元。交通部与桃园市政府研议机场捷运票价时,应以高雄捷运票价为范本,方能增加沿线新北市林口、泰山、新庄、五股与桃园市民众搭乘机场捷运通勤之意愿[21][22]

争取国定假日不被A掉[编辑]

2014年2月25日,国民党立委吴育昇质询行政院长江宜桦时指出,2015年有6个国定假日遇到周休二日,假期形同“被吃掉”,政府应改变思维,不要只从企业生产成本思考放假问题。吴育昇指出,2015年二二八、儿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双十节等6个国定假日,刚好落在周六、周日,假日等于“被吃掉”,应该调整休假制度,在周五、周一补休,形成连续假期[23]。将补假规则法制化,减少对企业营运之冲击,也能让民众及早规划假日。国定假日遇周日,于次周一补假。放假日遇周六,则于前一日周五补假,国家不应该要占人民便宜,还给人民公平的假期;更有助于全民创造力;增进快乐的社会情绪。劳动部讨论劳工补假规定,决议劳工休息日若遇到国定假日,将一律补休,全国694万受雇劳工都可受惠[24]

对萧美琴所提《同性婚姻法》表达异议[编辑]

2006年10月20日,由王世勋(民主进步党)、赖士葆(中国国民党)于立法院院会提案,并与雷倩赖士葆谢国梁蔡启芳廖本烟、吴育昇等共23位蓝、绿立委连署[25],对当时民进党籍立法委员萧美琴等人提出的《同性婚姻法》草案表达异议建议退回程序委员会重新提出,该法案共八个条文,含标点符号总字数251个字[26]

死刑依法执行议题[编辑]

2010年2月22日,吴育升在立法院总质询时,针对死刑依法执行议题,质询行政院长吴敦义法务部长王清峰。吴育昇说,四年来共有44名死刑犯并未依法执行,他要求吴揆,应就44名死刑定谳犯是否执行枪决问题明确下达指示[27]

2012年12月22日,吴育昇表示,法务部依法执行死刑的枪决,是“适当、符合民意、符合国家法律,也符合所有的规范”,他强调,目前国家仍然有死刑,在实务上法官认为重大犯罪,认为罪无可逭,也依法判处死刑、经过三审定谳或非常上诉,“昨天依法执行6位枪决,这是完全合法的!”他不反对社会继续讨论废除死刑的议题,但是在没有完成讨论、修法废除死刑之前,我们国家就是有死刑的国家,“80%的民意是支持死刑继续存在我们国家的,民主政治本来就是民意政治、法治政治,所以符合民意、符合法律,做出国家应该做的行为,这样才真正保障好人的权益,惩罚坏人”[28]

2014年3月2日,吴育昇日前在立法院质询时,再度要求法务部依法执行死刑。吴育昇质询时引用数据,法务部前部长曾勇夫3年多任期内,枪决21人,死刑犯却又增加30人。吴育昇今天接受《苹果》访问时说,引用数据只是要提醒行政院长江宜桦,治安问题不要看报告,要了解这些人被判死刑的原因[29]

2015年6月2日,吴育昇指出,《刑事诉讼法》第461条规定,死刑经司法行政最高机关核准,三日内执行,确有再审或非常上诉理由者,可再加审核;而目前遭判死刑的48人中,仅13人符合免于执行要点,但法务部却钻漏洞不执行,他痛批,死刑不执行,人心难平,因此他将提案修法,在《刑诉法》461条中增列“非显有理由者不得为之”,防堵不执行死刑的漏洞[30]

推动环境教育法[编辑]

2010年5月18日,吴育昇认为,“环境教育法”是一个无分蓝绿、超越党派符合世界潮流的好法案、好议题。台湾近年面临全球暖化、气候变迁、生态环境的破坏、能源与粮食严重短缺的威胁,历经无数次严重的环境灾害,民众应该更尊重、了解自然,为解决这些棘手的环境问题,除寻求科技解决外,治本之道有赖长期深入推动环境教育,让每一个人从认知、价值观及态度上来落实环境保护的行为。唯有透过普遍与深入的环境教育,提升国人认知,才能面对环境问题。他强调,“立法院不只是会打架、不只是会搞意识型态对立”,希望外界都能支持立法院多通过这类攸关民生、环境的法案,“少一点口水、少一点政治”,国家会更进步、社会会更安定、环境会更安康[31]

环评议题[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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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提出环评法第14条修法(未三读)[编辑]

环保署对吴育昇委员提案修正环评法第14条表示赞同[32][编辑]

  • 吴育昇委员提案修正环评法第14条,经环保署了解其修正方向,系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17条之规定,对环评法第14条作补充,与原环境影响评估法第14条之立法意旨尚符,对于吴委员之提案,环保署表示赞同。
  • 现行环评法第14条规定,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于环境影响说明书未经完成审查或评估书未经认可前,不得为开发行为之许可,其经许可者无效。环保署表示,对于已完成环境影响说明书审查或评估书经认可后公告之环评审查结论,其后经诉愿或行政法院判决原审查结论撤销后之开发许可,应依行政程序法相关规定办理,本无疑义。在立法院91年修正环评法立法关系文书之说明中,已叙明“有关许可后无效之处理,应回归行政程序法规定”(如附件)。
  • 惟中科三期判决撤销原审查结论后,因各界对后续开发许可效力见解不一,衍生争议,故吴育昇委员提案修正环境影响评估法第14条,将原本开发许可是否无效,应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行政程序法相关规定处理,清楚叙明于环评法中,并非新的规定,应属可行。

环团人士看法[编辑]

  • 2010年10月,吴育昇等22位立委,提案修正《环评法》第十四条,将环评结论与开发许可彻底切割。台湾绿党台湾环境保护联盟台湾环境行动网等环保团体共同召开记者会,谴责这是“过度扩充行政权,破坏司法体制”的行为[33]。该提案之部分案由[34]为:“明定环评审查结论公告经行政法院撤销确定后,原开发许可处分是否撤销,应由权责机关衡诸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七条但书规定,判断有无不得撤销之情形,并特别规定开发行为之许可经撤销后,自撤销之日起失其效力,不适用第一项本文‘无效’之规定”。本提案除外吴育昇立委,尚有刘盛良、纪国栋、江义雄、蔡正元、林明溱、林沧敏、朱凤芝、简东明、郭素春、洪秀柱、林建荣、罗淑蕾、侯彩凤、徐耀昌、林德福、丁守中、陈秀卿、刘铨忠、徐少萍、吴清池、王廷升等21位立委连署。

主张核四安检完成日‧核四公投启动时(核四已封存)[编辑]

2013反核大游行呼吁罢免拥核四立委吴育昇

2013年7月29日,国民党立委吴育昇却在昨天党团大会中提案,以“核四安检完成日,核四公投启动时”做为推动公投时程。[35]

2014年4月21日,蓝委吴育昇说,去年7月他就在党团大会中正式提案,获得多达58位党籍立委连署,大家一致认为,核四安检还没做完,就以公投方式丢给人民决定,不仅违背责任政治,也违背民意,抨击绿营此时提核四公投,完全是政治算计、残害民生。[36]

2015年7月1日,尚未启用的台电核四厂正式封存,封存计划为期三年,并将花费卅四亿元维护;台电表示“会让设备维持最佳状态,等待机会让公投决定核四是否启封”。[37]

相关地方建设[编辑]

淡海轻轨[编辑]

2015-06-29内政部营建署与新北市政府昨召开“淡海轻轨运输系统”变更淡海新市镇特定区城市规划说明会,由于新规划将原有区段征收改为一般征收,引发地主强烈反弹;立委吴育昇与当地议员要求中央朝区段征收规划,双方才和谐结束会议。[38]

淡江大桥[编辑]

2015-08-20新北市“淡江大桥”日前公布了“淡江大桥国际竞图”评选结果,也已经动工中,但是其争议问题,并没有随着动工而结束,日前曾举办主桥与连络道路的公听会,2013年4月25日淡江大桥的环评正式通过,在这场环评会议上,属于支持派的多是当地的里长、议员,当时出席的立委吴育昇,还在环保署对媒体喊着,“快速建立淡江大桥”,在会议中更强调此桥对于观光的重要性,桥落成后,“可以有效纾解淡水八里的塞车潮。” 新北市议员郑戴丽香也曾在环评通过的前一天,号召淡水、八里的乡亲,“全力支持淡江大桥兴建” 。[39]

协助争取林口5万吨配水池[编辑]

2015-11-03林口地区自来水由桃园市八德区的大楠厂提供,但林口位于管线末端,需经过5次加压才能将水送达,导致在地民众时常面临水压不稳与缺水问题,2004年更因艾利台风来袭,导致水库原水浊度飙升,林口地区曾停水近20天,民众苦不堪言,希望能兴建大型配水池来稳定供水。林口5万吨配水池位于文化三路、宝林路交叉口,位于占地3公顷的运动公园用地下方,除了机房外,配水池将深入地底,完工后池顶将覆土种植广阔草坪供民众使用,与一旁运动公园景观相互融合。配水池工程于民国103年11月13日开工,林口区公所近日会同立委吴育昇、议员蔡淑君及林口区各里长至现场会勘施工进度。自来水公司表示,配水池施工进度已达56%,现正加紧赶工,预计2016年4月底完工的目标进行,以彻底纾解林口区缺水问题。[40] 2016年11月底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表示林口万吨配水池已进入完工验收阶段,可望有效纾民众缺水之苦。[41]

争议[编辑]

广电三法争议[编辑]

艺人青峰演说画面遭剪辑[编辑]

2013年1月2日,艺人青峰在跨年晚会表达“反媒体垄断”言论,未被保留在重播的精华版,引发争议。国民党立委吴育昇受访时说:“难道媒体不能取材?难道青峰讲什么都要详加报导吗?这才是台湾媒体自由的珍贵。”中视解释,一月一日重播青峰也表演的那场跨年晚会节目,晚会长达六小时但重播只能播五小时,“仅取菁华,没有刻意要删减什么内容。”吴育昇昨认为,有些媒体故意放大、缩小或如实报导,但这都是媒体自由一部分,正因为须尊重媒体取材报导的自由,才显现出台湾媒体自由的弥足珍贵[42]

NCC痛斥民进党团版本太草率残缺不全[编辑]

2013年1月10日,NCC主委石世豪公开表示,新修广电三法要求系统台须公开发行,但公开发行需符合公司治理原则,会计制度、财务报告也要符合标准,不少业者都达不到标准。而成立独立董事,有的广播电台规模相对非常简单,但对一百多家电台的冲击非常大。NCC随后在晚上也召开记者会,强力批评民进党团版本的广电三法修正案是“不够周延”、“残缺不全”、“令人讶异、无奈”、“失之过苛”、“这是最坏的结果”,等NCC的版本在三月份提出后并案审查,才是最好的方式。[43]

吴育昇主张由NCC提供完整的反垄断专法[编辑]

  • 2013年1月11日,吴育昇接受媒体访问时说,行政部门昨天表达不同意见,因为立法院是合议制,党团是中性的,理解行政部门的主张,也了解民进党团版“广电三法”反垄断条文的瑕疵与盲点,但要折衷所有的意见。对于外界批评国民党团暴冲、开快车又踩刹车,吴育昇说,党团支持反媒体垄断立场,讨论反垄断条文都在理性范围内,但这次战法不同,不愿一路挨打而采取主动,议事策略灵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策略合作,某种程度上属分进合击,“要凸显民进党的躁进、莽动、不理性及火大,为了政治游行可以不择手段”。吴育昇说,国民党反媒体垄断立场非常清楚,也一向主张由NCC提出完整的反垄断专法是最理想的。[44]
  • 2013年1月11日,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李桐豪说,党团支持反媒体垄断,对初审通过的“广电三法”修正草案反垄断条文高度保留。

《广电三法》修法协商 蓝委点名柯建铭拖延[编辑]

2015年10月5日,攸关全国收视户权益的《广电三法》修法,今天(5日)首度由立法院长王金平召集朝野协商,不过,还没进入实质条文讨论,朝野就吵翻天,最后协商破裂,立法院长王金平裁示15天后再讨论,国民党立委点名质疑,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要求条文重新逐条讨论,才会谈不下去。首次由立法院长王金平召集的《广电三法》修法协商,不只朝野党鞭,蓝绿立委不少人都出席,但只谈了40分钟就破裂,朝野连实质条文都没讨论到,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跟国民党交通委员会委员罗淑蕾,就先为谁挡《广电三法》修法,火大对骂,但柯建铭面对镜头不多谈。[45]

王金平院长召集朝野协商,国民党团全力支持广电三法[45][编辑]

  • 2015年10月12日立法院长王金平上周召集朝野协商广电三法,决议20日前,各党团将有意见的条文列出,再择期协商,但无法把握是否能赶在本会期完成修法。
  • 由于广电三法攸关全民收视权益及电信产业发展,除了分组付费几乎已成全民共识,电信产业也企盼党政军退出媒体能得以松绑。但是如果这个会期无法通过广电三法,法案将重新退回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一切从头再来。
  • NCC主任委员石世豪表示,从上周朝野协商迄今,除了国民党团全力支持广电三法外,其他党团目前仍未提出反对广电三法的任何具体意见。

宣称达赖喇嘛来台湾访问等于回到中国的土地[编辑]

2014年10月23日,在内政委员会质询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蔡玉玲时表示,对达赖喇嘛来台的议题除了欢迎来访外,更应提及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场,不要因此议题造成对岸认为有藏独鼓励台独的疑虑。更强调“从中国国民党的立场来讲,台湾也是中国的土地,我们是一中各表嘛!如果达赖喇嘛来到台湾,等于也是回到中国的土地。”,引起争议。[46]吴育昇在陈其迈质询结束后表示,他认为台湾和中国大陆,都同属一个中国,这是“一中各表”,我们称为中华民国,他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46]

2014年10月24日,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美红23日下午在陆委会例行记者会表示,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依据宪法与其授权订定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条例)规定,两岸定位是“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吴美红说,这样的定位20多年来历经中华民国3位总统,从来没有改变过,有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也充分彰显中华民国主权独立的地位。陆委会指出,吴育昇相关谈话中所说的“中国”,指的就是“中华民国”,“符合我国宪政体制”。[47]

罢免行动与相关争议[编辑]

2013年8月,宪法133实践联盟针对吴育昇提出罢免行动,但因为未达连署门槛而失败。2014年5月,割阑尾计划再次选定吴育昇为3个优先罢免的立委之一。

“民主黑潮,立委别逃”行动[编辑]

2014年太阳花学运呼吁罢免参与黑箱卖台的中国国民党立委吴育昇

继罢免行动之后,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等人被反服贸学生冠上“立院4大寇”(4大寇:中国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林鸿池、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副书记长张庆忠、前国民党团书记长林德福与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育昇),他反批学生无法无天、红卫兵心态。[48] 2014年4月5日,民主黑潮学生联盟发起“民主黑潮,立委别逃”扫街行动,第一站集结淡水,针对立委吴育昇选区扫街,沿路发送传单推动民间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49]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育昇5日表示,反服贸学生下午将包围他的地方服务处,他基于服务处设施、场地与人员安全,已报警处理。[50]

提案提高罢免门槛引发强烈反弹[编辑]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之诸多门槛已高到跟选举权不成比例而从无立委遭罢免成功。

2012年9月18日,邱文彦版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于立法院一读,参考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被连署人或其代理人应依中央选举委员会规定之连署人名册及切结书格式,依式印制,征求连署。连署人连署时,并应附本人之国民身份证影本。”之规定,修正为应附提议人、连署人国民身份证影本。[51]

2013年8月25日,作家冯光远发起“罢免马家立委”行动,冯25日与导演柯一正举行记者会,宣布发起BMW(Ba Meng Wu,罢免吴)行动,首波将罢免国民党立委吴育昇[52]

2013年11月29日,国民党团在立法院发动突袭,将由国民党立委邱文彦等人所提出,罢免提案、连署须附切结书与身份证影本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迳付二读,势必提高罢免的门槛及难度;由于宪法133实践联盟正发动罢免“马意立委”吴育昇,在场的民进党立委大骂这是蓝营护航的“吴育昇条款”[53]。吴育昇则发出声明指出,邱文彦版草案早于去年九月就提出,而“宪法一三三实践联盟”在今年八月才对他发动罢免,足见此草案并非为他量身订做,不应理解为“吴育昇条款”。[53]

割阑尾计划(谐音“”)提案罢免的吴育昇邱文彦李庆华谢国梁江启臣纪国栋等中国国民党立委却提案修法,增订连署罢免时必须附上身份证影本并签下切结书等条款,被指为故意垫高实践罢免难度,实际上剥夺公民行使宪法参政权利,违反司法院大法官第499号解释所载明“民意代表行使职权应无违选民付托并遵守利益回避原则”。作家冯光远因此质问被指为挺马(英九)意的吴育昇“请问你上宾馆时,有出示身份证正反面影本吗?有签切结书说只谈公事吗?有签切结书才能进宾馆吗?我们竟然生活在一个罢免不肖民代比上宾馆还难的社会?”“若修正案通过,日后选上的民代在当选那天就可公开宣布‘本席即日起开始吃香喝辣四年’”。[54][55][56][57]

2014年5月12日,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林鸿池表示,有部分有心人士,甚至政党,去伪造它的连署的名单,导致整个连署提议的行动,完全失去公平公正的一个原则。过去发现罢免连署人不少是幽灵人口,未来若修法通过,适用对象不限于罢免立委、也可扩及县市长、所有公职人员,这是为了补足行使直接民权的缺失、更健全选罢法。[58]

2014年5月13日,国民党又将此修正草案提出要在院会审议,由于正值割阑尾计划发动罢免行动期间,因此再次成为焦点,而被讽为“反割阑尾条款”[59]。由于台湾团结联盟民主进步党立委霸占主席台杯葛院会议程,经朝野协商后,决定当日暂不审议此争议条款[60]

2014年12月31日,去年底“宪法133实践联盟”发起连署罢免国民党立委吴育昇的行动,但在第二阶段因人数不足宣告失败,事后新北市选举委员会发现其中一份无效的连署名单提议人“彭阿连”,早在1997年间过世,因此控告领衔罢免的王淑卿、陈炼忠、陈福齐伪造文书,但士林地检署指3人若真有意伪造文书罢免吴育昇,应不会仅伪造一份,因此认定罪证不足,今将3人不起诉。[61]

婚外情事件[编辑]

2009年11月13日,吴育昇说,他与女方认识多年,是很久不见的朋友,女方孙仲瑜40多岁,目前未婚,背景单纯,两人久未谋面才相约吃饭,餐后确实去过薇阁(Wego),“过程就是大家所想的那样。”他说,他在这种人性的判断、选择上“一时迷失,犯了错”,当然要面对所有后果,无论是形象、家庭的负面冲击,“我都愿一肩承担”[62],之后,不管是其反对者或是民进党立委,都时常以此事做文章或是嘲讽吴育昇。

2009年11月17日,针对休旅车一事,吴育昇办公室主任提出车辆租约及账单发票,证实这辆车的租约是吴育昇本人亲自签名、盖章,租期从2008年6月5日至2011年6月4日,这是单纯的租赁契约,没有什么附加条款,三年租期一到就还车,每个月的发票,付款人也是吴育昇。[63]

2009年11月18日,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婚外情闭关自省5天,妻子传简讯希望他勇敢,不要管别人的想法,只要管妻子的想法,化解了婚姻危机。感性的告白是否同获选民原谅,考验吴育昇的危机处理[64]。谈到家庭,吴育昇说牵手还是“非常、非常、非常地”生气。经过这几天的恳谈忏悔后,两人没有分居与离婚的问题,太太愿意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但“只有一次”。 吴育昇说,未来将全心全意修补家庭关系以及与太太间的感情。他知道这件事对太太伤害至深且钜,“会让她痛苦一生”。“我只能用未来的生命陪伴她,跟她一起共度未来的人生路”[64]。至于事件女主角孙仲瑜尽管强调不需要对别人交代,只需家人谅解,却对吴育昇表示不谅解,“这个男的就消失了,从此消失了!”,而吴育昇则是在被媒体问及孙仲瑜时,原本严肃谈论新北市选情,突然头也不回地快走离开,也不愿意回答任何有关提问[65]

2011年1月11日,作家冯光远前一年在《壹周刊》专栏中,嘲讽外遇并积极推动枪决死囚的立委吴育昇[66]。经吴育昇提告,检方认为即使他曾外遇,冯、邱两人也无法证明乱插阴茎、抠私处等言论为真,过于尖酸刻薄的用词更超过《刑法》中得以免责的合理评论,加上腥膻情色、充满性暗示的插图,认定两人涉嫌诽谤[66]

美国牛肉事件[编辑]

对于台湾进口美国牛肉问题,原先主张“食用美国牛有健康的疑虑,进口就是公然违法”,在马政府上任后改口支持,表示即使立法院不通过此案,也要“用行政命令直接进口美牛”[67]

太阳花学运[编辑]

与中国国民党党鞭林鸿池等人要求王金平动用警力,驱逐太阳花学运学生[68],并宣称张庆忠以小型麦克风30秒通过服贸之战术是他的主意[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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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