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优良条目评选/档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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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条目评选提前宣布通过和存档可以吗?

Talk:黄金之门站、oldid=41441572、41441583、41441587。

询问两位管理员都没有得到意见和结果,所以来此询问:参加优良条目评选的条目,提名人是否能够提前截止投票通过并存档?是否需要考虑主观故意?如果能,那么可以提前多久,是只要达到六票支持就通过存档,还是多久、多少票?如果不能,那现在的情况怎么办?提名人已经明确表示不接受IP用户操作。--101.226.179.153留言2016年9月18日 (日) 02:30 (UTC)

我认为不可以。需要由管理员宣布通过。--Gqqnb留言2016年9月20日 (二) 00:20 (UTC)
每次几乎都由IP用户(通常很有可能是6+的IP地址)来判定通不通过,看来看去这优良条目、特色条目以及特色列表评选的制度似乎不严谨。--★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9月20日 (二) 02:47 (UTC)

优特重审的投票规则

如果对此已经有社群共识的话,很抱歉再次提出。优特条目是一种维基社群赋予的荣誉,旨在标识社群公认为出色的条目。现在当优特条目被重审,而总票数又达不到6或8票的时候,条目的优特状态会被撤销。我认为,票数的不够,表现了社群对条目荣誉的去留没有达到共识,此时撤销荣誉,似乎背离了当初因票数足够而赋予优特荣誉的社群共识。再加上,审阅优特条目毕竟是费时费力之事,肯审阅的用户又少,条目只因一人提出撤销、社群未有功夫去评审而失去荣誉,未免有些不公。我觉得更合理的做法是,在条目所得总票数不少于x的前提下,而绝对支持票数多于x票(及其他规则……)时,可取得或保留优特荣誉;当总票数少于x时,视为未达到共识,故保留其现有的优特状态。各编者有何看法?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1月18日 (三) 00:23 (UTC)

(:)回应:可能我被误解了。我所说的“荣誉”并不是给编者的,而是对条目的质量的肯定,如下一句“旨在标识社群公认为出色的条目”。用词不当,抱歉。我认为讨论的重点应该是,重审的总票数不够,是否能够视为达到社群共识;“荣誉”与否与此无关吧。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1月21日 (六) 01:51 (UTC)
亦可。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1月23日 (一) 16:14 (UTC)
  • (+)支持,早该如此某人的态度几乎和预想中完全一样-- Panzer VI-II·同學們,大家起來,擔負起天下的興亡~ 2017年1月23日 (一) 16:15 (UTC)
  • (+)支持,早该如此。--#胡萝卜 NhMcTsOg 2017年1月24日 (二) 17:10 (UTC)
  • (+)支持:听你这么一说好像很有道理,新的提议也听起来比较合理。 --Dqwyy谈笑风生祝您寒假快乐回复请ping 2017年1月25日 (三) 03:20 (UTC)
  • (+)支持:确实有问题的条目自然会有人愿意投票。Kou Dou 2017年1月25日 (三) 04:09 (UTC)
@cwek我认为目前规则的问题在于,条目可以在社群共识不足的情况下被除名。只要共识不足,无论只是重审提名票还是再加区区一除名票,原则上都一样。所以“除提名票以外”这种规则不一定是对症下药。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1月26日 (四) 00:48 (UTC)
所以我才说出除了防止一票无普遍共识外,是否还需要失败票挑战制,需要足够的反对票才能推翻重审,如同初审需要足够的支持票。如果一票反对不通过就能阻止的话,或者能够挽回部分GA、FA的损失。如果不能,要么这条目真的不行(重审需要足够支持票才能保持),要么就是搞事还需要更大的阻拦(重审需要足够反对票才能推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26日 (四) 00:52 (UTC)
  • (~)补充:举一例讨论:谷神星。有编者发现了优良条目有问题,提出重审(其实应在讨论页上提出问题,至一段时间后问题未解决再重审),后有两位编者认为除名原因不合理或已经解决,但因无别人附和,条目遭除名。这是社群草率、忽略态度的最佳表现。只有在有总票数门槛存在的时候,才能鼓励社群参与。若正如Shizhao所说,人们不愿碰被重审的条目,那么大可以顺应把总票数门槛和净支持票数设低一点。但私以为,不可以把“条目重审无人留言”径自诠释为“大家都不太喜欢此条目”。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1月26日 (四) 00:48 (UTC)
  • (-)反对:个人不认为修缮投票规则可以改进优特条目评选的机制。不引入类似英文维基百科的仅基于共识的评审制度,一切都是空谈:优特条目一样会被人当成个人荣誉而去组织他人投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30日 (一) 08:01 (UTC)
本案争议极大,请提案方再三思量应如何取得社群共识。如无新意见,本案将于数日后关闭。--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0:14 (UTC)
至目前为止,支持提案者较反对提案者多少许。我会把意见整理起来,作正式的方针修订案。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1月28日 (六) 15:48 (UTC)
本来重审改成现制度是因为优特充斥大量明显不符合现在标准的条目的同时,重审后却仅因票数不足已落选(也就是改制前的6票反对),因此才采用现制度,以重新评选一次的概念来评定条目。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就算票数不足也可以除名,与社群的参与度取得平衡。倘若设下固定反对票数才能除名的话,首先社群中投反对票的人本来就不多,要聚集更多反对票的话,现实来说并不可行,也就是说优特一旦当选,可谓一劳永逸,这显然对于维持优特水平没有好处。若认为共识不足的话,个人建议设下延长制度,例如重审时不符合标准一票,一周后仍然不足x票的话,便再延长一周(可议),直至满足x票为止,而这个x票是由支持和反对共同组成,例如次周时两票NOGA、4票YESGA的话,条目便被除名。反之,当某条目参选时一周后票数不足的话,同样延长一周(可议),直至满足x票为止。这种做法既可以吸引更多人参与讨论,也确保每项评选能够有相对的共识支持,也不会让条目出现一劳永逸的状况,坏处则是可能出现积压。窃以为这个方案能够平衡双方想法,未知诸位意下如可?—AT 2017年1月28日 (六) 17:05 (UTC)
票数不足这问题显示出缺乏用户参与评选,我觉得很多用户懒得评选,很多用户已对评选失去信心。怎样才能使更多用户参与评选?这是很重要的论题。不能一味地延长评选期,是否能找到合适的配套措施,促使更多用户参与评选?--老陈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7:51 (UTC)
就是想不到,才提出此案。—AT 2017年1月30日 (一) 10:04 (UTC)
  • (+)支持:反对票少于支持票则不取消优特避免某些人趁着编者不在提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然后明明可以修改过来却被取消了优特--脳補。◕‿◕。讨论 2017年2月1日 (三) 12:35 (UTC)
  • (!)意见:现有方案与本提议均不可行,要考虑到投票者的心理。为什么大家不愿意投票重审条目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重审中很多是某人重审其他人写的条目,而编者和提审者经常因此起冲突,这时候投票其实就相当于站队了,华人在面对冲突且无利害关系时,最常见的态度就是不参与,不站队,这就导致重审收到的票数会很少,几乎只要提案就会被推翻,现有方案在人情上是不能顺利成功的。同样道理,本提议也不可行,因为票数过少,会反过来导致重审全部失败。--星巴克女王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9:28 (UTC)
  • (-)反对:滥投支持票你们支持,没人投支持票你们就要改方针。那所有条目一旦申请不经审查自动授予FA好了,皆大欢喜。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2月2日 (四) 12:27 (UTC)
我对滥投支持票一向是反感的(最好当然是审核制,而非投票制),请你不要扎稻草人。此议题是针对现用重审制度能否体现社群对条目质量的共识;提出议案,不是因为我觉得重审时的支持票太少,而是因为重审时的反对票太少,不足以达成“社群希望撤销优特条目”的结论。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2月2日 (四) 19:48 (UTC)
重审没有人投支持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初的支持票都是滥投。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2月5日 (日) 10:18 (UTC)
钢琴,如果您再不提出修正案的话,我将会以“无共识”完结本次讨论。--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20:21 (UTC)
到现在,正反各参半,不宜强求提出修正案。请用无共识结束讨论。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2月7日 (二) 01:47 (UTC)

小计:9支持、8反对。--Mewaqua留言2017年2月13日 (一) 17:46 (UTC)

整合特优条目、列表、图片评选及其标准

目前的特优条目、列表、图片评选参与的人数差异很大,几乎是倍数差距,若能整合为一页面-就如同行评审般,不论是特优条目、列表、图片都能利用这样的整合页面进行评选,不但可增加效率,也能透过更多编辑的参与更进一步提升、保证特优条目、列表、图片评选的品质。在下目前初步构想三个方案如下:

  • 甲案
  1. 整并特色条目标准特色列表标准特色图片标准为“特色内容标准”,但不以章节形式保留其分界,而是将三者内容进一步融合。
    1. 目前发现的问题:特色图片的标准与其他两者差异较大,要如何融合需考验“特色内容标准”制定下的功夫。
  2. 整并特色条目评选特色列表评选特色图片评选为“特色内容评选”,整并三条目介绍区内容,但参考同行评审将评选区合而为一。
    1. 目前发现的问题:页面设计上需标示清晰,确保参与评选者不易搞混。
  3. 以上两点,优良内容比照办理,“特色内容标准”改为“优良内容标准”;“特色内容评选”改为“优良内容评选”。
  • 乙案
  1. 整并特色条目标准特色列表标准特色图片标准为“特色内容标准”,以章节形式保留其分界。
  2. 整并特色条目评选特色列表评选特色图片评选为“特色内容评选”,整并三条目介绍区内容,但以章节形式切割各类特色内容的评选区。
  3. 以上两点,优良内容比照办理,“特色内容标准”改为“优良内容标准”;“特色内容评选”改为“优良内容评选”。
  • 丙案
  1. 不整并特色条目标准特色列表标准特色图片标准
  2. 整并特色条目评选特色列表评选特色图片评选为“特色内容评选”,但于介绍区分开对三者提出说明,以章节形式切割各类特色内容的评选区。
    1. 目前发现的问题:可能会造成页面过于复杂、混乱且不具直觉性。
  3. 以上两点,优良内容比照办理,惟“特色内容评选”改为“优良内容评选”。

说明:如果以对现状改变的大小来说,肯定是甲案大于乙案、乙案又大于丙案;不论如何,合并标准、评选页面势必需要很大的共识,欢迎各位阁下参与讨论。-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2月10日 (五) 21:06 (UTC)

@星巴克女王那位阁下应该是在讨论是否可让不符资格的特色条目渐进式的降级,可能还是跟这个讨论关系不大。-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2月14日 (二) 02:25 (UTC)
@春卷柯南谢谢春卷阁下提醒。顺便问一下春卷阁下对于这个主题的意见是?-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2月14日 (二) 02:25 (UTC)
下面的提案中提到了以前的讨论,是合并特色与优良条目的评选。加上特色列表评选也未尝不可。只是特色图片的评选标准和条目差异太大,放在一起恐怕不太适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14日 (二) 03:38 (UTC)

提议对特色条目重审作一个小修正

个人提议:重审后落选的特色条目,如果在评选特色条目前曾经通过优良条目评审,在无进一步重审的情况下可只降格为优良条目,可以一定程度上简化流程。-- Panzer VI-II·內定、欽點 按照基本法 2017年2月11日 (六) 12:44 (UTC)

这可不是小修正,这是以前有人提过但被拒掉的想法。--Antigng留言2017年2月11日 (六) 12:50 (UTC)
其实 阁下的提议明显造成一种东成却西不就的情况:一边厢简化了不符合特色但仍符合优良的“曾经通过优良的条目”的程序,另一边厢却复杂了特色和优良都不再符合的“曾经通过优良的条目”的程序(因为要“进一步重审”),此消彼长之下其实并没有整体地简化了流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2月11日 (六) 13:57 (UTC)

(!)意见,事实上,除了 阁下提到的情况,现在的优良和特色条目评选的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合理情况:

  1. 特色条目是较优良条目高级的(即特色条目至少也要符合优良条目标准),但普通条目在评特色之前却不须先成为优良;
  2. 一个普通条目评选优良的时候,即使众人认为条目连特色都符合了,却仍要等到优良评选完结后才能评特色;
  3. 一个普通条目略过了优良评选而直接评特色的时候,即使众人认为条目只符合优良,却仍要等到特色评选完结后才能评优良;
  4. 一个优良条目,如潜在有人认为可能符合特色,却同时潜在有人认为可能不符合优良,这变成了一种评审次序的游戏。

而我个人一直以来都认为,直接用同一个评选来审视条目是一个普通、优良、还是特色,而不要分开两个,流程才会真正地简化,不需要烦恼条目要不要逐层做评选的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2月11日 (六) 13:57 (UTC)

这样的话假设8票yesFA或6票yesGA则当选FA或GA,如果一共收到x票yesFA和y票yesGA就很尴尬,其中。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2月11日 (六) 17:15 (UTC)
参照Wikipedia_talk:条目评选/存档#合并特色和优良条目评选?的方案,投票会换为这样:
  • a = 优特皆可 (如认为是一篇特色条目)
  • b = 优良已达,特色无意 (如认为是一篇优良条目,但对于是否特色条目则中立)
  • c = 优良已达,特色未满 (如认为是一篇优良条目,也肯定不是一篇特色条目)
  • d = 优良无意,特色未达 (如认为不是一篇特色条目,但对于是否优良条目则中立)
  • e = (×)皆不符合 (如认为祇是一篇普通条目)

当投票结束时,如果 a-(c+d+e)≥8 和 a÷(a+c+d+e)≥2/3 ,列为特色条目,判断到此为止;否则,如果 (a+b+c)-e≥6 ,列为优良条目;否则完全除名。

假如出现7票符合特色(即a票)和5个符合优良(即b和c票),7票不能成为特色,继而之后判断优良时,符合特色的票会自动计为符合优良,即是7+5=12个符合优良而成为优良条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2月12日 (日) 04:38 (UTC)
感谢,看起来上次讨论没取得共识,是否考虑另开话题呢(好像在现在这个标题下说这个不太合适)。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2月12日 (日) 06:01 (UTC)

为什么条目评选投支持票都要说理由

大部分理由就是符合标准,这已经在投票模板上说明,为何还要说理由?--Morgan Siu对话贡献2017年4月22日 (六) 07:53 (UTC)

这样不太好吧

这位用户在离GA复审结束还有半个多小时的时候就提前操作了,是不是太心急惹--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7年4月20日 (四) 12:45 (UTC)

为何不直接先在该使用者讨论页告知?直接来互助客栈这不就公审吗--Liaon98 我是废物 2017年4月20日 (四) 22:04 (UTC)
另外现在的重审简直搞笑……看那个条目或作者不爽想重审下去不要太容易。--E8×E85122017年4月21日 (五) 01:55 (UTC)

GA复审

这样提前决定是不是钦定这个条目就过不了复审了啊虽然估计也没希望了--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7年4月20日 (四) 12:49 (UTC)

修改优良和特色条目评选入选资格

“冷处理”是否正确的处理手段?

我感觉reke是在尝试推翻整个“冷处理”的处理共识。既然如此,不如单独开题讨论。

我个人的意见是冷处理不好,但我想不到可以如何改善。--Temp3600留言2017年4月29日 (六) 16:48 (UTC)

*(※)注意:现公告一周,如无异意,即视为通过。——Morgan Siu对话贡献2017年5月3日 (三) 05:09 (UTC)

(?)疑问,可否说明一下现在要通过的“方案”的详细是些什么?上面的讨论有点乱,单是期限,现在的结论是要无限延长、还是只延长一次、还是怎样?一头雾水,现在的公示也不能有效吧……如果不把整个方案明细全部说明的话,那只好(-)反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5月3日 (三) 12:01 (UTC)

关于评选页上的规则疑问

  1. 在评选页上的这一条规则:“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距上一次评选结束后不满30天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不知道各位有何看法? 能不能将该规则写成“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距上一次评选或重审结束后不满30天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 另外,
  2. 在同行评审中的问题则是有提过(新山)一个问题是关于撤销提名的时间,请问是不是应该要写成“优良条目评选和典范条目评选,在撤销时计算是分开算的”会比较让读者看得懂呢? 囧rz...--Z7504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5:25 (UTC)
现在没有所谓的“重审”,每次都视为评选,与其是否已是FA/GA其实没多大关系(因为都是一样票数入选/继续选为FA/GA)--Liaon98 我是废物 2017年11月1日 (三) 23:28 (UTC)
@Liaon98:怎么会没有重审呢 囧rz...,那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甚至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的提名人票是什么......--Z7504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23:51 (UTC)
那其实算是新的一次评选,因为只要一提名,管你是不是GA/FA,实际上已经被视为被拔除,选完如果有六/八票,才又“入选”--Liaon98 我是废物 2017年11月2日 (四) 02: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