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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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的内容到底是“法轮功”还是“中国共产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指控”?[编辑]

一个宗教条目怎么通篇“共产党”这个词出现的频率这么高?作为百科全书,维基不是应该把重点放在介绍法轮功的详细教义、历史、影响、现状、组织、派别、分布、宗教哲学上?要是法轮功信徒三句话不离共产党的话,建议另开一个条目具体详细谈。重点要放在一个正常宗教条目该有的位置上。 Baetylus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18:25 (UTC)[回复]

究其原因, 法轮功是一个反党反社会反国家的邪教. 但是美国人似乎不这么想.--Chino Chang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6:46 (UTC)[回复]
不是美国跟中共想法不一样,是中共跟世界众国都不一样。法轮功在世界都是和平的修炼团体,合法存在。只有中国扣上了大帽子铲除。你说谁是反动的反世界主流的?不过,也只有中国共产党上台,中国就不断地有被打倒的反党之类的敌人,比如,右派,黑五类,等等。文化大革命更是一场毁灭中国文化的千古浩劫。今天,针对法轮功,用的是一样的手法。请多了解真实历史吧。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8月14日 (六) 14:35 (UTC)[回复]
"法轮功在世界都是和平的修炼团体"一句有失偏颇。另外请客观描述事实,而非主观批判。Hexijieaaa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8:11 (UTC)[回复]

法轮功就是一个以教人真善美为幌子的一个非法谋利组织而已,鉴定完毕! Yuanpeng Ma留言2020年9月22日 (二) 11:35 (UTC)[回复]

被中共谎言洗脑的人。鉴定完毕!--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8月14日 (六) 14:36 (UTC)[回复]
人民纪念碑边此教成员自焚之事可否还能忆起?--2408:8207:C60:49D0:306A:F875:B4E6:F3E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34 (UTC)[回复]
被大纪元时报洗脑的人,鉴定完毕!————新时代酷刑执行人and去发泄罢(doge)———— 2022年11月12日 (六) 23:24 (UTC)[回复]
您已经足够了解中共方的说辞, 但要客观的认识一件事, 例如自焚事件, 您也需要去充分的了解另一方的观点。动态网(https://dongtaiwang.com/loc/phome.php?v=0) 有翔实的关于自焚事件为骗局的证据, 以及很多其他有用的资料。请也尝试去了解之后, 通过自己的思考得到自己的观点。
您需要警惕现在的观点是否真的为经过思考的有充分根据的观点, 谢谢。--124.213.99.60留言2022年11月13日 (日) 12:24 (UTC)[回复]
这是法轮功自行的说明,没法证明什么,WP:可靠来源。————新时代酷刑执行人and去发泄罢(doge)———— 2022年11月14日 (一) 14:16 (UTC)[回复]

同意楼上诸位,词条应该更为中立 Xinge666qwdXinge666qwd留言2021年7月10日 (六) 15:16 (UTC)[回复]

应当对其性质做出判断 Xuyuanwang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14:13 (UTC)[回复]

对呀对呀--RTX 3090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1:38 (UTC)[回复]

同意此观点,“法轮功”条目已被利用为批评中国共产党的工具,带有主观色彩 RockChinQ留言2021年12月15日 (三) 08:02 (UTC)[回复]

你没觉得这话就是站在中共立场的主观色彩了吗?条目本身不存在利用的问题,如果条目的来源无法与内容统一,因而需要修改,那是技术问题,不是政治问题。任何从中国大陆刚出来的用户,请多了解已经存档的过去多年的争议,了解维基方针和编辑原则,摆脱中共政治思维套路,然后才适合严肃认真地在敏感条目上做贡献。否则,就不要主观改动已有的共识,那可能触犯规则。——Nice-walker留言2021年12月16日 (四) 00:15 (UTC)[回复]

接到过好几次法轮功的骚扰电话,每次都是同样的话,什么法轮大法好,退党保平安,然后巴拉巴拉说一堆奇奇怪怪的话,句句不离真善美。我也看到过各种印在写在人民币上的法轮功宣传话语,有押韵的也有不押韵的,但无非也就两个主题——自己是真善美,共产党是大坏蛋......
我就不理解,如果法轮功真的不是邪教,为什么要打骚扰电话,为什么总是以此地无银三百两 贼喊捉贼的方式给自己洗白。--43.225.100.148留言2022年2月11日 (五) 08:06 (UTC)[回复]

条目需大改[编辑]

简介应当精简,“起源与简介”部分下的几个壹级子标题应当独立成标题,“历史沿革”部分应精简,主要内容放入对应主条目,“镇压”部分应当放入其历史条目,“争议”部分应当精简,大部分内容应放入对应主条目。Dismason留言2020年8月13日 (四) 14:09 (UTC)[回复]

本条目宜采用WP:3PARTY来源[编辑]

根据以前不少编辑的讨论共识,本条目宜采用WP:3PARTY来源,故应略去被添加的光明日报等利益相关来源。稀有石头 2021年2月4日 (四) 00:23 (UTC)[回复]

个人认为, 基于同样的原则, 此条目应略去BBC、国际特赦组织、CNN、英国卫报、新闻奖得主调查报导书籍、美国国会资料, 以及法轮功"学员"所编撰提供的信息.--Chino Chang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6:48 (UTC)[回复]

提出一个质疑,建议修改[编辑]

建议修改一下条目中莫名其妙的断言。举一个例子,这句话“在中国历朝帝国的文化脉络下,“邪教”被用来指”非儒教的宗教”,虽然在共产中国的脉络中,这术语已被用于指向不服从共产党权威的宗教组织。[178][179]”即便贴了两个引用来源,但是不太懂这种断言与事实的关系是什么?有谁证明过“邪教”指“非儒教的宗教”?这难道是中文使用者的共识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a02:120b:2c08:2960:41d:914c:a13b:74d1讨论贡献)于2021年3月24日 (三) 00:06‎加入。

不附理由删改大量来源内容,请提出依据方针的理由。关于全保护条目决定的商榷[编辑]

“慎言慎行老法师”您好,您从5月27日起,来大量删改长期存在的条目内容、且不附理由,却去申请“全保护条目”,反过来称条目“被Wetrace强行去中立化”?
烦请您对您的编辑、删改,提出明确的方针依据、具体理由。
  1. “慎言慎行老法师”所谓的“中立”恐怕有些原创研究问题、不符可靠来源本意;他所谓“简洁”实际上无理由、无实质理由删除了一些重要讯息。
  2. 用户“慎言慎行老法师”5月27日起在几个相关条目,不附具体理由、不举出方针依据,持续大量删改内容、扭曲违反可靠来源意思,这恐怕原创研究。之前在下已经提醒“慎言慎行老法师”,“慎言慎行老法师”仍持续为之,也不讨论及说明。
  3. “慎言慎行老法师”,在这几个相关条目,恐怕涉及“扰乱性编辑”。(1)不能遵守可供查证方针;无法举证、引用不适合百科全书的来源、扭曲可靠来源、或制造原创研究。(2)不乐见共识建立:在其他编者对自己的编辑提出问题/异议或要求解释时,反复漠视他们的诉求。
  4. “慎言慎行老法师”也可能涉及“破坏”,在这几个相关条目,无具体理由删除第三方可靠来源内容。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5月31日 (一) 18:38 (UTC)[回复]
@Manchiu管理员您好,此条目有发生编辑战吗?如果发生编辑战,是否应回到编辑战发生前的长期稳定状态?---实际上是“慎言慎行老法师”5月27日“不附理由删改条目长期内容”,坚持为之。
如果要保护条目,也应请求保护在“编辑战发生前的长期稳定状态”,也就是5/27“被慎言慎行老法师不附理由删改”之前的长期稳定版本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5月31日 (一) 18:38 (UTC)[回复]

供学员庆祝,受到美国得克萨斯州[1]密歇根州州议院的决议承认[2]

如果您有兴趣,当然可以创立“法轮大法日”相关条目,但是请问这个日子受哪些地方议会承认有什么对说明法轮功的重要性?难道这不是对法轮功的广告宣传?伊斯兰教会在概述里面写他们的节日被哪些国家承认吗?这不是应精简的啰嗦语句吗?下文克林顿布莱尔者同,如欲强调,可以在正文说明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1:02 (UTC)[回复]

请问我除了这么一两句话进行了精简以外还删了什么?这么一两句话谈何“大量删减”?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1:04 (UTC)[回复]

(!)意见-您的编辑纪录,就是许多删改的例证,您自行看看有没有附理由说明?这是您的说明义务,您删改的您清楚,看编辑纪录。例如在另个条目,在下于该条目讨论页列出了几个例子[1]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6月1日 (二) 01:11 (UTC)[回复]
@慎言慎行老法师-
  1. 您的编辑纪录,就是许多删改的例证。还是请您依据编辑删改原则,具体一一说明您各段不附理由删改的方针上理由。
  2. 您上面提到的“法轮大法日”,是谁写的,在下不知道,但这并非就是所谓“宣传”。相对于中共对法轮功的各种“宣传”,法轮大法日在世界多国的存在,是有对照的意义,也许因此有媒体关注。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6月1日 (二) 16:33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Hubert Vo. HR 1552: Recognizing World Falun Dafa Day 2017. 2017-04-26 [2019-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30). 
  2. ^ Kathy Crawford; Martin Howrylak, Winnie Brinks, John Chirkun, Jim Ellison, Christine Greig, Jewell Jones, Tim Kelly, David Maturen, Adam Zemke. 2017-HR-0092: A resolution to declare May 13, 2017, as Falun Dafa Day in the state of Michigan.. 2017-05-17 [2019-12-27]. 

不附理由删除篡改大量内容 现在应回到争议之初合规编辑[编辑]

@慎言慎行老法师 :您不顾原文有可靠来源的编辑,大量删除内容,甚至篡改文字,当然您自己认为不是篡改。这就跟您在李洪志条目的操作手法一般无二。由于您的编辑问题太多,不回到争议之初就无法修补,因此,我要退到从前。如果您要进一步修改编辑,请先在讨论区留言。请注意,哪怕是修改一个字儿,也请留言讨论为好。比如,您将“又名”改为“又称”,就是错误的。名是事物自己定的,“称”一般是从别人对一种事物的称呼角度。名称两个字内涵不完全相同,而法轮功和法轮大法,都是名。按照中国教科书课本中对古代名人的介绍用法也可知,人有另外的名字,也都是使用 又名、别名(别名之意与又名也稍有差别)。本人不才,是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语文教师,在中文的受教上比教严格。如果我有不当或错误,欢迎给我指出来。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6月7日 (一) 13:05 (UTC)[回复]

@慎言慎行老法师 你去年没有回复楼上的提问,又象去年一样大量修改条目中原有的来源可靠且长期稳定的内容,如单方面添加小标题“对美国选举的干涉”,把关于起源和小标题改成"形式和内容"等均并不合适。应先取消。建议你先作讨论,获得共识后,再修改。--稀有石头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16:42 (UTC)[回复]

为何不合适?“因为我不喜欢”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01:43 (UTC)[回复]

维基有方针和指引,不可因为自己不喜欢,就大量修改可靠来源支持的内容的。--稀有石头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3:18 (UTC)[回复]

你且具体说说看我修改了哪些“大量内容”,你不妨去互助客栈讨论一下,你如果不能具体讲讲,我只能理解为你是“因为我不喜欢”,所以给我扣莫须有的罪名。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15:03 (UTC)[回复]

将纽时报道调整位置[编辑]

经查看,感觉纽约时报有关指称法轮功不能与异族通婚、同性恋等等内容,更适合放在上面类似的话题。且纽时是作为法轮功在海外与反法轮功人员之争的报道者出现,并非需要把纽时作为一个突出的单独媒体呈现,只要是它的报导,就都放在一起。因此,我调到前面相关位置。文字表述相应少许修改,感觉更适度。删除了“前法轮功学员”这样非不要的细节字眼儿。因为,如果纽约想要客观报道,完全可以按照新闻报道原则,在采用一方说辞后,再去找现在的法轮功学员。在纽约,纽时也知道法拉盛街头天天都有法轮功学员。新闻报道虽然以某人出面,其实也就是媒体的意图。如果有编辑认为,我这样处理不当,请在讨论区进行讨论。先表感谢!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6月7日 (一) 14:50 (UTC)[回复]

历史不容篡改[编辑]

经查看,文章故意忽视掉法轮功自身原因,如神化创始者[1],以及较多的不科学之处[2]。因此,江当局认定其为邪教是没有问题的[3],这是其中一个较大错误。而该文章致力于美化法轮功,存在较大的主观性。 其次,这是关于法轮功的条目,而不是针对党的条目,如果细心观察,更多发现的则是党***。我希望能更加客观的编写法轮功,而不是抹黑党,将其意识形态化。 Greenhandzdl留言2021年8月6日 (一) 17:37 (UTC)[回复]

(:)回应从你的语言看出,你还不懂维基的编辑方针和原则。你也不了解世界对真正的邪教定义和处理方式。希望你多多了解方针,也多了解世界对于邪教的定义和处理。法轮功不是在中国存在,它遍及世界很多国家。在中国人中,法轮功在台湾有很多人炼。在日本、在美国都有其本土各族裔人士练习,并受到政府社区和议员等的褒奖。法轮功的所有书籍和活动都是公开的,法轮功的创始人生活在纽约州。你说什么“神化创始者”,美国日本韩国台湾怎么都不认为人家“神化”了呢? 这说明中共所言不足信。不要以不可信的中共谎言报导为证据,试图改变维基长期的共识。你的主观认识建立在中共为你提供的一言堂宣传信息、即为了铲除法轮功而形成的材料之上。这些手法跟中共文革时期污蔑刘少奇是内奸叛徒同类。用中共的说辞去衡量是非,用中共报道的立场信息作为客观的标准,必然会违背维基原则方针。维基不是为中共国政治服务的,维基方针就是要远离你口中的“党”的。提醒你不要为了“党”的历史而试图篡改或者破坏条目。——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8月11日 (三) 00:44 (UTC)[回复]
你说的有道理,是我代入主观色彩。对于资料来源的话,其实还是有点较难收集的,哎,感觉就是麻烦。--Greenhandzdl留言2021年11月27日 (六) 18:18 (UTC)[回复]

不附理由无依据添加多个争议模板、删除大量内容[编辑]

(?)疑问-@悔晚斋您好,添加模板者,依据模板规范,应于讨论页具体说明理由。您没有具体理由添加POV中立、Citecheck曲解资料、Original research原创研究模板,您编辑理由写“请不要没有依据情况下随便按个人好恶删除模板”。----这很奇怪。是您不附理由没有依据所添加,怎么会说其他人“随便按个人好恶删除模板”呢?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8月26日 (四) 17:31 (UTC)[回复]

(?)疑问-@悔晚斋您好,添加模板者,依据模板规范,应于讨论页具体说明理由。
  1. 以“删除Wetrace添加的原创研究”理由回退3千多字元内容,然而在下明确列出了第三方来源(国际特赦组织 Amnesty Imternational的报告、自由之家人权组织的报告等等),且内容确实得到来源的支持。---相对的,IP用户添加中共文件--IP用户自己写“意味着法律意义上对未判刑人员的虐待迫害正式退出历史”,恐怕才可能涉及原创研究问题,您是否要看看?
  2. (9/4加注这一点)--您删除的包括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关于中共涉及活摘器官的发稿---那段文字内容也并非原创研究。
  3. (9/4加注这一点)--您还跟从IP用户一样删除 美国媒体中共领事的相关行为。---那段文字内容也并非原创研究。
  4. 添加多个争议模板-COI利益冲突、POV中立、CiteCheck曲解引用资料、OR原创研究,您编辑理由声称“请不要没有依据情况下随便按个人好恶删除模板
    1. --然而,您没有依据模板规范在讨论页,列出“具体明确的理由”,您是不是“在‘没有依据情况下随便按个人好恶’添加模板”呢?
    2. 您指称‘主要贡献者Wetrace显然是法轮功支持者,有利益冲突’---这也很奇怪,您没有依据模版规范提出具体的证据。-----在下没有任何利益,就是义务性参与编写许多人权议题条目、以及有兴趣的条目。(1)此条目是经过多年多位用户编写,在下只是参与贡献者之一。(2)法轮功遭遇迫害情况是中国人权中最严重之一,关心人权者依据第三方来源编写,很正常。(3)比较奇怪的是,依照悔晚斋您自己的定义,那您与几名用户,算不算是“显然是法轮功的反对者”、“中国共产党的支持者”?您的标准为何如此差异大?(4)有些条目被以违反方针的来源编写,参与进去,就可以被扣COI?编辑维基百科,是依据相关编辑方针,扣人“COI帽子”很奇怪。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9月3日 (五) 07:54 (UTC)[回复]
(!)意见-(1)悔晚斋大量删除理由不成立、添加模板无具体理由、也不依据模版规范在讨论区提出具体理由情况。在下10小时前已于讨论页说明。(2)8/26悔晚斋浮滥添加模板,在下8/26也曾讨论页说明。(3)迄今,讨论串没得到回应。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9月3日 (五) 18:48 (UTC)[回复]

请求与庇护法轮功合并[编辑]

庇护法轮功仅提到了美国国会的605号决议,内容长度、深度、广度上均难以自成条目 Benjamin P. M. Lovegood a.k.a. aarkegz(留言或联系2021年9月8日 (三) 13:22 (UTC)[回复]

@BenjaminPML您好,注意到您的建议,其实关于联合国人权难民庇护等等,(1)其实写入法轮功对法轮功的镇压条目的其中一段落说明即可。(2)9/7用户和平建国创建的庇护法轮功,其中贴的美国605号决议,也不等同是“庇护”,而是谴责迫害与镇压。因此,实际上庇护法轮功可以提请(×)删除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9月8日 (三) 14:10 (UTC)[回复]
已经提删。--PexEric 💬|📝 2023年1月25日 (三) 11:28 (UTC)[回复]

关于Lindorx的编辑[编辑]

Lindorx您好,注意到您在五天前12月注册。欢迎参与贡献维基百科。关于您在此条目的编辑(包括例如[2]):

  1. 您无理由删除了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例如:法轮功学员抗议多家官方媒体、意识形态思想改造连结、国家体委会相关等等。
  1. 您增添了一些中共控制的“凯风网”(受控于中国共产党的机构中国反邪教协会建立)、(中共610办公室设立)“中国反邪教网”的文章。依据维基百科WP:可靠来源WP:可供查证方针的要求,请使用第三方来源。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12月11日 (六) 21:27 (UTC)[回复]

关于慎言慎行老法师的编辑[编辑]

慎言慎行老法师、Marvin2009两位好,在下对于老法师的编辑,几点意见如下:

  1. 老法师添加中共方面来源,WP:可供查证等方针要求第三方来源。老法师在首段添加的“别称”,很显然是在中国,中共影响下的贬损歧视意味词汇。
  1. 老法师一些修改,恐怕已不符合来源本意、还可能涉及原创研究问题,例如修改的几个段落标题。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3日 (三) 19:25 (UTC)[回复]

对法轮功的称呼,恐怕不需要什么“第三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台湾是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只要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己的来源,只要存在这个称呼,那么称呼发出者自己的来源就足够可靠,这一名称确实是贬义,如果你们坚持有意见也可以改成“部分反对声音又称轮子”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01:39 (UTC)[回复]

至于排序修改,我希望你能给出更具体的理由,而不是“恐怕可能”,这种给人安口袋罪的办法来wpown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01:40 (UTC)[回复]

(:)回应-老法师您好,关于您【这一版本对比呈现】。一些问题,以前您在相关条目也发生过,在下或其他用户也向您提过了。您做修改编写,举证及说理的责任主要在您,而不是在下“模糊”。在下时间很有限,试举几个例子:
  1. WP:可供查证方针,要求第三方来源。例如“轮子”称呼,您引用 非第三方来源 中共当局喉舌网站。且“轮子”这样中共散播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歧视性称呼,也并不是“法轮功”本身,您的编写也有原创研究问题。
  2. 标题的修改,意思就变了。例如:
    1. 原标题“转折点:天安门自焚事件”---这确实是转折点、也有重要来源支持,不知何以要删除“转折点”?
    2. 原标题“宗教自由范畴与“邪教”标签辩论”,被您改成“法轮功是邪教的相关指责”----您的改法很明显与国际广泛观点不符。而且其中部分高度相关内容似乎被移动了。
  3. 内文您的修改,实际上,意思逻辑也变了,不符合来源本身,会有原创研究等争议。
  4. 例如:“中国现代气功运动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一些干部开始学习,以此来改善健康。这个新运动的构建,避免了相关宗教习俗,以防止在毛泽东时代被认为是封建迷信而遭到迫害”----被您改成“当时一些干部试图以此来改善健康。这种新式气功运动的构建,避开了宗教元素,以防止被认为是封建迷信而遭到政府的取缔”----意思明显不同、用字也不符来源。
  5. 例如:“法轮功属于当代气功的一种,气功涉及缓慢运动、冥想、和控制呼吸等运动”----被您改成“法轮功是一种当代气功,涉及缓慢运动、冥想、和控制呼吸等运动”-----两者意思也不同了。
  6. 关于结构的顺序,您的改动,没有任何说理。现行是长期稳定结构的版本。
  7. 多处被您改成“取缔”,但意思不是那样的。
  8. 以上只是几个例子。还有多处修改内文或标题等,您没有列出原因、理由、依据。但您又像以前,反过来要求别人说明。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8:32 (UTC)[回复]
(+)支持Wetrace意见。之前对于此条目已经进行过讨论,“慎言-老法师”似乎又重演故技。法轮功条目,依据维基中立原则方针编辑,不用中共一言堂谎言和被洗脑的立场。这一直被某些大陆党文化思维用户视为问题,恰恰是其自身需要抛弃与普世价值对立的中共价值理念。将中共社会的思维固执地移植到维基,就是试图破坏维基的普世价值观根基。-Nice-walker留言2022年4月21日 (四) 03:50 (UTC)[回复]

常年提案:法轮功[编辑]


对从英维重新翻译重写案的意见[编辑]

如果有足够多的支持者认为目前法轮功条目积重难返,在狂热分子把持的现状下的改善实不可能(甚至是中文维基百科几乎最争议的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会有如此不中立的甚至难以修改的情况),不如直接翻译英文版本的话,将提起投票。--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05:57 (UTC)[回复]

并且维基百科有封禁某些用户禁止编辑某些条目的方针,目前的状况有必要应用之,我支持社群对此进行讨论。--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07:09 (UTC)[回复]

Weetrace(?)疑问-(1)期望以维基百科方针,同等标准,检视 不同看法的用户,不同领域的条目,而没有针对性、个别性。(2)您The Puki desu去年5月注册维基帐号、累计编辑次数253,与在下等多名用户应该是“第一次”在维基百科交流互动,但您迅速上纲提出“封禁某些用户禁止编辑某些条目”、“目前的状况有必要应用之”,这是否“善意推定”?相信在互动过程中,在下Wetrace字里行间是很诚恳诚意的回应,在下在多个条目讨论页,也是尽可能本著这样的精神参与交流。请您尝试以同样标准、维基方针,比较“慎言慎行老法师”等用户,并检视他过去在相关条目的讨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7:21 (UTC)[回复]
(?)疑问+(!)意见-The Puki desu您好,
  1. 您把您的新意见,拉到这个讨论串置顶,有可能影响理解整个讨论的原委及脉络。印象中这似乎不大是维基客栈讨论的惯例。
  2. 投票不能取代讨论,不适合以某个语言版本,直接就替代掉现行中文维基社群的长期稳定版本。若这么做,可能形成不适当例子,可以绕过维基百科方针,不讨论具体内容,直接就以投票置换成不同版本、执行各自的题纲,那么维基社群会否演变成“人海战术比票数”呢?在下认为,就依据维基百科方针,回归内容来源及事实的讨论--内容哪里狂热?哪里内容问题呢?具体讨论。
  3. 在下第一次的回应,您认为在下误会您称“题纲”的意思(您解释只是目录,但您后面留言说的似乎越来越多了?),在下4/16空档上来看到这讨论状况、认为可能存在交流的误解,在下随即善意留言向您说明并致意;但相对地,您在讨论中频繁称“狂热分子把持的现状”,这应当是不合适的控诉与说法。
  4. 您去年加入注册维基百科,第一次与在下等用户互动,就断言“狂热分子把持的现状”,这样对许多参与的用户,是很不适合的恶意推定;期望您能更多善意理解。在此条目中,过去有过许多人参与编辑,条目讨论页有过相当多的对话与讨论,大量讨论是相当诚恳、花费许多时间与交流,是这些过程累积出现行长期稳定的版本、且多年前也有学术背景用户参与一起架构。
  5. 若您质疑“狂热分子把持的现状”。那么,您能否以维基百科方针为标准,检视看看本讨论串发起人“慎言慎行老法师”,在过去几个相关条目中,屡屡做出不符合方针的编辑呢?其实在条目讨论页也能看到。----请问您如何评价“慎言慎行老法师”那些作法呢?
  6. 在下以为,应当回归条目讨论页,说理讨论交流。否则,这类提案,不就恐怕现实上绕开架空了维基百科方针规范了?
  7. “慎言慎行老法师”4/13抛出这讨论--标题写【常年提案:法轮功】,
    1. 提案内容本身意思、标题“常年”的意涵(?),坦白说都有很多疑义、很不清楚。也因此,在下4/13第一次回应“慎言慎行老法师”:“程序面,维基百科,社群用户依据方针编辑,应不需要也没看过所谓“常年提案”,否则恐怕容易架空维基百科方针政策、打开内容过滤审查的空间。今天对法轮功,明天哪个议题会是下一个?”
    2. 另外,“慎言慎行老法师”去年夏天,就法轮功相关条目,曾在客栈开启讨论(当时却不在条目页回应编辑问题、也不在条目页说明),讨论标题“非常不清楚”;接著却由另位用户“悔晚斋”几天后,定性那是“条目更名讨论”突袭了。引起对于程序上很大疑义。请参阅〔【问题】未达共识的更名移动_不符维基规定的更名共识讨论流程_并回顾前次另条目争议性的讨论】〕
    3. 同样去年,发生过另个高度争议的案例。【(续)关于“三退”条目。“小作品化”成为“无理由变相删除条目”的漏洞?】---两个案例,多位用户都参与其中过程。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6:23 (UTC)[回复]
你还一定要揪着“常年提案”的文字游戏不放是吧?法轮功相关讨论是事实上的常年提案,其编辑战爆发密度是别的条目远远无法比拟的,我称其为“常年提案”意指终于有一次发动了一起对法轮功的提案而已--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07:45 (UTC)[回复]
(?)疑问+(:)回应-老法师您好,在下没有“一定要揪着”什么、也没有在“文字游戏”。
  1. 那些文字都是您写出来的,文字本身有“客观上的意义”,在下认真回应、并表达合理的疑虑。您该做的是说明清楚,而不用持续反扣在下好几顶大帽子。您说终于有一次提案,其实您去年就在客栈开了个相关讨论,衍伸后续〔【问题】未达共识的更名移动_不符维基规定的更名共识讨论流程_并回顾前次另条目争议性的讨论】〕
  1. 关于您所说的“编辑战爆发密度”----问题不在爆发密度,而在编辑战的理由/讨论、以及编辑是否符合方针。许多当代议题、历史议题,都常发生编辑战。何况很清楚的是,法轮功是中共打击的重点与中共禁区。----请您去看看条目编辑历史、条目讨论区,有多少IP匿名用户、新用户 以违反方针方式在编写?有些用户 不依照方针编写、不遵循维基对第三方来源的要求等等,导致多少次编辑战?条目讨论页,各方的讨论情况如何,例如老法师您参与的【Talk:法轮功#不附理由删改大量来源内容,请提出依据方针的理由。关于全保护条目决定的商榷】。
  2.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8:02 (UTC)[回复]

最初的讨论区[编辑]

法师的意见[编辑]

法轮功条目里法轮功#镇压法轮功#争议内容是否重合度太高?是否应该将争议标题下的内容进行精简,将“镇压”相关主题内容删去,仅在镇压标题下保留?诸位有何意见?@wetrace: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3日 (三) 07:22 (UTC)[回复]
这是我修订的一个版本,请注意我没有删去内容,只是将原有内容重新排序了,诸位觉得这一排版是否比原安排更顺畅,同一主题的内容被放在更集中的位置,并且不同标题下重复内容更少,更有阅读性?这个版本我现在放在这里公示,在我这次编辑以后7天若无反对意见我就先按这么改了?如果认为这一排序不如原排序,请提出具体的原因(在后面的子标题下),不要模糊的指斥什么“无端删除”或者“倒向支共”之类的话而不提供确切证据。@wetrace:-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4日 (四) 15:49 (UTC)[回复]

Wetrace(:)回应-在下觉得没有必要、也不应当这么做。在下初步看法如下:
  1. 程序面,维基百科,社群用户依据方针编辑,应不需要也没看过所谓“常年提案”,否则恐怕容易架空维基百科方针政策、打开内容过滤审查的空间。今天对法轮功,明天哪个议题会是下一个?
  2. 内容面,您提到法轮功#镇压法轮功#争议“内容是否重合度太高?”。实际上,两者内仍的重合度并不高,有大量相当的不同内容。
  3. 多年来在法轮功条目,几次出现有个别大陆用户试图把“镇压”内容全部删除或大幅删除,但中共对法轮功的说法与镇压过程是紧密相连的(但中共在中国大陆的宣传,不会向公众说出暴力等镇压手段)、镇压压迫情况也是国际上非常关注的主要面向,如何能整个割裂、删除、清空?删除主条目的镇压内容,是难以想像的。
  4. “争议”区块。有些状况是,用户添加中共的片面说法,其他用户写上海外查证的第三方来源说法。
  5. 中共极端的内容审查、网路删文,在中国大陆网路上,民众无法自由的看到包括“镇压”等内容,只能看到中共同意让民众看的内容。自由的维基百科,议题的主条目,有这些内容很正常。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3日 (三) 20:49 (UTC)[回复]
    我没有要取消“镇压”内容,我说的是把#争议里的“镇压”内容移到#镇压里,把重复内容删除--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4日 (四) 15:28 (UTC)[回复]
    你法轮功教会所做的宣传和一切言论在中国普通人民眼中看起来像一个智力未开化的6岁小孩说的一样,你们在去年大肆宣传中国共产党已经响应退党人数为3亿人,但中国共产党现在总人数为9600万,满嘴跑火车的所谓宗教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另外我在其他条目中也看到你们教徒在抨击造谣中国各个方面,请问你们法轮功是收第三方钱太多了吗--金牌路人留言2023年6月7日 (三) 09:53 (UTC)[回复]


再次强调一下,我没有说要删除镇压标题下的内容,我说把争议标题下的镇压相关内容移入镇压标题下,如果是重复内容就删除,请wetrace不要为自己的个人倾向胡搅蛮缠歪曲他人的意思。否则我只能视为霸占条目WP:OWN的做法。顺便吧,这回我想听听管理员的意见,法轮功这个条目一望而知的特殊性,管理员有责任积极参与一下,@Jimmy Xu:@shizhao:@春卷柯南:@燃玉
再邀请几个近期参与过相关编辑的人,如已有证据表明关注到此讨论则不再邀请。@shenzhiming88:@悔晚斋:-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4日 (四) 15:52 (UTC)[回复]

Wetrace(:)回应-用户老法师您好,您控诉在下Wetrace“为自己的个人倾向胡搅蛮缠歪曲他人的意思”,实在言重了。
  1. 请您回顾检视您第一次的发文,您写到“将争议标题下的内容进行精简,将“镇压”相关主题内容删去,仅在镇压标题下保留?”---这句话,是可以理解成(1)“精简争议下内容”,(2)“删去镇压相关主题”。---因此,还请您在说明时,把意思表达更清晰些,也请您善意推定理解在下。
  2. 您的编辑,在下4月13日就已主动在条目页发起讨论【Talk:法轮功#关于慎言慎行老法师的编辑】,您可以在那回应,依照一般维基互动,也是在那回应。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5:21 (UTC)[回复]
“争议标题下镇压主题删去,仅在镇压标题下保留”,我不明白这句话如何能理解为删去镇压内容,也希望你能善意推定我,而不是将一个我明明表达的很清楚的内容理解为恶意破坏行为;2,法轮功条目在事实上具有一望而知的特殊性,值得交付社群进行更全面的讨论,因此我认为还是在互助客栈讨论更合适,而不是仅在一个条目页进行讨论,因此我也希望您能同我一道积极把这个条目的讨论意愿交付社群,而不是仅在一个条目页进行讨论,我不觉得社群已经形成了日期优先的共识,事实上我理解的社群共识是如果有人想提报到互助客栈进行更广泛的讨论,则互助客栈往往是优先的讨论区。--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08:52 (UTC)[回复]
(:)回应老法师: 你对相关条目的编辑意见仍然是你过去“常年提案”做法的重演,过去挑起的编辑战,消耗的讨论,还在那里,现在又提案了!!你的支持者说到“狂热”一词,阁下当之无愧啊。过去,我是维护维基的方针原则,反对和质疑你的违规做法,现在也是一样。维基条目的语言拒绝使用中共话语和立场,拒绝歧视和仇恨。你的编辑语言夹杂大陆的立场和不客观的用语,才会被回退。我看到你现在的试图修改的文字,仍然跟你以前一样。我不会同意任何违反编辑方针的提议。Wetrace在这里善意解释以望你更多了解合规编辑原则,但是却被指为“胡搅蛮缠”,希望你看看自己的前后行为,对照自己看看。如果大家都像你一样,不在讨论页讨论问题,动不动就到客栈呼朋引伴试图投票解决问题,不知不觉改变维基原有的规矩,那维基的方针就被糊掉了,票数就成了公理了?!你还在这里点名管理员干啥干啥,你觉得你吆喝管理员,是对他们尊重吗?过去维基的人很文明,资格再深,也极少指名道姓要求管理员出面,你这样做,足以显示你做人做事都太少年,一些重大的复杂条目,你不适合参与编辑。我很抱歉,再次这一直言不讳。希望你站在维基是世界品牌的位置考虑一下。---Nice-walker留言2022年4月21日 (四) 04:32 (UTC)[回复]
(:)回应-老法师您好,
  1. 在下建议,能把意见等写的清楚些,避免理解上的疑义。在下也确实是“善意推定”您,把看到有疑义的话提出来。也期望您对在下与他人善意推定,不要再扣帽子、贴标签。
  2. 您上面称“法轮功条目在事实上具有一望而知的特殊性”。什么是“一望而知”、“特殊性”?条目内容讨论,有什么“不可言说”的?这又不是中共官场“你懂的”的潜规则。
  3. 也许我们可以检视一下眼镜镜片的色彩,维基百科用户包括我们彼此,来自不同地区与背景,在此交流贡献维基。您可以就您的看法编辑,依据方针,我们具体讨论,而不需要也不宜就透过投票如何如何,这恐怕绕过了实质具体讨论,从而架空了维基百科方针,并也许带来了疑义的先例或后遗症。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21日 (四) 01:23 (UTC)[回复]
就算甲是一个全世界公认的坏蛋,但是也没有必要将“甲是坏蛋”写在条目的每一段内。如果某人把重复的“甲是坏蛋”删掉,也不应当视为破坏。--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6:32 (UTC)[回复]
(!)意见-The Puki desu您好,并不存在“写在条目的每一段内”的情况。条目长年来结构清楚稳定,(1)之前有用户在争议区增加内容,那么相对的说明也附上,并不是“一句话”只能出现在条目“一次”。相信许多条目,也存在类似情况。(2)X段写“甲是坏蛋”,“甲说你误会了/解释ABC”;Y段有人写“甲是蠢蛋”,“甲说不是这样/解释A”---如果因为两段都有A,就要求必须把Y段中的 解释A 删除,这恐怕从效果及理解上不大好。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7:43 (UTC)[回复]
Wetrace-(?)疑问-抱歉,工作忙碌,今天空档上线看。发现原先的彼此回复相接邻,请问是老法师拆解的吗?整个原来讨论脉络顺序似乎糊掉了。在下先把原始讨论贴上原来顺序。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4:53 (UTC)[回复]

The Puki desu的相关回应:重整提纲[编辑]

看到法轮功头疼。。
我想社群可以讨论一个法轮功条目的整体提纲,取得共识后再写出正文。
我想无论大家对法轮功看法如何,其作为一个政治极端团体的现实还是公认的。而这类话题从来就会造成巨大争议。
不如一次性解决问题,给它写一个定稿。毕竟21世纪10年代之后,作为宗教的法轮功已经不是活跃团体了,尚且活跃的仅是它的两个相关媒体。--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15:44 (UTC)[回复]
(!)意见-The Puki desu您好,先欢迎并问候您去年加入维基。如果维基百科,用户编辑内容,要先“整体提纲,取得共识后再写出正文”,那么,维基就不再是维基百科了,您若在中国大陆,大概也不需要也不会想翻墙上维基了。
  1. 让人头疼的,应该是中共过滤审查封锁言论与压迫,是中共中宣部、中共出版署的各种所谓“事件宣传报导原则指引”;是中共新华社的“通稿”。
  2. 维基上有许多海外丰富内容,维基百科的编辑,不会透过“整体提纲,取得共识后再写出正文”,这很容易演变成内容审查、架空维基方针;维基的编辑,是社群用户依据维基百科方针,基于对编辑、对来源等等的方针要求,社群自由的编辑互动。
  3. 您说“作为一个政治极端团体的现实还是公认的”,在下在海外,完全不认为存在这样的“公认”。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3日 (三) 20:49 (UTC)[回复]
    1.首先,您可能对提纲一词有什么误解,我的意思是类似于目录之类的东西:起源,发展,镇压,争议,影响之类,我看不出来这有什么政治性。
    2.按照您的意思我举一个例子,难道您写一篇论文之前,不思考一下论文的结构吗?
    3.英维Falun Gong上有一句:
    Falun Gong extensions include The Epoch Times, a politically far-right media entity that has received significant attention for promoting conspiracy theories, such as QAnon and anti-vaccine misinformation, and producing advertisements for former U.S. President Donald Trump.
    其中给far-right(如果您不认为极右不是极端那就算了),提供了13个引用来源(恕我不列举了您自个去查),如果这不是公认那什么是公认。
    4.不要把大陆维基人自然当作已经被洗脑的对象,如果我意识不到政府试图洗脑的存在,我就去编辑百度百科得了。可是看起来您没有意识到您的“被洗脑”。--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4:10 (UTC)[回复]
    您可能说,“是媒体极右又不是法轮功极右”,或者说“大纪元时报的东西关法轮功什么事情”,这就像说中国中央电视台不是党媒一样可笑。--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4:19 (UTC)[回复]
Wetrace 04/16(:)回应-@The Puki desu:您好,最近工作忙碌,周末有个空档上线看,距离您4/14的回应将近两天。没想到在下第一次的回应,让您感到冒犯与误解,衍伸这许多讨论,在下先向您抱歉致意。在维基上用文字互动,语气、脉络等等,可能存在误读。在下不是那意思,又因为忙碌,没能即时上线来交流化解。由于在下近期工作忙碌,只能抓空档时间阅读回应,后续交流回应不一定能即时,还请您能够善意理解在下的言语。以下,容在下用空档,简要陆续回应。
  1. 首先,在下诚挚欢迎您加入维基百科且参与讨论。
  2. 您说“不要把大陆维基人自然当作已经被洗脑的对象”---是的,在下不是这意思,没有针对大陆维基人,实际上在下相当敬佩许多来自大陆的维基用户。
  3. 如您上面回应澄清写道“您可能对提纲一词有什么误解,我的意思是类似于目录之类的东西”-----在下初步看到时有些理解成另一个样子、而非仅目录;加上用户 老法师 的提案说的很模糊,看起来意思是要大删,因此连著脉络,在下对您的“题纲”理解存在疑惑。
  4. 目前条目的现行框架,其实在多年前是经过多位不同意见用户累积编写,形成共识稳定架构长期至今,当时参与的包括学术研究的用户。
  5. 西方基督文明社会,许多媒体都是基督徒创办,但不代表就是基督教报纸。这跟中共绝对控制喉舌宣传系统,是很不同的背景脉络;在下描述中共的控制,意思绝非要贬损大陆用户。关于“大纪元是否极右”,在下看到Marvin 4/15回复与您有些对话了。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5:12 (UTC)[回复]
  1. 西方左派主流媒体2016年以来积极反川普,大纪元看来没有加入左派媒体的反川普合唱,于是左派媒体及活动人士给大纪元扣帽编造成右派/极右等。注意到:

美国资本研究中心(CRC)文章指出,NBC的报导是“误导”的、事实查核错误。CRC说,大纪元投放广告的目的,不是为了“宣传川普总统”或“阴谋论”;大纪元所做这大部分广告,是为了吸引订户,这是包括NBC、《纽约时报》等左派媒体经常在做的;《纽约时报》、NBC都使用“反川普的负面报导”投放广告吸引订户,“这使得NBC对大纪元的攻击,直接就是虚伪的。”此外,CRC指出,NBC声称“大纪元报导阴谋论”但却没有提供证据;而NBC自己有关于川普-俄罗斯相关的虚假新闻纪录。

- https://capitalresearch.org/article/nbc-news-fails-crc-fact-check-the-epoch-times-is-no-pro-trump-dark-money-operation/ 稀有石头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3:07 (UTC)[回复]

  1. 建议提供了13个引用来源(恕我不列举了您自个去查)使用<s></s>。
    当来源可靠时,1个有内文引注的来源可证明内容真实。当来源不可靠时,超过3个来源会影响阅读体验,尤其是进行原始码编辑时。--Rastinition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7:00 (UTC)[回复]
    虽然你语气是假装成平和,但实际是在暗讽他--Someone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7:23 (UTC)[回复]
@Someone97816:-抱歉,在下4/16工作空档上线,您上面4/14这句话,不知是否给在下的提醒?因为讨论区有些分区搬移状况,不很确定脉络。您也许是给在下的提醒,在下已经留言向The Puki desu澄清并致意。谢谢。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6:44 (UTC)[回复]
首先您所提供的来源美国资本研究中心是一个保守派的非盈利组织,有理由怀疑其对左右立场区分的中立性。
其次我将所有来源全部列出来,里面当然有(按照美国的标准)您所说的左派,但也有许多中立的来源:
1. Kaiser, Jonas (2019). "In the heartland of climate scepticism: A hyperlink network analysis of German climate sceptics and the US right wing". In Forchtner, Bernard (ed.). The Far Right and the Environment: Politics, Discourse and Communication. Routledge. p. 265. ISBN 978-1-351-10402-9.
2. Weisskircher, Manès (11 September 2020). "Neue Wahrheiten von rechts außen? Alternative Nachrichten und der "Rechtspopulismus" in Deutschland" [New truths from the far-right? Alternative news and "right-wing populism" in Germany]. Forschungsjournal Soziale Bewegungen (in German). De Gruyter. 33 (2): 474–490. doi:10.1515/fjsb-2020-0040. S2CID 222004415. In Deutschland existiert eine Vielzahl an alternativen Nachrichten-Plattformen von Rechtsaußen. Der Reuters Institute Digital News Report 2019 nennt Junge Freiheit, Compact online, PI News und Epoch Times als Plattformen mit der häufigsten Nutzung (Newman 2019: 86). [In Germany there is a large number of alternative news platforms from the far-right. The Reuters Institute Digital News Report 2019 names Junge Freiheit, Compact online, PI News and Epoch Times as the platforms with the most frequent use (Newman 2019: 86).]
3. Allen-Ebrahimian, Bethany (23 September 2017). "The German Edition of Falun Gong's 'Epoch Times' Aligns with the Far Right". ChinaFile. Center on U.S.-China Relations at Asia Society.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28 October 2017.
4. Alba, Davey (9 May 2020). "Virus Conspiracists Elevate a New Champion". The New York Times.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1 December 2021.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5. Hettena, Seth. 2019. "The Obscure Newspaper Fueling the Far-Right in Europe". The New Republic. Online. Last accessed May 19, 2019.
6. Aspinwall, Nick (2 November 2020). "Guo Wengui and Steve Bannon Are Flooding the Zone With Hunter Biden Conspiracies". Foreign Policy.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7. Farhi, Paul (20 August 2020). "A 'loud mouth' writer says the White House broke its own briefing-room rules. So he did the same". The Washington Post.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Last week, McEnany admitted representatives from two far-right outfits, the Gateway Pundit and Epoch Times
8. Aspinwall, Nick (6 November 2020). "As Taiwan Watches US Election, It May Need Time to Trust a Biden Administration". The Diplomat.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That's likely due in large part to the presence of influential Chinese-language far-right media on the island, such as the Falun Gong-backed Epoch Times
9. Newton, Casey (12 May 2020). "How the 'Plandemic' video hoax went viral". The Verge.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it won approving coverage from far-right outlets including the Epoch Times, Gateway Pundit, and Next News Network.
10. Pressman, Aaron; Morris, David Z. (7 August 2020). "This moon landing video is fake". Fortune.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11. Sommer, Will (19 October 2019). "Bannon Teams Up With Chinese Group That Thinks Trump Will Bring on End-Times". The Daily Beast.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New Tang Dynasty is part of the Epoch Media Group, a collection of far-right media outlets linked to Falun Gong
12. Callery, James; Goddard, Jacqui (23 August 2021). "Most-clicked link on Facebook spread doubt about Covid vaccine". The Times. ISSN 0140-0460. Retrieved 22 December 2021. Facebook's data on the first quarter of this year shows that one of its most popular pages was an article by The Epoch Times, a far-right newspaper that has promoted QAnon conspiracy theories and misleading claims of voter fraud related to the 2020 US election.
13. Waldman, Scott (27 August 2021). "Climate denial newspaper flourishes on Facebook". E&E News. Retrieved 8 January 2022.
顺带提一下,来源这么多是英维的问题。我想需要这么多来源就是为了堵住那些反对的人的嘴。
最后“极端”问题就此打住,我只是想要论证法轮功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应该没有人不会认为这一点是错的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6:03 (UTC)[回复]
你说得对,那么英维条目使用如此多的来源正是为了堵嘴,在英维大纪元条目讨论页上可看到有很多西方人士(估计是英文大纪元的忠实读者)纷纷在叙说自己阅读大纪元的经历,称大纪元绝非极右。看来左派活动人士找到无数来源来堵这些人的嘴。
这些来源看来主要是对左派网站虚假定性(如大纪元象NBC和NYT等一样在脸书和YOUTUBE做广告扩大用户群,给反川的NBC编造成为川普总统竞选作宣传)的互相引用,虚张声势。有一个媒体评估网站称大纪元是中间靠右,比较可靠一些: The Epoch Times media bias rating is Lean Right.. AllSides Media Bias Ratings. [February 5, 2021]. . "The Epoch Times bias rating is Lean Right, though perhaps close to Center. Much of The Epoch Times’ reporting is balanced; a slight right-wing bias is mostly displayed via story choice." - https://www.allsides.com/news-source/epoch-times-media-bias--稀有石头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13:11 (UTC)[回复]
可惜的是,你所引用的媒体还是一个有共和党和保守派背景的媒体。
我觉得与您的讨论毫无建设性,因为您的观点与大多数人不同,而维基百科不会支持那些连主流可靠来源都忽略的极少数观点。
且在您的讨论页中看到了您过去在维基百科上的行为,我建议您不要成为狂热分子。--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14:23 (UTC)[回复]
从阁下提供的英维页面,可见第一段开如处这样说:“AllSides is an American company that assesses the political bias of prominent media outlets, and presents different versions of similar news stories from sources of the political right, left, and center, in a mission to show readers news outside their filter bubble.”并提供了四则来源支持此说。
英雄不问出处吧,该网站负责人是一位前共和党转而到硅谷任职,就能说明网站对大纪元的评价不可靠?
观点是否有建议性,不在于持有者的人数多少吧。比如文革期间,大多数人受政治愚弄,他们的观点如造反有理,如揭批所谓反革命,才真是狂热分子的表现。
以前看到一些用户不顾维基规则只管一味以某党为核心任意添加非第三方来源的喉舌宣传,在于作过讨论劝说,曾引来相关用户以虚假警告报复。望不要因此致使阁下误会,希望仔细分辨,究竟谁是阁下提到的狂热分子。--稀有石头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20:53 (UTC)[回复]

对慎言慎行老法师公示版本的回应[编辑]

(若没有持续到4/21的反对声音则视为暂时达成这一版本的共识。)--以上留言未签名

(!)意见-老法师好,您的编辑版本,在下4月13日就已主动在条目页发起讨论【Talk:法轮功#关于慎言慎行老法师的编辑】并指出问题,您可以在那具体回应说理,依照一般维基互动,也是在那回应。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5:46 (UTC)[回复]
我认为这些相关内容值得被社群更广泛的探讨,我会关注你在条目页的声音,但是我会在这里回应,也希望你能在此进行更能让大家看到的讨论。我现在回应一下你的两个意见:
1、“轮子”确实是一种具有贬义性的称呼,但是也是一种常常能看到的称呼,正如对习近平的负面称呼甚至成为了单列的条目一样,我不认为对法轮功的这一一望而知事实上广泛流传的负面称呼(无论是否受到中共影响)是不必要记录在维基百科里的;
2;请你具体阐述是哪几个标题,因为什么原因让你觉得不符合来源本意,又是为什么可能涉及原创研究问题,我再次重复一遍,希望您能积极参与讨论,积极促进社群共识的形成,而不要仅仅用一种臆想一般的“恐怕”、“可能”一类的没有明确具体理由的模糊词汇来给我按口袋罪。如果您无法提出具体的原因来论述为什么“恐怕不符合来源、可能涉及原创研究”,而社群又无法对此形成一望而知的共识的话,那么您这种模糊的意见,恐怕我和社群都很难视为真正被提出来的反对意见。--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07:53 (UTC)[回复]
(:)回应-老法师您好,关于您【这一版本对比呈现】。一些问题,以前您在相关条目也发生过,在下或其他用户也向您提过了。您做修改编写,举证及说理的责任主要在您,而不是在下“模糊”。在下时间很有限,试举几个例子:
  1. WP:可供查证方针,要求第三方来源。例如“轮子”称呼,您引用 非第三方来源 中共当局喉舌网站。且“轮子”这样中共散播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歧视性称呼,也并不是“法轮功”本身,您的编写也有原创研究问题。
  2. 标题的修改,意思就变了。例如:
    1. 原标题“转折点:天安门自焚事件”---这确实是转折点、也有重要来源支持,不知何以要删除“转折点”?
    2. 原标题“宗教自由范畴与“邪教”标签辩论”,被您改成“法轮功是邪教的相关指责”----您的改法很明显与国际广泛观点不符。而且其中部分高度相关内容似乎被移动了。
  3. 内文您的修改,实际上,意思逻辑也变了,不符合来源本身,会有原创研究等争议。
  4. 例如:“中国现代气功运动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一些干部开始学习,以此来改善健康。这个新运动的构建,避免了相关宗教习俗,以防止在毛泽东时代被认为是封建迷信而遭到迫害”----被您改成“当时一些干部试图以此来改善健康。这种新式气功运动的构建,避开了宗教元素,以防止被认为是封建迷信而遭到政府的取缔”----意思明显不同、用字也不符来源。
  5. 例如:“法轮功属于当代气功的一种,气功涉及缓慢运动、冥想、和控制呼吸等运动”----被您改成“法轮功是一种当代气功,涉及缓慢运动、冥想、和控制呼吸等运动”-----两者意思也不同了。
  6. 关于结构的顺序,您的改动,没有任何说理。现行是长期稳定结构的版本。
  7. 多处被您改成“取缔”,但意思不是那样的。
  8. 以上只是几个例子。还有多处修改内文或标题等,您没有列出原因、理由、依据。但您又像以前,反过来要求别人说明。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8:32 (UTC)[回复]
1,社群没有对“长期稳定结构”这一概念的共识,我也不认为存在这一概念,没有任何条目有“长期稳定结构”,只有面对特定问题,经过社群讨论,形成对结构的共识以后,才有稳定结构的概念,否则,只要一个人长期强行把条目维持在某一种状态,岂不是他就可以称其为长期稳定结构,哪怕社群除了他都反对这一结构?
2,轮子这一词我仍然不认为是“歧视性称呼”,而是一种广为流传的贬义称呼,如果有异议的话也可以先不添加轮子一词,要不要添加这个名字拆分成另一案进行讨论,我愿意对这个细微末节的改动进行妥协。
3,我对结构的修改已经在本次讨论中说明了,是因为许多不同标题下重复内容较多,我希望能重新调整顺序,将同一主题的内容移到一起,使条目文本阅读更加通顺,我再次反对“长期稳定结构”这一概念,而是希望交由社群比较、讨论。
4,“20世纪50年代初”就是毛泽东时代,我觉得没必要在这么短的一句话内反复强调两遍,前文已述毛泽东时代(50年代),后文就不必再重复了,读者当然能明白是因为50年代的氛围导致的。迫害改成取缔,我的理解很简单,是因为,这一段文意为“新式气功运动”的构建是因为“旧式气功运动”相比之下可能存在太多的被当时的氛围认为是“封建迷信”的元素,因而几乎将要整体上被消灭,这时,为了防止气功的被消灭,开始有人构建了新运动,主动去除这些“封建迷信”元素,以试图在50年代的氛围中保留气功,取缔比迫害显然更能强调“有封建迷信元素”的气功文化作为整体变成当时的氛围的消灭对象,与前文“新式运动的构建避免宗教元素防止被认为是封建迷信”文意更契合,因此我进行了修改,如果您对这两个词有不同意见欢迎再提。如果实在不能接受的话,我认为可以把这个与本案拆开讨论,本案专注于对这一结构的总体修改,内文改动可以按原来版本
5,按逻辑学,“法轮功是当代气功的一种”可理解为“法轮功是气功的一种”,而“气功涉及……”,因此说“法轮功涉及……”是适宜的,这一条目的内容我认为应突出法轮功,如果可以的话应尽量围绕法轮功本身展开,“法轮功是一种当代气功,涉及缓慢运动、冥想、和控制呼吸等运动”一般可以被理解为“法轮功是一种当代气功,(因为它是一种气功,而气功涉及……,因此法轮功)涉及缓慢运动、冥想、和控制呼吸等运动”,在文意上并无改动,反而更加围绕于法轮功的概念,并且更加简洁,我认为更优,绝非“意思不同”。
6,“转折点”,是什么的转折点呢?是中共对法轮功态度的转折点?是民众对法轮功态度的转折点?我个人认为似乎都不是吧。似乎这个词在条目内没有强调的意义,或许来源本身的前后文需要强调这个词,但是在本条目的前后文中,我看不到这个转折点具体所述的意义与价值在哪里,因而删去。无论法轮功是否是邪教,无论国际共识或社群共识认不认为它是邪教,都不能否认“法轮功有被很显著的声音指控为邪教”这个事实,也就是说,“法轮功遭到了邪教指控”是客观事实,与国际观点如何无关,而该处在叙述的是法轮功遭到的争议,主要围绕两个事实展开,即,法轮功被指控为邪教产生的争议,及,法轮功被指控帮特朗普在选举上进行政治宣传的争议,之于具体国际观点如何,这是内文应该详述的,而法轮功遭到这两个指控仅是客观事实,在此作为标题应该是适宜的,我不明白这有什么问题。
7,其他的修改,都是基于如同我上文所述的,我相信社群可以一望而知的认为是善意且是达成更优的阅读效果的版本,一一具体阐释动辄就要上千字,我觉得没有这样赘述的必要,因此如果没有人有疑义的我就不再特别阐述,如果哪些地方遭到了社群广泛的质疑我再进行交流也不迟,所以我才希望你能明确指出有争议的地方,而不是动辄因为一两个地方而否认全部的改动。--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09:57 (UTC)[回复]
(?)疑问+(:)回应-在下目前工作加班中,只能抓个空档,先回复几点意见,请见谅
  1. 在下多次提醒您,您一些改动,不符来源本意,已属于WP:原创研究。您对语句结构的部分改写,在逻辑上意思就偏误了;在下已经明确举例。
  2. 您说“没有任何条目有“长期稳定结构”,只有面对特定问题,经过社群讨论,形成对结构的共识以后,才有稳定结构的概念”----现行多年版本,是多年以前就经过社群很多讨论了。所以,以前社群讨论与编辑、形成的共识,不是社群与共识?
  3. 您说““法轮功遭到了邪教指控”是客观事实,与国际观点如何无关”-------法轮功在中国不属于宗教,是由中国体育局管理,中共先发动迫镇压个月后,才扣上“邪教”说法,中共说的“邪教”可多了,基督教会等等都有啊。但国际主流声音,跟中共显然不同。维基百科,不是中共的百科。
  4. 关于“转折点”,那是国际媒体的观察与报导,中共镇压、中国民间态度,从天安门事件后进入个转折;您个人觉得不是,就删掉?符合方针吗?
  5. 法轮功不是帮川普选举上政治宣传。大纪元是法轮功学员创办的美国报纸,大纪元报导川普,美国很多媒体报导拜登/攻击川普;大纪元网路广告有些选择投放在“川普新闻”,美国许多媒体网路广告投放在“骂川普”、“挺拜登”,这在自由社会没什么。美国报纸社论传统是公开在选举表态支持候选人,那么您要说“美国所有报纸都干预美国选举”?
  6. 您说“具体阐释动辄就要上千字,我觉得没有这样赘述的必要,因此如果没有人有疑义的我就不再特别阐述”----(1)在下是人,在下就提出了疑义,举证与说明责任在您。(2)您不愿具体阐述,却要求在下与别人去告诉您,您编辑的疑义,这是不合理的。在过往的编辑讨论,在下写了太多太多字与您沟通了。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10:53 (UTC)[回复]
“争议”指的就是,有些方面对特定事务提出的指控引发的讨论,而法轮功,就遭到了“邪教”指控和“帮特朗普竞选”指控,并且都得到了广泛的讨论,也有很多别的宗教被中共指控为“邪教”,如果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您都可以在相应条目的“争议”标题下建立一个“邪教指控”的子标题,欢迎您进行贡献,但是“法轮功被指控为邪教”是客观事实,不是任何方面的立场,也是该段文字在叙述的核心内容,即,遭到中共“邪教”指控的法轮功究竟是不是邪教?因此这是适宜的。--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11:41 (UTC)[回复]
以前的讨论核心并不是针对于这个结构问题的,因此没有在此产生过共识--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12:49 (UTC)[回复]
(:)回应-老法师您好,最近实在忙碌,抓了个十多分钟空档上来看看并与您交流讨论。关于您上述的谈话留言,
  1. 建议可阅读WP:共识
  2. 有许多具体点,您没有说明,在下于上面已经主动就部分说明回应了,例如中共扣“邪教”,段落原标题“宗教自由范畴与“邪教”标签辩论”,您主张标题改成“法轮功是邪教的相关指责”;这两者标题,您后者的写法并不合理反映主流意见。
  3. 至于您要加“轮子”等之类,在下实在很难理解;如果在下没记错,维基百科社群,曾有用户称他人“轮子”而被封禁后道歉。
  4. 您频频称“法轮功条目在事实上具有一望而知的特殊性”。什么是“一望而知”、“特殊性”?条目内容讨论,有什么“不可言说”的?这又不是中共官场“你懂的”的潜规则。也许我们可以检视一下眼镜镜片的色彩,维基百科用户包括我们彼此,来自不同地区与背景,在此交流贡献维基。您可以就您的看法编辑,依据方针,我们具体讨论,而不需要也不宜就透过投票如何如何,这恐怕绕过了实质具体讨论,从而架空了维基百科方针,并也许带来了疑义的先例或后遗症。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21日 (四) 01:33 (UTC)[回复]

The Puki desu对法轮功条目的基本意见[编辑]

1. 目前该条目的编写稍欠章法,或者说行文没有什么逻辑。没有什么理由允许一个条目烂在那里。于是我提出的方法是列提纲:横向(教义、被迫害/镇压/取缔,政治立场、现状)、纵向(时间顺序)均可。我想可能我们对“提纲”一词有什么误解。这个“提纲”不是一个“被审查好的没有违禁词的文章摘要”的意思,而只是一个类似目录的东西。 2. 我对现在的内容基本没有什么意见。我对迫害/镇压/取缔也没有什么意见,或许“镇压”中立些(关于中立这一点此处存疑——Puki注)。 3. 如果要提出一个期冀的话,希望能够写清楚法轮功作为一个宗教的现状(特别是21世纪10年代之后),毕竟这个条目不是大纪元时报或者新唐人电视台。 --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6:25 (UTC)[回复]

@Wetrace不要把来自大陆的维基人自然当成中国共产党言论审查的编辑。预设他人立场是很糟糕的事情。不要为了防止别人扼杀言论自由,就扼杀别人正常的言论自由。不然你和你所讨厌的人有什么区别?--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6:41 (UTC)[回复]
Wetrace 04/16(:)回应-@The Puki desu:您好,最近工作忙碌,周末有个空档上线看,没想到在下第一次的回应,让您感到冒犯与误解,衍伸这许多讨论,在下先向您抱歉致意。在维基上用文字互动,语气、脉络等等,可能存在误读。在下不是那意思,又因为忙碌,没能即时上线来交流化解。-----您说“不要把大陆维基人自然当作已经被洗脑的对象”---是的,在下不是这意思,没有针对大陆维基人,实际上在下相当敬佩许多来自大陆的维基用户。
在下的用语及意思,并未“扼杀别人正常的言论自由”。在下一开始就表示,依循既有维基方针。
在下上面区块有回应您,但整个讨论串被切割开来,因此这边回应几句。其他内容,不知道要在上下哪个区块回应了。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05:31 (UTC)[回复]
( ✓ )同意 (!)意见虽然我是来自大陆的维基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粉红之类的。--Mike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2:01 (UTC)[回复]
@The Puki desu:所以说你对我的那个排序有什么意见吗?能不能对比著看看评价一下?--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08:39 (UTC)[回复]
我本来觉得模仿其他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就可以了,但是很明显“镇压”部分是法轮功的重要一环,不能太简省,但是也不能成为法轮功的主要部分创价学会似乎是一个适合模仿的条目,毕竟它们都可以算新兴宗教
我的想法大概是这样:1. 理念 2. 标志、旗帜 3. 历史 4. 镇压 5. 国际影响 6. 关联团体 7. 现状
当然您现在的版本还不错,但是我希望法轮功条目更加“宗教性”一点,就像其他宗教的条目一样(特别是如果法轮功的支持者和同情者认为它是一个正常宗教的话)。一般读者点进该条目可能更希望知道法轮功究竟是什么团体,他们的教义是什么,他们支持什么理念。而那些希望知道法轮功是如何被镇压的读者,也有专门的条目提供给他们。
除此之外,这个条目的简介也太长了。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比世界上最主要的宗教基督教长。--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9:10 (UTC)[回复]
(!)意见-@The Puki desu:您好,在下提供个思索方向,基督教遭遇的迫害已经结束,如果 基督教今日遭遇 最大的极权政权 最大规模的迫害,相关的污蔑、指控、误解、澄清...在维基百科上会有多少?相关意见及查证说明需要多少?例如,“耶稣基督被污蔑、钉上十字架”、“罗马暴君尼禄纵火烧罗马,嫁祸污蔑基督徒放火”、“污蔑基督徒在拜神时要杀死婴儿并喝婴儿血/吃婴儿肉”、“污蔑基督徒狂饮、乱伦”、妖魔化基督徒...把许多社会恶行都扣到基督徒身上、对基督徒酷刑虐杀/当火把活活焚烧。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16日 (六) 10:36 (UTC)[回复]
如果是这样的话一般这些会另建一个条目,原条目仅挑重要内容简述,即在法轮功上是“对法轮功的镇压”条目--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12:48 (UTC)[回复]
@The Puki desu:能让维基百科法轮功三人组接受这个版本已经很难了,一步步来嘛-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10:09 (UTC)[回复]
我宁愿直接把法轮功的英文条目直接再翻译过来。那边的写法中立多了。感觉这可以成为一项动议,直接把多年争议解决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10:27 (UTC)[回复]
我支持,上面那位用户纯粹立场先行,为了反共连基本逻辑都不理--Someone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12:40 (UTC)[回复]
印象中2020年下半年,美国总统选举前,英维这一条目受到大量修改,因大纪元与左派媒体声音不一,多位左派活动人士迁怒于法轮功,作了许多改动。其实大纪元是由一些法轮功学员举办的一个新闻媒体,但代表不了法轮功精神信仰,象法轮大法网站才比较代表法轮功精神信仰。故在法轮功条目一开始即大谈大纪元媒体如何是并不必要。建议可参考2020年下半年之前或202年前的稳定版本。个人浅识。--稀有石头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21:12 (UTC)[回复]

(-)反对这种论述,这种论述似乎认为,只要不是罗马教廷官方建立的媒体就不足以代表天主教一般--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10:15 (UTC)[回复]

(!)意见-老法师您好,在下不知道您所谓“维基百科法轮功三人组”是指谁,标签化其他用户并不适当,而且是否会升高用户被中共找麻烦的风险呢?这在维基百科是需要小心的。您这样标签用户,那衍伸开来说,那么大家常讨论的“五毛”、“网路评论员”等等现象,维基百科上有没有为中共洗地的 六人行、四人帮、二人转 等等等呢?是不是要给各种编辑用户、因为观点不同,扣上种种标签帽子呢?在下以为,我们可以再看看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4月21日 (四) 01:41 (UTC)[回复]

法轮功与其他团体对中国问题的不同看法算不算争议?[编辑]

看了中文SNS上对法轮功的讨论,对于法轮功的评价是毁誉参半,大多数肯定他们的反共行为,但是对于中国问题的看法上,却和法轮功大径相庭,如法轮功、民运和人权律师认为中国问题的根源是共产党,而品葱认为中国问题的根源不是共产党,是中国这片土地、中国人和中华文化;法轮功和民运主张区分中国和中共,品葱反贼却主张中国、中共、中国人三位一体,认为反华等于反共;对于中国发生的灾难,法轮功会及时给予关注,而品葱因为墙内的中国人曾经做过护旗手等撑CCP行为,导致铁拳砸到他们身上时对他们冷眼旁观,有的甚至骂这些人现眼报或拍手叫好;对于中国人的反抗,品葱清一色说中国人忍耐性强,宁愿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愿意造反,而轮媒时不时会把中国人反抗的视频发出来。

这些矛盾在品葱内部已经吵得不可开交,而且对不反华的人扣帽子,说“反共不反中,到头一场空;反共不反支,一定是白痴;反共不反华,小粉红赢麻”“反共不反华,基本是白搭。反华不反汉,基本是白干。反共不反支,基本是白痴。反华不反中,枉你上品葱。”,这些话术不仅赶跑了正常人,也有些法轮功学员也看不过眼,说品葱有些人反传统文化、用错误的方式对待中国人、不和中共割席还是中共的一部分。不过品葱和一些民运在中国问题上不服法轮功,法轮功的确有一部分的责任,例如大纪元的新闻经常捕风捉影、习上台初期捧习无下限、分析中国和中国人的时候只怪马克思,我之所以提出这些矛盾,目的是想讨论法轮功和其它反共甚至反华团体的差异看法能否作为争议在维基百科收录?--Sally Ng 007留言2022年7月22日 (五) 10:16 (UTC)[回复]

此页面极其偏颇,有失客观。[编辑]

只字未提法轮功在中国被普遍认为是邪教与极端组织的客观事实,已在事实上成为了政治工具,维基百科的这种态度也能算是“自由”的百科全书吗?--Ancbelnd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5:13 (UTC)[回复]

争议那节写了一长串,叫只字未提?-KRF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5:28 (UTC)[回复]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观点,所以请您参考非原创研究方针和提供来源查证。 --月都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5:49 (UTC)[回复]

申请管理员将此条目标记为"考虑从客观角度重写"[编辑]

全篇几乎都在证明"法轮功并非邪教,被打击是受到了中共政治迫害"的观点,虽对在中国大陆地区广泛认同的"法轮功为邪教"观点略有提及,但在对此观点的论证部分严重残缺,在简介上连在此教在中国大陆为邪教都未有提及。很明显,此条目编写的引用及论述是一边倒地支持一种观点,申请管理员将此条目标记为"考虑从客观角度重写"--2408:8207:C60:49D0:306A:F875:B4E6:F3E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31 (UTC)[回复]

匿名用户您好,法轮功,在全世界范围,就被中共攻击成所谓邪教,事实就是国际上普遍跟中共说法不同。维基百科并非以中共观点,而是以第三方可靠来源来编写。共产党的宣传内容,例如过去的“大跃进”运动导致所谓“三年大饥荒”,饿死至少三千万中国百姓,却被共党粉饰罪恶说成所谓“三年自然灾害”。天安门“自焚”案,被认为涉及造假栽赃,让人联想尼禄放火烧罗马城但栽赃给基督徒,国际媒体独立第三方的观察与报导,中共在“天安门自焚”事件的问题相当大。您已能够翻墙编写维基,建议您也搜寻墙外这方面的讯息,兼听则明。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10月12日 (三) 01:29 (UTC)[回复]
我对SNI协议做了手脚,所以并不算翻墙😅,还有,此条目引稿你可以看下,有部分是撰稿人的主观意断--2408:8207:C60:49D0:359F:108A:DDAE:EDB7留言2022年11月27日 (日) 13:22 (UTC)[回复]
同志可以找些统计文献来,我看中共那边有对中美关系发展对宣传导向的影响的一些报告,GFW外的其它平台我还没查,宣传随国家关系而变,随国际形势而变。但维基没有核实事实的能力,因此只能将双方观点和证据摆在条目中--2408:8207:C60:49D0:359F:108A:DDAE:EDB7留言2022年11月27日 (日) 13:42 (UTC)[回复]

中立问题[编辑]

在不把法轮功当邪教的情况下,你说一个在中国诞生的"气功"却全部都是引用外国和港澳台的媒体与文献,你管这叫中立?————新时代酷刑执行人and去发泄罢(doge)———— 2022年11月12日 (六) 23:29 (UTC)[回复]

(!)意见-用户剑客小鹿您好,您添加两个模板“中立性”、“可能包含不适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资料”
  1. 但是您并未依据模版的规范要求,在讨论页提出任何具体实际的理由。请问您,哪里有“不适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资料”?
  2. 您说条目“全部都是引用外国和港澳台的媒体与文献”,这应当不是判断“中立性”的合理及具体理由。建议您看看WP:可靠来源方针,维基百科明确要求第三方来源。中国大陆的“媒体”,被中国共产党定位成党的喉舌,由共产党当局控制并审查。维基百科的中立性,是依据第三方来源、可靠来源的情况,要看世界整体状况。
  3. 添加模板需要有具体理由,以便具体讨论及改善。如果浮滥使用模板,是不当的。
  4. (*)提醒-另外,您作为新用户,欢迎您加入贡献维基百科。您在2022年9月3日注册帐户,至今约2个月、编辑次数215次。不过,从您的编辑方式、讨论页互动、添加模板、进行编辑战、举报用户 等动作来看,并不像新手。-------在此提醒您,为了避免可能受到社群的疑虑,要注意到,维基百科有一个很被重视的WP:傀儡方针。如果您与被封禁用户有互动,尤其请留意,不能被作为真人傀儡,之前就有用户因此违反维基百科规定,受到处分、限制编辑。
  5. 另外提供个资讯给您参考。注意到您在另个条目中国大陆网络用语列表,您删除了有明确来源的‘西朝鲜’[3]整个段落并进行了编辑战。在下以为,其实您所提出的理由不足,您既然可以翻墙出来编辑维基百科,您搜寻看看‘西朝鲜’一词,其实很多海外、台湾的来源,例如RFA:有网民戏称当下的中国是“西朝鲜”,金正恩的朝鲜是“东朝鲜”。书籍《西朝鲜:为奴之地》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11月13日 (日) 05:15 (UTC)[回复]

关于李洪志称中国武肺死亡人数4亿人的问题[编辑]

已解决
该争议不收录于李洪志或任何法轮功相关条目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李洪志说中国武肺疫情死了四亿人,未来还会再死一亿,这件事维基百科应该有人听说过吧,毕竟这件事在Twitter和品葱在简体中文世界引发争议,除了不相信之外,不少人因为这句话对李洪志以及法轮功口诛笔伐,把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也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在李洪志条目收录这件事,但是这件事被部分简体中文人士的质问和谩骂上升到法轮功,不是李洪志一个人的问题了,所以我想问,这件事能不能作为法轮功的争议收录在法轮功的条目中,还是说只在李洪志的条目中收录算了,抑或为避免这些简中用户和法轮功在维基百科起冲突这件事不要收录在维基百科中?--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09 (UTC)[回复]

(※)注意:如果有人想要讨论李洪志的言论,无论是支持、反对抑或中立,请好好说理,不要像品葱和Twitter那样一上来就谩骂和人身攻击,法轮功和中国逆民族主义因条目编辑问题在维基百科貌似也不受待见。--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18 (UTC)[回复]
从您的陈述判断,仅属个人言论。除非可靠来源证实此言引起对法轮功的争议大于法轮功条目的绝大多数争议,否则不应收录在法轮功或法轮功争议条目。--Gohan 2023年2月10日 (五) 12:00 (UTC)[回复]
这的确是李洪志的个人言论,但是因为李洪志这个言论因为过于夸张触发了信与不信的问题,而这些简体字人士本身痛恨法轮功,对法轮功用了最恶毒的语言去漫骂(当然我都没收录在李洪志的条目中,因为不提收录原则,这些骂人的话本身就已经违犯了维基百科的方针),从而令李洪志的言论上升到了和法轮功之间的争议,阁下可以去Twitter和品葱看看,另外我在李洪志的条目的描述里只引用大纪元,毕竟李洪志是法轮功的创始人,大纪元又有法轮功背景,引用大纪元也没问题吧,毕竟大纪元新唐人这些轮系媒体因为不可靠的经常被某些人士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去提报可靠来源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1日 (六) 05:33 (UTC)[回复]
品葱不是可靠来源。--——🦝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3年2月13日 (一) 02:41 (UTC)[回复]
(:)回应:品葱是不是可靠来源不是讨论的重点,我只是建议神秘悟饭去看看那些逆向民族主义者是如何谩骂法轮功,把个人言论搞成了群体之间冲突。--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3日 (一) 08:21 (UTC)[回复]

@EqJjgOa8rVvsRmZL网民对李洪志甚至是法轮功的漫骂,以及普通网民的震惊和不相信恰恰是李洪志这句话的争议所在,如果没有这些,单频他这句话是无法构成争议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45 (UTC)[回复]

在达成共识前,请勿加入无可靠来源内容--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57 (UTC)[回复]
依据WP:RSP,大纪元时报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不可用于总结争议;依据WP:ABOUTSELF,作为李发表的个人言论的来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02 (UTC)[回复]
可是只收录李洪志又怎么体现这句话带来的争议?如果阁下有关注这件事,品葱和Twitter和简体字网民骂李洪志甚至是法轮功非常难听,“造谣”和“用谎言打败谎言”已经是对法轮功最轻的指责了,如果说他们的话不符合收录原则,甚至话语本身也构成人身攻击和不尊重他人宗教信仰,光是这个数字难以接受也是争议之一。--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0 (UTC)[回复]
如果阁下能找到可靠来源,可以用于描述争议,注意切勿综合已发表材料藏入原创--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复]
但这是法轮功和简体网民之间的争议,其它媒体VOA、自由亚洲都没有报道这件事,所以很多内容我无法收录,被阁下回退的内容我已经精简了不少,BTW我前面提到李洪志是法轮功的创始人,大纪元又有法轮功背景,引用大纪元可以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7 (UTC)[回复]
依据WP:RSP,大纪元时报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不可用于总结争议;依据WP:ABOUTSELF,作为李发表的个人言论的来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9 (UTC)[回复]
但是我也说了,仅发收录这句话是无法体现争议的,起码得说明一下这句话为什么有争议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复]
依据WP:NRVE,如果“李洪志称中国武肺死亡人数4亿人”争议无可靠来源证明关注度,亦可考虑全部删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0 (UTC)[回复]
但是李洪志这句话被简体网友放大了,而且阁下不觉得这个数字本身很夸张吗?难以接受不能构成争议?--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5 (UTC)[回复]
关注度需要可查证的证据--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7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复]
(~)补充简体字网民骂李洪志的数字无科学依据的时候,支持法轮功的人士和这些网民在互呛,支持法轮功的人士说“李洪志只负责揭露真相,没有验证真相的义务”,简体字网民说“既然李洪志说了这句话,李洪志应该要对他说的话负责”--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复]
WP:NRVE--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复]
不用阁下提醒我知道这些话是无法收录的,而且还是这些简体网友本身长期痛恨大纪元的报道方式,连带仇恨法轮功造成的这次的单方面争议。--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8 (UTC)[回复]

(&)建议:如果在讨论结束前“李洪志称中国武肺死亡人数4亿人”争议无可靠来源证明关注度,达成的共识即为将本争议全部删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复]

暂先移除该内容

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
— Wikipedia:生者传记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5:24 (UTC)[回复]
其实这件事最该发表看法的是法轮功学员,因为这是李洪志个人言论带出的争议,但是维基百科似乎没见到有法轮功学员出来说几句话,哪怕是为李洪志的言论背书。--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6:43 (UTC)[回复]
WP:POVV--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17 (UTC)[回复]
或者就按照阁下的编辑,只保留李洪志说的这句话,让读者自行理解?毕竟有争议的也只有品葱和Twitter的简体字人士,我没看到其它人因为李洪志这句话对法轮功破口大骂。--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3 (UTC)[回复]
请注意生者传记的方针有所不同

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
— Wikipedia:生者传记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7 (UTC)[回复]
那么请问阁下,你最终的建议是什么?只要李洪志这段话?还是全部都不收录?不要在这里利用规则搬龙门!--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3:55 (UTC)[回复]
您的指控利用规则搬龙门属于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请注意Wikipedia:文明。我的建议已经清晰表述,毋需重复。--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31 (UTC)[回复]
阁下一开始说什么WP:RSPWP:ABOUTSELF只保留其个人言论,后面又改口Wikipedia:生者传记,阁下意见的转变之快实在让我费解阁下是要收录还是不收录?如果阁下确定采用Wikipedia:生者传记的规则不收录,那么这个话题可以结束,迟点可以把话题保存到相关条目的讨论页。BTW,说点心里话,法轮功这次也是被黑得最惨的,之前法轮功说CCP活摘器官都没有闹这么大,最多也就是骂法轮功学员几句,当然大多数说没有像新疆那样有资料外泄难以让人信服,直至胡鑫宇出事才让人联想到活摘器官还被法轮功以外的传媒去跟进,至于这次死四亿人只能等CCP那边有资料外泄被国际媒体跟进才能证实李洪志这句话是否合理。--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45 (UTC)[回复]
虽然依据WP:ABOUTSELF,大纪元时报作为李发表的个人言论的来源尚可,但依据Wikipedia:生者传记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最终结论为该争议不收录于李洪志或任何法轮功相关条目。根据您的意见,这个话题可以结束。--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57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浙江日报[编辑]

@Wyu-40添加了浙江日报关于浙江毒杀案的报导,当作事实来引用。由于此来源属于镇压一方的省委机关报,没有独立性可言,在这个条目主题上是违背了WP:THIRDPARTY,请停止破坏维基规则。--稀有石头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4:59 (UTC)[回复]

之前法轮功条目中中使用的引用来源有博大出版社,这是法轮功附属出版社,没有独立性可言。在这个条目主题上是违背了WP:THIRDPARTY,请停止破坏维基规则。——Wyu-40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20 (UTC)[回复]
在下一直来的看法是中共镇压一方来源和法轮功学员来源均不使用,曾删除过大量法轮功学员的来源。现在是阁下强行添加中共宣传来源,在破坏维基规则,请立即停止。--稀有石头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27 (UTC)[回复]
在下一向的观点是采用第三方来源。现在阁下回退英语第三方来源,进行破坏行为,是破坏维基百科规则,请立即停止。——Wyu-40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31 (UTC)[回复]
昨天我没注意到其中有英文来源,有误操作。我今天并没有回退过英文第三方来源,而是添加了两个加拿大英文媒体的原文,否定了你添加的不可靠来源凯风网造谣内容。--稀有石头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38 (UTC)[回复]
我已经将您说的浙江日报内容替换为英文信源,请勿继续进行回退破坏行为。——Wyu-40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41 (UTC)[回复]

该条目实在缺乏中立性[编辑]

争议的一长串全部在为法轮功辩解,凡是说法轮功邪教的言论统统与中共进行绑定,实在有失偏颇,更搞笑的是拿出美国国务院和国会的决议来证明法轮功不是邪教,难道轮子已经要靠当买办来维持合法性了吗?可靠来源应兼具代表性和广泛性,只选择某一方面的消息源是难以得出客观之结论的。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但这个条目远离了其一直恪守的中立原则,建议全篇参考英维重写。--Yankees from Canada留言2023年12月26日 (二) 22:08 (UTC)[回复]

@Yankees from Canada 总结WP:比重我们是根据观点在可靠来源中的流行程度来确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维基百科编者来确定的。
额外进行言论拆解
  1. 争议的一长串全部在为法轮功辩解,凡是说法轮功邪教的言论统统与中共进行绑定,实在有失偏颇
    解决方法,提供可靠的来源证实XX以外提及YYY的观点,如果并不是很特别流行/知名的发布单位或观点,请适度控制篇幅
  2. 更搞笑的是拿出美国国务院和国会的决议来证明法轮功不是邪教,难道轮子已经要靠当买办来维持合法性了吗?
    美国国务院和国会的决议是属于特别流行/知名的发布单位。(~)补充 警告删除线内的文字已经接近抵触WP:文明
  3. 可靠来源应兼具代表性和广泛性,只选择某一方面的消息源是难以得出客观之结论的。
    WP:比重我们是根据观点在可靠来源中的流行程度来确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维基百科编者来确定的。请不要为了你支持的立场决定删减或增加特定观点比重
  4. 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但这个条目远离了其一直恪守的中立原则,建议全篇参考英维重写。
    结构本身已经和en.wikipedia.org类似,如果是为了减少特定内容/观点收录的数量而参照其他语言版本重写,没有任何意义。
上面的回应用WP:比重总结是因为这个议题本身只探讨WP:比重,如果需要进一步厘清,请@Yankees from Canada转移到WP:互助客栈#方针进行--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2月26日 (二) 23:41 (UTC)[回复]

关于固定编辑者长期劫持法轮功相关条目的问题[编辑]

附议@Loned关于法轮功相关条目的讨论。@Wetrace的页面和讨论页上不断地重复著法轮功的论述。他不仅选择性地引用美国右翼报纸的言论来对抗主流报纸,还经常将在此条目中批评法轮功的相关方贴上“左翼”“受中共资助”的标签,试图抹黑它们。尽管我不想深入讨论编辑者的品德,但根据维基百科的编辑标准,法轮功的负面信息应该会更多。

在其最近一次编辑中@Wetrace重新加上了我删去的对法轮功批评者一方的描述性语句,如“左派纽约时报/NBC称... 大纪元驳斥称NBC受中共资助”云云。其最新编辑中可以发现对原有的某些特定字句有维持原样的执念,不单是遣词造句,就连排版也必须维持原样。在其坚持的明显偏颇的排版与用词中,批评法轮功的标题下法轮功自己的反击与批评其批评者的内容占主要比重,而与法轮功直接有关的争议与批评淹没其中。

如果此条目内容是以法轮功为中心,则此类编辑违反了维基百科编辑的准则如WP:不合理的比重WP:中立的观点 等等。


--Zochaian留言2024年4月19日 (五) 05:15 (UTC)[回复]

(!)意见-Zochaian您好,谢谢您参与编辑与讨论。首先,请基于善意推定,WP:文明方针、WP:不要攻击他人方针(对事不对人),您在模板上指控其他编者、在讨论页标题指控其他用户“劫持”,并非适宜作法。
  1. 纽约时报很普遍被认为是左派媒体,纽约时报应该也自认左派。请问您,NBC是不是偏左派呢?《华尔街日报》有不同意见文章,就是“右翼”报纸言论、对抗主流?您一再要指称大纪元是“极右派”(纽时说大纪元是“右翼”。IP用户的修改 是原创总结研究),但不让指出《纽约时报》非常长期的鲜明左派立场,您称这是对纽时的“标签”。为什么呢?
  2. 您说在下删去了“左派纽约时报/NBC称... 大纪元驳斥称NBC受中共资助”。请问您指的是哪里?是不是因为后面有相关说法?
  3. 在下并未如您所说坚持“明显偏颇的排版与用词”,在大纪元时报条目,您将一些内容回应给分拆开来、变的很多标题,那样在逻辑上看不大懂、且可能有标签化的疑虑。(原来的长期版本标题相当中性,哪里偏颇?)在下还把那些内容顺了一顺。此外,您的一些修改,例如您添加来源指出媒体是法轮功学员创办,但您把写成“法轮功创办”,这偏离了来源的原意,原创研究。
  4. 另外,法轮功是气功、修炼,内文大意“后来有一些西方学者也认为是新兴宗教”,但IP用户的修改,写成“西方学者认为是新兴宗教”(全称),这很可能造成误解、原创总结。Zochaian您后来也延续该 IP用户的修改,是同样的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9日 (五) 05:34 (UTC)[回复]
(!)意见-Zochaian您好,
  1. 首段的长期版本是非常基本资讯。不知 IP用户什么理由把基本性质都删减掉,剩两三句又将西方一些学者的归类 变成全称,这衍生原创研究问题 。IP用户称某段内容没来源、可能原创研究,但来源明确就挂在后面。该IP用户的修改,反而是不符后面来源、有原创研究问题。在下因此改回原长期版本,是不是让Zochaian您误解了?注意到Zochaian您延续IP用户的编辑,删掉“也有”两字,这在文字上意思就整个变了,会把 西方部分学者或媒体的归类” 变成 全称概念,好像是西方学者与媒体都这么归类,这变成原创研究。
  2. 条目页上添加模板,应在条目讨论页 具体提出讨论,且不宜在模板上写些话去指控其他用户、而且所述因果关系不符。在下有指出 前面编辑问题 ,还请Zochaian善意推定、参考WP:不要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9日 (五) 09:01 (UTC)[回复]
鉴于我被@到这个讨论串来,我来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我原本的留言只讨论了大纪元时报条目的问题。 作为一个wiki条目,大纪元时报是不合格的。 而这个不合格的本身,一方面是条目本身编辑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大纪元作为一个媒体本身的Journalism ethics and standards很差,而编辑者可以利用这些文章直接在Wiki中作为反击言论。 至于本片文章,我的建议是将“遭受暴力和威胁”转移到“镇压”(persecution)下面,因为遭受暴力和威胁根本就不是“争议”而是法轮功遭受镇压的一环。 而“其他”段落中,法轮功创办大纪元、新唐人TV、干净世界来干涉美国大选、散布COVID-19谣言等;法轮功要求内部成员无偿工作;法轮功创立者李洪志本人反对跨种族婚姻、声称自己可以浮空;法轮功组织内不允许成员寻求现代医学治疗等伪科学言论问题,才是都应该被加入、扩充的。
这篇文章的另一个问题是使用了太多的大纪元来源作为条目内容。
按照维基百科的布告板的讨论共识,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大纪元关于法轮功、COVID-19、美国大选的干涉和广告投放等的争议都不应该使用大 纪元的言论,因为涉及严重利益冲突。 若依照社群共识,大纪元的所有关于以上内容的报导和“反击”文章都应该不予采信。 但是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反复的删除那些编辑者反复加入的大纪元来源。 我只能说,某些编辑者的确是有偏向性的在加入对大纪元和法轮功有利的来源,这些来源可能是片面事实,含有大纪元真正遭受的不公加上他们自己编造的 内容。 而这些编辑者也知道某些来源加入后会对宣传法轮功不利。 最后,一个组织遭受中共的迫害不代表这个组织就自动成为了正义,正义和正确是需要客观事实决定的,法轮功既遭受到了中共的迫害,又对于其成员的生命健康、媒体道德准则的践踏的 问题是同时存在的。-Loned留言2024年4月19日 (五) 13:13 (UTC)[回复]
(!)意见-楼上Loned您好,谢谢您参与交流,从您上面所述,从在下的认知,也许您可能有些误解、不同的认识,在下就几例简要交流切磋。实际上,在下以下所写的认识与理解,很多,是在其他用户添加批评等负面消息在条目后,在下好奇去查阅更多消息,才比较了解:
  1. 维基百科共同创办人之一,前几年受访,公开表达忧心美国主流媒体越来越偏左,英文维基百科也跟著越来越左,不少偏保守派的媒体被限制使用(然而在社会,仍有高比例的偏保守派民众)。您会不会预设相信NBC、纽约时报一定正确呢?美国存在左右激烈纷争,尤其川普执政前后,主流媒体越来越左、政治矛盾激化,美国民众对媒体的信任度在下降。在下记得,纽约时报 此前发文章(在条目中也有)批评大纪元,纽时中文版脸书帐号 发出该文章时,下面大量、高比例的脸书网友留言,是在批评、质疑纽约时报 那篇文章写的有问题。
  2. 关于您提到Covid19报导问题。大纪元报导Covid-19与武汉研究所等议题,初期被有媒体批评甚至上纲是不是“种族主义”。而且到后来,大纪元的报导内容方向,后来大量西方主流媒体、台湾媒体也都在报导,美国政府声明认为指向武汉所病毒外泄,国际调查也指向武汉病毒研究所。实际上,大纪元对疫情病毒的报导,包括很多台湾媒体也都是接近的报导方向与内容,也有不少国家的顶尖科学家质疑中共对病毒疫情的处理、不少主流媒体还报导共军的病毒生化实验问题,连中共自己都证实,共军与学校合作在做病毒增益实验。
  3. 在下查阅,法轮功学员就有许多跨种族婚姻;法轮功的教导,并不禁止或劝阻服药,也指出医院和药物有效,人们如果感觉不舒服就该去医院,看病、吃药是每个人的选择,有提及业力及与疾病的连结问题,这类似于佛教对疾病的看法。(其实您看,传统中医 跟西医 对疾病的观点也有不同,但中医 其实也是很科学的,越来越多人选择看中医。)在1999年中共镇压以前,中国国家体委会、中国官方媒体,都高度赞许法轮功帮助健康身体、为国家省下大量医疗费用。以在台湾为例,在下就看过媒体报导,台湾的政要、台北市长等等赞许民众学功后身体好转,节省了很多健保经费。
  4. 至于您提到 浮空。在下不大了解,但粗浅印象,例如台湾是一个普遍有宗教信仰、许多气功流传的社会,台湾不少气功是从中国大陆传过来的,在下就曾听过些 挺奇妙的事迹,打坐浮空,在印度、中国、台湾、西藏等等。
  5. 关于您提到的“干预美国选举”。就在下对时事的了解,有两个角度:(一)NBC 称大纪元为川普下了庞大广告,是在为川普宣传之类;但大纪元实际上是做“推广订报广告”,相对的,NBC与《纽约时报》自己就在使用“川普负面消息”在下广告争取订户;为什么大纪元下广告就不一样?有第三方统计指出,NBC负面报导川普达93%;海外媒体也注意到,川普当时做的中东和平进程成果,美国不少左派媒体不大报导。在下看了《华尔街日报》刊登大纪元的回应。(二)2020选举是否有舞弊问题?美国即便选后的多次民调,仍有高比例民众质疑可能有舞弊,而且多地都出现不寻常事件,有些诉讼还在进行。大纪元作为在美国的媒体,当时就是报导各地的听证会。
  6. 大纪元是法轮功学员办的媒体,就像基督徒办媒体、佛教徒办媒体、天主教徒开公司或办媒体,不代表那个媒体的言行,就归结到基督教、佛教、天主教廷。关于大纪元,美国胡佛研究所,集结美国重要主流研究中国的学者2018年11月发表的很重要报告《中国影响与美国利益,提高建设性警惕》报告,整理中国对美国中文媒体的种种影响,指出美国真正独立的中文媒体空间,已缩小到只剩下法轮功学员办的大纪元等几家媒体及《看中国》,独立于中国政府的控制之外。此外,无国界记者组织(RSF)2019年3月报告《中国追求的世界传媒新秩序》,调查中国共产党当局控制境外信息、收编境外媒体的战略,威胁全世界新闻自由;美国真正的中文独立媒体“寥寥无几”,例如大纪元时报。无国界记者组织东亚办事处执行长艾玮昂:“《大纪元时报》的资讯是我们在无国界报告(RSF)中多处使用的,包括在中国被非法关押的囚犯、中共侵犯人权(等内容),尤其是中国的新闻自由方面。”“对我们来说,大纪元是一个可靠的消息来源。”“现在在美国,很少有中文媒体没有受到中国(中共)当局的控制。”
  7. 现在条目内容,主要是基于第三方来源,且使用比例在维基条目中,就在下观察,可能是算比较高了。条目实际上长期来有被加入不少负面性内容。关于您认为“片面事实”,那么当一些对法轮功提出质疑说法,是不是“片面”呢?法轮功方面有相关说明意见,是不是该补上呢?而且,例如在大纪元时报条目中,关于大纪元的回应说法,其实有不少是第三方媒体来源报导引述大纪元,例如华尔街日报、德国之声等。
以上是个人部分浅见。谢谢您的交流。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9日 (五) 14:12 (UTC)[回复]
@Wetrace:
1.关于维基百科的问题,是其创办人的担忧,但是维基百科的编辑是由其社群决定的,而不是创办人或管理员可以一手遮天改变的。 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和法轮功相关媒体的不可靠问题是在众多用户中的不断讨论中得到的共识,不论大纪元发出极左、极右还是中间言论,只要其文章内容逻辑不清、引用来源 不合理不正确、充满逻辑谬论的客观情况存在,被维基用户拒绝是正常的。 这和大纪元的观点偏向无关。 您不能依靠“维基百科的偏向”一点而维护大纪元的错误。
2.关于病毒来源的争议和报道一直存在,不论是泄漏、野生动物还是人员感染,到现在也没有完整的定论。像大纪元一样在2020年就开始笃定为生化武器的,在高标准、高信誉的 媒体中并无类似情况。
3.既是李洪志说过的话、也是法轮功的教义,其反对跨种族婚姻和阻碍教徒前往医院治疗的情况已有多家媒体报道,当然应该加入到文章中。 反驳这项指控的,只有大纪元本身的《多年讨好中共,《纽约时报》拟撰文攻击神韵艺术团》和类似的文章反驳。 法轮功媒体的反驳属于利益冲突,不可采信。中共对法轮功的赞扬并不能增加法轮功反科学的credibility,更何况法轮功自己都说中共满口谎言,拿中共在1996年支持法轮功作为论据未免太过于讽刺。
4.您听说了奇妙的事情也不代表它是真的。 现代科学的根本是实验而非空想,正如媒体的职业道德。 然而大纪元和法轮功媒体做不到最基本事实的尊重。
5.将“推广订报广告”以“支持候选人”广告的发表本身就是违反Facebook规则的事情,这是大纪元自己的错误。 简单的事实就是其他的左右翼媒体没有做这件事,因此除了大纪元没有人被封。 大纪元也建立了大量傀儡媒体,例如Truth Media去引导订阅大纪元。 就像维基百科不允许傀儡帐号一样,这也是大纪元违规的事实。 我认为这些没什么好讨论的。
6.首先用大纪元自己的网站说可自己可靠,属于严重利益冲突,不可采信。 您身为维基编辑者,应该知道这种事。 另外,您自己给的报告中已写明大纪元是由法轮功信徒拥有和运营的媒体,也是法轮功信徒在美国的重要华文媒体,将这样的信息加入到名为“法轮功”的条目中可以说非常合理且与主题相关,您的所谓“大纪元是否是法轮功的官方代表”没有任何关系。关于中共侵犯人权的问题,其他高标准的媒体都进行过非常详细的报告,例如纽约时报独家取得的新疆文件等,而这些媒体文章中的逻辑、行文和资料来源也远比大纪元准确。
7.条目被加入关于主题的负面性内容是正常的,而现在的条目负面性内容不足5%,还有很多缺失。大纪元本身的辩解因为利益冲突,不予采信。若华尔街日报、德国之声在调查大纪元时提到大纪元,当然可以使用,这是因为华尔街日报、德国之声本身是trustful media,我们相信华尔街日报、德国之声在引用大纪元的言论是 提供了足够的context和analysis。 然而,很多编辑者犯了引用上的错误。 举一个例子,如果华尔街日报进行了对大纪元的调查中,引用了“大纪元的反驳”作为内容,这个引用只是调查的一环,上下文中的context和analysis若最后得出结论还是大纪元有错误,那么作为任何人不能在引用华尔街日报时只使用该来源作为“大纪元的反驳”这句话的引用来源,而是必须要在引用时加上华尔街日报对大纪元错误的批评。 这是许多支持大纪元的编辑者在reference上使用片面事实行为的写照。就像你不可引用一篇“批评地心说”的文章时,只引用了该文章内部“支持地心说”的部分,而完全忽视文章结论。(WP:不合理的比重)-Loned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9:50 (UTC)[回复]

建议将法轮功条目从英文维基百科译回[编辑]

虽然中文维基百科常常教导我们中文维基百科不应当只是英文维基百科中文版,但目前法轮功条目显然已经积重难返,任何不利于FLG的修订都会被贴标签、猎巫,因此提出此建议,希望得到社群关注。--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2:03 (UTC)[回复]

(?)疑问--2021年5月注册、编辑次数544次的用户The Puki desu您好,您在上面的讨论声称其它用户“假装”是专业编辑者、“言论箝制”、又称绝大部分编辑如何、“引发”过多次争议。还在下面声称“任何不利于FLG的修订都会被贴标签、猎巫”。这是严重的指控与攻击、涉及诽谤,明显不符合事实。给人感觉似乎在煽动对特定议题、对象、用户的负面动员,这不符合维基百科的精神。
  1. 您明显的恶意推定、人身攻击、诋毁用户,排挤与您在编辑上不同想法的用户。这是不是您所说的“贴标签、猎巫”?
  2. 去指称哪个用户是什么背景、扣帽子。这恐怕涉及WP:不要人身攻击方针--“威胁甚或付诸行动以蓄意致使其他维基编者受到政府、其雇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中共“跨境镇压”、“网路攻击”问题严重。
  3. 每一位用户有其兴趣、关心的领域。中共压迫许多百姓、信仰群体,法轮功是其中最严重问题之一,在下对人权领域有兴趣、创建中文维基的人权专题,会编辑相关议题、也不只这个议题。---编辑百科,各领域条目不同意见很多,本来就有各种编辑争议,用户来自不同背景,关键在于大家依据维基百科的方针规范、并且善意沟通。因此,并不是如您说的,在下“引发争议”,是中共对特定议题的态度的片面说法(中共党媒、官媒-镇压一方、且言论管制、党的喉舌、过滤网路),多年来一些用户、新注册用户、匿名用户有些情况,长期来法轮功相关条目议题也遭遇许多不明帐号拿中共来源编辑,也经常有谩骂式的编辑。在下过去很耐心的提出理据讨论,这些可以在相关条目的讨论页、或过去的客栈 能够找到纪录。
  4. 您声称“任何不利于FLG的修订都会被贴标签、猎巫”。您可以在相关条目的讨论页、或过去的客栈 能够找到纪录,请您公允的看一看,是什么样的情况。
  5. The Puki desu您如果关心维基社群,当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共水军网攻、渗透,您是不是更该关注,中共五毛对维基百科的影响?例如2021年维基百科基金会,曾对中文维基百科采取行动。当时一些用户的认识,就担心中文社群遭到些状况。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03:16 (UTC)[回复]
(?)疑问:“任何不利于FLG的修订都会被贴标签、猎巫”这句论断或许不是事实或夸大了事实,但并未涉及具体个人,何来诽谤一说?阁下所言的“中共‘跨境镇压’、‘网络攻击’问题严重”出现在回复特定个人的评论中,则明显是暗含了对方是“中共傀儡”的意思,这句话更符合诽谤的定义。--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4:03 (UTC)[回复]
(!)意见-自由雨日您好,在下提出跨境镇压、网路攻击,例如大陆的资讯公司密件外泄,都显示中共骇客攻击范围,在下上面的意思应当是清楚。意思是,当有人去扣某用户是什么样的群体,可能导致该用户遭遇被镇压或攻击的风险。这一风险,在下多年就多次提醒过,这是WP:不要人身攻击方针中所提示的。例如,之前印象中,就曾有用户对香港用户提出不当说法,引起了讨论。在下过去也提醒过,要注意对大陆籍用户的保护。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05:58 (UTC)[回复]
急眼了,开始举报我了。我就是动员大家清除破坏维基的分子!你的意思是说英文维基也是中共走狗?不要给我装理性客观中立,你只不过是FLG的狂信徒罢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6:16 (UTC)[回复]
(!)意见因为我本人不属于任何组织,也不进行有偿编辑,并且恪守傀儡方针。我只想提醒诸位一点,根据基金会的使用条款,任何有偿编辑如不申报,在得到线索证据和调查后,任何有利益相关的编辑都都可能面临像2021基金会行动那样遭遇全域封禁。
本提醒并非在暗示任何用户是利益相关者,我认为如果自己不是任何组织利益相关的人,肯定经受得住任何调查--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7:04 (UTC)[回复]

我觉得很明显英文维基的内容有足够的中立性,而中文完全是一面倒。我想他要是有理由就来反驳我,而不是扯一些有的没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29 (UTC)[回复]

我所建议做的,就是将现在的内容完全清理掉,从英文翻译回来。或许他觉得使用中立性的表达就是中共走狗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32 (UTC)[回复]
(?)疑问-The Puki desu 您好,您提出“清理掉现在完全内容”!?令人惊讶!您觉得,这样会不会您方才所说“箝制言论”的疑虑呢?
  1. 在下长期参与中文维基,现在这一中文维基条目,主要是依据第三方可靠来源、许多用户长期参与贡献,存在至今。有什么具体问题,条目讨论页 过去已累积许多讨论。为什么您要跳过这些,全盘否定、好像要删除掉一个条目的长期内容与来源呢?
  2. 英文维基的情况如何,不知道那里用户的情况;中文维基内容,为什么一定不如英文维基呢?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08:51 (UTC)[回复]
他的语言风格还不明确吗,基本上就是指责你恶意→你违背了xxx→长篇大论→转移话题--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35 (UTC)[回复]
(?)疑问-重庆轨交(2024年3月中旬注册,编辑600多次)您好,您这样的说法,会不会相当恶意推定?The Puki desu对其他用户人身攻击,怎么反过来成了“被攻击的用户”是您说的“恶意”、“转移话题”? 在下负责任的说明、引用方针,指出疑问,怎么会成了您说的“长篇大论”?这样的说法,让人回想起过去几名常对人恶意推定的用户,不是适当、尊重的作法。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08:40 (UTC)[回复]
您好,您应该理解错了。您如果一上来就要指责我是恶意的话,很明显就符合上述的语言风格。而我并没有认为您是恶意的,也不会指责您恶意,只是您讲话向来篇幅确实是很长,我只是想提醒您,一般情况如果已经跟您产生了争议的编辑,应该是不会有耐心看完您的讲话,我认为跟我不一般见识的人,我会不予理会,浪费自己的时间非常没有必要--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48 (UTC)[回复]
(?)疑问--重庆轨交您好,您从3月中旬注册不到一个月,却这样说其他用户...“他的语言风格还不明确吗,基本上就是指责你恶意→你违背了xxx→长篇大论→转移话题”。是不是太武断、恶意推定了?The Puki desu对他人 人身攻击,您认为他不是恶意推定吗?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08:55 (UTC)[回复]
(?)疑问-用户被The Puki desu(2021年注册、编辑至今500多次)人身攻击,依据方针提出申诉;却被The Puki desu说是“急了”,The Puki desu然后继续增加人身攻击,称“不要给我装理性客观中立,你只不过是FLG的狂信徒罢了。此外,明显扭曲在下的意思,在下完全没有说英文维基如何;The Puki desu这样的作法,恐怕也违反WP:方针
  1. WP:文明方针,杜绝不文明行为---无礼、侮辱、谩骂中伤、...人身攻击,包括种族、族群、残疾相关、性相关、性别相关(包括性别认同、性倾向、性别表现等)及宗教相关负面称号...
  2. 去指称哪个用户是什么背景、扣帽子。这恐怕涉及WP:不要人身攻击方针--“威胁甚或付诸行动以蓄意致使其他维基编者受到政府、其雇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尤其中共“跨境镇压”、“网路攻击”的问题严重。
  3. The Puki desu这样激烈人身攻击其它用户的态度,并不适当、也违反维基方针。有些让人回想起 2021年前曾遇过用户的态度、以及之前被长期封禁 经常攻击他人的用户;但那样并不是社群可以接受的作法与态度,是违反维基方针的。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08:37 (UTC)[回复]
我清楚,我之前就和他吵过,当时他觉得大纪元不是极右媒体。我觉得可以直接动手改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37 (UTC)[回复]
楼上好,补充回应您,(1)一般被认为“很左”的《纽约时报》称大纪元是“右翼”,有些很左的媒体称“极右”,也有媒体分析机构分析主要媒体光谱,是列为“中间偏右”。(2)美国社会与媒体的左倾现象近年越来被讨论,(立场亲北京的星岛日报报导)马斯克都曾发图,暗示感慨14年来从“中间偏左”、后来被当成“中间派”、如今被当成“右派”。(3)维基百科共同创办人几年前也感慨,美国媒体越来左倾,连带影响英文维基百科越来左倾。(4)美国史丹佛大学胡佛研究所,许多专家合作发布的报告,指大纪元是美国所剩不多、独立于中共控制之外的独立中文媒体。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3日 (六) 17:24 (UTC)[回复]
(!)意见-在下长期参与中文维基,现在这一中文维基条目,主要是依据第三方可靠来源、许多用户长期参与贡献,存在至今。有什么具体问题,条目讨论页 过去已累积许多讨论。您可以去条目讨论页看看。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09:00 (UTC)[回复]
既然说到可靠来源那大纪元附属媒体看中国关于2024年花莲地震的阴谋论算不算是可靠来源呢?(目前正在重新评估法轮功附属媒体的来源可靠性。你要是有兴趣提供意见你可以去提。[4])--请LC99正视马哈迪目前已经加入国民联盟的事实。-太阳番长 2024年4月8日 (一) 09:51 (UTC)[回复]
补一下链接[5]--请LC99正视马哈迪目前已经加入国民联盟的事实。-太阳番长 2024年4月8日 (一) 09:56 (UTC)[回复]
(!)意见-MikadoYuga您好,看到您贴出来,就简短分享交换在下的意见。
  1. 在下未听过 看中国 是什么附属媒体。
  2. 就文章内容来说,在下在台湾。多家主要媒体有报导人工地震的阴谋论讨论。“看中国”这篇文章,是提出一些网友在讨论怀疑 是否可能人工地震,文章提到一些看法认为是阴谋论;文章从这一讨论,提出苏联时期有个“水星计画”、以及中共军方本身对一些气象武器的说法,在下这方面并不熟悉。但在下阅读这篇文章,没有感到文章称“花莲地震是中共干的”。
  3. 上面这一组例子,让在下想到,Covid-19病毒,很多人包括法国重量级医学专家、曾经对抗SARS的台湾前卫生署副署长,都公开质疑,病毒可能经过“人为加工”;另一个讨论是不少国际媒体 在讨论 共军的病毒增益功能计画、加工计画,这是“两组讨论”,也有不少人讨论Covid-19有没有可能是中共加工的、外泄,但这不代表得出结论“Covid-19就确定是共军加工出来的病毒”。中共自己后来也宣布,北大与军方309医院有合作加工病毒,引起国际很大批评。最近美国众议院委员会就公开警告,中共在做生物战、病毒的研究。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10:27 (UTC)[回复]

(随意的分割线)

我建议上面几位消停一下。首先,请The Puki desu重庆轨交18停止指控编写条目的人都是法轮功信徒。顺便提醒The Puki desu:法轮功还请大大方方地说出来,而不是暗嗖嗖地用FLG这种东西来代指;这给人一种你发起讨论时就带着对法轮功的憎意、恨不得踩在脚下跺两脚再吐口痰的感觉,不利于讨论进行。其次,Wetrace也麻烦你在反驳的时候不要特意用括号指出对方的注册时间和编辑次数,这种诉诸资历来彰显你才是真理的行为也很恶劣。你们三位现在这么吵不会把讨论带到任何地方。

我说一下我的看法。中文条目确实问题很大,但是英文条目同样也挂有模板,我不认为单纯直接翻译就是好的解决方法。我认为应该开一个草稿慢慢改到支持方和反对方都没有什么意见之后再覆盖上去。中文条目的序言章节大量罗列了法轮功的教义,这个东西应该从序言中删掉,放到别的位置。此外,条目有一些评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花了一个注释的篇幅评述中国政府如何扭曲邪教(cult)的词义;以及花了一个括号的篇幅对“西方媒体照搬了中国政府的官方报道”这件事表示遗憾。这两个地方都没有附上来源,并且读起来确实像是编者自己的评述。

至于可靠来源问题,我认为现在的条目至少有一些地方做得不足,比如说条目确实引用钱学森的论文,但是它跟条目的主题的关系又有多少呢?

综上,我有两个诉求。第一个是,你们三位立刻停止针对人身的争论;第二个是,你们三个去开草稿。 --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0:05 (UTC)[回复]

(?)疑问+(!)意见--MilkyDefer您好,首先希望您能注意到,在下受到的人身攻击,而不是将三用户一概而论。
在下以为:
  1. 这条目是长期的版本。有什么问题,就像一般条目编辑的流程,依据方针、具体在讨论页提出讨论,超过十年来就是这样许多用户参与贡献、辩论、讨论。若开草稿将一个长期存在、长期贡献、经过讨论的版本整个换掉,在下以为不适当,这样做很容易衍生变相副作用、例如回避掉具体的讨论、甚至可能副作用,被变相形成审查言论与删除内容(过去在其它较敏感议题条目,就有用户用例如程序理由之类,将整个条目几乎都要清空了)。实际上就依据方针,具体改善,例如MilkyDefer您提出的问题,那么在下或谁有时间会去检视该段落。任何人编辑,就是参与具体讨论。这在条目的讨论页,多年来累积了许多讨论过程与纪录。
  2. 在下列出该两名用户注册帐号与编辑次数,在下并非 您所误解说的“诉诸资历来彰显你才是真理的行为”,过程中也没有将“编辑次数”与编辑正确性连结起来的意思舆论数。在下没有将两者连结,而是好奇,注册不到一个月,与在下互动没两天,该用户却可以去说 某某你的模式就是如何,这合理吗、不武断吗? 还有另一用户直接人身攻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10:26 (UTC)[回复]
并没有这回事,维基百科的成立宗旨就有人人可编辑的一项,自然涵盖了全文更新。反而是您使用“前人的汗水”作为理由来反对全文覆盖显得理据不足。前人的汗水都在历史记录里面呈现,而且您的这个理由会显得有人(或数人)在宣称条目所有权。我倒是有个问题:假如这个讨论串的人对条目经过了逐段的检视、讨论、修正后到达了“被全文覆盖”的最终结果(结果论的视角),您会接受吗?--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0:40 (UTC)[回复]
MilkyDefer您好,您误会了,维基百科人人可编辑,在下没有宣称所有权的意思,希望您能善意理解推定。条目一直来的编辑,是一般性的编辑讨论,长期累积的共识、交流等等,也反映在条目与其讨论页。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10:45 (UTC)[回复]
那请你回答我最后的那个问题。--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1:39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连新建一个带有“批评”二字的分类都要被疯狂提删,清空,跟踪,骚扰,我倒是很好奇如果写出一篇对法轮功的批评这样的条目会是什么后果😅--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0:33 (UTC)[回复]
不会有什么后果,我实际上觉得或许真的可以开一篇。--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0:34 (UTC)[回复]
(!)意见-重庆轨交18您好,在下并没有“提删”该分类,在下编辑时有说明,您没有回应在下,您到客栈开串留言。至于在下当时编辑的相关理由,在您前面客栈开的串,在下之前已有说明,有其他用户也回复您[6]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8日 (一) 10:37 (UTC)[回复]
如果对法轮功的批评这个分类能重建并且存在下去,我才认为这篇文章能有可能存在下去。( π )题外话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页面,对民主进步党的批评这篇似乎是符合写作方针和收录方针的条目是发生了什么?被删了还是被移动至维基学院了?这个页面里的内容是否可以移动至维基百科?--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0:53 (UTC)[回复]
主要原因是写得太烂了。对比对国民党的争议条目,对民进党的争议条目显得非常的“堆砌”。仔细一看,格式都是清一色的“XXXX年XX月XX日,XXXX党议员/组织成员XXX批评民进党XXXXXX”,写得也就只比关系型数据库好那么一点点。没有人愿意去改善,所以就一致认为直接爆破更省心。--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00 (UTC)[回复]
针对 2024年4月8日 (一) 10:53 (UTC)的离题进行离题的(~)补充那个页面的主要贡献者Solomon203‎个人认为是相当典范型的WP:NOT范本制造者(经手的页面常有WP:NOTADIARY混合WP:NOTDATABASE问题)。有些人可能认为资料数据庞大就能证明重要/真实。或者有A就必定要有B。信奉这类型想法的帐号很多,最典型的是蔡依林相关页面的特定帐号曾经引起的争议。比较狂热一些的某些主题就会透过傀儡帐号或真人傀儡形式显现。像是过去存废讨论为了某些学校的特定主题号召非常多人加入灌票保留特定页面。
整体而言,不管是哪个主题某种程度上都会显现上面的问题,差别在严重程度,"宣传正面和宣传负面"都是宣传。并不会因为那是宣传正面或宣传负面就特别正义,也不会因为立场不同就不会显现上面的问题。
会被注意到问题而被处理的通常是做得太过夸张无法被容忍,像是有些操作人员的行为,查核助理或者管理员有时会放著不想管,但特定操作人员就会故意去对应帐号组的对话页扰乱,让原本不想处理的用户组也无法忍受。
上面是经验分享,过于离题可以迳行移除。--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26 (UTC)[回复]
问题是你真的开一篇、或者修改相关条目之后,就会被各种程序性理由打回。--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1:31 (UTC)[回复]
现在社群都在这里见证,你们可以开一篇,我想知道是否会有人用程序性理由打回,是否真的有另一种黑暗势力渗透维基百科。--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8日 (一) 11:52 (UTC)[回复]
我想社群已经见证了某个势力使用十几个IP仅仅是为了回退cat:法轮功批评者加入cat:对法轮功的批评这个上级分类(包括英文版维基),如果这个文章建立他们一样可以继续用动态IP来绕过所有对他们的破坏和扰乱性编辑的指控,并且继续对创建者进行跟踪回退骚扰--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01 (UTC)[回复]
你但凡先写主条目再打理分类都不会有这么多事情。--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06 (UTC)[回复]
而且已经有一个Category:反法轮功了吧?--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11 (UTC)[回复]
本人还是认为反xx和对xx的批评是两种独立分类,反xx一定是含有批评性质的,但是批评xx却不一定代表反xx,举个例子,阁下是否会认为批评政府就=反政府?再举个例子毛泽东曾经有论述强调共产党要进行自我批评,是否等于毛泽东是个反共主义者?--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15 (UTC)[回复]
那我还是建议你先把主条目对法轮功的批评写出来,然后再建立这个分类,会显得更好。以写条目优先,这是我给你的忠告。--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21 (UTC)[回复]
谢谢阁下的意见,不过我想指出一点,维基百科似乎并没有方针规定只能先出现一个完全和分类名一样的条目,才可以创建那个分类,我作为新手觉得写条目仍需要积累经验才敢动笔,因此当下才认为应当先做些容器分类,反破坏,小编辑,参与讨论等等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积累经验--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32 (UTC)[回复]
我认为这是常识,分类的使用应当谨慎。分类拥有仅靠几个字就能粗暴地给事物定性的作用。举个例子,曼德拉是罪犯。什么?不是这样的?但是他确实被判罪入狱了欸!
如果你创建一个新账号就开始大量增加分类的话,非常容易遭到反对,其中的原因就是其潜在的威力。--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39 (UTC)[回复]
曾入狱,曾被判罪都是事实,并不是杜撰出来的。你认为罪犯这个词有威力,首先是因为罪犯这个词在大多数地区的语义中肯定都不会是褒义词。而真正理智的读者也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物被判罪就自动认为这个人就是一定有罪或者邪恶,也不会因为一个人被嘉奖,被吹捧就认为这个人就一定是高尚和值得称赞的,维基百科应该是提供中立客观的事实,并且反对任何组织干涉和审查。阁下的意思难道是假设一个人认为曼德拉不是罪犯,他就可以去试图删除他曾经入狱的信息,或者移除“曾入狱的领袖”这个分类吗?。--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02 (UTC)[回复]
我用曼德拉是因为争议少。换黄之锋呢?你修错别字修语病都是积累编写条目经验的好方法,社群极度不推荐新手使用维护分类、重定向、模板的方式积累经验,很容易搞出很大的混乱。--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3:21 (UTC)[回复]
阁下认为

社群极度不推荐新手使用维护分类、重定向、模板的方式积累经验[来源请求]

,我只能选择WP:IAR,在我看来,新手本来就应该是选择小编小修,才越容易及时被社区纠正错误,而分类、重定向都是和修复语病错字一样的简单工作,模板我认为是和机器人一样进阶的编修工作,因此我不会暂时不会去详细了解这方面的工作。我的分类工作很明显是被基于立场的进行移除,而非基于反破坏和反扰乱,并且随后的各种严肃的警告或者无理取闹的匿名IP跟踪回退不仅将WP:文明WP:NEWBITES全部抛之脑后,更是严重违反维基百科ToU,并且现在也没有得到任何惩罚,到底是谁想造成更大的混乱,我想大多数人都心知肚明。--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57 (UTC)[回复]

但是你已经闹出混乱了,就算不提你搞的邪教分类,你的那个Category:遭审查的电子游戏现在不还在存废讨论么? --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4:25 (UTC)[回复]
请阁下注意WP:5P4,如果阁下坚持认为我在闹混乱,大可直接去提报为当前的破坏,看看你的指控是否成立。
由于被禁游戏∈非定义性分类,本人在讨论页经过与其他用户善意耐心的讨论,已经(+)支持将该分类(×)删除,参见Special:Diff/82179998--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4:40 (UTC)[回复]
@MilkyDefer仅是提示,存废讨论目前是Category:遭审查的电子游戏Category:被禁电子游戏都正在存废讨论中,如果你对细节感兴趣可以再研究。
从结果而言,这个帐号同意转移页面,但同时又故意对转移对象提删(且没有照标准流程进行,存废模板是其他帐号协助挂上的)--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5:02 (UTC)[回复]
阁下注意用词和WP:5P4。什么叫做故意?我认为被禁就是非定义性分类。被审查也一样是非定义性分类。除非有明确写清收录范围,本人不支持删后重建。至于存废流程问题,本人第一次提删页面不熟悉因此遗漏这部,以后会留心注意,感谢阁下提醒。--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5:15 (UTC)[回复]
虽然那些IP还待查核是否为傀儡,不过邪教相关电子游戏这一分类的内容显然是不妥的。克苏鲁在现实真的有人信吗?真的属于邪教吗?Special:Diff/82145348--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8日 (一) 12:12 (UTC)[回复]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难怪维护维基百科一直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26 (UTC)[回复]
“邪教题材”而言,主线故事与‘信奉邪教’相关,就可能算吧,教派未必与现实相关。但感觉有些会很难定义,也包括该元素在故事中的占比与重要性。--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5:27 (UTC)[回复]
我一开始构思的是只要出现了符合邪教定义的组织,就可以加入本分类,所以命名的是“相关”而非“题材”。
正如xx(地名)背景电子游戏,也可能仅仅是里面其中的某一关卡在xx地点就添加了相关分类。因为现在全程只出现了一个势力,只发生在同一个地点的剧情游戏还是挺少的。大多数剧情都会包含多重势力、辗转多个地点,而邪教题材在我看来就是全程剧情几乎只围绕一个邪教组织而展开的才适合称为邪教题材--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5:41 (UTC)[回复]
“出现”会太过广泛,比如某个支线任务或者前言、主角的背景故事提到,但主要内容无关。xx背景感觉也有要求,如果赛车游戏展现几十个地点。倾向对主要故事不可或缺才加。--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5:53 (UTC)[回复]
阁下可能没认真看我的发言,我已经限定了说是“剧情游戏”,因此我不赞同那些竞技游戏的地图也可以作为xx背景来分类。而且后面解释了这个“出现”是指作为一个主要的势力出现,这已经是表明了会有相当比例的剧情、任务在围绕这个邪教组织展开,而且有相当比例的人物是属于该组织,而不可能是只言片语或一笔带过的“出现”,更不可能是彩蛋或者录音带之类的零散线索里面才找得到的“出现”。--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6:22 (UTC)[回复]
题材>背景>相关?仍担心“相关”可能过于宽泛或含糊。如果邪教元素本身是故事重点,为什么不是题材或背景作品。如果该势力和特点只是作为背景板,是否很多主流作品有包含。--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7:17 (UTC)[回复]
不知道本人拙见是否成立,就还是拿看门狗2举例,因为看门狗2在中后期剧情才开始集中出现跟邪教组织“崭新黎明”相关的任务,所以之前我才会认为定义为“邪教题材”有所不妥,个人感觉“题材”应该是一种贯穿全剧情的内容,而且其有上级分类“各主题电子游戏”,主题这个英语词对应的是“theme”,查了一下英语中theme定义,在这里应该是A recurring idea; a motif.或A subject, now especially of a talk or an artistic piece; a topic.例如由于主角和主角所在的虚构组织DedSec是黑客组织,因此看门狗系列哪怕(假设)剧情里没有并出现黑客二字的台词,也照样应该被归入黑客题材。而像看门狗2里出现的这个邪教组织占据了一定的篇幅,依然只是“有关”邪教,而非邪教“题材”。
再举个无关例子,梦的解析中虽然运用了大量跟“性”有关的解释模型(也是很多学者批判弗洛伊德学派的切入点),但目前主流仍将《梦的解析》视为一部心理学著作而非性学著作。本人认为这主要是因为∶ 虽然“性”相关的解释模型贯穿出现在这部书里,而心理学这个词可能并不需要贯穿出现在书里,而精神分析普遍认为是心理学分支,也是心理学史的重要学派,因此并不需要反复提及心理学就自动被归入了心理学,而就算被反复提及的“性”相关的模型,在他另一部著作性学三论,因为全书专门聚焦于性相关的模型,因此被归入了性学书籍,但是梦的解析如果归入性学书籍可能也是有争议。
如有不正确的地方,请指教。--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07 (UTC)[回复]
( π )题外话《性学三论》被归入了性学书籍[来源请求]《中国大百科全书》认为《性学三论》是正式创立心理分析学派(偏向哲学语境下的概念)的标志。不过反正整个精神分析学派早就被主流心理学界边缘化了就是了,这个问题也不重要。--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18 (UTC)[回复]
确实有人加入过性学出版物这个没有外链的孤立分类。不过可能我只是试图想强行找个例子,因为并没有读过这本--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25 (UTC)[回复]
不值一读,就是没有任何科学证据支撑的原创研究,在我看来和cult的一些性质无差。--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34 (UTC)[回复]
cult这个词像日语韩语那样直接音译或许更好,cult对应邪教似乎严重缩小了词义--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38 (UTC)[回复]
强烈反对音译。不同语言的词汇义几乎都不是一一对应的。这种电子游戏分类本来也就是大众日常的主观感受,不是什么学术研究,既然是主观感受,那就应该以某一群体的文化作为标准(语言是文化最重要的载体),没必要非要对应别的语言的某个词汇。汉字文化圈(尤其是中国大陆)的土壤对所谓的“宗教异端”就根本不会形成像亚伯拉罕宗教那种文化群体的概念。(英维的Category:Video games about cults概念除了“宗教异端”,还包含了“狂热者”“团体里的偏执分子”等含义,这些概念在汉语文化里未必对应同一种概念,和中国大陆理解的“邪教”——也就是法轮功、全能神等——更是不太一样。--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53 (UTC)[回复]
你不觉得这个分类有邪教制作的电子游戏的含义吗?“含有邪教题材的电子游戏”还好一点吧。--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9日 (二) 04:14 (UTC)[回复]
我这么移动是考量了页面名称一致性的问题后做出的。--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4:24 (UTC)[回复]
我是说重庆轨交18的“邪教相关电子游戏”,给人感觉像这些游戏都是邪教制作的用来吸引人入教。--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9日 (二) 05:10 (UTC)[回复]
“video games about cult”,直译真就是这个样子。我不想开地图炮,但是我确实认为有些东西确实只有原文才能准确地表示那种意义。--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6:02 (UTC)[回复]
或许翻译成“邪典相关电子游戏”比较没有歧义?--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13 (UTC)[回复]
完全没听过“邪典”一词,不知所云。《现代汉语词典》等各大词典也没有这个词。--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23 (UTC)[回复]
例如邪典电影(Cult Film)。--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27 (UTC)[回复]
真的觉得这主题下的讨论已经疯狂离题了维基似乎现有两个条目以邪典开头,并且对应了英文cult,这个词最初是谁翻译的,看了一下,邪典似乎应该是条目内提到的“邪门经典”的缩写,不知是否有原创翻译的可能。--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31 (UTC)[回复]
知网倒是确实有一些“邪典电影”的相关论文。大约一半直接用原文称“Cult电影”,一半称“邪典电影”。我不懂这种电影,但我觉得含义和邪教应该有不小的区别吧?--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41 (UTC)[回复]
翻译成邪教首先已经会有意译普遍出现的问题,虽然cult可能确实可以包含邪教的意思但是显然不仅是邪教这一种含义,但是如果cult音译翻译成卡尔特,可能也像卡特尔那样,虽然不会缩减词义,但是也让很多路人不能直观知道这个词是什么含义。怎么突然有种不确定性原理那味了--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53 (UTC)[回复]
粗略翻了一下相关文章,“邪典”一词是“2003年第6期的《环球银幕》杂志首次”翻译并使用的,该杂志“指出‘邪’与‘典’二字分别意指Cult电影在拍摄风格上的自由放肆、离奇怪异与它们在作为边缘电影出现的同时,也试图从正统的影史范畴内获得相应的话语权,从而跻身‘经典’的行列。”(李琳,2019我觉得翻译得就非常妙啊!和我刚刚第一次看到“邪典”一词的主观感受是没差太多的。这个翻译,和“邪教”一词都有“邪”字纯属巧合(当然这种巧合也是翻译的艺术)。英语的“cult movie”,cult是修饰movie,表示这类movie是那种怪异的少数派,和汉语“邪门”“信邪”的“邪”对应,而不是“邪恶”的“邪”(“典”字则纯属汉语硬加,但我觉得加得非常好,不过这不是讨论重点)。但“邪教”的“邪”字义偏向“邪恶”,尤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定义下。--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12 (UTC)[回复]
那挺好,有没有兴趣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更名?比如说,更名为“邪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类的东西,来表明这是中国特色诠释的“邪”,看齐英维。--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7:15 (UTC)[回复]
确实,改成这个名称,我觉得有一定道理,不过我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太多研究,暂时不能说完全支持。另外,《中国大百科全书》里“邪教”对应的英文是“evil cult”而不是“cult”,显示明显在中国大陆“邪教”一词和“cult”有不小区别。--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23 (UTC)[回复]
目前中维有争议的最大原因我认为还是两岸三地文化差异:“邪教”一词演变至今,在中国大陆百姓眼中的理解就是“邪恶的”“作恶多端的”“洗脑的”“骗子群体”,重点就在“邪”,“邪”是本身就已经存在并被百姓认同的;但在港台海外华人等看来这个词可能理解为是英文的“cult”,理解为是不同信仰或不同教派的少数群体,认为中国政府在做西方中世纪迫害异端教派的那种事情,把一些本身存在的中性的群体污名化为邪教并加以取缔。--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33 (UTC)[回复]
我认为邪教条目本身都应该一分为二,其中一篇专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邪教概念。中国大陆学术界如何我不敢断定,但至少对民众来说,“邪教”一词跟什么“新兴教派”的概念根本不沾边(中国大陆的宗教、民间信仰要多少有多少,哪有什么正统),“邪教”就是“危害社会的邪恶的组织”的意思,叫“邪团”也一样,并不强调“教”——对当代中国大陆人来说,“邪教”就是指法轮功、全能神、……,没有什么争议,也从未听说哪个学者或个人反对这一概念。邪教条目内说“大多数学者不再将任何新的宗教运动称呼为邪教”,明显是“地域四周心”了(将中国大陆的“地域中心”排除了在外),哪个中国大陆学者敢提出这种观点?--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57 (UTC)[回复]
感觉估计也没那么分别,这词毕竟不存在地区词转换,法轮功媒体一样有宣传中共是邪教,但中共很明显不符合少数群体的特点,当然如果是在中国内部来看,中共党员确实也从来都不是多数。暂时不认为需要考虑条目拆分。--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8:43 (UTC)[回复]
法轮功的宣传明显属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放在“中共认定法轮功为邪教#法轮功对此的回应”之类的地方即可,法轮功媒体并不是具有立法权的组织,也不是宗教学/社会学学术组织,不能同等对待。问题是,英语“cult”条目类似于中维的白左,是在介绍一个词,而且这个词本身就带有贬义用法。港台海外华人可能对“邪教”一词也有相似的理解。但中国大陆地区并不认为“邪教”仅仅是一个词,也不带有贬义用法,在大陆人的世界观里它就是像“政党”“社团”“犯罪团伙”等一样客观存在的、没有什么争议的东西,在法律上也有定义。不会有学者去讨论“邪教”一词使用的合理性,只会讨论“如何对待邪教问题”等等。邪教条目内说“大多数学者不再使用邪教一词”,这明显在中国大陆是不成立的,也许极个别律师或者民众会对定义某团体为邪教有异议(就像极个别人会认为某人不应该被法律判为罪犯),但绝不会对“邪教”这个词有异议,它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法律概念和日常概念。(题外话:我以前小学的《品德与社会》课程是专门有反邪教的一课的,现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似乎删了,我暂时还没找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07 (UTC)[回复]
区别就是:【邪教 (中国大陆)】(英语:evil cult 或 pseudo religion)“邪教”是指打着宗教、气功等幌子,传播歪理邪说、欺骗他人、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的目的一般是收敛钱财,满足教主等上层的个人私欲;其特征有个人崇拜、信息隔绝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当代典型的邪教有法轮功、全能神等;而法轮功等并不认为自己是欺骗他人、危害社会的组织,反而认为中共是这样的组织。【邪教 (其他地区)】(根据乐词网,甚至也许不应该叫“邪教”)(英语:cult)“邪教”是一个歧视、贬义性用词,用来称呼一些新兴宗教或组织,大多数学者不赞成使用这一称呼。(以上是我个人简单总结)--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12 (UTC)[回复]
“邪教”就像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样,作为一种法律概念,也许会有人对“什么是传销/什么是邪教”有异议,但并不会有人对概念本身有异议。--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31 (UTC)[回复]
既然有这个条目,似乎拆分条目不是不可以,只是我倾向反对建立一个在其他语言版本不能收到很大关注的条目或分类,建立后如果能短期内得到大量的其他语言版本的关注在我看来才是符合关注度要求的,我还想倾向于应该更多去寻找事物的共性,哪怕这个概念或现象只有中国有,但是如果对于其他没有的地区也存在大量的关注度,例如高考就有十个以上的语言版本,证明这在全人类都是普遍存在关注度。此外还需注意如果其他语言普遍不关注的事物,更有可能受到地区观点的影响从而无法确定中立性。以上只是我对关注度的期望。--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19 (UTC)[回复]
不是可以对应en:Heterodox teachings (Chinese law)吗?虽然也不是严格对应(首先“Heterodox teachings”这个名词含义就不太对,其次英维条目重在介绍中国政府的定义问题,而不是介绍“邪恶团体”或“打击邪恶团体”本身),但不同语言的条目本来就很难完全对应,看看中维的台湾条目就知道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39 (UTC)[回复]
(~)补充:知网被引56次某篇论文:“审慎研读法律细则,中国官方界定的邪教不能等同于西方英语文化圈通行的cult(膜拜团体)或法语、德语文化圈通行的cult-sect(膜拜教派)。其准确含义可以解释为具有严重犯罪性质的伪似宗教组织(Pseudo Religion)。——习五一.邪教释义.世界宗教研究,2001(03):9-17+155.--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39 (UTC)[回复]
我认为应该将邪教条目一分为二,英维的cult对应为“异教”(参见乐词网),余下的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合并,并命名为“邪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MilkyDefer--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45 (UTC)[回复]
这个论点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感觉中国对邪教组织的定义首先是基于无神论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在一定程度上连传统宗教都有被严重控制活动范围的大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我认为中国的确没有西方国家指责的那种宗教自由,但同时中国也没有“邪教自由”,而美国韩国台湾等国家在我看来就是拥有非常“高邪教自由指数”的国家,就连法轮功这样的可能中国人都有所耳闻的在这些国家发展分支都面临着很多竞争对手,更不可能一家独大。邪教自由在我看来是基于结社自由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结果,结社不自由的地方也必然不可能实现邪教自由。--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54 (UTC)[回复]
这和条目本身有什么关系吗()不论中国对“邪教”的定义基于什么,它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概念,就像伊斯兰教法定义下的“同性恋罪”就是一种罪行一样。相关条目应该把重点放在介绍法律本身和政府的行动(取缔邪教、抓捕同性恋等)上。如果“控制宗教”“邪教自由”等概念有足够的来源支撑,那么可可以放入条目(当然,不应成为重点)。--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04 (UTC)[回复]
中维已经有异教(paganism),还有异端(heresy)。中文词少。--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10:20 (UTC)[回复]
那对应为“膜拜教团”或“狂热性宗教”?另外根本上应该关注相应地区的华人学者都如何称呼英文的“cult”(但是这些地方应该又是认为该词是贬义所以一般不使用……应该去对应他们日常中使用的有相关贬义概念的词语……)我看大陆学者有把cult对应“膜拜教团”的(董江阳.美国的膜拜教团问题及其应对立场与方式.基督宗教研究,2022(01):516-533.)(邵鹏.膜拜团体与新宗教界定的困境——世俗反膜拜组织和宗教社会学的两种进路.科学与无神论,2022(03):75-82.)--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31 (UTC)[回复]
这也进一步说明中国大陆的“邪教”并不对应“cult”,并且大陆学者也对“邪教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相关研究。--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33 (UTC)[回复]
而且,我认为中维还是深受英维的负面影响。中维邪教条目内的“当代学者一般不用邪教一词”一句很可能是照搬英维或英语学术界不用“cult”一词的事实而来的。但在中文世界这可能根本就是完全错误的,首先中国大陆学术界明明大量使用“邪教”一词而且根本不是指“cult”也不带贬义而是法律概念(就像“犯罪”一词并不是贬义),其次在中文世界使用和“cult”一词同义的“膜拜教团”可能根本就不带贬义。所以这句话提供了完全错误的信息。--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53 (UTC)[回复]
(~)补充:《中国大百科全书》下“邪教”条目和“暴乱”“骚乱”等概念在同一分类,属应用社会学—犯罪社会学,英维cult属于“Pejorative terms”和“cults”,后者具体“defined by their unusual religious, spiritual, or philosophical beliefs, or by their common interest in a particular personality, object, or goal”--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27 (UTC)[回复]
伊斯兰国为什么喜欢宣布对袭击负责,在我看来本质就是蹭热度的一种技巧,并不一定需要真的策划,但是既然宣布负责会被媒体报道,也就可以变相增加知名度,知名度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在全世界总能吸引到更多的追随者[原创研究?],而现在中国应该已经认识到很多舆论本身存在反向宣传的效果,所以喜欢冷处理很多热点,这大概就是我想阁下为什么会发现以前的课本有反邪教而现在找不到了的原因--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08 (UTC)[回复]
不认为是这种原因。反感政治说教的同学很多,确实有人因此而反感中共体制,这可以说是政治教育起到了反作用;但受到反邪教教育之后反过来对邪教产生好感或同情的情况我是闻所未闻。中国大陆民众对待邪教就像对待毒品一样,坚决抵制是不会有争议的。当年的实验教材还是21世纪初的版本,当时正在取缔法轮功。现在《道法》课本不再强调,可能反而单纯是因为“反邪教”就像“反毒品”一样已经深入人心,不需要再教育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9:57 (UTC)[回复]
对阁下不需要再教育的论述表示怀疑,就算是深入人心但是还有一代又一代人诞生,对他们来讲,如果不教育很明显无法深入人心吧。我仍保留我自己的态度,认定这是一种宣传技巧,冷处理有争议的事情,同时如果有人想了解,在内网上随时可以搜到官方的态度,正如六四事件从未在中国大陆的历史课本里得到讨论,而文革的篇幅也开始急剧缩减,并不是这些历史不存在讨论性,而是本质上中共不希望学生和教师对这些事情有太多讨论,所以说阁下所说深入人心并不是靠教育有这件事,恰恰是靠教育里没有讨论这些事,或者只是提供一个不容置疑的定论作为考点。为什么中国大陆有那么多劳动力会接受低薪的时候甚至同时还有996,接受一个没有工会、不符合劳动法的工作环境?也是因为他们接受的教育里从来没有讨论过工人应该拥有符合法律的工作条件,一言以蔽之,可能就是他们认为这些并不是属于他们,对他们来讲,这些没有教育过的逆来顺受的价值观也是“深入人心”的。--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1:09 (UTC)[回复]
邪教和劳动问题差异还是很大。后者明显遭到大部分民众的反对(绝对不是“接受”这种劳动环境,而是被迫无奈;而六四、文革等虽然异见没有占上风,但民间也确有争议的),但前者我认为并不存在什么争议,反邪教和反毒品一样是大陆民众的压倒性共识,至少当前年代还不需要通过教育才能达到“深入人心”。而且这和“冷处理”的技巧其实也未必矛盾。不过这一讨论明显又偏题了,如果再继续肯定会被管理员移除留言()--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1:28 (UTC)[回复]
有关“邪教”概念的切题的(~)补充:对中国大陆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群体来说,他们会称自己是合法活动,反对自己被视作邪教,就像权健、无限极等企业会竭力否认自己涉及传销一样,但他们不会反对“邪教”概念本身,甚至仍然支持国家取缔邪教,就像擦边球企业的员工是真的相信自己是直销不是传销也支持国家取缔传销一样。现代一些既带邪教性质又带传销性质的“精神传销”组织也是如此,他们的参与者都是真心相信自己参加的就是有益的活动的,并且同时反对其他有害身心的组织(也就是说支持国家取缔它们)。“反邪教”是深入人心的,在中国大陆不会有民众或学者反对使用“邪教”这一概念。--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1:37 (UTC)[回复]
我觉得“邪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能视作是“中国特色的诠释”。“民主”并非中国本土产生的概念(或者古汉语里有类似的词但含义相差很大),而是对“democracy”的翻译,随后在吸收西方democracy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民主观,这种情况才属于是“中国特色的诠释”;类似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革时曾有“中国特色的非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科学观”等等。但“邪教”并不是吸收了某个西方的概念并加以中国化,而是中国本土一直传承延续下来的概念,从明清开始就是“宗教色彩”“反统治阶级”“危害社会”之类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上世纪末沿用并发展了这一概念来去定义一些危害社会的组织(法律上和民众日常生活上)。并不是说中国吸收了西方的“cult”的概念并翻译为“邪教”再进行中国特色化,更不是说中国将一切新兴宗教都污名化为“邪”教,事实上中国大陆学者就不赞成将“cult”译为“邪教”而是“膜拜教团”。所以这里我认为根本原因还是中维受英维和西方文化影响过大,并没有从中文世界(尤其是中国大陆)的视角和国情去看待问题。--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9:42 (UTC)[回复]
并且“邪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概念也不是说只能用于国内组织,中国学者也会把一些国际上的极端组织问题称作“邪教”。和cult的关系应该是:“邪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译为evil cult或pseudo religion等)是中国的法律、社会学界和公众使用的一种说法,延续和发展自中国明清时代以来固有的本土概念,当代用来指代以“膜拜教团”(cult)或“新兴宗教”(new religious movements)或“气功”等名义出现的,发展成员、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组织;在国际上“邪教”多是“膜拜教团”或“新兴宗教”畸形发展的产物,在国内则多以中国传统的“气功”(典型代表为法轮功)以及“基督教”(典型代表为全能神)的明目出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0:48 (UTC)[回复]
目前邪教条目第一句介绍的是cult(陆台均译作“膜拜教团”)而不是中国大陆使用的“邪教”概念;第二句前一分句是在讲英语世界不支持使用cult一词,这跟所有中文地区都没关系,这样一来后一分句也就与事实不符(不存在什么“坚持使用邪教一词”的说法,这是一个明清时代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就有的词语,它指的是某种犯罪组织,不需要“坚持使用”),来源也不可靠;最后一句仍然是在讲英语世界中“如何判断某一religion是否是cult”的问题,和中文世界毫无关系,在大陆更是不存在这种问题(“邪教”是指某种性质的犯罪组织。不合适的religion,比如新疆一些伊斯兰教派,中国根本不是把它们认定为cult或邪教。)该条目明显需要完全重写。--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1:08 (UTC)[回复]
确实是个很有趣的翻译,没想到竟然源自环球银幕--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18 (UTC)[回复]
区别很大的。我的理解是只在某一特定的群体中评价出乎意料地高但是又完全出不了圈的作品。我印象中被可靠来源定义过的cult包含有一个叫《幽灵诡计》(又译幽灵侦探)的游戏(来源),但是这游戏内容积极向上。--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7:11 (UTC)[回复]
有必要指出,英维有一个en:Heterodox teachings (Chinese law)的条目,直译就是“非正统的教义 (中国法律)”。可惜这个条目在中维链接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英维是真的在探讨中国定义之下的邪教,这种微妙的不同我不好说中维能怎么办。--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7:01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意义下的“邪教”和所谓的“非正统教义”本身就区别很大。引用一下辞海的定义:“作为宗教学术语,指走向极端、具有破坏性的新宗教团体。作为法律用语,指冒用宗教等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组织。”前一句“宗教学术语”才稍微对应所谓的“非正统教义”也就是“cult”,但后一句“法律用语”纯粹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己的法律定义了,甚至这里还说是宗教“等”名义,也就是说哪怕和宗教完全无关,也许都是可以叫“邪教”的(中国大陆日常生活中也会把宗教色彩不强的极端组织称作“邪教”)。中华人民共和国“邪教”这一概念的产生过程产生土壤和基督教文明显然有天壤之别。--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17 (UTC)[回复]
很冒昧的感觉这个宗教学和法律学的定义感觉像是互相颠倒的?冒用别的宗教,更像宗教学理解的范围,例如附佛外道。走向极端、具有破坏性的,倒更像法律喜欢定义的范围--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25 (UTC)[回复]
法律意义下说的不是冒用“别”的宗教,没有“别”(heresy)字,而是冒用“宗教”“气功”等等,强调的是冒用任何“温和的”“有益的”组织,进行“危害社会”的活动,所以是法律意义下的。至于宗教学我完全没有研究,或许辞海里说的这个宗教学术语也是中国特色的,也是相对而言强调了它对社会的破坏性的,并不是从纯粹的神学本身出发的。--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38 (UTC)[回复]
说到危害社会,忍不住想到425,感觉要是没有425,应该法轮功被铁腕镇压的时间点还会继续延后。上访就是个雷区,不踩没事,要踩肯定是爆炸。25年后的中国依然是这样--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01 (UTC)[回复]
这和条目内容讨论有什么关联吗()维基并不研究架空历史。上访不上访并不会根本上改变某组织的性质,是否危害社会我想没多少大陆民众会对此有异议。--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21 (UTC)[回复]
含有xx题材感觉有语病,有点像前后重复,含有xx内容似乎较为合适--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08 (UTC)[回复]
我现在就加了两段,完全照搬英文维基。--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18 (UTC)[回复]
我建议你现在就此停手,等两天看看其他人的反应。在这之前不要做进一步修订。(说起来你的翻译可能带了点翻译腔,比如说保留了英语语序搞倒装和/或从句)--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29 (UTC)[回复]
我看了一下。这和谷歌翻译的内容似乎是差不多的,基本上没有人工润色--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06 (UTC)[回复]
我就是为了保留英语内容,才显得我绝对不是中共傀儡。--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07 (UTC)[回复]
我还是那句话,是不是有偿编辑每个人自己心里有数,阁下不需要通过什么方式来证明你不是有偿编辑,共产党和法轮功做的许多欲盖弥彰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事情都大同小异,我最看重的是阁下既然翻译了英文版加入中文维基百科的内容,就请你严格按格式守则进行维基化--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13 (UTC)[回复]
他现在立即开始美化工程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46 (UTC)[回复]
这位朋友,共产党是掌控大国政权的政党和法轮功这样民间团体两者不可相提并论的。建议参考:
琼斯镇集体自杀30年 琼斯本人崇拜毛泽东和列宁 — 普通话主页 (rfa.org)--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40 (UTC)[回复]
@The Puki desu 警告请自己清理Wikipedia:引注炸弹问题,单一句话使用过多来源(甚至有13个来源,占据整个页面18个全形字字元的状况)。如果你自己不清理,会用回退的方式请你在草稿修好后再重新加入--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48 (UTC)[回复]
ok--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05 (UTC)[回复]
(!)意见:@The Puki desu的编辑确实存在翻译腔和引注炸弹等问题,但我认为这是相对于内容来说,这种形式上的问题显得尤为不重要,尤其是后者,无非加几行代码将引注放到一个标记下就可以改善(像英文维基所做的那样)。现在@The Puki desu直接翻译英文的条目并直接使用英文的引文,@Wetrace立即改得面目全非。我很好奇同样的来源是怎么得出截然不同的表述的?当然,如果@Wetrace现在立即将英文维基也“改正”,我就认可这种行为,证明其纯粹是从内容角度出发,绝不是在刻意针对中维。--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55 (UTC)[回复]
@自由雨日@Wetrace (*)提醒WP:循环引用参照的维基百科条目可能包含可靠的来源,在查证后可以使用。可以因为WP:善意暂时认为确实查证过,但如果要指控对方没有查证过,请至少指控时自己也要查证过并在你们正在参与的这个页面提供更详细的原始来源资料细节。追求翻译是否和en.wikipedia.org叙述一致这个行为无法被认为是遵守WP:可供查证精神。就和@The Puki desu过度追求WP:循环引用忽略查证一样(从正常人的阅读速度推估,我相信他短时间内翻译10000位元以上资料及删去多个来源不太可能包含检查来源的程序,即使使用AI或翻译程序辅助也不太可能)--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4:22 (UTC)[回复]
我把他的修改回退了,我现在支持在序言被清理前,只允许纯事实内容。--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4:22 (UTC)[回复]
( ✓ )同意序言太长--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4:26 (UTC)[回复]
我只是喜欢打缩写。这个要澄清一下。--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1:15 (UTC)[回复]
这位Milky Defer大部分观点我都认同。我认为从草稿开始慢慢修改的确是最正确的方式,但不可行,因为与WP相异的观点都会被打成中共五毛。所以我才支持这样一种极端方式:直接翻译英文。当然如果有足够多的人来参与,从而排除WP的影响,那么MD的建议我就支持。--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1:20 (UTC)[回复]
认同@The Puki desu的说法。先向@Wetrace表示抱歉,先前我将“中共跨境镇压、网络攻击问题严重”这句话理解为了是“直接将对方指认为中共并将其行为称作镇压、攻击”所以称阁下是在诽谤,看来是我理解错了,您只是在借此说明扣帽子的危险而已。但@Wetrace确实三句不离中共,讨论的是法轮功条目,但其经常不聚焦法轮功内容本身,而是在各种回复中反复强调“中共压迫百姓、信仰群体”“中共党媒、官媒-镇压一方、且言论管制、党的喉舌、过滤网络”等等,我认为这恐怕也违反了讨论的方针,在讨论中不断游说个人的主观观点,且有时确实是暗含了一些编辑者是中共喉舌的言外之意(当然远不构成诽谤)。我希望@Wetrace在相关讨论中停止复读“中共”“五毛”“人权”等主题,专注于内容本身,这样也不会刺激@The Puki desu等说出“你只不过是法轮功狂信徒”等不适合的言论来。--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4:33 (UTC)[回复]
(~)补充:看到“人权”“邪教”两词在这一讨论下高频出现,我想说,同样是被日常和学界广泛使用的概念,同样是具争议性的概念(不同团体定义截然不同),在中维的待遇是有天壤之别的。邪教条目从首段开始就在不断重复对该概念的批评乃至否定,在其他条目(以及@重庆轨交18“邪教相关xxx”等分类)运用该词时也定会遭到争议标识,更没有什么“邪教专题”或有用户在每条回复下面都欢迎“参与反邪教专题”等;但人权条目对该词的批评争议内容仅是在正文中少量出现,并且在其他条目中几乎是不受争议地使用,无视不同团体可能有的不同观点。据常识判断,在中国大陆,民众对“法轮功是邪教”这一判断的认可度会远高于“中国政府持续侵犯境内少数群体(如法轮功群体)的人权”的判断,甚至高于“塔利班对妇女石刑侵犯人权”(参见知乎),难道说14亿、世界17.5%的人口都是“中共喉舌”“被中共洗脑”吗?但“邪教”一词的使用被严格限制,“人权”则被视作正义事业没有任何争议标识(如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人权条目)。我认可,批评/贬义的词语比起赞扬/褒义的词语来完全应当更被限制使用。然而,“人权”一词本身确实美好,但实际使用上难道不少见被用来当作批评、否定、攻击某团体的工具吗?“邪教”一词本身确实带有贬义乃至令人生畏,但又有多少作恶无数的团体打着“宗教/合法组织”乃至“反歧视、反污名”的名号逃避批评?--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6:31 (UTC)[回复]
你消停一下吧,你这段话已经离题挺远的了。而且我认为你上述的某些论断是有逻辑问题的。--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7:10 (UTC)[回复]
您说得有道理,我确实有点离题了,逻辑也不严谨,接受您的批评。但是,法轮功相关编辑者不聚焦法轮功本身,而是言必称“中共”“人权”,甚至将批评法轮功的相关编辑都暗示或明示与中共侵犯人权联系在一起,难道就切题吗?说回条目本身,法轮功条目在您回退之后不久便又遭到了篡改,怎能不让人怀疑涉及傀儡行为,怎能不刺激@The Puki desu等编者提出全文重写等极端提议呢?--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8:11 (UTC)[回复]
(~)补充:相关账号继续篡改序言内容,将指控描述成事实行为,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方针。--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8:37 (UTC)[回复]
对于阁下所用的“篡改”、“严查”、“邪教”等词汇,看来是比较过份了,政治斗争味道浓厚。
关于某某党活体摘除器官的相关报导不少,这儿举一个例子:Report: China mass harvesting organs from prisoners - CNN.com (archive.org)其中提到“In a statement released online, Representative Ileana Ros-Lehtinen, former chair of the U.S. House 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 said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ghoulish and inhumane practice of robbing individuals of their freedom, throwing them in labor camps or prisons, and then executing them and harvesting their organs for transplants is beyond the pale of comprehension and must be opposed universally and ended unconditionally."
有编者如修编时对于措词不大严谨,未必是阁下所说的“篡改”。希望编辑之间不要用政治斗争的词汇,而是能遵循维基礼仪。--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2:54 (UTC)[回复]
不是缺乏报道的问题,这依旧是指控和争议。--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3:30 (UTC)[回复]
修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9:23 (UTC)[回复]
谢谢维护。另外上一编辑仍是目前的版本(神韵艺术团、反医学、反疫苗阴谋论等内容被篡改),建议严查该账号的行为。--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20:59 (UTC)[回复]
在下注意到这儿的讨论及相关条目的编辑,从修订间差异 可见,被增添的内容:“目前在被信徒视为神灵般的人物的[[李洪志]]的领导下此说与所提供的第一来源Congressional Record | Congress.gov | Library of Congress并不相关,添加此内容有违Wikipedia:V。--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2:35 (UTC)[回复]
@自由雨日:怎么说呢,我确实通过重读来源的方式确认了上面这位的说法,也确认了那位使用者的“篡改”可以与来源的文字相符。2006年,一群修炼法轮功的华人艺术家在纽约创立了神韵艺术团,以中国古典舞蹈及中西合并的音乐形式在世界各地展示中国的传统艺术和丰富的历史故事,节目中也告诉世人中共当局对信仰者的迫害。这个版本中,来自美国国会的来源当中有“In 2006, a group of Chinese artists, persecuted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for practicing Falun Dafa, founded Shen Yun to preserve their traditions and ancient history, which has been under threat since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These artists chose to gather in New York, a testament to this city's status as a haven for the arts, culture, and freedom. Shen Yun creates a new performance each year dedicated to these principles.”内容;在第二个来源OVSERVER当中则有“Associated with the Falun Gong movement, the spiritual group that has been harshly repress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ince the 1990s, Shen Yun aims to show the world the rich and oft-forgot cultural heritage of China while also exposing the country’s current political brutalities.”内容。二者结合确实可以得出那位使用者的文字内容。@Marvin 2009:但是现在的序言有大量的教义内容,给人一种在序言就开始宗教宣传的意味,我的立场是序言只放最重要的事实内容。因此现在我直接把这句话精简为“法轮功在美国等地有附属组织,例如在纽约成立的神韵艺术团。”--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1:08 (UTC)[回复]
谢谢您认真查阅来源。在下也赞同简明一些。对于“法轮功在美国等地有附属组织,例如在纽约成立的神韵艺术团。”一句是否可按来源稍修改一下,改为“部分修炼法轮功的华人艺术家在纽约创立了神韵艺术团。”
@The Puki desu关于英维法轮功条目,在下以前有所关注。在下注意到,在2020年5月该条目开始被反川普的左派活动人士破坏。当时由于英文大纪元以挺川普的广告来吸引订户,又报导新冠病毒的来源等左派禁止的话题,引起左派活动人士的怒火,由于大纪元是法轮功学员创办的,英文法轮功条目受到报复,被乱改一气,活动人士并不管条目内容与所提供的来源并不对应,来源有的还比较赞扬法轮功,正面谴责中共人权迫害。阁下如翻译英维,建议援引2020年5月前长期稳定的版本。--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30 (UTC)[回复]

被各位指教太多,这几天我不打算自己做大的修订了,先看看情况。我是建议大家先把前言修好,里面观点太多。或许大家可以讨论出一个正文框架来?--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2:37 (UTC)[回复]

我不反对。--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3:18 (UTC)[回复]
哪一位可以花点时间修一下前言?--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41 (UTC)[回复]
我认为你可能需要等到双休日人多的时候再请求人处理会好一些。应该不至于这几天都等不了吧?序言要修整应该是为数不多没有意见的共识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7:12 (UTC)[回复]
@The Puki desu:我简单地精简了一下序言,您看如何?--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1:46 (UTC)[回复]
@MilkyDefer编辑好,
看到您在条目中提到中国政府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但条目中有来源显示政府认定中国全境共有14种邪教,但法轮功并不在中国政府正式公布的邪教名单中。代表中国政府的国务院、公安部和人民代表大会从无文件认定法轮功是邪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提到“他们称中国政府没有任何法令说明法轮功是邪教,从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通告,再到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之后两高院的司法解释均未论述其为邪教。中国律师刘路为池建伟辩护时指出,中国政府从无对法轮功判定为邪教”。人民日报等媒体是有邪教宣传报导,但并没有政府版发文件认定法轮功。一点意见,望参考。谢谢--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2:56 (UTC)[回复]
看来阁下非常不了解中国的政治体制。首先中国不是三权分立,中国并不是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宣判某个组织是邪教,也不妨碍执法机构已经先行执行行动,而且中国的法律系统是成文法,司法体系并不独立,你不能用美国的法律系统去对等中国法律的运行。美国由于是判例法,有没有先例是审判重要的参考来源,而中国虽然是成文法,但是也并不参考过去有没有成文先例,法轮功在目前实际执法机构和宣传机构里都是首当其冲的邪教典型案例,很多历史文件也没有任何有效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被宣布废止了。阁下的论据根本就不足以否认法轮功就是被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你可以说在江泽民时期高层有分歧有争议,但是在随后胡锦涛和习近平执政期间,对法轮功的邪教认定、取缔(镇压)从来都没有任何争议--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09 (UTC)[回复]
阁下不提都没有意识到相关条目援引的参考资料严重过时,1999年的,2003年的,2005年的之类文件根本就不可能是最新文件。但是由于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特点,很多文件没人申请就永远也不会被主动公开,所以难以找到可靠的参考来源。如果阁下拿这个条目的过时信息来论证观点,我认为阁下有循环论证的倾向。--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15 (UTC)[回复]
已增补内容。条目拯救还请各位努力。--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34 (UTC)[回复]
请了解镇压法轮功始于99年7月。江原扬言3个月消灭法轮功,但失败了。江于10月促使人大制定邪教法,以升级镇压法轮功,在立法之前,江接受法国费罗加报采访,首次在媒体称法轮功是邪教,但10月底人大常委制定的邪教法中不提法轮功,2000年、2005年公安部/国务院两次根据人大邪教法制定的14邪教名单中并无法轮功。--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4:31 (UTC)[回复]
基本没什么问题,有三个小点:1.真善忍作为核心口号还是可以列上去;2.法轮大法日受到议院的决议承认这一点没必要写进去;3.语句尚不通顺,不过这不是大问题。
至于某些人说中国没有认定FLG是邪教,我觉得嗯..有点搞笑。--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18 (UTC)[回复]
@MilkyDefer 感谢您对条目前言的贡献。我自行修订了一下语句。虽然我觉得目前的前言还是有点啰嗦,但就现在看来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方案。接下来就是看这个前言能够存活多久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36 (UTC)[回复]
话说法轮功并不明显“反共”吧,他们是反中共,但没有明显的反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49 (UTC)[回复]
想了一下你说的对,确实是相对于反共产主义,更反中共这个党派本身。--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55 (UTC)[回复]
留意过法轮功旗下媒体对红色高棉也挺感兴趣。前后发表了上百篇相关的文章,所以说反共的意识形态是比较突出的,并非是只针对中共,不过全世界目前屈指可数的共产党国家,他们更多在试图论证中共和柬共会有一样的历史结局--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51 (UTC)[回复]
另外生日我认为也有问题。李洪志的生日是有争议的,只是他自己宣称,为什么这个信息向来直接以事实表述在首段出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54 (UTC)[回复]
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李洪志这个条目可能也得看看。--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59 (UTC)[回复]
英维法轮功条目压根没提到生日;英维李洪志条目首句就写了两个生日日期但中维只标了一个注。而且中维李洪志条目生日争议还涉及“打稻草人”,明明中国政府只是说李洪志将自己生日故意改为与释迦牟尼相同,并没有指控“李洪志自称释迦牟尼”,但后面却在论证“李洪志并没有自称释迦牟尼”。更何况李洪志有没有自称释迦牟尼这种问题跟考证生日的真实性也没有关系。--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06 (UTC)[回复]
读一下英维李洪志生日争议的部分,和中维完全是天壤之别。--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14 (UTC)[回复]
所以我一向Prefer英维,也才会说把FLG从英维翻译回来。圣经各卷也差不多,英维写的相当专业,中维就像传教。这种事情确实在中维很普遍。--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23 (UTC)[回复]
还有有很多似乎并非虚构的证据表明李洪志80年代申请加入过共青团,但是这些来源除非经过西方媒体的报道可能很难加入正文😄--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9:22 (UTC)[回复]
你的润色大体没有问题。就是有一点,你的润色添加了一个“因为他们被中共禁止”所以“向海外发展立场并开始反对中共”。如果你想减低引起争议的可能性,你最好对这一因果关系提供来源。--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7:00 (UTC)[回复]
我想“因为他们被中共禁止”所以“向海外发展”这个逻辑是很自然的。
至于“因为他们被中共禁止”所以“开始反对中共”:如果他们在取缔前敢反共早就被中共取缔了,事实上他们在取缔前还是试图在中国有一个合法地位的;至于取缔后反共,我想无论是支持法轮功、反对还是中立,都不会怀疑他们反对中共的立场。
这段话的逻辑层面和事实层面是没什么问题,不过确实这方面的可靠来源比较少,如果有争议的话删去也无妨。--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31 (UTC)[回复]
@Marvin 2009阁下逻辑的言下之意是不是:

①中国历史上只有2000年和2005年两个文件 ②中共只有江泽民一个人 如果阁下不这么认为的,是如何得出法轮功从未被认定为邪教的结论?–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26 (UTC)[回复]

阁下并不能提供任何中国政府文件或中国法律条文来证明。其实本就是江泽民以言代法,喉舌媒体应命抄作邪教,周永康、孙力军等腐败官员执法犯法。媒体虚假宣传和腐败官员犯法,并不能掩盖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49 (UTC)[回复]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5月2日答记者问并不需要政府发文件才叫“认定”。当所有政府部门和媒体都用“邪教”来称呼之,所有民众都将其作为邪教的代表,所有教科书和学术研究都将其列为邪教的时候,根本不需要“认定”。--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11 (UTC)[回复]
江自称三个代表,虚张声势而已,代表不了阁下所说的所有民众。从无数江系大员纷纷腐败入狱来看,不知谁才是真正的邪教。--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54 (UTC)[回复]
照你这么说,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只列了“呼喊派”,没有政府发文件认定“全能神”就是呼喊派,所以全能神也没被认定是邪教?--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14 (UTC)[回复]
中国政府并没有认定法轮功。
中国公布官方“邪教名单”引发网友关注 - BBC News 中文一文提到:
“在山东招远发生所谓“全能神”成员传教不成打死人之后,中国多个媒体报道,“全能神”是中国政府“明确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
报道称,经过中国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认定的7个所谓“邪教组织”是呼喊派、徒弟会、全范围教会、灵灵教、新约教会、观音法门、主神教。
而由中国公安部认定的所谓“邪教组织”则是被立王、同一教(亦称统一教)、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儿女、达米宣教会、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
报道并引述中国政府的规定称,中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来认定邪教。
报道称该法条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包括维权律师江天勇在内的一些网民对这些报道发出了批评,江天勇在其推特网页上说“法轮功被中共以邪教被迫害打压近15年”。
他说:“无数修炼者被跟踪、抓捕、关押、抄家、劳教、判刑、关洗脑班等等,但却居然不在14种所谓邪教名单里!这么多年残酷血腥打压的法律依据何在?!”。”
记得在BBC此2014年报导后,中共邪教协会及喉舌媒体开始编造一些邪教名单,把法轮功也列在其中。--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4:14 (UTC)[回复]
你们两个停一下。@Marvin 2009你的意见有道理,所以我修正了措辞。@自由雨日你的意见我也汇入到了序言当中,你说过当所有政府部门和媒体都用“邪教”来称呼之,所有民众都将其作为邪教的代表,所有教科书和学术研究都将其列为邪教的时候,所以给你一个机会,你来填写来源。你只要找几个来自教科书、民众、媒体、研究的来源明确将法轮功作为邪教进行探讨的来源就可以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4:24 (UTC)[回复]
政府部门的例子:外交部教育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等;媒体的例子:人民日报中新网等;学术研究的例子:陈松涛.建国以来邪教治理方式的回顾与反思.宗教学研究,2012(01):269-272.吴东升.当代中国邪教信众的分析.江海学刊,2005(01):134-139.袁辛奋,胡子林.邪教:新兴宗教的极端表现.学术交流,2004(10):17-20.张纯琍.中国社会转型中的邪教问题研究.公安大学学报,2001(02):96-100.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20 (UTC)[回复]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个网页我编辑完点回复,会提示“无法暂存Parsoid HTML”,没法回复,只能用wikplus“快速编辑”。)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23 (UTC)[回复]
其他讨论也这样,应该是网站故障了。--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27 (UTC)[回复]
@The Puki desu编辑,注意到阁下在该条目的编辑,添加没有来源内容,如阁下称“以“真、善、忍”为核心教义”,是否宗教是尚有不同意见,教义一说也未出于来源。
阁下为何删除有来源的内容:
受到美国[[得克萨斯州]]<ref>{{cite conference |author=Hubert Vo |title=HR 1552: Recognizing World Falun Dafa Day 2017 |date=2017-04-26 |url=https://capitol.texas.gov/billlookup/History.aspx?LegSess=85R&Bill=HR1552 |accessdate=2019-12-27 |archive-date=2020-04-30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430100837/https://capitol.texas.gov/billlookup/History.aspx?LegSess=85R&Bill=HR1552 |dead-url=no }}</ref>、[[密歇根州]]州议院的决议承认<ref>{{cite conference |author=Kathy Crawford |coauthors=Martin Howrylak, Winnie Brinks, John Chirkun, Jim Ellison, Christine Greig, Jewell Jones, Tim Kelly, David Maturen, Adam Zemke |title=2017-HR-0092: A resolution to declare May 13, 2017, as Falun Dafa Day in the state of Michigan. |date=2017-05-17 |url=http://legislature.mi.gov/doc.aspx?2017-HR-0092 |accessdate=2019-12-27}}</ref>。
阁下添加“法轮功转往海外发展,立场趋向反共”,并未给出来源。
关于”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教科书、学者研究、媒体报导认定为邪教的典型代表。“本是@自由雨日--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06 (UTC)[回复]
第一点:他认为这个也最好放进正文里头,序言里面不需要提及。都到了这个地步了,您该不会还认为是否删减序言的内容还跟有没有来源支撑相关吧?
第二点和第三点,嘛,我提醒他了。希望他改进吧。--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13 (UTC)[回复]
正文中也没有,是直接删除了--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29 (UTC)[回复]
这确实不太地道。下面修改正文的时候我会注意他们之后有没有放进正文的,你先别急,不然我怕事态再次失控。--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34 (UTC)[回复]
所以我说他们就只会找程序性错误,他们敢说真善忍是错误的吗?他们只是找各种理由反对编辑而已。可能我写一个“以李洪志为首”他们都要来个来源请求,问FLG什么时候说过“以李洪志为首”。--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8 (UTC)[回复]
刚才还没写完,不小心自动发出了。
刚才说到,那邪教典型代表一说是@自由雨日的原创总结,有违规则。在江以言代法诽谤成邪教后,喉舌的邪教宣传并非代表民意,国外中立学者研究表明了并非邪教。--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14 (UTC)[回复]
这不妨碍现在中国人民认为它是邪教。就算按你说的是被“诽谤”,不妨碍现在的结果就是这样。我都有点怀疑你是不是有意在混淆“A是事实”以及“B认为A是事实”二者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19 (UTC)[回复]
阁下称"现在中国人民认为它是邪教",此说并无依据的。国内某党管辖下的相关媒体、机构等未必能代表中国人民。--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34 (UTC)[回复]
我确实赞同党媒不能代表中国人民,但是中国满大街(尤其是宗教场所),只要能看到反邪教宣传栏里几乎都以法轮功作为邪教举例。请问这些牌子是谁立的呢,总不可能是民间反法轮功的人立的吧?要知道中国路边能长期出现的宣传内容都一定经过官方监控和授意的--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42 (UTC)[回复]
是的,应是政法委610人员授意的,尽管政法委书记周永康、610主任李东生,以及傅政华孙立军无数高层官员下狱,还有无数中层高层官员按惯性停不下来,仍在作邪教宣传。--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9:48 (UTC)[回复]
阁下也承认仍在作邪教宣传,那为什么要否认“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的邪教”这个分类?维基百科讲事实而非讲立场,阁下的行为类似于:
就算2024年中华民国依然存在并且还和数十个联合国会员国保持建交,但是中共现在不承认中华民国存在,所以中华民国不可以被加入“国家”这个分类。
就算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实际的行政运行中一直都在认定法轮功是邪教,但是法轮功不承认自身是邪教,所以法轮功也不可以被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的邪教”这个分类。--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3:07 (UTC)[回复]
阁下有所误会了。在下多次说过了,对于中国全境的邪教,国务院公安部于2000年和2005年发布公告宣称根据人大制定的邪教法,认定中国共有14个邪教。无论中共这一做法是否对,是存在认定邪教的程序。但是对于法轮功,中共从未经过这样一个认定邪教的程序。至少是丧失程序公正。
在下援引可靠来源叙述真实的历史过程而已。刚才看到@The Puki desu和@自由雨日用极端分子这样的名词在攻击持有与他们不同观点的在下。对于有些江氏邪教宣传下长大的青年人,看来认为接受灌输教育是天经地义,受害严重,在下仍希望那些人有从沉睡中清醒过来的机会。--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16 (UTC)[回复]
阁下总是回避我的问题。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从未走司法程序认定中华民国是非法组织或者不是一个国家,就代表中华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是个合法组织,或者国家呢?--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30 (UTC)[回复]
在你提供可靠来源证明就“法轮功是不是邪教”这个问题,官方的报导和民间的真实想法不一致之前,我不会考虑你的观点。你的这个反论是比较出人意料的,因此你需要极强的证据证明你的论点。我不会接受你们用一个泛泛而谈说官方绑架民意的来源糊弄过去,你必须提供明确指出民间与官方不同调、并且明确指出中国群众的真实想法不将其看作邪教的来源。并且我希望你的来源越可靠越好,BBC也好、路透社也好,最好是这种级别的。--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46 (UTC)[回复]
阁下可能没有理解我所说的内容,我觉得我没有义务证明民间与官方不同立场的,我会承认有很多人不可能跟官方想的一样。但是这个分类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而不是被中国人民人认定的邪教,我只是在证明如果民间人士想宣传与官方结论不一样的内容会遭到很大阻力,任何能长期存在的宣传内容都是和官方立场一致的。除非你能在中国的公共场所找到一块写明法轮功不是邪教的宣传栏,并且这个宣传栏可以长期存在的例子。我会反对“所有中国人都认为法轮功的邪教”这个的命题,但我不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法轮功是邪教”--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5 (UTC)[回复]
把普通人加进那句话当中是我的错误,既然连你都反对所有中国人都认为法轮功是邪教这个命题的话,我道歉。--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2:04 (UTC)[回复]
前两句是不是回错了?稀有石头是在说条目序言里“中国民众认为法轮功是邪教”需要提供来源,不是在说分类的事情,不是在说“必须要民众也都认为,才能分类进政府认定的邪教”。然后MilkyDefer是在回复他,不是在回复你。--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06 (UTC)[回复]
不是中国人就别在这里诡辩“不能代表中国人民”了,所以“中国人民普遍反对毒品合法化”是不是也要美国独立第三方机构亲自去做民意调查才能叫有可靠来源?否则就是党媒喉舌宣传?--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47 (UTC)[回复]
在下正常讨论,请不要使用诡辩这类词汇。前边已经请阁下不要使用那些吓人的斗争词汇了,比如阁下指称一位用户篡改什么的,另一位用户已经在这儿给出事实证明那名用户是忠实来源在编写。希望阁下停止攻击维基用户。--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0:13 (UTC)[回复]
中国反邪教协会是公益性组织[7],并无邪教定义权,所以发布的名单有无某项,不影响定义与否。“官方此前从未正式发布过邪教组织名单。”[8],也无内部文件公开之强制性,这未影响打击行为和司法评定,起步构成事实上认为。该BBC报道落款6月4日,同时期的来源1是“11种活跃邪教组织名单”,该消息的“人民网北京6月3日电”[9]中第一条就是法轮功。以某份名单不含为由,在我来看,只是诡辩。MilkyDefer您说多加些来源,我觉得意义很有限,现今(近二十年?)的中国合法媒体和正式文献中,反例应该是几乎没有,证明的来源则多不胜数,而假设专挑反例来平衡,势必比重失衡。--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4:47 (UTC)[回复]
我只是好奇一件事:诸位是否认为s: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s: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的通知s: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等文献属于“中国政府文件”或“官方认定”。如果你们认为是的话,那我不太明白要继续听“没有官方认定”这种诡辩的必要性何在。--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52 (UTC)[回复]
(+)强烈支持。另外给不服的维基人提供一条建议,可以在国务院网站上直接留言询问“法轮功是不是邪教”,如果得到肯定的答复(尤其是公开的回应),那我想也能算是“政府认定”的了。(网站里的智能机器人我尝试了,“邪教”“法轮功”字眼会直接被屏蔽,所以只能手动留言询问。)--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59 (UTC)[回复]
我认为后边这部分是没有必要的。——当然我也只是那么一说。——总之,如果上述来源能略微有助于诸君修订此条目,包括去微调现有导言的部分相关表述和来源添加的话,那我的目的就达到了。--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25 (UTC)[回复]
我说的“不服”的人其实是指那些诡辩的人。当然也确实没有必要,就像他们反对进化论一样,哪怕99%+的证据都强烈地证明某一事实或理论的正确性,他们也还是会去找那1%的漏洞。--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34 (UTC)[回复]
确实没有必要性,但是一旦把法轮功归入某些分类很显然要被回退,毕竟“连对法轮功的批评”这样的分类都被认为是没有必要存在的过度分类--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01 (UTC)[回复]
分类啊,分类实在是即便在下在这呆了一段时间了以后,也仍然是我所不懂的事啊(苦笑),没法给什么意见,抱歉。——但我时常想,把条目内容搞清楚了,有时就挺好——因为我的浅见以为,读者总是看内容远多于分类的;至于分类,是辩经之所,非在下所能触及的了(doge)--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35 (UTC)[回复]
如我前面所说,分类是很少人会关注,但是很容易造成贴标签效果的东西。还就是那个例子:良心犯是罪犯的子分类,但是你说给良心犯里面的所有人物传记追加一个罪犯分类,我估计很多人都不高兴。--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6:46 (UTC)[回复]
请问现在不将法轮功列入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理由是什么?[10]--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0:16 (UTC)[回复]
并不是没有理由,而是因为加入后就会被一秒回退--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0:41 (UTC)[回复]
你们可以试试。如果不想惹上所谓追求事实的de facto与追求形式的de jure的争论与麻烦的话,可以考虑在列入分类的时候额外指定排序关键字(比如说“争”或者“论”或者“议”或者特殊符号之类的)。临时指定适用于某一分类的排序关键字的语法和创建显示一套链接另一套的内部链接的语法(管道链接)是一样的。如果你们认为毫无争议的话,也可以不参考这条建议。--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06 (UTC)[回复]
法轮功难道de jure上不是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吗?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难道不是政府部门吗?--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1 (UTC)[回复]
那你就去做啊,没有必要如此畏手畏脚。--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2:06 (UTC)[回复]
加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1 (UTC)[回复]
江发动镇压时并没有说是邪教。参见:CECC Hearing Testimony - Sarah Cook - 12.18.12.pdf
"The spread of Falun Gong began to be seen as a fundamental challenge to the Party’s authority. Xinhua hinted at this in one of its articles in 1999 after the ban: “In fact, the so-called ‘truth, kindness and tolerance’ principle preached by Li Hongzhi has nothing in common with the socialist ethical and cultural progress we are striving to achieve.”
是镇压三个月未消灭才通过扣邪教帽子升格镇压。在下前边叙述这个过程,“请了解镇压法轮功始于99年7月。江原扬言3个月消灭法轮功,但失败了。江于10月促使人大制定邪教法,以升级镇压法轮功,在立法之前,江接受法国费罗加报采访,首次在媒体称法轮功是邪教,但10月底人大常委制定的邪教法中不提法轮功,2000年、2005年公安部/国务院两次根据人大邪教法制定的14邪教名单中并无法轮功。--稀有石头 2024年4月10日 (三) 04:31 (UTC)”
关于前边一位用户提到两高司法解释的通知,当时此通知是内部通知,并没有公开发表。北京维权律师莫少平认为此通知不符合中国立法的规定。参见:中国更多律师不畏压力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 普通话主页 (rfa.org)
此内部通知发生在人大邪教立法未提法轮功、两高司法解释未提法轮功之后。是江带着破坏中国法律的体现,不算正式认定的。江未能得手,于01年年三十安排了天安门伪火栽赃,以坐实其邪教宣传。
--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1:03 (UTC)[回复]
阁下逻辑非常奇怪。阁下逻辑变成一个更容易理解的类似版本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兵没有说过中华民国不存在,后面所有的建交公报也从未出现和中华民国的公报,阁下因此得出结论: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说过中华民国不存在或者中华民国不是一个国家
所以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否认中华民国存在,也没有否认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
所以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2024年仍然外交承认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
--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2:55 (UTC)[回复]
媒体和官员宣传炒作与政府部门正式公告认定是两回事,对此,真的那么难以理解吗?--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22 (UTC)[回复]
请问阁下的意思是阁下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有独立媒体吗?每个国家国情不一样,中国没有新闻法,也不像台湾有真正的独立媒体,因为中国只有党媒,党媒的认定也都是官方立场,不存在党媒说法轮功是邪教而中国政府不认为法轮功是邪教这种情况。如果党媒的内容违反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的立场,只会被立马删除。阁下难道否认这些最基本的事实吗?
台湾是台湾,中国是中国。台湾的情况是媒体不可能代表官方立场,只可能代表其资助者或者党派的立场。而中国的情况是媒体就是官方立场。假设你非要拿因为台湾的媒体不代表政府来认定中国的媒体也不代表政府。是不是一种毫无关系的逻辑?--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39 (UTC)[回复]
1、你回避了政府、最高检和最高法在2000-2002的工作报告。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均向人大作出且公开发表。
2、“内部通知,并没有公开发表”的说法未见依据。最高法的通知即源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6期,目录现在在最高法还可以查得到,纸本则图书馆有,你可以自己去看。
3、“认为此通知不符合中国立法的规定”、“此内部通知发生在人大邪教立法未提法轮功、两高司法解释未提法轮功之后...不算正式认定的”论,前者在阁下的文章中,只有一个结论,未见任何论述;后者则人大《决定》和两高司法解释本来也就任何邪教的一个名字都没有提,因此其“不提”不能说明你是或不是;至于在其后发出的两高《通知》,阁下究竟基于何种逻辑,认为其效力不如两份《名单》甚至“不是正式认定”请阁下凭基本的中国法律常识——哪怕你认为它是什么性质或功效——进一步说明其理据——对了,拿可供条文核实的推理论述来,不要“张口来”的形式。--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40 (UTC)[回复]
1.在下并不清楚那两年的国务院政府报告是否在当时确实有提到。如有,在下看来朱在当时压力下的应境妥协之举,政府报告并非是在程序上认定一个团体的性质。
2. 再谈中国政府从来没有把F认定为邪教组织 (archive.org)
3. 看到网上文章说:
“《立法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立法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地、原则和原意。”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两高对《刑法》第三百条所做的司法解释严重违反《立法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从根本上违反了上位法《刑法》的规定。它的“解释”根本不符合刑法300条“立法的目地、原则和原意”。”--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3:32 (UTC)[回复]
1、如果你不清楚,则请收回“没有政府版发文件认定法轮功”(这是你的原话)的说法。——无来源下的断言,极为有害。至于“是否在程序上认定”,这个问题与“是否认定”不同,因此请勿以创造新问题来回答旧问题;同时这也只是你的个人观点——而我相信你不会否认这是你的个人观点,因为你说的是“在下看来”。
2、文章不是圣旨。如果不能回应有关两高《通知》可供查证的描述性断言(即“两份通知是公开的、政府报告也是公开的”)的来源的直观显示,则请勿引重复内容的文章。
3、通篇没有回答问题。现在让你陈述的,是“没有正式认定”的依据,不是“解释是否合乎法律原意”的依据。--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3:58 (UTC)[回复]
1.其中并无宣布认定是邪教,2.阁下没有当时经历,不懂得现在能查到并不代表当时是公开的通知。律师用于法庭的文书是严谨的。3.我已经回答阁下先前有关立法的规定的问题。--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4:08 (UTC)[回复]
1、阁下第一点的表述未见依据。仅举一例:s: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还是说阁下认为必须用“宣布...为邪教组织”作为“宣布认定是邪教”的根据,请回应。
2、阁下第二点:“没有当时经历”涉及人身推定,请注意基本的文明方针以及WP:V。“现在能查到并不代表当时是公开的通知”,基本事实谬误,我已经提到了,这是1999年第6期的最高院公报,阁下的表述实际上是“当时这份公报没有公开出版”,则请提供来源,核实其没有被公开出版的事实,不要做无限推论。
3、阁下第三点:你回答的不是“有没有正式认定”的问题,而我的问题,是这个问题。--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4:17 (UTC)[回复]
阁下称99年那份两高通知是公开的,那么请提供一个国内CCTV等媒体99年对这份通知公开报导 的连接。不存在这样的公开报道,说明那位律师所称的是内部通知是精确的。
而且从公安部2005年通告所说的“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既然法轮功不在其中,也说明两高通告是内部文件。--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23:52 (UTC)[回复]
我已经很明确地指出了通知刊登于公报,如果阁下坚持视而不见,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还是说阁下认为“公报也是不公开的?”如果一个正常有邮发代号可公开订阅的刊物被阁下视为是不公开的,那就是一个特例,就该由坚持此为一个特例的阁下来举证,而不是要求我来举证一个常规情况是常规的。阁下如此扭曲逻辑,显然已有游戏规则和拉布之嫌。在这里的任何人,都没有为阁下的奇谈怪论和荒唐思想举证的责任,请知悉。此外,阁下在第二段回复中仍旧无法以明确的条文理据和性质归因说明该两份通知没有效力的缘故,却选择性地认为仅有两份通告有认定邪教的功能,无视多项他人有来源支持意见,选择性自由心证,亦恐已涉及游戏规则及拉布,即请自重。--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21 (UTC)[回复]
前边已经回复,如阁下认为通知是公开的,可找一个99年的媒体报导来证明当时有公开报导。但阁下找不到。在下也说明了阁下以现在一个网络连接可打开,并非能说明99年是公开的(阁下游戏规则的指控看来完全适合于自己)。而且在下提供了律师在法庭出示的文书作为来源证明属于内部通知。在下认真回应,并非什么游戏规则。而属于是内部通知的其他证据你自己在网上也可找到的。--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50 (UTC)[回复]
我已经并且将最后一次指出,(纸本)公报是公开出版的,阁下老想把这个问题理解成“链接是现在才有的”,我不知道阁下是出于什么逻辑。你附上的所有链接均没有显示出这是“律师在法庭出示的文书”,就算是,阁下提供的链接仅有对此,我有不同看法。第一、 这个文件是内部通知,不是公开的法律文件,法律文件必须公之于众才生效,否则就是不教而诛。的观点输出,未见引用明确的材料或条文依据说明这是内部文书。同时,阁下又开始以“内部文件”的争辩来回避是否“官方认定”的问题,即体现阁下核心的问题,是试图以观点阻挠讨论推进,这就是典型的拉布了。如果阁下试图指控我游戏规则,则最好给出实际的依据。--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58 (UTC)[回复]
通过跟w和m两位用户的交流,我深刻意识到了什么叫做自说自话,对牛弹琴。因此我觉得不需要再跟他们辩论了,其实没有什么卵用,他们都已经愿意相信那些东西了,还指望他们能认真看你的发言吗--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55 (UTC)[回复]
@Marvin 2009:放弃吧。换个角度想一想,中国政府秘而不宣的事情太多了。封锁一个网站从不公开承认、总是在记者会上要网站提供方排查自己的技术问题,不妨碍这个网站被认为是被墙了(并归入相关分类)。让动物森友会全网下架却从不承认,不妨碍其归于被封禁游戏分类。没有版号的游戏在法理上不予在中国发售却不影响淘宝商家,我们也不会说是中国禁游。法轮功也一样,虽然确实可能没有中央文件明确定义它是邪教,但是怎么看怎么都像是将其像邪教一样严加取缔,任何一个理性人应该都可以合理推断它也是被认为是邪教。没有必要死磕这种字眼,条目里大大方方承认法轮功(在事实上)被认为是邪教,条目里大大方方对其合理性提供质疑;不需要表现出强烈的抗拒,仿佛二十多年都没有走出悲伤的第一个阶段一样。退一步吧。--MilkyDefer 2024年4月13日 (六) 13:42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其实本来也就是nbcs的事情,他们的执着也让我意识到一点,那就是放不下的执念如果本身对人生没有什么好处,那还是早点放下最好。--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49 (UTC)[回复]
阁下谈到“中国政府秘而不宣的事情太多了”一说及整段文字比较中肯,谢谢了,当时在下没能应及时回应。
目前在下与银色编辑的分歧在于,他认为两高 99年的通知并非内部通知,并给出一个连接,要在下相信当时中共有发布纸质的公告。在下则从在下查到多个来源了解确是内部通知。
故 在下向其征求国内媒体99年公开报导两高通知的来源,却被拒绝。
在下认为如真如其所言,中共向全国公布了两高通知,中共那么多当时打压法轮功媒体不可能没有一则报导。反之,如中共是事后多年把当初的秘密说成是当时即公布于众的,在下也不想上当。
在下从无要游戏规则的意思,银色编辑却如此一再指控,是无理的。--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20:20 (UTC)[回复]
上文提过的,公报1999-6-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 ”司法解释的通知 法发〔1999〕29号公报介绍。--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20:53 (UTC)[回复]
在下征求国内媒体99年公开报导这一两高通知的来源。
在下认为如99年真是向全国公布了两高通知,那么多媒体不可能没有一则报导吧。
还有假定99年真有公开两高通知,那么与2000年国务院公安部通告称目前为止认定邪教14个,是完全自相矛盾的。
--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14 (UTC)[回复]
您可以自行找寻公报纸本(如图书馆)或当时的媒体,公报是公开出版物。并非“目前为止认定邪教14个”,而是当时“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另“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且2000年的通告似乎非公开出版物,没有最新完整数据与公开文件。要说矛盾,文件中说邪教组织“由公安部认定”,但显然,法院判例等也有依法认定作用与职能(如全能神[11]),只是认定者不同。要说依法,法院要胜于公安认定,因为司法检察可以驳回公安认定。而政府公报,覆盖范围和效力应更广。--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48 (UTC)[回复]
关于被中国政府认定是邪教这一点,随便找一下资料都找到许多可靠来源,例如:
  • Penny, Benjamin, The Religion of Falun Gong,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6, 2012, ISBN 0226655024 (英语) 
  • Lai, Hongyi, China's Governance Model: Flexibility and Durability of Pragmatic Authoritarianism, Taylor & Francis: 158, 2016, ISBN 1317859529 (英语) 
老外和法轮功成员也多数以为中国认定邪教,他们象普通民众一样看到中共媒体99年后铺天盖地的邪教宣传,也想不到实际上是未经认定的。--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53 (UTC)[回复]
噢,我觉得你可能需要读一下这篇论述:Wikipedia:要可供查证,不要真理。你现在的行为已经很严重地涉嫌原创研究和游戏规则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13日 (六) 13:57 (UTC)[回复]
另外的话,你可以对着这篇英文论述照照镜子:en:Wikipedia:Civil POV pushing。--MilkyDefer 2024年4月13日 (六) 14:06 (UTC)[回复]
前边在下给出CCEC连接来源,指出江发动镇压时并没有说是邪教。这儿再给出一次,请参见:CECC Hearing Testimony - Sarah Cook - 12.18.12.pdf
前边一位编辑给出的三篇外文书籍,但没有给出原文及链接。我不清楚他们的看法。我个人估计不少外国人象中国人一样是有误会,是凭借以上来源。故非原创。
谢谢阁下的提醒在下注意相关规则。
在下与多位交流在这儿交流切磋,如之前有不周全处,希望谅解。--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9:44 (UTC)[回复]
那又怎么样呢。外国人也一样很多无神论,无宗教,反邪教的人,难道你认为他们都是被中共收买了?而不是基于他们自己的科学素养?--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4:01 (UTC)[回复]
前边一位编辑给出的三篇外文书籍,但没有给出原文及链接。我不清楚他们的看法。您有机会的话请查阅。--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9:46 (UTC)[回复]
(!)意见-楼上两位好,维基百科上可贵的,是不同背景、环境、领域的用户们交流切磋,彼此可能从不同角度切入点。您们恐怕误会了Marvin,其实Marvin所说的脉络方向,应是有依据、可查证的,BBC等国际媒体也注意到类似问题,并非不合理的在“游戏维基规则”。镇压法轮功,常被批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例如 (1)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 (2)例如这一篇,六位中国律师2007年在辩护案件发表的〈宪法至上,信仰无罪〉无罪辩护词,这篇在国际上相当知名、被收录书中(书评:《剑与盾:中国维权律师》)---(一)第一部份: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则。一、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二、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政教分离原则。三、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二)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原则的理解。(三)第三部份: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高压手段违宪,效果适得其反。(四)第四部份: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本身与宪法及法治精神相悖。---(这部分尤其从“立法法”的规范角度,一一解说包括两高解释等问题。此外,更何况,最高行政部门国务院、一级单位公安部的认定文件,十多年来的几个版本,都没有列出法轮功。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两项出版禁令)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3日 (六) 17:53 (UTC)[回复]
我觉得既然有争议(特别是cult这个词的翻译问题也有争议),不如把FLG丢进新兴宗教的分类里。--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01 (UTC)[回复]
@The Puki desuCategory:法轮功已经是Category:新兴宗教的子分类;法轮功就在Category:法轮功里面。长久以来社群有个传统就是,能放进子分类的尽量不要再放到母分类,所以你的意见从某种角度上早就已经实现了、是现实。--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7:07 (UTC)[回复]
总之我的序言框架应该没错,具体就一两句话的问题的话你们自己解决吧。希望不要搞到序言的结构都变掉了,否则我会很不高兴。--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6:02 (UTC)[回复]
@MilkyDefer:有一说一,您的结构是不是已经被Wetrace改变了——我不确定你是不是该不高兴(捂脸)--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58 (UTC)[回复]
@MilkyDefer:所以我说我的抱怨是有来由的。他们只要大家稍不注意就会立即开始美化工程。我已经没有心力参与讨论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3:19 (UTC)[回复]
阁下在前边称,目前法轮功条目显然已经积重难返,任何不利于FLG的修订都会被贴标签、猎巫,因此提出此建议,希望得到社群关注。
由昨天在下谈到阁下是删除可靠来源赞扬法轮功的内容,并且在下受到阁下与@自由雨日用极端分子这样的词汇来攻击。那么在下不禁怀疑原来阁下所说的贴标签、猎巫,原来是阁下准备针对不同意见的编者的。
而且在下向阁下提到英维对应条目受到破坏的过程以及2020年5月前的版本比较合适,也没有得到回应。在下希望大伙真心改善条目质量,而非一味宣传。--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3:59 (UTC)[回复]
阁下应注意WP:CENSOR这点,维基百科不可避免会包含很多与相关组织产生利益冲突的内容,请注意维基百科是全人类共同的网站,而不是某个相关组织自己的网站,相关组织对相关条目不存在所有权,除非是明显违被维基媒体基金会所在法律管辖区法律的不适当的内容,否则阁下的关注点向来是针对文字背后立场的话,阁下就有审查的嫌疑,将所有非赞美的内容都视为诽谤和争议,就说明阁下并不想展现一个符合中立语气的客观事实,仅是主观判断审查文字的立场,这都是违反使用条款第四章节。维基百科的中立观点政策要求编辑要公平、按比例且不带偏见。--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5:01 (UTC)[回复]
@稀有石头我收回极端分子的说法,向您道歉。--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5:03 (UTC)[回复]
(!)意见-各位好,在下Wetrace,这些天工作忙碌,刚刚看了下上面大量留言。看到讨论很多关于中共对法轮功的“定性”,在下分享点看法切磋,时间有限,还在上班中、时间很有限,简要写,还请各位指教。
  1. 中共1999年6月成立610办公室打击,7月民政部文件宣布法轮功“非法组织”全面镇压,1999年10月江泽民接受法国媒体访问时突然首次抛出“邪教”说法。(这部分,印象中《华盛顿邮报》还是哪家大报早期有分析过。人权组织报告也写过。)在1999年镇压前,网路上中国官方媒体大量正面报导肯定法轮功,镇压后基本上全都不见。
  2. 依据宪法理论、PRC宪法,能不能去订出什么是“邪教”?其实本身在宪法基本权利保障、法律理论上就非常有争议,就在下印象理解,一般倾向是不大能这么在法律上定义的。
  3. 就算不论 是否实质违反宪法,依据PRC法律,这样层级的定性、对人民基本权利的影响与侵权,必须经由“立法法”明确立法。就算中共当局现在否定“三权分立”,但是PRC体制仍有行政、立法、司法,即便不分立,依据法律体制与权限,也应经过“立法法”明确立法。也因此,很多中国维权律师指出,两高司法解释没有这样的效力,在做无罪辩护。
  4. 有意思的是,国际媒体也多次关注到,中共当局例如公安部对“邪教”种类文件确实多年来不列法轮功。而且《转法轮》一书被中共查禁,国务院2011年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止1999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第99项废止的文件是1999年7月22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项废止的文件则是1999年8月5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因此,依据PRC法律体制,一是对书籍的禁令是否合法都还会被挑战,二是就算假设禁令合法,禁令2011年被废止,公安警察持续查禁,救估谙违反法律、侵害人民的自由基本权利。
先写以上,抛砖引玉。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1日 (四) 06:09 (UTC)[回复]
按照阁下的观点,我是否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政权的合法性就是有争议的,能不能去定义出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仍然是个公认的未受普遍承认的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纯属一部伪法律,依据中华民国的宪法,并没有合法性。所以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政权并没有定性邪教的权利。】?不论中国政府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的过程是否所谓“合法”,它就是一个事实。就像杀人犯法,A杀了B,B还是属于“被A杀死的人”分类下。不论中国给刘晓波定罪是否合法,刘晓波就是属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定性为罪犯的人”。阁下若非要强调“合法性”,可以自己建一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争议地合法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和“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过程可能并不合法地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共同属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分类!--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6:21 (UTC)[回复]
(!)意见-自由雨日您好,感谢指教交流,在下学识有限,但这不是在下的个人观点,而是宪法基本权利的理论,中国大陆的公法体系应当也有这样的观点,在下也接触过北京大学等学校著名学者的一些东西。实际上,PRC的宪法与法律,是有“违宪审查制度”空间,人民可以请求法院判断,某事、某法律违反宪法,中国的法院多年前曾经有出现极少数的相关违宪审查的裁判。但是中国的法院,是被中国共产党政法委系统操控的,违宪审查 昙花一现。早期政法委成立,目的是在文革痛苦后,要指导推动法制建设、也许逐渐走向法治接轨世界;但是后来 党政法委 完全变调了,往往由公安部门出任,可以介入管理法院、捡察院、司法律师系统,整个完全不合理,这在中国也是长期被讨论的。
  1. 在下上面这段讨论,完全没有以您上面说的设定与问题。在下上面说的,是依据PRC政府的法律体系,实质上、程序上也应当是这样解释的这一问题,不是只有人们实践法轮功的权利,延伸来说,许多群体的不同权益,都可能在 共产党凌驾法律下被突然侵害。例如过去一胎化强制节育,出现大量非法强迫的例子,还有太多了。北京被“清理低端人口”、“三年极端清零封控”,依照PRC法律,应当都有很多会被挑战的问题,只是现实上很难进入法院。在下以为,这就是很多外资、中国民间资金、甚至中共高官财产 都要跑出去海外的原因之一,走线潮。
  2. 在台湾,政府机构人员违法行使权力、不依据法律程序与实质面行使,是会被控告追究责任的。其实在中国大陆,依据PRC法律体系,公安、检察官、法官违法违反程序,在法律上是可以被追究责任的;但在现实上极困难,大量律师帮民众申诉,而被威胁取消律师资格与打压。也因此,今天中共这样凌驾法律打压法轮功,其实受害的是大量百姓,被很多学者形容“加速中共公检法黑社会化”,例如依法上访申冤的民众、因为环保抗议的民众,就被以各种不当理由、违法打压、法外监禁到黑监狱。每个人都不安全了。包括中共高层、公安、军人,能得到多少法律上有效的权益保障?都是个大家“你懂得”的疑问。
先切磋到这里,得赶工作了。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1日 (四) 06:46 (UTC)[回复]
Wetrace您好:您说的这一段,和上一条回复谈到维权律师做无罪辩护的那一段,不是恰恰证明了法轮功就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吗?!正是因为它所谓“非法”被认定为邪教,才需要维权律师去推动“违宪审查”(先得出现“不正义的程序”,才会有人提出“程序不正义”)呀!不论中共是不是操控了法院,不论认定邪教是不是违宪,不论中共是不是侵害了许多群体的权利,都改变不了法轮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事实。您说的这些我甚至可以承认您说的统统成立,但承认这些,恰恰就是承认法轮功就是被“违法”地“粗暴”地认定为了邪教哇。可能未来某一天这一程序会被“违宪审查”,可以发展得像台湾一样“进步民主”,得以“控告追究责任”,行,现在中共的行为是凌驾于宪法之上的非法的,但法轮功就是被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非法”认定为了邪教哇。--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6:58 (UTC)[回复]
(!)意见-自由雨日您好,昨晚下班后想上来看看,睡著了,现在才上来,抱歉现在看到您的留言,谢谢您的指教切磋。以下一点想法:
  1. PRC政府,是一个政府体制、依据宪法法律,中国共产党 是当局;当局的违法违宪,没有依据“政府法律体制”、在PRC法律程序上、PRC的法律逻辑认定上,连形式上都不对了,那这样的认定在PRC法律系统就应是无效的。实质违宪违法,就该是无效、违宪非法了;何况连“法律形式上”都没有、“法律都没有写”、违法,这违反PRC自己的法律授权与解释体系。中共人事任命、法律,好歹经过一个两会橡皮图章才能“生效”。所以,是江泽民带头一句话,让中国共产党“违反PRC法律”,“非法”把法轮功当“邪教”打。习大说“任何人都没有特权超越宪法,一切违宪行为都必须追究”。PRC体制是基于宪法,中共在法律上实质、连形式都违反,那不是“认定”;甚至连中共公安部至今三份主要的文件也都没有列、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查禁书籍的禁令,更难说是“认定了”。
  2. 被称为“中国新闻界良心”的前人民日报记者、作家刘宾雁,曾形容中共对法轮功是“文革式的迫害”。很多人形容江泽民下令设置的中共610办公室是个凌驾宪法的机构,被形容类似中共的中央文革小组,凌驾宪法与法律,当时连国家主席刘少奇都被斗垮关押死亡,高官大量被斗,大量人民死的不明不白,只因为上面下指标要斗多少人。传出叶剑英说,文革死了2000万人,整了1亿人;邓小平没说死了多少人,他说是“天文数字”。文革后,庞大的血债,传出大量参与迫害的警察被秘密枪决,例如在北京、西南等等。就是文革十年的恐怖教训,文革后,在法律、在教育、在经济上等等都在废墟上重建,大量中共高官知道没有法律不行,人人自危,乔石担任政法委书记,是要建立法制的。
  3. 中国史学家辛灏年流亡海外,2005演讲与一位大陆学者对话,在下看了很受启发,与您分享[12]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2日 (五) 01:51 (UTC)[回复]
我的评价是:在Wetrace前述的大段陈述中,除了大段讨论大陆体制的无用的陈述(无用,是因为离题)外,仅有的依据宪法理论、PRC宪法,能不能去订出什么是“邪教”?...就在下印象理解,一般倾向是不大能这么在法律上定义的。依据PRC法律,这样层级的定性、对人民基本权利的影响与侵权,必须经由“立法法”明确立法。没有依据“政府法律体制”、在PRC法律程序上、PRC的法律逻辑认定上,连形式上都不对了,那这样的认定在PRC法律系统就应是无效的在法律上实质、连形式都违反的表述(包括他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而给出的来源)都没有给出最基本的明确的条文理据和性质归因,而只有大段的无条文基础的自由心证。——这对于一个针对采类似大陆法的成文法的地区的法律问题讨论而言,是完全的nonsense。我的看法是,如果任何人,试图以类似这样方式的理据来阻碍其他用户就此问题(即“是否有认定”的问题)的正常编辑外,恐怕已有游戏维基规则及拉布的嫌疑。--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03:10 (UTC)[回复]
Wetrace您好:先对您写了如此多字来回复表达感谢。然而,阁下在大段文字中并没有正面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法轮功是不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了邪教?”我从未同阁下讨论任何“合法性”的问题,甚至在上一回复中已经承认“可以在违法违宪的结论下讨论”(A强迫B杀死了C,A显然不合法,所以C并不属于“被B杀死的人”?),对文革等事件更是只字未提,因此我认为阁下的大段论证无论是否有力,都完全属于离题讨论。【那么我自然也可以在此稍作离题一下(就一句,远不会比阁下更长):“欢迎阁下前来大陆观光旅游,大陆对台湾游客一向热烈欢迎。阁下可以亲自同街边任何民众敞开交流,了解一下大陆主流民意是否认为中共的镇压‘违法违宪’,民众对‘取缔法轮功’的态度究竟是认为中共‘侵犯了人权’还是‘保障了人权’。”】我本人同法轮功没有任何利益相关或冲突关系,对影响相关条目如何呈现没有丝毫强烈的动机,我在法轮功条目仅有过唯一一次编辑(加入了“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若阁下能回答“法轮功是不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了邪教?”这个问题自然可以将我的编辑回退,甚至您(或其他人)直接回退,我也不会参加编辑战。我也只是做一个抛砖引玉的行为罢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03:47 (UTC)[回复]
来,让我这个好事者插句话,你的回答也有部分离题了23333——当然我知道阁下声明在先。扯“主流民意”是没用的,这里不是社交媒体,而且这也与撰写百科无关,我只是好奇有没有人挺希望你离题的,以便于其他人的离题论述。--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04:04 (UTC)[回复]
公安部2000年发布的通告http://www.china21.org/docs/CONFI-MPS-CHINESE.htm
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
2005年的通告也此类声明。既然法轮功不在其中,而且至今没有证据显示国务院或公安部,就证明了中国政府从未认定。--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2:41 (UTC)[回复]
对对对,你说的很对,中国历史上只有2000年2005年这两个文件,剩下都不存在,所以法轮功确实不是邪教哦,真的好棒棒呢--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2:49 (UTC)[回复]
(!)意见-自由时雨您好,在下周六仍在外忙碌了一天,深夜上维基看,谢谢您上面的指教回复。在下浅见如下:
  1. (1)刑法的最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或“法无明文不为罪”,必须透过(立法)“法律”明确定义清楚。(2)“PRC政府”是否认定?您问的是“PRC政府”,那么,在下的看法仍是高度存疑、倾向是没有的。因为从法学、政府理论来说,政府行为、法律行为效果等,依照PRC法律架构,是要依据立法法,认定的效力来源是宪法、法律,至少形式上法律授权,无权的机关所做行为--是逾越权限--是非法也无效的,何况非法行为,因此那是“无效”的;更何况,主管行政的国务院、公安部名单,十多年来都没有列入。依据PRC法律,可以说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3)江泽民、“中国共产党”凌驾法律去做了什么,那是中国共产党做的“法外行为”。2014-央视教导辨别邪教 网友讽“这不是中共吗?”
  2. 李和平等多位中国律师,2007年在辩护案件发表的〈宪法至上,信仰无罪〉无罪辩护词。就指出当局(一)违反宪法“政教分离原则”、宗教自由保障,(二)当局发布关于法轮功的所有定性档案都不符合《立法法》而不能当作处理依据,已违反宪法及法治精神;且民政部也无权称法轮大法研究会是非法组织,(三)当局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的行动过激且违法甚至构成犯罪。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3日 (六) 16:53 (UTC)[回复]
(!)意见-银色雪莉您好,在下于客栈回应各位的讨论,并未“离题”,在下就印象中简要说明,关于法律及法律基本原则的一般理解,这并不是“游戏维基规则”,而是在维基百科上,不同背景、环境的用户人们,就领域议题切磋交流。
您质疑在下上面的讨论是“无条文基础的自由心证”,您提到要“最基本的明确的条文理据和性质归因”。若您想了解宪法、立法法等层次的论述,推荐您阅读这一篇,六位中国律师2007年在辩护案件发表的〈宪法至上,信仰无罪〉无罪辩护词,这篇在国际上相当知名、被收录书中:
  1. 第一部份: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则。一、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二、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政教分离原则。三、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
  2. 第二部份: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原则的理解。
  3. 第三部份: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高压手段违宪,效果适得其反。
    • 第四部份: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本身与宪法及法治精神相悖。---(这部分尤其从“立法法”的规范角度,一一解说包括两高解释等问题。此外,更何况,最高行政部门国务院、一级单位公安部的认定文件,十多年来的几个版本,都没有列出法轮功。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两项出版禁令)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3日 (六) 17:10 (UTC)[回复]
1、阁下离题——对,依然是离题的(尽管是有来源的)长篇大论正试图把“有无认定”问题歪曲成“对认定的效力、认定的权限的法律观点和看法”问题。请停止游戏维基规则。
2、阁下仍旧——与Marvin2009情况相同地——选择性地认为仅有两份通告有表明官方对邪教认定表态的功能。
3、阁下把两项没有列明废止理据的对规范性文件的废止程序片面而无理据地归因于或结论为“官方对该事物没有定性或更改了定性”,逻辑滑坡。
综上,我的结论和观点不变。请勿把这美化成“切磋交流”——如我对Marvin2009回应的观点一致地——阁下核心的问题,是试图以观点阻挠讨论推进,这就是典型的拉布。--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8:43 (UTC)[回复]
(!)意见-楼上银色雪莉您好,在下所述并未离题,确实在就事论事,是可供查证、也符合一般法律原则的讨论,这并非用户个人的原创研究观点;也许您不一定接受,但这不意味这样的讨论是“拉布”、“游戏规则”。依据PRC法律体制情况,---中国共产党的“观点”,跟PRC政府法律体制上的“客观有效性”,两者并不一致、有冲突矛盾,上面讨论的主体是“PRC政府”,PRC法律上效力观察当然就重要。另一个例子也呼应,这样的讨论切磋,是可供查证、合理论证的---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也写道“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4月13日 (六) 19:25 (UTC)[回复]
上方讨论是否牵扯了两种“认定”概念,法律规程上的与实务中、事实上的。规范性存在争议但事实上有效。--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20:15 (UTC)[回复]
我看来的确是两种认定,一种是de facto的认定,即法轮功无法在中国大陆合法存在和活动的客观现实,而wetrace和marvin一方显然认为邪教是严重的指控,并且认为中国从未de jure认定,例如从未对法轮功进行过公审认定。不过我对所有条目还是倾向支持的是de facto,正如中华民国是de facto的存在,taiwan also de facto country,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台湾省就是de jure存在,维基百科的中立立场不会也不应被任何组织审查,既然中共不能进行审查,所以我认为法轮功也同样不能进行审查,否则无论如何都是违背基金会使用条款的底线--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23:10 (UTC)[回复]
我一直在说,如果要论“de jure认定”,我完全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身就是非法政权,所以在其合法框架下认定的一切内容也都无效。。--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0:18 (UTC)[回复]
没看懂这句话的逻辑。--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0:22 (UTC)[回复]
意思是说,“合法性”本身就是原创研究,就是各种不同利益群体玩的文字游戏。如果可以因为“合法性”的问题说法轮功并不是被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那么也完全可以举出更多的法律条文,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并不是国家,首句或者分类都不能分入“国家”。既然都不是国家是非法政权了,那么各种“伪宪法和法律”自然也都是非法的了,那么所有即使在法律框架下的认定也都不是认定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0:26 (UTC)[回复]
我大概能理解阁下的意思。阁下意思应该是说哪怕存在de jure认定程序,异见依然可以无限推责,例如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先就是有限承认国家之类的,或者声称联合国和美国从未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因此只有一个国家认定的邪教,不应加入这样的分类否则有违中立性要求,或者声称邪教本身就是非中立词汇,除非法轮功自身承认自己是邪教,(类似除非法轮功自己宣称对天安门自焚事件负责,否则中共的调查证据不能证明这件事件由法轮功学员发起)。当然以上只是我举得一个无限推责的例子。如果阁下并非此意也可以移除我的离题讨论。--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1:49 (UTC)[回复]
对,就是这个意思。“合法性”是“社会成员基于某种价值信仰而对政治统治的正当性所表示的认可”(《辞海》),人类不存在绝对的“合法性”,我所在的团体只要不认可你这个团体的价值信仰,我就可以说你的政治统治以及在这种统治下作出的法律、具体决议、文件等等统属非法。所以我对反驳“法轮功没有被中国政府认为是邪教”已经失去了兴趣。--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1:58 (UTC)[回复]
(~)补充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中国政府从未说过邪教只有14个。--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2:05 (UTC)[回复]
(~)补充22种邪教组织基本情况这是不是政府部门?--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2:07 (UTC)[回复]
前边提到了中国邪教协会在国际媒体2014年关注到法轮功不在政府制定的邪教名单之后,推出了22邪教名单,此邪教协会不算正式政府机构。--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01 (UTC)[回复]
我给的链接是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啊。--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4:24 (UTC)[回复]
“中国政府从未说过邪教只有14个。”此说不实,公安部通告正说是称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认定邪教共有14个。--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04 (UTC)[回复]
共有14个也不是只有14个啊,联合国会员国共有193个言下之意难道是联合国内只有193个国家?还是全世界只有193个国家?--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12 (UTC)[回复]

建议对@Wetrace和@稀有石头的行为进行核查[编辑]

离题:
严重脱离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应有的用途,如果有需要请迳行在傀儡调查页展开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我只是发现了一个共同点,就是WP和稀有石头这二位都是用户页与FLG完全无关,但他们的编辑记录基本都是FLG相关。我觉得如果对这个伟大的教那么上心,那么应该是教徒吧;那么既然是这么热心肠的善良教徒,应该不会在用户页中留下这么丰富的内容之后,独独忘了他平常最最最爱编辑的内容吧?我很难假定他们是在善意编辑。--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52 (UTC)[回复]

在这方面在下关注与更正被歪曲了事实,在下用户页也有人权相关的条目连接。阁下给我扣教徒这样的帽子,是否是人身攻击?--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23 (UTC)[回复]
我现在有点怀疑,这两个其实是一个人。请问要如何认定傀儡账号?--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0 (UTC)[回复]
很合理的怀疑,除了关注和兴趣之外,日式中文的语气也非常相似。--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4 (UTC)[回复]
所以如果是一个人的话,就相当于我们这么多人和仅仅一个极端分子吵架。--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00 (UTC)[回复]
如果真的仅有一个极端分子倒好了(收回“极端分子”的说法,向@稀有石头道歉),法轮功对宣传哪会这么不上心。其实大概率仍然不是傀儡,比如稀有石头没有“--”这种独特的标点用法,日式中文也没有Wetrace那么浓。--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09 (UTC)[回复]
如有证据,请至WP:SPI,等监管员用户查核之后就知道,有没有使用IP编辑、是否有多重账号。--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10日 (三) 12:10 (UTC)[回复]
那位WP用户已经有进行中的傀儡调查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27 (UTC)[回复]
你可以新增你怀疑的账号,只要你有理据。--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10日 (三) 12:29 (UTC)[回复]
我不太熟悉流程,请哪位帮助提出一下。
理由是:
语气和表达十分相似。
用户页设计和编辑内容的模式一致。(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上文已经提出)
前几天都是WT(我上文打错)在一个人争辩,这两天都是稀有石头在一个人争辩。
他们辩论的逻辑都一样(毫无意义的来源请求,怀疑中共影响,各式诡辩)。
他们的观点毫无冲突,或者说他们毫无观点,他们的回复就是反对反对保护保护。
他们都尽可能阻止对FLG相关内容的任何编辑。--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45 (UTC)[回复]
震惊:去年就有人提出这两个账号是同一个人控制了。→维基百科:傀儡调查/案件/Wetrace/存档--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51 (UTC)[回复]
这样完全有理由再重启调查了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53 (UTC)[回复]
我觉得很有可能是再次被以这仅仅是编辑争议而拒绝核查--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59 (UTC)[回复]
这么多次都被怀疑,社群要处理了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3:26 (UTC)[回复]
@桐生ここFishing 用户查核不是在钓鱼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59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精神就是:我们要尊重少数人的观点,但是拒绝极少数人的观点。--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0 (UTC)[回复]
但事实上维基百科就是边缘群体发表新奇观点的最方便最合适的场所之一。--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3 (UTC)[回复]
而且就算他们不是傀儡,他们的逻辑也是漏洞百出,并且从来不对明显的硬伤回应。--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3 (UTC)[回复]
这句话王志安早就已经说过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4 (UTC)[回复]
我看其中一位还在王的条目那里搞过编辑战呢笑死。--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7 (UTC)[回复]
是的。连传统宗教都倾向不会回应很多有明显问题的质疑。更别说新兴宗教了。我想起个不知道谁编的笑话,大致意思就是,一个无神论者问基督徒怎样证明上帝存在,基督徒反过来问无神论者怎样证明上帝不存在😅。如果无神论者反问基督徒怎样证明罗素的茶壶不存在,基督徒回答:我又不是罗素,我为什么要证明罗素的茶壶存在?无神论者说:我也不是基督徒,为什么要证明上帝存在?基督徒说:因为你不信上帝,不信主就一定会下地狱😇--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27 (UTC)[回复]
虽然我批评过圣经各卷的条目问题,但我没见过哪个基督徒霸占基督教的条目。--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30 (UTC)[回复]
还是利益的问题。对某个团体来说,美化维基条目能带来的美化形象的利益(最终往往关联到金钱利益),以及负面信息放入造成的损失,对传统宗教和新兴宗教/社团肯定是不一样的。具体我就没研究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49 (UTC)[回复]
法轮功总部在美国的注册信息是龙泉佛教公司,也可以理解为是个宗教公司,对于公司的生意来说,他们肯定不允许任何负面信息影响收益。虽然他们从未申报有偿编辑。但是很明显,大多数正常的维基百科编者不会仅仅只关注监视和某一个公司息息相关的所有条目和分类--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3:39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可移到讨论。--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5:11 (UTC)[回复]

正文修改[编辑]

感觉正文的框架其实尚可保留,主要是将内容从观点改成更像事实的陈述。不过大家查看相关资料的时候,请务必找到最原始的来源,例如: 在法轮功#学炼人数中提到:“(法轮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队、国内安全部队、官方媒体、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内部较受欢迎。”来源是美国自由之家的报告,但仔细查看该报告发现,这一报告中的这一段话其实来源于法轮功教徒在美国国会的听证会。可以看出这并非可靠来源。 因此,即便所使用的材料经过了比较可靠的媒体转载,也要仔细查看原始来源是否真的可靠。 (我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是因为在某个争议事件中提到的受害者人数过于夸张,但是来源是可靠媒体。于是我就去仔细找来源,找了一连串各种媒体发现,最终是来源于比较边缘的媒体引用了一个学者非常粗略的估计,这个学者本身也没有什么实际证据,得到的数据是纯靠推测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8:40 (UTC)[回复]

其实很多来源都是无关或者虚假引用,赌的就是没人去查证所引文字是否真的在那个来源里也是否属于事实--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8:54 (UTC)[回复]
还有条目首段说“几千万到一亿人修炼”,不仅用常识判断绝无可能(“身边统计学”估计肯定不准确,但不会有数量级的差别),从来源来看也是极为片面的。英维的说法并没有“上亿”,而且多次提到其他估计认为没有那么多人:“Prior to July 1999, official Chinese government estimates placed the number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at 70 million nationwide, rivalling membership in the CCP. By the time of the persecution on 22 July 1999, most Chinese government numbers said the population of Falun Gong was between 2 and 3 million, though some publications maintained an estimate of 40 million. The Falun Gong organization estimated in the same period that the total number of practitioners in China was between 70 and 80 million, though sociologist David A. Palmer notes these numbers were likely highly inflated and gives a more reasonable estimate of 10 million. Other sources have estimated the Falun Gong population in China to have peaked between 10 and 70 million practitioners. The number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still practicing in China today is difficult to confirm, though Freedom House estimates that seven to 20 million continue to practice privately.”--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9:07 (UTC)[回复]
英维李洪志条目序言第三段就介绍了他和法轮功媒体发表过的荒谬阴谋论,我很好奇把这些加入中维会怎么样。--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9:15 (UTC)[回复]
估计会跟动态匿名IP疯狂打edit warring🤣--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9:52 (UTC)[回复]
你们乐意的话你们继续。我想看看一种叫做inline attribution的写法在中文当中最后写出来的观感是什么样子的。--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0:59 (UTC)[回复]
我再研究了一下,觉得还是按照英维的框架来编写比较合逻辑。
希望哪位熟悉维基规则的人来修改吧,我发现这儿对新手真的太不友好,我不敢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5:28 (UTC)[回复]
不是对新手不友好的问题。具体我就不多说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0:34 (UTC)[回复]
其实当你不敢编辑时,他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们就是希望通过威胁恐吓来让你自动退出维基百科。方便他们继续盘踞他们自认为属于他们的条目,宣誓所有权,对所有编辑进行审查。
这时候我建议阁下WP:IAR--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41 (UTC)[回复]

看看是不是又有某些人要来回退--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6:47 (UTC)[回复]

(!)意见-您好,这分类,是有疑问。
  1. “太极拳=太极拳组织?”这一条目是“法轮功”不是“法轮大法研究会”。在形式逻辑上举个例子,中共打压 非由中共官方控制的基督教会、天主教会,是否“基督信仰、天主信仰”条目 能够被分类到“PRC认定非法组织”?
  2. 而且,查看该通告,中共民政部称认定对象是“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
    1. 这篇的说明是点出些问题。〈上海交大海外校友致上海市司法界的公开信〉,“民政部当时宣布的,只是号称要“取缔”一个已经在三年前就被批准解散的团体。”-------法轮功于1993年被中国气功科研会正式批准吸收为其直属功派,并成立“法轮功研究分会”。[13]
    2. ““法轮功”本身,法轮功只有“真善忍”修炼原则和五套动作组成的功法,学炼者来去自由,没有名单、会费,不讲组织。”“任何法轮功学员所组成的组织和团体,并不等同于法轮功本身。”
    3. 再加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大量条例规定相当模糊,并没有对社团的具体行为规范、承担的法律责任作明确规定,所以“非法组织”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而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是在民政部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取缔决定”基础上作出的,当然就更没有法律支持其合法性。
    4. 这篇文章也点出问题,例如,民政部称“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1999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所谓‘非法组织’的内容”。民政部称“法轮大法研究会”没有依法登记,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有登记并不表示非法,民政部既没有取缔的权限,也没有扩大到所谓“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的权限,更无权扩大到广大法轮功修炼者及其活动。
  3. 此外,中国维权律师李和平等人〈宪法至上,信仰无罪〉辩护词指出,“部门规章违反《宪法》而不能作为处理依据。民政部有什么权力宣布一个宗教组织为非法组织?公安部对宗教的传播实行禁止措施,它的权力从哪来的?”“因此民政部一份文件、公安部的两份通知,属于越权,同时违反宪法第36条。”
  4. 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1日 (三) 18:57 (UTC)[回复]
阁下引用的文章均为法轮功自己的媒体,这和如果我引用凯风网或者中国反邪教网来论证法轮功是邪教有什么区别?难道这些论据不都是循环论证?--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22:41 (UTC)[回复]
(!)意见-重庆轨交您好,如上所述,关于该通告,(1)从法律层次看实质效力,中国维权律师李和平等人〈宪法至上,信仰无罪〉辩护词指出该通告违反宪法,这是很知名的辩护词。(2)大纪元网站刊登的〈上海交大海外校友致上海市司法界的公开信〉所指出的,“法轮功研究分会”1996年就不存在了。民政部的通告就奇怪了,而且逻辑上,“法轮功研究分会”跟“法轮功”是两个概念。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2日 (四) 02:14 (UTC)[回复]
(!)意见大慈树王您好,(1)中共的一些网站常攻击一些基督教地下教会,那么“基督教”在中国大陆是“非法”的吗?(2)被中共一些网站攻击,并不一定就“非法”;非法、违法的,可能是当局、中国共产党。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2日 (四) 02:14 (UTC)[回复]
(!)意见-大慈树王您好,补充几点意见与您切磋。违法、非法的,可能是共产党当局。中共镇压法轮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主责的镇压机构,也是“法外机构”。
  1. 中共“中国反邪教网”,是中共610办公室在2017年成立的网站。中共在1999年7月全面镇压法轮功,同年6月10日,中共政法委秘密成立主责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几年后延伸扩大监控、镇压其它信仰群体。例如法国国防部下属IRSEM战略所2021年报告指出,610办公室是非常秘密机构,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情况下要消灭法轮功、并打击所有宗教教派。关于610存在的明确目标、指挥链、工作人员及运作方式方面,能相互印证的信息非常少,是十足法外的机构。美国国会CECC委员会,也称610是是“法外机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称,610办公室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组织”,该与美国国会决议,都曾要求中共当局废除610办公室。
    1. 国际著名的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与北京大学学者焦国标曾亲自调查情况,高智晟向当局写了三封公开信,例如在知名的2005年在给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中,形容610办公室是“国家政权内且高于政权力量的黑社会组织,它是可以操纵、调控一切政权资源的黑社会组织。一个国家宪法及国家的权力结构安排规范中没有的组织,却“行使”著本只能由国家机关才能行使的权力及许多连国家机关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权力”。它“行使”著在这个星球上,人类有国家文明以来,作为国家从不能拥有的权力。”“以“610”为符号化的的权力,正在持续地以杀戮人的肉体及精神、以镣铐和锁链、电刑、老虎凳等形式与我们的人民“打交道”,这种已完全黑社会化了的权力正在持续地折磨著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姐妹、我们的孩子及我们的整个民族。”并描述了610人员及警察对法轮功学员(不分男女)性器官的“极其下流”攻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2日 (四) 03:23 (UTC)[回复]
    尊敬的wetace阁下您好。我想说的是,既然法轮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所大规模禁止,不像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那样在中国境内被允许正常的正大光明的活动,那么,法轮功就是中国的非法组织。而且,江泽民时期的中国政府对法轮功采取镇压(取缔)措施,对大批法轮功学员进行教育,对极少数或少数不服从教育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更严厉的惩罚(即使那样的惩罚行为如果是真的话,确实很残忍,让人很受不住,难以想象,我自己恐怕都受不住。但是,这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统治阶级面前,从古至今,这已经是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我很理解。)同时还禁止法轮功相关消息的传播,没收光盘等媒介,这就与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教有很大不同,这也能看出政府在镇压、取缔或者排斥这个组织,把他当做非法组织来看。即使你所说的610办公室是凌驾于法律的黑社会组织,对人搞非法的折磨,但是,这也代表着中央政府主观上明确的将法轮功当做非法组织的意志,这也代表着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境内主观上是被禁止。即使香港特区可能还比较纵容法轮功。但是中国大陆总体上、主观上是禁止、排斥法轮功的。
    江泽民曾经在一次讲话中说过,大概意思是,中国允许宗教自由,前提是宗教不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而法轮功,在425上访时事件当中,恰恰冲击中国共产党中央及其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这就已经凌驾于中国的法律之上。至于怎么犯法了,我就不多解释啦,你自己可以多查查中国的法律,比如宪法的第五十一条。在法轮功面前,这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抵抗,但在中央政府面前,法轮功已经越过了法律的底线。即使外国媒体说或者认定这样做违法也没有用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事情是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的,是中国内政,不是外国政府。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组织,应该是由这个国家的政府自己认定,不是外国媒体或者极少数人。中央政府的措施就很明确的表明这一点。
    在现在,阁下要是在中国大陆,当着广大民众的面,正大光明的宣传法轮功,或者与之相关的正面内容,不被警察抓走就是才怪。在御坂美琴弹幕视频网或者北京海淀中航广场的宇宙厂的社交媒体上搞法轮功的正面宣传就更不可能了。这还跟佛教等宗教是不同的,我到现在还能在B站上见到佛教相关的视频呢,比如搞迷信的。哪怕中国法律没有明确指出法轮功三个字,可是,我觉得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态度是很明确的了。都这样了,还能有人不接受法轮功被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组织”名列,我感到非常震惊。
    不管阁下是什么态度,即使阁下再怎么反驳,在中国大陆面前,法轮功被视为非法组织的意志是非常、非常、非常明确的,这是阁下不能变更的事实。事实讲的很清楚,我理解阁下可能出于善意才做出相关编辑,但我也不会据此一直争辩下去。--■■■■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4:31 (UTC)[回复]
    基本同意大慈树王的意见,此外顺便回复一下wetrace阁下所言“610办公室”凌驾于法律之上就像中央文革小组,我认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也已经属于原创研究范围了,就算中央文革小组凌驾法律之上,现在是不是已经平反了文革冤假错案?四人帮是不是已经被取缔了?如果四人帮继续执政,那么四人帮的法律就依然是中国的法律,并不存在四人帮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事实,“凌驾于法律之上”最多可以算是原创研究的评价,而不是陈述事实。至于法轮功的问题,如果以后中共党和政府出面平反法轮功,允许法轮功合法公开进行活动,那么法轮功在那个时间点过后才不会继续属于中国的非法组织。w君认为1999年文件中的法轮功不是法轮功,纯粹就是在玩de jure的文字游戏,维基百科在合理比例上应该更多关注de facto的而不是de jure,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de jure存在,中华民国de facto存在,所以维基百科更关注的是de facto存在的中华民国,而不是de jure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就算w君认为法轮功de jure是不是非法组织有争议,也不应该忽视法轮功de facto就是非法组织,维基百科上任何dejure有争议就移除defacto的内容,都属于极少数观点占据了不合理的比重。--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5:43 (UTC)[回复]
(!)意见-大慈树王、重庆轨交两位好。谢谢大慈树王的交流。在下简短时间空档,试著先就几点切磋:
  1. 条目内文有包括中共民政部、公安部的说法。但我们各位在这里讨论的,是 维基百科的“分类”。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1. 那么,依据PRC法律,这样的认定有没有争议?有。因为,既然是PRC的政府机构,其政府行为的有效性,是需要符合宪法与法律。这里的通告,在形式上、实质上、授权上都有问题。---缺乏、违反法律基础的,甚至法律形式都不具备,是中共当局的作法。
  1. 其次,在逻辑上,“太极拳” 不等于“太极拳组织”;“法轮功”本身,不是个“组织”;基督信仰本身,也不是个“组织”。上面还举了些其它例子。民政部通告对象,也是指‘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而不是“法轮功”。
  2. 大慈树王谈到,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这些宗教,中共过去几十年迫害会道门等等,后来设置共产党控制的官方背景组织收编,但同时也在持续打压。之前中国人因为运送圣经被判处重刑。中共也在迫害基督教、佛教、回教徒,例如拆十字架教堂、监控与阻止教会弥撒等,例如2019报导〈佛教被迫追“中国梦”中共疯狂强改佛道寺庙逼爱国--中国各地寺庙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打压,不是被查封、拆除,就是日益被“中国化”,改造为党的宣传场所。...有宗教人士称,中共对佛教、道教的打击如同文革“破四旧”运动重现。〉、------〈外观到思想遭深度中国化改造 教堂已彻底沦为党教基地---中共从讲道、标语、建筑风格等全方位改造三自教堂,彻底把教堂打造成党的宣传阵地。在中共严厉打击宗教的运动中,官方管控的三自教堂也遭到了文革以来最为严重的迫害。成千上万的十字架被拆,大量教堂被毁,...〉、------〈封造像、驱道士、禁庙会 山东道教遭全面打压---中国本土宗教——道教频遭打压,不仅宗教活动被禁,造像被封,其宗教文化也遭政治侵蚀。中国三大传统宗教(道、佛、儒)之一的道教也难逃迫害,甚至连道教鼻祖老子的塑像也被中共强制拆除或封盖。〉------中共所谓“宗教中国化”,海外学者、中华民国的外交部就说是“宗教中国共产党化”
  3. 另外,大慈树王 谈到425事件。看过海外的报导,425事件前因,是法轮功学员在一些地方遭遇不公对待,在天津反映意见时,一些学员被天津警察抓捕,天津当局说要这问题要去北京反映,因此才有学员425去北京的 国家信访办 依法上访,炼法轮功的人非常多,听到消息的人自发去,陆续一万人,是警察引导他们沿著围墙排队。总理朱镕基当时接见,承诺解决问题、是合法没问题,并且释放了在天津被抓的学员。当时西方媒体对425事件是很正面报导的。 没想到,后来却被江泽民 说成是“围攻中南海”。
    1. 大慈树王 您写到“在425上访时事件当中,恰恰冲击中国共产党中央及其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这就已经凌驾于中国的法律之上。至于怎么犯法了,我就不多解释啦,你自己可以多查查中国的法律,比如宪法的第五十一条。在法轮功面前,这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抵抗,但在中央政府面前,法轮功已经越过了法律的底线。”
    2. 但是,PRC的宪法、法律,是承诺保障集会、信仰、言论等自由,法轮功学员是依据PRC的法律,合法上访,和平表达意见,这是依法、而不是“凌驾于中国的法律之上”。如果依法和平上访,是凌驾于法律、冲击政府,那几乎世界各国老百姓都不能够陈情请愿了,何况各国普遍还有合法的抗议。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2日 (四) 09:52 (UTC)[回复]
  4. 另外,重庆轨交提到,“610办公室 凌驾于法律之上”是“原创研究”。这不是“原创研究”,这是法国国防部的智库报告、美国联邦宗教自由委员会、中国高智晟律师等等都有这样的说法;依据PRC的法律,610办公室没有依据。
    1. 重庆轨交还提到,“如果四人帮继续执政,那么四人帮的法律就依然是中国的法律,并不存在四人帮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事实”。这句话,在下看是很有问题的。文革后,不少在文革期间迫害搞事的中共警察,被共产党当做替罪羊秘密枪毙。------PRC宪法总纲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习近平也曾说“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2日 (四) 10:37 (UTC)[回复]
  5. 重庆轨交还提到“就算w君认为法轮功de jure是不是非法组织有争议,也不应该忽视法轮功de facto就是非法组织”...----这句话“de facto就是非法组织”很有疑问。在下三点浅见切磋----(1)de facto是“事实上”的意思,而是否合法、非法的标准是PRC法律。如果共产党当局机构违反、不符合PRC法律,但因为当权而并未被宣告非法,那么“事实上de facto违反PRC法律”的,是共产党、610办公室。(2)中共民政部1999通告,是指名1996已解散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基本语意与事理逻辑,“法轮功组织”不等于法轮功。,“太极拳组织”不等于太极拳。(3)中共镇压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宪法;中共对中国老百姓的许多压制、三年清零与封城当中,许多不符合法律、侵害百姓人权,但因为当权而并未被宣告非法、甚至当权者指鹿为马,在下理解这是“de jure (事实上)非法”。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3日 (五) 22:37 (UTC)[回复]
    法条是理论上,执行才是“事实上”,de facto不是一个语气词,希望您了解。--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22:41 (UTC)[回复]
YFdyh000您好,谢谢您参与交流指教。如您所言de facto不是语气词。在下以为,例如,中国共产党非法镇压百姓,但中共当局宣称合法,那么“中共镇压百姓 de facto非法”。因为合法、非法的效力,来自于宪法法律。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3日 (五) 22:56 (UTC)[回复]
以法条为辩护词不影响事实上的执行状态,比如法院判有罪,罪犯宣称判决不正确不影响处于“罪犯”状态。故而非法分类,要不要包含事实上已被判为非法且尚未改判的“有争议(异议)”案例呢。--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23:18 (UTC)[回复]
YFdyh000您好,(1)就您的举例来交流议题面,在下浅见,当嫌犯认为判决不正确,在法律上有不同状态,一种是判决有瑕疵可能补正,有些瑕疵状况是“判决当然违背法令”判决无效。这个的前提还是 法院有依据“正当法律程序”进行,如果法院没有依循正当法律程序,该审判整个都有问题、可能会是非法审判。(2)民政部通告,形式上缺乏法律授权、“对象”是1996年已解散的“研究会”、实质上也违反PRC宪法...。(2)我们回到讨论前提,目前是讨论 重庆轨交添加的“分类:PRC非法组织”。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3日 (五) 23:35 (UTC)[回复]
我的意见,该条目“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的属于事实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组织”。对“非法”的异议都是观点、辩词,因中立性、利益相关原因可靠性不高,故我不赞成增加如“有争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组织”子分类来解决。中立视角看,就是事实上的按非法处理,如果去判断行政合法性和宣告无效,内容是在非中立地裁决。顺带一提,某些声称被打击,但不存在正式宣告和持续报道的,非法性可能会更有争议、容易被编者原创。--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0:11 (UTC)[回复]
YFdyh000您好,在下浅见切磋,(1)“分类:PRC非法组织”这一分类,一则未写“事实上”,是非法或合法,是依据法律来论断与理解。问题在于共产党不依照法律对待中国老百姓。(2)如果是中立视角看,“事实上非法”吗?那么“事实上违反了什么法律”呢?或者其实是“事实上被非法镇压”呢?这问题是共产党造成的、共产党不依照法律所宣称的“观点”。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4日 (六) 00:20 (UTC)[回复]
wetrace您好,虽然我不认同中共的很多事情,但需要提醒您,【非法镇压】仍然是属于阐述“观点”而不是陈述“事实”,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和法院都有自己的规则去认定一个事物的状态,这也是造成了为什么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会有不同的状态,这就是事实。如果一个司法管辖区内认定的事情是非法,那就是非法,例如同性性行为在很多非洲国家就是非法,这和大多数同性性行为合法的地区也没有任何关系。你可以阐述观点,认为这些国家的做法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但你不应该否认他们的法律对事物认定的状态--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23:40 (UTC)[回复]
重庆轨交您好,(1)您说到“你可以阐述观点,认为这些国家的做法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但你不应该否认他们的法律对事物认定的状态”-----其实在下前面所交流的,就是“PRC的法律对事物认定的状态”,依据PRC法律,法轮功合法;民政部1999年通告 1996年已解散的“研究会”是“非法组织”,依据PRC法律,该通告不符合PRC法律;中共的镇压,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PRC的法律。(2)“非法镇压”一词,就像“非法判决”,可以是对“事实”的陈述。例如在台湾、在日本,警察违法、当局违法、法院判决违法,都有出现过;在PRC也有,事实上很多领域,对企业、对百姓、对强制拆迁、极端的清零、对许多信仰群体、对学生的教育权与自由 等等,只是中共压迫中国律师、阻止律师参与诉讼辩护。PRC宪法总纲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3日 (五) 23:47 (UTC)[回复]
有争议就不能加入事实分类的做法是不成立的。举个例外话例子
1、中华民国的国家地位是否有争议?有
2、中华民国是不是个国家?是
3、因为中华民国地位有争议,所以中华民国不能放入(事实上)国家的分类
阁下是否认为这样的做法合理。--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0:21 (UTC)[回复]
重庆轨交您好,(1)我们刚刚的讨论,是依据PRC法律下,讨论是不是“非法组织”的问题;依据PRC的宪法、法律,形式上、实质上的效力讨论。(2)中华民国ROC有其宪法及依据国际法、宪法的状态,印象中,维基百科本身,对于台湾与中国大陆、ROC与PRC的关系,有其态度说明。例如,中华民国是不是个“事实上国家”,是有国际法(国家的几要素)的基础判断。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4日 (六) 00:27 (UTC)[回复]
wetrace您好,阁下一直强调只有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才能进行分类,但是中华民国在国际上显然就是个有争议的国家,并不满足您说的没有争议,但是有没有争议并不妨碍中华民国本身是不是个国家。您对法轮功的论据全都是在前调形式上是不是非法组织,但是形式上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否认法轮功事实上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合法公开活动。--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06 (UTC)[回复]
重庆轨交您好,(1)在下引述维基页面分类规范,不是在下个人如何。有争议或不当的页面分类,很容易形成“标签”效果。回到前提,这里讨论的是页面分类。(2)中华民国ROC 1912年延续至今,国家地位如何、与PRC关系如何?各国的看法如何?若您有看法,可以到相关条目或客栈最近友人在讨论 中华民国、台湾的页面。(3)您描述称“法轮功事实上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合法公开活动”---不过这在 法理上、事实上,会不会是“法轮功在PRC合法,但公开活动会遭到共产党当局违反宪法、及无法律根据的镇压”?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4日 (六) 01:33 (UTC)[回复]

首先隆重欢迎wetrace重新开始编辑。只有法轮功被编辑才能让他出现不过w君回退我的分类,我认为是玩文字游戏,这个公安部通告里的法轮功如果不是法轮功本身,为何法轮功1999年至今为止不能在中国境内合法公开活动,而只能偷偷摸摸进行地下活动呢?--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22:49 (UTC)[回复]

(*)提醒-重庆轨交您好,谢谢您的欢迎问候。不过,您的“黑幕字”涉及诉诸人身,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击。-----在下最近几天有事,为了回应其他用户的邀请讨论,台北时间昨天5月1日下午就简短上线编辑留言、并表示晚些会再补充,因为忙事情到深夜还没睡,就上线继续留言说明。您深夜在法轮功条目添加“分类:PRC非法组织”,在下看到,也在条目讨论页留言表述意见。
(!)意见--回到正题讨论。几点意见,与您切磋。
  1. 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2. 重庆轨交 您指控、认为用户“玩文字游戏”,称“通告里的法轮功如果不是法轮功本身”。但是重庆轨交您 没有指出、没注意到的是,通告里面当局所称“非法”对象,是对“‘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而不是“法轮功”。
    1. 公安部通告“PRC民政部已于1999年7月22日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
    2. 先从形式逻辑上,“太极拳”不等同“太极拳组织”,这不是文字游戏。这一条目是“法轮功”不是“法轮大法研究会”。中共打压一些并非由中共官方控制的基督教会、天主教会(教会是一个组织),但“基督教”、“基督信仰”并不是“PRC非法组织”,“基督信仰、天主信仰”条目 能够被分类到“PRC认定非法组织”?
    3. 公安部通告,基于民政部的通告‘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但是法轮功研究会,在1996就已经解散。认定一个1996年解散、在1999年已经不存在的组织“非法”,这样一个认定 本身就有问题。
    4. 法律效力层面,该通告违反宪法、也没有PRC《立法法》所要求的授权。中国维权律师李和平等人〈宪法至上,信仰无罪〉辩护词指出,“部门规章违反《宪法》而不能作为处理依据。民政部有什么权力宣布一个宗教组织为非法组织?公安部对宗教的传播实行禁止措施,它的权力从哪来的?”“因此民政部一份文件、公安部的两份通知,属于越权,同时违反宪法第36条。”这篇辩护词在国际上相当知名、被收录书中(书评:《剑与盾:中国维权律师》)---(一)第一部份: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则。一、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二、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政教分离原则。三、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二)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原则的理解。(三)第三部份: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高压手段违宪,效果适得其反。(四)第四部份: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本身与宪法及法治精神相悖。此外,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两项出版禁令。
    5. 该通告,形式上问题、对象范围也有问题,民政部本身也没有得到PRC《立法法》的法律授权。在大纪元查阅到一篇〈上海交大海外校友致上海市司法界的公开信〉,点到些问题,作为讨论的参考。(1)“民政部当时宣布的,只是号称要“取缔”一个已经在三年前就被批准解散的团体。”-------法轮功于1993年被中国气功科研会正式批准吸收为其直属功派,并成立“法轮功研究分会”。[14] (2)“‘法轮功’本身,法轮功只有‘真善忍’修炼原则和五套动作组成的功法,学炼者来去自由,没有名单、会费,不讲组织。”...“任何法轮功学员所组成的组织和团体,并不等同于法轮功本身。” (3)再加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大量条例规定相当模糊,并没有对社团的具体行为规范、承担的法律责任作明确规定,所以“非法组织”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而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是在民政部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取缔决定”基础上作出的,当然就更没有法律支持其合法性。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2日 (四) 02:54 (UTC)[回复]
(!)意见--一位用户写到,“一个被国有的中国反邪教网经常指骂的组织,怎能不属于非法组织的分类”。不过,违法、非法的,可能是共产党当局。中共镇压法轮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主责的镇压机构,也是“法外机构”。
  1. 中共“中国反邪教网”,是中共610办公室在2017年成立的网站。中共在1999年7月全面镇压法轮功,同年6月10日,中共政法委秘密成立主责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几年后延伸扩大监控、镇压其它信仰群体。例如法国国防部下属IRSEM战略所2021年报告指出,610办公室是非常秘密机构,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情况下要消灭法轮功、并打击所有宗教教派。关于610存在的明确目标、指挥链、工作人员及运作方式方面,能相互印证的信息非常少,是十足法外的机构。美国国会CECC委员会,也称610是是“法外机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称,610办公室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组织”,该与美国国会决议,都曾要求中共当局废除610办公室。
  2. 国际著名的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与北京大学学者焦国标曾亲自调查情况,高智晟向当局写了三封公开信,例如在知名的2005年在给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中,形容610办公室是“国家政权内且高于政权力量的黑社会组织,它是可以操纵、调控一切政权资源的黑社会组织。一个国家宪法及国家的权力结构安排规范中没有的组织,却“行使”著本只能由国家机关才能行使的权力及许多连国家机关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权力”。它“行使”著在这个星球上,人类有国家文明以来,作为国家从不能拥有的权力。”“以“610”为符号化的的权力,正在持续地以杀戮人的肉体及精神、以镣铐和锁链、电刑、老虎凳等形式与我们的人民“打交道”,这种已完全黑社会化了的权力正在持续地折磨著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姐妹、我们的孩子及我们的整个民族。”公开信还描述了,610人员及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性器官的“极其下流”攻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2日 (四) 03:22 (UTC)[回复]
放弃吧不要浪费自己时间,某个网站里某些人即使是某个组织的某都愿意吃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6:46 (UTC)[回复]
(!)意见-楼上好,在下时间空档,试著简要几点切磋,延续上面的陈述:
  1. 条目内文有包括中共民政部、公安部的说法。但我们各位在这里讨论的,是 维基百科的“分类”。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1. 那么,依据PRC法律,这样的认定有没有争议?有。因为,既然是PRC的政府机构,其政府行为的有效性,是需要符合宪法与法律。这里的通告,在形式上、实质上、授权上都有问题。---缺乏、违反法律基础的,甚至法律形式都不具备,是中共当局的作法。
  1. 其次,在逻辑上,“太极拳” 不等于“太极拳组织”;“法轮功”本身,不是个“组织”;基督信仰本身,也不是个“组织”。上面还举了些其它例子。民政部通告对象,也是指‘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而不是“法轮功”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2日 (四) 09:57 (UTC)[回复]
wetracre您好,我认可您的第一点是符合事实的,您非常关注人权主题,您应该也清楚知道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目前已经彻底终止了,因此党政不分是中共/中国政府的特点,您如果清楚这一点,肯定也知道中国政府是不可能像美国政府或者其他民主地区的政府那样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存在,而本质上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党,中国政府既然是长期执行中共的意志的下属组织,因此您如果使用美国政治的观点来寻找相互的对应关系,无异于截趾适屦。
第二点您的观点有点像“白马非马”的论证,不想与您再辩论,历史上法轮功学员在被逮捕时如果跟警察声称他只是练法轮功,而不是属于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难道就会免遭警察进一步行动?--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0:23 (UTC)[回复]
阁下甚至已经被Wetrace对方针的曲解给绕进去了。其所谓“那么,依据PRC法律,这样的认定……在形式上、实质上、授权上都有问题”的表述是一种观点——对于事实的观点——这样的观点在具备可靠来源查证下作出表述本身没有问题。但其的问题,是试图阻挠其他用户根据来源中对关于观点的事实所做的断言进行分类,实际上严重无视WP:NPOVWP:ASF“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的表述。“被XX认定为XX的XX”是一种关于观点的事实,不是观点,这样地根据事实——即使是关于观点的事实——在已经基于WP:ASF把观点进行了归属的情况下(即“被XX认定为”)进行分类是完全符合WP:NPOV的,不存在任何不符合WP:NPOV的部分。既然不违反WP:NPOV,则Wetrace使用所谓“依据WP:CAT: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NPOV”的理据来回退他人根据WP:NPOV进行的分类操作是显然地不正确的。--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3:41 (UTC)[回复]
阁下所言极是。不过长期来看。wetrace仍然会在一段争议结束后一段时间继续为了阐释观点逐字逐句全盘审查改成符合他的内容。这是我觉得不能接受的做法。--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23:57 (UTC)[回复]
对与阁下持不同意见的用户,阁下上回一再宣称在下游戏规则,这回称WETRACE用户曲解,记得之前也揣测维基用户的动机,在下看来阁下这些行为有违WP:AGF,劝君停止违规行为。--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9:51 (UTC)[回复]
(*)提醒-重庆轨交您好,您上述的说法恶意推定、涉及诋毁其他用户。在这一讨论串中,在下又一次提醒您,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3日 (五) 22:53 (UTC)[回复]
(!)意见-重庆轨交、银色雪莉两位好,首先我们再回到讨论前提,这里是讨论“分类”;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1. 重庆轨交添加的分类是“分类:PRC非法组织”,那么效力判定是依据“PRC宪法与法律”。关于PRC法律,PRC宪法总纲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习近平也曾说“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2. 重庆轨交在条目讨论页有提到“就算w君认为法轮功de jure是不是非法组织有争议,也不应该忽视法轮功de facto就是非法组织”...----这句话“de facto就是非法组织”很有疑问。在下三点浅见切磋----(1)de facto是“事实上”的意思,而是否合法、非法的标准是PRC法律。如果共产党当局机构违反、不符合PRC法律,但因为当权而并未被宣告非法,那么“事实上de facto违反PRC法律”的,是共产党、610办公室。(2)中共民政部1999通告,是指名1996已解散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基本语意与事理逻辑,“法轮功组织”不等于法轮功。,“太极拳组织”不等于太极拳。(3)中共镇压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宪法;中共对中国老百姓的许多压制、三年清零与封城当中,许多不符合法律、侵害百姓人权,但因为当权而并未被宣告非法、甚至当权者指鹿为马,在下理解这是“de jure (事实上)非法”。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3日 (五) 22:53 (UTC)[回复]
阁下仍旧无视WP:NPOVWP:ASF“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的表述。“效力判定”、“在下三点浅见切磋”是观点,你可以引用来源作为发表此观点的依据,但你不应阻碍他人发表有明确来源佐证的“关于观点的”事实——特别是已有来源将该关于观点的事实中包含的观点进行归因的情况下。这是原则性的逻辑错误。--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1:39 (UTC)[回复]
“游戏规则”和“曲解”都是事实性的判断,并不是对对方动机的判断,没有说对方一定就是“蓄意为之”,何来“假定恶意”一说?--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4:49 (UTC)[回复]
“本指引并不要求用户看到一些明显不怀善意的行为(例如蓄意破坏)也要继续假定善意。”——WP:AGF。引用更多的方针,并不能掩饰阁下没有正确适用方针的事实。--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1:33 (UTC)[回复]
(!)意见-楼上您好,在下上面一一的列出了法律上的逻辑说明、相关来源资料,就事论事诚恳讨论,在前面已清楚说明。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4日 (六) 17:05 (UTC)[回复]
正是因为阁下一一地列举了大量的资料,所以我仅指出您离题的实质,而没有批评您的编辑动机——我对推定别人编辑的动机不感兴趣,违反方针的编辑除外。我谨善意地向阁下表示:“是否认定”和“认定有无效力”是两个问题,您不能用后者来干扰前者。一个实体是不是符合某一概念,或许可以有争议,因为可能存在争议的是概念本身;一个实体有没有被某一特定方面认定为符合某一概念,则只有在对于“该认定是否存在”一事存在争议——而不是对于“该认定有无效力”或其他任何事情存在争议——时,此事才可能存在争议。望阁下搞清楚基本的逻辑问题。--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7:43 (UTC)[回复]
(!)意见--银色雪莉您好(1)您这里的“有没有”的主要就是法律上的问题,既然是法律上问题,当然会有“有没有效”的问题。(2)中共相关文件本身的说法就有问题,此前主管机关发布文件也没有认定,相关禁令还被废止,这一争议是有基础的讨论,而且确实有来源指出问题,因此这是重要问题而不是“离题”。中国共产党自己的“断言性观点”、“宣布”,却不符合、也缺乏PRC法律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这样的缺乏是“事实”、延伸的效力问题也是“事实”,确实有不少来源指出这一问题,在下是在客栈以此为基础 来讨论说明。更何况中国共产党的“断言性观点”,搭配著镇压、迫害、抹黑诽谤问题,这问题是值得讨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5月5日 (日) 06:08 (UTC)[回复]
1、“有没有效”的问题存在这件事,和“有没有效”与“有没有”是两个问题这件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阁下又离题了。2、“说法有问题”是一种有来源依据的观点,与“说法存在”是两件事,其他人的编辑,是针对“说法存在”,不能因为你认为这个说法“有问题”,就表示这个说法“不存在”。“主管机关发布文件也没有认定”的说法不确,文件已经不止一份,不管是你口中的“主管”还是“非主管”机关。相关禁令被废止没有列明原因,把这牵扯到“认定效力”的问题的行为的逻辑薄弱而显得武断,典型原创研究。甲有争议,不代表乙有问题。(理论上的)效力有争议,不代表认定及其(实际上的)效力不存在。3、如果阁下认为任何问题值得讨论,大可以继续讨论,但阁下想要讨论的问题与本件的问题并非同一问题。当然,我还是那句话,我对推定别人编辑的动机不感兴趣——即便阁下越来越有说车轱辘话的倾向——违反方针的编辑除外,因此我也谨诚挚地向阁下表示,阁下又离题了。--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4:46 (UTC)[回复]

根据WT:共识#共识建立的递进步骤的讨论搬运此讨论串至条目讨论页。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1日 (六) 04:0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