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碧娥
外觀
唐碧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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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議會第1-3屆議員 | |
任期 2022年1月10日遞補—2022年12月25日 | |
選區 | 第八選舉區 (北區、中西區) |
任期 2010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5日 | |
選區 | 第十一選舉區 (北區) |
中華民國第4-6屆立法委員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 |
選區 | 臺南市選舉區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60年5月3日 |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民主進步黨 |
母校 |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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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碧娥(1960年5月3日—),臺灣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政治色彩屬於扁系成員,為一邊一國連線成員。曾任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2007年於黨內初選敗給同黨時任臺南市議員陳亭妃而結束九年任期;2009年7月獲邀擔任臺南市政府地政處處長並於2010年當選臺南縣市合併升格後第一、二屆議員,2018年連任失利;2022年因時任七連霸中國國民黨議員洪玉鳳詐領助理費遭判刑定讞解職,而回任第三屆議員[1]。2022年宣布放棄競選連任,交棒給立委王定宇服務處副主任林建南[2]。
政治主張
[編輯]- 投票年齡應從20歲降到18歲主張:唐碧娥表示,《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國民年滿20歲有依法選舉之權。相較外國,臺灣限制20歲才有投票權,不符時代潮流。歐美及泰國、菲律賓等,都18歲就有投票權,她主張臺灣應修法,讓投票年齡降為18歲。唐碧娥說,臺灣年滿18歲就須負完全刑事責任,滿16歲可合法工作並繳稅,但要滿20歲才能投票,這對年輕人並不公平;她將串連立委連署修法,推動投票年齡從20歲調降至18歲。[3]
選舉紀錄
[編輯]年度 | 選舉屆數 | 選舉區 | 所屬政黨 | 得票數 | 得票率 | 當選標記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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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 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 臺南市第一選舉區 | 民主進步黨 | 22,430 | 13.60% | ||
1996 | 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 29,496 | 15.53% | ||||
1998 | 第四屆立法委員選舉 | 臺南市選舉區 | 30,224 | 10.24% | |||
2001 | 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 | 36,877 | 11.23% | ||||
2004 | 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 | 51,422 | 16.23% | ||||
2010 | 第一屆臺南市議員選舉 | 臺南市第十一選舉區 | 8,888 | 12.74% | |||
2014 | 第二屆臺南市議員選舉 | 10,436 | 16.38% | ||||
2018 | 第三屆臺南市議員選舉 | 臺南市第八選舉區 | 6,461 | 6.20% | 遞補當選 |
參考文獻
[編輯]- ^ 7連霸台南市議員洪玉鳳因案解職 唐碧娥10日遞補就職. 自由時報. 2022-01-07 [2022-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3) (中文(臺灣)).
- ^ 民進黨唐碧娥不選台南市議員 民主可貴處在適時交棒. 聯合報. [2022-04-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06).
- ^ 18歲可投票 議員參選人唐碧娥促修法. 聯合報. 2014-10-14 [2014-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5)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