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清代番界
台湾清代番界是清代官府用于隔离汉人与原住民的边界线。在清朝统治台湾18世纪初期,由于汉人纷纷偷渡来台湾开垦,酿成朱一贵事件后,清廷在平原与丘陵的交界的麓山带,从南到北,选择地点埋石立界,或仅以河流、山丘的自然屏障作为界线,此乃早期的番界,亦称生番界。然汉人大规模开垦台湾西部平原已成为挡不住的趋势,而随著汉人违法侵垦原住民土地的事件越来越多,包括界内熟番及界外生番的土地,此情况容易引起土地纠纷继而发生动乱。清廷遂施行更具体的措施:在界内施行贴纳番饷,强化熟番的业主权;在界外施行更严格的划界隔离政策,禁止开垦生番土地。划界的硬体措施,除立碑定界之外,筑土牛堆及挖土牛沟,让番界更具体可辨,此时期名为红线与蓝线;并于山口建置隘寮,派熟番守隘,以维护番界治安。因此,番界又称土牛红线、土牛界线、土牛沟。
然而清廷的措施始终无法阻止汉人越界侵垦,最后土地纠纷演变成集团械斗,官府又未妥善处理,终于在18世纪末爆发清代最大的民变─林爽文事件。清廷于事件后施行屯番制,派遣熟番于番界建立番屯,一方面防止汉人越界开垦,一方面防止生番出草,彻底施行所谓“三层制”的构想,即“汉人在外、生番在外、熟番居中”的体制,此为紫线与绿线。1895年日本并吞台湾后,总督府将番界内划为一般行政区,平埔族(熟番)失去其原住民身分,身分待遇视同汉族;至于界外的生番地则收为官有地,高砂族(生番)虽然保有原住民身分,却失去所有土地,日本政府仅划出小部分为“高砂族保留地”供原住民使用(无所有权)。二战结束后,国民政府入主台湾,初期山地行政沿袭日本时代的番地政策(官有地),不同的是将其分解成各县的山地乡,原住民保留地制度则沿用;虽然后来国民政府有赋予地权,但仅限于农地和建地,其馀的保留地仍只有租赁权。台湾全岛曾经全是原住民的生活领域,现在原住民土地只剩下“番界外”(包括保留地和国有林地)或许有机会还原,未来如何演变,仍待考验。
缘起
[编辑]17世纪以前的台湾、几千年来一直都是台湾原住民(属于南岛语族)的生活领域;16世纪出现汉人每年季节性来台湾捕鱼兼作贸易,以及活跃于东亚海域活动的海商或海盗,在台湾沿海有据点为补给基地;当17世纪荷兰人来到台湾时,发现台湾西南海岸的原住民村社有汉人居留从事中介贸易,与原住民已建立很深的互动关系。[1]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统治台湾,荷兰重商主义开始改变台湾的发展模式,至此,台湾原住民进入剧烈变动的时代。
1624年荷兰人进入台湾,于大员(今台南安平)建造热兰遮城,以此为据点从事转口贸易;当时荷兰人的贸易要面对汉人、日本人、西班牙人的竞争(后期日本人和西班牙人相继退出竞争);土地开垦则是要面对原住民的抵制,主要来自西拉雅四大社─新港社、目加溜湾社、萧垅社、麻豆社(分别是今台南市新市区、善化区、佳里区、麻豆区)。[2]1635年荷兰人讨伐强大的麻豆社,双方缔结归顺条约,麻豆社移转主权,形成类似欧洲封建“领主封臣”的关系;随后又征伐位于新港社东南方强大的塔加拉扬社(位于今台南到高雄之间的平原),于是南北两路大批村社纷纷归顺,也依循相同模式订约(不同村社出让的权力视情况而有多寡)。荷兰在台湾的统治正式展开,从1636年起荷兰当局召开例行性地方议会,荷兰长官召集归顺村社代表,于会中训诫和平条约内涵,并授予每位代表绒袍、亲王旗与代表公司权威的权杖。公司握有最后权力,但治权仍归村社长老。[3]荷兰巴达维亚总部一开始就要求向原住民村社课税,但大员当局仅要原住民缴交土产(稻谷、鹿皮)纳贡臣服,后来甚至废除纳贡,仅剩需要服傜役。荷兰时代傜役的制度化,后来明郑时代及清代继续沿用,使得原住民疲于奔命,农政失时,土地逐渐沦入汉人手里。[4]在土地开垦上,原住民与汉人既竞争又合作,关系相当复杂。
在荷兰当局与原住民村社条约的“领主封臣”关系下,村社让出主权给领主,向荷兰领主宣誓效忠;荷兰领主有庇护封臣的义务,承认其祖传地域具有利用与享用的权利。汉人于原住民领地入境采截竹林和沿海渔捞,都需要支付适当补偿金;1644年开始的贌社包税制,由承包者独占村社的买卖,意在防止汉人私下与原住民交易,而1945年起又不再准许租佃原住民土地,无非都是要隔离汉人侵占原住民利益。
为了农业开垦,与西拉雅四大社长老协商租佃给汉人农夫开垦,原住民仍保有所有权,租佃收入可用于支付建筑学校和教堂的开销。不过过程中原住民与汉人的摩擦不断,于是1660年大员末代长官揆一告知巴达维亚总部,打算废止此Tickeran租佃政策,并将汉人重新配置到二仁溪以南无原住民居住的土地;不料总部却告知应继续展延租佃七年,且应隔离汉人与原住民。这道命令来不及执行,随著1662年2月揆一向郑成功投降,无疾而终。[5]由于原住民不精于稻作,荷兰人引进汉人为佃农,开垦原住民的土地。这套租佃模式,虽于荷兰时代推展不顺利,却成为后来原汉合作开发土地的主要模式;而汉人与原住民的摩擦,导致在政策上在土地开垦与原汉隔离之间的政策拉锯。
早先1625年荷兰人于赤崁(今台南市中心区域)规划普罗民遮市镇,推动赤崁耕地作农业生产,与汉商合作招募福建汉人移民台湾垦殖[6],终于30年代中于发展起来,主要作物是甘蔗稻米;1644年开征米作什一税后,为了鼓励赤崁耕地的农业发展,荷兰当局开始发放土地权状给予汉人和荷兰官员,招募汉人农民开垦,给公司带来丰厚的利润。[7]随著汉人移民开垦范围的成长扩大,发生如前述与西拉雅四大社原住民的不断摩擦,于是荷兰当局划出二仁溪以南无原住民的区域(今台南到高雄之间的平原)推动农业,即汉人农民缴纳米作什一税的前提下,获致土地所有权;由于范围广大,直至荷兰统治末期,仍开发不到十分之一。[8]之后,这片土地成为明郑时代汉人开垦的主要区域,而其他区域大都仍是原住民村社与猎场交错分布,将成为未来开垦待解决的土地取得问题。
1662年荷兰人被郑成功击败,2月退出台湾,台湾进入明郑时代。郑氏政权接收了荷兰人的土地,有沿用其制度者、也有新创的土地开垦型态:官田是接收自荷兰当局所称的王田,耕田者称为官佃,赋额依照旧制;私田即所谓的文武官田,文武百官“招佃耕垦,自收其租,而课纳于官”,取得私有权;营盘田即寓兵于农的屯田制度,采自耕自给,与王田和私田的佃耕方式不同。[9]荷兰时代的开垦范围,仅现在的台南、高雄地区;明郑时代扩及到嘉义地区,以及中北部的几个点状分布的地区。这些开垦的土地为汉人所有(汉人业主权),此时汉人与原住民交错而居,双方生活在各自的地界内,尚未出现族群隔离政策。
依照台湾番界条目的看法,在原本荷兰的王田之外,即原住民的土地,则任由各文武官部下官兵随意圈地、侵占圈垦。1664年从参军陈永华之议,颁布“屯田之制,以拓番地”“驱逐土番,大兴开垦之业”寓兵于农的屯垦制度,实际上是挟武力进占,掠夺番地,悉行垦殖土番固有地域,并在交界筑土堆,以防番害,土堆状似卧牛,故称土牛,此成为后世划定番界之始。为开发水沙连番地,派遣参军林圯平定斗六门,以竹围庄为根据地,率所部屯丁二百馀,自牛相触口前进,驱逐土番至东北方之东埔蚋附近,遭邹族鹿楮群(Luhtu)战士袭击,林圯及屯丁百馀悉被击杀,后郑氏遣军追击之,远退至山后大水窟。由1895年日治文献记载知母𦛨社(Tfuya,现多汉译为特富野社)总头目宇旺报告可知从郑氏设立石碑,明末清初汉、邹界线大约沿著社口庄南北延伸,即八掌溪、牛稠溪等山麓谷口位置,而后直到清末的200多年间,在范围内租地开垦的汉人,一直纳租予邹族人。[10]:127此段由台湾番界并入。
但是,郑成功的开垦政策是不许圈占原住民的土地,有令谕云:‘本藩已手辟草昧,与尔文武各官及各镇大小将领官兵家眷聿来胥宇,总必创建田宅等项,以遗子孙计。但一劳永逸,当以己力经营,不准混亲土民及百姓现耕物业。……文武各官开垦田地,必先赴本藩报明亩数而后垦。至于百姓必开亩数报明承天府,方准开垦。如有先垦而后报,及少报而垦多者,查出定将田地没官,仍行从众究处。’[11]此时虽有政策规范,但对于原住民猎区则未加规范,因此被视为荒地进行开垦。明郑时代开垦区域,约计三万公顷。[12]依据伊能嘉矩的“台湾番政志”,明郑时代新开垦的土地‘悉行之于土番固有之地域,当时对于土番,顺者抚之,逆者膺之,其交界筑土堆,以防番害。土堆状似卧牛,故称“土牛”云。’[13]受限于史料,明郑时代开垦的土地如何取得,没有更细节的佐证。另外,伊能嘉矩的土牛也有可能是被清代的土牛混淆了;当时若有土牛,或许在讨伐事件的边界,顶多是局部设置,且以军事性质居多。明郑统治台湾共22年,1684年台湾正式纳入清朝版图。荷兰与明郑时代的“不许混圈土民田地”及“筑土堆以防番害”,延续到清代,成为实行族群治理的基本思维,以避免开垦的土地发生动乱。
台湾纳入版图后,康熙下令制作《皇舆全览图》,委托法国耶稣会士,于1714年来台湾测绘地图,此即《福建省图》中的台湾地图,当时仅测绘台湾西半部,反映当时清廷的观点,东半部视为边疆并不在统治范围之内,西部平原则全部纳入(虽然中北部绝大部分仍是原住民居住地,汉人仅有零星开垦)。当时尚未实际划界,仅是形式上的番界,却预示了番界的雏型。[14]
清代初期的原住民身分主要区分为:土番即向政府纳饷的原住民;以及不在统治下的野番。依据康熙24年(1685)蒋毓英的《台湾府志》:台湾府辖下的原住民共有2304户,分为“土番社三十八社”(台湾县无土番、凤山县4社、诸罗县34社),共征饷7888.7582两;化外野番则稍有认识,“傀儡山内野番七十馀种、南觅社(卑南觅)下通直脚宣(七脚川),...…半线(彰化)以东,上接沙连三十八社(水沙连),鸡笼山后,直接三朝(三貂)以上三十六社。”关于“熟番”与“生番”用语的出现是,康熙55年(1716)闽浙总督觉罗满保的“提报生番归化疏”,首次同时出现“熟番”与“生番”。康熙56年(1717)周锺瑄“诸罗县志”中,“熟番”与“生番”有清楚的定义:“内附输饷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野番”,成为固定的用法。[15]至此时期,虽说政府不许兵民滋扰生番,而随著生番归化的情节发生,生番范围逐渐变动,后来要划分番界内外,主要都是根据当时“熟番”与“生番”间的边界线。
清初康熙以降,闽南与客家移民逐渐迁徙至台湾,并与平埔族或其他台湾原住民在开垦等事务上产生摩擦,尤与生番(高山区域原住民)冲突最烈,时有汉人侵犯土地,原住民出草抵御的情况。为解决此冲突,清政府决定以番制番的政策治理,承认番民自治地权,自清康熙61年(1722年)起,采汉番隔离政策,官府于入山的重要路口,以立碑、立界方式来规范汉人生活区域,严禁汉人超越其区域;此碑界建物为“原汉界碑”(如:台北市石牌)。并有种种措施来防止汉人侵垦“番地”。此段由台湾番界并入。
沿革
[编辑]康熙23年(1684)清廷正式将台湾纳入版图,但康熙帝对台湾态度是,“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满清初期只是有限度招徕大陆移民,以填补明郑军民遣返大陆后抛荒的土地,康熙帝认为,“台湾地方多开田地,多聚人民,不过目前之计而已,将来福建无穷之害,俱从此生”。于是,土地政策不鼓励开垦,“南北路荒地虽多,俱是土番路场,不许土棍人等往南北藉名开垦、扰害土番,方得相安无事”;另一方面,移民管制也越来越严,造成欲来台湾民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例如持照票来台湾却不入籍,甚至偷渡;而在此情况下,非法移民无法追踪、控管,导致了与原先期待完全相反的结果,康熙60年(1721)爆发朱一贵事件。事件后,闽浙总督觉罗满保曾建议划界迁民:“台、凤、诸三县山中居民,尽行驱逐,房舍进行拆毁,各山口俱用锯木塞断,不许一人出入。自北路起,至南路止,竹土墙高五、六尺,深挖濠堑,水为定界,越者以盗贼论。”不过,平定变乱的南澳总兵蓝廷珍等却认为此作法,将会扰民费工,恐再激起动乱;觉罗满保才打消此议,只下令立石为界,不准汉民越界,此为倡议原汉隔离的开始。事件发生在台湾县与凤山县交界处(今台南市与高雄市界的浅山丘陵区),为了防范侵垦伴随的动乱,于是在有争议的垦区划出分界线,一方面承认已垦成的土地,将其划入界内,以避免垦民反弹;一方面则将争议地划出界外,禁垦抛荒虚其地,形成与生番的缓冲区。由此可见,清代番界大都是沿著台湾西部平原东侧的浅山丘陵,来划设生番边界。
然而禁垦还需要有配套,即限制移民来台湾开垦。回顾康熙年间朱一贵事件以前,虽然有渡台禁令,但内陆流民来台络绎于途,且多私越番地开垦,“向为番民鹿场麻地,今为业户请垦成为流寓占耕,番民世守之业竟不能存什一于千百”,反映出当时垦殖的情况。事件后,清廷发现凤山县来台移民中有入籍者仅十之二、三,于是加强人口管制,除了严禁偷渡之外,加强保甲户籍管控。但是实际上仍有漏洞,其中对于出力平定朱一贵事件的义民特别通融,指令知县发给“义照”,方便其回籍往返。下淡水溪(今高屏溪)以东客庄,因协助官府平乱有功,除一般礼遇外,无照入境的客民就地合法化取得居留身分,甚至扩张开垦范围,越过荖浓溪进入阿猴林区至美浓。[16]此时“不许扰害番人”原则并未规范实际情况,屏东平原原属凤山八社的土地,任由六堆客庄开垦成为既成事实,后来甚至给予特别待遇,往沿山丘陵开垦新土地,逐步成为界内合法开垦土地。温振华整理康熙末年至乾隆末年期间的相关奏疏,整理出清廷“十九世纪番界之议论与处置”表,摘要番界的现象与问题,不外乎民人越界私垦及生番威胁严重。[17]汉人侵垦与生番出草成为清廷治理台湾棘手的问题,除了划界隔离政策之外,土地权利也是稳定经济财源及社会安定需要考虑的因素。
清廷领台初期“任土作贡,课征番饷”,沿袭荷兰时代承认番社产权(番业主权);初期的低度开垦政策,却无法杜绝汉人偷渡及越界私垦,于是朱一贵事件后,清廷不得不面对已被汉人大量侵垦的熟番土地,“台湾奸民私贌熟番土地者,依盗耕本律问拟,于生番内私垦者,依越渡关塞问拟,田仍归番。”颜爱静与杨国柱整理清代番地政策与律令康熙的演变:康熙44年(1704)“开垦荒埔地须经官府许可并取得‘垦照’;康熙51年(1711)“汉移民移入台湾,由禁止制改采许可制”;康熙61年(1722)的“勘定诸罗、台湾及凤山三县生番界线”。[18]清廷自此正式将台湾土地分成“界外生番地”及“界内熟番地”,分别以“划界隔离”和“贴纳番饷”不同土地政策应对,来保护原住民土地的权利。
在“界内熟番地”方面,雍正2年(1724)覆准蓝鼎元的建议,开放汉人以“贴纳番饷”方式,承租原住民土地从事开垦,但不得典卖。乾隆33年确立番大租制,确保番地业主权永远归社番所有,确保番地不致流失成为民地。虽然官府一再重申禁止典卖原住民土地,但是民间仍照常交易。到了林爽文事件的善后,乾隆53年(1788)闽浙总督福康安鉴于原住民土地典卖日趋频繁,奏文建议解除原住民土地典卖禁令,清廷照准后,开启汉人买卖原住民土地合法化;之后地权型态又逐渐演化,19世纪嘉庆以后,一田二主型态已成型,原住民业主权只是形式上的收租权,而纳租方的田主权才实质上支配土地的使用权。[19]
在“界外生番地”方面,采行“划界隔离”政策。康熙61年(1722)的首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在离开台湾后于雍正2年(1724)出版《台海使槎录》,其中“卷八番俗杂记”的“番界”条目记载:“内山生番,野性难驯,焚庐杀人,视为故常;其实启衅多由汉人。如业主管事辈利在开垦,不论生番、熟番,越界侵占,不夺不餍;复勾引伙党,入山搭寮,见番弋取鹿麂,往往窃为己有,已故多遭杀戮。又或小民深入内山,抽藤锯板,为其所害者亦有之。康熙六十一年,官斯土者,议凡逼近生番处所相去数十里或十馀里,竖石以限之;越入者有禁。凤山八社,皆通傀儡生番。放索社外之大武、力力、枋寮口、埔姜林、六根、茄藤社外之粪箕湖、东岸庄、力力社外之仑仔顶、四块厝、加泵社口、下澹水社外之旧槟榔林庄、新东势庄、上澹水社外之新槟榔林庄、柚仔林、阿猴社外之揭阳仑、柯柯林、搭楼社外之大武仑、内卓佳庄、武洛社外之大泽机溪口,俱立石为界。自加六堂以上至琅峤,亦为严禁。诸罗罗汉门之九荆林、澹水溪墘(墘或墈字之讹)、大武垅之南仔仙溪墘、茄茇社山后哆啰啯之九重溪、老古崎、土地公崎、下加冬之大溪头、诸罗山之埔姜林、白望埔、大武峦埔、卢麻产内埔、打猫之牛屎坑口、叶仔坑口、中坑仔口、梅仔坑山、他里雾之麻园山脚、庵古坑口、斗六门之小尖山脚、外相触溪口、东螺之牛相触山、大里善山、大武郡之山前及内庄山、半线之投拺溪墘、猫雾拺之张镇庄、崩山之南日山脚、吞霄、后垅、猫里各山下及合欢路头、竹堑之斗罩山脚、淡水之大山顶、山前并石头溪、峰仔屿社口,亦俱立石为界。由鸡笼沿山后山朝社、蛤仔难、直加宣、卑南觅,民人耕种樵采,所不及往来者鲜矣。”[20]根据黄叔璥的纪录,福建当局于靠近生番土地,总共竖立界碑五十多处。此时尚未有确实划界的番界,随著汉人积极开垦的脚步,番界不仅具体化还不断异动。
康熙年间立界碑的方式无法阻挡汉人拓垦的压力,番界事件始终不断。乾隆9年(1744)福建布政使高山来台湾勘查后建议,将熟番安顿于界外,利用其人力把守隘口,高山提案获准,此即柯志明所称的“三层制族群分布制度”:“生番在界外内山,汉人限制在界内,而熟番则居间分布于进山的界外平埔。”[21]早先竖立界碑只坐落于分散的地点,若要安插熟番于界外守隘,就必须先勘定边界线。在历经数度波折后,乾隆15年(1750)终于完成定界,是为红线。红线沿用康熙61年(1722)的立碑旧线,仅就当时民番分界碑的实存状态,作必要调整。而幅员辽阔的淡水厅(大甲溪以北),仅由12处界碑增至18处,尚无法连成一线。由于中部彰化县的界线仍飘移不定(位于今台中到南投的麓山带),汉人越界私垦仍层出不穷,需要有明确地形为凭,于是乾隆25年(1760)淡水厅与彰化县重新定界,是为蓝线。蓝线配合硬体设施,在无地形特征处,挖深沟、堆土牛,使界线更明确。另外,清廷落实高山规划的三层制:沿山设置隘寮,派遣熟番把守;原界外土地只保留给熟番,永远不许汉人耕种;彰化县新旧界之间(红蓝线之间)的土地拨熟番收租,作为把守隘寮的口粮。[22]
清代台湾社会的发展,反映著官府与生番、熟番、汉人族群间不断演变的互动关系。乾隆48年,汉人为了争夺界外土地,发生严重械斗杀人事件,官府不得不面对解决。经过清查界外土地后,乾隆49年(1784)拟定一条新界,将发生问题的界外土地纳入界内,是为紫线。这些纳入界内的界外田园,拟定的处理方式:无非是充公,或比照前例(红蓝线之间土地)由熟番收租。由于汉人关说各级官员,企图改变提案,以致悬而未决;随即乾隆51年底(1787年初)爆发台湾清代最大的民变─林爽文事件,界外武装集团造反。事件平定后,清廷将原有的隘番制改为屯番制,挑选随同征剿民变的熟番组织番屯,作为防守边界、维护治安的武力,并将界外近山土地拨给屯番作为养赡埔地自垦自耕,拨充屯番粮饷。官府再度丈量及分配界外土地,乾隆55年(1790)釐定新界,是为绿线。〈闽浙总督伍拉纳奏为筹议台湾新社屯所分拨埔地事宜折〉提到,“兹据台湾镇、台湾道等请以此次清查归屯地段为准,或抵山根,或傍坑崁,令地方官拣用坚厚石料,竖立碑界,详开年月地方,大书深刻。并称存称原图,从前以红、蓝、紫色画线为界,今即添画绿线,以别新旧。”绿线几乎将台湾西部耕地都划入界内,依照柯志明的研究发现,在旧界(蓝线)与新界(绿线)之间的田园埔地,未必都保留给屯番自耕,也未禁止汉人移入佃耕,甚至有汉人以业户身分持有土地。[23]官府显然已经没有阻挡汉人的界外开垦,进入十九世纪,陆续出现明目张胆的越界开垦,如兰阳平原和埔里盆地。
清末的牡丹社事件和清法战争等外在压力下,清廷必须将内山也纳入统治,开始施行开山抚番政策,于是废除番界政策,成立抚垦局,意图积极开发界外,却遇到原住民顽强抵抗,直到1895年台湾割让给日本,开山抚番都成效有限,只得黯然退场,于是番界就此定格在绿线。
明治28年(1895)日本台湾总督府施行民政,沿用清代抚垦局功能,设置抚垦署,积极开发山林,颁布“官有林野及樟脑制造业取缔规则”,于是属于清代界外的“蕃地”成为官有地,高砂原住民(生番)瞬间丧失土地权利,从此只能使用官方指定一小部分的“高砂族保留地”(无所有权)。至于清代界内则划为一般行政区,平埔原住民(熟番)与汉人一视同仁,从此丧失其原住民身分;明治37年(1904)废除大租权,熟番连收租的业主权都无法主张。[24]纵使在番界内外熟番与生番各自命运不同,台湾原住民从此都成了边缘的弱势族群。
地图
[编辑]清代的舆图与番界图都是山水画法,与现代地图的比例尺画法不同。清末出现来自西方人的台湾地图,包括李仙得绘制的〈福尔摩沙岛与澎湖群岛图〉和长老教会的宣教地图,才出现符合比例尺的番界地图。日本时代1913年编制〈五十万分一台湾蕃地图〉在族群分类、部落位置,及总督府布设的隘勇线、驻在所,也有简要而清楚的呈现。[25]从西方人与日本人所绘的地图,反映出清代的番界大抵定格在绿线,仅有局部的小异动。虽然这些现代地图有呈现出番界的概况,可惜都是小比例尺的地图,无法深入探索番界各地区、各区段的详细面貌。在番界遗落两百年后,才终于出现重新揭开番界面纱的行动,一场横跨三十年的漫长过程,从起头的田野调查与解析开始,历经档案地图的发掘及档案史料的专研,到当代地图科技的应用,终于可以还原清代番界,在地域社会、土地拓垦、族群关系等诸课题中所扮演的角色。
1988年施添福开始在竹堑地区田野调查,研究汉人散村聚落形成的机制,偶然机会于今之桃园市八德区大安里(大湳庄)羊稠仔,“看到实实在在的土牛沟,它的规模,特别是它的长度,瞬间意识到它可能存在的历史意义。竹堑地区散落一地的砖块(聚落),终于逐渐砌造竹堑地区历史地理发展图像的材料。”1990年施添福发表研究成果,以清代乾隆的番界,将清代竹堑地区分成三个人文地理区(由西而东)─汉垦区、保留区、隘垦区[26],揭开番界研究的序幕。
1991年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图书馆发现一幅番界图,图首有段文字:“图内民番界址,以红线为旧定界,以蓝线为新定界。台、凤、诸三属用红线,原其旧也;淡防属向无通身画界,只山口设碑也,今依新定界用蓝线;彰属则于旧界外间置新界,故红、蓝并用。”根据施添福的考证,此幅极可能是乾隆25年(1760)清釐番界时所绘制(以下简称中研图)[27],这是清代土牛红线、蓝线定址的历史佐证,成为清代台湾番界政策研究的重要史料。
柯志明循著施添福“竹堑地区三个人文地理区”的基础,提出“三层制族群分布制度”,来诠释清廷的族群政治,是此时期卓著的研究。从熟番地权切入,将地权的空间分布,关连到清廷的番界政策及执行,探讨在官方的保护政策的消极与积极之间,如何影响熟番地流失给汉人的管道;并针对中部岸里社熟番为案例,作了细致的分析。[28]施添福在竹堑之后,也将其“地域社会”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清代屏东平原,探讨客家人、福佬人如何进入凤山八社领域;对于不同族群间的空间分布及移动及该地区番界的演变,作了钜细靡遗的铺陈。[29]
2011年北京故宫博物院金卫东来台湾,到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以下简称台史所)演讲,介绍并展示一张乾隆朝的大型山水画地图复本,原题名“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说”(以下简称“紫线图”)。如前节沿革所述,缘于汉人争夺界外土地,清廷意识到番界的问题,而进行调查勘界,此图即是乾隆49年(1784)清釐界外埔地后所绘制,并划出紫线番界。此图以乾隆25年(1760)的番界图为底,强调沿山界内和界外地区勘界的成果;图上方并有14,000馀字的四县一厅图说,说明了乾隆25年至49年间番界内外开垦的状况。由于紫线图的重点在番界内外的清丈,虽然海岸和平原的部分比较简略,但是番界的部分相当仔细准确,还原了乾隆25年从红线到蓝线的界外开垦状态,更详细注明沿山的界址与变动。紫线图还来不及被清廷认可定案,不久即爆发林爽文事件(乾隆51年),由于紫线图具体反映事件前沿山开垦的状态及番界线,故成为事件后乾隆55年(1790)清廷所施行番屯制的规划蓝图。[30]特别是当前绿线图未获的情况下,紫线图的史料价值弥足珍贵,因此在获得此地图后,中研院台史所特别组成工作坊,来解读及研究“紫线图”,四年后出版“紫线番界: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说解读”(以下简称“紫线书”),成为台湾史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31]
紫线图出土补充乾隆末年番界开垦状态,提供更多界外私垦的细节,让柯志明补足“三层式族群空间体制”,从红线的肇始、蓝线的落实、紫线的过渡、到绿线的转化,番界演变过程终于有完整的轮廓。[32]柯志明继续过去的研究基础,充分运用其解读史料的能力,针对紫线图番界内外各地区,以土地连结到人事,来述说汉人各阶层、熟番各社群之间多元族群互动的精彩历史故事,写成番界开垦史的“熟番与奸民”三巨册,为台湾历史书写树立一个里程碑。[33]柯志明还运用中央研究院地理资讯科学研究专题中心(GIS中心)的“台湾百年历史地图”[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将番界图的研究成果叠合到现代地图─“乾隆台湾番界”图层(全称为“乾隆台湾番界地理资讯系统”,以下简称“番界GIS”);并将清代老地名连结到当代聚落,提供给研究者可按图索骥。
紫线图另一重要资讯是,乾隆末年番界开垦状态,有当时官方土地清釐的成果。因此,前面提到的紫线书,整理了乾隆49年(1784)各厅县(凤山县、台湾县、诸罗县、彰化县、淡防厅)的界外侵垦和界外准垦土地,将各块土地的座落、面积甲数、垦户名和所属番社,整理成表格。另外,紫线书也分别针对各厅县的原图的图说文字,以印刷体重新排版作对照,以及解读其内容和地名所在;地图的部分,包括重绘地图且图中文字改以印刷体呈现,很容易与原图对照,并附上现代GIS地图,并标出番界线和所有出现的地名。[31]紫线书将原图庞杂的资讯有效地摊开到读者眼前,很容易阅读及查阅。
2013年出现一幅长卷轴番界地图(这是旅法侯家的收藏,可能购自法国旧书摊,来源已无法追踪。),卷轴上贴有题笺─“御制平定台湾□□地理指掌全图”(中间两字脱漏,以下简称“御制图”),从纸质和内容来看,是真品无误,于是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展开研究,经判读、转译后成书出版─“十八世纪末御制台湾原和界址图解读”(以下简称“御制书”)。研判这幅地图的内容,所描绘的番界是介于乾隆46年至52年间的最新状态,虽然只画红线与蓝线且没有紫线,与紫线图的红蓝线非常相近,两者是可用来互相交叉比对的史料。御制书的主要内容是,将御制图的所有地名,加以转译到现代地图,并且制作表格,与中研图、紫线图的地名作对照,也提供今址作参考。[34]
二十一世纪资讯与网路科技,给历史人文带来新工具,柯志明利用现代的地理资讯系统,将乾隆台湾番界不同时期的红线、蓝线与紫线,套入现代地图,如前所述的“番界GIS”;除此之外,柯志明还利用日本时代地籍图套叠现代GIS地图,并配合实地勘查,考证并确认乾隆25年官定的“清釐台属汉番边界地图”上标示及注明的16处土牛沟位址。[35]综合紫线书、御制书和番界GIS,可追溯康熙61年界碑、乾隆25年红蓝线到乾隆49年紫线,由旧地名到现址可相互参照,揭露各段番界不同时期的面貌。
设施
[编辑]随著清代地图陆续出土,每一块拼图都有助于拼出满清时代的社会图像。由于番界绿线图尚未出土的情况下,目前紫线图(乾隆49年/1784)最能呈现清代番界政策的总成果,且具体反映了当时的政策规划状况;较早的中研图虽有缺漏,仍多少反映了红线(乾隆15年/1750)、蓝线(乾隆25年/1760)时期的状态;御制图绘制时间推测在这两幅地图之间,可补充红线、蓝线变迁的过程。综合这三幅番界图可观察到番界上的设施有:界碑、土牛、望楼、隘寮,这些设施并非一步到位,而是随著番界上局势的演变,清廷在政策不断地修正补充下,逐步建置番界设施,付予所需的边防功能;而且随著台湾由南而北的开垦进程,番界设施的布局会因地而异,并非同时实施且因地制宜。
康熙年间的开垦政策相对消极,在朱一贵事件后,只是划界立碑、隔离生番。随著开垦范围扩大引起番害,雍正年间虽然仍以划界隔离为止,但增强法律手段,“更定严例,划定生番界,不许番民出入贩卖物件”;若有违反,“置以重典”,以期能明确归责于民或番。既然定了界线、有了刑罚,就需要巡逻稽查来执行。由于台湾兵力有限,官府不得不善用民间丁壮;乾隆9年(1744)以前,当时民壮系由巡检带领,巡察沿山、沿海地带;由于汛兵仍不敷分拨,在乾隆9年12月(1745)福建布政使高山密奏“台郡民番现在应行、应禁事宜”,奏准之后番界事务有更具体的措施。台湾官府可能就此开始实施,“请令该处营汛弁兵、各土目、通事,加谨巡察。”不久之后,朝廷认为划界一事,台湾府虚应故事,要求进行勘界,当时基于“民番接壤之地,原无关隘可以限制,不过就山麓草埔,意为区划……必按山川之形势,视道里险易,扼塞居要,使汉民实有不能偷越之势。”此议似成为接下来依地理形势做为划界的原则,首先划定红蓝线,并依地形顺势立界碑、筑土牛。乾隆19年(1754)“今岁镇、道督令文武馀生番出没隘口多搭寮舍,拨熟番防守,复于附近安设弁兵监督,以熟番防生番,以官兵制熟番,使不致互相勾结为患。”这可能是熟番守隘自此开始施行于各地,各地设隘并非同时施行。[36]自此之后,清廷的番界政策逐步迈向制度化,乾隆49年(1784)紫线以前官府的作为,有助于了解番界的演变过程。
乾隆40年至43年间(1775-1778)担任台湾知府的蒋元枢留下珍贵文献─“重修台郡各建筑图说”(以下简称“蒋图说”),记录了任内的建设。[37]其中的“鼎建傀儡生番隘寮图说”,虽然是属于凤山县的隘寮建设,但这是有具体隘寮规制的宝贵文献,有助于我们了解番界设施的布局;蒋图说中另外还有全台湾各县厅的望楼建设,这是更早就有的防御设施。蒋元枢建设的时间是落在红蓝线与紫绿线两时期之间,不仅建置了番界上的硬体设施,强化番界的边防政策;另一方面,这些施政也影响到番界内外的土地利用及族群关系。以下利用蒋图说并配合前节的番界图,来呈现番界上的诸项设施,包括望楼、隘寮、通事寮、土牛和界碑。
清代于贴近生番隘口或民庄,设立望楼,由熟番与汉民轮流前往巡察,已如前所述,最早出现建议设置望楼的官方文献,是乾隆11年(1746)。望楼不只建于番界,蒋元枢将其纳为全台防务建设的一环,选择地势险要、僻路旷地、或依山傍水等处,兴建作为防御设施。依照蒋图说,全台望楼建设总共有:台湾县26座、凤山县18座、诸罗县51座、彰化县48座、淡水厅25座(未说明此为新建或改建)。台湾县、凤山县和诸罗县的望楼规制:“四围筑石围墙,各高八尺环雉堞,中设望楼高五尺馀,楼下各盖草寮以避风雨。”彰化县的望楼:“周围石墙各高丈二,中实以土砌砖楼于其上,较台凤诸三县更称完固。”淡水厅望楼“规制更胜于彰邑,而派丁轮巡则与各县同。”[38]望楼是番界上的较早的设施,例如枋寮隘望楼。在番界图上的望楼图案,有些是单独出现,有些则是与隘寮名称搭配汉人民居图案并立,都表示这是属于防御设施。
隘寮是更完备的防御设施,在各幅番界图中的图像,有的是砖石或木栅所围的民居,有的是民居与望楼并立,也有只绘望楼图案者;不同图案有可能是表示不同的部署(但也有可能只是因为沿用不同绘制阶段的图层)。最早出现隘寮可能是在乾隆19年(1754)前后,闽浙总督喀尔吉善有提到“北路一带,每岁秋冬之间,内山生番逸出焚杀,为害商民,今岁镇、道督令文武于生番出没隘口多搭寮舍,拨熟番防守,复于附近安设弁兵监督,以熟番防生番,以官兵制熟番,使不致互相勾结为患。”[36]清代隘寮的设置可能就由此开始。
依照蒋图说所言,在他上任前凤山线段番界已有隘寮,推估大约建于乾隆19年(1754)至乾隆42年(1777)之间。乾隆42年(1777)蒋元枢所推动的番界改革规划,与之前不同的是,为熟番建造住屋,并付予免税旱园耕种,有建立永久庄社的意图(也有可能有些是既有庄社)。根据蒋元枢的“鼎建傀儡生番隘寮图说”,于凤山县番界所兴建的隘寮,“除旧有之粪箕湖、巴阳庄、新东势等四隘,仍照旧址改建外,其山猪毛隘移于双溪口、武洛隘移于佳腊埔、枋寮隘移于毛狮狮,并添建大路关、毒口溪等三隘,新旧共计十座。……外则砌筑石墙,阔五尺、高八九尺及一丈不等,周围约计一百二十丈及一百四五十丈不等,中盖住屋五六十间,亦有八九十间者,俱照社番居屋建盖,仍拨凤邑所辖之阿猴、武洛、上淡水、下淡水、搭楼、茄藤、力力、放索等八社熟番住守,并按地势之险夷,酌派番丁之多寡,连眷同居,以坚其志,附隘埔地,听其垦种,以资衣食,分立界址,以杜占争。”[39]如此庞大的聚落建设,经费来源并未在文献留下记录,但是图说有提到“衿民乐从,捐银输料,争先恐后”,亦即有民间捐输,此讯息透露出番界的土地开发可能有经济利益。
在历史上的清代隘制经常会与熟番连结,但是不能忽略不少区域早有汉人开垦,官府也有利用汉人防守边界的作法。在蒋元枢的“鼎建傀儡生番隘寮图说”中画了五座汉人“通事寮”,而且画在界外。蒋图说有提到,另建通事寮房六所(于界外),“周围以木为栅,栅内盖屋四五六十间不等,令生番通事携带壮丁守御,与熟番互为声援;又令近山居民大庄则设望楼二座,小庄一座,每楼派三四人,日则远眺,夜鸣锣柝,每月自朔至晦预期泒定大书望楼之上以专责成,如有生番踪迹,即行鸣锣各庄闻锣互相救援。……明订生番交易日期,则透漏自绝,实于杜绝生番之中,兼寓防奸除弊之意。”当时已有庄勇与官兵共同防守番界的作法,这固然是要以民间力量弥补官方兵力不足;不过,在番界上设隘的目的,与其说是与生番攻防的战线,其实更像是汉番交易的通道。整体番界边防布局的构想在蒋图说中也有说明,“既分地以裕隘番口食,复竖界以息隘番纷争,番散难驭,设隘首以归约束,丁众难防,住通事以专稽察,且稽察汉奸牵娶番妇,则诸弊可杜。”官府提供经济诱因,搭配适当的管理措施避免动乱,来达到官民合作边防的目的。蒋图说是目前所见清代番界边防布局最深入的描述。[39]
蒋元枢的“鼎建傀儡生番隘寮图说”也有提到土牛:“从前虽以山根溪沟为界,但山形起伏不一,水沟冲徙无常,日久恐有混淆,应照北路规制,建立土牛,俾民番永遵。”[39]由此可见,土牛是从北路开始辟建,为解决当地界外私垦问题。乾隆23年(1758)官方开始查勘北路的彰化县和淡防厅“原定旧址,并民人侵越私垦处所”,针对界外已开垦的土地,若是“迫近生番”则划为界外;除非是“无生番出入”之地才划入界内;土地如果被划为界外,民人田园需立即迁入界内。当年淡水厅和彰化县田园、埔地遭划出界外者,包括拳头母山官庄的内凹、暗坑仔、七张犁、五块厝、内湖、雾里薛埔等处和水沙连的清水沟,都是距生番20至30里不等,此距离可视为“迫近生番”的标准。[35]
乾隆26年(1761)终于完成土牛界线工程,即习称的蓝线。彰化县的土牛“于车路、旱沟之外相距不远,把各有溪沟水圳及外山之根,均离生番所居内山五、六十里不等,向无生番出入,堪以永远划界。其与溪圳不相连接处,则挑挖深沟、堆筑土牛为界,永不致再有侵越”;淡水厅则“酌量地处显要,于依山傍溪之处,即以山溪为界;其无山溪处,亦一律挑沟堆土,以分界限。”依照柯志明换算结果,官定沟牛的构筑标准:沟宽3.84 公尺,牛阔3.2 公尺;利用现代地籍图推估,构成土牛的间隙地横宽可达8公尺,沟宽可达4公尺,但遗迹的实际宽窄不一。官府明订界线后,“凡淡水厅、彰化县二属逼近生番内山之各地方悉行划出新界之外,其田园埔地尽皆退为荒埔还番,听该番自行管业,永不许汉人贌垦及巧借雇工名色招徕汉人代为耕种”,于是形成熟番专属中间地带,即是后来划为熟番守隘的养赡埔地,大多位于蓝线与紫线之间的地带。[35]
上述的土牛其实都未标在各幅番界图中,只有御制图在凤山县番界有标出土牛。乾隆46年(1781)有奏报,依蒋元枢的建议,按照北路规制,南路土牛沟与隘寮完工:“应行添建改设各隘寮木栅共十六处,同应筑土牛八十一座,及挖挑宽深溪沟,督饬各委员赶办完竣,业已拨番分住,给地垦种。”在紫线图中凤山县并未绘出土牛,或有可能紫线图的重点在清釐界外土地,因此省略了凤山县新完成的土牛;又或者凤山县的土牛并未完成,御制图所呈现只是规划。无论如何,由于没有其他地图与文字佐证,现地也找不到遗留,目前尚无法考查凤山县番界的土牛之位址、长度及规模。[35]
从黄叔璥的界碑,过渡到红蓝线的土牛与隘寮,最后到紫绿线的番屯,番界演变可分为三个阶段。康熙61年(1722)的番界线仅立石为界;乾隆15年(1750)定界的红线(由凤山县到彰化县)沿用康熙年间的界线,由南路凤山县往北只划到彰化县;乾隆25年(1760)的蓝线,在彰化划出新界线,彰化县以南的红蓝线相同没变,彰化县以北则只有蓝线。这是从紫线图中可以观察到红蓝紫线的情况。如果再看紫线图上的番界址:只在中南部的红线所标的是“界碑”,只在中北部的蓝线所标的则是“旧定界”,而紫线则标为“新定界”。紫线图是以过去的番界图为底图,所以各县厅的格式不一,例如诸罗县就只有标“界址”二字,未注明地名。可能此时界碑已不是划界的主要工具。由于紫线图专注在清釐土地,包括蓝线与紫线之间及界外的土地,所以仅针对蓝、紫线标出旧、新定界。图中的红蓝线或许并非当时制图的重点,仍可供我们参考,配合其他史料作交叉比对之用。或许蓝线时期(乾隆25年)以后,土牛与隘寮逐渐成为辨识番界址的主要地貌。
18世纪初左右之清乾隆时期,由于福建与广东省东部开发已饱和,大量闽南人和客家人移民蜂涌来台,与高山族原有碑界已经不能区隔汉人与原住民的边界,整个民族界线已经向东方移动,清朝衙门决定另加以新的天然山川为新界线,又在交通要冲而山川不明显之地另外“挖沟推土”方式,构成新的原汉界线,这便是“土牛红线”。土堆俗称“土牛”,加上深沟,故称为“土牛沟”。除此,又因地图上,常以红线延伸其土牛沟所设置区域,因此又称为“土牛红线”,简称“土牛线”。在台湾,也有多处地方直接以土牛作为地名,代表乾隆早期位于土牛界沿线。土牛界线做为分界的原初构想,以西为汉人、以东为归化的平埔族、再往东自山脚起则为未归化的族群。乾隆时期,土牛界线随著汉人的拓垦资及清廷的开放,曾多次调整,所以在1750年画出红线后,乾隆中晚期,1760年另外又画出“蓝线”、1784年画出“紫线”(紫线只见规划,未曾定案)、1790年画出“绿线”来取代土牛红线。而往内山移动新画出的界线调整为以西为汉人、归化的平埔族与移住的屯番。[32]:47-49到了嘉庆年间以后,朝廷不再画线,汉原界线往往另以台湾各地“隘勇线”取代了前述的各条旧界线。台湾清代的土地拓垦系由南而北展开,各地区的原汉互动关系,会与当地土地开发深浅状态和人员投入多寡热度有关,而官府的番地政策也因应各地区所面临的问题而逐步调整,于是各县厅有不尽相同的发展历程,例如隘寮和土牛反而在北路先于南路施行。以下就各县厅来看番界的变动以及设施的建置状况。此段由台湾番界并入。
今台湾桃园市杨梅区或台中市石冈区等地仍可见土牛界线遗迹。[40]另外,许多地名且与土牛界线有关,如:新北市土城区、桃园市平镇区土牛沟、新竹县竹北市隘口里、苗栗县头份市及西湖乡、台中市石冈区土牛里、台中市东区十甲里及东信里也有土牛的地名。 关于土牛沟的现址考证方法,另有学者李宗信,利用日本时代的土地申告书与GIS软体进行地理编码(GEOCODING),取得更精确的现址考证论说。[41]此段由台湾番界并入。
纪事
[编辑]台湾清代的土地拓垦系由南而北展开,各地区的原汉互动关系,会与当地土地开发深浅状态和人员投入多寡热度有关,而官府的番地政策也因应各地区所面临的问题而逐步调整,于是各县厅有不尽相同的发展历程,例如隘寮和土牛反而在北路先于南路施行。以下就各县厅来看番界的变动以及设施的建置状况。
凤山县
[编辑]凤山县的番界位址,大抵沿著现在屏东县的沿山公路(185县道)西侧,由南而北沿路经过枋寮乡、佳冬乡、新埤乡、潮州镇、万峦乡、内埔乡、高树乡到美浓镇,以楠梓仙溪为凤山县与台湾县的分界线,溪对岸的旗山隶属台湾县。紫线图中此段番界的格式与其他县厅不同:有密集的界碑、隘寮和望楼之图案,各地点并标出“离山X公里”;御制图更有标出土牛。此段的红蓝紫绿四线大部分段落都重叠,即番界线少有异动,但不意味著番界布局没有变化。
乾隆42年(1777)蒋元枢的“鼎建傀儡生番隘寮”建设(参考前节),将原有的无居所六隘,扩增成十座且兴建隘寮住所。李文良观察到,其中枋寮隘本为放索社把守,移建于毛狮狮却交给茄藤社;其实后来的紫线图中枋寮隘望楼依然存在,枋寮始终都是放索社的势力范围;而茄藤社很可能早就在毛狮狮那片土地拓垦,才有此安排。[42]另外,蒋图说的毛狮狮隘与紫线图未出现的茄藤埔隘,都画在放索社的南边;而在紫线图中,毛狮狮隘又与新出现的加匏朗隘并排,移到偏北的万巾庄隘南边。苏峯楠观察到,毛狮狮隘与姜埔林隘无论是隘丁数和垦地都是此区域最多的,所以此期间的变化隐含著番界守隘的更新调配,甚至可能是因应越垦行为所作调动。因此,凤山县番界看似红蓝线重叠没有变动,其实在社群移动开垦与官府调整守隘配置之间可能有关连,甚至各番社群间可能有此消彼长现象。[43]以下再从凤山县番界上的设施布局,来观察凤山八社从红蓝线到紫绿线时期的过程。
从红蓝线(乾隆25年)到紫线时期(乾隆49年),凤山县番界已逐渐形成聚落。虽然原有的枋寮隘被毛狮狮隘取代,但是枋寮隘望楼却仍出现在紫线图中,枋寮已经由守隘发展成庄社。清代台湾沿山地区的“隘口”做为治安防守的功能,大都位于河川从山区进入平原的位置,而非深入番地山顶制高点(如日本时代的隘勇线及其驻在所系攻击前进作用)。清代设置边防的“隘口”位址,出现在官方文献的经常是,例如“枋寮口”(士文溪谷口)、“双溪口”(口社溪注入隘寮溪处)。清廷于台湾番界设隘寮及望楼作为边防功能,在经费与兵力不足的情况下,由“庄民与熟番共相守御,而文武员弁各督兵役,梭织巡查”,成为地方治理的作法。然而凤山县的“隘”与其说是临时性的边防驻军,其实更像是将聚落建置成防御体系,无论是强化既有聚落或建立新聚落,似有拓垦的意图。[42]这套“隘制”模式还运用到紫线时期的番界土地规划,后来发展成紫绿线的番屯制。
施添福在紫线图出土之前,已针对屏东平原番界的建立及演变过程,作了详细的考查[29],以下搭配紫线图,来说明凤山县番界的演变过程。康熙61年(1722)立石划界封山,屏东平原近山有19处,此时禁止汉人越界,不过此界线却绕过客家义民已垦地,同时又切断客家在武洛溪以南继续发展。雍正2年(1724)官员曾积极进入界外,招徕生番归化,总共招徕山后65社愿附版图;雍正3年下半年起,却发生多起傀儡番出山扰害事件,地方官员动员番壮进剿,但雍正帝认为根本之道是,应该避免族群混杂。雍正7年官府“照原立石碣,督令裁插莿桐、莿竹”,将“立石”扩充成“竹界”,成为全台第一段实体番界;自此以后,直到清末开山抚番,未再出现大军入山剿惩生番的事件。雍正12年还拟定更周全的办法,严格审查入山工匠身分、人数,明定伐木数量和运出额数,同时与生番“公平讲定价值,或需银两、或需盐布,任番所欲,照数给发。”雍正7年所施行的划界隔离政策,即放弃剿抚,改成为以明确番界线,防止生番或汉人越界。
雍正10年(1732)北路的大甲西社事件,南路吴福生乘机竖旗造反,官方借用客家民团平乱,于是乾隆元年(1736)官府允许义民林丰山等招佃入垦界外弥浓河谷平原(今高雄市美浓区),但需付给熟番垦底银做为条件;此安排导致了康熙61年(1722)原定边界向东推移,这是屏东平原在乾隆55年(1790)绿线设屯前,唯一的番界移动。乾隆初期喀尔吉善担任闽浙总督时,彻底执行族群隔离政策:乾隆11年(1746)为了抑制客家势力“连结亲故,侵夺番地”,奏请“将携眷过台之处,勒限一年,永行停止”,避免其继续扩张;乾隆12年致力于清釐边界,全岛立界共73处,其中有43处位于屏东平原,开始全面性的划界隔离。乾隆15年止所确立界址,即为红线,屏东平原的番界未有变动(蓝线时期所清釐的番界区域都不在屏东平原),亦即凤山县的蓝线与红线相同。[29]
乾隆19年(1754)前后,喀尔吉善有提到“北路一带,每岁秋冬之间,内山生番逸出焚杀,为害商民,今岁镇、道督令文武于生番出没隘口多搭寮舍,拨熟番防守,复于附近安设弁兵监督,以熟番防生番,以官兵制熟番,使不致互相勾结为患。”隘寮的设置就此展开。乾隆22年喀尔吉善故世,会勘民番界址及清釐台属边界的工作仍持续进行;乾隆26年在北路开挖土牛沟和堆筑土牛。此期间南路屏东平原究竟何年开始以熟番守隘,目前出土的文献尚无答案;依据《重修凤山县志》对乾隆25年疆界的描述,屏东平原番界由北而南的地点:旗尾溪、弥农山、中坛庄、龙肚庄、龟仔头、阿拔泉、大泽矶、大路关、高朗朗、槟榔林、加走庄、粪箕湖、枋寮;沿著这条番界东侧,乾隆20年以后,陆续派凤山八社,进入冲积扇带,在谷口附近搭寮守隘。此一连串措施令凤山八社进入客家地域东侧的冲积扇带守隘,也使得客家难于向东扩张,只能困守在康熙末年所建立的固有领域。[29]乾隆40年蒋元枢任台湾知府所施行的“鼎建傀儡生番隘寮”,已如前所述:屏东平原沿山一带,广建隘寮,派拨凤山八社携眷同居;并配给隘埔,让其自耕自食;逐渐形成平埔熟番新聚落。
针对乾隆49年紫线图的隘寮布局,施峯楠比对紫线图与蒋图说,前节已有讨论,十座隘寮中有异动的是毛狮狮隘、加藤埔隘、加瓠朗隘等三座隘寮,在蒋图说(乾隆42年)中前两者皆在最南端,即姜埔林隘南方,约今屏东县枋寮乡新开、天时、内寮、隆山等村一带。在紫线图(乾隆49年)中,毛狮狮隘移到万巾庄隘与粪箕湖隘之间,而加藤埔隘不见了。根据紫线图的图说,毛狮狮隘由茄藤社把守;苏峯楠认为,原先蒋元枢规划由枋寮隘移建的毛狮狮隘和加藤埔隘,皆由茄藤社把守,后来两者整并合一,往北调整到同样由茄藤社把守的粪箕湖隘北边,而凤山县番界的最南端则变成由姜埔林隘防守,毛狮狮隘与姜埔林隘或多或少有继承消失的加藤埔隘之员额。另一个新增的加瓠朗隘与其北方的万巾庄社都是由力力社把守,亦即力力社往南增加一座新设隘寮。从蒋图说到紫线图的差异,反映出此期间官府所作的调整。[43]
乾隆51年(1786)林爽文事件后,清廷实施番屯制,挑平埔熟番四千名为屯丁,并将界外土地拨给屯丁作养赡埔地;乾隆55年正式实施。其中南路屯的放索社大屯、塔楼社小屯和新港社小屯,由凤山八社和台湾县的新港社、卓猴社和大杰颠社等11社组成,共有屯丁一千名。施添福整理出,凤山县内的屯丁组成及其分配的养赡埔地之所在和面积[1],这些土地大都分布在屏东平原沿山地带。紫线图所清釐出来的界外私垦地,分成界外禁垦和界外准垦两部分。[31]施添福的整理系运用日本时代的调查资料,来推测清末(十九世纪末)的地权状态;紫线图是乾隆49年(1784)清釐土地的结果,两者所涉及的地区应该在同一区域,但是两相比对,无论是地名或土地,其中仅两笔相同,其他很难一对一对应,落差很大,还需要更多研究。从乾隆42年蒋元枢的隘寮布局,继而乾隆49年紫线图的土地规划,最后才成为绿线时期的番屯区。紫线后发生林爽文事件,之后推动番屯制时,至少界外禁垦土地有作分派,此即绿线;又经过了百年,期间此区域应该还有不少变动,才成为日本时代生番界的起点。
台湾县
[编辑]台湾县的番界位于古称罗汉门的地区。康熙61年(1722)的朱一贵事件,罗汉内门(今高雄市内门区)是反抗分子的主要藏匿地区,事件后清廷驻扎重兵,并将原驻台湾府城的台湾县丞移驻此地,做为台湾县边区的行政中心,于是发展成凤山县与诸罗县的交会地带,使得此段番界可说是特例。在红蓝线时期的番界界址只有九荆林和澹水溪墘,以罗汉外门(今高雄市旗山区)的淡水溪(楠梓仙溪)为界;而位于淡水溪西岸的内门旗山北半部,则因应朱一贵事件而被划出界外,包括西边的二仁溪也在禁垦之列。但是进入乾隆后期,开垦区域已分别由二仁溪和楠梓仙溪流域的各支流往上游扩张,番界遂沿溪往北、往东移至紫绿线界。
罗汉门清代初期原属于诸罗县。此地区系由台湾府城(今台南市区)往东越过新化丘陵后通往内山生番地的要地,成为护卫台郡的边防要地,往北可通诸罗县的大武垅,往南可通凤山县的阿猴林。康熙61年(1722)的朱一贵事件,罗汉内门是反抗分子的主要藏匿地区,雍正初年官府派汛兵50名驻在内门的内埔庄。雍正3年(1725)由于从诸罗县治出发至此,沿途经常“夏秋水涨,坑堑皆平,则迷津莫度,与诸邑声息隔绝”,奏准改归台湾县管辖;雍正9年鉴于罗汉门僻处台湾县边区,形势日益紧要,于是将原驻台湾府城的台湾县丞移驻罗汉内门;雍正11年,罗汉门西方大岗山一带发生吴福生事件,乱事平定后增强防务,由“千总一员带兵八十名驻防罗汉门”,与移驻的罗汉门县丞,其衙门和营盘皆设于中埔和观音亭附近(今高雄市内门区观亭里);直到乾隆54年(1789)裁撤县丞为止,内门人口并不足以构成街市,却形成罗汉门人口与资源汇集的地区,成为培育出“八秀才三贡生”的文教中心,形成汉人聚集地区,原居于此的大武垅社群逐渐往南移住蕃薯寮(罗汉外门,今高雄市旗山区旗山)。
乾隆51年(1786)的林爽文事件,罗汉门县丞署被攻破;事件后,清廷于内门东边的外门添设蕃薯寮汛(今旗山),将原县丞改置巡检(今高雄市内门区观亭里衙门口),内门经过六十年发展,已成社会治安稳定的边区。而罗汉外门蕃薯寮一带日渐开发,汉番、闽粤争执日多,于是清廷于嘉庆15年(1810)将罗汉门巡检移驻蕃薯寮,取代内门成为罗汉门地区的形势要地。基于此历史背景,罗汉门在官民合力经营下,发展的顺序是:先从内门南半边开始发展,接著往东南边推展到旗山,然后各自再沿著溪谷上游往北发展,到了紫绿线时期,今之内门和旗山遂全境都划入界内。以下分成西边的二仁溪和东边的楠梓仙溪流域,分别叙述从红蓝线到紫绿线的变化。
先看罗汉门西半边的二仁溪流域(今内门区西部)。根据《台海使槎录》的〈番界〉,当时台湾县的番界红线立石处只有淡水溪墘(台凤交界的淡水溪,今楠梓仙溪)。进入乾隆年间才陆续立界碑,苏峯楠从乾隆20年官府的示禁碑:“本县勘详,东方木、烧庚寮一带,与内门之头二三重埔及龙潭口,金交椅等处埔地(以上位于今内门区北半部),一体禁恳,仍于外门大崎脚之北、六张犁山顶(位于今旗山区永和里)、幷蕃薯寮庄之附近淡水溪,与凤邑之旗尾山禁地相对处所,内门新兴庄之北,与头重埔接壤地方,补立界石,永远重禁”;将此碑文与“紫线图”红线上的“界址”比对,分别是位于:大崎脚北边(与六张犁隔口隘溪相望)、蕃薯寮庄东淡水溪右岸(隔楠梓仙溪与左岸旗尾山对望)、新兴庄北边(隔二层行溪接壤头重埔),此外紫线图还有一红线上的“界址”在檨仔脚(今旗山区大山里一带),则未出现于示禁碑。[43]这是罗汉内门红蓝线时期的番界线。此段红蓝线将今内门区和旗山区的南半部划入界内,亦即从今内门区三崁店往南,沿著今台3线省道,直到旗山区市区南边的旗山桥边,以西皆属界内。
乾隆33年(1768)黄教事件,新港社土目大里挠、大里观、机振芳等集聚番丁,协助官军剿捕抗官份子,途经罗汉门界外乌山脚三重埔一带,知府认为是藏奸出没之处,新港社大里挠等“遵谕,经以集聚星散社番,在地设栅堵御,剪除荆棘,开辟种作,以资口粮。”事件后乾隆35年,此地区即罗汉内门之头二三重埔、文果林、水蛙潭等处(今内门区西北部),该处埔地,例听新港社熟番耕作,不许汉民私垦。”大里挠后来改汉姓为“戴”,乾隆55年清廷设番屯时,其子戴光位以“曾经打仗出力,素为番众悦服”,被举充为南路屯把总,兼辖放索一大屯、搭楼、新港二小屯。[44]头二三重埔于今内门区北半部的中埔、内丰、三平、木栅、永吉等里,新兴庄位于内门区内门里三崁店一带;依照紫线图的图说,内门木栅北方的浔仔寮(今台南市南化区东和里)一带也划归新港、卓猴二社,南化区的菜寮溪流域六村[45],在紫绿线时期,一并纳入紫线界内。
再来看东边的罗汉外门楠梓仙溪流域。在康熙四十年代以前,“罗汉内门、外门田,皆大杰巅社地也”;从康熙后期到雍正年间,大杰巅社民逐渐往外门集中。官府为了安置大杰巅社民,乾隆27年(1762),官府授权大杰巅社利用把守六张犁隘口,取得恳耕番界一带荒埔的权利,包括口隘、中隘(今旗山区中正里)、尾庄(今旗山区大林里)及沟坪溪流域(今内门区东北部)。[4]
“紫线图”在台湾县有绘出四座望楼,苏峯楠由地方志书获得其设置缘由:“乾隆三十一年,知县赵爱议详:向来罗汉内门牛稠仑、更寮仑,及外门土地祠崎顶,并六张犁山脚,共设望楼四处。今于牛稠仑、更寮仑适中之石门坑,添建火砖望楼一座;又将六张犁、土地祠原筑望楼二座,改筑火砖。仍派大杰巅社番丁带眷重地,驻守巡防。”其中前四座与紫线图一致,设置时间在乾隆31年(1766)以前;当年则扩建火砖望楼,包括新建一座和改建两座,则未反映在“紫线图”。这些由大杰巅社防守的望楼,应属蓝线定界下,拨派熟番守隘的一环。乾隆31年的望楼改建,官府将守隘任务交给大杰巅社民,而非汉人庄民。
乾隆31年,大杰巅社守隘的配置,其中六张犁(范围参考前述)和石门坑(今内门区石坑里,位于二仁溪支流)原位于界外。[5]罗汉门的番界变动,系沿著二仁溪和楠梓仙溪两溪往上游支流往北发展:内门西半部二仁溪上游的头二三重埔已如前述;由内门东半部进入二仁溪上游东门溪的石门坑;由旗山(罗汉外门)口隘溪上游沟坪溪的田螺堀(内门区永吉里);由旗山跨过口隘溪往北沿楠梓仙溪右岸的六张犁(与左岸凤山县月眉庄皆划入紫线界内,今杉林区月眉里和月美里),今台21线省道跨楠梓仙溪的月眉桥大约是台湾县番界的北端。台21号省道继续往北即沿著楠梓仙溪左岸,到达最北端芎蕉脚(今高雄市甲仙区甲仙),此段属于诸罗县的番界,整个楠梓仙溪中游的开垦已越溪至东岸河阶地,开发抵达山脚(属于玉山山脉延伸的内英山脉西麓),新订为紫绿线番界。
关于红蓝线与紫绿线之间的土地开垦,林玉茹研究“紫线图”发现,台湾县的界外开垦是由汉人与熟番同时展开,但汉人取得绝大优势,垦成田园大约是熟番的三倍有馀。熟番是以大杰巅社和新港社为主,且集中于六张犁(高雄市旗山区)、头重埔、二重埔及三重埔(高雄市内门区)。台湾县的新垦区共有8笔,即番界由红蓝线往东推向紫线的区域,是由六张犁到浔仔寮的区域,大概从今高雄市旗山区北边到台南市南化区,台21线和台3线的沿线聚落;偏东边内山的旗山溪流域上游、沟坪溪流域,即高雄内门区南部和东部、旗山区北部、杉林区等六笔新垦区,全属于大杰巅社社域;二仁溪上游,即高雄市内门区的头重埔、二重埔及三重埔及台南市南化区,则是新港社社域。其中,以垦民耕田园是番耕田园的三倍多,且除了六张犁、田螺堀等地之外,汉人都是主力拓垦者。新港社的大里挠则开垦内门的头重埔、二重埔及三重埔,为番业番佃的纯番地权垦地。[30]
根据日本时代明治42年(1909)蕃薯寮厅所作的平埔户口调查资料,罗汉门地区的平埔族,在番界内外各街庄的分布状况,有九成五左右居住在番界外的五个庄头,仅占半成不到的平埔族分布在番界内的三个庄中,可见得番界在罗汉门地区族群区隔的作用显著。[44]
罗汉门地区的开垦行动,并未局限在楠梓仙溪右岸,在楠梓仙溪东岸的山杉林和甲仙埔原属生番地界,在乾隆51年的林爽文事件时,山杉林原住民(称为内优六社,属于诸罗县)为政府效力,部分“出山,薙发化熟(番),集居于四社山杉林各庄”。内优六社与四社熟番当时皆被划归诸罗县,于下节再述。
诸罗县
[编辑]诸罗县[1]番界,在乾隆初期的红蓝旧线大致沿著今台3线,到了乾隆中叶往东新开垦的区域,扩张出相当的面积,构成新的紫绿线边界;此新垦区由南而北依序,从高雄市杉林区、甲仙区,经台南市南化区、玉井区、楠西区、东山区、白河区,经嘉义县中埔乡、番路乡、竹崎乡、梅山乡,到云林县古坑乡和南投县竹山镇。(参考“台湾百年历史地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点选“图层:乾隆台湾番界”)诸罗县番界所涵盖的范围大,又涉及到多个不同区域的熟番族群,以下分成几段叙述。
最南段系接续自台湾县,即旗山、内门的部分,沿著今高雄市杉林区台21县省道,跨过楠梓仙溪上的月眉桥以北,分布在楠梓仙溪中游谷地的两岸河阶地,往北直到甲仙区甲仙市区为止。在乾隆中叶以前此区域原是内优六社归化生番的生活领域,因此紫线图的图说将这片土地归给内优社报陞,换句话说,允许内优化番佃给汉人或熟番开垦,于是紫绿线番界推进到楠梓仙溪东岸的山脚。
直到乾隆中叶红蓝线时期(乾隆25年、1760年代),清廷清釐沿边番界都指明,台湾、凤山、诸罗三县界限上的番界,并无私越,番民历久相安;到了乾隆晚期紫绿线时期(乾隆55年、1790年代)的番屯制下,此地区归屯而为新界,期间越界私垦者,可能是熟番,例如南边台凤交界区的新港社(参考台湾县一节),而台诸交界区则是大武垅熟番。[46]洪丽完以“抚番租”来解读熟番与生番的族群互动关系,于楠梓仙溪中游地区,即内优社化番与大武垅熟番之间的业佃关系。“抚番租”的运作方式,例如:由熟番业主抽出议定比例的租税,购买生番地主所需物品,入山招抚;或者“见物则抽”,出佃的化番到租佃的熟番村落带走所见物品的惯习。在抚番租的运作下,生熟番之间同时发展出交易盐、酒、烟等生活用品的关系。这类模式在新移民进入原居民的的生活领域时,以安抚番租做为双方协调后和平相处的代价。
大武垅社群原居于台南市玉井、楠西一带,包括噍吧哖社、(大武垅)头社与二社,木冈社、芋匏社、茄茇社、芒仔芒社和霄里社。十八世纪中叶开始往番界外扩散,到了乾隆末年的林爽文事件,协助官方平乱的有茄茇、头社、芒仔芒与霄里等四社,被称为“四社番勇”,于是“四社番”成为移住的大武垅熟番的统称。大武垅社群往番界外移住地分布相当广:往北有白河区六重溪(于九重溪流域);往东南的南化区后堀溪流域;再往东越过乌山,到甲仙区和杉林区的楠梓仙溪流域;继续往东越过内英山到达东麓的六龟区,则是属于荖浓溪流域。其中六龟区位于界外,不在本条目讨论之列:白河区的六重溪待稍后的白河区再论。
就玉井、南化、甲仙到杉林一线,大武垅社群的移住地,与紫线图勘丈土地做比对:三埔即头二重埔(玉井区三和里)、北寮即四埔与南寮即五埔(南化区北寮里)、竹头崎(南化区玉山里)、芎蕉脚(甲仙区大田里)、匏仔寮(甲仙区宝隆里)、蜈蜞潭和白水际(杉林区木梓里)、八张犁与十张犁(杉林区集来里)、山杉林与粪箕湖(杉林区杉林里)、旧匠寮(杉林区上平里)、新庄(杉林区新庄里)。此大武垅移住区域,系大武垅越出红蓝线番界外开垦,并以上述的“抚番租”方式与内优社和平共处。在戡定紫线时,官方将其划归给内优社,似默许了此类熟番生番的互动方式,同时也是官府出面保障内优社的权益。
此外,大武垅社往东越界移住到更深入界外的今高雄市六龟区,属于官府还管不到的界外,也是以相同模式进行生熟番间的交流互动模式,成为界外的规则与惯习。此情形等到汉人进入开垦后,熟汉竞争态势升高,特别是刘铭传的清赋政策施行“减四留六”后,忽略了抚番租的原意,以致出现形同双重课税的情况,于是越来越容易产生纠纷。[46]
番界往北来到玉井段,这是是大武垅社群的原居地,乾隆中叶的红蓝线划界,系沿著大武垅社群原住地的东侧,由南而北经过芒仔芒社、噍吧哖社和茄茇社等三个社,亦即大武垅属于界内熟番;此段番界到了乾隆末期的紫绿线,并没有变动。不过,大武垅社群从乾隆中叶到末期,不仅往东南扩散到内优社的社域,已如前述;还越过乌山往西北移住到哆啰啯社的社域(今台南市东山区和白河区),此区域在18世纪陆续有萧垄社和大武垅族群及汉人移入。西部平原的熟番,受到汉人开垦而土地压缩下,有社民往东进入沿山地区移住及开垦的现象,而仍有社民留在原居地,或可解读为熟番受外来文化影响而产生拓展领域的动机;由于平原熟番的往西扩张的影响下,带动沿山的熟、生番也加入这场拓展社域的风潮,大武垅社群即是一例。
此段番界在18世纪康熙末年,黄淑璥的台海使槎录所记的立石地是,“哆啰啯之九重溪、老古崎、土地公崎、下加冬之大溪头”,之后的红蓝线图和紫线图反而没有更详细的资料。依照洪丽完的研究,老古崎(于今东山区岭南里)和土地公崎(于今东山区林安里)位于十八重溪(今龟重溪流域),最晚18世纪初已有客民以“代番纳社饷”进入此社域,主要村落为大埔庄(东山区东原里东原,又称前大埔庄);18世纪中叶移入吉贝耍庄(东山区东河里)的萧垄社人,曾有付“山租银”给十八重溪内哆啰啯社的纪录。
东山区北邻是白河区南部九重溪─“十八重溪外九重”(白河区六溪里六重溪,曾文溪流域支流),最晚1760年代大武垅社群溯湾里溪(今曾文溪)进入九重溪流域,形成五个小村落,称大武垅派社;此区即康熙年间立石的“九重溪”,于紫线图中标于硫磺碣山南侧山脚,硫磺碣山与北侧的枕头山皆绘出界外(即今关仔岭地区)。此段哆啰啯番界从红线到紫线期间并无变动。生活于界内一侧的哆啰啯社群,在平原熟番(萧垄社和麻豆社)与沿山熟番大武垅社群移入的空间压缩下,于乾隆中叶(18世纪中叶)往北移住到白水溪流域(急水溪支流),东边关仔岭以东是阿里山社的社域,白水溪流域成为哆啰啯社群最后的落脚处。[47]位于西边清代的下茄苳北堡的大排竹庄(白河区大竹里)是台南市白河区最早的聚落,既是官府控管番地的重要地点,也是军事重地;而位于东边平原东侧尽头山脚、白水溪北岸的埤仔头庄(白河区汴头里),应该是康熙末年番界的“大溪头”界碑立石的地区。
诸罗县的番界,在紫线图图说中,除了前述的南段(今高雄市杉林区、台南市南化区和玉井区)之外,北段其界外则都归“阿里山番”,对应到当今地区由南而北包括:(以下台南市)楠西区、白河区、(以下嘉义县)大埔乡、中埔乡、番路乡、竹崎乡、梅山乡、(以下云林县)古坑乡、(以下南投县)竹山镇等境内东缘沿山地带。“阿里山番剽悍,诸罗山、哆啰啯诸番皆畏之”;虽然汉人也视阿里山社群是剽悍的民族,但是从18世纪初康熙末期汉人已进入阿里山社群的领域开垦,系以如前述的“抚番租”方式,来维持汉番关系。在18世纪中叶乾隆中期的红蓝线番界时期,依照官府说法却是“并无私越”,“番民历久相安”,但是红线番界却划在这些开垦土地的西边,而非东边,直到乾隆末期的紫绿线番界时期才往东移。依照洪丽完的研究,阿里山番租有多种不同形式,包括番食租和大社油香租,可能也有番大租,这个主题仍有待更多的研究,实已超出本条目的范围,读者只要略知诸罗县番界上民间惯习是以此类方式来界定汉番关系;民番相安无事,所以在官府眼中,诸罗县番界似无划定明确界县的急迫性。
阿里山社群中卢麻产社早期的居住地,住在最接近嘉南平原的地理位置,亦即阿里山社群中是最靠近诸罗县治(今嘉义市)的部落,“康熙五十六年,瘴疠死亡甚众,遂徙居于阿拔泉社”。与卢麻产社有关、流传至今的地名有:(以下皆在嘉义县竹崎乡)旧社(升平村)、鹿麻产内埔(内埔村)、新社坑(义隆村)、新社坑溪(塘兴村),分布于牛稠溪的支流─浊水溪和清水溪;另外,在芦麻产旧社北方,此二支流汇入牛稠溪所冲积成的河谷平原,于乾隆中叶(1760)时已发展成市街─鹿麻产街(鹿满村)。其中鹿麻产、新社坑、内埔仔于康熙年间已成为汉人居住空间。[48]由于汉人的垦殖活动进入社域,并带来的传染病,于是部落往内山迁徙,卢麻产社于康熙年间灭社,并并入阿拔泉社。纵然如此,从现存契字可见,其在今竹崎乡境的生活空间如半天藔、内埔村一带,直到光绪13 年(1887)仍是阿里山社收取“番食租”的范围。[49]
康熙61年(1722)立石为界时,卢麻产内埔是立石地之一;然而乾隆中叶番界图和乾隆后期紫线图的红线,都画在金校椅山西边,亦即将鹿麻产内埔及清水溪、浊水溪冲积平原上游划出界外;直到紫线图时期,才纳入紫线界内成为准垦地。另外,今日的中埔乡邻接清代诸罗县城东南边,比竹崎乡更早有汉人开垦(包括著名的吴凤家族),垦地分布在八掌溪支流赤兰溪流域;同样地,在红线时期其大部分土地也都被划出界外[2],直到紫线图才画在界内。依照紫线图的图说,以下区域“请垦”有两则:“姜母寮,连小地名社寮前、社寮后、竹林脚、崁仔脚、番仔坑、陈臣崎、新庄、沄水溪等(以上皆位于嘉义县中埔乡)…以姜母寮山脚立为新界,归阿里山社番报陞”;“密机庄(台南市楠西区),连小地名大埔庄(嘉义县大埔乡)、石头埔、番仔路、埔尾、啄口(以上位于嘉义县番路乡)、白狗寮、桃仔园、金交倚、金狮寮、阿拔泉、山猪塭(以上位于嘉义县竹崎乡)等处…归阿里山社番报陞,于大埔庄后立定新界。”以上各地之详细今址,请参考林玉茹的紫线书和柯志明的GIS,在此不详列。
沿著番界继续往北,来到今云林县古坑乡和嘉义县梅山乡的浅山丘陵区域,此区的开垦地大都位于北港溪流域的三叠溪上游各支流的河谷地。依照日治初期的调查,清代阿里山番租的分布范围,除了前述的地区之外,还有打猫东顶保(今云林县古坑乡、嘉义县梅山乡)和鲤鱼头保(今南投县竹山镇西部)。此外,有契字还显示大武垅龟丹庄、盐水坑等地(今台南县楠西乡),也是阿里山社收取番食租的范围,属于番界外,在此不论。鲤鱼头保属于浊水溪分支清水溪流域,位处于诸罗县最北段的番界,稍后再述。以下先就打猫东顶保范围内来看,紫线图中的垦地请禁状况及其番界设施。
在紫线图的图说中所列官方清釐的土地中,有一则抄封地原属界外开垦土地:“(以下于今梅山乡大南村)大草埔,连小地名小草埔(今址不详)、南势坑(南势坑)、跌死猴(坑口)、九芎坑(永兴村九芎坑)、(以下于今古坑乡)大湖内(华山村)、尖山坑(荷苞村)、(以下于今梅山乡)新庄(梅山)、黄竹坑(半天村)等处…现在已于翁云宽抄封案内入官估变。”在紫线图中,这些地名旁边皆标有“早经报陞”,属于官府准垦且有征税的红线时期界外土地。乾隆47年(1782)彰化县发生漳泉械斗事件,善后处理后成为翁云宽家族被抄封的土地,嗣后由官府招佃征租,乾隆49年(1784)悉纳入紫线番界内。
在新紫线界上标有“大草埔新定界与新设隘寮”,这是云嘉两县的仅有的三个“新定界与隘寮”之一,前两个是南边的姜母寮和大埔庄。在今大草埔庄东边仍存有一隘寮地名(于大南和永兴两村边界上),在东方不远处,今于梅山乡太平三十六弯的第32湾旁产业道路内,有发现一方乾隆33年(1768)所立的“乾隆民番界碑”,从碑文内容推断涵盖的区域,位于嘉义县梅山乡太平村到云林县古坑乡一带[50];另外,古坑乡华山村的福华宫前,也有一座由残片拼成的民番界碑,碑石刻字和年代都与梅山太平的完全一样[51],两碑所定的界址皆“以大山脊分水为界,山前属民,山后属番。”
从康熙末年的立石为界及乾隆中叶红线番界,由南而北的界址:叶仔坑(民雄乡东兴村叶仔寮[48])、中坑(大林镇中坑里中坑)、梅仔坑(梅山乡梅山)、麻园山脚(古坑乡永光村大湖口)、庵古坑(古坑乡古坑)和尖山(古坑乡尖山坑)(参考“台湾百年历史地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点选“图层:乾隆台湾番界”);到了乾隆中末叶,界址与开垦地已经往山区推进相当的距离,“大山脊分水”系指位于今云嘉投交界的大尖山,就成为紫线番界的天然界线。”
回到云嘉交界区域西边的红线番界处,对照番界图与当今地图,从古坑到斗六,红蓝线番界上还有“斗六东山”(斗六丘陵;斗六东位于林内乡林茂村)和“尖山”(尖山坑位于今古坑乡荷苞村)两座“生番界碑”,以及紫线图中有一“原碑无存碑痕尚在”文字,但是此二界碑与康熙年间的立石点─“小尖山脚”和“外相触溪口”,似无对应关系。
依紫线图图说,此区域只出现两则“请垦”,其中之一偏在南边:“中坑庄(大林镇中坑里中坑)、直坑后(梅山乡过山村开元后)等处…归阿里山番报陞,均以大草埔山脚为界。”此两块相邻土地皆坐落在浅山丘陵,靠近西边的红线番界边,可能是早期越界开垦的土地,在乾隆49年清釐土地时(紫线定界时),标为“请垦”,并归为阿里山社的番大租。
另一则“请垦”则位于诸罗县最北边:“(以下斗六市湖山里)南势坑(南势坑溪一带),连小地名湖山岩(湖山岩)、枋树湖(枫树湖)、何全寮(今址不详)等处…鲤鱼头山脚为界,归阿里山社番报陞。”这数块土地都坐落在今斗六市东方的浅山丘陵区。斗六门的开发很早,清初(十八世纪初)即已成庄,成为南来北往的市镇,往东越过清水溪进入林杞埔,即今南投县竹山镇;往北越过浊水溪进入旧彰化县,详于下一节。
依照紫线图,由斗六门番界往东推进,越过与清水溪的分水岭─斗六丘陵,隔山东侧的清水溪两岸即是诸罗县的番界最北段,属于清末的鲤鱼头保范围,地理区域进入浊水溪中游及其支流清水溪流域。在紫线图的图说中,此地区有四块土地皆位于今之南投县竹山镇,两块请禁、两块请垦:(1)“军工寮(可能是今竹山镇大鞍里)…该处逼近生番,应请禁垦,以大溪(清水溪)为界”;(2) “加走寮,连小地名二坪、三坪等处…该处逼近生番,应请于三坪山脚设立新界,界外永行禁垦”(可能是今竹山镇坪顶里);(3)“(以下今竹山镇鲤鱼里) 熬酒桶庄、炭窑、过溪、木瓜潭、诏安寮、湾角潭、(以下今竹山镇瑞竹里) 溪洲、芊蓁仑、东势坑等处…以三坪山根为界,归阿里山社番分别报陞”;(4)“(以下今竹山镇福兴里) 不知春,连小地名柴寮、泉州寮、田仔内(今竹山镇田子里) 、德化寮(今址不详)、柯仔坑(今竹山镇德兴里) 、鲤鱼尾(今竹山镇鲤鱼里) 等处…以鲤鱼头山根为界,归阿里山社番报陞”。以上此区域各地名考证,请参考紫线书。乾隆后期,官府将此区域仍归为阿里山社的领域。
总结诸罗县的番界。除了中间有一段由大武垅(台南市玉井区)、茄拔后(台南市楠西区)到哆咯啯(台南市东山区),红、紫两线重叠没有变动之外,南边和北边番界则大幅向东移动。南边与凤山县接壤处,由山杉林(高雄市杉林区)、芎蕉脚(高雄市甲仙区)到头埔新定界(台南市南化区、玉井区),产生不少新垦区,划为内优社社域,今被归类为南邹族。在诸罗县北半部,在康雍乾年间,汉人拓垦了大量原属于阿里山社生活领域的沿山地区,包括今即今嘉义大埔乡、中埔乡、番路乡、竹崎乡、梅山乡、云林县古坑乡至斗六市,大致是沿今台3线建立汉庄,直抵最北端的今南投县竹山镇的清水溪两岸,接上旧彰化县南界。诸罗县新垦区的民耕田园是番耕田园的十馀倍,特别是阿里山社社域内的垦区,几乎均成为番业汉佃地。[30]
[1] 林爽文事件后,1787年诸罗改名嘉义,为了行文方便,以下仍以旧名诸罗县称之。
[2] 此段番界位于今日的中埔乡和番路乡境内。在康熙年间的番界立石有三处:埔姜林、白望埔和大武峦埔;乾隆中叶红线只存两处:埔姜林(今中埔乡金兰村或社口村)、枋仔岸(今番路乡番路村);到了乾隆后期的紫线,仅有一处新定界及隘寮─姜母寮(今中埔乡触口村)。以上界址的今日位址可参考前注洪丽完的文章和柯志明的GIS“乾隆台湾番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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