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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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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添加分类 违反页面规范要求“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

[编辑]

有用户剑客小鹿,添加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1]

不过,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就这议题,今年4月、5月就已经大量交流讨论过。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3日 (六) 14:09 (UTC)[回复]
看到一篇文章谈到:“江泽民不顾法轮功洪传促进道德回升,使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给执政者带来福祉的客观事实。也不顾一九九八年乔石委员长带队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得出的“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正确结论。不顾中共政治局常委六人(当届常委七人)的反对,江泽民一意孤行,执意要迫害法轮功。江泽民在接见外国记者时,信口雌黄,污蔑法轮功是×教。他的爪牙一炒作,媒体一鼓吹,司法一附和,“邪教”这顶帽子就给法轮功戴上了,摘都摘不掉。法轮功是×教,就成为江泽民集团打压法轮功的借口。就象“文革”初期,国家主席刘少奇被扣上“叛徒、内奸、工贼”的帽子,有口也说不清,毛泽东以此为借口,把刘少奇“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文革”结束后刘少奇被平反,可他早就惨死在监狱。江泽民的卑鄙手法与老毛如出一辙。“
由公安部通告正式认定的14邪教中并无法轮功,佐证此言不虚。由WP: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可知,江泽民的邪教帽子宣传不适合在这儿张贴。--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03:31 (UTC)[回复]
甲说法轮功百利而无一害就不是宣传,乙说法轮功是邪教就是宣传是吧?在这里输出一大堆个人意见,我看不出有什么意义--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05:26 (UTC)[回复]
我有意见。
那个分类的依据基本上是靠上个世纪公安部的资料,而FLG闹的事基本发生于近20年,资料有过时的可能性。
中国反邪教协会普遍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的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政府态度。参见人民网。--————新时代酷刑执行人and去发泄罢(doge)———— 2024年8月5日 (一) 07:44 (UTC)[回复]
(!)意见-就这议题,今年4月、5月就已经大量交流讨论过。中共公安部2014年的名单仍然没有,外媒、国际人权组织也注意到这些问题。
而且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在这里的情况,显然不是“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的情况。不符合“分类”的规范要求。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7日 (三) 13:01 (UTC)[回复]
  1. 不要断章取义。WP:页面分类说的是“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请您宁可先到分类的讨论页提出问题,也不要贸然分类。”意思是如果有争议,就先不要急着加分类,而是讨论出共识再加,而不是如果某一分类存在争议,就不应添加。 照你这么说,要是张三来说“Category:吉林宗教”也有争议,因为有可靠来源说它是邪教,那这是不是也不能加?显然很荒谬
  2. 我也注意到了过去那些没有得出共识的讨论,但现在这是个新的证据。你仍在强调中国公安部的名单没有,姑且假定确实如此,但这也和“中国反邪教协会”的名单中有并不矛盾。对此,我再提供个“第三方来源”:[2]。(另外我也想知道,中国公安部2014年的名单在哪儿?我找不到第一手来源(不要给我发BBC之类的报道))
  3. 另外,我还找到了更加新的证据:[3][4],这总很明显是符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吧?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0:23 (UTC)[回复]
多个国家级行政、司法、检察机关多次将法轮功称为邪教组织:
所以到底是要什么人才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视法轮功为邪教组织?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10日 (六) 16:30 (UTC)[回复]
BBC援引“中国媒体”(实际上是《青年时报》)所谓“不包含法轮功的14个邪教名单”(下称名单,另见转载)实际上地方媒体自己整理的内容,和公安部没有半毛钱关系,如果按照安徽媒体2019年整理的名单邪教组织应该有24个之多。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BBC报道和媒体实际上的报道内容:
  • BBC报道:报道称,经过中国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认定的7个所谓“邪教组织”是呼喊派、徒弟会、全范围教会、灵灵教、新约教会、观音法门、主神教。……报道并引述中国政府的规定称,中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来认定邪教。报道称该法条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 《青年时报》第二段全文:(小节标题:事实+如何辨别邪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宣传“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让人们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加入后不让退会的;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的;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的;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的通常是邪教。
如果阅读过原文就会发现BBC将同一篇文章的两段不同内容嫁接了因果关系:《青年时报》在文章的第一段列出了14个邪教团体,其认定依据实际上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和“公安部认定和明确”两类吗;而第二段讲的是如何邪教的定义和如何辨别邪教,其中邪教的定义采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使用的定义——文章从来没有讲过国务院、公安部各自认定邪教的依据是什么、其定义是否只有《刑法》规定的定义、其过程是否是否是按照《刑法》定义,名单的依据也不是所谓《刑法》而是国务院文件和公安部,BBC所谓的“中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来认定邪教”更是脱离原文的自我演绎,属于BBC内部某些人寻章摘句拿网络内容造谣自嗨的垃圾内容。----Cat on Mars 2024年8月11日 (日) 04:50 (UTC)[回复]
(!)意见-这在4月就已有很充分讨论过。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这个分类定义是“PRC政府”。 (1)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 (2)例如这一篇,六位中国律师2007年在辩护案件发表的〈宪法至上,信仰无罪〉无罪辩护词,这篇在国际上相当知名、被收录书中(书评:《剑与盾:中国维权律师》)---(一)第一部分: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则。一、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二、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政教分离原则。三、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二)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原则的理解。(三)第三部分: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高压手段违宪,效果适得其反。当局行动过激且违法甚至构成犯罪。(四)第四部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本身与宪法及法治精神相悖。---(共产党这些档案,都不符合《立法法》而不能当作处理依据,已违反宪法及法治精神)(这部分尤其从“立法法”的规范角度,一一解说包括两高解释等问题。此外,更何况,最高行政部门国务院、一级单位公安部的认定文件,十多年来的几个版本,都没有列出法轮功。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两项出版禁令)
  1. 依照PRC法律架构,是要依据立法法,认定的效力来源是宪法、法律,至少形式上法律授权,无权的机关所做行为--是逾越权限--是非法也无效的,何况非法行为,因此那是“无效”的;更何况,主管行政的国务院、公安部名单,十多年来都没有列入。依据PRC法律,可以说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江泽民、“中国共产党”凌驾法律去做了什么,那是中国共产党做的“法外行为”。“2014-央视教导辨别邪教 网友讽“这不是中共吗?”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11日 (日) 18:54 (UTC)[回复]
    上面大量来源都已经清清楚楚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是显而易见、无可辩驳的事实。
    至于什么怎么认定、非不非法,压根就不是这里讨论的内容
    “认定”这一事实,不是一些第三方可以改变的。这一大堆观点没有任何价值。--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13:57 (UTC)[回复]
    如果按照这种理论,在2000年立法法成立之前所指定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都是非法,干脆宪法也是违法的好了,论证法轮功合法的几套说辞不仅严重违反常识,甚至本质来都是法轮功自导自演、自欺欺人的满口谎言,制造耸人听闻的噱头用来骗骗没有读过中国法律的外行人。
    1. 根据现行宪法,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在制度现实中宪法、法律都来源于人大,法律并没有高于人大,相反“全国人大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终极宪法监督机关,自身不必受制于任何制度化的宪法监督或法律监督”(武汉大学法学教授黄明涛)——法轮功是邪教”这一论述来自人大(*见下文论说),不需要所谓考虑合法性要求,人大的这群人压根没有必要和你们这些人嚼舌根,所谓的法律空子其实就是法轮功拿来骗人的谎言。
    2. “违宪审查的主体仍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考虑通过特别授权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在具体个案中行使一定的违宪审查权,从而构建二元并行的违宪审查制度”(在职法官唐正旭),法轮功及所谓的外部媒体、自由之家等组织乃至于你所引用的律师(不管你再引用人大以外的无论多少组织),在现行中国法律制度下这些组织或者个人没有权利判定“法轮功是邪教”这一政府论述“是非法也无效的”,除非人大极其授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能够支持这一观点,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3. 所谓“法轮功”合法的论述逻辑就是:“A:法轮功是邪教;B:(人大“法律决定”规定了)邪教是什么;C:(高院判定)B可以推导出A;D:(法轮功宣传)因为某某人反对C,所以C不成立。”——进一步说,法轮功则是无视ABC之间的联系,凭借不被法律支持的个人观点在法律制度之外论证自己合法。----Cat on Mars 2024年8月12日 (一) 20:41 (UTC)[回复]
以上所称“这一论述来自人大”是虚假的。人大以及其制定的中国法律从未称F是邪教,高院的司法解释有违中国立法法,但其解释中也未点名F。是中共610机构及下属的民间组织--中共邪教协会在媒体上用邪教给F扣帽,针对中共党媒给出的邪教定义,多家中立媒体报导共产党是邪教:
法国《费加洛报》报导,历史学家章立凡表示,“共产党政权也是个教派”,中共把藏传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视为意识形态上的敌手,宗教控制的强化其实展露出中共对失去社会掌控的恐惧[1]
纽时等媒体报导,中国共产党是其自己所定义的邪教。《纽约时报》2014年刊登慕容雪村文章〈中国反邪教意在加强政府控制〉称,自共产中国1949年建政后,所谓“共产主义信仰”被推崇为“宗教”,儒家和佛教等传统信仰体系被削弱;2014年6月1日,中共官媒中央电视台公布“邪教组织的六个特征”,包括个人崇拜、无视道德以及限制人身和精神自由等等。慕容雪村指出,这六大特征,都能在共产中国找到现实证据,“这段话在网上被大量转发,许多人都有意地将它指向共产党自身,含蓄地发表评论道:感谢政府感谢党,我终于知道哪个才是最大的邪教了。”[2]
苹果日报与自由时报报导称,不少网民称中共谈论的这六大邪教特征说的是中国共产党,“我们就是在邪教管治下!”[3][4]
中共党史专家司马璐指出,共产党组织从延安时期就是“类似巫教的邪教”统治,例如“把领袖宣传得是神的化身”、“一切罪恶都可以打着党和领袖的旗帜,对党员和人民操生杀大权”、“不准许党员和人民有独立思想,只许党员做工具,做机器人”,“必须要党员和人民相信:你们是有原罪的,例如小资产阶级思想……”,对党员与人民施行精神奴役[5]
中国邪教协会是在国际媒体BBC2014年关注到法轮功不在政府制定的邪教名单之后,推出了22邪教名单,此610组织的中国邪教协会不是正式政府机构。故不应以此为基加分类。
看到一位维基用户在相关条目讨论时谈到:“中共在1999年7月全面镇压法轮功,同年6月10日,中共政法委秘密成立主责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几年后延伸扩大监控、镇压其它信仰群体。例如法国国防部下属IRSEM战略所2021年报告指出,610办公室是非常秘密机构,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情况下要消灭法轮功、并打击所有宗教教派。关于610存在的明确目标、指挥链、工作人员及运作方式方面,能相互印证的信息非常少,是十足法外的机构。美国国会CECC委员会,也称610是是“法外机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称,610办公室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组织”,该与美国国会决议,都曾要求中共当局废除610办公室。”
按文献记录,610看来才是名副其实的魔教或邪教机构 ,中共610人员授意用邪教标签妖魔化法轮功以掩盖610邪教组织对中国人民进行中的活摘器官等镇压手段,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610主任李东生',以及彭波、张越、傅政华、孙立军等610高层官员已经纷纷下狱,中央610办也裁并撤消,邪教610面临覆灭,只是中下级610官员仍按镇压25年的惯性停不下来,仍在作非法邪教宣传。维基用户不宜上当。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9:53 (UTC)[回复]
(!)意见-再一次提醒,这议题在4月就已有很充分讨论过。前面也已简述,依据PRC的法律体系,该说法的确实有争议。东西放在内文、跟在“分类”,要求是不同的。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2日 (四) 23:21 (UTC)[回复]
我已经说了“按照中国的法律体系”,除了恰当的权力机关和审判机关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支持“法轮功是邪教的说法是违法的”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这就是中国现存的法律框架,我看不出前述任何论述是“依据PRC的法律体系”。我觉得这里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法轮功和法轮功的辩护者如果在中国法律体系中作为当事人行使申辩的权利、论证自己的非法性,就必须跳出中国的法律体系自己当法官判决另一方的指控违法,合不合法是看法官的裁决而不是当事人和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如何判断对方的指控,搞得人人都可以当法官,这就是诡辩论。----Cat on Mars 2024年8月23日 (五) 04:52 (UTC)[回复]
(!)意见--法院是“依法判决”,中国共产党控制的法院,确实有不依法审判情况,何况许多法律是违反PRC宪法的。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也写道“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即便中共公安部的认定种类文件,几次更新也没有列入其中,这很清楚,何况公安部作法也是违宪。中国的人权律师进行辩护,指出检察官、法院违法。共产党弄个610办公室在操控公检法司。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3日 (五) 05:11 (UTC)[回复]
辩护意见不是司法意见,辩护词如何算最终判决,那么所有罪犯无论罪行如何只要律师主张就全都应该按照辩护词无罪释放;高院的文件和“共产党档”都分不清楚,恐怕是自我催眠继续论证高院文件也是共产党的档案文书,我觉得继续说下去没有意义。这就是我所说的跳脱法律体系论证自己合法,一面要说“中国共产党控制的法院,确实有不依法审判情况”否定法律体系,另一面又要找场外援助写“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来论证法轮功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是合法的,既要否定法律体系、又要证明合法性,既要当当事人、又要当法官,这不是自欺欺人还是什么?----Cat on Mars 2024年8月23日 (五) 05:25 (UTC)[回复]
(:)回应--PRC法律体系,立法法,请您注意,前面有贴。共产党违法、操控法院违法、不照PRC法律,是共产党在自欺欺人。
  1. 六位中国律师2007年在辩护案件发表的〈宪法至上,信仰无罪〉无罪辩护词,这篇在国际上相当知名、被收录书中(书评:《剑与盾:中国维权律师》)---(一)第一部分: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则。一、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二、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政教分离原则。三、 我们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二)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原则的理解。(三)第三部分: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高压手段违宪,效果适得其反。当局行动过激且违法甚至构成犯罪。(四)第四部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本身与宪法及法治精神相悖。---(共产党这些档案,都不符合《立法法》而不能当作处理依据,已违反宪法及法治精神)(这部分尤其从“立法法”的规范角度,一一解说包括两高解释等问题。此外,更何况,最高行政部门国务院、一级单位公安部的认定文件,十多年来的几个版本,都没有列出法轮功。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两项出版禁令)
  2. 依照PRC法律架构,是要依据立法法,认定的效力来源是宪法、法律,至少形式上法律授权,无权的机关所做行为--是逾越权限--是非法也无效的,何况非法行为,因此那是“无效”的;更何况,主管行政的国务院、公安部名单,十多年来都没有列入。依据PRC法律,可以说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江泽民、“中国共产党”凌驾法律去做了什么,那是中国共产党做的“法外行为”。“2014-央视教导辨别邪教 网友讽“这不是中共吗?”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3日 (五) 05:30 (UTC)[回复]
(!)意见-另一用户添加“伪科学”分类,这不符合分类规定。。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3日 (五) 05:30 (UTC)[回复]
目前英语条目也有相关分类。难道英语社群的观点不中立吗?(虽然英语方面早就将法轮功运营的大纪元集团旗下的媒体列为了限制使用来源)----甜甜圈 2024年8月23日 (五) 06:29 (UTC)[回复]
别和我扯东扯西,翻来覆去就是去鞭尸江泽民、共产党,除了这些连事实逻辑都顾不上了,我从来没有质疑过共产党不好、也没有说过江泽民的好话、不会质疑中国法律存在矛盾的地方,但是你要在中国法律体系之下论证合法性,理解法律体系的基本逻辑至少还是要有的呀,法律从来都不是“我认为”、“我觉得”这样就是这样子,你既要当辩论律师又要当法官我也无可奈何。辩护意见不是司法意见——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里面会承认辩护律师的意见具有法律效用,任何法律的基本逻辑都不可能允许这种现象——这不就是绕过法律体系来论证法律体系内的合法性,既要质疑现有法律体系、宣布其为非法,又要在自己宣布非法的法律体系下论证自己的合法性,中国的法律体系这种法轮功自己都不信的东西还要让别人相信,这不就是自欺欺人。----Cat on Mars 2024年8月23日 (五) 06:43 (UTC)[回复]
我觉得以上讨论都偏离了主题。这里在讨论的明明是“是否有‘认定’”,根本不是“‘认定’是否合法”
换句话说,就算不合法,又怎样?也无法改变“有认定”的事实--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7:27 (UTC)[回复]
本讨论页上存在大量证据,显示无论中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还是中国中央政府国务院公安部颁布的文件,均从无认定F。有认定一说是这儿持偏见人士的原创研究。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4:37 (UTC)[回复]
〔台湾时间8/25 约凌晨1点〕(!)意见-Wnotieagusdr 又加‘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理由是“ “认定”明显是事实”。
  1. 上面已经说明是存在争议。国际人权组织自由之家的报告等。依据PRC政府各部门权限及法律体系,确实存在争议,国际媒体也关注到公安部发布名单始终没有。
  2. 中共控制中国的历史中,共产党违宪违法迫害的事情很多,不代表依据“PRC政府认定”。
  3. 条目内文已有相关内容的争议讨论,但“分类”是有不同的要求。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17:03 (UTC)[回复]
    @WetraceMarvin 2009
    1. 包括但不限于[5][6]都给出了大量证据证明“认定”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何来所谓“原创研究”?难道列举一些片面的、没有包含法轮功的证据就能说明没有认定?
    2. 那些所谓的“争议”,焦点都在“是否非法”而非“是否认定”,反而其实是承认了“认定”,而仅是在否认其合法性,跟此处的讨论没有关系
    3. ( π )题外话如果真是“有争议”的分类都不能加,那我看Cat:吉林宗教也“有争议”,随便一搜都有:
      • 在聚光灯下“法轮功”只会显得更丑陋中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但“法轮功”不是宗教,是害人的邪教。李洪志多次在“讲法”中强调,“法轮功”不是宗教,与宗教没有任何关系,并对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进行诋毁和亵渎。
      • 关于法轮功是不是宗教的认识(法轮功自己的网站)全文都在讲有关“争议”(的反驳)
      那我是不是该把Cat:吉林宗教也给删掉?这显然不合理啊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2:53 (UTC)[回复]
    看来没有打开这这些来源?如仔细看看会发现并不存在认定,请了解,中共610邪教机构及下属的邪教协会操纵媒体或地方政府作邪教炒作宣传,这绝非中国人大制定法律和中国中央政府发布文件对法轮功作认定。
    江发动镇压时并没有说是邪教。参见:https://www.cecc.gov/sites/chinacommission.house.gov/files/documents/hearings/2012/CECC 是镇压三个月未消灭,才通过扣邪教帽子升格镇压。请了解镇压法轮功始于99年7月。江原扬言3个月消灭法轮功,但失败了。江于10月促使人大制定邪教法,以升级镇压法轮功,在立法之前,江接受法国费罗加报采访,首次妖魔化法轮功是邪教,但10月底人大常委制定的邪教法中并不提法轮功,2000年、2005年公安部/国务院两次根据人大邪教法以及两高司法解释制定的中国全境共有14邪教名单,其中并无法轮功。参见: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wikisource.org)
    关于吉林宗教一说,也是没有依据。--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3:45 (UTC)[回复]
    1. 是一定要按照你说的要求“认定”吗?就比如我给的那个来源[7]明确写着我国明确认定的24种邪教组织。人家说他认定了,那他就是认定了,怎么认定压根不重要
      • 类比一下,中国大陆封锁维基百科也并没有“正式”地搞个什么封锁公告之类的,有人也会认为这是没有法律依据之类各种说法,难道就可以说“封锁”是不存在的吗?这显然不合常理
    2. 反复用“老的来源没有”反驳“新的来源有”,这是什么道理?
    3. 我举“吉林宗教”一例,是为了说“争议”相关问题,也算是个类比。你说“没有依据”才是没有依据,我给了两个来源。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14:16 (UTC)[回复]
你所给来源文章的最后注明了该文章来源于邪教协会, 正如在下前边早已说明,人大以及其制定的中国法律从未称F是邪教,高院的司法解释有违中国立法法,但其解释中也未点名F。是中共610机构下属的民间组织--中共邪教协会在媒体上用邪教给F扣帽。但610的民间组织邪教协会不是正式政府机构,故不应以此为基算政府算政府认定,不能添加政府认定分类。--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Marvin 2009讨论贡献)于2024年8月27日 (二) 01:46 (UTC)加入。[回复]
有没有一种可能,“认定”的主语是“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非“反邪教协会”?随便再找个来源也可证明[8]据统计,国家有关部门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先后认定了25个邪教组织,包括:“法轮功”……等
此外我再给点来源,又怎么说?
  • [9]“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定为邪教,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 美国国务院的“第三方来源”)[10]对于……和政府认定为“邪教”的组织(特别是法轮功)的成员,……
如果非要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没有“认定”,那我建议至少可以加个类似Cat: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为邪教的团体Cat: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的邪教之类的分类,这应该就没有争议了
附:我觉得[11]中这段话说得很好:国家司法机关早已明确指出,“法轮功”是秘密结社性质的非法邪教组织。而“法轮功”邪教组织一直欺骗其追随者,声称“法轮功”没有被法律认定为邪教组织,这根本是睁着眼说瞎话,妄想逃脱国家法律的制裁。--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14:31 (UTC)[回复]
这位用户自己前边给出的来源文章注明了20多个邪教一说的文章来源于邪教协会,江泽民及610邪教协会以言代法,通过媒体对F作妖魔化宣传,并不能代表中国法律和中国中央政府对F有认定。中共邪教协会操控党媒虚张声势铺天盖地进行邪教宣传,即使成功欺蒙这位用户以及一些外国人,并不能掩盖事实上是从未认定。在下的意思是,党媒称我国认定,不代表真的有认定。一个简单问题是,假定有认定,请问是哪个政府部门在什么时候认定?请提供政府文件证明。610及反法人员也从未能提供这样的简单证据。--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16:31 (UTC)[回复]
恕我直言,你言论的夸张程度不亚于卡扎菲当场撕联合国宪章。————新时代酷刑执行人and去发泄罢(doge)———— 2024年8月30日 (五) 02:10 (UTC)[回复]
  1. 不需要你输出一堆个人意见让这个讨论变得冗长,没人对此感兴趣
  2. 即使成功欺蒙这位用户 警告不要人身攻击
  3. 美国国务院也是党媒是吧?幽默
  4. 政府网站刊登有关机构文章说政府有认定,却不能证明政府有认定?
  5. 认定的方法根本不局限于出具文件等方法
  6. 我又不是政府的人,我上哪儿找政府文件去?如果真有这种文件,多半也是政府内部文件,你根本无法证明它不存在
  7. 有备选方案Cat: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的邪教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4:18 (UTC)[回复]
这位用户所给610恐怖机构的邪教网站固然是纯粹妖魔化仇恨宣传,就所给美国机构的报告而言,在下看来该报告作者是先照搬中共党媒上610邪教的宣传,然后对中共加以谴责。举例:比如报告第一页最后一段提到:“自 1980 年代,政府禁止了他们确定为“邪教”的一些组织,包括观音(又称观音法悯,或慈悲菩萨之道)、中功(一种气功修炼)及法轮功。”但法轮功92年才开始形成传播,99年7月开始受到中共镇压。该报告称80年代禁止一说是违背基本事实。笔者注意到2014年BBC报导中国政府认定的14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之后,中共610邪教协会编造20多个邪教名单以掩盖政府未认定法轮功的事实时,象是提到过八十年代以来定为邪教禁止。这个外国报告作者没能查证610邪教机构的欺诈术,有不严谨处也非例外,自由之家在国会听证会提到过海外读者也上当于中共党媒宣传误以为法轮功被 定为邪教镇压了,其实1999年镇压发生时中共并没有称邪教,是镇压3个月未成功后,江泽民才开始在媒体作邪教宣传以维持镇压,但此后,从人大的邪教法,到两高司法解释,到国务院公安部的认定14邪教的通告,均并不提到法轮功。江走卒李东生等并于2001年在天安门广场策划邪教徒自焚伪火于试图坐实邪教帽子。但迄今并无中国中央政府文件或法律认定,喉舌媒体及受影响的外国人如何说,并不改变基本事实。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7:27 (UTC)[回复]
既然我们无法证明FLG是否被中国政府认定为邪教,
那么我们又如何证明BBC与自由之家的报道是否真实?
我需要警告你:试图只从那些媒体解释FLG的性质而不考虑中国法律
是极其愚蠢的
维基百科要干的事情是陈述各方观点,谢谢。
(建议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
————交织未来剑客小鹿———— 2024年8月31日 (六) 01:25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没有提到法轮功,证明法轮功不是邪教,秒了--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0:34 (UTC)[回复]
WP:ASF——这个外国报告作者没能查证610邪教机构的欺诈术,有不严谨处也非例外正是在断言观点。照你这么说,所有非中国政府说“中国政府有认定”都是“不严谨”,岂不是很荒谬?
郑重警告你不要以“很多人被中共宣传蒙蔽”为出发点在此讨论,甚至扬言所谓“基本事实”,这是严重不中立的(你是不是这么认为我不关心,但以此为基础讨论条目等的更改就是违反方针的)(要这样那我还可以说自由之家之类的机构是被法轮功的宣传蒙骗了呢,那还讨论什么呢)
至于你提到的所谓“违背基本事实”,你引用的文字(我未查证原文是否确切如此,姑且假定存在)清清楚楚写着 1980 年代,我想我应该不需要提醒你1992年、1999年乃至现在,都在1980年代以后(注意,这已经偏离了讨论的主题)--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0:28 (UTC)[回复]
无论中外谁说政府有认定,有独立思考者应问是哪个政府机关在哪天认定的?比如99年江泽民发动镇压时,民政部通过央视于7月22日发布公告称北京法轮功研究会(1996年已经解散)是非法组织;故研究会非法一说是注明时间和部门的。公安部2000年和2005年认定中国全境共有14邪教也是注明时间和部门的。但江泽民10月通过人民日报于10月下旬扣邪教帽子以来,至今无人能说出是哪个政府机关在哪天认定的?根本不存在认定的证据,因为是江个人以言代法,煽动仇恨以升级镇压。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3:18 (UTC)[回复]
[12]4、5、6点。谁有义务告诉你们这些信息?--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14:23 (UTC)[回复]
〔台湾时间8/25 约凌晨1点〕(!)意见-用户甜甜圈在序章添加许多媒体内容。用户程序猿8/23周五将媒体部分从序章整体移除。但甜甜圈8/24在序章添加媒体争议、添加许多也跟之前内容直接关连,那么在下就先融合汇整到后面争议区块。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17:06 (UTC)[回复]
(*)提醒:甜甜圈您好,您添加的大量引注,此前有一用户也拷贝添加过。后来另一位用户留言提醒他自行清理Wikipedia:引注炸弹问题,其他用户也提醒有这问题,后来添加的用户自己删除了许多。【用户的提醒这样写:单一句话使用过多来源(甚至有13个来源,占据整个页面18个全形字字元的状况)如果你自己不清理,会用回退的方式请你在草稿修好后再重新加入】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18:12 (UTC)[回复]
〔台湾时间8/25 约凌晨1点〕(!)意见-用户甜甜圈,添加多个分类。例如:Category:中国右翼政治、另类右派、极右翼 、保守主义、Category:伪科学。 在下交流如下:
  1. 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2. 甜甜圈没有写编辑理由,从其它编辑内容来看,意思可能是,一些媒体说大纪元等是右翼,所以法轮功也是。—— 大纪元是法轮功学员创办的媒体,不代表不等于法轮功。例如,基督徒、佛教徒、天主教徒所创办的媒体,有被认为左派、右派、中间派、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但这些不意味,基督教或这些宗教,就因此是左派、右派、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何况,左派媒体称其它媒体是“右派”,但也有对大纪元不同看法的,另个例子是马斯克说他一直是温和左派,近年却被左派主要媒体说是“右派、极右派”——也就是说这是有争议的。
  3. ‘Category:中国右翼政治’的分类,具误导性,无来源,涉及原创研究。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
  4. ‘Category:伪科学’的分类,这标签来自于中共打压的攻击。科学的内涵与定义并非僵化的,在自由民主社会,大多数科学家都有信仰,许多诺贝尔奖得主科学家例如爱因斯坦,相信神、神创论,认为科学与信仰是有关连的。但这些在中共眼里就是“迷信”、“伪科学”。——因此这样的分类,更明显是有争议的。
  5. 英文维基有没有上述什么分类,不代表就是“正确的”。维基百科人人可编辑,英文社群也可能有用户不明白、或不遵守规范。例如,英文维基共同创办人近年公开表示忧心,英文维基百科变的很左。
  6. 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以上的五个分类,显有问题。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17:04 (UTC)[回复]
(!)意见-魔琴您回退并添加 回Wnotieagusdr 所加分类‘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1)但您没有提出任何理由。(英文维基也并没有此分类,何况这也不是个理由。)(2)且在下已于上面清楚说明其争议,4月份也已充分讨论过。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19:58 (UTC)[回复]
我的意见在#c-魔琴-20240810163000-Wetrace-20240803140900,很遗憾似乎没有人回应。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4日 (六) 20:51 (UTC)[回复]
(:)回应您好,4月即已有许多讨论过。关于您前面所提,在下也在此讨论串有说明。详情您可看上面。摘要部分如下:
  1. (1)法院是“依法判决”,中国共产党控制的法院,确实有不依法审判情况,何况许多法律是违反PRC宪法的。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也写道“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即便中共公安部的认定种类文件,几次更新也没有列入其中,这很清楚,何况公安部作法也是违宪。中国的人权律师进行辩护,指出检察官、法院违法。共产党弄个610办公室在操控公检法司。 (2)例如这一篇,六位中国律师2007年在辩护案件发表的〈宪法至上,信仰无罪〉无罪辩护词,在国际相当知名、被收录书中(书评:《剑与盾:中国维权律师》....第四部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本身与宪法及法治精神相悖。---(共产党这些档案,都不符合《立法法》而不能当作处理依据,已违反宪法及法治精神)(这部分尤其从“立法法”的规范角度,一一解说包括两高解释等问题。此外,更何况,最高行政部门国务院、一级单位公安部的认定文件,十多年来的几个版本,都没有列出法轮功。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两项出版禁令)
  2. 依照PRC法律架构,是要依据立法法,认定的效力来源是宪法、法律,至少形式上法律授权,无权的机关所做行为--是逾越权限--是非法也无效的,何况非法行为,因此那是“无效”的。依据PRC法律,可以说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2014-央视教导辨别邪教 网友讽“这不是中共吗?”
  3. 因此是存在争议。-----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21:09 (UTC)[回复]
(!)意见-魔琴您回退并添加回 甜甜圈所加4个分类[13],(1)您的理由是英文维基条目有,但这并非符合规范的理由。(2) 在下于上面已提出相关说理厘清,且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20:00 (UTC)[回复]
虽然英语这边确实有一定的倾向性,但是那边的文章中能够证明相关分类的来源。要是真的按照争议说那我可不可以直接把中国大陆媒体《南方周末》关于中文维基的文章作为来源(文章内提到了Wetrace),而证明您本人与法轮功存在利益冲突并使用相关模板提及?修炼者的话理论上也算是存在利益冲突相关方针中有提及。“编辑与自身、亲友及存在雇佣、代理、财务以至其他方面有关的条目均构成利益冲突编辑。”(虽然按照这个方针《南方周末》的文章也不能使用。)----甜甜圈 2024年8月25日 (日) 12:04 (UTC)[回复]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中共非法宣布法轮功是邪教组织,非法宣布就不是宣布了?我去街上杀了子虚先生,因为杀人是非法的,非法杀人不算杀人,所以可以说根据PRC法律我没有杀人?非法判决或者非法行政什么时候无效?当然是法院推翻的时候才算无效。不然那么多国家的合宪审查做什么用的?还是您觉得哪个行政命令违宪、哪个法律违宪,就根本不管最高法院,直接大摇大摆当他不存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6日 (一) 04:26 (UTC)[回复]
不用所谓退一万步,根本问题是连非法判决F是邪教的判决也从来没有过!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1:46 (UTC)[回复]
(:)回应:我说的是“宣布”而非“判决”。分类的用词是“认定”也不是“判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7日 (二) 06:41 (UTC)[回复]
宣布也并非认定,江泽民及610邪教协会以言代法,通过媒体对F作妖魔化宣传,并不能代表中国法律和中国中央政府有认定。事实是从未认定。--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4:46 (UTC)[回复]

(!)意见-关于“被PRC政府认定”的分类,“认定”并非“事实”,这不是在下个别人在言词上的认知,而确实是一个受到国际关注的议题。几点观察。“政府认定”是以PRC法律体系为前提的;分类规范要求“显而易见无争议(张国荣是香港人)/中立性”。4月份就与多位用户在互助客栈详细讨论切磋过。但是,由于中共控制的媒体宣传,让人“以为”...

  1. 例如(1)【BBC2014报导:中国公布官方“邪教名单”引发网友关注 (中国媒体说,官方认定的“邪教”共有14个,但是网友发现官方口中的“邪教”-- 法轮功不在其中。)】、(2)【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 (3)例如这一篇,六位中国律师2007年【〈宪法至上,信仰无罪〉无罪辩护词】,这篇在国际知名、被收录书中(书评:《剑与盾:中国维权律师》)—……第四部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本身与宪法及法治精神相悖。---(这部分尤其从“立法法”的规范角度,一一解说包括中共两高解释等问题。此外,更何况,最高行政部门国务院、一级单位公安部的认定文件,十多年来的几个版本,都没有列出法轮功。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对法轮功的两项出版禁令
  2. PRC法律从未“认定”(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必须由法律明文、明确性认定)。中共国务院、公安部的官方认定名单,几次更新发布,也从来没有“认定”法轮功。刑法300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也没有提法轮功(有些人讽刺中共才是妨碍与邪教),中共两高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何况这解释违反、僭越了立法法而无效,且解释内文也有问题。中国共产党存在“以权代法”问题,存在“违宪违法”。中国政府高层,对镇压法轮功问题,自始是存在严重分歧的。
  3. 关于PRC法律,PRC宪法总纲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习近平也曾说“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1. ------中共宣传机构的宣传、谁谁的说法,并不能代替、僭越宪法及法律。对于没有法律基础、违反宪法、违反法律、违反检察及司法原则,法院所做的“判决”(依据诉讼法--这样的判决应是“无效”判决)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7日 (二) 05:26 (UTC)[回复]

(*)提醒-在中国大陆的一些朋友,可能受到中共宣传机构说法影响,会以为有“认定”(但依据PRC宪法中共也无权这样做),其实是没有“认定”,许多人权律师在法庭上提出无罪辩护,法官、检察官都很难回应。会有这样奇怪的情况,跟中共体制问题有关,尤其中共搞了“610办公室”,凌驾法律之上在主导国家机器在镇压。中共镇压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宪法---这问题实际上与每个人都有关,因为模式会延伸扩散;中共对中国老百姓的许多压制(没收资产、强制拆迁等等太多)、三年清零与封城当中,许多不符合法律、侵害百姓人权,但因为当权而并未被宣告非法及无效、甚至当权者指鹿为马。
  1. 中共在1999年7月全面镇压法轮功,同年6月10日,中共政法委秘密成立主责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几年后延伸扩大监控、镇压其它信仰群体。例如法国国防部下属IRSEM战略所2021年报告指出,610办公室是非常秘密机构,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情况下要消灭法轮功、并打击所有宗教教派。关于610存在的明确目标、指挥链、工作人员及运作方式方面,能相互印证的信息非常少,是十足法外的机构。美国国会CECC委员会,也称610是是“法外机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称,610办公室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组织”,该与美国国会决议,都曾要求中共当局废除610办公室。
  2. 国际著名的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与北京大学学者焦国标曾亲自调查情况,高智晟向当局写了三封公开信,例如在知名的2005年在给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中,形容610办公室是“国家政权内且高于政权力量的黑社会组织,它是可以操纵、调控一切政权资源的黑社会组织。一个国家宪法及国家的权力结构安排规范中没有的组织,却“行使”著本只能由国家机关才能行使的权力及许多连国家机关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权力”。它“行使”著在这个星球上,人类有国家文明以来,作为国家从不能拥有的权力。”“以“610”为符号化的的权力,正在持续地以杀戮人的肉体及精神、以镣铐和锁链、电刑、老虎凳等形式与我们的人民“打交道”,这种已完全黑社会化了的权力正在持续地折磨着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姐妹、我们的孩子及我们的整个民族。”公开信还描述了,610人员及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性器官的“极其下流”攻击。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7日 (二) 05:33 (UTC)[回复]
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我的意见,我感到自己被刻意无视,在我论点上反复磨擦却把我当作空气,这简直就是对我的侮辱。不管谁做的辩护词,不论是美国国务院还是人权律师,都不可能取代法律体系内的法院判词,如果美国国务院要指控“610办公室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组织””,何不指控人大凌驾于法律之上、要求废除人大呢?这就是我所说的“绕开中国法律制度论证自己在中国法律制度的合法性”,简直不可理喻。----Cat on Mars 2024年8月27日 (二) 16:07 (UTC)[回复]
放下助维情结,尊重他人选择,嘲笑你维命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7:30 (UTC)[回复]
恕我直言,你言论的夸张程度不亚于拜登宣布川普政府不能代表美国。————新时代酷刑执行人and去发泄罢(doge)———— 2024年8月28日 (三) 03:22 (UTC)[回复]
(*)提醒--CatOnMars您好,您恐怕误会了,没有人把您当空气。(1)610组织,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是只有美国国务院在说,连中共自己之前都不想承认610存在。 (2)关于“PRC是否认定”的分类问题,4月就已经有讨论过、在下与其他用户也详细说明交流过。在下与其他用户,列举了法律上、国际媒体BBC等、国际著名人权组织、中国著名人权律师资料清楚说明。---这认定显然就是存在争议,PRC法律、主管机关就是没有。-----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日 (日) 16:33 (UTC)[回复]
@魔琴您好-关于您提到“遗憾的是反对添加一方忽略支持添加一方的论述,尚未达成共识。虽说有争议的不应该添加,但这是对“有无争议”有争议
(1)在下上面已很明确说明,并未忽略另一方的论述,也有持续留言说明,确实存在争议,连PRC的法律、主管机关、两高解释都没有明文,国际人权组织例如自由之家报告也称“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2)添加者需举证说明。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5:27 (UTC)[回复]
在镇压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没有发任何文件说法轮功不是邪教。然而前面多名用户(包括银色雪莉、自由雨日、黑暗魔君,以及本人)已经列出包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中国大陆媒体、中国大陆学术作品、西方学者作品等来源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法轮功是邪教。Marvin和Wetrace不顾大量证据,不断鬼打墙式否认,游戏维基规则。就单单4月份的时候已经有多名用户指出Wetrace您在讨论中的谬误,然而几个月过去了您还是4月份那套,就连反复复制“除了共产党档外”云云都是一模一样。我认为这样的讨论没有任何意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8:22 (UTC)[回复]
魔琴您好,这怎么会没有意义呢?法律上意义重大,中共不要法治,法治是保障每一个人的,今天这样对法轮功,明天就对任何群体,刑法300条就是这样荒谬的法律,而且也没提法轮功。在下一再重申,这确实就至少是存在争议。
  1. 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2. 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依据PRC法律、以及公安部发布认定文件,中共确实没有“认定”,两高文件也不提法轮功。
  3. PRC宪法总纲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习近平也曾说“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1. ------中共宣传机构的宣传、谁谁的说法,并不能代替、僭越宪法及法律。对于没有法律基础、违反宪法、违反法律、违反检察及司法原则,法院所做的“判决”(依据诉讼法--这样的判决应是“无效”判决)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9:00 (UTC)[回复]
没有人把您当空气”“怎么会没有意义呢?”,然后继续重复[14][15][16][17][18][19][20][21][22][23],我都以为我复制的链接是同一条留言,真是“Déjà vu”啊--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14:20 (UTC)[回复]
(!)意见-Wnotieagusdr您好,(1)您列出来过去的讨论串,在下已用心的回应讨论。(2)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已经一再说明,是存在争议。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7日 (六) 03:08 (UTC)[回复]
[24]我就已经说了“有争议的分类就不能添加”是断章取义。你在反复复制粘贴的时候,不能复制完整吗?
此外(不记得我说过没有),你所谓的争议,不过就是有人质疑其合法性,但这里讨论的是是否有认定,你属于是偷换概念--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3:04 (UTC)[回复]
您好,在下上面已经说明并列举清楚,并没有“偷换概念”,还请善意推定,并注意文明。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5日 (日) 18:40 (UTC)[回复]
先请你再把这句话读一遍:“你所谓的争议,不过就是有人质疑其合法性,但这里讨论的是是否有认定,你属于是偷换概念
这就没有善意推定了?这就不文明了?郑重 警告你不要轻率指控
那请问你又“说明并列举清楚”了什么?上面一大堆冗长的文字,一直在说的是“不合法”,跟“认定”并不相关。这难道不是偷换概念?
如果你认为这并不是偷换概念,你可以论证为什么不是偷换概念,即,为什么“不合法”=“没认定”。--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1:41 (UTC)[回复]

从Wetrace的思路论证中国共产党没有镇压法轮功

[编辑]

Wetrace认为,中共的非法“认定”并非“事实”,我们可以归纳为“非法行为不是事实”。

Wetrace认为,“中共镇压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宪法”,也就是说“中共镇压法轮功是非法行为”。

因此,中共镇压法轮功不是事实。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5日 (日) 23:49 (UTC)[回复]

👍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1:42 (UTC)[回复]
用魔法打败魔法属于是了--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16日 (一) 11:59 (UTC)[回复]

关于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的共识

[编辑]

九日没有新意见,现就“本条目应属于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 公示9日,2024年10月4日 (五) 19:44 (UTC)结束。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19:44 (UTC)[回复]

通过。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07:45 (UTC)[回复]
(!)意见-您好,该分类,依据模板并不适当。此前的讨论,在下已经多次表达过该认定有问题的意见。在下此前依据方针与来源讨论的具体意见,并没有得到具体的回应。几个月前,在下也与多位用户讨论过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1日 (五) 03:10 (UTC)[回复]
@Wetrace我倒是觉得您没有合理回应加入分类方的意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1日 (五) 09:55 (UTC)[回复]
并没有得到具体的回应”?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53 (UTC)[回复]
(!)意见-魔琴您好,4月、5月时就曾经有很多的讨论,在下当时从来源说明以及维基分类规范有说明。在下再把当时讨论纪录拉过来。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09:50 (UTC)[回复]
翻阅上方辩论,各位不难发现有用户不断进行文字游戏、冗长辩论、擦边球、利用读心术判定“中国大陆用户受到宣传机器影响”,不断就某个观点而强行对方针及指引断章取义,阻挠共识形成。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8日 (五) 11:49 (UTC)[回复]
Hoben,在下上面怎么会有“文字游戏、冗长辩论、擦边球、利用读心术”!?在下例如在5月的讨论,理由就写的相当清楚。再贴过来该连结。还请善意推定、注意文明。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28 (UTC)[回复]
恕我这样说,当上面已经可以用你的逻辑论证法轮功“没有”被共产党镇压时,当你被其他用户指责“到底说明列举清楚什么呢?”时,当你一而再、再而三强推“合法性争议等于不是事实”的歪理时,当你把墙内的人都当成“被宣传机器影响的小粉红”时候,大家都能看见谁在“文字游戏、冗长辩论、擦边球、利用读心术”。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38 (UTC)👍 自由雨日觉得这挺赞的。[回复]
您好,在下没有说“合法性争议等于不是事实”那样的话,这样的说法,完全曲解了在下的论述。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0 (UTC)[回复]
所以我是否能理解为你现在承认“法轮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了邪教”是事实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6 (UTC)[回复]
(!)意见--在下前面所提的大致说明,完全不是Hoben您那样所说的。
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政府认定”是以PRC法律体系为前提的;分类规范要求“显而易见无争议(张国荣是香港人)/中立性”。4月份就与多位用户在互助客栈详细讨论切磋过。
  1. 例如(1)【BBC2014报导:中国公布官方“邪教名单”引发网友关注 (中国媒体说,官方认定的“邪教”共有14个,但是网友发现官方口中的“邪教”-- 法轮功不在其中。)】、(2)【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 (3)例如这一篇,六位中国律师2007年【〈宪法至上,信仰无罪〉无罪辩护词】,这篇在国际知名、被收录书中(书评:《剑与盾:中国维权律师》)—……第四部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本身与宪法及法治精神相悖。---(这部分尤其从“立法法”的规范角度,一一解说包括中共两高解释等问题。此外,更何况,最高行政部门国务院、一级单位公安部的认定文件,十多年来的几个版本,都没有列出法轮功。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对法轮功的两项出版禁令
  2. PRC法律从未“认定”(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必须由法律明文、明确性认定)。中共国务院、公安部的官方认定名单,几次更新发布,也从来没有“认定”法轮功。刑法300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也没有提法轮功(有些人讽刺中共才是妨碍与邪教),中共两高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何况这解释违反、僭越了立法法而无效,且解释内文也有问题。中国共产党存在“以权代法”问题,存在“违宪违法”。中国政府高层,对镇压法轮功问题,自始是存在严重分歧的。
  3. 关于PRC法律,PRC宪法总纲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习近平也曾说“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1. ------中共宣传机构的宣传、谁谁的说法,并不能代替、僭越宪法及法律。对于没有法律基础、违反宪法、违反法律、违反检察及司法原则,法院所做的“判决”(依据诉讼法--这样的判决应是“无效”判决)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9 (UTC)[回复]
      以下是最简洁清晰的结论:我引用一下原文“关于“被PRC政府认定”的分类,“认定”并非“事实””,这句话的问题在于,PRC认定出来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是邪教,但是PRC没有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PRC没有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就如自由雨日君所述“‘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哪里出现了‘法律’两字?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8日 (五) 15:10 (UTC)[回复]
      就这一段话,需要你反反复复地复制?这讨论本来就够长了,还要让几句话反复出现,我真的很无语,放个链接不行吗?这么多用户都指出了你的谬误,就这样,还要不断地重复所谓“已经讨论过”,我真看不出有什么意义。
      以所谓““政府认定”是以PRC法律体系为前提的”为理由进行论证,就是在偷换概念。是的,“认定”这一行为,当然应该是基于法律的;如果有人非要说他们的“认定”就是“非法”的,我当然也没法阻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有人说它“非法”,它就真的“非法”,更不是如果(有人说)“非法”,就不存在“认定”。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3:19 (UTC)[回复]
    (?)疑问:“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哪里出现了“法律”两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51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中國要求重譯宗教經典 法媒:思想箝制恐自食惡果. 中央通讯社. 2019-12-23 [2021-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8). 
  2. ^ 慕容雪村. 中國反邪教意在加強政府控制. 纽约时报. 2014-06-19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3. ^ 央視教辨邪教「這不是中共嗎?」. 苹果日报. 2014-06-04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4. ^ 央視教導辨別邪教 網友諷「這不是中共嗎?」. 自由时报. 2014-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8). 
  5. ^ 李怡. 建黨七十年,騙局七十年. 台湾《远见》杂志. 1991-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5). 

Marvin 2009 扩充的引言应属评价部分,不应该放在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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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供各位讨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2日 (四) 04:06 (UTC)[回复]

广告模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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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Advert}}模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4:44 (UTC)[回复]
中国人大和国家体委的调查是可靠来源陈述的基本事实,并非评论员的评价。说是先供讨论,在讨论发生之前,挂上广告模板是不合适的。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9:53 (UTC)[回复]
广告模板显然不符合情况。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2日 (四) 23:22 (UTC)[回复]
首先这不是“广告”模板,而是“疑似为广告或包含 宣传性内容”,你说“显然不符合情况”,我说“显然符合‘疑似’‘包含’‘宣传性’”情况。--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14 (UTC)[回复]
(※)注意:这是意见而非事实。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3日 (五) 03:54 (UTC)[回复]
人大委员长主持的调查结论、国家体委的调查。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7 (UTC)[回复]
在讨论发生之前,挂上广告模板是不合适的。”请停止诽谤,我显然是在魔琴发起讨论之后才挂的模板,并在挂之后立即在讨论页作出了说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04 (UTC)[回复]
请不要使用“诽谤”这样的词汇攻击维基用户。上回你用“篡改”一词攻击另一位用户,但事实表明,那人是完全忠实于来源的编写,你的篡改一说是绝不应该。就这次而言,提问人留言称“先供各位讨论”后,在包括你我在内的任何人参与讨论之前,你加了模板。 故我的“ 说是先供讨论,在讨论发生之前,挂上广告模板是不合适的”一说是描述了事实过程。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2:52 (UTC)[回复]
“诽谤”根本就不是攻击,而是对你行为的描述。魔琴阁下说的是“先供各位讨论”,而不是“先供各位讨论”。“在包括你我在内的任何人参与讨论之前”则严重违反WP:OWN你谁啊?我为什么要等你来讨论?你不来我就不能编辑?这是对你的 警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2:57 (UTC)[回复]
我再次声明,以上你的诽谤一说是虚假的,另外,我也从没有说要你等我来讨论,是说没有任何人讨论(你/我包括在内)之前,你已拍模板。
由本讨论页的记录,可看到你于今年4月因攻击我是极端分子而收回及道歉:
这次你称我诽谤于你,我说明没有后,你继续攻击于我,并且曲解、冤枉我违反WP:OWN。事实是你违反了WP:文明WP:PA等。
我本不计较我个人受到的伤害,但考虑到对一个人的不公,如不纠正,可能会腐蚀维基社群的风气。我现在呼吁你立即更正违规行为,并再次道歉。同时我希望在受到不公对待时坚持正义的@Gluo88用户关注这儿发生的不公。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4:37 (UTC)[回复]
我也再次对你发出最后 警告,请勿再发表违反《WP:OWN》的言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3 (UTC)[回复]
(!)意见-建议注意善意推定,这情况应没有Own的情况,是不是对两人前面的用词陈述意思,理解不一样?此外,自由雨日,若觉的有广告的问题,您可在讨论页具体指出,大家可具体交流。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18:19 (UTC)[回复]
改为cquote以避免错误署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4日 (六) 18:15 (UTC)[回复]
宣传性?那么请您具体说明好吗?哪个地方内容是“宣传”或“广告”?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7 (UTC)[回复]
〔台湾时间8/25 约凌晨1点〕(!)意见-自由雨日添加广告模板,被删除后,又加回。在下台湾时间8/23在讨论页请求他具体说明,一天半,自由雨日对此没有任何回应。添加模板,应当具体指出哪里,以便讨论。
  1. 另外,自由雨日添加对“法轮佛法”名称的来源请求模板,在下已增添来源确认,法轮功的书籍是写着“法轮佛法”。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17:05 (UTC)[回复]
WP:哪一句话是广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4日 (六) 19:03 (UTC)[回复]
(!)意见-魔琴您回退并添加广告模板[25],您与自由雨日同样的并未具体指出哪里的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20:06 (UTC)[回复]
“疑似为广告或包含宣传性内容”,只是疑似,是不是应该您举证整个条目并未包含广告或宣传性内容?我认为目前的首段就有宣传语调,原因也写在这个讨论串的标题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4日 (六) 21:00 (UTC)[回复]
(!)意见--(1)根据广告模板的说明,使用位置是在“宣传商品或商业服务的页面 ”(2)添加模板者,应具体说明。否则,四处挂模板,却要其他人举证没有这问题,这是很奇怪的。
在下想到一个例子逻辑,也许不是很切合,但您想想看。宋朝秦桧 对 岳飞扣罪名时,理由、证据?一句话“莫须有”。再想想,共产党的公安警察抓人,不具体告诉哪里有问题,要被抓者 自己证明自己没问题。检察官、法官不出示事证,要被告自己证明自己没问题。---这类例子逻辑。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21:19 (UTC)[回复]
本来挂{{advert}}的原因之一就是讨论的主题:“Marvin 2009 扩充的引言应属评价部分,不应该放在引言”(我看魔琴应该也大概是这个意思),这就是“具体”问题之一。只纠结到底该不该挂模板,却根本不讨论挂模板的原因,这怎么讲得下去呢?又有什么意义?
其次,Marvin_2009添加此内容也并未经过讨论,那他是不是也应论证“添加此内容的合理性”?否则就该移除--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3:35 (UTC)[回复]
相关用户一味依赖中共镇压一方的非第三方来源,把第三方、可靠来源给出的事实说成是广告宣传,并给维护方针阻止其破坏的用户扣上利益相关的帽子,这些行为有违编辑方针和维基礼仪。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1:46 (UTC)[回复]
答非所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7日 (二) 06:30 (UTC)[回复]
(!)意见-(1)广告模板无具体理由形同“莫须有”,被回退再添加但仍未具体说明。(2)即便魔琴认为 前面有内容属“评价”,但那样也远非适用“广告”模板。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7日 (二) 07:42 (UTC)[回复]
魔琴和大慈树王的回退操作是不讲理了,是对条目质量的破坏。两位把显示本条目主题的真善忍文字图片要删除,而对于中共仇恨宣传的文字图片,两位则要强行添加,显示了个人偏见。大慈树王所谓反共一说,是对维基要求的第三方来源在帖标签了;所宣传的CCTV来源在这儿并不符合第三方来源要求。--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4:39 (UTC)[回复]
关于大慈树王又加回广告模板的理由,反而突显也证明不存在“广告”、“宣传”问题。至今几位用户添加“广告模板”的理由仍形同“莫须有”。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日 (日) 14:23 (UTC)[回复]
魔琴,在下以上提到“相关用户一味依赖中共镇压一方的非第三方来源,把第三方、可靠来源给出的事实说成是广告宣传”是描述了你们相关用户违反维基方针的表现。先前有模板称引言太短,在下才引用权威可靠来源加以扩充,如有不同意见,可讨论改善。不应加以广告宣传模板。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3:18 (UTC)[回复]
引言太短,所以您加长,没有问题。您加长以后引言出现宣传问题,我挂模板,也没有问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6:49 (UTC)[回复]
魔琴您好,Marvin的加长,并不属于广告模板的“宣传”,是说明在中共镇压前,负责调查的人大委员长乔石、主管单位中国国家体委的说明。若同样标准,那么大量条目介绍的、获奖讯息的,都要挂上“广告宣传模板”?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7:08 (UTC)[回复]
只在首段放上个别人(甚至是数十年前)的评价,而且仅有正面评价,而且还原文引用有宣传语调的用语“有百利而无一害”、“卓越的”、“非凡的贡献”,我不清楚这个和某电影获某某奖的信息有任何可比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8:05 (UTC)[回复]
(:)回应-(1)“卓越、非凡贡献、百利无一害”等表述,来源例如人大委员长乔石1998年领导的“对法轮功的调查结果”、中国体委会官方访谈1万多名法轮功学员做出的,在镇压前所述----这不是“法轮功的‘宣传’”,是“中国政府的调查结论”。无论如何,这也不会适用“广告模板”所谓宣传。(2)中国政府内部分歧,中共江泽民1999年镇压法轮功后,将几乎所有法轮功正面消息从网络消除过滤,突然前全是负面、妖魔化的说词,配合酷刑等全面镇压---中共是在做“宣传”。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9:12 (UTC)[回复]
请阅读《WP:比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9:33 (UTC)[回复]
。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9:42 (UTC)[回复]
(?)疑问--明明是主题讨论的意见,却被[用户以“离题”为由 覆盖起来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alk:%E6%B3%95%E8%BD%AE%E5%8A%9F&action=history]。这样会隐蔽他人意见、可能干扰他人讨论与表达、沟通。还请不要这么做。

魔琴和大慈树王的回退操作是不讲理了,是对条目质量的破坏。两位把显示本条目主题的真善忍文字图片要删除,而对于中共仇恨宣传的文字图片,两位则要强行添加,显示了个人偏见。大慈树王所谓反共一说,是对维基要求的第三方来源在帖标签了;所宣传的CCTV来源在这儿并不符合第三方来源要求。--稀有石头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4:39 (UTC)
关于大慈树王又加回广告模板的理由,反而突显也证明不存在“广告”、“宣传”问题。至今几位用户添加“广告模板”的理由仍形同“莫须有”。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日 (日) 14:23 (UTC)【误会-是Wetrace留言不慎写到Hide区】

以上贴出被覆盖的两段内容。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5:38 (UTC)[回复]
这部分的二级标题是Marvin 2009 扩充的引言应属评价部分,不应该放在引言,三级标题是广告模板问题,Marvin在这里讲删除图片、讲添加中共方图片,不是离题是什么?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6:23 (UTC)[回复]
魔琴您好,(1)Marvin举图片例子,大慈树王说“宣传”,Marvin举例来回应他。他选择在这里讨论回应。(2)在下上面的留言,更没有离题的问题。【误会-是Wetrace留言不慎写到Hide区】您这作法,在下想起过去有一位用户曾多次这么做、那位用户则是很明显要覆盖他人不同意见。这作法并不适当,还请您理解。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6:30 (UTC)[回复]
我29日折叠Marvin的留言,您9月1日跑到折叠区域里面发言,然后再称我折叠您的发言。在此 警告这种行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6:46 (UTC)[回复]
(:)回应-您好,抱歉,那么是在下误会您。9月1日在下编辑时,没有注意到HideF,因此留言在里面了。不过,您这样覆盖Marvin的留言仍不适当,希望您能理解。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6:53 (UTC)[回复]
另外,大慈树王从来没有在这串讨论串中发言,请问为什么要在这里“回应他”?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6:48 (UTC)[回复]
(:)回应-大慈树王8/27回退-并添加回广告模板。大慈树王是否来讨论页留言是他的选择,其他用户则在这个讨论串说明回应。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6:56 (UTC)[回复]
改为blockquote以避免署名问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6:43 (UTC)[回复]
(?)疑问魔琴您好,您一再添加回广告advert模板。还请您作为添加者,提出具体的、什么样的理由、哪里的内容,以便讨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5:45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这个条目没有pov和advert问题,那我也很遗憾。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6:27 (UTC)[回复]

聚焦引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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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浏览了一下今年4月份的讨论,参考讨论中达成的共识,建议首段恢复为版本82221487。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8日 (三) 19:20 (UTC)[回复]

不反对,我个人感觉还行--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4:35 (UTC)[回复]
(+)赞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4:41 (UTC)[回复]
并不存在魔琴所述所谓4月“讨论中达成的共识”。且该版本并非长期版本,而是大慈树王的修改版本。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日 (日) 14:23 (UTC)[回复]
(:)回应:大慈树王只是挂上了一个模板,该版本贡献最大的应是@MilkyDefer君。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日 (日) 19:36 (UTC)[回复]
啊既然我ping了MilkyDefer君……如果您好奇为什么您写的首段全都没了,可以看看首段被大幅移除前是什么样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日 (日) 20:15 (UTC)[回复]
魔琴您好,MilkyDefer当时编辑后,当时在下与其他用户参与了该段编辑,也与MilkyDefer有许多对话交流。(1)关于近期的发展,MilkyDefer您可以看编辑纪录,用户程序猿1324697[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B3%95%E8%BD%AE%E5%8A%9F&diff=prev&oldid=83895632 8月21日“讨论媒体的中立性有用吗?这里是关于法轮功的页面,不是关于媒体的页面。”---没有人回退,多位用户接续编辑。(2)用户甜甜圈[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B3%95%E8%BD%AE%E5%8A%9F&diff=prev&oldid=83924990 8月23日添加大量再提媒体等部分。后来挪到后面。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5:41 (UTC)[回复]
(+)支持。至少比现在的版本中立。--WiiUf ——青龙出世,傲视苍穹 2024年9月8日 (日) 01:27 (UTC)[回复]
(+)支持:今年多次讨论我都有参与。但我们支持没有用啊,某人又会编辑战改回来。@魔琴--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6:18 (UTC)[回复]
更完整地说,只要没人真的着手去编辑,讨论就会一直沉默下去,没有后文(现在差不多就是这个状态);一旦有人真的编辑了,他们马上就会开始超长时间战线的编辑战,直到条目停在他们满意的版本,然后回到上面一种状态。(概括来说,无非就是“使共识形成过程变得冗长 耸肩)--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4:53 (UTC)[回复]
毕竟我们是个人,不是背后有组织给钱,我们也要有每日的生活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3:39 (UTC)[回复]
楼上这么说,有没有影射人身攻击、文明方针的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5日 (日) 19:10 (UTC)[回复]
那样是你想多,请勿对号入座--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18日 (三) 09:48 (UTC)[回复]
@Hoben7599下面的错误提示被你重新制造,在对话页已经提过,麻烦处理,用补回或者删除干净的模式都可以,如果是en.wikipedia.org遇到这个错误机器人会自动运作,手动回退(仅针对来源异常的部分)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NYT-2020-NYT-INFLUENCE-MACHINE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0:01 (UTC)[回复]
已经被修复了--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18日 (三) 10:38 (UTC)[回复]
(+)支持--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16日 (一) 12:33 (UTC)[回复]

逾半月无反对意见(Wetrace并未明示反对,仅称共识不存在),现 公示14日,2024年9月29日 (日) 23:59 (UTC)结束。注意该版本部分内容已移到后文,公示通过后应注意处理重复语段和资料引用语法,而不能直接粘贴内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5日 (日) 23:59 (UTC)[回复]

通过。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日 (三) 21:58 (UTC)[回复]
(!)意见-并非无反对意见。在下此前就曾说过,4月份一用户的版本,其他人也修订过。此外 9/27编辑时[26]也写到“Puki的序言段落版本,加上其他用户后来参与补充意见的更新。”
另,有些讨论在多处进行着,且与近期编辑仍有相关,注意到Hoben存档多个段落。目前应该暂时不需存档。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1日 (五) 03:48 (UTC)[回复]
“其他人修订过”算是反对意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1日 (五) 06:09 (UTC)[回复]
所以,你的反对意见到底是什么呢?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56 (UTC)[回复]

关于自焚图片和反法轮功标语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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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vin 2009坚持要移除File:天安门自焚.jpgFile:Tonghai Xian - Xiaohui Cun - P1360057.JPG两张图片,称是“非第三方的标语图片及喉舌央视的宣传图片”“中共镇压一方来源的导演自焚及反法轮功宣传图片,不符合第三方来源要求”。

个人认为“移除图像是对条目的审查,WP:NOTCENSORED,表现事实(即使是虚假宣传的事实)并不能视作替中共宣传,否则Category:错误信息似乎都应该提删”。

由于来回回退没有意义,现提到讨论页讨论。以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日 (日) 19:55 (UTC)[回复]

这位用户称移除图像是审查。显见该用户移除条目原先长期存在的、跟条目主题直接相关的真善忍图片是审查。你们最近强行加到条目中中共反法标语图片及央视所作的自焚图片,一是镇压一方的来源,非第三方,二来未获共识,移除非第三方的中共仇恨宣传图片是符合编辑指引的要求,并非审查。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22:00 (UTC)[回复]
说不定修炼者遇到白皮就静静了。----甜甜圈 2024年9月2日 (一) 00:23 (UTC)[回复]
  1. 认得中文不?我说的当然是您的移除属于审查,而不是说所有触发过滤器225的编辑都是审查,能理解?
  2. 天安门自焚图片非第三方:那是不是应该提删?
  3. 仇恨宣传图片:请论述一下纳粹大屠杀#起源这边第一张图(File:Bundesarchiv Bild 102-14469, Berlin, Boykott-Posten vor jüdischem Warenhaus.jpg)是不是“仇恨宣传图片”,是否应该移除。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日 (一) 01:52 (UTC)[回复]
1,中文中有双重标准、自相矛盾等成语,相信阁下听说过,那么阁下删除不喜欢的真善忍文字图片,赞成中共喉舌来源的仇恨宣传文字图片及央视图片,阁下所说的审查与否,看来是全凭阁下好恶,阁下强辩成在下不懂中文,也难以自圆其说;2.在下并不反对,这问题与是否加入到此条目;3.描述过去完成纳粹大屠杀的史事图片与煽动正在进行群体灭绝运动的仇恨宣传图片,是不一样的,而且前者的第三方来源与后者的非第三方中共造假来源不不可同日而语。魔琴,请注意不要在这儿添加镇压方的中共来源内容,也请停止把第三方来源加原创模板。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3:18 (UTC)[回复]
  1. 请不要诉诸动机。关于真善忍图片是否应该移除本人已经详细论证过,这时还说我只是因为“不喜欢”而移除我也无话可说。另外我不希望在这里讨论真善忍图片,搞混讨论,请移玉步到上方讨论区。
  2. 请。不过我检视过后认为这张图片的非自由档案使用理据有些牵强,还请@大慈树王再作说明。
  3. 我记得反犹主义还没消失吧?而且方针禁止“群体灭绝运动的仇恨宣传图片”吗?此外,维基人实地拍摄算什么“非第三方中共造假来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6:17 (UTC)[回复]
关于断言标语图片,没有什么特殊性,是攻击性、镇压方的断言。且在下8月27日建议过,中共对法轮功说法20多年来非国际主流观点,且有非常大的争议,宜考虑非地域中心及中立。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6:22 (UTC)[回复]
Marvin就图片,拿真善忍图片被用户删除时的说法来讨论,在这里讨论没有什么问题,Marvin就是针对这个部分在谈。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6:33 (UTC)[回复]
关于中共官媒央视CCTV,天安门自焚图片,天安门自焚案,被包括国际媒体质疑许多不合常理的点,且自焚者没有练法轮功,因此被质疑事件造假、设计。并不是说用AI造假影片图片。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6:25 (UTC)[回复]
关于天安门图片我先暂时搁置,我认为这张图片并不能合理地在这个条目合理使用。这是著作权上的担忧而非出于“不合理”“造假”云云。至于标语,站内不乏各种标语,也不乏有攻击性的、虚假宣传的、不中立的标语。这些并非不适合维基百科。并不是说合理的标语才能放上维基百科。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8:31 (UTC)[回复]
魔琴您好,同样是“文字”图片,“真善忍”是条目主体的核心理念介绍,这长期存在的图片却被要求删除。然而,中共所谓“邪教”宣称、攻击性断言照片,与国际主流看法显著不同,被添加到条目。这两相对比,是让人感到疑惑理由与标准。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9:04 (UTC)[回复]
“‘真善忍’是条目主体的核心理念介绍”,这张图片没有任何有效信息,没有介绍任何事情。反法轮功标语照片是照片,拍的是标语,展示了中共是如何宣传“法轮功是邪教”这一观点(就像您说的那样),而不是干巴巴的两行字制成的图。这两者完全不能类比。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9:48 (UTC)[回复]
那张中共在云南省贴的图片,也就是干巴巴两行字。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7日 (六) 07:19 (UTC)[回复]
【主要内容都是字】,这当然是个人都看得出来。但为什么说这两者完全不能类比?区别在哪里?以上@魔琴已经说的很清楚。--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3:09 (UTC)[回复]
两者都是文字为主,是不能完全类比。中共标语文字照片,并不适合。魔琴说“反法轮功标语照片是照片,拍的是标语”。中共的标语说法,与国际普遍主流认知差异大。“真善忍”文字图片有介绍拼音,本身是条目主体的核心理念。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5日 (日) 18:48 (UTC)[回复]
“与国际普遍主流认知差异大”并不是移除图片的合理理由,日心说拉马克主义纳粹主义也与国际普遍主流认知差异大,我看图片还挺多的。我不在此章节下回应“真善忍”图片。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5日 (日) 21:04 (UTC)[回复]
@Marvin 2009 最近几天,您持续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移除反法轮功标语图片[27][28],称“去掉近期没有共识下加入的中共仇恨宣传标语图片,以改善条目中立性”,并将其定性为“非中立内容”。然而,保留该图片的理由已经清清楚楚,且目前也没有共识移除该图片。我对您的做法表示(!)抗议。--WiiUf ——青龙出世,傲视苍穹 2024年9月22日 (日) 02:14 (UTC)[回复]
添加新图片,被删除是不是就是“没有共识”?
(!)意见-关于图片问题,讨论页就有提出,难以理解双重标准---- 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说法。一方面一些用户坚持删除 长年存在条目的“真善忍”文字图片,有介绍拼音,又是条目主体的核心理念。但另一方面,几乎同一些用户主张添加,中共反法轮功断言标语文字照片,同样都是“文字”为主体,况且中共的标语说法,与国际普遍主流认知差异大。----这些疑问,在讨论页都有指出来,Marvin并非 无故为之。
Marvin此前删除天安门自焚图片的问题,也有其他用户指出有版权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2日 (日) 13:56 (UTC)[回复]
这不是都回应过吗?
  1. “长年存在条目的真善忍”,“条目主体的核心理念”:#关于“真善忍”图片
  2. “有介绍拼音”:Special:Diff/84229451
  3. “同样都是文字为主体”:#c-魔琴-20240903094800-Wetrace-20240903090400请不要尝试搅混讨论
  4. “与国际普遍主流认知差异大”:#c-魔琴-20240915210400-Wetrace-20240915184800
哦还有天安门自焚图片的著作权问题。我提出的啊。你们说什么“导演”,“央视所作”,“镇压一方的来源,非第三方”,提过一次著作权问题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3 (UTC)[回复]
魔琴您好,(1)在下上面写“也有其他用户指出有版权问题”,就是指您。(2)两图片,不都是文字为主体吗?那张中共标语图片。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2日 (日) 15:56 (UTC)[回复]
[29]“同样都是文字为主体”:#c-魔琴-20240903094800-Wetrace-20240903090400请不要尝试搅混讨论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6:00 (UTC)[回复]

MOS:CS4D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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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存在大量违反MOS:CS4D的用语。比如Wetrace刚刚加入的“共产党政府”“中共当局”等语。建议先行悬挂{{China means}}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然后再看看一堆党国不分的表述应该如何处理。应该查阅原文,如果主体是中共则用中共,如果是中共政府、当局云云应直接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中国大陆政府)。中共军方等表述应该直接改为解放军或者中国军队。违反CS4D即为违反BIAS,与NPOV相悖。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7日 (六) 15:23 (UTC)[回复]

目前不清楚他们的目的,或许是尝试将中国共产党所作之为、进一步扩展为整个共产主义乃至于社会主义的过错。
再这样搞下去,马克思恐怕要从坟墓里走出来澄清一下粉丝行为不要上升到偶像。--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7日 (六) 16:44 (UTC)[回复]
Hoben您好、魔琴您好,(1)在下几处修改,是“责任政治”,中国共产党当局、共产党执政当局,这样的说法是常用的;其他国家也会有什么党执政。印象中,过去条目中很多本来是“中共”,被改成“中国”,而“中国”在维基上有两岸的争议。中共、共产党、民进党、国民党,执政的政党政府当局,就很清楚,也是责任政治。(2)PRC的执政者是共产党,共产党有些作法,又是在“法外”,中国共产党有在弄“党国不分”,例如610办公室,是个法外的机构;也例如自由之家报告,“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案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因此,在这里时,有其专业上的区分、及指涉主体的意义。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8日 (日) 03:53 (UTC)[回复]

“中共”为中国共产党的简称,而“共”则为各共产党的通用简称,故“中共”及“共”两词应仅用于指代政党本身,而不应用于指代由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诸如“中共政府”等词语也不应使用。“中共军队”及“共军”等词语则不应在1949年后的语境后用于指代已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

此外,为免生疑问:
  • 除非前文已明确提及“中国共产党”,否则不应将“中国共产党”简写为“中共”。
  • 除非前文已明确提及“中国共产党”,且文内并未提及其他的共产党,否则不应将“中国共产党”直接简写为“共”。

基于中立原则,不应使用“中共当局”等词语指代中华人民共和国

贴出来供参考。--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4:04 (UTC)[回复]
确实值得讨论。我暂时挂了个{{China means|mainland}}(没填PRC是感觉跟两岸的话题关系不大),不过这样是否合适我拿不准,有待进一步讨论。至于条目中充满中共之类词汇的问题,我认为该好好改改。--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3:54 (UTC)[回复]

这个章节突兀地横亘在1998年北京电视台事件和1999年四二五上访中间,讲1993—1997年的报道,打断读者的连贯阅读。这章节其实没有太大意义,可以考虑新开一个“功效”或者“评价”一节,整理一下再放进去。另外也要注意来源明慧网和法轮功有密切关系,可能不属于可靠来源(参考大纪元时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7日 (六) 19:30 (UTC)[回复]

(!)意见-您好,这应当没有突兀的问题,这些中国官方媒体的报导,反映出中共镇压前的当时情况,就像中国国家体育委员会的调查与态度。国际专家学者或报告,也常会提到镇压前的政府与官媒的正面态度。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5日 (日) 18:17 (UTC)[回复]
我在说逻辑上1998年北京电视台事件和1999年四二五上访两件事应该连贯阅读,中间插了一杠子媒体报道合集,所以显得突兀。您在讲什么“反映出中共镇压前的当时情况”是在回应什么?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5日 (日) 22:33 (UTC)[回复]
谢谢魔琴。在下看了那部分的报导,有一直到1998年底的,北京电视台事件是1998年5月,用户以前的编辑可能以时间序来整理的。在下也来看看。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7日 (二) 04:59 (UTC)[回复]

Special:Diff/84171015移除的是否为无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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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 (三) 14:52 (UTC+8),Hoben7599移除了三万字节(字节)的文字,理由为“移除无关内容”。近日Wetrace加回约两万字节,理由为“被删除3万多字元并非‘无关内容’”。我认为如此大幅度的更改应该认真检视和讨论,而非打编辑战,以便厘清哪些内容与本条目无关这个问题。因此我花了一些时间逐段校对Hoben7599和Wetrace的编辑。

以下列出Hoben移除,Wetrace加回的段落。称“蓝板”。

  1. (罗干、何作庥),如果说这两人有计划的话,可以说计谋完全成功
  2. (美国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官方媒体和官员对法轮功遭受镇压提出了自己的解释,他们寻求把对法轮功描述为对社会有害的‘邪教’。但是这样的声称与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档案内容不符合,在法轮功传播的其它国家,也没有什么有害结果。国际学者反复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没有邪教的特征。即使在中国,‘邪教’这个标签直到镇压发生几个月后的1999年10月才出现在党的话语中,而宣传机器则对中文‘邪教’这个词的英语翻译进行了操纵。这表明暴力镇压在前,邪教标签在后,中国共产党是在镇压法轮功遭到国际社会和中国国内批评后才这样做的。研究中国宗教的著名学者王大卫指出:‘给法轮功贴上所谓邪教的标签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误导,中国政府由此很聪明地利用了这个说辞抹去法轮功的吸引力以及这个群体在中国之外的活动效力。’”[1]
  3. 曾任特罗姆瑟大学副教授、威斯康星大学教员,现任武汉大学教授的宗教学学者詹姆斯·刘易斯英语James R. Lewis (scholar)南丹麦大学的教授奥拉夫·汉默英语Olav Hammer在他们的著作“关于宗教与科学的手册”中认为法轮功和气功与科学相抵触,并就相关内容批评了法轮功,[2]该著作中的子作者、南昆士兰大学的副教授海伦·法利质疑法轮功起源自伪科学。不过法利的专业能力遭质疑,加拿大副教授特里·拉塞尔评论法利发表的文章,“法利博士至少可以被指控为对学术严谨性的亵渎,她文中对法轮功的许多说法都缺少应有的证据。”澳洲雪梨大学教授玛丽亚·辛格指出,法利写作方式“把一些似是而非的事当成事实。”吴建国指出法利文章论证不符学术规范,在阐述一项“事实”时的三作法,并不提供证据支持,或不指出其信息来源; 而且使用中共当局的单方面言论作为唯一证据; 甚至直接捏造证据。吴建国指,法利的专业在教育技术,很少涉及宗教,法利发表这些文章,笔风像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全都由刘易斯担任编辑。吴建国写信给法利讨论文章的问题,吴称被刘易斯要求停止质疑。[3]
  4. 国际教派研究协会ICSA于2004年发布声明说,ICSA对此议题未持特定立场,“许多有声誉的国际人权组织发布报告称,在中国,法轮功和其他宗教信徒的人权遭系统性侵犯,ICSA敦促中国政府、学者和专家对此做出建设性回应。这些报告中描述到的肉体暴行等人权侵害不应被容忍。包括中国媒体在内的一些报道宣称‘ICSA认定法轮功是邪教’,这和‘ICSA表明法轮功不是邪教’的报道一样,都是不正确的(false)。”[4]
  5. 意大利宗教社会学权威学者、新宗教研究中心(CESNUR)创办人及主任马西莫·因特罗维涅教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邀请“西方反邪教人士”甚至名声不好的“西方反邪教人士”,中国共产党要他们说什么,他们就会说什么,但他们说的不令人信服、也不权威。例如被中国共产党找来的瑞克·阿兰·罗斯曾有用暴力对待瑞克所认定“邪教”的犯罪纪录。[注 1][5][需要更多来源]马西莫还表示,中国共产党定性所谓“邪教”的主要标准,是该组织是否“被中国共产党认为是反中国共产党的团体”,这与西方观点完全不同。中国共产党作法严重危害宗教自由;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没有宗教自由。[6]
  6. 中国共产党当局镇压法轮功的特点是“全世界”性宣传运动。捏造新闻和操纵舆论是中共当局除酷刑以外对法轮功采取行动的两个关键部分,这使迫害得以开始、持续甚至升级[7]。一个例子是有西方媒体传播中共党媒报导称:2003年5月25日至6月27日,法轮功追随者陈福兆故意杀人,曾亲自或雇佣他人先后5次购得灭鼠药200余包,将灭鼠药掺入饮料或开水中,先后毒死16人。[8]而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香港法轮功发言人表示,法轮功的法理叫学员慈悲众生,反对杀生,更不会自杀。如果真是有这宗案件,一定不会是法轮功学员所为。中国当局多年来持续迫害法轮功学员,诬蔑法轮功。[9]
  7. 澳洲《每日电讯报》刊登编辑意见文章批评ABC报导“赢得中共的大加赞赏”,认为ABC两名记者“带有险恶意图完成大手笔制作”,与中共当局“针对法轮功的宣传步调一致”[10]
  8. (法轮功学员)对进化论假说存疑;有媒体称,有质疑法轮功谴责同性恋、不鼓励使用现代医学,法轮功方面否认所有指控[11][12]。法轮大法讯息中心表示,在性伦理,法轮功持有与佛教或基督教相似的传统观点,但无意将观点强加其他人,并相信应平等友善对待所有人,欢迎所有人参与修炼,无论性取向如何,法轮功学员尊重每个人有独特生活方式的自由[13];此外,法轮功的教导,并不禁止或劝阻服药,也指出医院和药物有效,人们如果感觉不舒服就该去医院,看病、吃药是每个人的选择,有提及业力及与疾病的连结问题,类似于佛教对疾病的看法[14]。中国官方电视台曾经“赞扬法轮功减轻国家的昂贵医疗负担、有助个人健康及社会生机”[15]:101
  9. 哥伦比亚大学教授、ABC制作人丹尼·谢克特指出,法轮功方面否认这一点,一名学员说,看了所有法轮功的书籍,从来没发现李说不能吃药;丹尼并指中国官方电视台曾经‘赞扬法轮功减轻国家的昂贵医疗负担、有助个人健康及社会生机’[15]:101
  10.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彭丽君提出,中国共产党要求被官方承认的五宗教成为“和谐宗教”,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的要求”;“佛教认为法轮功扭曲了佛教”,“不只因为他们没有选择,更因为这直接牵涉不同宗教个别的利益。”[16]。香港《基督教周报》刊登一牧师评论认为法轮功不属于邪教,但在佛教角度看来、可能是一种“异端”。[17]另一方面,社会民主论坛、基督教及天主教团体、香港天主教大专联会、香港支联会、中大学生会等三十个团体的一封曾联署表示:“特区政府还未发现法轮功学员有任何违法行为,也未列出证据证明法轮功是邪教”,并要求停止针对及压迫法轮功的言论及行为。[18]
  11. 此外知名拉比什洛莫·阿维纳(Shlomo Aviner)强调,法轮功“先他后我”且并未脱离社会,“除了从中国共产党那里之外,我们没有听说任何关于法轮功不利言论。”[19]
  12. 以色列犹太教拉比最高评议会及最高法院,曾经过一年半调查后做出裁判,认为中国共产党要对谋杀法轮功学员及摘取器官承担责任,且若中国共产党不停止镇压,参与北京奥运将等同支持镇压[19]
  13. 维基百科创始人之一吉米·威尔士在一次接受网络媒体Vice时谈到,中国大陆缺乏网络自由,“如天安门事件或法轮功等异教团体,都无法在中国的互联网上公开讨论”[20]
  14. 李洪志在2000年至2003年连续四年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2001年获欧洲议会提名萨哈罗夫奖(自由思想),提名理由说“李先生的人格遭到(中国)国营媒体的恶毒攻击,并有暗杀人员们被派出以寻找他……截至2001年4月,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已收到340多奖项,和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镇压以前)、日本、俄罗斯和美国的公开宣言,认可其对人类的精神及身体健康的非凡贡献。”[21][22]

相比于Hoben删除的内容,以下内容并未被Wetrace加回(大概是因为Wetrace认为确实无关?),可以一并参考。称“红板”。

  1. 蓝板3开头,原文为:曾任特罗姆瑟大学副教授、威斯康星大学教员,现任武汉大学教授的宗教学学者詹姆斯·刘易斯英语James R. Lewis (scholar)南丹麦大学的教授奥拉夫·汉默英语Olav Hammer在他们的著作“关于宗教与科学的手册”中认为……
  2. 蓝板3结尾缺失:刘易斯其后继续出版了一些批评法轮功的著作。
  3. 在台湾,劳政武曾在2011年出版《法轮功破析》,批评法轮功的学说及信仰。2018年,《法轮功破析》由粤港澳大湾区岭南画派画家清夷山人改编为漫画《漫画破邪功:法轮怪谈》。
  4. 蓝板5结尾缺失一个{{Additional citation needed}}
  5. 2016年11月10日,加拿大人瑞陶尔因抢劫枪械被警方击毙,瑞陶尔于2002年曾到北京为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和平请愿,但1年后放弃法轮功尝试其他多个宗教。其姐姐作证表示,瑞陶尔从小开始有精神障碍。[23][24][25]
  6. 蓝板7开头并入讲述同一事件的文段,原文如下:2020年7月20日,ABC新闻以女性视角报导前法轮功学员的家庭成员对练功亲人及法轮功的抱怨[26]
  7. 蓝板8开头缺失一短句:他们被认为反对中国共产党[27] [28]
  8. 反法轮功活动人士塞缪尔·罗认为,法轮功不容忍异议,且有同性恋恐惧。法轮功方面对此回应,“同性恋行为会给人产生业力,与修炼目标不符”,但并不意味着同性恋者“不能修炼法轮功”[29]。另外,塞缪尔·罗说法轮功阻碍病人就医,盲目服从于李洪志的权威[30]
  9. 2003年过世的临床心理学家玛格丽特·桑格英语Margaret Singer对法轮功持质疑态度[31][32]
  10. 以色列犹太教拉比本亚明·克鲁格认为法轮功是邪教,且有关“活摘器官”的指控不实;但法轮功学员则表示,克鲁格所声称的,是“煽动仇恨的虚假宣传”的一部分,而且多位犹太教拉比签署了要求中国共产党停止迫害法轮功的请愿书[33]
  11. 法轮功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镇压,[34][35]从此政治立场转为反共,多年来共产党当局被指以不人道手段对待中国国内法轮功学员。[36]
  12. 郭文贵赞扬法轮功“除了政治立场反共外,法轮功并不是邪教”[37]。郭文贵表示“中共高官及名人(如江绵恒李友)通过非法器官移植延寿”[38]
  13. 2020年7月20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声明声援法轮功学员,他说:“中共迫害了法轮功学员21年,实在太长,必须停止。”[39]

备注:

  1. 部分引用的参考文献已经加回,以避免引用文献不存在的错误。
  2. 蓝板7所述事件的日期有20日和21日的不同说法,应该查证一下。参考资料#330填写的时间是20日,但是链接是21。
  3. 蓝板8用语变化:“他们被认为”-->“有媒体称,法轮功学员被认为”
  4. Hoben还删除了以下一段文字[甲],但是当时原文已有一段较短的重复段落[乙],Wetrace用[甲]替换了[乙]:纽约时报分别在2011年纽时博客以“发生在法拉盛中国人心灵和精神之战”为题和“在2016年以皇后街上的战火漫延到法庭”为题两次报导。报导指出纽约街头每天在上演的支持与反法轮功两个团体的中国人心灵精神领域的激烈交锋,是法轮功与中国共产党政府之间紧张关系的一个缩影。接受采访的反法同盟会长李华红女士称其成立的华人反邪教世界同盟,规模跟纽约数千法轮功学员无法相比,但也已经约有超过一百名成员,该同盟称法轮功是邪教,认为法轮功损害了华人在海外的形象。法轮功学员则指控反法人员暴力攻击法轮功学员,并指控该反法同盟受中国共产党指挥。反法同盟会长李华红曾因袭击法轮功学员王文怡女士被逮捕,并被控以四度盗窃罪。现在[何时?]李女士正受法庭禁令约束,禁止她与接近王女士[40][41]。任教中国复旦大学的美国外交政策协会专栏作家伊迪斯,称此联盟为中国共产党前沿组织,主要成员与中国共产党党关系密切,在美国从事各种有利共党的活动,曾因攻击法轮功学员被法院定罪。法轮功学员控告主要成员涉及骚扰、人身攻击、死亡威胁。[42]
  5. 蓝板11的参考资料是整理时补充的。

以上内容引用的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1. ^ 美国自由之家. 自由之家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中国灵魂争夺战. 2017-08: p95 [2018-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3). 
  2. ^ James R. Lewis, Olav Hammer. Buddhism and East Asian Traditions. Handbook of Religion and the Authority of Science. 2020, 3. 
  3. ^ 吴建国. 褻瀆學術自由,孔子學院小巫見大巫. 自由时报(台湾). 2016-03-30 [2020-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0). 
  4. ^ ICSA Board of Directors. Statement on China and Falun Gong. ICSA. 2004-04-23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30). Second, ICSA urge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Chinese scholars and professionals to respond constructively to reports by well-respecte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that the human rights of members of Falun Gong and other religions in China have been systematically violated. The physical brutality and other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described in these reports should not be tolerated. Third, reports in the Chinese press and elsewhere that ICSA has branded Falun Gong a cult are false, as are reports that ICSA has said Falun Gong is not a cult. 
  5. ^ (专访影片:意大利宗教社会学权威学者Massimo Introvigne教授). 中国共产党為迫害宗教信仰妄圖拉攏西方學者,Massimo Introvigne教授稱其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正义之声. 2017-12-26 [2018-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9). 
  6. ^ (专访影片:意大利宗教社会学权威学者Massimo Introvigne教授). 中国共产党自稱中國宗教信仰狀況良好 Massimo Introvigne教授直言:不符合事實!. 东方之光. 2017-12-29 [2018-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9). 
  7. ^ Global Media Journal | Open Acces | Archive. www.globalmediajournal.com. [2023-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4).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oppression of Falun Gong is characterized by a “worldwide” propaganda campaign. In fact, the fabrication of news (unfortunately disseminated verbatim by Western media) and the manipulation of public opinion are two crucial parts of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action against Falun Gong besides torture which have enabled the persecution to begin, continue and even esca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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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内注释:

  1. ^ 瑞克·阿兰·罗斯在1991年因为和两名助手一起对一个名叫杰森·史考特(Jason Scott)的国际联合五旬节会成员强制实行取消编程之故,而面临诉讼,尽管陪审团最后决定无罪释放瑞克·阿兰·罗斯,但这诉讼导致了875,000美元的损害赔偿,而邪教认知网络必须支付1,000,000美元的惩罚性赔偿,瑞克·阿兰·罗斯个人更必须支付2,500,000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而两名助手也各需支付250,000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这判决使得邪教认知网络破产,而这判决标志着北美洲新兴宗教运动及基督教反邪教运动(Christian countercult movement)的分水岭。

现交付讨论页讨论。

以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5日 (日) 22:28 (UTC)[回复]

@Hoben7599Wetrace。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5日 (日) 22:36 (UTC)[回复]
魔琴您好
在下花了时间检视,不认为这是“无关内容”,在下也把一些相关的整合整理。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6日 (一) 08:57 (UTC)[回复]
所以蓝色的有关,红色的无关?能不能提供一个标准或者参考依据。我是认为这个条目不能做成大杂烩。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7日 (二) 08:05 (UTC)[回复]
@Wetrace。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19:49 (UTC)[回复]
魔琴您好,是Hoben删除,不是在下删除。许多内容是明确在谈论这议题,例如ICSA等等。此外,关于说是否不吃药等等,经常是中共借此扣上“邪教”的理由。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6日 (四) 04:03 (UTC)[回复]
我是说您选择性恢复的依据是什么?Hoben全部删除,那就说明他认为都没必要加;您认为有些有必要有些没必要,自然需要征求您的看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7日 (五) 03:58 (UTC)[回复]

条目存在侵权和语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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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读条目的时候发现,Special:Diff/84226361Special:Diff/84177128这两段可以说是一字不落地抄原文。这是侵权问题(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侵权语段)。即使Wetrace改为引语,也不能解决长引用带来的侵权问题和语调问题。Wetrace移除了我挂的{{语调不似百科}}模板,我觉得不合理。

另外本文还有不少长引用,很多直接引用是没必要的,是可以总结转述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5日 (日) 23:13 (UTC)[回复]

(+)支持加回{{语调不似百科}}模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6日 (一) 05:14 (UTC)[回复]
(!)意见-您好,从一篇文章中,引用一些话语,并非大量引用,并不会构成侵权。已经使用了引号,就是该自己的介绍,意思看得懂,有什么语调问题吗?维基百科没有要求语调要符合哪一种。例如,圣经、道德经有其语法。
您列出的Special:Diff/84226361、Special:Diff/84177128,在下有空时也再看看。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6日 (一) 08:52 (UTC)[回复]

(一)“引用一些话语”需要遵守Wikipedia: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二)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需要用百科全书式的语调,不应该用法轮功宣传网站的语调。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10:44 (UTC)[回复]

请个别用户停止持续以WP:GAME方式试图强行移除{{pov}}、{{Adv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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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tevoidh}} 近来,个别用户以一些荒诞的理由,在多名用户反对的情况下,仍反复试图强行移除{{pov}}、{{Advert}}。此种行为,已经明显违反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游戏对扰乱行为的制裁之三:

“打擦边球”——习惯性游走于违反方针的边缘地带或者低程度的违规行为,让证明其违规行为十分困难。

例如:编者A从不违反回退不过三规则,但是在多名编者反对的情况下,仍然持续数月不停坚持同一编辑操作

(尤其加粗部分)

再具体解释一下,说是“荒诞的理由”,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称添加{{pov}}没有“具体说明”,却罔顾下方#添加模板以提醒读者和编辑者注意该条目中立性的大量讨论和多条详细理由(并且这些理由也并未得到回应)。我不想继续列举,我觉得让各位自己看看历史就够了。

显然,下方#添加模板以提醒读者和编辑者注意该条目中立性#广告模板问题等明确有讨论,且远远没有要结束的迹象,明显符合这两个模板的“有争议”“疑似”的情况。那些移除模板的人不好好来讨论,反倒反复移除这两个模板,我看不出这是想改善条目的样子。

(先说明,这个讨论不是用来讨论加模板的理由是否合理,而是在说这样移除模板的方式不合理,注意不要跑题)--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28 (UTC) {{votevoidf}}[回复]

 警告在高风险主题中使用近似于WP:单一用途账号型态进行操作,特定账号大部分在特定页面活动集中于插入或移除特定模板,并参与1RR等相关限制的编辑行为。这种方式等同于透过多重账号策略,从而更有效地让保持页面在特定版本或状态下。这也属于一种WP:GAME--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39 (UTC)[回复]
 警告 讨论不是投票,你加{{votevoid}}是居什么心?你曲解方针骚扰用户扰乱维基百科也属于一种wp:game 1.162.132.104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3:23 (UTC)[回复]

模板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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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稍早看到关于用户Eric回退添加多个模板、并添加多个分类,[30]

在下简要提几点切磋:
  1. 多个分类此前有用户添加,以前有讨论过,多个有原创研究等问题。“PRC认定”分类,4月有讨论、最近也讨论是有高度争议,不符合WP:页面分类规范--“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2. 添加几个模板,仍应提出具体理由,指出具体哪里问题。
  3. 此条目在多年前已有大幅改善、并持续有用户在编辑。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18日 (三) 09:15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意见-由于前面的一些讨论被归档。但实际上这一议题,还在持续中。9月底有用户再添加了多个分类[31]。以前在下参与讨论过相关,希望继续切磋交换意见。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39 (UTC)[回复]
都加存档标记将近一个月了还说还在持续……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42 (UTC)[回复]

国际司法正义协会是个什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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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最大规模的人权诉讼出现的这个“国际司法正义协会”(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我去谷歌一搜,要么是轮系媒体,要么是讲法轮功的事的。这家协会只干这件事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0日 (五) 01:09 (UTC)[回复]

破案了,这个协会的主席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言人啊,😄,太幽默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0日 (五) 01:23 (UTC)[回复]
2001年报导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0日 (五) 01:24 (UTC)[回复]
我之前就发现过了,参考资料的来源方向很多都是:主流媒体A→主流媒体B→一般媒体→人权组织→各类报告→边缘小报→轮系媒体--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7:11 (UTC)[回复]
然后你乍一看,参考资料都是什么bbc,rfi,voa,看起来很中立;点进去一看,来源不是什么听证会就是什么人权组织报告;在点进去看这个听证会或者报告,结果一看是法轮功修炼者的证词。--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7:15 (UTC)[回复]
根据诗琳童的观点[32],这些“中立”来源应该是可以去除的吧?--Aiden Dermot Young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4:13 (UTC)[回复]
法轮功的证词出现在国际组织的报告中,难道不符合来源了吗?是谁把法轮功修炼者一概视为不可信,是中共的宣传还是维基百科的方针?不客气地说,蔑视法轮功修炼者的人,你们不过是接受了中共的谎言。在联合国,中共迫害宗教信仰,包括法轮功,这是国际共识,这就是最根本的中立立场的结论。任何与这个立场观点不一致的辩护用户,带着中共洗脑思维对该条目的审视和亲共化的修改,都不是中立,这很明显。---Nice-walk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4:24 (UTC)[回复]
我觉得应该尽量按照维基方针来处理来源相关问题。根据维基百科:可靠来源的“评估可靠性”中所言:“但另一方面,可靠来源也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同行评审的刊物也会出现错误,专业出版物也会参差不齐,并含有自己的偏见,因此应该多方面引用”。根据维基方针多方面引用应该也是一种解决办法。--Wengi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4:35 (UTC)[回复]

用户编辑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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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的的用户净编辑统计
User Latest Edit Earliest Edit Edit Count (2015-) Edit Count (2011-) Minor (2015-) Minor (2011-) Net Edit (2015-) Net Edit (2011-) Total Edit (2015-) Total Edit (2011-) Warning
Wetrace 2024-08-27 15:55:23 2012-08-16T13:20:00 537 642 38 78 1089074 1328382 1615160 1877374 移除维护性模板*1, 加入博客链接*1, !*32, 不当标点符号*1, 添加文件*5,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54, 内容被大量删除*6, 移除或更换文件*5
Marvin 2009 2024-08-30 11:39:56 2011-12-28T22:45:40 183 643 6 116 445262 621292 706188 1106972 移除维护性模板*1, !*11, 疑似违反两岸用语方针*1, 添加文件*1,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4, 内容被大量删除*2, 移除或更换文件*2
CatOnMars 2024-02-24 04:28:11 2018-05-20T22:48:11 10 10 7 7 266774 266774 266828 266828 !*3,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Kaiger 2015-09-27 01:24:48 2014-11-10T12:48:21 22 29 1 1 184235 184571 185123 185459
DrizzleD 2020-06-13 14:52:51 2020-05-28T22:07:01 3 3 0 0 146246 146246 146466 146466
Outlookxp 2019-08-16 16:35:04 2014-11-28T16:07:07 9 10 6 7 142989 150963 143477 151451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AlexLeeCN 2018-07-15 09:33:49 2018-01-15T19:44:06 2 2 1 1 78049 78049 79515 79515 !*1
GalaxyNexus 2016-07-20 02:17:48 2012-03-04T09:32:17 3 8 1 4 54928 55627 54928 56491
InternetArchiveBot 2023-09-09 20:10:51 2018-01-08T00:51:44 18 18 0 0 44378 44378 44378 44378 !*2,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5
Kaguya-Taketori 2018-07-13 18:54:16 2015-07-25T19:47:18 123 123 20 20 21279 21279 95737 95737 !*10, 不当标点符号*8,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21, 过多空白字符*1
日期20220626 2021-07-02 21:31:17 2018-03-24T00:45:46 8 8 0 0 12498 12498 12500 12500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StevenK234 2016-02-14 00:58:29 2016-02-14T00:57:49 2 2 1 1 11031 11031 11051 11051
Wnotieagusdr 2024-08-30 22:50:40 2024-05-18T22:23:35 9 9 2 2 10137 10137 10771 10771 添加文件*1, 移除或更换文件*1
Wildcursive 2015-01-03 16:46:53 2012-07-08T22:36:36 1 6 1 4 9691 52061 9691 59339
甜甜圈真好吃 2024-08-23 18:40:39 2024-08-17T11:19:16 10 10 5 5 8725 8725 8737 8737 加入博客链接*1, 移除或更换文件*2
Party Minstar 2019-08-14 08:34:32 2019-08-04T16:35:47 7 7 0 0 8559 8559 8559 8559 !*6,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182.88.161.234 2015-02-11 02:32:31 2015-02-11T02:32:31 1 1 0 0 7942 7942 7942 7942
Lanwi1 2021-08-03 00:31:01 2014-02-27T03:27:49 13 16 10 12 7845 6981 8149 9013
Tai8 2016-06-17 19:11:04 2016-06-09T17:50:00 12 12 0 0 7341 7341 8053 8053
49.214.243.191 2016-07-20 10:37:47 2016-07-20T10:28:29 3 3 0 0 6702 6702 6702 6702
诗琳童 2024-07-16 10:06:07 2012-03-17T14:01:54 28 67 1 7 6613 39457 17281 69775 !*2,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内容被大量删除*1, 移除或更换文件*2
Hal 0005 2018-03-15 10:14:29 2018-02-01T10:26:06 3 3 2 2 5671 5671 5671 5671 !*1,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PhiLiP 2018-02-12 06:48:56 2011-04-23T13:08:50 3 4 1 2 5637 5552 5687 5772
No1lovesu 2018-02-18 05:59:22 2014-01-24T19:05:03 5 10 2 4 5129 6421 5403 6707 !*1
Manchiu 2024-04-29 10:39:55 2017-10-16T09:52:18 18 18 11 11 4926 4926 5844 5844 !*2,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7
Docsavage921 2023-04-10 20:09:43 2023-04-05T17:54:34 23 23 5 5 4823 4823 5063 5063 内容被大量删除*1
Renamed user r0a90tMMoV5DkrrITbWEnB 2016-10-02 13:28:38 2016-09-04T14:51:01 3 3 0 0 4735 4735 4735 4735
Wyu-40 2023-06-25 11:46:31 2018-03-17T18:17:31 14 14 14 14 4327 4327 7209 7209
One jar ball 2018-02-10 22:46:18 2016-09-09T17:46:29 4 4 0 0 4292 4292 4342 4342
暁月凛奈 2024-01-14 15:39:49 2021-03-18T18:55:53 13 13 5 5 4084 4084 4432 4432
Clod Huang 2021-02-21 09:52:09 2020-11-24T12:42:41 16 16 8 8 3803 3803 5025 5025
Smail886 2016-07-12 22:47:26 2012-04-03T20:40:52 1 99 0 6 3800 60910 3800 89400
高达立于大地之上 2020-05-03 23:46:23 2020-04-28T22:30:18 8 8 1 1 3692 3692 3692 3692 添加文件*3, 内容被大量删除*1
The Puki desu 2024-04-10 14:28:27 2024-04-08T09:52:26 4 4 1 1 3630 3630 18818 18818 移除维护性模板*1, 加入博客链接*1
Openbook888 2015-02-24 22:27:03 2015-02-24T09:51:39 2 2 0 0 3275 3275 3275 3275
Xixshnsh 2020-05-14 04:58:40 2020-05-14T03:40:44 2 2 0 0 3124 3124 3124 3124
胡葡萄 2016-01-16 15:14:01 2015-10-01T08:39:43 18 18 5 5 3066 3066 3066 3066
伽洛 2024-08-19 21:40:29 2024-06-04T22:22:42 5 5 0 0 2486 2486 2486 2486
Lnnocentius 2016-10-01 12:19:52 2016-10-01T12:08:29 4 4 3 3 2044 2044 2044 2044
奥田95 2020-06-12 21:03:16 2020-05-11T03:04:28 13 13 0 0 2027 2027 2879 2879 新用户加入疑似宣传性内容*1,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Jason520395 2023-02-23 21:49:46 2023-02-23T21:49:46 1 1 0 0 1834 1834 1834 1834
Hotaru Natsumi 2019-08-10 23:50:58 2019-08-10T23:37:33 2 2 2 2 1765 1765 1765 1765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2
Hoben7599 2024-08-30 14:24:21 2023-11-16T10:24:54 14 14 9 9 1750 1750 2362 2362 移除维护性模板*1, 移除或更换文件*3
2001:b011:4005:1435:cab:363e:391c:378 2022-02-25 15:19:12 2022-02-25T14:03:46 8 8 0 0 1470 1470 1942 1942
Rastinition 2024-05-05 07:08:34 2023-06-25T11:51:18 2 2 0 0 1416 1416 1458 1458
深鸣 2024-08-28 11:10:24 2022-02-03T23:05:50 8 8 3 3 1273 1273 1273 1273 移除维护性模板*1, 移除或更换文件*3
45.251.104.128 2018-02-27 08:24:45 2018-02-27T08:24:45 1 1 0 0 1225 1225 1225 1225 !*1
魔琴 2024-08-31 02:20:02 2024-08-21T18:38:08 7 7 1 1 1218 1218 1458 1458 移除维护性模板*1, 移除或更换文件*1
Renamed user 63506961370 2019-12-27 15:50:27 2011-08-11T17:05:08 2 5 0 1 1178 1189 1266 1381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2
Snaketong 2020-10-06 23:03:23 2020-09-06T18:32:10 13 13 0 0 1164 1164 1554 1554 新用户加入疑似宣传性内容*1
MilkyDefer 2024-04-10 12:21:32 2024-04-08T21:56:01 7 7 1 1 1130 1130 1632 1632
Harmum Hsiao 2019-08-15 17:58:55 2019-08-15T16:54:30 2 2 1 1 1107 1107 1107 1107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2
2015年以来执行单次添加1000Bytes以上编辑的用户统计
User Edit Count Minor Total Addition Warning
Wetrace 51 5 906977 !*2,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3
Marvin 2009 19 0 539933 !*3,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2
CatOnMars 2 0 266006
Kaiger 1 1 183686
Outlookxp 3 3 143206
AlexLeeCN 1 0 78782 !*1
GalaxyNexus 3 1 54928
Kaguya-Taketori 14 2 49304 !*2, 不当标点符号*1
静魔魔女 3 0 13477
日期20220626 1 0 11729
StevenK234 1 1 11041
Wnotieagusdr 1 0 10039
Wildcursive 1 1 9691
诗琳童 4 0 9201 !*1
InternetArchiveBot 4 0 9162 !*1
182.88.161.234 1 0 7942
Lanwi1 1 1 7534
Party Minstar 3 0 7381 !*2,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49.214.243.191 3 0 6702
Tai8 3 0 6424
PhiLiP 1 1 5662
Hal 0005 2 1 5662 !*1,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No1lovesu 1 1 5187 !*1
Manchiu 1 1 5187
Cq521 4 0 4947
Kaishidexin 1 1 4876
One jar ball 1 0 4267
苏州宇文宙武 图书馆 1 0 4267
Renamed user r0a90tMMoV5DkrrITbWEnB 1 0 4267
追迹未来 1 1 3803
Smail886 1 0 3800
Openbook888 1 0 3247
Xixshnsh 2 0 3124
高达立于大地之上 2 0 3113 添加文件*1
Clod Huang 1 0 1883
Jason520395 1 0 1834
伽洛 1 0 1690
Hotaru Natsumi 1 1 1482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Rastinition 1 0 1437
Tanpero 1 0 1349 内容被大量删除*1
45.251.104.128 1 0 1225 !*1
Renamed user 63506961370 1 0 1222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Harmum Hsiao 1 0 1107 参考文献语法出错或被移除*1
Wyu-40 1 1 1052
深鸣 1 1 1035 移除或更换文件*1
Liangent-bot 1 0 1024
补充数据:
编辑次数高于5次用户回退、撤销情况(2011年以来)
用户 净编辑 编辑次数 手工回退 回退 已被回退 撤销 回撤总次数
Marvin 2009 621292 643 5 15 8 14 34
Wetrace 1328382 642 5 34 27 20 59
静魔魔女 -832342 104 2 15 10 9 26
诗琳童 39457 67 1 3 1 6 10
Docsavage921 4823 23 0 9 8 9 18
InternetArchiveBot 44378 18 0 1 0 3 4
Manchiu 4926 18 0 1 1 0 1
Jimmy-bot -828 17 0 1 0 3 4
Clod Huang 3803 16 0 0 0 7 7
CommonsDelinker -2242 15 0 0 0 2 2
Wyu-40 4327 14 0 6 6 7 13
Hoben7599 1750 14 0 1 1 2 3
暁月凛奈 4084 13 0 5 4 2 7
奥田95 2027 13 0 1 0 0 1
Snaketong 1164 13 0 1 0 4 5
Zochaian 844 11 0 3 2 1 4
CatOnMars 266774 10 0 2 1 0 2
甜甜圈真好吃 8725 10 0 1 1 2 3
Wnotieagusdr 10137 9 0 1 1 1 2
自由雨日 301 9 1 2 1 1 4
Kenny023 -948 9 1 6 5 1 8
大慈树王 -55566 9 1 3 2 1 5
日期20220626 12498 8 0 1 0 1 2
2001:b011:4005:1435:cab:363e:391c:378 1470 8 0 6 6 1 7
深鸣 1273 8 0 0 0 2 2
Coddlebean -4533 8 0 5 5 2 7
MilkyDefer 1130 7 1 1 0 2 4
Renamed user 219981023809123890284098240 -292608 7 0 1 0 4 5
SkEy 95 6 0 1 1 3 4
Cewbot -53 6 0 0 0 1 1
剑客小鹿 -738 6 0 0 0 2 2
Xhs44444100 -10359 6 0 1 0 1 2
Hbqxahz 263 5 0 1 1 4 5
WhitePhosphorus -21 5 0 2 2 2 4
重庆轨交18 -159 5 0 0 0 1 1
EqJjgOa8rVvsRmZL -1389 5 0 1 1 2 3

--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CatOnMars讨论贡献)于2024年9月21日 (日) 18:41 (UTC)加入。[回复]

(!)意见-回顾此条目2012年以来吧,过去经常存在一些用户违反方针添加镇压方来源,还有一些 新注册用户、IP用户 的不当编辑。好像在“车轮战”一样。相较之下,长期关注耕耘此议题的用户,编辑次数较多,这是很正常的事。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2日 (日) 13:34 (UTC)[回复]
  1. “请不要将维持工作与所有权混淆。一位编者对条目(或一系列条目)的维持工作,可能是对条目话题感兴趣,亦可能是这方面的专家,有能力寻找可靠来源。除非出现宣示所有权的行为,最好还是假定善意。 ”
  2. 指责其他维基人独断所有权是很不礼貌的,这会被视为人身攻击。
去指涉谁OWN条目的说法,并非事实。回顾此条目多年来,过去经常存在一些用户违反方针添加镇压方来源,还有一些 新注册用户、IP用户 的不当编辑。好像在“车轮战”一样。相较之下,长期关注耕耘此议题的用户,编辑次数较多,这是很正常的事。在此主题被提列“高风险主题”后,在下后来曾留言,就是否有需要、以及作法提出交流,当时查询整理此条目过去5年半纪录如下:
【条目法轮功,从2019年起5年半,被保护纪录6次】来观察。(1)3次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2)2021年1次理由写“编辑战”,但原因是一方无理由删除内容,另一方4天内只撤销1次。(3) 2020年1次理由写“编辑战”,但原因是一方用户无讨论、模糊或不具理由删除十多万字长期内容,浮滥添加模板。--这是否应是反破坏。
  1. 2024年,1次,5月25日“全保护1周”,是因为“模板”的编辑战问题(新注册用户坚持添加模板,在讨论页沟通)。(6月是因为高风险主题而被“不限期半保护”。)
  2. 2023年,没有保护纪录
  3. 2022年,1次,11月30日“不定期半保护”,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
  4. 2021年,1次,5月31日,“全保护1周”,理由是“编辑战”。---(有疑义?是否应属反破坏。。查询5/27~5/31编辑纪录,A用户5月27日无理由删除第三方来源内容、无理由随意改写改变了原意;B用户5/27只撤销1次,到5/31都没有再撤销,4天内只撤销1次“不附理由、删除大量内容的编辑”。---这是否能算“编辑战”?
  5. 2020年2次,(A)6月13日,“全保护一个月”,理由“编辑战”。---(有疑义,应是反破坏)。查询编辑纪录,应是“反破坏”。原因是,A用户未经讨论、没什么具体理由,删除了13万-14万字元来源长期内容,C用户无理由浮滥添加十多个模板。---这应是反破坏。(B)7月18日,“半保护一年”,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
  6. 2019年2次但应属1次,8月16日“半保护3个月”,同一管理员3分钟后改“半保护1年”,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2日 (日) 15:21 (UTC)[回复]
请停止不断曲解方针和扰乱,维基百科的方针并不禁止使用第一手来源,甚至在一些情况下是使用第一手来源比第三方来源更加合适,例如在本条目里,如果单纯说明与中共相关的事实,使用来自中共的信源来说明这个事实是合适的,不分青红皂白地排除一切反法轮功的内容和来源,但又双重标准地在条目里使用法轮功相关媒体的来源,明显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所称的当同一主题存在多个或相互抵触的观点时,应平等表达每一个观点。不应让对一个特定观点的介绍占有不合理的比重,或声称某特定观点为“真理”。--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14 (UTC)[回复]
您好,在下说的不是“第一手”,而是镇压方。第一手、第三方,两个概念很清楚是不一样的。请参WP:可靠来源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3 (UTC)[回复]
WP:可靠来源说得很清楚,来源的可靠性取决于特定情境。每个来源必须被再三衡量,以判断是否能够可靠地支持文章中被用来注解的内容,并且是这个内容的合适的来源。,而阁下的做法却是以非第三方来源为由不分清白皂白排除所谓“镇压方”来源,却又双重标准地不用这个理由排除“被镇压方”来源。--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16 (UTC)[回复]
(!)意见--请看方针。
  1. WP:可靠来源方针:条目应该基于来自可靠的第三方的出版物。
  2. WP:可供查证: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2日 (日) 15:41 (UTC)[回复]
我本不想涉及这相关的讨论,因为不调动整个社群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
不过我还是想从起点上质疑一下:何谓“第三方”?在我看来,“第三方”是相对条目主体而言的,即——《法轮功》条目原则上不应使用法轮功方面自己的内容。但中国媒体的内容并不是法轮功的内容,因此属于“第三方”。
所谓的“镇压方”之类的理论,我认为最多适用于《对法轮功的镇压》条目,并不适用于所有与法轮功相关的条目。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57 (UTC)[回复]
这说明阁下断章取义地解释方针,你故意忽略可靠来源里关于情境的重要性的一节,而且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说明了第一手来源应该如何使用。阁下不仅故意曲解,还选择性地不用同样的理由排除“被镇压方”来源。--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59 (UTC)[回复]
什么叫做专注耕耘,这么多人编辑就你叫做专注耕耘,这么多用户编辑难道都是你所说的新注册用户和IP用户,这么多编辑怎么就只见到你写的内容保留下来了。这个条目在我数据最初的2011年年末就已经到了61KB,远远超过条目推荐长度的50KB,多年来持续增长而到我数据集末尾得今年8月31日更是达到推荐长度的518%,就是因为某些人写的内容动不得、删不掉,反而把别人的编辑当作儿戏,长此以往垃圾成山,一要有人动就要搞编辑战。--Cat on Mars 2024年9月22日 (日) 17:16 (UTC)[回复]
各位和这种人吵架没有意义,对方不是为了有更好的条目,而是维护自己的预先立场。我本欲直接提起封禁用户之申请,但鉴于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1年8月 中的相关讨论,似乎需要先申请解除权限。不知@CatOnMars@Wnotieagusdr@黑暗魔君各位如何看待。--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9:03 (UTC)[回复]
上面的某人的言行,违反了Wikipedia:条目所有权的相关方针。--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07 (UTC)[回复]

动议:“媒体相关议题”以英文维基百科对应段落为基础改写

[编辑]

20日,@Rastinition 给“创办大纪元传媒集团”、“《九评共产党》和三退”、“媒体相关议题”三个章节打上了“拆分到大纪元时报”的模板(Special:Diff/84268187/84274378)。前两个是对中共镇压的回应暂时先放着,最后“媒体相关议题”其实和该二级标题“争议”联系并不紧密,可以独立成段,而正好对应上方“Talk:法轮功#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了一段内容”的内容。这段内容是Wetrace和Martin声称“与来源不符”而强行撤下的,Wetrace和Martin并未指出具体与来源不符之处,而是提供其它说法(如大纪元支持特朗普只是为了吸引订户哪家报纸不想吸引订户、J. R. Lewis供职武汉大学所以不中立好歹也是通过评审的云云)来辩驳。因此我可以暂时认为这个版本是符合维基百科质量标准的。希望关注这个条目的维基人可以讨论一下如何并入大纪元时报(我还没看这个条目),并将英文维基百科这个段落作为二级章节替换掉“媒体相关议题”。可以考虑建立WikiProject:宗教/新兴宗教工作组/法轮功2024/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了一段内容作为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18:48 (UTC)[回复]

(=)中立:我支持,但不建议如此做。不是因为我不认同英文维基百科的中立性,而是单独修订一个段落徒劳无功。目前本条目需要整体完全的修改,假如按照目前的版本讨论出一个合适的处理方法,到之后大改的时候又需要再次修改,徒增纷扰。
不过尽管如此,我不会阻止这种翻译行为,而是明确地表达我的肯定和赞许。--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9:09 (UTC)[回复]
顺带一提,这是之前我的提案Talk:法轮功/档案12#建议将法轮功条目从英文维基百科译回。--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9:12 (UTC)[回复]
@The Puki desu 你说得确实有一定道理,但我认为,在目前这个连几个模板、几张图片的添加与删除都要大打编辑战的背景下,从一些具体的、小的方面开始改进,“逐个击破”,也不失为一种选择。此外,我认为从大的方面入手和从小的方面改进并不矛盾,可以同时进行。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44 (UTC)[回复]
现在对方已经被封禁了,我想可以以我提出的下个话题中的大纲来撰写媒体相关内容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48 (UTC)[回复]
也不要太乐观吧,封也只封了一个人而已,而且不排除还有更多变数,我想我们的障碍还很多。当然,我完全支持条目需要大改。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54 (UTC)[回复]
(+)倾向支持确实该把“媒体相关”的内容集中一下,也算是我当时翻译的目的之一。
当然,不可否认的,这些内容并不完美,把英维框架下的内容搬运到中维里,也需要做一些调整、适应(可以参考一下我当时说的话,比如有些内容跟序言里的就有些重复)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39 (UTC)[回复]
离题内容应该根据拟定大纲决定,如果太多就拆分、简化,不在大纲之内、不符合百科内容就直接删了,这个条目至少要删除40-60%才能保证不会过长。----Cat on Mars 2024年9月24日 (二) 21:36 (UTC)[回复]
(!)意见-这里是法轮功主条目,有的用户把大纪元等媒体东西,大篇幅写在这(有条目“大纪元时报”。基督徒创办的媒体,不等于基督教);却把最受国际关注重视的镇压问题、原因要略过,这些内容直接跟中共对法轮功的攻击是相关的。镇压问题,是国际长期最关注的问题,许多国际组织的分析重点,因为这直接涉及中共对法轮功的攻击、标签与说法,也就是在镇压环节与过程当中。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5日 (三) 18:44 (UTC)[回复]
英文维基的版本本身就已经精简了,那我就当你支持啰。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19:35 (UTC)[回复]
昨天在回复Puki的一个帖子里(从英文版翻成中文版的问题),我提到了原生中文的条目可能不适合(大量地)从英文条目来翻。
1)因为中西方的人文环境大不一样。西方人关心的,中国人不一定同样程度的关心 (比如男变女/女变男,同性婚姻,堕胎等)。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西方的主流媒体大都比较左,对这些议题格外关注,格外支持,哪个要是反对就成为了众矢之的,偏见是客观存在的。原生的中文条目,不一定要去紧跟英文条目,各自有各自存在的人文环境。这是我个人的一点认识。
2)昨天还在微信圈里刷到一条消息,说是《华盛顿邮报》的老板贝佐斯(也是亚马逊的老板,世界第二大富翁)最近在自己的报纸上撰文,主动自我打脸,声称“残酷的事实:美国人不信任新闻媒体”(The hard truth: Americans don’t trust the news media),承认新闻媒体信誉垫底,是最不值得信任的。只是单纯地与各位分享这个消息,不是说就不该引用这些媒体,否则维基也无法玩下去了。--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9:01 (UTC)[回复]

基本有共识,现将动议“‘媒体相关议题’以英文维基百科对应段落为基础改写” 公示7日,2024年10月2日 (三) 19:38 (UTC)结束。请前往WikiProject:宗教/新兴宗教工作组/法轮功2024/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了一段内容合作撰写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19:38 (UTC)[回复]

通过,请移玉步到该页面参与协作。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日 (三) 21:59 (UTC)[回复]
英维不是中维编辑的标准。谁规定中维要按照英维删改?是不是其他条目都是这个处理法?这是什么正当理由?法轮功是中国事件,中维内容充实很正常。按理,中维有可靠来源的大量内容,英维如果没有,应该适当增加中维内容。请不要打着精简的名义把中共不喜欢的内容删除。这个条目之所以长期敏感,不过就是如此。中国大陆来的新编辑,你冒险翻墙就是违法,我认识的一些大陆律师和学者,即便翻墙,也不敢编辑维基百科这类敏感条目,很怕被中共追踪定罪。我很奇怪,难道有人是用迎合中共的编辑去求得允许翻墙安全吗?翻墙的人基本有两种,一种是不满中共谎言,想看到海外的真实声音;一种是中共水军,现在中国招募很多懂得计算机的大学生、监狱服刑人员、失业者搞信息战,传达中共声音。这类人目标明确,就是想改变维基上对中共不利的信息,不断挑起编辑战。还有少部分人是听信中共宣传的小粉红留学生,这部分人虽然立场偏向中共,但如果是真爱维基的人,也会尊重维基的规则,尊重其他用户,对自己可能不懂的敏感条目不会一直去进行删改。其中一些用户,还会随着自己了解更多真相而改变当初的亲共立场。总之,我希望各位参与法轮功这类中共敏感条目的用户,是真爱维基原则的用户,而非伪装的维基破坏者。--Nice-walk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4:57 (UTC)[回复]
  • 讨论页不是说服他人或拥护某方的场所。不要在讨论页宣扬个人对某一与维基无关的事物(如宗教、政府、主义……)的支持或反对。
  • 讨论页不是自我宣传场所。不要在讨论页对某一与维基无关的事物进行大量的描述与解释。
请你在批评别人时,也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论。--Aiden Dermot Young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5:53 (UTC)[回复]
着实有点荒谬了。我编辑个维基百科,还要你来定义我的目的?
恐怕你们这群人利用的正是那些用户们“不敢”的心理,从而在一些条目大行其道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5:59 (UTC)[回复]
阁下所言基本有共识,我怎么看到经常就是你几个人在一起话语?前人长期的共识,就是错的了,你们一起说说,没人否定回应,就共识了?我觉得也就是你们有时间,很多用户跟你们不一样,大家挤时间来做,不会像有人这样下大棋。多年来这么多管理员和老编都看不到问题都不去大动,一些小编自认为比管理员和老编有水平,还要大删改。花这么长时间在维基,看看自己说的话,是不是针对性太强了太有目地了,这不符合维基用户吧?--Nice-walk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5:10 (UTC)[回复]
WP:CCC,这里完全没有反对意见,Wetrace也没说反对(虽然我不懂他想表达什么),那这里就是新的共识。当然,您也可以提出合理意见尝试改变共识,而不是一上来就诉诸人身、诉诸动机。我们身在中国大陆的用户本来就是冒着风险上来贡献,就因为反对法轮功的宣传,就要被污蔑为中共走狗,简直是奇耻大辱。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07:26 (UTC)[回复]
(*)提醒-魔琴您好,在下上面是已经表达了不赞同意见“这里是法轮功主条目,有的用户把大纪元等媒体东西,大篇幅写在这(有条目“大纪元时报”。基督徒创办的媒体,不等于基督教);却把最受国际关注重视的镇压问题、原因要略过,这些内容直接跟中共对法轮功的攻击是相关的。”,并没有您说的“共识”。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1日 (五) 01:48 (UTC)[回复]
@Wetrace:您这段话意思不就是说大纪元的内容写太多了?可是英文文本本来就是精简的啊,新版不是符合您的观点的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1日 (五) 02:05 (UTC)[回复]
你要是质疑来源的可靠性,大可以到WP: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不要在这里混淆视线。
另外你提到“没有共识”,恕我实在无法苟同,我也不想指责某部分用户长期阻挠共识形成。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1日 (五) 02:10 (UTC)[回复]

一起来重建条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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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修改了前言。请大家努力重建条目吧!(以及审视其他相关条目,不过貌似某些编者尚未禁止编写如李洪志等条目)--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32 (UTC)[回复]

@魔琴,@CatOnMars,@Wnotieagusdr,@黑暗魔君,@自由雨日,@Hoben7599,感谢你们之前对本条目的贡献,希望各位共同提出建言。--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42 (UTC)[回复]
对了,这个前言其实是相当妥协与那一位的结果,目前和英维比较起来还是相当不中立。--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8:30 (UTC)[回复]
@The Puki desu请修正你在过程中造成的破坏
  1.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FH2017R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2.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Amnesty1”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 更早期造成的引用破坏,但已经被修正的不再列出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23:45 (UTC)[回复]
1.已经修正,同时我要说明的是:我只是为了暂时保持引用完整而补充回了参考文献,我对该参考文献的可信度相当质疑。
2.有吗?我没查到。--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4:45 (UTC)[回复]
(!)意见--如果是4月的序言版本,那宜放后来比对来源内容修订的版本。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5日 (三) 14:57 (UTC)[回复]

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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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考法轮功、创价学会、基督教的相关中英维基百科条目之后,我建议可以使用以下的大纲:

1.经典、教义与实践 2.组织和规模 3.在中国的历史(从气功热到取缔前) 4.取缔、镇压和抗议 5.海外发展与现状 6.媒体 7.争议。--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32 (UTC)[回复]

我已经基本按照上面的大纲调整了排版。--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6:11 (UTC)[回复]
争议这一块我列了三个,关于是不是邪教,关于李洪志本人(就比如他对自己的神化,以及那句经典的中国疫情死了四亿人),关于媒体。希望大家补充。--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6:16 (UTC)[回复]
媒体其实不算法轮功本身的争议,我认为应该作为“法轮功在大众宣传中做了什么”来讲,所以应该独立成二级章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3日 (一) 18:33 (UTC)[回复]
我没意见。--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4:32 (UTC)[回复]
镇压的原因可以略写,可以以简短几行列出镇压的可能原因(就如法轮功#镇压原因探讨的第一段),但尽可能不要完整写出专家的意见或者社论,因为这会令到章节十分冗长。 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24日 (二) 15:22 (UTC)[回复]
我都感觉现在整个#镇压这一节的内容太多了。明明都有对法轮功的镇压这个条目了,基本上大部分#镇压这一节的内容都该搬过去,这边简单介绍即可。一个介绍“法轮功”的条目,这么大篇幅却都在写“法轮功受到的镇压”,实在有点喧宾夺主。
所以,我的修改建议就是,#镇压仅保留少数内容,然后并入#历史;详细内容放到对法轮功的镇压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5:36 (UTC)[回复]
的确要缩短一下,我估计镇压下面最多只可以分4-5个小章节,不然的话太过喧宾夺主了 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24日 (二) 15:46 (UTC)[回复]
(!)意见--这样很不合理。这里是法轮功主条目,楼上有的用户把大纪元等媒体东西,大篇幅写在这(有条目“大纪元时报”。基督徒创办的媒体,不等于基督教);却把最受国际关注重视的镇压问题、原因要略过,这些内容直接跟中共对法轮功的攻击是相关的。镇压问题,是国际长期最关注的问题,许多国际组织的分析重点,因为这直接涉及中共对法轮功的攻击、标签与说法,也就是在镇压环节与过程当中。至于“对法轮功的镇压”条目则是更多细致的内容。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5日 (三) 14:57 (UTC)[回复]
我完成了下列部分的基本整理:
  • 后续发展
    • 转为地下隐密
    • 法轮功对迫害的回应
    • 转往海外
    • 外国对法轮功的反应
  • 争议
    • “邪教”认定辩论
--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10:18 (UTC)[回复]

可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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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自中国官方的来源,只要(且必须)列明它来自中国官方,就可以作为参考。

2.关于法轮功的来源也如上。

3.对来自人权团体的资料和过时(超过二十年)的资料应该谨慎,应该采用中立性较高的媒体的近期报道。

4.不要简单引用来源,而要仔细研究是否有多重引用,最后引用自不可靠来源的情况。

以上。--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32 (UTC)[回复]

对于中国官方来源仍然要审慎,但也不应该将某个来源标签为左派或者右派 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23日 (一) 10:25 (UTC)[回复]
(!)意见-Hoben您好,是一些用户一再在写派,另外您写的保守派不就是一般称“右派”?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5日 (三) 14:57 (UTC)[回复]
至少,中国官方来源可以用来证明官方的态度,这是没问题的。以及大家要仔细看来源,我看好多来源其实又是来自新唐人。--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6:13 (UTC)[回复]
(!)意见-还请依据WP:可靠来源WP:可供查证方针,使用第三方来源。中共作为镇压一方,中共官方来源不宜使用。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5日 (三) 14:57 (UTC)[回复]
请看这里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8日 (五) 09:36 (UTC)[回复]
光看见那些引用不知道从哪里弹出来的“宗教权威专家”说某某媒体抹黑法轮功,已经十分心累了 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24日 (二) 14:57 (UTC)[回复]
同@Hoben7599,中国的媒体需要谨慎使用。具体哪些能用、怎么使用,我认为是很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光个别编者所谓的“镇压方”“非第三方”这关就得过)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56 (UTC)[回复]
来源#79(Phillip Adams & Erping Zhang (Guest), Tuesday 04 September 2007)在我修正之前看起来是P.亚当斯主持的电台节目,看起来好像是可靠来源,但是这个写法忽略了节目让法轮功发言人张而平做客,虽然我没完整听整个节目但我猜条目用的是张而平的证词,也就是法轮功自己的说法。所以我补了个“& Erping Zhang (Guest)”,之后再检查一下。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3日 (一) 18:32 (UTC)[回复]
如果是法轮功自己的说法,那就有必要在正文中指出来。--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4:46 (UTC)[回复]
条目里的许多来源引用格式都不合规格,例如引用的许多书籍都没有标示书页,这些部分都要重新检视。--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8:15 (UTC)[回复]
而且这些书籍的可靠程度还另说。--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9:12 (UTC)[回复]
请大家仔细阅读来源,看清楚是确有证据还是“据报道”、“自述”。
以及要研究各种组织的背景,例如所谓“独立人民法庭”是由“终止中国滥用器官移植国际联盟”成立,而这个联盟是法轮功背景。
或者是“某报社的记者报道”,其实只是该记者呆过这个报社(甚至只是投稿过),而这份报道和该报社无关。
各位可别随便被“国际”“某某著名报社“这种抬头吓到。
我在这里为法轮功背景做一个定义:所谓“有法轮功背景”,包括直接相关者(修炼者和相关媒体集团),以及几乎只针对法轮功议题的所谓独立第三方。--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10:31 (UTC)[回复]
能否考虑列表列出法轮功背景组织以便未来查阅?比如“独立人民法庭”、“终止中国滥用器官移植国际联盟”,还有上文我提到的“国际司法正义协会”。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6日 (四) 13:07 (UTC)[回复]

内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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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部分的内容我已经将原本版本的内容整理进去,但我要声明我对其中的内容有疑问,只是觉得空着不好,而且它们原本就在条目里。我对原本“争议点-法轮功反驳”的叙述方式并不满意,应该增加客观中立媒体的第三方评论。--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7:03 (UTC)[回复]

(!)意见-The Puki desu您好,您去看看那段内容,实际上,相当大量都是“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评论”喔。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5日 (三) 18:47 (UTC)[回复]
(!)意见- (1)The Puki desu 9月24日删除几万字元,大量第三方来源,没有具体合理的理由。 (2)长期稳定版本的结构时序及逻辑被打乱变得有些混乱。(3)若放4月序言版本-宜放当时比对来源内容后的整理版。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5日 (三) 17:47 (UTC)[回复]

本文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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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很明显太长,The Puki desu删了四万字节但是Wetrace加回来五万,在他眼里好像是有来源的文字都不应该删,那我们该怎么优化这个问题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20:52 (UTC)[回复]

A、B、C、D的混合液体成分比W:X:Y:Z,装在1升的容器装满
  • 暂不讨论成分合理性
  • 认为装填太多,尝试倒掉内容物
  • 其中C认为是不需要或者应该另外装填的液体,在前项过程中C量不变,直接导致比例提升
  • 又有人认为另外一间店铺上架的商品混有C,因此应该保持C的量或者增加
上述文字不涉及增减的过程,但关注近期WP:比重变化的原因
  • 看到更上面文字的同一使用者标注,仅提及A有独立页面,B有独立页面,即使是"人类"和"人类的手"(假设同时存在独立页面),人类的确可以陈述人类的手,但完整详尽的陈述应该存在"人类的手"而不是人类,仅需要在人类页面简要提及"人类的手",让"人类的手"成为主要(或比重过高)内容,依比例可能让页面从介绍人类离题成过于专注于介绍人类的手。
  • (~)补充如果不存在人类的手独立页面,比例的比重可以较存在时高,但仍然可能产生"依比例可能让页面从介绍人类离题成专注于介绍人类的手,"让页面从"人类"变质成"人类的手"这种问题
  • (~)补充如果依上面文字类推或探讨到其他设有独立页面,也可以视为类同议题,处理这个议题项目本身,理论上不可能对too long这个议题没有帮助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22:48 (UTC)[回复]
(:)回应:解决too long的问题必须要删点东西,Wetrace反复以“无合理理由删除大量第三方来源内容”回退,难道我们光靠删点没引用的边角料就能删到合理长度了吗?因此我们必须得得出“第三方来源内容是能删的”这个结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6日 (四) 08:37 (UTC)[回复]
@魔琴你并没有达到回应我的效果,甚至提及的内容与我陈述的内容无关,我很认真地提及too long的处理方式(无论有无来源),但你却将心力放在很认真的讨论Wetrace
  • 如果你仅是想处理编辑争议或者不当行为,而不是认真处理too long,请更换页面陈述
  • 仅是看到监视页面有一个回复给我的留言,稍微回应(提醒机能大部分已经关闭,已经陈述超过6个月,似乎没人记得ping我没有效果)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9:23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在处理比重问题之前我们得先确定第三方来源是能删的。否则无论比重如何我们都无法达成。很抱歉我昨晚只睡了四个小时,这个比喻我并不是很能理解,不过当我们能删第三方来源之后这确实是页面重写的重点任务。也许明天再来看下。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6日 (四) 09:31 (UTC)[回复]
“有来源的文字都不应该删”明显是不对的,本条目明显有诸多问题,Wetrace不让其他用户去改善、维护条目,强行要维持他所称“长期稳定”的版本,明显违反Wikipedia:条目所有权。--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23:08 (UTC)[回复]
如果长期稳定那么请问条目是如何从61KB增长到200+KB,明明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自己改自己就不是修改稳定版本,别人要删改就说破坏稳定版本。----Cat on Mars 2024年9月25日 (三) 23:49 (UTC)[回复]
您好,(1)在下从没有认为条目不能删改。即便在WP:OWN方针当中,也提到做大幅度改动,应当谨慎。在过去曾出现过用户一次删除几万字元,尤其是中共很不喜欢的内容。(2)另外,有用户“来源轰炸”对几句话内容添加了十几个来源,这是不是比较需要精简?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7日 (五) 05:49 (UTC)[回复]
睁着眼睛说瞎话早已是常态了,例如他不停在说的第三方来源,为何亲法轮功的非第三方来源可以保留,而反法轮功的非第三方来源不能保留?--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7:55 (UTC)[回复]
您好,能否请您举例,我们来检视情况讨论?什么是“亲法轮功”,指的是?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7日 (五) 05:13 (UTC)[回复]
“起源与简介”这个章节就不知道如何吐槽,更别提无比冗长的“镇压”及“争议”章节了。在座各位固无贬低法轮功之意,不过条目如此琐碎对读者总是不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7日 (五) 07:09 (UTC)[回复]
我修完了,被回退了,被回退的版本被全保护了,我怎么办?--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09:46 (UTC)[回复]
我认为相关用户的回退不妥,虽然我没有详细去看,但现在这个版本品质明显更差,不知道各位的意见是如何?@Wetrace@魔琴@Ericliu1912@CatOnMars@@The Puki desu@银色雪莉--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2:33 (UTC)[回复]
我想就wetrace会认为现在这个版本更好吧。但是现在被锁了,我有什么办法。--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2:39 (UTC)[回复]
按程序走应该是在讨论页尝试达成共识,从感性来看应该是去WP:AN3吃瓜[开玩笑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7日 (五) 12:43 (UTC)[回复]
那您也好歹吃完瓜后说几句。--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3:01 (UTC)[回复]
这算拉票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7日 (五) 13:03 (UTC)[回复]
[开玩笑的]我拜读了维基百科:拉票,参考了现实法律,得出结论:我只是鼓励你发表意见,并没有要求你支持哪一方,所以当然不算。--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3:19 (UTC)[回复]

PUKI所谓重建,无理由删除几万字元、并原创研究

[编辑]

您好,

关于用户The Puki desu在东八时区(北京台北时间) 9/23~9/26的编辑,前后条目落差7万字元,实际被删除的恐怕不止7万字元,因为PUKI添加了一些内容。无理由或无合理理由删除大量第三方来源内容之外,还有原创研究、扭曲来源的情况。
  1. 在Puki编辑下,法轮功对迫害的回应,仅剩下以下几句:

自由之家调查称,法轮功修炼者以多种多样策略回应中共的镇压。[3]其中包括:向地方、省、中央各级政府上访和平请愿[159]。向民众发送制作传单和DVD向民众发送[160]劫持官方媒体的节目替换为法轮功影片[161][162] 在小额人民币纸币写印字传递诉求[163][164]提起人权诉讼[165]。

9 月26日
  1. Special:Diff/84360244, 2024年9月26日 (四) 18:37‎,无任何理由删除学者Benjamin Penny来源著作。
  2. Special:Diff/84359931,2024年9月26日 (四) 18:15‎,无任何理由删除美国国会605号决议内容。
  3. Special:Diff/84359710,2024年9月26日 (四) 17:58‎,(1)无任何理由,删除自由之家人权组织2017报告的整理、BBC报导联合国官员、....等等第三方来源。学者质疑中共认定的重要意见被删除。(2) 添加中共镇压方“中共党媒人民网”对法轮功的攻击断言,违反WP:可靠来源WP:可供查证。(3)原创研究、扭曲来源。例如所谓“支持法轮功属于“邪教”的人认为:”.....但是,NBC这篇报导内容,没有把报导内容当作是“支持是邪教”,NBC还写“政府贴上邪教的标签”。对外星人的看法,也与此无关。
  4. Special:Diff/84358967,2024年9月26日 (四) 16:50‎,将“修炼”改为“宗教组织”,原创研究断言,这更像是中共的说法。太极拳、基督教等等,本身是一种修炼功法或信仰,不当然就是“组织”。修炼者创办的公司,不等于是“附属机构”。基督徒创办的公司,不等于是基督教的附属机构。这直接写在定义框,并不适合。
  5. Special:Diff/84358737,2024年9月26日 (四) 16:22,(1)无任何理由删除大量内容。(2)且原创研究、扭曲来源——
    1. 依据来源撰写的原来内文“部分美国的移民律师会让客户假扮成法轮功修炼者,并让他们声称自己受到了北京方面的迫害,以获得政治避难资格,进而换取美国绿卡——-----被Puki改写成“随着越来越多的关注,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以外获得了庞大的追随者,不过仍然以华人为主。大量自称是遭到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也向美国政府申请政治避难资格,进而换取美国绿卡
    2. 原创研究、扭曲来源—-----例如有来源的原先段落“尽管法轮功在1990年代开始吸引海外许多人,但在中国大陆以外仍相对不被人广为认识。直到1999年春天,当法轮功与中国共产党政府的紧张关系成为国际媒体报道的主要对象。随着越来越多的关注,法轮功在中国以外获得了庞大的追随者。在中国共产党对法轮功的镇压后,法轮功及修炼者在海外的存在,对于法轮功存续、抵抗中国共产党迫害而言至关重要[1][页码请求]。海外的法轮功学员回应中国共产党迫害的方式主要包括透过抗议、游行、创办新闻媒体及艺术团体,研发反网络审查的翻墙软件,将讯息送往中国社会[2]。”-----------PUKI 无来源 原创研究 改成“尽管法轮功在1990年代开始吸引海外人士,但在中国大陆以外仍相对不被人广为认识。直到1999年,法轮功被中国共产党所镇压,成为国际媒体报道的主要对象,获得了广泛的知名度。法轮功组织渐次前往海外,李洪志流亡美国,全球总部迁往纽约。在海外,法轮功经营着庞大的媒体集团,并且大量宣传极端反共和保守的意识形态。”(且没有来源)
  6. Special:Diff/84358634,2024年9月26日 (四) 16:12‎,删除第三方来源全部内容。改为个人原创研究。
    1. 原段落标题“镇压十年起迫害转为地下隐密 ”-----Puki全部删除——英国《卫报》2009年报导,国际抗议下,中共唯一的变化是迫害更加隐秘,迫害“由公开转入地下”。(自由之家也有这方面的内容,此前被另用户不知何理由大回退时一并删除。)
    2. Puki 原创研究——在镇压之后,法轮功在中国大陆的活动从公开逐渐转为地下,持续多年的气功热也消失了。镇压二十年后,法轮功的组织和活动在中国大陆已几乎消失。编辑理由:“→‎转为地下隐密: 我是想要给第二句找一个资料来源的,但我无法证明“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不存在”。但是我真的估计有五年没有收到法轮功的任何宣传品或者看到任何修炼者了,也没听说过任何消息。”
  7. Special:Diff/84358347,2024年9月26日 (四) 15:43‎,至少删除1万5千字元。(1)无正当合理理由删除大量第三方来源内容,自由之家报告、普利策奖得主内容、美国国会CECC委员会报告、并且(2)无理由删除中共的讯息封锁等等内容,(3)无任何理由全部删除人权诉讼整个段落。
    1. Puki编辑理由:“ →‎法轮功对迫害的回应:​ 过多离题和过时的内容。至于保留纸币这一回应而不是合并到传单里去,是因为钞票印字这件事实在过于典型,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2. 很明显,被删除的相当多内容,完全不是“离题”,镇压迫害还在持续,这也不存在“过时”。
  8. Special:Diff/84352035Special:Diff/84352027Special:Diff/84352018Special:Diff/84352015Special:Diff/84352010Special:Diff/84352005Special:Diff/84352003——#(2024年9月26日 (四) 00:01‎~ 2024年9月26日 (四) 00:04‎ )一连七次无理由撤销他人编辑,其中一次超过5万字元。
9 月25日
  1. Special:Diff/84340448,2024年9月25日 (三) 00:48,(1)关于李洪志创始人,修炼与治病关系、生日,相同内容已在 个人名称条目。(2)PUKI新增“中国在COVID-19期间死了四亿人”言论”,没有写任何来源。
  2. Special:Diff/84340132,2024年9月25日 (三) 00:20,PUKI删除大量来源内容。
    1. 删除了“中国政府高层内部立场分歧”整个段落。包括CNN等美国媒体的报导分析、台湾中央社、BBC多笔来源。
    2. 将段落“学炼人数”改为“人数与组织”,这概念是明显不同的。
9 月24日
  1. Special:Diff/84328724,2024年9月24日 (二) 00:05,删除大量内容,例如依据哈佛大学报告、著名学者——但却原创研究、涉及扭曲来源。此外也删除多个来源。
    1. PUKI删除,例如 “共产党政府运用中国境内的官方媒体抵制法轮功。打压初期,国际媒体也大量转载了中国大陆媒体的报导。[来源请求]当局在镇压后,也将法轮功设为敏感词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屏蔽包含其内容的诸多网站。”(来源哈佛大学报告、著名学者、人权观察)———***PUKI却在同样来源下改成“法轮功创办了一系列媒体,如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希望之声广播电台等,报道常受争议,被认为立场极端保守。在中国大陆境内这些媒体被屏蔽。”
    2. PUKI删除了,“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华语媒体世界有组织有媒体地动员对中共官方媒体的反制与挑战....”
    3. PUKI删除了,“这些媒体否认其为“法轮功的媒体”,因为该媒体的维护运作是独立于法轮功之外的。”———被删除来源例如 WSJ华尔街日报 等大量佐证来源。
  2. Special:Diff/84328693,2024年9月24日 (二) 00:01,无任何理由说明,删除近5万字元,关于中共对法轮功扣上“邪教”标签的相关内容,,多方的说法。包括人权组织、学者、路透社、联合国官员、BBC、ICSA等等。删除中国 PRC法律的争议,大量第三方来源内容.....。
9 月23日
  1. Special:Diff/84328657 ,2024年9月23日 (一) 23:57,无理由与说明,删除大量内容。
  2. Special:Diff/84326973,2024年9月23日 (一) 21:39‎ ,PUKI无理由,删除大量内容,且原创研究、扭曲来源。
    1. 删除了,BBC及一些观察家认为,中国共产党高层对法轮功的态度存在分歧。——许多第三方来源,BBC、国际特赦组织、学者。
    2. 还删除了 美国国会研究报告、多家台湾媒体、英国卫报(例如:把攻击内容透过教科书、官方媒体及政治宣传 ,引起美国总统克林顿和英国总理布莱尔对中国政府关于信仰自由及人权政策的关注。)、美国国务卿对迫害常态化的关切
    3. 还删除了第三方来源指——“在政府当局发动镇压前一年,刚退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发起并亲自率团独立调查法轮功数月,作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报告提交中央政治局。中国国家体委则声明说,他们“确信,修炼法轮功的效果是卓越的,法轮功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道德作出了非凡的贡献”。
    4. 删除美国众议院、台湾的中华民国立法院(赞扬法轮功贡献)谴责中共污蔑迫害、法轮功的决议。
    5. 原创研究、扭曲来源。————原依据来源所写内文“;后来也有些西方学者与媒体将法轮功归类为精神运动或新兴宗教运动”———PUKI改为“,该组织于西方被归类为精神运动或新兴宗教运动”。———明显原创研究,有学者、媒体的归类,不等于“西方”。一个信仰,也不当然等同于“组织”。这些来源没有这么写。
  3. Special:Diff/84325199,用户日期20220626,原创研究,将“提拔”改为“支持”,这改变了来源原意。
  4. Special:Diff/84322878,PUKI称“恢复由MilkyDefer在2024年4月10日 (三) 01:45贡献的版本版本82215240,这个前言是我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回来,经MilkyDefer修饰后的版本。”——但是,该版本后来有其他用户参与补充意见更新,现在却完全被删除。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7日 (五) 03:26 (UTC)[回复]

能不能合理组织一下缩进,我看都晕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7日 (五) 03:43 (UTC)[回复]
抱歉,做了一个改进调整。有不理想的地方,还请提醒修订。感谢。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7日 (五) 03:45 (UTC)[回复]
首先,我对这个条目没有看法,但既然三位管理员(shizhao、manchiu、eric liu)已介入,且已有用户被禁制,说明管理员也认同The Puki desu、自由雨日等人的编辑,而不认同wetrace、marvin等人的编辑。因此,按照行政员shizhao的回退,我已回退wetrace的编辑。除非wetrace得到shizhao的许可,本人将会坚持以shizhao版本为准。--Dryrace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04:27 (UTC)[回复]
管理员只是共识的执行人,在事务中没有特权。Manchiu禁制Marvin 2009是因为他OWN,并不代表对于另一派观点的认同;Ericliu1912和Shizhao则是以普通用户的身份下场,并不代表社群共识。我想这还是需要认清的。另外请Wetrace注意缩进,我这段话打完了才发现你的回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7日 (五) 04:48 (UTC)[回复]
(!)意见--@Dryrace您好,(1)在下已经列出许多Puki Desu编辑的争议问题。在下也比对保留PUKI添加的许多段落内容,并加注例如“来源请求”、“原创研究”等提醒。Puki的序言段落版本,加上其他用户后来参与补充意见的更新。(2)发生在此前的,是Puki Desu的编辑。此前是具备管理员身份的用户Shizhzo回退,不代表认同哪个版本,更早之前EricLiu编辑条目,是模板跟分类争议,跟目前情况不一样。且具管理员身份的用户编辑条目,是以一般用户身份。(3)管理员Manchiu处理个案。其他用户仍然可编辑条目。(4)Dryace您这样不回应在下提出的诸多编辑问题就回退,并做出这样的宣称,并不适当。编辑条目,没有所谓需要哪个管理员或用户的“许可”,您这样说法,是不是可能会引起联想,像是其他用户说的WP:OWN条目所有权的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7日 (五) 04:44 (UTC)[回复]


  • 926#1:执行以下页面查找就能发现《法轮功宗教》这本书引了很多遍,这句话本来就有一个引注(虽然是法轮功自己的来源)
  • 926#2:无来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7日 (五) 05:05 (UTC)[回复]
(复制之前的回应,以免被人说是胆小鬼)
一、
1.根据维基百科:条目长度,原文已经有200k,仅删除了7万字符还完全不够。
二、
1.无任何理由删除学者Benjamin Penny来源著作:你们自己看代码!我有删去吗?!我只是取消了重复定义!
2.我有删去吗?!我只是把内容重复的两段改成一段!
3.1.离题。这个条目是在谈符不符合邪教,不是在谈迫害。
3.2.我引用党媒来证明党的观点。请问你要用这个理由骗多久?
3.3.NBC报道是作为论据,而不是指NBC有做出邪教指控。
4.多方西方学者将其描述为宗教。(来源可参见英文维基首句的引用)
5.维基百科:孙中山是男性无须引用,比如修炼者以华人为主。而且你们仔细看,我主要只是精简,他特别把前面的内容去掉,好像那些话是我原创。
6.1.所谓迫害更加隐秘有什么关注度吗?这一点不值得写;且已经是15年前的报道了,过时。
6.2.维基百科:孙中山是男性无须引用
7.离题:这里主要是在精简内容,删除掉过于引申的部分;过时:这里几乎没有近于10年内的重要内容。而且,主要内容我都没有删去。
8.就在编辑争议页面我解释过了,也不违反规则。
三、
1.你这种行为就是为了删去争议。
2.1.中国政府高层内部立场分歧,离题。
2.2.以反对“学炼人数”改为“人数与组织”为由而删去,是在强词夺理。
四、
1.1.你们自己看前后对比,有区别吗?且目前正有草稿正在编写相关条目,所以我没有补充。@User:魔琴/up
1.2.“大纪元和法轮功无关?”我愿称之为维基最大笑话。
2.我并呈了双方的内容,使之符合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
五、
1.和2.维基百科:条目长度
3.这个“其他用户”就是你自己吧。
--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10:51 (UTC)[回复]
(!)意见-(*)提醒-关于Puki编辑的问题-再说明。
Puki Desu您好,在下上面所列出的编辑问题,许多处 没有得到您回应说明。此外,您上面一些说明不大明确、一些没有列出是什么议题,不大容易看懂、不明白是在说哪个部分。
  1. 依据维基百科WP:可靠来源WP:可供查证,中共党媒属于镇压一方,不应在此使用。
  1. 没有不让您用NBC来源。
  1. 您上面写到“离题。这个条目是在谈符不符合邪教,不是在谈迫害。”----这是以个人原创研究立场,在定义条目只能谈什么吗? 法轮功是什么是基本的。大量第三方来源,聚焦在中共的迫害,且国际组织与媒体、报告,指出中共是以贴“邪教”标签 借此来镇压迫害法轮功。
  2. 您用维基百科:孙中山是男性无须引用 去合理化您的原创研究。问题这些您写的句子,并非如同“孙中山是男性”。
  3. 您上面写到“你这种行为就是为了删去争议”---请问,谁 的 哪一种行为?删除了什么第三方来源内容?
    1. 您上面写到“中国政府高层内部立场分歧,离题。”---分歧是事实,许多第三方来源关注这议题,这跟中共迫害理由与原因有关,国际媒体高度关注迫害的原因,BBC还就高层分歧写了分析稿。国际人权组织也在关注中共立场分歧。这怎么会是离题呢? ---镇压前,人大委员长乔石主持调查,报告是“法轮功对国家有百利无一害”。国家体委会调查法轮功功效卓著。------这些不是“离题”。
    2. 您把“学炼人数”改“人数与组织”。您还将“修炼”改为“宗教组织”,原创研究断言,这更像是中共的说法。法轮功、太极拳、基督教等等,本身是一种修炼功法或信仰,不当然就是“组织”。即便西方有学者形容法轮功是“新兴宗教”,也不当然是“组织”。就像基督信仰、道家、太极拳,历史很久,也不当然是组织。
  4. 您上面写到“所谓迫害更加隐秘有什么关注度吗?这一点不值得写;且已经是15年前的报道了,”----迫害已25年了还在持续中。这并不过时,维基百科不是新闻,不然恐怕维基百科极大量条目都可删除掉了。且卫报写中共在十年镇压后2009年迫害转为地下化,这样迫害隐密地下化的现象,还在持续。
  5. 您上面写到“离题:这里主要是在精简内容,删除掉过于引申的部分;过时:这里几乎没有近于10年内的重要内容。而且,主要内容我都没有删去。”----(1)这为什么会是“离题”?您的理由是什么?您说“离题”却没有说 为何离题 理由,就像之前挂“不中立”模板但不提理由。
  6. 在下没有说大纪元与法轮功“无关”。是您删除了“这些媒体否认其为“法轮功的媒体”,因为该媒体的维护运作是独立于法轮功之外的。”———被删除来源例如 WSJ华尔街日报 等大量佐证来源。
  7. 关于条目长度。1989六四事件,条目长达39万字元,该事件进行了几个月,大规模血腥镇压在几天、后面整肃,内容“过时”了吗? 1999年对法轮功镇压迫害,是1989后最大的人权事件,持续25年还在进行。在下也试着精炼些条目语句,但并不是您动辄以“离题”、“过时”等理由大量删除第三方来源、删除中国政府分歧、或者大幅删除对迫害的反对。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1日 (五) 02:59 (UTC)[回复]
(!)意见,用户U:Clement-314有2次协助退回到U:Wetrace的版本,全保护到期后即使将有争议内容删除,大概率还是会被复原。--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3:33 (UTC)[回复]
如果有用户坚持回退到品质明显更差的版本,应属扰乱性编辑。--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6:58 (UTC)[回复]
(!)意见-您好,在下此前就于上面清楚列出了该版本的诸多问题,无来源原创研究、扭曲来源情况、无理由删除大量第三方来源。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1日 (五) 03:00 (UTC)[回复]
虽然他的编辑记录好像没啥问题。但是他在编辑时留了言,用了两个词“误会”(在一个假设性问句里),以及一个说明度稍微弱些的以“是不是”开头的问句,让我非常有既视感。
你们可以现在在本页面和以往的档案里搜索这两个词是谁比较经常用(没想到吧),然后你就会恍然大悟!哦,傀儡!虽然你能用ip躲过调查,但是你的口癖暴露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7:54 (UTC)[回复]
哦还有一个,就是以“用户+ID”来称呼一个用户,也是@Wetrace很特别的一个习惯。(@Marvin 2009则是“ID+用户”)你们现在搜索本页就会发现只有上面@Tisscherry那一句话是例外,但是他也是用“用户+U:+ID”来称呼的,不完全一样。--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8:10 (UTC)[回复]
简单来说,就是@Wetrace喜欢在某个人提出反对意见后,为了假装亲善,喜欢说“用户XX您好……您误会了……是不是……?”。结果这位用户的口气和他好像啊。
  • 大部分人都不会用“用户+ID”来提及一个用户,而是直接@出来,甚至“用户”这个词也是主要他在用。
  • “误会”这个词真的很明显,我搜索了法轮功从2012年以来的讨论页,几乎没有除了@Wetrace和@Marvin 2009之外的人在用这个词。
  • “是不是”这个表达,虽然其他编者也喜欢用,但是这三人组很喜欢说“,是不是……?”(本页的七分之五)或者“这是不是……?”(本页三分之二)。
--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9:26 (UTC)[回复]
我也觉得“误会”很奇怪,这两个人都有这个口癖,我怀疑是集体培训的产物,明慧网文章《【纽约法会】译文:通过维基百科项目讲真相》(存档)中明确说法轮功会培训学员参加维基百科编辑:

2018年6月,一位同修找到我,建议我和她一起参加一个针对退休人员的“维基百科编辑讲习班”。我感到困惑,思考着“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我退休了,从事写作,但我从未参与过写百科全书,我不知道我能做些什么。我是一名刚刚修炼了一年半的新学员,愿意参与有机会讲真相的任何项目,不管是否在我计划中或是我想做的事情。我同意参加讲习班,因为从我开始修炼的那一刻起,师父已经为我做了安排。我应该接受这些计划。

”----Cat on Mars 2024年10月2日 (三) 23:31 (UTC)[回复]
@Tisscherry在这个主题相关的页面,至少有1至2个立场相反的活动次数少或新账号(部分自称是多重账号/傀儡组群),不对账号活动特性分类,仅陈列活动总次数300以下的
  • Clement-314
  • Dryrace
  • Wnotieagusdr
  • Aiden Dermot Young
  • 程序猿1324697
  • Daniel1023
  • Hibiscus105
额外提及500以下的
  • 剑客小鹿
  • Zochaian
因为资料很琐碎,可能有遗漏(即没有被列出)的,但如果仅针对新或少活动次数的账号进行分析,或许会看到其他层面的问题,另外提及抓取的资料只到重庆轨交18注册时间以后,所以Yyds123456没有被列入上面--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8:47 (UTC)[回复]
我的想法其中一个是,在客栈讨论出共识,得出共识后提到AN3让管理层能够行动,一个个申请编辑禁制,傀儡调查没有用。
他们其实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想他们目前在讨论对策,建议对策中请认真考虑请自主约束自己的行为到限制在草稿页面,我在AN3有回应了,我想都看到了也知道大家在说什么,请不要一直挑战社群底线不要装傻,如果朝各个语言版本联合起来行动,也是个方向。--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0:22 (UTC)[回复]
Draft:法轮功:我把被回退前的版本加上@魔琴翻译的媒体部分放在这个页面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8:46 (UTC)[回复]
*媒体部分是@Wnotieagusdr翻译的(版本82883901)。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07:39 (UTC)[回复]
现在是这些账号都不活动也不吭声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9:58 (UTC)[回复]
emmmmm,我不想说什么,但随便怀疑别人是傀儡很不礼貌吧。@Rastinition@Tisscherry————交织未来剑客小鹿———— 2024年10月4日 (五) 06:11 (UTC)[回复]
忙了几天没上线,一来就看到个逆天的。@Rastinition,别怪我说的不客气,有心思仅凭所谓“立场”、“编辑次数”就在这里含沙射影,不如多收集点有价值的“证据”(如果真有),去开个傀儡调查(@Tisscherry,至少据我认知,SPI就是用来讨论这事的,应该不必在客栈)。再不行,参与下条目的编辑或讨论也好。
我想提醒的是,不要武断地假设某人是傀儡。这既没有假定善意,更不礼貌
另外,有没有一种可能,我的注册时间其实甚至早于U:重庆轨交18?至于所谓的“部分”,我看直接点名就好了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5:43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Ownby08future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2.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Beiser, Vince 2010”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提请管理员删除现条目存在的事实性错误

[编辑]

感谢各位编辑对完善法轮功条目做出的巨大努力,但毕竟重写需要时间,修改现条目中存在的某些荒诞错误鄙人认为还是有必要的。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在2000年至2003年连续四年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

“提名理由说‘李先生的人格遭到(中共当局)国营媒体的恶毒攻击,并有暗杀人员们被派出以寻找他’”。

诺贝尔基金会明文规定,不论是公共场合还是私人场合,提名过程和人选都要严格保密50年,包括提名者人选和被提名者人选[1],并且诺贝尔奖只会有颁奖词,不会有官方的所谓“提名词”。

In the month of September, the respective Nobel Committees send invitations to thousands of qualified individuals to submit names of candidates for the following year. Around 200-300 names are submitted since the same candidate can be nominated by several persons. The names of the nominees cannot be revealed until 50 years later.

Wetrace喜欢指控别人添加原创内容,然而这一段简直比原创还糟糕,已经违反了基本常识。李洪志被连续四年提名诺贝尔奖的概率比诺贝尔亲自给他颁奖高点有限,引用一个连网址都没有的媒体就可以在维百上大行其道地陈述虚假事实实属荒谬,建议管理员删除该段内容。

参考资料

  1. ^ Nomination FAQ. [2011-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6). 

--Yankees from Canada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23:09 (UTC)[回复]

(+)支持删除,实在无法理解为何能存在这么多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7日 (五) 23:55 (UTC)[回复]
(+)支持,但是首先得请管理员取消回退,解除全保护并且封禁某人。--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06:33 (UTC)[回复]
(+)支持 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28日 (六) 09:30 (UTC)[回复]
后面两个来源一个是萨哈罗夫奖的,一个不知道是在佐证什么的。提名理由大概是萨哈罗夫奖的,但是和来源角标一样很有迷惑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8日 (六) 23:19 (UTC)[回复]
(*)提醒-有个短暂空档上线,回复一下上述几位讨论的这一问题。
  1. Yankees from Canada前面提出的理由,有事实错误。
    1. “2001年获欧洲议会提名萨哈罗夫奖(自由思想),提名理由说“李先生的人格遭到(中共当局)国营媒体的恶毒攻击,并有暗杀人员们被派出以寻找他…”--------清楚写的是“欧洲议会25会员国提名萨哈罗夫奖(自由思想)”的提名词,而不是Yankees from Canada说的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词。
    2. 后面就标注了来源“民众日报(第20版)弘扬法轮功 李洪志得奖无数:连续四次提名诺贝尔和平奖。...”
  2. 只要Google搜索关键字 “诺贝尔和平奖 提名 site:cna.com.tw”(台湾的中央通讯社),就可以搜出一大堆 获得提名诺贝尔和平奖人的消息。例如,黎智英 陈日君 香港民主党李柱铭 川普 救助难民的希腊奶奶 香港人民 白俄罗斯反对派领袖...还有非常多。诺奖基金会的规定如何,是一方面,但有权提名人的单位也可能自己公开提名人的资料,媒体报导相当多。
  3. 中共党媒人民网也刊登过诺奖提名的消息“根据各方消息,今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的包括日本护宪市民团体、“棱镜门”泄密者爱德华·斯诺登等。”[33]。俄罗斯官方媒体也报导 土耳其总理被提名[34]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6日 (日) 17:17 (UTC)[回复]
User:Hat600/essay/你再帮他说一遍:“编者应该在符合方针的情况下,兼顾事实正确,而非单纯考虑可供查证。”媒体失实的报道我们不应该采纳。User:Techyan/媒体综述:“如果你非要在‘水稻’条目里引用1958年出版的《人民日报》来证明水稻最多能产多少斤,那是你不对而不是《人民日报》不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17:41 (UTC)[回复]
魔琴好,Yankees from Canada前面提出的理由,在下以为有事实的错误。此外,许多媒体都报导过 和平奖提名人的消息,为什么说他们“失实”?不大明白。夜深了,晚安。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6日 (日) 18:48 (UTC)[回复]
诺贝尔协会不会揭露提名名单;就算真的有媒体报导了,也应该有明确指出是哪一个机构提名的(例如这篇公视的报导,CECC提名了黎智英)。民众日报提及李洪志被“提名四次”,只不过是片面之词,根本上没有提过是哪个组织提名的。不过萨哈罗夫奖的提名理由确实没有问题,管理员也没有删掉。 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10月7日 (一) 08:55 (UTC)[回复]
被提名一事有过报道和争议,不过“四次”的断言我认同过于空泛和宣传性,应予避免。举个例子,2003-02的报道称“被提名”,但正文却说“可能也已被”[35]。--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3:25 (UTC)[回复]
有些媒体报导过,例如(1)美国之音2002-10-10报导:四十六位美国众议员签署联名信,向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推荐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推荐信说,李洪志创立法轮功八年来,强调“真善忍”的理念,有助于受迫害的人民追求社会正义,即使在中共这样的极权国度里。信中说,李洪志鼓励信众以和平方式面对迫害,正是诺贝尔奖创始人诺贝尔的信念,因此美国众议员支持他角逐诺贝尔和平奖。(2)中央社报导。(3)美联社也报导过。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2日 (六) 03:46 (UTC)[回复]
  1. 据报导,四十六位美国众议员签署联名信......美国之音、“非法邪教法轮戊虳l人李洪志和美国前总统卡特,据报道获得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文汇报请问据报导是据谁的报道
  2. 据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透露,英美等地超过30名国会议员及大学教授提名法轮功创办人李洪志及他的学员角逐2001年诺贝尔和平奖。BBCTalk:法轮功#User:Hat600/essay/你再帮他说一遍
  3. 查不到中央社报道,只有亲法轮功媒体“复述”过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2日 (六) 04:39 (UTC)[回复]
Hoben您好,在下只是举些报导例子。要表达的是,诺贝尔和平奖提名人的讯息,许多人都是被报导过的,中共党媒也报导过,因此知道谁被提名,这并不违反常识与事实。此外,在下查询时,也有看到法轮功方面的明慧网十多年前转载几家媒体报导的消息,中央社、美联社、法新社。十多年前的新闻消息,要查询媒体的新闻数据库,付费会员。再找找看。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2日 (六) 06:51 (UTC)[回复]
WP:BURDEN,要么你拿出原始来源、否则你就别在这里跟我说“明慧网”转载是可靠的。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2日 (六) 08:09 (UTC)[回复]
Hoben您好,美国之音、BBC的报导,都是原来源。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11 (UTC)[回复]
捂脸,我上面说过的话是不是白说了。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22 (UTC)[回复]
Hoben您好,没有白说。在下说的不是明慧网转载的,而是美国之音、BBC等报导自己的link。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37 (UTC)[回复]
(?)疑问-Dryrace 10月18日删除[36]在下添加的内容,理由是“撤销w编辑,讨论页已有共识删除诺贝尔奖提名且相关内容已由管理员删除,w用户仍坚持加上”。
  1. Dryrace 撤销的范围,包括其他内容。以A理由,一次撤销B、C、D等内容。显不合理。
  2. Dryrace删除 诺贝尔奖提名部分。在下此前于讨论页已说明过,原来删除的理由,恐怕弄错了事实。来源本来就有,而且确实有许多媒体都报导关于一些人提名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包括中共官媒。
  3. 在下贴上的内容,是依据美国之音报导 46名国会议员联名推荐提名,这有什么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00 (UTC)[回复]

总之大家先编写Draft:法轮功

[编辑]

等管理员处理实在太久。--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7:10 (UTC)[回复]

不如先处理该条目的维基数据描述?不管“狗屎邪教 害人不浅”的立场,这描述明显属于WP:破坏
我自己不知何故无法修改。--Aiden Dermot Young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7:33 (UTC)[回复]
已回退。您对这笔怎么看,我倾向回退。--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47 (UTC)[回复]
我本人还是新手,不敢断言谁的版本需要保留。虽然倾向回退,其实我个人认为两个版本都不合适,但也找不出更好的描述--Aiden Dermot Young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1:38 (UTC)[回复]
被谁认定为邪教其实没必要写入short desc中,除非像是ISIS被世界大部分国家认定为恐怖组织那样,这样就应该直接下定义而不是写被谁谁谁认为是恐怖组织。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07:37 (UTC)[回复]

质疑编辑的水平,明显篡改愿意的病句

[编辑]

某用户蓄意修改该条目长久共识,明显想植入不可靠相关方——迫害法轮功一方的中国共产党在镇压法轮功习练者所用之论调和立场,比如,中共称曾经注册在气功协会名下的北京法轮大法学会为非法组织,于是将法轮功这种功法按照中共的政治论调说成是“组织”——“该组织于西方被归类为精神运动或新兴宗教运动”——这句话无论是语法结构和语义都是病句。只需写“法轮功在西方被归类为精神运动或新兴宗教运动”就没问题,为何要故意用个“该组织”?前面明明介绍的是一种气功功法,后面竟用该组织?

“法轮功”与“法轮功修炼团体”、“法轮功修炼者”是不同的对象概念。法轮功有五套功法,以及指导修炼身心的书籍,概括之就是练功的动作和心法。其以治病效果的突出成效而人传人,并传播到世界各地。众所周知法轮功创始人不要求学炼的人注册姓名,“爱来就来,不学就走”这跟中国其他群众自发的体育健身运动相似,比起需要交费的专项健身运动,法轮功还不收费,是学炼的人员自发义务教功,教功的人被称为辅导员。试问,这跟早晨去公园扭秧歌,健身操之类活动有区别吗?他跟政治组织没有任何相似的特征。

中共为了铲除法轮功,进行政治专政,故意把法轮功称为“组织”,全世界只有中共这么做。维基百科不是中共的宣传物,管理员应该有起码的中文水准和判断力,怎能允许这样问题严重的病句展示?且该有问题的编辑者还删除上万字长期共识有可靠来源的信息文字,对本条目造成损失和伤害。我认为负责人的合格管理员,应该考量多年来过往编辑达成的共识以及条目被中共势力恶意对待的事实,审慎对待恶意删除和编辑争议。被中共政治形态洗脑毒害的编辑,本就不具备中立视角,不懂得以宗教信仰自由和人权价值的基点去编辑被中共敌视的对象内容。管理员应该注意这类用户,并适当阻止破坏性编辑。如果管理员认同了错误编辑,那么是不是也应该提升自己?--Nice-walk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4:12 (UTC)[回复]

如果说把法轮功称为“组织”有争议,当需要时是否可以改用“团体”?“该团体”等用法或许更加中立。--Wengi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4:24 (UTC)[回复]
关于这一点也是自说自话,按照知乎的原则“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这是属于不管是不是,先抹黑再说
曾在国会为法轮功作证的UCLA已故政治学教授汤维强在《中国季刊》发表过一篇《An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of the Falun Gong: Structure, Communications, Financing》系统地描述了两种观点的历史源流以及法轮功组织架构的演变,并且在文中多次称法轮功为Organization[quote 1],对法轮功“非组织的说法”持相对保留态度[quote 2]。我记得很明确一点——无论中共的“邪教组织”指控还是法轮功的“无组织”说法都是论证中不中立说法[quote 3]
如中立性而言,“法轮功是一个组织”并非一个中共指控,而是对该组织的客观描述,相反“法轮功不是一个组织”才是法轮功方面的一面之词。所谓“指控”,按照《辞海》的解释是“就某人某事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应该是和司法、法律相关,例如央视网“‘法轮功’毫无疑问不过是一个愚昧落后的迷信团伙型的邪教组织”就涉及到“邪教组织”的法律问题,但是称“某团体是一个组织”本质是一种和法律无关的陈述、更称不上什么指控。我在PBS1999年的报道中也发现过Human Rights Watch/Asia的MIKE JENDRZEJCZYK也称呼法轮功是一个组织,按照某人说法Human Right Watch在1999年就已经投共了。[quote 4]
  1. ^ 例如第一段标题Tale of Two Organizations、结论二Secondly, part of the differences can be explained by the nature of the falun gong as an evolving social organization in recent years、结论四Fourthly, many of the differences can also be explained by the status of falun gong as an endangered organization operating outside the law
  2. ^ In stark contrast, falun gong claimed that it had no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no membership rosters, no local offices, telephones or financial accounts; and that its adherents were prohibited from receiving remuneration for teaching falun gong, that it charged the lowest training seminars admission and cheapest prices for publications and material.
  3. ^ Like much documentation in the political his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these are not objective sources and are often stated in polemical style.
  4. ^ They’ve clearly decided that this kind of activity outside the control of the state poses a potential threat to the government and to the Communist Party, even though the organization itself says it has no political agenda.
----Cat on Mars 2024年10月6日 (日) 05:32 (UTC)[回复]
维基百科显然不是知乎,知乎在维基百科上被公认为不可靠来源(见Wikipedia: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故没有可靠性可言。根据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的“公正的语调”一节:“维基百科描述争议,维基百科不参与争议。要中立地描述争议,就应始终以公正的语调来表现观点,否则即便表现了所有相关观点,条目看上去也只会是一篇支持者的评论文。即使主题是以事实而不是以观点来表述的,同样可以因为对事实的挑选、表现或组织形式而导致不恰当的语调。要让条目达至中立,语调应该公正、准确、成比例地将所有方面收纳于条目中。维基百科条目的语调应当不偏不倚,既不赞成也不反对某一观点。尽量不要直接引用参与者言辞激烈的争辩;而应总结并以公正的语调来呈现这些争议”。阁下上面只是讲了法轮功可能是组织(但争议尚存),完全没有讲法轮功是否团体。不过从理论上来说其实法轮功可以既是组织亦是团体,两者可以共存而不相互排斥。这种情况下说法轮功是团体也自然不会有错误,本人主要是从中立的观点和避免争议的角度来考虑。--Wengi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6:04 (UTC)[回复]
我直接挂ANM了,人家已经直接开骂了,我也没有什么客气可言。说来说去,这群人就是要把不符合他们观点的东西打成中共观点把持不同意见的编者打成中共同路人。之前说要只能按照第三方来源来写,现在就不要第三方来源只能按照法轮功自己的说法“不是一个组织”了?这不是中立而是纵容,“维基百科的中立方针从未规定或暗示我们必须给予少数观点‘同等效力’”,维基百科是事实论述而不是按照法轮功的好恶来写。----Cat on Mars 2024年10月6日 (日) 06:19 (UTC)[回复]
我也同意人家说法方式是有些问题,阁下说法可以理解。我前文只是希望能尽我之力缓解一些争议。--Wengi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6:24 (UTC)[回复]
回复CatOnMars,你引用的《辞海》不也是中共口径下编写的定义吗?很多名词的定义,海峡两岸也不一样的。党文化因素几乎渗透中国的一切书籍,包括历史、词典。你所言“XXX毫无疑问不过是一个愚昧落后的迷信团伙型的邪教组织”,这个程序成立的过程,正好证明法轮功是怎么被中共一步步定刑迫害的。如果不定刑为组织,就无法利用法律法规进行镇压了。而且,你的立场完全站在中共一边,失去了中立的判断性,你怎么能中立编辑该条目?你有维基百科所应有的普世的正常价值观、对信仰自由的人权理念的同化吗?如果不是普世价值观,而是中共党文化的观念,那么跟中国相关的政治宗教类条目,我建议你不要触碰。请恕我直言,你不具起码的素质。你对条目的所谓修改,不可能改善,很可能是不断去符合中共的基调,这就违背了维基中立原则。这也是我曾经在讨论中提醒的,中国大陆的编辑最容易出现的问题而且是维基上已经发生多次的问题,就是由于党文化思维重而对条目非中立破坏性编辑,以及试图篡改某些方针。这不是攻击,这是维基的一种客观现象,只是我直白说明了。你所言“XXX毫无疑问不过是一个愚昧落后的迷信团伙型的邪教组织”,其中对法轮功人群的歧视和敌意再明显不过,这与正常国际社会的人看人看事不同,这就是替中共背书!不要把这种中共立场当作一般的“不同意见、不同观点”。如果这类“不同意见不同观点”跟中共还不是同路人,那谁是呢?如果真不齿与中共为同路人,那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近一段时间,中国发生多起针对日本孩子的杀戮事件,就是中共多年扭曲的仇视宣传的结果。阁下也支持吗?法轮功宣扬不修炼心性不长功、修炼心性以真善忍为原则,国际社会都不理解中共为什么对这样一群向善的人不遗余力镇压这么多年,中共反腐败抓了那么多高官,无耻贪婪低级下流之辈 ,让老百姓痛恨的,哪一个是法轮功学员?你的思维已经不是你自己了。我不评价维基某个用户是什么人,我只是告诉大家,在中国,多数老百姓对法轮功没意见,跟他们生活无关;只有专门反法轮功的中共组织成员才经常辱骂法轮功煽动仇恨,以便于把迫害合法化。这种辱骂本身已经触犯了国际人权条约。这种辱骂的用语和立场自然是反维基的。--Nice-walk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7:27 (UTC)[回复]
阁下的逻辑推理能力和联想能力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仅仅凭借我的论据就对我下评断,但是似乎既没有按照我的建议去读文章,也没有找到我的观点是什么?----Cat on Mars 2024年10月6日 (日) 07:45 (UTC)[回复]

同时请User:诗琳童克制下,即使阁下对于条目有话想进行发表,亦不要发表很可能被视为具有攻击性的语句。谢谢!--Wengi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6:33 (UTC)[回复]

回复Wengier,在一些新闻报导中,比如法轮功学员搞活动,国际社会一般使用”法轮功团体”称之。但是我所质疑的病句中,用该团体也是错误的,因为法轮功与法轮功团体是两回事。举例说,基督教与基督教团体、基督教组织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一种宗教信仰,后两者是信仰人群和在政府机构注册的群体的机构名称。基督教本身不是团体和组织。法轮功也是这样,它本身,在气功角度是一种健身气功,在信仰角度,他是一种佛法修炼。而信众,他没有严格的组织规范,比较松散,自愿一起练功或者搞活动,称为团体是准确的,称为“组织”就不合适。就是在各国注册的法轮大法学会,跟中国的各类民间学会、协会之类相似,既称之为“学会”,也就与党派“组织”有别。我们知道共产党、真主党、基地组织等组织,他们有明确章程、组织程序和必须遵守的组织纪律等形式约束,跟一般学会、协会不同。学会或者协会关联的人群或行动,一般都称之为团体活动,而非组织活动。
媒体是另外一种类型,没人称纽约时报为纽约时报组织。在美国都知道纽约时报极左,但是没人把纽约时报归类为民主党的附属组织。现在很奇怪的编辑用户出现了,把大纪元、什么退党啊,试图归类为法轮功附属组织。这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竟还以为有道理。这只有中共的宣传洗脑思维才会这样考虑。维基百科不是中共的宣传平台,凡是这样做的用户都是违背了维基原则的破坏者。
回复CatOnMars, 由于中共挟制中共政权,以国家名义定性法轮功,国家权威的因素导致一些学者或者组织在论述法轮功的时候,难免会延用组织这个称呼统指法轮功修炼者、包括创始人,尤其是在早期的时候。某学者或媒体报导并非是标准。而联合国作为权威机构更应该参照。联合国把法轮功视为一种宗教信仰,因此西方民主国家以宗教信仰遭受迫害的原因接纳被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为难民。中国有宗教组织,比如三自教会,或者佛教管理会之类,这些组织,被称之为教会或者佛教组织,但不是基督教、道教或者佛教。中国有200多种气功,每一种气功都不是组织。但是如果中共要铲除哪一种气功,或者迫害哪一群人的时候,就经常扣上“组织”的名称,历史上中共用反党组织的名义进行群体政治迫害很多。法轮功本来是一种气功修炼,而中共恶意定刑为政治组织,把所有习练法轮功的人都当作组织成员进行政治迫害,这就违背了国际人权条约,是赤裸裸的人权迫害。
我再以伊斯兰教为例,伊斯兰教本身不是组织,但很多国家有伊斯兰的穆斯林组织,甚至同一宗教之间不同组织的章程都不同。当我们在编写伊斯兰教的条目时,能否称伊斯兰教为伊斯兰组织?显然不能?这是基本常识。如果把法轮功称为组织,这也是不了解法轮功导致的错误,错了就得纠正。维基百科不是为某个学者背书、照搬。编辑应该具备相当高的文字功底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Nice-walk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6:35 (UTC)[回复]
你先读文章,再来回复我,连我观点都不知道是什么就在瞎回复。----Cat on Mars 2024年10月6日 (日) 06:46 (UTC)[回复]
你这不是对我的回复,单纯就是为你的组织作辩护,我的观点是什么?----Cat on Mars 2024年10月6日 (日) 06:52 (UTC)[回复]
你时刻不忘“组织”。可见“组织”对你深入骨髓。你是什么组织成员才这样关注组织?我的回复,是针对你试图修改条目的出发点,当然我这里提出的问题,只是举一个例子,用词概念都不对的例子。就这么简单的定义和病句,都不想面对,何谈其它?--Nice-walk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7:35 (UTC)[回复]
我改了条目什么??我压根就没有参与写作。胡言乱语也要有点限度。----Cat on Mars 2024年10月6日 (日) 08:48 (UTC)[回复]
所以我才觉得你压根没有看我的观点,你自己都已经明确是搞诉诸动机了,动辄人身攻击,自己不用正常逻辑讲道理还怪别人干什么。----Cat on Mars 2024年10月6日 (日) 08:52 (UTC)[回复]
我之前已在User talk:诗琳童#条目处理中提醒诗琳童不要像这样批评或攻击其他维基人,而是应该相互协作、共同改进条目,但对方始终没有回应。故可见对方确实善意不足。不管怎样其已被禁止编辑本条目及讨论页。--Wengier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0:35 (UTC)[回复]
我只是觉得好笑,质疑别人的语文水平前,先检查自己有没有错别字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8:33 (UTC)[回复]
以及,如果上述逻辑成立的话,那么所有罪犯如果自称他无罪,那就是无罪咯?--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8:37 (UTC)[回复]
以及如果法轮功不是“组织”的话,何必向美国国税局申请成为“Tax Exempt Organization”呢?你总不能说美国也在害你们吧。欢迎大家点击这个页面搜索Falun。--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8:50 (UTC)[回复]
再补充一个例子,美国国会研究报告CRS Reports有一篇《China and "Falun Gong"》 by Tom Lum,里面就专门有一章叫做Falun Gong Organization,明确提到了法轮功否定自己一个组织,但是根据外界观察法轮功实际上是Well Organized。

Adherents of Falun Gong often characterize their objectives as personal and limited in scope, claiming that they have no political agenda beyond protecting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s of practitioners and that they receive little direction from Master Li.4 According to some analysts, however, the movement was well organized before the crackdown in 1999. After the government banned Falun Gong, a more fluid, underground network, aided by the Internet, pagers, and pay phones, carried on for over two years.5

总不能敌人在美国国会吧,美国国会的研究员也是用claim来形容法轮功所主张的“法轮功不是一个组织”这种说法,所以美国国会是中共同路人,QED。----Cat on Mars 2024年10月6日 (日) 10:18 (UTC)[回复]
(!)意见-概念交流,在下的理解,一群人有共同点、例如共同信仰、共同兴趣、共图目的,彼此协调,组织行动,不代表就是一个“组织”。可以说,法轮功学员创办大纪元媒体等组织,但法轮功本身,就像太极拳、基督信仰,并不是一个“组织”。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2日 (六) 03:51 (UTC)[回复]

众所周知,我们维基百科要求引用可靠来源,是因为可靠来源的信誉能为他们发表的信息背书。比如李老师不是你老师的推文本来是不可靠的,但如果有媒体采用了他的推文的说法,这个说法就可靠了,我们就可以引用了。

所以,第三方来源帮法轮功说一遍,就是为法轮功背书;第三方来源帮中共说一遍,就是难免受到中共的影响,不值得采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08:02 (UTC)[回复]

而且我们甚至没有充分理由相信第三方称法轮功为组织就是受中共的影响。Cat on Mars的引证已经很充分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08:05 (UTC)[回复]

法轮功维护模板

[编辑]

今次不讨论调整或删去内容云云,祇讨论是否应该挂某些维护模板。因社群部分同志认为应当移除,另一部分认为无理由行之,故提出请社群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8日 (三) 09:26 (UTC)[回复]

(+)支持应加回昨日所有维护模板,理由已在讨论页阐述了数月乃至数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8日 (三) 11:16 (UTC)[回复]
在下于讨论页已经明确指出该条目存在比例不均部分章节离题的问题,所以中立模板一定要留。--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18日 (三) 11:32 (UTC)[回复]
@Hoben7599{{split section|大纪元时报}},虽然不是全部,但有15%以上的"内容/来源"专注在对象页面大纪元时报的资讯,确实比重过于失衡
WP:引注炸弹也是一个问题,过多的来源导致单一行列形成过长的引用列(如:"[1][2][3][4][5][6][7][8]"的视觉效果)--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23:03 (UTC)[回复]
(+)支持:并且此处对某人意见作逐一批驳:
1. 我看不懂他在说什么,可能是说:法轮功不应当归类于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
相关讨论于此
他的理由一是这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方针,“有争议就不能分类”,但这明显是曲解,有争议的是法轮功和PRC,PRC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是没有争议的。
理由二是这一认定在PRC的法律体系中有争议,但他的论述其实是在阐述PRC对法轮功的处置有争议,而不是PRC对法轮功的认定有争议。
此外他还说之前已经讨论过,但以前讨论过的话题并不能阻止别人现在讨论。
2. 添加几个模板,仍应提出具体理由,指出具体哪里问题。
→在相关讨论页中已经有大量具体理由提供。
3. 此条目在多年前已有大幅改善、并持续有用户在编辑。
请他具体指正有如何改善。并且虽然的确有用户在编辑,但只有他的编辑能够实际留下来。之前有人修了一个符合维基方针的前言,很快就被他改掉了。
此外,也希望社群能够对他本人的破坏行为进行具体审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3:40 (UTC)[回复]
人家放观点是和你宣告而不是和你讨论,人家参加讨论是给你发通知而不是和你讲道理,讨论起来就是完全没有逻辑,要么就是照搬通知说自己的通知就是怎么说的,一句话要说一百遍,要么和你扯皮问题之外的事情转移注意力,抒发一下对于中共暴政的感慨。我第一点反驳了好多遍了,无论是法理上还是现实情况而言他都是胡说八道,他就是觉得自己是不容置喙的真理,只会去摆出观点,连我拿来反驳的观点是什么都搞不清楚,所以我基本上不会回应某人的“官方化友好回复”——“你提的意见很好,但是根据我们的规定,你的意见不符合我们通知的内容,所以我们不会讨论你的意见”。----Cat on Mars 2024年9月22日 (日) 19:29 (UTC)[回复]
简而言之,“不管你怎么说,我认为是这样,所以你是错的”,理这种人有什么意义吗?--Cat on Mars 2024年9月22日 (日) 19:45 (UTC)[回复]
(+)支持,本人基本从不参与客栈讨论,但对此不得不支持管理员Eric Liu,这个条目的确有所述问题。看了下历史,有些用户编辑摘要写一套实际上做另一套(编辑摘要写删除不中立内容,实际上偷偷移除模板),本人对此表示谴责。--Dryrace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36 (UTC)[回复]
这位朋友误会了!在下的意思是,删除镇压一方的宣传标语图片这一不中立内容,条目中立性得以改善,移除中立模板。由于在下当时在旅行中,用手机打字不便,在摘要中描写不全,可能是造成误会的因素之一。--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2:42 (UTC)[回复]
请说人话,什么误会不误会,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把别人当作傻子。“删除镇压一方的宣传标语图片这一不中立内容,条目中立性得以改善,移除中立模板”完全就是我在上面所说的“不管你怎么说,我认为是这样,所以你是错的”,不管删除的人要这么说,我反正认为中立性改善了、问题解决了,所以老子就是对的,起码要知道别人观点是什么、哪里达成了共识、解决了什么争端,而不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一再强调问题得到了解决,搞起来你和某些企业的语音客服机器人一样只会重复指令绕圈子,是不是还要最后给你五星好评。----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3:35 (UTC)[回复]
(+)支持。某些人说一套做一套实不应该--Aiden Dermot Young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6:52 (UTC)[回复]
触发“移除维护性模板”的情况
datetime user change summary tags
2024-08-30 12:03:30 Akatsuki Etoriri 748.0 回退到由Marvin 2009(讨论)做出的修订版本84017377:附可查证来源的内容遭删除,且遭删除的内容并无违反中立性观点。 TW 移除维护性模板 撤销 移除或更换文件
2024-08-30 11:39:56 Marvin 2009 748.0 按方针指引要求的第三方来源 1,扩充回应迫害一节;2,移除非第三方的标语图片及喉舌央视的宣传图片;3,关于认定邪教分类,存在严重争议,不符合要求,而且至今加入方未能提供证据说明是中国政府哪个机构什么时候认定,因为除了媒体宣传之外不存在表明有认定的政府文件和法律文书 ,未认定一说则有BBC和公安部通告为证,故移除;4,关于近来加入的广告分类,移除了中共610反法标语后,也不存在广告了;5,关于中立模板,讨论几个月来,讨论页上多位用户要求删除,现在移除非第三方来源后,中立性也更有改善,故移除。 移除维护性模板 移除或更换文件 可视化编辑
2024-08-27 11:40:45 Marvin 2009 -494.0 1.中共镇压一方来源的导演自焚及反法轮功宣传图片,不符合第三方来源要求;2.以中共来源违反第三方来源要求被阻止而把条目说成非中立,从而添加中立模板,不能成立; 3. 中国从来没有制定法律和颁布政府文件以认定F,故不应加中国认定分类。参见讨论页的相关讨论 移除维护性模板 移除或更换文件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4-08-25 05:51:29 Marvin 2009 -113.0 1. 所谓“我看不出不给这个条目挂pov和advert的理由”,以这样的理由再挂上 两人模板不符合方针 2.以“十分可笑”一说删除图片也并不合理,既然尺寸仍不符合,现缩小 3.以“明显参照英维”添加分类,不符合中维的要求。参见讨论页的相关讨论 移除维护性模板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4-07-16 10:06:07 诗琳童 -38.0 意见已经过讨论 移除维护性模板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4-06-02 11:51:11 Marvin 2009 -10039.0 见讨论页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4-02-24 04:06:28 Marvin 2009 1950.0 对男士称先生并无中立问题,既然阁下有意见,现在删除。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可视化编辑
2024-02-22 11:53:53 Marvin 2009 1962.0 改回把中共说成中国等不必要的修改 移除维护性模板 可视化编辑
2024-01-11 09:46:15 Newerdrawn -190.0 撤销Gaolezhe(讨论)的版本80445740 请问加入模板的理由? 还有观察到您在加入模板后立即于WP:PT处申请将条目永久延伸确认保护,而前一次该条目有人编辑是数天前了,似乎并不符合编辑战的定义。 移除维护性模板 撤销 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高级移动版编辑
2023-05-28 11:37:03 Marvin 2009 -45.0 →top:​ 由条目历史可见,其中大多数文献来源经历过不少用户的检视 移除维护性模板 可视化编辑
2023-05-27 19:41:46 Marvin 2009 2362.0 请不要删除有可靠来源的内容,也请不要添加无根据的模板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1-11-02 21:26:44 Marvin 2009 -39.0 请IP用户不要未经过讨论添加模板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1-11-02 19:21:10 161.81.52.199 25.0 无编辑摘要撤销 移除维护性模板 已被回退
2021-09-04 02:10:14 Marvin 2009 3308.0 悔晚斋用户请不要大量删除可靠来源内容和未讨论情况下随意加入多个模板,RTX 3090 用户请不要加入没有来源的原创宣传内容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1-08-28 08:34:58 Marvin 2009 -159.0 →top:​ 按讨论页上有维基资深用户提到的,这是“不附理由无依据添加多个争议模板”,故不能成立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1-07-19 07:07:52 Marvin 2009 -118.0 请不要没有依据情况下随便按个人好恶添加模板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1-07-10 00:41:54 Marvin 2009 -41.0 撤销悔晚斋(讨论)的版本66457345 请不要利用维基宣传来源并不支持的江氏610邪教宣传 移除维护性模板 撤销
2021-02-21 10:07:45 Marvin 2009 -1927.0 维基并非江泽民的宣传镇压工具,在法轮功这个主题,江的喉舌媒体一直造谣。代表中国政府的国务院和公安部明确确定认定了14个邪教(公安部分别于2000年和2005年发布了两个正式文件),其中并无法轮功,对此,以前条目讨论页有讨论共识。请不要把江泽民的造谣谎言到维基来宣传,而且此条目应使用第三方来源,讨论页以前有许多讨论共识。可查阅一下讨论页。另外你未经讨论加入许多 模板,也并不合适。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1-02-21 08:43:38 Marvin 2009 -1927.0 请参见讨论页,不要加非第三方来源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已被回退 2017版源代码编辑
2021-02-04 08:27:25 Marvin 2009 -557.0 删除近月被添加的大纪元和光明日报等非第三方来源,详见讨论页 移除维护性模板 手工回退 2017版源代码编辑

--Cat on Mars 2024年9月22日 (日) 19:16 (UTC)[回复]

(?)疑问--CatOnMars您好,您列出Marvin的部分编辑,这样是否能说Marvin一定错误有问题?还是反而印证Marvin许多动作是合理善意的。---Marvin这些编辑动作前,另一方用户是怎么添加的、有没有依据规范提出具体理由、添加中共镇压方来源(这好多年前包括有管理员都讨论过,是不符合WP来源的要求),这不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吗?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6日 (四) 04:21 (UTC)[回复]
这里讨论的是Marvin屡次无视讨论,“不讲道理自说自话拒绝沟通无法交流”,我已经不想再说了。这里讨论的压根不是人家有没有善意的事情,如果具有善意能够改善条目质量,那么五个月未经人事的小屁孩最应该来干维基百科编辑。每次都是故意岔开话题“要么就是照搬通知说自己的通知就是怎么说的,一句话要说一百遍,要么和你扯皮问题之外的事情转移注意力”,这种伎俩已经看腻了。援引WP:SPADE,“很多用户时常引用一些方针,例如不要人身攻击以及文明等等,并不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人身攻击,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编辑不受评审”,“不过注意保持文明不要和友善或者谦恭混淆,更不用说仁慈和轻信了”。----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8:23 (UTC)[回复]
(!)意见-CatOnMars您好,在下没有岔开问题。您列出Marvin的部分编辑,这样是否能说Marvin一定错误有问题?还是反而印证Marvin许多动作是合理善意的。---Marvin这些编辑动作前,另一方用户是怎么添加的、有没有依据规范提出具体理由、添加中共镇压方来源(这好多年前包括有管理员都讨论过,是不符合WP来源的要求),这不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吗?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6日 (日) 17:25 (UTC)[回复]
你自己看这个讨论的具体标题,不要试图转移话题。----Cat on Mars 2024年10月7日 (一) 06:26 (UTC)[回复]

能否援引维基百科:扰乱性编辑的论述处理法轮功相关条目和其编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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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如果可以的话,我就把某些编者的实际破坏行为整理一下。

我真的不想碰这个了,我已经被维基百科的讼棍折磨到了,忍了三个月看到社群又开始讨论,于是翻了各种方针和指引找到了这个。

--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6:02 (UTC)[回复]

发现情况,尝试讨论解决,对方无视发警告(Wikipedia:模板消息/用户讨论命名空间),符合条件,视乎情况在WP:ANIWP:EWIWP:VIP上要求管理员介入处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33 (UTC)[回复]
这不是方针或指引。--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15:19 (UTC)[回复]

用户@User:Wetrace再次作出争议编辑,一方面曲解方针在编辑摘要声称其他用户“无合理理由删除大量第三方来源内容”,自己却又同时加回大量非第三方来源,事实上这位用户违反Wikipedia:条目所有权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的行为可能比已遭到禁制的User: Marvin 2009更严重和更长期,请社群关注。--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15:11 (UTC)[回复]

(!)意见-请问,在下在哪里,做出编辑性争议?曲解了什么方针?
(1)请看看The Puki desu 9月24日~25日在条目编辑历史,所做的编辑,那是不是编辑性争议,删除几万字源内容不需要具体合理的理由,里面是不是大量第三方来源?(2)在下加回的东西,有什么问题?里面没有第三方来源吗?然后The Puki desu又无理由全部回退。(3)黑暗魔君您这样的“标准”,让人很疑惑。 The Puki desu无合理具体理由删除长期稳定条目的几万字元,这依据方针恐涉及破坏,其他人认为不妥而加回,却成了您口中的[WP:条目所有权]]!?----这让人感到,部分添加模板 却不提具体理由的“莫须有”情况。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25日 (三) 17:10 (UTC)[回复]
有许多不同的用户在不同场合讨论了许多次,我不会再赘述。--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7:51 (UTC)[回复]
所谓“删除几万字源内容不需要具体合理的理由”,是对与相关编辑同步的复数名用户依WP:CON于条目讨论页寻求共识的讨论行为选择性视而不见;所谓“在下加回的东西,有什么问题?里面没有第三方来源吗?”,实际上等于要将“东西有来源就能加,就不能删”的逻辑强加于人,无视WP:NPOVWP:DUE——这不是WP:OWN,又是什么?阁下自己不见不听,尚欲强闭他人目塞他人听耶?--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8:37 (UTC)[回复]
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除非那个装睡的人自己决定醒来,懒得看他装傻充愣,说话都稀里糊涂的。----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9:14 (UTC)[回复]
我倒没打算叫醒谁,毕竟我不打算干涉别人的自由;我只打算该说的话(在上面)和该做的事(在另一个页面)齐飞。--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10:02 (UTC)[回复]

“中国政府立场分歧”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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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用户Wetrace加回了与对法轮功的镇压明显重复的“中国政府立场分歧”段落,恕在下才疏学浅、实在看不出有何重要。看法轮功条目的读者恐怕只会对“法轮功”、还有“对其的镇压有兴趣”吧,你这一段大可以合并到镇压原因探讨,共产党内部内讧,论重要性、配放在这里吗。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2日 (六) 03:52 (UTC)[回复]

Hoben您好
  1. 政府高层分歧是事实,许多第三方来源关注这议题,这跟中共迫害理由与原因有关,国际媒体高度关注迫害的原因,BBC还就高层分歧写了分析稿。国际人权组织也在关注中共立场分歧。
  2. 您删除主条目中内容、子条目[对法轮功的镇压#中共高层内部分歧],两者边有不同的内容。何况,重要内容,在主条目、子条目都存在。
  3. 此前有用户一直删除 镇压前政府的态度。---镇压前,人大委员长乔石主持调查,报告是“法轮功对国家有百利无一害”。政府国家体委会调查,结论法轮功功效卓著。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2日 (六) 03:58 (UTC)[回复]
  1. 重要程度不至于独开章节
  2. 对法轮功的镇压才是镇压的主条目,这里是用来谈法论功的,不是用来谈中共内讧的
  3. 放在序言章节的那句是删除了,但是文章内的那一句没有人动过,对吧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2日 (六) 04:16 (UTC)[回复]
1. 是事实不等于要写。3. 有关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2日 (六) 04:56 (UTC)[回复]
中共高层内部意见不一。这反映了中共对法轮功的态度变化、说法等问题。例如乔石对法轮功的调查,与江泽民大为不同。因此国际媒体与人权组织也在关注。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2日 (六) 06:53 (UTC)[回复]
那么请问这是镇压法轮功的重点吗?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2日 (六) 08:05 (UTC)[回复]
Hoben您好,是重点。六四事件,当年拒绝镇压的领导人赵紫阳、军方将领例如徐勤先,是不是历史的重点之一?至今仍是国际上关注、研究的历史决策。例如江泽民在六四事件的角色,许多研究也指向江泽民当时对六四镇压屠杀,起到了重要作用。-----赵紫阳被软禁、消音了十多年到死,中共几乎想把赵紫阳从历史抹掉。中国大量年轻人,根本不知道有赵紫阳。----中共对镇压的分歧,对中共、对中国百姓、对世界、对历史都是重点,也是中共重点要掩盖与抹除的重点。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09:36 (UTC)[回复]
@Wetrace 法轮功不是事件对吧,你拿这个当例子请问有何用处。六四事件#军人抗命现象出现在六四事件条目没有问题,因为本质上军人抗命也是六四事件的一部分;但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运动、还要特意开新章节就明显不对了,否则就是喧宾夺主(中国民主运动>六四事件>军人抗命现象>中国民主运动????)。同样地,对法轮功的镇压是法轮功的历史,但不是主要内容,读者来到这里读完整篇条目,不是想知道“中共怎样迫害法轮功、中间内部有分歧吗”(要是的话他们大可以去看对法轮功的镇压);而是想知道“法轮功是什么”,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另开章节。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8日 (五) 10:54 (UTC)[回复]
再者说,中共内讧对中共或许是重点,但是你能保证“对中国百姓、对世界、对历史都是重点”吗?是不是重要到地球条目也要特别为法轮功开一个新章节?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8日 (五) 11:40 (UTC)[回复]
六四事件是短期屠杀镇压、与长期的持续压迫。对法轮功的镇压25年,这分歧情况当然有意义,没有喧宾夺主的问题,也因此,人权组织、多个国际媒体都在关注这一面向并分析。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06 (UTC)[回复]
捂脸,这跟对法轮功的镇压的时间没有任何关系,我引述一下自己的说法“读者来到这里读完整篇“法轮功”条目,不是想知道“中共怎样迫害法轮功、中间内部有分歧吗”(要是的话他们大可以去看对法轮功的镇压);而是想知道“法轮功是什么””。中共内讧可以在历史章节略提,但没有任何理据建立新章节。再说了,有来源就一定要加章节吗?国际媒体关注就要加章节吗?重要性很大吗?是不是俄罗斯卫星通讯社这些“国际媒体”跟我们说“乌克兰政府对顿巴斯俄国人种族灭绝”类似的谎言时,就要在俄罗斯入侵乌克兰的条目开个章节吗?还有,中共法轮功内讧了多久?占了法轮功镇压的多少时间?影响很大吗?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7 (UTC)[回复]
您好,关于其重要性与关联性,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37 (UTC)[回复]
所以上面我也给你解释清楚,其与条目没有太大关系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21日 (一) 13:23 (UTC)[回复]
Hoben7599,
我看你删除全部“中国政府高层内部立场分歧”[37] 将近5000字元,从讨论看来好像删除了几次喔,
还删除全部段落外媒跟专家“镇压原因探讨”[38]。不知道为什么要删除?
我看你说的是你自己觉得没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比较,媒体的关系还比较少。你要复制到其他条目,也不需要删除。
还有你删除后,加入“江泽民文选”的江泽民对镇压原因的观点[39],为什么不放入“镇压原因探讨”或“中国政府高层内部立场分歧”里面一起给大家看?朱镕基  李洪志 BBC还有其他的说法很重要啊。--Clement-314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4:50 (UTC)[回复]
还有你在这里删除了一大段[40]自由之家调查发现, 2012 年以来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的反迫害、草根抵抗与宣导,反迫害方式可分为五大类别。)这些内容不错,为什么要删除?????--Clement-314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4:59 (UTC)[回复]
@Hoben7599 或许可以来说几句
我的意见就是,其中一部分内容删除的理由,编辑摘要写的很清楚,就是移动到对法轮功的镇压去了。
在上面的讨论中,Hoben7599已经把道理说的很清楚了,我建议你不要把被禁制用户的理由又拿出来重复说。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1:44 (UTC)[回复]
Hoben7599没有来回答,在上面并没有说清楚。
虽然Wetrace最近被禁制,Wetrace上面说的是有道理。我也已经提出我的看法。--Clement-314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3 (UTC)[回复]
草根抵抗的那一部分很大程度上和其他内容重复了,还有可不可以论证一下“朱镕基 李洪志 BBC还有其他的说法很重要啊”的理由。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0 (UTC)[回复]

美国资本研究中心应该是不可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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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英文维基百科先前讨论: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Noticeboard/Archive_294#Capital_Research_Center_/_InfluenceWatch_/_Dangerous_Documentaries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4日 (一) 10:22 (UTC)[回复]

(!)意见-维基百科共同创办人,此前曾表达忧心,英文维基百科越来越左,一些被认为偏保守派的媒体纷纷被列不可靠。在上述英文的讨论中,并没有提出不可靠的具体理由。实际上,应该以同样标准去衡量来源。
另外一点观察,例如从疫情等方面,2020年美国左派媒体的报导、对偏保守派媒体的质疑,回过头来,疫情的来源问题、疫苗的副作用争议,左派媒体后来报导、趋向了自己曾经批判的立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09:42 (UTC)[回复]
说这句话的是拉里·桑格,而英文维基百科也的确存在偏见(参见Ideological bias on Wikipedia英语Ideological bias on Wikipedia)。但问题在于,请问偏左的就一定会故意把对家的来源列为不可靠吗,福斯新闻在英维被列入不可靠也是它自己凭本事赚来的[41][42][43],实在是实至名归。还有,你说他们没有举出具体理由,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it doesnt take more than a quick google to establish their unreliability beyond a shadow of a doubt”,如果你有看过华盛顿邮报的报道你就知道,CRC是专职为了推动保守派观点、费尽心思为了让政治右倾,基本上可以跟中国大陆的官媒相比,另外一个讨论也有提到上述的这一点。AllSides明确指出CRC有右倾倾向;Media Bias/Fact Check提及到CRC缺乏透明度,在疑似收取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的捐款后便公然拒绝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共识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8日 (五) 11:34 (UTC)[回复]
@魔琴 这个问题是不是应该在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建议把这一串直接搬过去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3:33 (UTC)[回复]
(!)意见-Hoben您好,(1)这里的议题跟气候变化有关吗?有些偏保守派的观点,对于气候变化的原因,跟左派议程是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川普与一些共和党人。(2)另外也请同样标准看其他的,例如跟中共合作的某些媒体,就对中共迫害人权的一些议题回避等等。例如其他左派媒体有没有类似透明度问题?(3)还有例如疫情,一些左派媒体 一开始对covid19疫情是否源自中共实验室外泄的态度,跟后来有很大变化。脸书也承认配合审查内容。(4)自由民主环境下的智库与媒体,有其各自立场,但有其独立原则、与自由相互监督的环境。但中共的官媒,所在环境是中共极权控制下的,没有独立的人事、组织、运作,不能这样比吧?(5)CRC右倾,是不是很多智库在推动左派观点?并且接受左派金融大老索罗斯的捐助。此外,例如Allsides指出“华盛顿邮报”左倾、纽约时报是更知名,例如“1619项目”在推动改写美国历史、推动左派的“取消文化”。(6)在下前面已说了,魔琴所贴关于 英文维基百科上一个讨论CRC是否可靠的段落,在下此前看的印象,两、三名英文用户的讨论,并未提出是否不可靠的具体理由。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1日 (一) 01:36 (UTC)[回复]
这里在讨论来源可不可靠,怎么无关?大不了就如Wnotieagusdr提议的搬到WP:RSN去。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01:56 (UTC)[回复]
魔琴您好,在下上面意思是,Hoben提的气候变化议题,跟CRC这里讲的是 左派媒体自己用反川普的讯息来做广告。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1日 (一) 02:04 (UTC)[回复]
唉感觉无法沟通。提去WP:RSN了。没人有意见的话这个讨论串可以关了。@Wetrace。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45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模板与分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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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由于前面的一些讨论被归档。但实际上这一议题,还在持续中。9月底有用户再添加了多个分类[44]。以前在下参与讨论过相关,希望继续切磋交换意见。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39 (UTC)[回复]
都加存档标记将近一个月了还说还在持续……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42 (UTC)[回复]
魔琴好,印象中,您之前告诉在下,把在下留言放在上面。但在下没有找到。在下就贴到这。后续在下再整理一下一些疑问点上来切磋。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8日 (五) 09:54 (UTC)[回复]

再论分类“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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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前面的讨论,内容太多,就再起一个话题接着说说。FLG被政府全方位地当作邪教打压,为什么公安部通告里列出的14种邪教没有FLG呢?这是争论的核心,也是本人很想厘清的一个疑惑,就花了一些功夫把来龙去脉爬了爬,跟各位汇报一下,同时也对要不要加个分类,如何加这样的分类,提出点建议供大家继续讨论。

首先,认定邪教有没有一个流程?

有,就在公安部的那个通知里(《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经调查核实,应当根据该组织活动的不同情况,提出请公安部核准或者认定的意见后,报告公安部。公安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提出的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后,分别予以核准或者认定。”也就是说,由地方公安发现邪教嫌疑组织,上报公安部,由公安部调查审核,最后加以认定。通知中列出的已经被明确认定的14种邪教都是经过这个流程的。7种是公安部自己认定的,另外7种是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但是国务院办公厅也基本上是根据公安部的意见书来认定的。所以,这就解释了FLG不在认定列表上的疑团,因为公安部对FLG没有完成这个认定流程。公安部对FLG是不是邪教进行调查的流程从1997年就开始了(维基条目里有描述)。这个调查还没有得出结论的时候,镇压就开始了。从正式流程的角度讲,中国政府并没有正式认定FLG是邪教。

可是,中国政府不是铺天盖地把FLG当作邪教打吗?难道不算认定吗?

这就需要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中国政府取缔FLG的时候,并不是以“邪教组织”(因为公安部的调查还没有结论),而是“非法组织”开始的。FLG不服,不断上访。3个月后江泽民喊出“FLG就是邪教”是为了打压升级。最高领导人发话了,所以举国上下都把FLG当作邪教打,包括媒体宣传、工作报告、各部门负责人讲话都把FLG当作邪教。但是,这些都不算法律法规。从认定的角度看,江泽民出于斗争策略把FLG当作邪教(政治考量),与公安部正式的认定流程还是不一样的(危害人民考量)。  

那么,谁来补刀的呢?

就是中国反邪教协会。这个协会隶属国家科协,科协是民间机构,由中央书记处管理,并非政府部门,算是党的组织,不能代表国家,说“被党认定的团体”比“被政府认定的团体”更合适。

中国政府没有明确的法律(人大通过的)和法规(公安部出台的)认定FLG是邪教,最多是一种默认。所以,才会出现分歧,维权律师们也是从这些破口里捡到枪,为FLG做辩护的。维基百科应该反映出这种客观存在。举个例子,男女同居,人们都把他们当作两口子,孩子也叫女的妈,男的爸。如果没有领结婚证,不管外界如何把他们当作两口子,从理论上看,不能归类到结婚的人群里。

建议:

1)撤销 “Category: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

2)如果要归类,可以加上“Category: 被中国共产党认定为邪教的团体”。

3)共产党也是一种信仰,也算一种宗教。FLG也有正式文件称共产党是邪教(《九评共产党》评中共的邪教本质)。如果要公平的话,也可以弄一个“Category: 被法轮功认定为邪教的团体”,然后把中国共产党那个条目放进去。

说得有点长,很愿意跟大家讨论。--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03:31 (UTC)[回复]

说了那么长,所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里哪里有“法律”两个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03:47 (UTC)[回复]
人大定的是法律,公安部定的是法规。法律和法规算是司法依据。这里讨论的就是公安部的法规。我上面要讲的一个历史事实,就是公安部在按照流程认定FLG是不是邪教的过程中(从1997年开始),还没有做好,被江泽民在1999年发动镇压而终止了。这个认定流程被中止了。比如两口子排队去领结婚证,排了老半天,等喝喜酒的单位领导等不及了,直接宣布两人就是两口子,于是终止排队领证,喜宴开始了。但是,这两口子没有扯结婚证,就不算官方认定的结婚。--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2 (UTC)[回复]
所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里哪里有“法律”两个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02 (UTC)[回复]
我懂你的意思,共产党不讲法律,“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 但是,维基条目的这个分类,强调是”政府”,会强化其“法律的合法性”,让读者误解。我的提议是,改“政府”为“党”---“被中国共产党认定为邪教的团体”,更能反映那段历史。同时,我们也可以在条目的“争议”内容上,就这个话题把两边的观点都说说,对读者也是很有帮助的。我们在这里争论的本身,就说明这个话题也是很多读者关心的。--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3:30 (UTC)[回复]
你没懂我的意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44 (UTC)[回复]
共产党也是一种信仰,也算一种宗教”,意识形态不是宗教好吗,马克思恐怕得从坟头爬出来澄清一下。另请参阅#c-Hoben7599-20241018151000-Wetrace-20241018144900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20日 (日) 04:03 (UTC)[回复]
这个共产党是不是宗教的议题,与我提议撤销分类没有直接关系。我们这里可以不涉及这个话题,就只集中在公安部认定的流程缺失上。--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3:03 (UTC)[回复]
(-)反对撤销此分类,目前在司法实践上并没有认定邪教的既定流程,公安部的通知只是其中一种认定方式,例如华藏宗门是直接由珠海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不经公安部。至于对法轮功的认定,在《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已经很清晰。阁下提出的理由和“共产党也是一种信仰,也算一种宗教”的说法,与之前因扰乱和霸占法轮功条目而被禁制的用户雷同,希望阁下不是相关用户的傀儡。--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0:54 (UTC)[回复]
公安部的认定通知中明确说明了,如果是地方性的邪教嫌疑组织,由地方认定,就象阁下提及的华藏宗门。如果是跨越省、市的,由公安部认定。从1997年公安部开始调查FLG是不是邪教,就正是这个流程。要认定FLG是邪教,有两种方式,一是人大通过法律直接认定(要提及FLG才算数),二是公安部出台法规(就是其他认定的14种邪教一样)。现在这两个方式都缺乏。所以,大家才有争议。--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9 (UTC)[回复]
那是公安部的文件,指示的内容是根据邪教组织活动区域的不同情况,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公安部认定。公安部以外的其他政府机构如何认定与这份文件没有关系,而且从来没有必须由公安部统一认定的规定。--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4:51 (UTC)[回复]
黑暗魔君您好,不是您说的 反对“撤销”此分类。这是被强“新增”的分类。而且这一添加,是违反 分类规范。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31 (UTC)[回复]
除了约半年前的讨论之外,8月份的讨论Talk:法轮功#用户添加分类_违反页面规范要求“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也都有很多说明了。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35 (UTC)[回复]
添加这个分类有共识,不能单凭阁下单方面的意见推翻,也看不到阁下提出新观点重启讨论,我不会再赘述。--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0:07 (UTC)[回复]
您好, 并没有达成共识。过去被强添加以来,就进行了讨论,后来拿掉。最近一次又被添加,再被开启讨论,这并没有达成共识。前面讨论已有很充分说明论点。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1日 (一) 01:40 (UTC)[回复]
Talk:法轮功#关于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的共识已经通过,阁下是打算无视共识?--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1:49 (UTC)[回复]
公安部列出的14种邪教并不都是由公安部认定的,其中有7种是由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如果是其他国家机构明确认定的邪教,也应该出现在公安部的这个文件里。 如果人大的决议或两高的解释里明确FLG的定性,也一定会出现在公安部的通知里。就是因为没有直接提及FLG,公安部的通知才成了大家争论的东西。通常的流程是,先认定邪教组织,然后政府取缔。针对FLG,顺序反了。先取缔,“非法组织”,3个月后才去套用“邪教”,造成司法上的混乱。因为是最高领导人发话了,举国上下都把FLG当作邪教打压,生米煮成熟饭,职能部门也懒得去走正常的司法流程,才造成法律法规上的破口。维基的中立性应该反映这个历史事实。直接在条目的分类里加上“Category:被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会误导读者。--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2:00 (UTC)[回复]
请停止扰乱。第5遍强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里没有“法律”一词。政府是行政机关。--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1日 (一) 02:05 (UTC)[回复]
@自由雨日 您好,我真很真诚地在这里跟大家探讨,请不要认为这是扰乱。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都必须上符合宪法,下符合具体的法律(人大决议)和法规(部门制定)。政府认定的东西,怎么能说与法律无关呢?--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2:25 (UTC)[回复]
扭曲语言理解中,从你的言论可以了解到何谓“语无伦次”。在下举一例:你提出“FLG也有正式文件称共产党是邪教”,先不论《九评共产党》算哪门子正式文件;我们用你的逻辑思考:法律认定才算正式认定 → 《九评共产党》不是法律 → 《九评共产党》是大纪元推出的 → 大纪元称与法轮功没有隶属关系 → 共产党没有被法轮功认定为邪教,这明显与你之前提出的“也可以弄一个“Category: 被法轮功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建议自相矛盾。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21日 (一) 03:39 (UTC)[回复]
您说的这个逻辑的严密性是有道理的。在我最早的帖子中,这个不是重点,只是想要平衡一下双方,FLG的媒体(比如明慧网)称“中共邪教”是很普遍的。如果造成困惑,很抱歉,我可以收回这个观点,重点集中在是不是要在这个条目里撤销““Category: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1:58 (UTC)[回复]
“一定会出现在公安部的通知里”是阁下的原创研究,华藏宗门就是由法院认定而没有出现在这份文件上。不管你个人认为顺序是否反了,认定的事实依然不变。--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2:07 (UTC)[回复]
(?)疑问---请问自由雨日、黑君,谁在扰乱?自由雨日的意思,是认为PRC宪法、习近平,在扰乱吗?请查看以下PRC的宪法、立法法,以及习近平的说法。PRC政府机构的行为,不是依据宪法、法律作为依据吗?“行政机关”不用依照法律做事!?
PRC宪法总纲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习近平也曾说“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且不说4月、5月的讨论。在下于8月份的讨论Talk:法轮功#用户添加分类_违反页面规范要求“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中,就重申并写到。几点观察-----“政府认定”是以PRC法律体系为前提的;分类规范要求“显而易见无争议(张国荣是香港人)/中立性”。4月份就与多位用户在互助客栈详细讨论切磋过。但是,由于中共控制的媒体宣传,让人“以为”...
  1. 例如(1)【BBC2014报导:中国公布官方“邪教名单”引发网友关注 (中国媒体说,官方认定的“邪教”共有14个,但是网友发现官方口中的“邪教”-- 法轮功不在其中。)】、(2)【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中国律师和国际法律专家认为,除了共产党档外,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 (3)例如这一篇,六位中国律师2007年【〈宪法至上,信仰无罪〉无罪辩护词】,这篇在国际知名、被收录书中(书评:《剑与盾:中国维权律师》)—……第四部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本身与宪法及法治精神相悖。---(这部分尤其从“立法法”的规范角度,一一解说包括中共两高解释等问题。此外,更何况,最高行政部门国务院、一级单位公安部的认定文件,十多年来的几个版本,都没有列出法轮功。国务院2011年还废止了对法轮功的两项出版禁令
  2. PRC法律从未“认定”(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必须由法律明文、明确性认定)。中共国务院、公安部的官方认定名单,几次更新发布,也从来没有“认定”法轮功。刑法300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也没有提法轮功(有些人讽刺中共才是妨碍与邪教),中共两高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何况这解释违反、僭越了立法法而无效,且解释内文也有问题。中国共产党存在“以权代法”问题,存在“违宪违法”。中国政府高层,对镇压法轮功问题,自始是存在严重分歧的。
  3. 关于PRC法律,PRC宪法总纲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习近平也曾说“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4. ------中共宣传机构的宣传、谁谁的说法,并不能代替、僭越宪法及法律。对于没有法律基础、违反宪法、违反法律、违反检察及司法原则,法院所做的“判决”(依据诉讼法--这样的判决应是“无效”判决)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1日 (一) 02:20 (UTC)[回复]
阁下再次复制贴上这些观点,不能推翻早前完成公示的共识。--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2:26 (UTC)[回复]
(!)意见-黑君您好,(1)请您就上面8月、甚至几个月前就写在讨论页的内容具体回复。(2)请问您所说“早前完成公示的共识”在哪里?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1日 (一) 02:31 (UTC)[回复]
华藏宗门是在2015年被认定为邪教的。我们这里说的公安部通知是2000年的。公安部的这个通知在2005年重复发布过一次。--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2:21 (UTC)[回复]
依然没有任何法规规定必须出现在公安部文件上才算认定。--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2:29 (UTC)[回复]
(*)提醒-黑君,印象中您是不是也参与过之前的讨论?您上面这样的说法,是不是把PRC宪法、PRC立法法、习近平所说的话,以个人意见忽视了?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1日 (一) 02:32 (UTC)[回复]
依据 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观点。除非显而易见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从上面讨论,很清楚的,这一分类是不符合规范的。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21日 (一) 02:34 (UTC)[回复]
请你不要把你的个人意见强加在我身上,如果你没有提出新论点并形成新的共识,加入该分类依然是目前的共识。--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2:35 (UTC)[回复]
可以接受阁下的说法,没有法规要求只认公安部文件。那么,抛开公安部文件,就来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文件(决议)认定FLG是邪教了呢?那就是大家常提到人大常委会的一个决议,和两高的司法解释。可是,这两个文件都没有直接提到FLG,也就谈不上直接给FLG定性。争论也由此而来。中国政府把FLG当作邪教打压,这是不争的事实。我同意在条目的正文中就政府认定邪教这个问题,把来龙去脉,正方反方都说一说。我有保留意见的就是,把条目直接归类。对于一个读者而言,看到这个归类,可能会联想到1)人大通过了法律,认定FLG是邪教; 或者2)职能部门有出台法规,认定FLG是邪教。而这两个东西都不存在,这可能造成误导读者,这就不是维基的中立性所期望的,也没有反映出这场镇压中有关“认定邪教”争论的历史的一面。即使到今天,维权律师还在用这个法律破口做辩护,就说明“这个话题有争议”是客观存在的。按照维基百科的编辑传统,证明FLG是邪教需要提供一个直接的资料来源,我们可以继续就那个来源文件进行讨论。工作报告、负责人讲话、甚至什么部委发给下级单位的通知,都不算是权威文件。不过,我很高兴跟阁下有建设性的讨论,就请按您认为合适的提供一个,我们继续探讨。--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4:05 (UTC)[回复]
认定就是认定,这里不是在讨论“合法认定”还是“非法认定”,请停止扰乱,谢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1日 (一) 14:10 (UTC)[回复]
总算懂了阁下一开始就说的“无关法律”的回复。答案虽然有点“简单粗暴”,倒也让我明白了大家分歧所在的根源,敢情这两礼拜我专门去研读有关条款、通知、解释、甚至《刑法》等等都打了水漂 :=)。对于“非法认定”,我再领会领会。--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6:28 (UTC)[回复]
不是说看了很多前面的讨论吗。。4月份的时候Wetrace就一直在说什么认定非法,然后其他编者都在强调“不是在讨论认定的合法性”问题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1 (UTC)[回复]

请求社群关注法轮功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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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1RR阻止不了编辑战,还得是0RR。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回复]

Wetrace被禁制了。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47 (UTC)[回复]
希望恢复到这个版本。--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5:17 (UTC)[回复]
↑这个版本是那段时间其他编者修订过后的,之后的版本又被WT改过。--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11:50 (UTC)[回复]
对比了两个版本的引言部分,简化一下是可以的,不过,对@The Puki desu的版本提几个意见:1)用“创建”在时间上不准确,当前文本用的“公开传出”比较合适,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创建的。2)“拒绝现代医学”这个词有点牵强,当前文本用的“不鼓励使用现代医学”更准确。 这里的用词还容易引起误解,好像是针对社会上所有人而言的(FLG没有否定现代医学),其实,应该只是对FLG学员群体而言。3)作为“法轮功”主条目的引言,没有理由不列出主要著作,功法介绍,传播情况。当前文本中的这些内容不应被删除。其实媒体什么的,都不应算在主条目引言的。应该在后面单列出来说明。我看当前文本里也有这些,显得冲淡了主条目。4)对比两个版本,Puki的版本在引述外界评论时缺失了一些平衡观点。有写中共否认指控,同样FLG也有否认一些指控,在Puki的版本里被删除了。
Puki修改的幅度太大,后面的内容还没来得及看。--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2:33 (UTC)[回复]
我得声明一下这个引言是我翻译的以前的英文维基版本。我现在仍然建议这么做,不过我觉得现在英文维基的版本更好。
其次是我觉得现有版本积重难返,不如按照之前大改的大纲来,不然当前版本过于琐碎。--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2:15 (UTC)[回复]
不针对FLG这个条目,我只是从一个长期的维基用户的角度来说,有些条目可以参考英文版,甚至很多都是英文翻过来的,但是有些条目本来就是中文为主的(或者是说中文原生的条目),这种条目如果再从英文翻成中文,并不是很合适,毕竟中英文面对的人文环境不同,对于话题关心的聚焦也不同。比如,同性恋问题,在西方是个大事,在中文环境中,就不是那么太突出(相对而言)。当然,FLG的国际性影响使得其英文版有其独立性(不依赖中文)。--ThreeBodySpectator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4 (UTC)[回复]
我暂时不太支持从英维翻,毕竟就像ThreeBodySpectator君所云,英维条目会比较侧重于西方的角度。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3 (UTC)[回复]
说实话,我也觉得改动有点大了。反正Wetrace已被禁制,直接在现在的基础上改就可以了吧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9 (UTC)[回复]
正文大纲可以用那个版本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2:16 (UTC)[回复]
我没看明白,wetrace被禁止编辑法轮功条目了?哪里宣布的,有链接吗?@魔琴@The Puki desu@Hoben7599--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11月18日 (一) 10:48 (UTC)[回复]
@静魔魔女:去AN3存档找,在多位编者日夜努力,CatOnMars等整理编辑数据,我给最后一击之后(因为他居然去提报黑暗魔君),被Shizhao无限期封禁的。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11:12 (UTC)[回复]
WP: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4年10月#c-Shizhao-20241021124000-Wetrace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11:21 (UTC)[回复]
我先把首段恢复到4月的版本了。现在很多参考资料报错。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06:22 (UTC)[回复]
我看之前的讨论段落,Talk:法轮功#PUKI所谓重建,无理由删除几万字元、并原创研究。Wetrace整理的好几个问题中,
其中一个是“Special:Diff/84322878,PUKI称“恢复由MilkyDefer在2024年4月10日 (三) 01:45贡献的版本版本82215240,这个前言是我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回来,经MilkyDefer修饰后的版本。”——但是,该版本后来有其他用户参与补充意见更新,现在却完全被删除。”
魔琴今天把首段恢复到版本82221487 [45],就是有上面说的这样的问题。--Clement-314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4 (UTC)[回复]
同样是Talk:法轮功#PUKI所谓重建,无理由删除几万字元、并原创研究,我已经指出了@Clement-314的明显问题。--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2:15 (UTC)[回复]

简单形容一下条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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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本条目一共有120个"共产党",162个"美",59个"中共",67个"迫害",62个"器官",以及626个"法轮功"。

'不言而喻,一目了然。'————交织未来剑客小鹿————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34 (UTC)[回复]

这个条目就应该全部删除,然后打回重写。中立性有极其严重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一个气功教派,怎么天天涉政?不好好修炼,总是掺和民间俗事作甚?--Sermayde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7:01 (UTC)[回复]

无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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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本条目存在大量问题亟需编辑。但我看到此条目被保护起来了,无法编辑,请问按照维基百科的方针,是否应该将保护解除?谢谢!--Chimoruki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8 (UTC)[回复]

您可以提交编辑请求({{ep}})供参考。--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