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華民國/檔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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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辯論什麼是政權的合法性

中華民國兩次中斷 洪憲帝制 溥儀復辟 國祚並非未曾中斷 先辯論什麼是政權的合法性,以此為基礎再來辯論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誰是合法政權。 --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3:46 2006年2月8日 (UTC)

  • 你所謂政府合法性的爭論其實是意識形態的爭論,討論這個沒有任何意義,美國人認為民選的政府是「合法」的,但請注意並非所有的人都認同美國的意識形態,如果非民選政府是非法的話,那麼美國為什麼要和一個「非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並保持關係呢?
  • 合法的政府首先要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Hoohoog 08:21 2006年2月8日 (UTC)
即使按照中共自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那麼「中共政府」和所謂「人民代表」手中的權力必需是得到人民的授權才行。可「中共政府」和所謂「人民代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授予的嗎?他們有人民選票來授權嗎?既然「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中國人民」,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是真正得到中國人民的選票上台的,那麼哪怕有1000個其它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是不合法的政府,因為「其它國家」不是「中國人民」,無權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否合法。--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9:52 2006年2月9日 (UTC)
人大代表都是所有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公民投票選舉出來的。請你分清楚政黨國家政府三者之間的區別--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27 2006年2月9日 (UTC)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被「中共」建立的,建立的過程就是非法的,而不像美國一樣在建立時通過民主協商和民主投票建立的國家,並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是被中共控制的,無論「中共」還是目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是非法的。中共宣稱「中國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而中國人民並沒有授權中共領導,所以目前的中共政府的權利是非法的。「中共」目前的權力是非法的,「中國政府」得到的權力也是非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中國人民授權成立的,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非法的。既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法律、國家體制、軍隊、警察等等一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體制下的「政治結構」全部不是人民授權的,全部是非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一切的一切,全都沒有得到「中國人民」的選票或其它方式的正式授權,全部是非法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整個就是個非法的「政治實體」,就是個非法的國家。中國的「人大代表」並不是由「真正」的選舉產生的,這一點無論是中國的普通民眾、國際社會還是「人大代表」本人都知道,你不要自欺欺人的說中國的「人大代表」是被「人民選出來的」。一個「不肯出賣國家利益給外國」的政權和一個「同意出賣大量國家利益給其它國家」的政權同時要求外國承認,很明顯是「賣國政權」更容易得到其它國家承認,所以絕不能以「承認這個政權的國家的數量的多少」來衡量這個政權是否合法,只能以這個政權統治的人民是否在公開公開公平自由(包括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情況下用選票承認了這個政權。 --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13:00 2006年2月9日 (UTC)
我不知道您說這麼多和條目建設有什麼關係。按照您如此高標準的合法性要求,中國上下五千年還沒有合法政權呢。中華民國恐怕也最多在1996年大選的時候才建立了「合法」政權。您還是多把精力放在條目上,這些政治宣傳到別的地方說去。 --鳥甲 04:29:45 2006年2月13日 (UTC)
我們現在談論的「合法性」當然是現代社會的「合法性」,原始人時代甚至沒有「法」這個概念,「合法性」更無從談起。你不能以百或幾千年前的標準衡量現在的政權。如果按現代「合法性」的標準,中國幾千年內只有1996年直選後的「中華民國」是完全的合法政權,其它政權都是非法政權,誰當了「皇帝」、誰的槍多誰就說了算,「槍桿子裡出政權」,而現代社會的「合法性」標準是「選票里出政權」,誰的選票多誰說了算。即使是1996年前的中華民國也比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性高的多。衡量「合法性」高低的標準就是「有多少權力是人民授予的」,越多的權力是人民授予的,這個政權就越合法,畢竟「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只有「村長」可以直選(還不是公開公開公平自由的選舉),縣長、市長、省長、國家主席全都不是人民授權的。而中華民國現在從村長、縣長、市長、省長、總統的權力都是由人民的選票直接授權的,當然「中華民國」是「完全合法」的政權,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上到下的各級機構和組織完全是非法的。--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4:59 2006年2月13日 (UTC)

中國人民在49年已經作出了選擇,全中國選的是共產黨,你們國民黨只是被拋棄和遺忘的一群遺老遺少.--今宵多珍重 15:10 2006年4月22日 (UTC)

今宵多珍重: 1949年的選擇是人民的選擇嗎?如果把勝王敗寇的歷史觀視為人民的選擇,那忽必烈的蒙古游牧民族進入中原,滅掉宋朝也是人民的選擇嗎?皇太極的大辮子八旗軍進入中原強迫人民剃髮留辮子也是人民的選擇嗎?請不要忽略一個極為重要的事實,1947年民國行憲之後,原國民政府已經移交給民選的中華民國政府,而1948年全國普選立法委員恰恰才是人民對國會代表人選和對中國未來的真正選擇,至於共產黨藉助蘇俄的叛亂,不過就是中國幾千年無數次歷史輪迴的重演罷了。如果說這是一個選擇,那只能是上帝的選擇,而不是人民的選擇。 --User:Amphylite 05:07:26 2008年6月29日 (UTC)
我不想跟你辯論政治問題,我只想知道你討論這個和條目有什麼關係?你想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合法政權」??沒門兒! --鳥甲 05:07:26 2006年2月13日 (UTC)
我只是想提醒某些人,不要因為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少就認為「中華民國」非法,不要在條目中用任何言論表明或暗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合法政府,而中華民國不是」。要知道,很多人會在條目上寫上類似「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合法政府,而中華民國不是」之類的話,我的言論是提醒這些人。另外,你不是「不想和我辯論」,只是用現代社會的標準你辯論不過我。如果你想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合法政權」,就先說你用的衡量標準是什麼?如果你的標準是「誰的槍多誰說的算」,那麼恭喜你:所有的強盜都是這個邏輯。「誰的槍多誰說的算」是地地道道、百分之一萬的「強盜邏輯」,用這個邏輯建立的政權是地「地地道道、百分之一萬的強盜政權」。想想毛澤東那句著名的「槍桿子裡出政權」吧。--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5:30 2006年2月13日 (UTC)
你這麼說我贊同,我反對在條目中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合法政權」,也反對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如果有人這麼寫,你儘管刪除好了,我支持。 --鳥甲 05:45:33 2006年2月13日 (UTC)
「衡量『合法性』高低的標準就是『有多少權力是人民授予的』」這是一種國際間明確承認的說法還是一種模糊的共識呢?--學習第一|有事找我 05:19 2006年2月13日 (UTC)
前面這位「學習第一|有事找我」先生,我回答你:是按照中共自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手中的權力必需是得到人民的授權才行。--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5:30 2006年2月13日 (UTC)
    • 其他國家是否也將衡量政權合法性的標準定位為「獲得人民的授權與否」呢?--學習第一|有事找我 05:40 2006年2月13日 (UTC)
前面這位「學習第一|有事找我」先生,我回答你:按照中共自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和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手中的權力沒有得到人民的授權,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非法政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規定的「人人有權享有一切人權」[1]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剝奪了中國人的應擁有的、世界人權宣言[http://www.un.org

請問英國女王和日本天皇是否合法?--[龍兒]

中共不是大陸同胞投票選上去的,但國民黨確實是絕大多數人民人民"獨立自主"地趕出去的。中共中央的專政政策並不像有些同學想象得那麼壞,畢竟大陸在中共統治期間的發展程度要比蔣介石主政時要好,而且事實證明臺灣當今的民主也並未完全杜絕腐敗現象-陳水扁家族腐敗案算一個例子。而且毛澤東當政初期大陸的腐敗現象也很少(見劉青山,張子善案)我承認文革這件事給中國人民造成的損失實在很深重,但我覺得這並不等於整個中共一手策劃了這場"文革秀",事實上,很多中共黨員都在文革中受到了衝擊,最典型的一個例子-鄧小平的兒子鄧樸方,受人逼迫跳樓導致半身不遂。中國官方的正式說法認為文革是「由毛澤東錯誤發動和領導、被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由於毛澤東對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偉大功績,使他的聲望達到高峰,成為不容置疑的偉大領袖。同時,他逐漸脫離實際和群眾,個人專斷,凌駕於黨之上,使黨和國家的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受到嚴重破壞。大家把帳全算在共產黨頭上恐怕有失中立。(僅代表個人觀點,歡迎指教)-龍兒

首先,針對您的文字內容:「大陸在中共統治期間的發展程度要比蔣介石主政時要好」?我想請問的是,蔣介石1928年北伐成功至1949年退出大陸,有哪幾年沒有內憂外患?內有中共成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外有日本和蘇聯的侵略,蔣介石能有1928年~1937年十年訓政中國,史稱黃金十年的建設功績,這樣的執政能力會比中共差?
第二,文革是「由毛澤東錯誤發動和領導、被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我想請問的是毛澤東是誰?不就是中共的神主牌嗎?如果是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有可能會出現這樣的災難嗎?如果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會搞出文革這樣的事嗎?就不說大躍進、人民公社、人為三年大飢荒等這類荒唐事了。親愛的龍兒,您要好好地想一想呀!--小億 15:16 2007年1月18日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制度是"人民民主專政",他並不宣稱自身是民主的.1949年後的共產黨和1949年前的國民黨其實是半斤八兩,都不是民主的政權.至於合法性的問題,如果硬要說"民主的"才是"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合法的,因為按照人大代表的選舉程序,"台灣的人大代表"是不能代表台灣人民的.而中華民國也沒有做到讓其宣稱的領土範圍內居住的人民全部具有選舉權.(從"匪區"來的,入島都要受審查)充其量只是"部分合法"而已.Zhuhui 05:50 2007年1月30日 (UTC)
1947年之前的中華民國由國民黨一黨訓政,史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而1947年憲法頒佈後的中華民國不再由國民黨一黨訓政,此後的政府,必須叫中華民國政府,而不是叫國民政府,這個概念很重要。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由中共一黨專政,所以理論上和1947年之前的國民政府是比較相似的,什麼人民民主專政?其實就是一黨專政,我以為目前大陸的政府應該叫共產黨政府而不是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1947年的國民黨能放棄一黨的權力,而制定出一部沒有把國民黨一黨獨裁的說法寫入中華民國憲法中,是非常難得的,也為中華民國的永續存在,開創了正確的未來。而中共把自己一黨獨裁寫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中,就註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命運是專制的,而未來也必然面臨合法性的挑戰。小億 15:17 2007年3月19日 (UTC)

作為中國人,希望說句中肯的話,為國家統一盡一分力.全中國沒有選共產黨或國民黨的,只是兩個黨自己打來打去.合法與否,只是人的定義而已.有一定數目的人承認,就可稱之為合法,所以以合法性去討論某國號的存在與否,是沒有意義的.到現在,根據兩岸政府的憲法,中國,到底只有一個,政府則有兩個.中華民國政府,是應該被承認的.在兩岸互相平等的基礎上,才有討論的空間,相討合作及統一的事宜.Vincent Mango


話說只不過在1949年國民黨因為太鳥,不小心被打到台灣來了,只不過被打到台灣的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後來共匪又成立一個國家,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毛主席也承認說應該要直接叫中華民國,不該搞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許就不會有兩個中國的爭議點,早期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最主要的問題是在於爭中國的主權問題,這個在聯合國已經解決了,不就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我記得好像沒有說過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就連美國跟中國簽的三個公報也是很模糊的帶過去,我記得美國還幫台灣搞一個台灣關係法,話說10幾年前在李登輝當總統就很想把憲法的領土把現在中國國土的區域部份給刪掉,不過這樣講到是會扯到台獨問題,對岸的老共政府和美國都會靠被,話說回來台灣的網路上可是啥都可以說的,不像你們愛封鎖網頁封的很爽,一不小心就被封掉不能來維基百科,還真是可憐阿....還要靠一些鳥鳥的軟體突破限,不過我說真的台灣其實就是太自由了所以有些人就愛亂搞,所以中華民國事實上對中國大陸不是合法政府,但是在台灣是唯一合法政府,美日對中國有台灣的主權也只是保留態度,不過我說真的也許有一天會打來台灣也說不定,那這個條目就要來慢慢改了,最後一點對岸的共產黨政府有那麼好談判的話,當年的蔣介石就不會被打到台灣那麼慘了,但是還有一堆外在因素在,本身國民黨就很腐敗了.—Irwin 23:05 2007年4月12日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話中華民國係"非法政權",中華民國當然話中華人民共和國係"非法政權"。因為他們是對立的......我看到上方有位人兄用武力建立的政權是不合法的,那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你說的"非法政權"。當一個政權的衰落,新政權就會出現,這個是中國5千年的傳統,中華民國不夠中華人民共和國打,這個是事實......現在就算美國都要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守一個中國的原則,只得25個國家丞認國民政府。合法性?去那些國家說吧! oiu123456上 2007年5月26日 (六) 12:45 (UTC)

我覺得討論誰合法誰不合法,我想請問那個"法"的標準在哪?不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他們都是合法的的政權,為什麼?因為他們都有自己的主權,領土,人民.只差有多少國家承認罷了!當然在這版面我看到各位大大為了自己的言論爭的面紅耳刺,何苦呢!(以下有主觀的色彩!)我很想問那些自以為台灣是他們的"大陸人"請問:你們有管轄到這邊嗎?請問:你們的戰機能開來這邊嘛?請問:你們說你們是崛起中的大國,可是你們真的崛起了嗎?(請用心思考這個問題!)當然我也想問我們台灣人我們痛恨的是"大陸人"還是"中國的政權"還是那些帶有意識形態的"大陸人"(所謂的意識形態是認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或者對台灣帶有輕視的),我希望台灣人不要妄自菲薄,對於在夾縫中生存的國家,我們更應該團結度過這時期(不管多久堅持下去就是你們的),長期的分治已經帶來了不少的敵意,這對華人的團結是不利的(我想美國等強權會希望我們是分裂的)但是我還是不想被中共統治(畢竟在民主的環境長大),也不想一國兩制(看看香港就知道了),我有一個夢想,我想看到一個強而盛的中華民族,不驕傲能謙遜,扶持弱勢民族,為世界每個人每個國家爭取他應有的權利,我知道或許太過理想,但起碼是一個團結的民族. (以下是本人長久對現實的不滿)乾脆中國和台灣打起來,到時候就知道鹿死誰手了啦!就不要到最後台灣還贏勒!看著吧!驕傲自大的莎文...(消音)無名小卒 2007年7月20日 (五) 01:45 (UTC)

大家別吵了,我是中國大陸的。我支持中華民國政府統一大陸。中國共產黨破壞中國文化,不是中國人的政府。

對上面認爲臺灣是一個國家並且支持大陸與臺灣發上戰爭的同胞,你認爲臺灣是一個國家我沒有辦法説服你,我們接受的教育不一樣。不過一定要說意識形態的話,臺灣是一個國家這種觀點按你的定義何嘗又不是一種意識形態呢?

再説戰爭,我怎麽都想不明白爲什麽臺灣人會認爲在戰爭中臺灣會是勝利的一方?你有一點軍事常識麽?大陸說不會動用核武器,其實大陸根本不需要動用核武器,導彈就夠了。導彈攻擊足以覆蓋你們整個臺灣省,只需要兩天的時間大概臺灣一切電力設施都煙消雲散了。除非美國介入,否則臺灣根本就是不堪一擊,要不然你們的那幾位領導人爲什麽還不敢宣佈獨立? 再説美國,它的介入只會使事情更糟糕。在這裡我要再一次強調教育問題。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臺灣是我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根是不是共產黨統治沒有任何關係,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我非常討厭共產黨,但這並不能改變我認同臺灣是中國一部分這一原則。我想這種觀點是大陸絕大多數人的看法,所以台海戰爭一旦爆發,沒有人會怨懟中共政府。而如果美國介入,只會是中國大陸人民更加堅定戰爭到底的看法。美國想不想承擔這種瘋狂的反擊?我想美國會做出一個理智的決定。

你的很多觀點太偏激了,香港怎麽了?香港因爲回歸祖國才逃過了97亞洲金融風暴。的確,共產黨是個強勢政府,我反感強勢政府、我贊成三權分立、我擁護自由民主,這些都足以讓我鄙視厭惡反對共產黨,但是在97金融風暴這一事件面前,香港政府應該感激共產黨的介入,這在邏輯上才是嚴密的。

有的時候我對華人很絕望,不要說什麽美國希望分裂華人,華人從來沒有團結過。華人最善於內鬥。(當然我並不是說台獨)在希望看到一個強而盛的中華民族這一點上,我想我們的觀點是一致的。總的來說,我欣賞中華民囯所堅持的觀點,真的wish當年勝利的是國民黨……可是只是wish而已……Jala 2007年7月24日 (二) 15:32 (UTC)

對於上上上面的那位同胞,我並沒有說支持戰爭阿!那只是長久對現實的不滿,還有那是國家組成的基本要素(是常識),我只是以這個要觀點切入來說明政權的合法性罷了,再說合"法"的標準在哪你知道嗎?何來意識型態的之說?再來下面的大大,你才要有一點軍事常識了,導彈覆蓋又怎樣,你還是得派軍隊來台佔領阿!再說台灣是沒有能力把那些導彈打下來嗎!依我的軍事常識台灣至少要倆個禮拜(至少)才能攻下,但我得承認台灣軍力是蠻脆弱的,既然很脆弱幹嘛不現在攻台阿,是因為等台灣宣佈獨立嗎?那是因為中共有所顧忌,你以為發動戰爭很簡單阿,至於是什麼顧忌我也無法依依說明,但是我敢說台海發動戰爭,美國絕對以"任何形式"來幫助台灣,但是它幫助台灣的原因很簡單,自己的私利,你有看過海權論吧!如果今天台灣被中共統一了,你想太平洋防線(日本 南韓 台灣 菲律賓 )不就多了一個破洞,那麼中共的海軍就不用一天到晚偷偷摸摸的開什麼淺水挺去大平洋,(好像新聞有報)直接開航母去就好啦!告訴你吧這世界的每個政權都是為自己的私利才誕生的!說什麼自由民主,社會共產,都是假的!還有我受的教育是大陸是我們的(指政權),所以我才會希望台灣贏,再來下面一位,我是對97金融風暴不是很了解...只是我因為看到一編有關香港人國家認同的報告在報告中指出香港對於國家認同不向內地那麼強烈,原因有二,一是曾為英國殖民地,二是分制,而我是用這樣的觀點去寫說一國兩制的壞處,那冒犯到還請見諒,總歸一句"台灣已是個合法的政權,根本不用什麼台獨來宣稱我們主權,其他國家不承認那又如何,反正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個不爭的事實,至少人民安居樂業就好拉"哀~政治真是一躺渾水.(害我打那麼久~痛!...)無名小卒 2007年9月1日 (五) 01:45 (UTC)

告訴你個基本常識吧,導彈你不可能攔超過25%,不然陳水扁也不會天天叫着要撤導彈了。powerovergames

政權是無所謂「合法」與「不合法」的,正所謂「勝者為王,敗者為寇」—Jack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12:44 (UTC)

  • 所以窮人就讓他們餓死算了 無須社會福利或社會主義 正所謂"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我不認為以「勝者為王,敗者為寇」來說明政權主體恰當--Plinwu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18:59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Gzyeah(留言)於2008年8月17日 (日) 12:46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可惜的是事實就是中國共產黨統治大陸,崛起的中國對台灣的影響力之大,台灣的政權必須要在美國和中國之間作選擇。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有大陸的市場,發展遠勝以前。如果兩岸政權無法和平解決台灣歸屬,那只有一戰。雖然作為炎黃子孫,誰都不希望自相殘殺,但是隨着中國軍事實力的上升,沒有外力藉助下的台灣政權會被很快推翻的。無論現代還是古代,永遠都是『槍桿子裡出政權』,所謂選票只是政客用來欺騙民眾的。美國的強大,也是建立在其軍事實力上的。未來當中國有航母,大型運輸機之後,台灣就只是時間問題了。Xbr 0511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2:42 (UTC)不告訴你

Xbr您好。可惜的是您的想法可能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貴國人民的智慧,而我相信這個智慧正在增長中。中國共產黨用槍桿取得政權,並不保證他能永遠執政,儘管他現在極盡愚民之能力來持續這個槍桿政權。每個人本來就是自己的主人,這個決定權是與生俱來的!儘管Xbr以為您可以盡情的放棄自己權利讓給您那槍桿政府,但這也是因為您仍然處於某種被愚民的無知之中。台灣需在中國和美國之間做個選擇?貴國人民的資訊常常是如此的狹隘;台灣問題的確存在,但台灣人應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而這選擇絕不只兩種,也因為還沒有明顯的好的選擇出現,所以現在台灣問題仍存在。而您這種二分法的說法,自以為美國為假想敵,這種說法最常被貴國鷹派拿來作為鼓吹必須要用武統來解決台灣問題的藉口。我倒想請問台灣要如何選擇美國?而您以為選票只是騙民眾的,在貴國大概的確是事實,畢竟貴國是獨裁政權,但在他國卻不然,不懂民主政治的人而且自願放棄自我權力的您是難以理解的,如果照您的說法,各國應當全力發展槍桿才對,中小型國家應當無法存在、很快就都被併吞光了,而且各國應當都奉行軍國主義才是呀!但事實呢?大部分國家選擇了民主政治!美國的軍事強大是因為美國強大,而不是美國的強大來自於其軍事強大,您因果整個顛倒了!唯有民主政治,讓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能認真做一些對該國人民有利的事情;而貴國領導人也深知此理,所以親民的工作也不敢怠慢,儘管他們仍不願放棄獨裁專制,但他們知道民主是與生俱來的,可惜您不知道。至於一邊說不希望自相殘殺,一邊卻說只有一戰,自我矛盾的說法就不值一提了,好像拳頭變大以後就不得不打人了;我猜想Xbr必然不是軍人,難道您以為武統的過程就只有台灣人會死?貴國軍隊的傷亡難道是活該嗎?還是死的都不是您的親友就沒關係?就因為您的大中國主義想拿下被打成廢墟的台灣島?這樣做很有意義?真令人難以苟同。期待貴國人民的智慧能儘快進步,您我畢竟仍有些需血緣關係,共勉之。—Hjh47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07:07 (UTC)

教育部修改之中華民國首都

在行政區劃上中華民國首都定都為南京,教育部最新中小學教科書未將中華民國首都位置將改為「台北」。只有提出為了符合台灣政治、社會發展現實,教育部決議更改原本「中華民國首都在南京」之敘述,改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位於台北」、「中華民國部會在台北」等文字,並做為未來教科書審查所依據的原則,一方面讓教育內容更符合實際狀況,另一方面則可免除修憲變更國土領域範圍可能引發的爭議。在教科書地圖上仍標示南京為首都之號記。之所以沒有改成"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是由於內政部回文表示依據憲法法規,首都應仍在南京,因此教科書未作更改首都的程序,而是敘述一個現狀實質首都。(憲法沒有明規定首都在南京,但我國內政部有如此般的回文一定是與大陸主權未放棄有關係(不過這是我國官方的敘述所以有公信力) 重點:教育部只有更改文字敘述中央所在,課本地圖上還是採用南京為首都,因為地圖規定要用內政部審核的最新版本.

首都要寫的話,以現在單寫臺北市是不當的,應加註南京市。 但是如果以照教育部更改的,可以指單單寫中央政府位於台北市。如非如此,沒有加註南京市是不當且有刻意隱瞞之嫌,恐使外人有多餘之想.

內文標示臺北市為中華民國之首都,實際上並不完全正確。從註解解釋標示臺北市為首都之原因"^ 1.0 1.1 南京市曾為中華民國之法定首都,此法源自於訓政時期約法第五條,但憲法實行後該約法廢除。後來國民政府遷台,蔣中正總統宣佈台北市為「戰時首都」。儘管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規定首都在哪裡,然因中央政府、總統府與五院等皆在台北市,故一般認同台北市為中華民國首都。詳見中華民國憲法與訓政時期約法"其實並不合理。國民政府自建立後,曾多次轉移政府駐地,例如洛陽、廣州、重慶,但她們並沒有被正式立為首都,由始至終她們只是戰時首都、臨時首都及陪都之地位,正式首都卻一直是南京。臺北市情況與上述幾個城市類似,雖然中央政府、總統府與五院等皆在臺北市,但她之地位卻一直沒有被確認,所以她仍只是戰時首都、臨時首都或陪都,所以正式(名義上)首都理論上仍應標示為南京,直至她被正式取代惟止。bensam 2007年10月19日 (五) 14:19 (UTC)


承蒙

精神黨員,很顯然你已經在所謂的「政府合法性」這個問題上走到了死角。且不說你這種觀點的實際意義如何,單就合法性本身來說就是沒有具體辦法定義的。請問你參考哪一條法律來確定一個政府是否合法?在你進行這麼多的專業辯論同時,請問你是否搞清楚了法律的定義,國家的定義?至於你自命為國民黨精神黨員,個人認為很是荒唐。按照你給出的「什麼是合法性」鏈接來評判,蔣總統時期的政府已然不是所謂的「合法」政府。它已經同樣的不得民心,並且鎮壓異己手段毫不遜色於任何一個專制政府。或者你有時間可以看看三國裡面「武鄉侯罵死王郎」一段,可能有所收穫。

強烈要求在首都一欗加上南京市(可以是標明是名義上之首都),並把臺北市標明是臨時首都或實際政府駐地,更改註釋。首先不能因教育部之政策更改,而改變南京法律上之地位,這純屬政治問題,如民進黨下台是否又要改回呢。二來註釋之解釋存在很大問題,一個國家之首都是不能因其是政府駐地便當作正式首都,如荷蘭首都定明是阿姆斯特丹,但政府卻駐在海牙,我們是否可自行更改荷蘭之首都為海牙,不能。所以在北市確立為正式首都之前,仍應把南京標明為名義上之正式首都。--Bensam 2007年10月28日 (日) 15:10 (UTC)

優良條目評選

「中華民國」兩次「優良條目評選」都未通過,因為許多資料都未引用來源,請大家協助尋找資料來源,以使「中華民國」條目符合「優良條目」要件。--Will74205 06:14 2006年11月8日 (UTC)

  • 建議可以參考張玉法的中華民國史稿,或黃宇仁的中國大歷史。--Jason22(請留言) 17:03 2006年11月8日 (UTC)

第一次優良條目評選

以下內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 中華民國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團體-政黨與政府 ----Will74205 07:22 2006年8月23日 (UTC)
    • (-)反對,沒有列明參考文獻,而外部連結不等於參考文獻。--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4:49 2006年8月29日 (UTC)
    • (+)支持。支持理由,依據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第1、3、4、5、7項:順暢、全面、中性、穩定、圖像。--Ezman3 01:29 2006年8月30日 (UTC)
    • (+)支持。 -- 沙田友 11:16 2006年8月30日 (UTC)
      • (!)意見,再次苦口婆心的提醒大家一下,「其必須著明引用來源」是優良條目的必備條件之一,參看「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請大家提票的時候多看看評選標準。--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6:09 2006年8月30日 (UTC)
      • (!)意見,條目裡大部份資料並無爭議,而且大概只能在歷史課本裡找到來源,所以我覺得第2、6項不是特別重要,不過英文維基裡的中華民國條目倒是可以參考一下。--Will74205 21:56 2006年9月1日 (UTC)
    • (+)支持 -- 質量很高的條目。-- Ranmin 04:04 2006年9月25日 (UTC)

第二次優良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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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優良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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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代碼

之前看到國家代碼屢次修改感到疑問。由於在填寫機票或護照時,國家代碼列表均只有TWN而非ROC,所以懷疑應該是TWN。之後去查國家代碼表(ISO 31661: The Code)後發現ISO定中華民國為TWN,所以才修改。--Jason22(請留言) 07:20 2007年2月12日 (UTC)

  • 剛才在國家代碼表(ISO 3166-1)處查閱了一下,發現其代碼定義為「Taiwan, Province of China(台灣,中國一省)」,所以本人覺得,如果撇開政治敏感,用地理的角度嚴格來說是聯合國定台灣為TW或TWN,就和香港、澳門、直布羅陀、格陵蘭等地區一樣。當然,最好說中華民國(台灣),這樣既考慮到台灣人民的感受也符合客觀事實,而建議「國家代碼:TWN」這一條目改為「頂級域名:.tw」,與英文版本相對應。由於比較敏感,我還未改動,希望得到Jason22的回應。--Gzyeah 20:03 2007年3月11日 (UTC)
    • 在機票或護照的確是這樣縮寫。至於Province,是因為ISO後來配合大陸政策所以改Repubilc為Province。如果有大家無意見的話,應該可以修改。--Jason22(請留言) 16:27 2007年3月11日 (UTC)

根據中華民國外交部所發行護照,國名代碼是TWN並不是ROC。。Wataru 19:31 2007年9月14日 (UTC)

我設計的中華民國的旗幟

我設計的中華民國的旗幟: 我設計的中華民國的旗幟 - 國民黨 08:48 2007年2月24日 (UTC)

* 相當有創意 - Reton 19:12 2007年2月24日 (UTC)
  • 太醜陋了--Kcm367 01:52 2007年4月3日 (UTC)
像日本動畫高達的標誌來宣揚正義感。TheApprentice 07:46 2007年4月12日 (UTC)

完全無法想像居然有人可以吃飽太閒到這個步驟~失敗、零分

 我覺得還不錯,雖然很像上面說的用鋼彈(台灣翻譯)的標誌,但就在創意上很不錯!加油囉!01:46 2007年7月20日 (UTC)

打壓一詞是否中立?

文中寫道:而「中華民國」之名則頻受打壓,請問打壓一詞是否符合NPOV的精神?如果打壓一詞成立的話,請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中華民國是否也「打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存空間?對名稱的打壓自然也是一樣的。我認為改成「由於受到諸多政治限制,「中華民國」之名在國際上使用的空間越來越小」,才比較合適。--冰封沙漠 09:27 2007年3月5日 (UTC)

兩個都有互相打壓,只是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比較強,所以換邊打壓。小鬍子 -(對話) 09:38 2007年3月5日 (UTC)

發現一錯誤

發現一錯誤,中華民國外交關係中出現了"哥斯'大'黎加"字樣,實為"哥斯'達'黎加",誰來改一下

臺灣常用譯名是「哥斯大黎加」。--Will74205 01:50 2007年3月23日 (UTC)

發現另一錯誤 在外交關係第一段第三行,「傢」字應為「家」之誤植,應該改一下。 --[mygoat] 10:51, 16 Sep 2007 (TWN)

已作出相關修改 -- 彼多利奧 2007年9月16日 (日) 07:23 (UTC)

回退User:Yoyotvla的編輯原因

差異1

首先「敗逃臺灣」一詞,是中國共產黨才會用的詞彙,事實上退守也不太中立(是以中華民國的角度來說),應找尋更中立的詞。
「蔣中正於1975年4月5日病逝,由台灣人副總統嚴家淦續任總統至1978年屆滿。隨後由中國國民黨主導改由外省中國人蔣經國擔任第六至第七任總統來統治台灣人。」
此段話有切割族群之意,意指蔣經國統治的只有被稱為台灣人的原住民、閩南人、客家人,不包含外省人。且嚴家淦為江蘇省吳縣人,並非台灣省出生。
為了因應國際情勢的演變,及解決台灣人民對獨裁政治的不滿,蔣經國不得已只好實施民主化。
此句話無來源。不得已無可靠來源證明,不能證明蔣經國是自願或被迫。
1987年後,先是無法強力鎮壓民主進步黨(民進黨)成立。
此句話無來源。無可靠來源證明蔣經國曾強力鎮壓民進黨,例如動用軍警,動用坦克車。
繼而在社會壓力下宣布解嚴、開放台灣的外省中國人返回中國探親……
此句話亦無來源,無可靠來源證明蔣經國是在社會壓力下(例如大規模遊行)而解嚴。另此段話也有切割族群之意。

因此回退。因為我並沒有參與過這條目的編輯,今後也不會參與,故將不再回應,直到User:Yoyotvla提出可靠來源佐證其編輯為止。--Jnlin討論) 18:21 2007年3月29日 (UTC)

  • 我覺得寫歷史第一點就是要盡量陳述事實,原因探討則要再看看。因為"事實"比較好確認,原因則需要公正的歸納分係。如果該事件的原因沒有異議或偏差,當然就可以寫入;但如果某些人對此有偏見或有利害關係,可能會將原因扭曲,這不應該在史書中出現。所以有爭議性的原因盡量不寫入,而應該給予(盡量)真實的歷史讓其他人去思考"原因"。不過個人認為,研究歷史的重點是在於"原因"而不是"事實",所以百科全書才有"影響"與"評價"的條目,來提出一些論點去解釋原因。--Jason22(請留言) 01:32 2007年3月30日 (UTC)
我也是覺得事實的部分相當重要。最好要先把事實或者事件本身的部分描述清楚,再來寫其他背景、原因或是影響之類的東西。很多歷史事件的原因都是很複雜的,像是「『在社會壓力下』宣布解嚴、開放台灣的外省中國人返回中國探親……」裡面的『在社會壓力下』就是非常不精確的說法。事實上我認為只要把當時的社會狀況寫清楚,再把政府的作為寫清楚就好了,至於兩者的因果關係則不需要加入。另外這些原因即使找的到來源,也是一樣不中立。MLL TALK 10:26 2007年3月30日 (UTC)

要求加入消歧義的說明

加入如下說明

Realusual 21:37 2007年4月2日 (UTC)

由於可能引起爭議,請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進行討論,達成WP:共識後再進行修改。-下一次登錄 2007年4月3日01:43留言
較好的做法是修改序言裡的中國,讓它連接到中國 (消岐義)。—Will74205 20:36 2007年4月3日 (UTC)
  • 請至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提出申請,不過依照條目編輯歷史來看,個人臆測你此加入消歧義動作,恐就會引起編輯戰﹔衷心希望你能關注其他條目。--winertai 01:22 2007年4月3日 (UTC)
  • 同意winertai的看法,不如就在此討論討論這個加入的內容,有沒有人反對?如果沒有人反對,一周之後再加入不遲。-下一次登錄 2007年4月3日01:39留言
  • (-)反對:我知道對很多偏綠的台灣人而言,這種消歧異的加入會給人是在吃台灣人豆腐的感覺,因此引發編輯戰。而且事實上在今日根本不大可能有人會想尋找『中國』這條目時,錯誤搜尋到『中華民國』的可能,因此也沒有實際『消歧異』的必要性。考量到這動作沒有實際好處卻有造成嚴重糾紛的弊病,因此反對添加此消歧異模版。—泅水大象 訐譙☎ 04:41 2007年4月3日 (UTC)
  • (-)反對:同意泅水大象,消歧義無必要性,也建議Realusual關注其它條目,台海政治相關條目如非能秉持超級中立的立場,沒有細心謹慎的思維,改一字皆能起風雲。WiDE 寫於世界時間 04:54 2007年4月3日 (UTC)

既然中國 (消歧義)頁面有說明,那就應該在相關條目加上說明。維基百科又不是給偏綠的台灣人開的,那些人的感受不感受關維基百科什麼事!—Realusual 07:32 2007年4月3日 (UTC)

從來沒有任何一條規定提到過,只要消歧異頁面中有提到的條目,就應該加上消歧異訊息:因為有時歧異可能是單向的,例如此處提到,『中國』這個名詞具有多種概念所以需要消歧異,但是『中華民國』並不會有被誤會是其他事物而需要反過來消歧異的可能。至於『維基百科又不是給偏綠的台灣人開的』這句,可真是大錯特錯,就是因為維基百科是要給每個人看的,包括偏綠的台灣人,偏藍的台灣人,共產黨的支持者,民主黨或共和黨的支持者,甚至伊斯蘭基本教義派的支持者,全都是讀者群包含的範圍,所以我們才要尋找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中立觀點,要在乎每個族群的感受。--泅水大象 訐譙☎ 08:01 2007年4月3日 (UTC)
  • (-)反對,同意泅水大象說的。偏綠還是偏藍甚至於偏紅都與維基百科無關,而且維基百科卻須站在中立的立場。--以上內容發表者為暫時不囉唆的阿佳 08:25 2007年4月3日 (UTC)

我覺得泅水大象已經講得很清楚了,Realusual是不是可以先不要堅持加入此提示,畢竟存在爭議?-下一次登錄 2007年4月3日09:30留言

我覺得SElephant唯一講清楚的,只是這個改動存在爭議。那麼可以先討論再修改。SElephant似乎和Chia 777的觀點有矛盾,SElephant說「維基百科是要給每個人看的,包括偏綠的台灣人,偏藍的台灣人,共產黨的支持者,民主黨或共和黨的支持者,甚至伊斯蘭基本教義派的支持者,全都是讀者群包含的範圍,所以我們才要尋找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中立觀點,要在乎每個族群的感受」Chia 777說「偏綠還是偏藍甚至於偏紅都與維基百科無關」。那麼,維基百科和偏綠還是偏藍偏紅到底是有關還是無關?如果有關,那寫任何東西就要八面玲瓏,各方的感受都要照顧到,吃偏綠的台灣人豆腐不可以,吃共產黨的支持者的豆腐也不可以,如果我覺得不加這句話我就不爽,那維基百科百科就要給我加上,如果加上了這句話,偏綠的台灣人覺得被吃了豆腐,那就不能加,如何協調?如果無關,那SElephant囉唆那些話就是沒有道理的,該怎麼中立就怎麼寫,我管你台灣人被吃豆腐不被吃,維基百科和台灣人的豆腐無關!—Realusual 11:23 2007年4月3日 (UTC)

如果維基百科強調的是中立,那麼就請用中立不中立的標準來討論我提議的修改對還是不對,符合不符合事實,等等。如果我提議的修改不中立,不符合事實,那麼我同意不這麼改。但是請某些人不要用什麼偏綠的台灣人的感受和豆腐來反對對中立的維基百科的修改。

反過來,如果維基百科強調的是要在乎每個族群的感受,那麼請用偏綠的台灣人的感受和豆腐來反對我建議的修改,如果我的修改吃了偏綠的台灣人的豆腐,那麼我可以同意不這麼改。—Realusual 11:35 2007年4月3日 (UTC)

我建議Realusual可以參考中立的觀點並嘗試著詳讀之,或許可以減少一點誤解,因為維基對「中立的觀點」有一套獨特而令人讚賞的設計,僅供參考。--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27 (UTC)


偏綠的人反而喜歡加上這句話吧,算了,這種事太複雜了。其實我覺得應該改成這樣:
這樣的消歧義可能比較有用一點,您提出的消歧義看起來很像是要顯示現在的中華民國也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不是「另一個中國」。MLL TALK 13:58 2007年4月3日 (UTC)
Bstlee的建議可以考慮,算是一種折中的辦法。—Realusual 15:35 2007年4月3日 (UTC)
這樣剛果及南北韓是不是也要呢?--Jason22(請留言) 14:28 2007年4月3日 (UTC)
消歧義一點沒有誰是誰的一部分之說,比如中國消歧義,不是說中華民國是中國的一部分,而是說中華民國也可以稱為中國。這就好像康德,難道溥儀的年號是哲學家康德的一部分,或者哲學家康德是年號的一部分?兩個條目可能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朝鮮,韓國,剛果都可以加消歧義,我看不出有什麼問題。但是,中華民國是否加消歧義,應該尊重中華民國維基人(台灣維基人)的感受,這裡應該名從主人。-下一次登錄 2007年4月4日05:18留言
MLL的建議希望修改成
-下一次登錄 2007年4月4日05:20留言
關於消歧異模版的使用與否,嚴格來說部分閱讀者的觀感問題還是次要考量,首要該考量的其實應該是『必要性』的問題,但這問題似乎很容易就被忽視掉了。所謂的消歧異,是說當一個條目的名稱有被誤會為另一個事物的時候,需要添加此模版告知『走錯路』誤闖進此條目的讀者,該如何找到他們實際要尋找的對象,而不是要告知讀者『本條目是某個消歧異條目的關連對象』。言下之意,『中國』的條目為何要作為消歧異,是因為可能有人要尋找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的四國(又稱中國),或中華民國(這部分我覺得機率偏低),但卻找錯對象而誤入,所以需要消歧異。但是反過來說,進入『中華民國』條目中的人,幾乎不可能是因為要尋找其他的『中國』而誤入,因此並沒有反向消歧異的必要。至於上面Bstlee兄提到的那個消歧異方式,我認為應該放在中華條目中,不過目前該條目本身就是個消歧異頁,因此其實也沒必要放此模版。
如果純粹要問觀感問題的話,我相信大部分台灣的維基人,看到原本建議的那種模版放法,多多少少都會覺得被冒犯的吧。—泅水大象 訐譙☎ 19:14 2007年4月4日 (UTC)

同意泅水大象,我(-)反對作這個消歧義的動作,因為我認為沒有必要。加上原本最上頭模板的措詞頗令人反感。--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06:00 2007年4月5日 (UTC)

關於政治、國際地位及外交條目

可能會將國際地位併入外交條目中。並比照其他國家將外交與行政區劃、軍事放在政治條目之下或之後。這樣可以分成歷史、地理、(國際地位)、政治(外交、行政區劃、軍事)、經濟(人口)、文化(宗教、教育、體育)等等具層次的條目。如果不同意的話就改為原本版本。--Jason22(請留言) 02:15 2007年4月7日 (UTC)

建議

加入這樣一段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成立時就一直認為中華民國作為「舊中國」已經消亡並被「新中國」替代,而台灣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不可爭議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放棄在必要時以武力收取台灣。同時也表示,只要認同「九二共識」,「任何問題」都可以談。在外交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 藍色秋葉 11:00 2007年4月8日 (UTC)

反對,感覺太主觀了。小鬍子 -(對話) 13:04 2007年4月8日 (UTC)

應該加上,至少是一種觀點。—67.15.34.251 21:18 2007年4月8日 (UTC)

  • (-)反對,這裡是描述國家,這段話拿去一個中國台灣問題還差不多。WiDE 寫於世界時間 03:04 2007年4月9日 (UTC)
  • (-)反對,個人亦覺得不適合放在國家介紹。--Jason22(請留言) 03:30 2007年4月9日 (UTC)
  • (-)反對,但如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條目裡加上「中華民國認為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成立後始終試圖侵略與消滅中華民國的主權與實質性。作為中國的代表政權之一,中華民國從不放棄中國可以在三民主義的前提下完成和平統一的可能性,但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暴力和不友善的方式打壓中華民國的存在。在外交上,中華民國雖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惡意打壓,但願意接受兩方平等善意的談判或合作。」,我會在此議題上考慮(+)支持這選項。--阿儒 | 這裡泡茶 01:09 2007年4月12日 (UTC)
    • 我反對你的意見,因為「侵略」和「消滅」在首句中使用不當,容易出現邏輯錯誤。另外「以暴力和不友善的方式打壓」只代表單方面立場,不加以說明會有違中立原則。-- Gzyeah 21:34 2007年4月16日 (UTC)

此條目存在嚴重歧義

所謂的「中華民國」合法性尚未確定,世界上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並不多,且「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沒有合法席位,所以「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只能作為有爭議的詞彙。在此次條中明顯有傾向性內容,而此條目強制性禁止修改有嚴重歧義的內容,對於管理員是否遵守維基中立性觀點我表示懷疑。藍色秋葉 11:10 2007年4月8日 (UTC)

我有疑問,你的合法性尚未確定是從哪裡得知?沒有席位就不是國家?小鬍子 -(對話) 13:05 2007年4月8日 (UTC)
請開題者仔細閱讀參考國家條目中的定義,相信應該能幫助您提升一些知識程度。除此之外,中歐國家瑞士一直到2002年才加入聯合國,意思是說在2002年之前,瑞士都不是個國家嗎?—泅水大象 訐譙☎ 13:30 2007年4月8日 (UTC)
韓國和北朝鮮頁是在1991年後才加入聯合國的,那麼1993年前世界就沒有韓國和朝鮮這兩個國家?教廷迄今沒有加入聯合國,但是我可以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將其視為國家的。—出木杉 13:35 2007年4月8日 (UTC)
同上,所謂「合法性」是怎麼定義的?中國民國雖然沒有聯合國席位,但在歷史、主權和現實上都是確確實實存在的一個國家。—魂魄追風 2007年5月9日 (三) 08:35 (UTC)

瑞士等國是不想加入,後來改主意了,只要願意,就能加入聯合國。但是中華民國呢?想加都加不進去。性質是不同的。所以中華民國是個不完整的殘缺國家。—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7:11 (UTC)

對於這位IP用戶,我再說一次好了,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處理。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處理。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處理。謝謝囉。小鬍子 -(對話) 2007年5月7日 (一) 08:26 (UTC)
換言之,70年代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殘缺的國家,也是一個不合法的國家。如有可能,請列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缺的具體內容好嗎?此外,是否國家的合法性具備與否取決於聯合國的承認?那麼是什麼法律文件授予聯合國決定一個主權國家合法性具備與否的權力?聯合國的加入問題是現實政治問題,和國家的合法性無關。—seen 2007年5月6日 (日) 20:15 (UTC)
你說的沒錯,1970年代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殘缺的國家,不能加入聯合國,美國等很多西方國家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1970年代以後情況好了一些,但是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然是個殘缺的國家,因為領土不完整,台灣還沒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統治,還有20幾個國家沒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成為一個完整的國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聯合國會員國的資格是一個現實的政治問題,但是也或多或少和國家的合法性有些關係,如果沒有合法性,是肯定入不了聯合國的,有了合法性但是沒有辦法加入聯合國,那也說明其合法性要打個很大的問號。—Linuxwindows 2007年5月7日 (一) 11:02 (UTC)
當然啦,中華民國是個更加殘缺的國家,至於台灣,連個國家都不是。—Linuxwindows 2007年5月7日 (一) 11:04 (UTC)
您的上述說法似乎頗有攻擊及挑釁意味,並且無端又牽扯到「台灣」的定位問題,這樣的說法可能無助於充實維基百科。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37 (UTC)
中華民國無法加入聯合國, 其最大的原因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合國的一再打壓? 不只聯合國, 連WHO 跟WTO 中華民國都無法加入.

其原因大家應該都很明白. 國家是一種擁有治理一個社會的權力的機構,在一定的領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主權。依據馬克斯·韋伯的定義,國家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權。因此國家包括了一些機構如武裝部隊、公務人員或是國家官僚、法院、和警察. 中華民國一樣不缺, 有自己的國會, 甚至有自己的總統跟立法院. 還有一個民主化的運作系統.

國家的定義在不同的理論體系中和不同歷史時期的定義是不同的,是沒有絕對公式化的定義來套的,樓上說法站不住腳。而我的觀點是我可以容忍「中華民國」作為一個歷史和政治概念。但作為一個現實存在的國家卻是有爭議。而且我們也沒有必要去找這樣那樣的理論來支持或否定「中華民國是一個現實存在的國家」這個觀點,單單從現行公認的國際法準則來看,這一觀點就是不成立的。台灣或者「中華民國」現在不是一個主權國家。—Cheva 2007年11月7日 (三) 15:29 (UTC)

請嘗試引用您所指的國際法準則,感謝您的解說。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42 (UTC)

【其實大家心裡都明白】既然國際上絕大多數的國家都沒有承認台灣是個國家,並且沒和台灣建交,那麼台灣自稱國家真的沒有什麼意義,也就是自己偷着樂而已。國家存在的意義是在國與國的交往時的一種地位,既然與別國交往時都不被認為是個國家,自稱國家也就是無稽之談了!!

請把討論的議題移回中華民國,而非台灣台灣共和國,謝謝。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42 (UTC)
  • 中華民國1912.1.1~1949.10.1是中國的國號,此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民國政府退居台灣,所以應該算一個半流亡政府。至於台灣是否是一個國家,參見聯大第2758號決議。—Heardchina (留言) 2009年1月22日 (四) 13:37 (UTC)

中華民國當然是國家,不過中華民國絕不等於台灣,台灣只是中華民國的一個省,中華民國實際上包括了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統治的地區以及外蒙古,只不過台灣是中華民國自由區而大陸則是中華民國淪陷區,所以請台灣的網友注意,從中華民國的法律上來說我們大陸人和你們台灣人實際上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只不過你們是自由區國民我們是淪陷區國民,區別僅此而已--老鼠不逮貓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14:50 (UTC)

問題啊問題啊

這個條目的用詞真的很成問題.....有比較明顯的傾向色彩。我在懷疑這個條目是不是被頻繁改動過。麻煩那位台灣朋友親自去修改一下用詞,免得引起編輯戰。—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5月12日 (六) 14:03 (UTC)

英語版的中華民國條目把「三民主義」(Three Principles of the People)定義為中華民國國家格言,不知這樣有沒有問題呢?還是中文版的條目也需要跟隨?謝謝。—dbslikacheung 2007年6月17日 (日) 23:14 (UTC)

不過「三民主義」是中華民國的建國理念,當做格言也不算錯吧。—Will74205 2007年6月18日 (一) 17:50 (UTC)
也就是說,「三民主義」是一種建國理念、而並非國家格言嘍?—dbslikacheu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4:18 (UTC)

關於軍事新增部分

似乎全部都來自臺軍檔案•台灣軍事體制 --Jason22(請留言) 2007年7月19日 (四) 01:32 (UTC)

而且內容太多太雜,如果真是抄襲,希望能夠精簡和用自己的話來撰寫,如果內容太多,可以寫個摘要,其餘部分移到中華民國軍事中。
發言者:浪跡天涯 (踢館請到此處) 2007年7月19日 (四) 05:58 (UTC)

對台灣,見一次刪一次

有些人反覆添加和這個條目沒有關係的台灣主題鏈接,我見一次刪一次。—Linuxwindows 2007年9月1日 (六) 09:50 (UTC)

已進行全面保護,請在此討論解決問題。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1日 (六) 11:54 (UTC)

請求回復內容,目前被保護的版本中國、自由中國、國府中國有加粗體字,卻將台灣粗體字刪除,有誤導之嫌。Meeow 2007年9月2日 (日) 14:01 (UTC)

已解除全面保護。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4日 (二) 01:51 (UTC)

中華民國從民進黨執政下來,就越來越台灣化,而且你自己也是台灣人啊,就得些受中華民國台灣化,因為中華民國政府佔據了台灣(以前),所以盡可能的台灣化,這也是民意啊!一半人都贊成自己是台灣人而非中國人!好好反省吧。送給Linuxwindows -Roctwroc 2007年9月4日 (二) 17:48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kegns於2008年10月27日 (一) 11:56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反對在最開始加入台灣的名稱

有人反覆在條目最開始加入中華民國現在通稱台灣的說明,我認為沒有必要,因為下面已經對台灣一詞有詳細的說明,在第一句話加入台灣破壞了條目的結構。—Linuxwindows 2007年9月1日 (六) 11:59 (UTC)

今日通稱是重要訊息,應放在段首,讓人對條目有個大概了解,假若連這都不能放,那其他那些拐彎抹角的描述也都可以刪了。Meeow 2007年9月2日 (日) 13:34 (UTC)
好啊,就按你說的,把那些拐彎抹角的描述也都刪了。—Linuxwindows 2007年9月3日 (一) 06:51 (UTC)
為何要刪?段首本應讓人對條目有個大概了解,加入今日通稱和現狀描述理所當然。Meeow 2007年9月3日 (一) 10:16 (UTC)
該用戶反對理由和台灣問題有關,大概認為該條目在第一行加上簡稱就是台獨。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在第一行亦加上其簡稱,也沒人懷疑是來矮化中華民國,而要求刪去。因為只要是確實的訊息,沒道理排斥。如果因為政治因素而刪去,在下認為實不適當。個人認為,若仍懷疑,亦可比照美國條目(簡稱美國,舊稱花旗國),言:簡稱台灣,舊稱中國。以上僅個人意見,如有錯誤,煩請見諒。--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9月3日 (一) 11:55 (UTC)
中華民國仍以「中國」代表名稱存留在一些中共沒有參加的世界組織,如世界童軍運動組織亞太區,所以「中國」是舊稱也不完全對。—Will74205 2007年9月3日 (一) 14:44 (UTC)
I quit.—Linuxwindows 2007年9月3日 (一) 18:40 (UTC)
雖然是統派,但是還是認為應該承認既存事實。中華民國近年來也在不斷的以「台灣」的名義參加活動或謀求參加活動的權利。--Niceboat到此一游◙◙◙吐槽通道◙◙◙ 2008年12月25日 (四) 11:37 (UTC)

刪圖原因

刪除項目:台灣山脈分布圖
刪除原因:圖中玉山山脈含蓋埔里盆地,與玉山山脈雪山山脈條目內容描述不符。—yiken 2007年9月5日 (三) 14:31 (UTC)

關於行政區劃圖

有人可以自製行政區劃(如連結)嗎,感謝--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9月7日 (五) 03:35 (UTC)

有一個錯誤

原文歷史部分:1945年時,美軍已逐步逼近日本本土,國軍在中美空軍支援下牽制日軍並轟炸大陸補給線。日軍意圖反制而發動湘西會戰與鄂西會戰,國軍皆防衛成功。5月國軍發動反擊,收復廣西。

不是鄂西會戰而應該是豫西鄂北會戰(老河口戰役),鄂西會戰是1943年的。「5月國軍發動反擊,收復廣西。」也不確切,桂柳反攻是4月至8月的,5月收復南寧,7月收復桂林—Edit97 2007年9月16日 (日) 16:48 (UTC)

GDP中的數值是否有誤呀?!

我查過國內政府各項統計網站,2006年的GDP預估值都在3500億美元左右,怎麼內容是寫6683億美金呢?!

如果是用PPP為計算標準,那我只能從IMF、World Bank等網站找到接近的數字,國內皆沒有說明GDP(PPP)的預估值,這該怎麼驗證呀?!

麻煩高手幫忙解答一下吧。—David Jackson(talk) 2007年10月1日 (一) 02:14 (UTC)

關於人口數

為什麼模板顯示出來的資料是下列所述,而不是數字,是哪出問題了?可以處理一下嗎?-Bobo 2007年10月11日 (四) 14:58 (UTC)

人口

   * 總數:人(2007年年中估計)
   * 自然增長率:Expression error: Unexpected > operatorExpression error: Unexpected < operator %
   * 人口密度:Expression error: Unexpected / operator人/km2

官方語言

請不要把現代標準漢語改為漢語,因為漢語一詞包含很廣。台灣所說的國語並不等於漢語。—Fauzty 2007年11月1日 (四) 08:03 (UTC)


最近一次更改很好

很客觀,台灣並不能算是一個國家,至少美國仍未承認。台灣中「國家」的字眼應該儘是去除,不過「總統」一詞可以保留,因為它僅作為一個代號,所以應加引號註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ajatvj對話貢獻)於2007年11月7日 (三) 01:23 (UTC)加入。
好象是建議改成「台灣地區領導人」,那才不夠客觀。當然用官方正式名稱:中華民國總統。別國不承認,可以說明,還有承認的呢?說明有爭議沒問題。加引號就是說已經先入為主認定一方意見了。—Natasha2006 2007年11月10日 (六) 10:15 (UTC)

只有區區那幾個國家承認有意義嗎? 就像一個國家的憲法,難道是全體公民都同意嗎?大部分公民都同意就可以了。所以同一個道理,既然絕大部分國家都不承認台灣是個國家,就不應該出現「國家」的字眼。

請您之後要記得留下簽名。 另外,請參考維基中立的觀點。即使只有少數國家認同,仍可寫入此一事實。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53 (UTC)

事實上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承認過台灣是一個國家,他們承認的是中華民國而非台灣,請不要將台灣和中華民國混為一談,中華民國包括了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統治地區以及外蒙古--老鼠不逮貓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14:56 (UTC)

該條目仍然不夠中立,建議刪除有關地理,自然的段落

「中華民國」僅僅是一個歷史和政治概念。其現實意義存在很大爭議。因此不應包括現實自然、地理的內容。且條目中亦指出,「中華民國」的實際管轄領土與「憲法」規定領土存在較大差異,是有爭議的。這裡用台灣地理代替「中華民國」地理的作法,顯然是贊成「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觀點,有明顯偏向爭論中一方的傾向。應予刪除,相關內容可以在其他相關條目中表述。本條目應只包含與歷史、政治相關的內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heva對話貢獻)於2007年11月7日 (三) 15:06 (UTC)加入。

這是在敘述該國管轄範圍的地理,除非有國家願意還他失地。--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11月7日 (三) 16:08 (UTC)

英文版

注意到英文版,各段落似乎都分成遷台前和遷台後來論述。我們這篇文章是否有過度偏向於遷台後的傾向?一些比較早期的東西似乎都沒有論述(或是都過度集中於歷史一段)。--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11月13日 (二) 14:33 (UTC)

維基百科的中文條目專業程度太差

維基百科的中文條目專業程度太差,亟待改進。請不要將「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之類的政治宣傳品攙雜在中文條目中,因為英文版中並無此一條目。—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202.180.107.65對話貢獻)在2007年11月10日 (六) 02:32 (UTC)所加入的。

  • 中華民國,目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沒錯,您不承認沒關係,雖其目前未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其仍有其邦交國來佐證其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且跟據國家的定義,人民、土地、政府、軍隊……,皆可佐證其目前為獨立的國家。這跟香港被貴國私吞了的情況不同,英國未經住民自決,私自將香港以歸還之名,進行割讓之實的情況不同。貴國的政府與其解放軍,可未曾有一日及於台灣。且英文維基中有en:Republic of China的條目,煩請您看清楚點。—P1ayer 2007年11月11日 (日) 00:37 (UTC)
那位IP用戶的質疑並非全無道理。需知道維基強調的是中立,正式的維基做法應該是列出雙方意見,而非偏向一邊。而中華民國是否主權國家大有爭議,現在世界大多數國家、各國際組織都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美國官員韋德寧不是最近才指出「台灣或中華民國都不是主權國家」嗎?現在中華民國條目中寫法極端偏向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一邊,其他意見很缺乏,條目確實非常不中立。在維基搞政治辯論,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把維基條目寫得不中立,就算寫到台灣與中國沒有任何關係,而且已經成功獨立了,對現實中的台灣地位並無幫助,也傷害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害到的只是可憐脆弱的中文維基而已。其實中華民國台灣等條目都不中立,請改進。--真實事求是() 2007年11月11日 (日) 03:37 (UTC)
題外話,這個與「專業程度」有什麼關係?應該是謹慎程度吧。--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11月11日 (日) 07:40 (UTC)
我認為這位IP用戶可能不太了解維基,或許他以為維基條目的作者是職業的,所以用「專業程度」這詞。而他說的「專業程度不足」,正確來說應該是指「對維基方針的了解與遵守不足」,有可能他閱讀了英文條目與中文條目,發現中文條目非常傾向「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一邊,這是英文維基條目所沒有的現象,但他又不知道維基「中立」的方針,又認為維基條目的作者是職業的,所以才說「專業程度不足」。--真實事求是() 2007年11月11日 (日) 15:35 (UTC)
維基注重的是中立,要求「..我們應該要把爭論中各方面的聲音都公平地表達出來,而不是在文章中指出或暗示任何一方的觀點是正確的。」,以美國獨立為例,正確的寫法就是列出美國當時實際獨立了,也列出他當時不被歐洲各國所承認,而非只列「美國實際獨立」,不列「不被歐洲各國所承認」或相反。
同樣的,中華民國有國家體制,實際獨立是事實;但不被世界大多數國家,國際組織承認也是事實。不能偏向只列「中華民國有國家體制,實際獨立」而不列「不被世界大多數國家,國際組織承認」,要兩者都列才符合維基的中立原則,也才能實際的反映現實,顯然現在中華民國條目並無做到這一點,違反了維基的中立原則,單單讀現在的中華民國條目,並不能令讀者全面的了解中華民國,因為有些資料被排除了。--真實事求是() 2007年11月12日 (一) 11:49 (UTC)
目前中華民國#外交中有記載:

1970年代以後,多數國家陸續與中華民國斷絕正式外交關係。因此,現今不被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承認,但仍具有對台灣地區的主權,擁有中華民國對外的外交權力,並與世界上少數的國家具有外交關係。

應該不能說是如同您所言「不列『不被世界大多數國家,國際組織承認』」。
以一名從未參與中華民國條目編輯的讀者角度來說,我感覺中立性已經足夠,當然或許因為我是臺灣出生,所以我的觀點可能本身已經傾向一邊,也因此,這種爭議性條目需要更廣泛的意見參與。大家可以把自己認為內容中還有爭議之處提出討論,並舉出可能較佳的語句來試圖取得共識。如此一來,會比單單指出中華民國條目不中立,並要求編輯者進行修改要有效率得多。例如說,上述引文中,我就覺得「擁有中華民國對外的外交權力」一句似嫌多餘,可以刪除。擁有權力與否不該是由百科編輯者來認定,而是由國際社會認定。即是說,願意與中華民國建立邦交的他國政府,便是認定其擁有外交的權力,反之則否。不知大家認為如何?—雅言 2007年11月12日 (一) 12:49 (UTC)
中華民國政府自然「擁有中華民國對外的外交權力」,無需由國際社會認定,當然交得到交不到是另一回事,但這句確實多餘,我刪除了。對「外交」做了一點修改,明顯的敘述中華民國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為主權國家的現實,個人認為比較中立了,你看看有沒問題?--真實事求是() 2007年11月12日 (一) 15:52 (UTC)

我想不想跟你做朋友跟你是不是個人不是一回事吧?68.124.174.145 2007年11月13日 (二) 01:28 (UTC)

好了,不要吵了,哪天大陸宣布統一台灣,我花3天不睡覺把這裡的中華民國全部改成「台灣省」。--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11月14日 (三) 14:17 (UTC)

即時更新。XD— 2007年11月15日 (四) 06:34 (UTC)
搞錯了,應該改成「台灣特別行政區」:)--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11月16日 (五) 15:15 (UTC)

英文版不是標準,只能是參照。--Hawyih 2007年11月15日 (四) 05:40 (UTC)

國家還是島國

由於中華民國現行法律還沒有放棄大陸和外蒙地區,縱然實際管轄區域只得島嶼,還是應以國家稱之。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02:42 (UTC)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廢除偽憲法和偽法統,中國台灣所謂中華民國憲法不再被承認,不具有約束力。就像鄭氏台灣不能成為明朝一樣,現在台灣也不能被認為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國際法主體早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這是不爭的事實,希望大家尊重95%以上的中國人和95%以上國家的共識。這個問題爭論成這樣,真是悲哀(Ctixyz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我以中立角度來跟你談。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國)根本沒有權去廢除中華民國(民國)的法律,因為是兩個國家實體。民國憲法在台澎金馬地區是有效法律這點是毋庸置疑的。從國際層面來看,有人承認共國也有人承認民國,不能武斷的說民國已被共國取代。我不知你的95%數據從何來,但維基是中立的,也要尊重那5%人的意見。我注意到你對主條目的修改都被回退,不如先在討論頁達成共識吧。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07:30 (UTC)
最近不是有材料說共黨立國之初,曾冀以中華民國作為簡稱嗎?起碼未聞中共聲稱消滅了中華民國呀!!頂多說是舊中國.因此ctixyz說的,究其根本,是古代改朝換代的觀念.「中國台灣所謂中華民國憲法不再被承認」,根本是自慰(自我安慰).221.124.83.177 (留言) 2008年1月1日 (二) 13:37 (UTC)
「以中華民國作為簡稱」那個只是當年黨內高層就國名一事開會討論的建議之一,原義是這個僅僅為簡稱,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然是全稱,但由於容易與新舊政體混淆,所以最後還是放棄了。—Gzyeah (留言) 2008年1月27日 (日) 04:50 (UTC)
顯然應稱國家,因為從名義上說它不是島國,儘管實際上僅占一島。照User:Ctixyz的邏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面積也得減少了,因為臺灣和西部大塊土地還都不是共國實際管轄的呢。—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8年1月1日 (二) 13:48 (UTC)
小小的錯誤:中華民國現在應不只佔一島。--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06 (UTC)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配合對岸人士加上所謂的"中國主題首頁"??

對岸網友三番兩次以他們本位主義觀點強行修改,根本視保護與中立性和相互尊重為無物~!!

此種有爭議的觀點與條目照理根本不能妥協的!!不只在本條目,我看許多條目甚至台灣藝人都常被惡意改為"中國台灣"~!

--中國人!!不論我們是不是承認自己是你們的一份子,但是你們別以為台灣人都只是些只會忍氣吞聲的軟腳蝦~!!別的地方你們要去宣揚你們的大中華思想我不打緊, 不過請你們懂得尊重不同觀點及現實原則~~謝謝~~!!

各位台灣的維基人們~請替我們和自己把關~~尤其是這一屬於我們自己本國的條目,能讓來到維基的人們都能瞭解我們的立場~!!不斷的退讓和蜷曲,只會讓這些想惡意破壞的人得寸進尺~!! ILVTW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2:26 (UTC)

首先請不要武斷的認為一定是大陸人士所為,我本人是支持中華民國統一中國的,而我認為"中國主題"應該保留。

因為這條目不只是描述台澎金馬地區的資料,也有不少有關民國作為中國代表的身份的資料,當然不少得那些歷史。時至今日,民國仍然在中國佔有一定分量,研究近代中國或中史一定不少得民國。況且民國的宣稱領土仍包含中國全境呢!故我認為,"中國主題"首頁應繼續保留給在看過本條目後有興趣研究中國的維基人和訪客。

你提到中立性,那麼為何這條目要「讓來到維基的人們都能瞭解我們的立場」?其他人的立場又如何呢?也「請你懂得尊重不同觀點及現實原則」。

另外請記緊新條目放最底和要簽名。

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7:47 (UTC)

中華民國不只屬於台灣,也屬於大陸。條目中既有其大陸時期又有在台時期,如果要將主題的話當然可以加「中國主題」。請注意什麼叫相互尊重,當人家尊重保留「台灣主題」的時候為什麼不能也允許「中國主題」的存在?如果看不慣那就一併去除,只保留一個的操作只能導致編輯戰,不可能達成共識。—東北虎(Manchurian Tiger) (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15:32 (UTC)

"中國主題"並未被刪除,只不過既是基於歷史理由加入所以移到歷史段罷了,不知閣下還想戰什麼?Meeow (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19:36 (UTC)

如果要加那自然要對等,條目中有關大陸部分內容並不只出現在歷史一節當中。要麼乾脆一個也別加。把其中一個放在明顯的位置而另一個邊緣化,這顯然不對等。—東北虎(Manchurian Tiger)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5:30 (UTC)

我認同現時的做法,就把主題頁放到最底,這樣既不刺中某些人的心理,也可保留連接性。希望編輯爭議從此結束。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05:55 (UTC)

基於歷史理由加入的中國主題理應移到歷史才名實相符,即使其他段落也有提及歷史也不影響此事,台灣主題貫通全文且在尊重現狀考量下放段首以示特別並無不當。Meeow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22:44 (UTC)

希望取得共識後會比較好,不希望為此發生編譯戰--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12月22日 (六) 05:09 (UTC)

非也,有關國際地位、外交、文化、宗教等部分都與中國主題息息相關,而且該些章節的內容是現在每天都仍與現代中國有關,不只是歷史。另外行政區劃等也有略略提及。我上面已說過,民國與現代中國研究息息相關。我絕對不同意"中國主題"只可放到歷史

我認為應暫時隱敝連結一周,看還有沒有其他的意見。若沒有其他人發表意見的話,那我也可以接受大眾意見,分為置頂和歷史。但現時請不要在未在討論頁發布前胡亂移動連結。 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10:38 (UTC)

由於一周已過,再沒有新的意見,因此我接受現行安排,判定已達成共識。台灣主題置首段(現已置於首段下方,無舊方案般顯眼)、中國主題置歷史。日後類似情況可用類此方式解決。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29日 (六) 13:17 (UTC)

上周一直沒上維基,所以不能判定已達成共識,我還是認為都放到末尾比較好。條目本身才重要,屬於哪個主題並不重要,應該把主題放到末尾。另外我認為所以的有主題的條目都應該這樣。—東北虎(Manchurian Tiger) (留言) 2008年1月1日 (二) 12:54 (UTC)

這個是有待討論的,因為現在通用放在頂部。另外剛才有人破壞,刪掉「中國主題」,我已行恢復。—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8年1月1日 (二) 13:04 (UTC)
這樣不好吧,畢竟「中華民國」在歷史上和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都是中國各個朝代之一;至於「中國主題」,包含更多的應該是文化而非政治層面的信息,所以還是放在中國條目裡面最好。
其實「你們」(臺灣用戶)在這個問題上不用配閤「我們」(大陸用戶)的,要求添加的估計大多是個人觀點比較激進的朋友,但畢竟是少數,所以不必理會的,呵呵。
Gzyeah (留言) 2008年1月27日 (日) 05:03 (UTC)

關於主題連結應置頂或置底的問題,非一個條目的層面,應先在社區討論。現時的做法肯定是最為人所接受的。ambcyli (留言) 2008年1月4日 (五) 05:04 (UTC)

現在國際社會見利忘義,承認共產黨建立的偽中國…唉—Explosive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13:35 (UTC) 請注意個人語言的中立性。引述某位朋友的話:意識形態,政治要是能通過如此討論就能解決那世界早就統一了,國家早就消亡了,大家各負責各的板塊,相互尊重,前提是不可惡意醜化對方,百科百科,就是
要客觀的描述現實,摻雜了強烈的個人思想那只能管中窺豹,以偏概全 User:CatastrophyofME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2008年10月1日 (三) 17:56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固有疆域

條目正文關於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的解釋,存在自相矛盾之處。文中說「中華民國法定領土為1947年制憲時「固有疆域[9]」的範圍」,並在下面的解釋中說到「...以下的固有疆域為中華民國1947年時的範圍(包含當時未定的疆域):現今實際領土(台澎金馬地區)、大陸領土(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蒙古地方(今為蒙古國所有)、唐努烏梁海、江東六十四屯...」。但問題是中華民國1947年時的範圍並不包括蒙古地方和唐努烏梁海。外蒙古獨立條目中的詳細內容是:

「中華民國政府開始時不同意在法律上承認外蒙古維持獨立的現狀。8月8日德國投降正好三個月,美國對日本使用原子彈之後,蘇聯在和中國談判成功之前,對日本宣戰。一百五十萬蘇軍在蒙古集結後進攻中國東北、朝鮮等地的日本關東軍。其間外蒙古提供後勤並派軍隊參加了蘇軍對日軍在內蒙古的作戰。為繼續取得同盟國對中國戰區的支持,以及避免蘇聯援助中共和在東北駐軍不撤走,1945年8月14日,經過與蘇聯兩個多月的談判,中華民國政府同意雅爾塔協定相關內容。宋子文、王世傑等在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的授權下與蘇聯政府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同意「蘇聯出兵擊敗日本後,在蘇聯尊重東北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內部事務;不援助中共」等條件下,允許將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結果決定是否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10月20日公民投票結果,97.8%的公民贊成外蒙古從中國獨立出去。但聯合國所派之觀察員不承認此次投票。

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國民政府公告說:「外蒙古人民於1945年10月20日舉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內政部次長雷法章前往觀察,近據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務人員之報告,公民投票結果已證實外蒙古人民贊成獨立,茲照國防最高委員會之審議,決定承認外蒙古之獨立,除由行政院轉飭內政部將此項決議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隨後國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聯合國2月13日,國民政府與蒙古建立外交關係。」

既然當時中華民國承認外蒙古之獨立、支持蒙古入聯合國,並於1946年2月13日與蒙古建立外交關係,說明1946年時中華民國已正式承認外蒙古非其一部分。從1946年開始直到下令把蒙古地方重新納入中華民國的版圖之內的1953年的這7年間,中華民國並不包括外蒙古,不論是在法理上還是實際上。因此,解釋中說中華民國1947年時的範圍包括蒙古地方是錯誤的(相反,如果說自中華民國建立以來除1946年-1953年這7年時間的任何其它年份時的範圍包括外蒙古,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可以的,因為除這七年外中華民國至少在法理上包括蒙古地方)。同時,由於「固有疆域」本身沒有明確定義,所以它也至少存在兩種解釋,一種是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公佈時的疆域,此時不包括外蒙古;另一種解釋則是由於憲法中的其它地方提及過蒙古地方,將固有疆域解釋成1946年前或1953年下令把蒙古地方重新納入中華民國的版圖之內時的疆域,此時則包括外蒙古。作為百科不應直接斷言固有疆域是指什麼及是否包括外蒙古,否則有失準確和中立性。--207.112.50.47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4:31 (UTC)

第一句就錯

中華民國是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的一個國家。 根據孫文的說法,中華民國是國號,不是國家。 證據在孫文學說有志竟成。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1日 (四) 09:22 (UTC)

同理:難道美國不是國家?是國號? 甚麼才叫國家呢?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06:06 (UTC)

國號國家不同。孫文訂國號為中華民國,是要與大清區隔。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09:16 (UTC)

國號就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國號=國家了。難道每次都要講一遍「那個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的一個國家」乎?同理,太平洋是海洋名稱而不是海洋!?有時不需要太執著。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20:19 (UTC)

如果國號=國家,那麼請將國號國家兩個條目合併,不要分成兩個條目。袁世凱的中華帝國是不是一個國家?這個國家生存了幾天?大清是不是一個國家?大明是不是一個國家?中國歷史是這樣寫的麼?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12:51 (UTC)

明朝也是國號,證據如下: 明朝在1368年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國號為大明 [3][4],共經歷十七世,十六位皇帝,國祚共276年。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13:01 (UTC)

孫文條目也錯了。

孫文……,字載之,號逸仙,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人,是近代中國的民主革命家,第一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中國國民黨總理,亦為中華民國國父。

「孫文」、「孫載之」、「孫逸仙」都不是人,更不是中華民國國父,只是中國國父的姓+名、姓+字、姓+號而已。如果孫文/孫載之/孫逸仙是人的話,那麼都該合併至。-Talk 2008年2月26日 (二) 13:26 (UTC)

中華民國是不是國號?要根據孫文的說法,難道有錯嗎? --125.230.144.91 (留言) 2008年2月27日 (三) 09:32 (UTC)

同理:維基百科不是百科,是百科名?

唉,這是嚴重原則性問題。不如你到社區提出吧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05:38 (UTC)

夠可笑的。中國是國名還是國家? 美國是國名還是國家?推廣來看,中華民國是個名詞,不是國號也不是國家 — 吃死  Talk  2008年8月17日 (日) 06:48 (UTC)

不能說「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大清國」是另一個國家,它們都只是國號,中國這個國家不同時代的國號。同樣,有的時代中國有多個國號並存,比如南北朝時期。同樣,現在也是兩個國號並存,內戰並未結束。

請您不要忘記留下簽名。我很好奇您如何定義這是內戰,以及如何定義內戰是否結束?所以您認為各自存在了數十年的魏蜀吳三國也其實只是三個國號?不同皇帝不同政府也是同一個國家?與其說國號並存,不如說是國家並存。如果依照您的說法,搭配元朝的疆域來看,中共豈不是和很多國家甚至歐洲國家都內戰未結束?隨便說說。--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3:37 (UTC)
我也不完全贊同他的言論,不過很好奇你拿元朝疆域出來做什麼? 你肯定把蒙古帝國四大汗國當作元朝了,這明顯是有問題的。其實真正的元朝疆域還沒有清朝的大,至於四大汗國根本算不上元朝的一部分。與清朝相比,元朝雖然多出貝加爾湖(在今外蒙以北)一帶,但沒有台灣本島和大半個新疆(當時新疆由四大汗國之一察合台汗國管轄。元朝曾與察合台汗國(及窩闊台汗國)在新疆交戰多次,但失利,結果只能控制新疆東部一部分),所以總體算下來略小於清朝。歷史上的元朝和四大汗國之戰都不能算作內戰,而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何來內戰未結束之說?--Choulin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4:35 (UTC)
我對元朝之了解應少於您,感謝您的說明。雖舉例不完美,但原意仍在。國家本來就能合併、分裂、創立、滅亡,中華民國尚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殲滅,是事實,國家既未被殲滅,即仍是國家,其國號亦因國家之存在而存在。—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5:03 (UTC)

中華民國到底是國號?還是國家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Talk:中華民國目前有些爭議,移來此處向大家討教。 袁世凱的中華帝國既然是國號,為何在它之前的中華民國就不是國號?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08:20 (UTC)

都不是,就是台灣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

我不管樓上你是誰……大陸人的臉都被你丟盡了……John-Rui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13:12 (UTC)

自1949年到現在,臺灣從來就沒有被中華人民共和統治過,而且中華人民共和臺灣省的用法也不對,麻煩多點一讀歷史,否則只是在鬧笑話而已。-Stargate 2008年10月2日 (四) 15:40 (UTC)

當然是國家。大陸再怎麼樣打壓宣傳,台灣仍然是獨立國家。國號為中華民國,別激動,最近不是有官方新聞:《中方強烈譴責美國出售軍火給台灣》這已經能夠完全說明了中國,台灣的不相交性了,不是嗎?--Jingtro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18:00 (UTC)

到底是國家還是國號?這問題有點怪異。國號為國家的名稱,如果沒有國家,何來國號?中華民國為一個國家的國號,就這麼單純。所以我個人認為這個話題可以結束了。--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26 (UTC)

國號不是國家,而是對主權國家的稱呼.我認為中華民國是個合法的政府.

有國才有家,所以先有國號才有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 中國 )中華民國代表( 台灣 )以上。User:Skkp666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9:48 (UTC)

第一句就錯

中華民國是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的一個國家。 根據孫文的說法,中華民國是國號,不是國家。 證據在孫文學說有志竟成。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1日 (四) 09:22 (UTC)

同理:難道美國不是國家?是國號? 甚麼才叫國家呢?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06:06 (UTC)

國號國家不同。孫文訂國號為中華民國,是要與大清區隔。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09:16 (UTC)

國號就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國號=國家了。難道每次都要講一遍「那個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的一個國家」乎?同理,太平洋是海洋名稱而不是海洋!?有時不需要太執著。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20:19 (UTC)

如果國號=國家,那麼請將國號國家兩個條目合併,不要分成兩個條目。袁世凱的中華帝國是不是一個國家?這個國家生存了幾天?大清是不是一個國家?大明是不是一個國家?中國歷史是這樣寫的麼?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12:51 (UTC)

明朝也是國號,證據如下: 明朝在1368年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國號為大明 [3][4],共經歷十七世,十六位皇帝,國祚共276年。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13:01 (UTC)

孫文條目也錯了。

孫文……,字載之,號逸仙,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人,是近代中國的民主革命家,第一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中國國民黨總理,亦為中華民國國父。

「孫文」、「孫載之」、「孫逸仙」都不是人,更不是中華民國國父,只是中國國父的姓+名、姓+字、姓+號而已。如果孫文/孫載之/孫逸仙是人的話,那麼都該合併至。-Talk 2008年2月26日 (二) 13:26 (UTC)

中華民國是不是國號?要根據孫文的說法,難道有錯嗎? --125.230.144.91 (留言) 2008年2月27日 (三) 09:32 (UTC)

同理:維基百科不是百科,是百科名?

唉,這是嚴重原則性問題。不如你到社區提出吧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05:38 (UTC)

在搞笑吧。「國號,不是國家」?國號不就是國家的稱號。難道還要爭拗形而上學的問題,如:「國名,不是國家。」--HenryLi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16:12 (UTC)

這位先生在玩「白馬非馬」的詭辯學哲學遊戲,一般人可能爭不過他,但也不必太當真。--方洪漸 (留言) 2008年2月29日 (五) 03:02 (UTC)

所以名字不等同個人,簽章不具備法律效力?太有趣了。— WiDE 懷德  留言  2008年2月29日 (五) 04:30 (UTC)

國家和國號就如人和人名一樣,難道因為孫文是人名, 孫文就不是人了麼?否則就應該把人和人名的條目合併? 國家和國號明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但是不是兩個不相關的概念, 一個國家必然有國號, 除此以外還有國體, 政體,版圖, 人民, 以及這個國家的政治, 文化, 歷史等相關內容, 所以我感覺你提出的是一個假問題--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2月29日 (五) 11:14 (UTC)

如果中華民國不是國號,為何在中華民國的條目中有以下的話:部分台灣人民主張變更疆域[10]、明確定義領土或更改國號。請問更改國號四字何意?中華民國如果不是國號,為何能夠更改國號?吳三桂的國號是,為何不寫成吳三桂的國家?如果國號=國家,本人願意志願把維基百科中凡是涉及國號的說法,全部改為國家,看看誰在搞笑?看看誰在提出假問題?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3月1日 (六) 07:54 (UTC)

以上誰說了「中華民國不是國號」嗎?建議大家就此打住,不要再回應,以免這種Nonsense的話題沒完沒了。--百楽兎 2008年3月1日 (六) 16:37 (UTC)


前面有ㄧ位說:這是嚴重原則性問題。不如你到社區提出吧。多麼有風度!上面這位說:建議大家就此打住,不要再回應,以免這種Nonsense的話題沒完沒了。不知誰在語無倫次?

沒有說「中華民國不是國號」,不等於說「中華民國就是國號」,否則為何不敢於中華民國這個條目直接寫出「中華民國就是國號」這類的肯定句?

中華民國這個條目已被列為特色條目,是典範之作,我只是要求盡善盡美而已!我只是要求尊重孫文的說法而已!沒想到這麼困難?我真的不知維基百科建立條目的要求標準是什麼?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3月2日 (日) 06:56 (UTC)

真的不要再為這種問題說下去了,中華民國是個國號,我們沒多少人反對,但是也百分之百是個國家,要是它不是,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利堅合眾國法蘭西共和國都不是國家了。那麼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才是國家了。中華民國不是孫文的,他說的話不代表中華民國的性質!我們沒理由因為他是「國父」而認為他的話句句就是真理。其實我認為孫文的話是『這個國家是中國,無論政權怎樣改變,國家是無法改變』的意思。—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3月2日 (日) 10:04 (UTC)
國號不完全等於國家。國號代表的是能夠代表國家行使權力的合法政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3月3日 (一) 06:18 (UTC)
國號為國家的名稱。--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52 (UTC)

上面這句話有千鈞之重,令人回味無窮,值得寫中華民國這個條目的維基人仔細咀嚼。中華民國這個條目如果不依照這原則撰寫,絕對不夠資格稱為典範之作。

美利堅合眾國不會遷到夏威夷島,法蘭西共和國也不會遷到科西嘉島,中華民國卻可以遷到台灣ㄧ島,不,台北市,國號國家的差別就在這裡,國號只是政府的名稱而已!至於合不合法,全憑他有無實力支撐下去而已,中華民國目前就在台北市,沒有幾人敢說出這種真話。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06:53 (UTC)

的確,沒想到您能說出這種「真話」來,令人欽敬。國號並不是政府的名稱,而是政府對國家所取的名稱,所以是國家的名稱,沒有國家就沒有國號。一個國家的領土是否可以改變?當然是可以的。中華民國至少到今天,仍有實力「支撐」下去,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竭其所能的壓迫之;雖如此,中華民國目前實質領土仍含有台澎金馬,而不僅是台北市,所以您的「真話」似乎有所脫誤。

--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52 (UTC)

看到中華民國的條目已經修改,善莫大焉!可否繼續修正以下的句子: 1911年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1912年1月1日在南京成立,是當時國際普遍認可的主權國家。 能否將最後四字「主權國家」修改為「合法政府」。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0:18 (UTC)

我真不曉得如此不中立的毀損歷史,對於您本身有何益處?能夠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消滅中華民國嗎?如果您真的這麼期待,我建議您支持台獨。--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52 (UTC)

要玩文字遊戲也別搞這麼低級的呀……慢慢去研究「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大陸」之間的區別吧。John-Rui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13:11 (UTC)

此條目不夠中立

這個條目大多數內容是對「中華民國」的正面描述和正面評價,缺少一些負面的客觀的描述與評價,以便增加此條目的中立性!--Yxy191 (留言) 2008年3月13日 (四) 09:02 (UTC)

對於一個國家所採行的政策或許可以有正面或負面的評價,但我不認為這可以被認為是對這個國家正面或負面評價。您所添加的內容,都是引用一些數據來批評中華民國,但是我不認為您所引用的批評數據有什麼基礎,甚至我認為您的批評並不公平。以選舉花費為例,就算中華民國的選舉花了許多錢,但是同樣花很多錢在選舉的美國卻不見您的批評;同樣,哪國的外交沒有花錢?難道中華人民共和國辦外交不花錢?經濟衰退算是什麼負面評價?如果您連事實跟評價都分不清楚,您是在寫什麼呢?不要打著中立的名號,只是為了加入您個人的意識形態。--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3月13日 (四) 15:40 (UTC)
那,請您說說,您們沒有像這樣批評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您們編寫的內容不是也帶有您們個人的意識形態?請您客觀的想一想,我的數據雖然帶有個人的主觀意識,但是,我寫的內容難道不是真實的嗎?還有,您們所編寫的所有條目,只要是有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哪個不是帶有批評和抨擊的???哪個不是帶有您們個人的意識形態的???請問,維基百科是一個公平中立的媒介,可是您們真正做到了公平中立了嗎??--Yxy191 (留言) 2008年3月16日 (日) 01:26 (UTC)
最期碼不應該將政治部份放錯巴,這跟本不應該放在歷史子條目去--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3月16日 (日) 14:03 (UTC)
影響與質疑的內容根本和中華民國的政治制度有關,不應放在歷史子條目。--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3月16日 (日) 14:09 (UTC)
現改稱""選舉制度""並放政治子條目。

此二段應該加上,否則維基百科就等於無視事實

雖然台灣方面聲稱「漢賊不兩立」,但是歷史學家李敖通過對周書楷回憶錄的研究和後來美國後來公布的外交文件檔案發現:當時「蔣介石自知在聯合國呆不下去了,密令台灣當局駐聯合國代表周書楷找美國密商將台灣當局留在聯合國內的辦法,即使出現兩個中國也不要緊」。周書楷接到密令後,找美國代表說:"我們願意接受聯合國裡面的兩個中國,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是'中華民國'。現在我們願意讓出來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就做個小國,繼續呆在聯合國裡面。" 後來美國也按台灣當局的要求在聯合國提了案。但是由於第三世界國家尤其是非洲國家的大力支持,美國的提案被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委託的不允許存在「兩個中國」的阿爾巴尼亞提案通過。蔣介石的目的達不到,就聲稱「漢賊不兩立」,宣稱主動退出聯合國,而實際上他並未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提案「請」出聯合國的。(這裡有李敖的視頻,希望帶着眼睛來的朋友們先看一看,再評論。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_m3kK04ZYPo/)

......

但是,歷史學家李敖拿出了聯合國1999年的年鑑,在年鑑當中,關於中國領土一段,明確註明了「福爾摩莎、滿洲、新疆、西藏」等地區均屬中國領土。而在聯合國通過的2758號決議當中,明確說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力」,所以李敖指出:「台灣一直在聯合國當中,台灣的國際地位也沒有任何疑問」。從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開始,世界上一切只能由主權獨立參加的國際組織一概拒絕台灣以主權獨立國家的身份加入,而且也沒有任何一個支持台獨的人士,曾在國際法庭上,就台灣的國際地位問題做出任何的法律辯護。請參看:http://tv.takeback.net/2006/10/07/605.html (這一段也有活生生的視頻為證,我日後會找到的)。

這個條目真的在講中華民國麼?

1949年前的時期只在講歷史的幾段有提及。其他像經濟、文化等實際講的全是台灣,把49年以前的情況完全抹殺了!條目的內容根本就不完整—冰热海风(talk) 2008年4月22日 (二) 13:40 (UTC)

遼瀋戰役的問題

也許來自台灣的朋友習慣稱這次戰役為「錦西會戰」,但請不要把後面的地點也打成錦西——錦西是現在遼寧省葫蘆島市的舊稱,當年戰役中被包圍的城市是錦州。--怪怪物 (留言) 2008年5月11日 (日) 08:56 (UTC)

  • 大約在五月底達成修正,謝謝--2008年6月29日 (日) 02:04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Gzyeah於2008年6月7日 (六) 14:0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地理最高點,玉山,在哪裡?

玉山是在台灣?還是在中華民國?黃河在大清?還是在中國?黃山在大清?還是在中國?領土與國號,可否混淆? --123.195.11.190 (留言) 2008年6月7日 (六) 13:10 (UTC)

加入消歧義頁面的必要性

可能有些朋友認為因為在PRC條目和中國條目都有加上消歧義頁面而認為應在本條目也加上,不過消歧異頁面的運用我認為首重「實用性」,應當在真正容易造成搜尋困難以及閱讀者混淆的頁面才加以說明。比如有人想搜尋台灣藝人「敖犬」莊濠全的資料,卻連上了動物西藏獒犬,這時消歧義頁才有它基本的作用。

基本上中華民國條目開頭已有說明作用,加上消歧義並沒有讓閱讀者有更清楚的理解,反而徒增混淆。--B'z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18:41 (UTC)

[2]在這篇有討論過此事,大致上是不認同的--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6月27日 (五) 13:00 (UTC)

加入原因是根據Wikipedia:消歧義#「平等」消歧義中的要求而來,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等均屬於中國 (消歧義)中提及的平等消歧義條目。—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6日 (日) 16:39 (UTC)

關於開篇說明

對於本條目開端描述中「成立於1912年的民主共和國」這一句話的插入,我在閱讀時總是覺得並不很順暢。不可否認的是,現在的「中華民國」的確是比以前民主了很多,不過這些都是一朝一夕積累而成的,所以關於其「民主」的定性應該是後人所賦予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民主」與「共和」並不存在必然的聯繫。倘若說她在成立之初便是一個「民主共和國」了的話,那麼國父孫文先生當初在遺囑中所提出的「革命尚未成功」豈不是毫無意義?!對於其「成立於1912年」的歷史背景,更是已經在後續段落中有了詳細的描述,故在全文裡似乎沒有再次重複這句話的必要性吧?!因此,無論是從文法還是從邏輯的角度來看,我認為這句話十分需要進行整改,至於是修正它還是刪掉它,關乎不同方面的觀點和立場的態度,所以我還沒有付諸行動。

本人在此懇求和歡迎大家來自各方面的批評和討論,謝謝!

Gzyeah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15:47 (UTC)

一個民主共和國是否成立之初就必須是「相當的民主」?其實「民主」一詞,可以是個形容詞,而且有程度上的差別,亦即:民主是可以在發展中的,可以是在漸進或漸退的狀態;當民智漸開、民主制度更健全、人民更熟悉民主法治的時候,我們會更認同該國家的「民主」。所以「民主共和國」一詞,也許只是在彰顯該國的目標為追求民主,並以此與專制獨裁的國家為區別。所以我認為不必修改。以上個人淺見。--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6:16 (UTC)

國父 孫文先生當時建立「中華民國」,就已經將其定位為「政體為民主,國體為共和」之民主共和國,因此中華民國為「民主共和國」並無問題。 當時所言「革命尚未成功」指的是軍閥割據問題,並非指建國失敗。--九分之九純冰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17:04 (UTC)

「政權」一詞有何不妥?

本人之前把這個條目開首的該段消歧義文字中的「共和國」改成「政權」,但被並其它人回退了,請問有什麼問題?

「中華民國」目前在世界上普遍不被承認,有人說它是國家,有人說它是中國的一個省,恕本人無知,用「政權」一詞不是比較好嗎?--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7月19日 (六) 05:42 (UTC)

啊不,對不起我說錯了,我的意思是,有些人認為台灣只是中國的一個省份,中華民國並不是一個國家。-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7月19日 (六) 06:58 (UTC)
我覺得你還不夠了解大陸人的意識形態。大陸的教科書中,明確寫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憲法也這麼寫),並在潛移默化中灌輸「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思想,幾乎不會出現「中華民國」一詞(貌似只有寫孫中山的時候會出現),所以,這些人對當代「中華民國」的認識幾乎為零,或者更多地把「中華民國」認為是「台獨」的代名詞。他們認為的「台灣是中國(或者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份」,保守點來說,就是他們對於「台獨」的表態,本身與「中華民國是否國家」這個議題沒有太大關係。再撇開大陸不說,就算是馬英九,他也不會否認「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份」這個論述吧,他所說的「中國」是「中華民國」。只要台灣沒有法理獨立,「中華民國」就仍然存在,仍然是個共和國。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8:24 (UTC)
謝謝。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7月19日 (六) 11:02 (UTC)

我覺得我很了解台灣人的意識形態 台灣的教科書中,明確寫着「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憲法也這麼寫),並在潛移默化中灌輸「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這個思想,幾乎不會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詞,所以,這些人對當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認識幾乎為零,或者更多地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是「中共」的代名詞。—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Xiaose對話貢獻)於2008年8月3日 (日) 19:06加入。

多數自由國家認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較之下,後者的教育與媒體是相對較不自由的,亦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於教育與媒體的操控與限制較高,使之影響其人民對於各面向資訊了解的深度與廣度,所以中華民國國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對中華民國的了解較少。依照目前中華民國內部資訊的自由程度以及媒體的發展,中華民國國民鮮少不認識該國的最大敵對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故您所說的認識幾乎為零的說法,雖然只是照樣照句反諷,但這個反諷並不成功。中華民國大多數的人民並不會教育子女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存在的,政府也不會宣傳或灌輸民眾不需要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至於中華民國是否為一個獨立國家,過去很顯然,現在則仍在討論中,有不少人認為,雖然有更多人認為不是。--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6:32 (UTC)

竊以為否認中華民國的國家地位顯然是不妥的,但應強調其為中國(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實質。這無異為一個分裂的歷史階段,就像宋金西夏共存,我們通稱之為中國,雖然歷史裡有正統政權這一概念,但並不能改變這一點。現在的中華民國與我們大陸所謂「舊中國」的中華民國實質上是延續,或說就是一段國家歷史的兩個階段,因此仍應該尊重他們作為國家政權的地位。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在歷史中都會成為「中國」的概念,不管是欲求統一或獨立,還是逃不脫羅貫中所說「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輪迴。--Niceboat到此一游◙◙◙吐槽通道◙◙◙ 2008年12月2日 (二) 17:25 (UTC)

中華民國(台灣)已經定調

為國民黨重新執政,也使用民進黨當時的入聯名稱,跟國際社會對中華民國稱號開始一制劃

爭取加入聯合國提案有實質改變,過去為「入聯案」或「返聯案」,今年則重新定調為「參與案」,同時在名稱上摒棄去年的「台灣」名義,而改為「中華民國(台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21413對話貢獻)於2008年8月16日 (六) 18:31加入。

請瀏覽中華民國網站的標題,雖然民進黨執政時曾經出現過「中華民國(台灣)」,但目前已經修正回「中華民國」。 結論是,「中華民國」就是「中華民國」。--九分之九純冰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16:50 (UTC)

此條目的中立性和準確性都存在爭議

條目的偏獨意向比較明確,我認為有失中立。目前在大部分組織,大部分國家皆不承認中華民國。即使是馬英九,也說過「不統 不獨」,我認為把中華民國當作一個實際上統治台灣但並不具有普遍承認的「政府」來講會比較符合中立的原則。Rayax (留言) 2008年9月6日 (六) 14:00 (UTC)

反對,我覺得條目觀點中立,客觀,介紹了中華民國的地理,歷史,風俗,政局,經濟等,都與大陸大不相同.還有,大部分國家皆不承認中華民國,這句話太主觀太過於牽強--Ljobro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9:31 (UTC)ljobro

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雖然不被大部份國家承認,不代表中華民國是非法的,那是因為中國比較強大,中華民國比較弱小,加上中國不斷的打壓,才造成此局面,我想你的觀點才有失中立。

部分中華民國人民的想法認為馬英九總統所說的不統不獨的意涵,所指的應是「中華民國比鄰的敵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四年內敵意可能仍高,在此前提下為求包含經濟等各項發展,暫時不對國際社會明確宣示中華民國的統獨問題」,換句話說馬英九並非認為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再更進一步說明,馬英九在2008/05/20宣誓為中華民國總統,之後他也表示中華民國依照憲法分為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所以請Rayax不要混淆,感謝。--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6:15 (UTC)

請不要對於馬先生的話進行主觀的解釋。「不統不獨」本身定義了目前台灣一種特殊的政治存在,既不是完整的主權國家,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屬的一個特殊區域,所以我覺得Rayax的意見還是有參考價值的。 --milkyway (留言) 2008年12月22日 (一) 16:15 (UTC)

請milkyway不要「對於馬先生的話進行主觀的解釋」!馬總統從未表示過「中華民國不是完整的主權國家」!請勿胡說好嗎?感激不盡。—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13:12 (UTC)

一個中國,一國兩制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無助於提高條目品質,違反討論頁指導方針,已由PhiLiP於2009年1月19日 (一) 18:0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語言的政治傾向

第 二,希望維基百科將「中華民國」詞條的措辭稍作修改。例如「然而自1971年聯合國轉而承認並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處於外交弱勢的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 合國,國際空間也從此不斷縮小,中華民國雖然目前不受國際社會普遍的承認[10] [11],但與世界各國保持着密切往來的半正式關係[12] [13]。」應改為「但1971年聯合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地位,「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國際空間也從此不斷縮小,中華民國目前不受國際社會普遍 的承認[10] [11],但與世界少數國家國保持着密切往來的半正式關係[12] [13]。」台灣在和「世界國」保持密切的聯繫嗎?以及「同年夏,國共雙方發生嚴重武力衝突,遂爆發國共戰。」這裡,國共雙方發生嚴重武力衝突將歷史模糊了。是誰先挑起的戰爭?是國民黨反動派!是蔣介石撕毀雙十協定,進攻中原解放區,挑起了內戰!這一點維基百科為什麼不寫上去呢?既然已經是戰了,有何來兩個中國呢?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 ZERO-G我的QQ:364357274 MSN gao_shuo9449@msn.com

您的修改,我個人不會完全否決,但是如果您懷疑「台灣和世界各國保持密切的聯繫」,那我就不能認同了。您認為台灣不是一個國家,所以您自然會有此懷疑,但可惜台灣真的至少目前還是一個尚未被貴國殲滅的國家;台灣有外交部,該部直屬於行政院,該部即使不能成功與多國建交,但能與各國有官方與非官方的活動,就算是台灣政府爛到不行、外交部形同虛設好了,但請別忘了台灣仍有民間團體、財團法人等,單單一個「慈濟功德會」就夠我高傲的說「台灣肯定和世界各國保持密切的聯繫!」所以請您別真以為台灣人沒什麼用、很容易被兼併,如果真這麼簡單,您們的毛主席鄧老大胡老大溫老大早就拿下台灣了,也不用瞎搞這麼久。至於您說「內戰即非兩個中國」的說法,問題出在時間點上;本來您家裡只有令尊令堂兩個人,怎麼後來卻變成三個人呢?因為您出生了嘛!時間點不同,事情是會改變的;本來的確只有一個中國,但內戰之後,另一中國成立了,而新成立的中國又不能把原本的中國給殲滅乾淨,那當然就出現兩個中國了。以上淺見。—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13:54 (UTC)

讀了好半天,總體上感覺這個條目的措辭未必嚴謹,但是至少很小心、很認真。衷心希望不要在這裡搞政治論戰,有些問題討論不清楚的。象我一樣來自大陸的,一見到「貴國」、「我國」這種說法就覺刺眼,而來自對岸的,一見「中華民國不是獨立國家」這種說法大概也難以按捺心中的氣憤。我想,維基百科只需簡要的說明這種爭議的存在就OK了,不必把這裡搞成論壇。總體說,這個條目寫得挺不錯的,贊一下。另:看得多,第一次開口,不到之處請海涵。2009年1月17日 (六) 17:35 (UTC)hotman_x

  • 我覺得hotman說的很好。我認同您所說「這個條目的措辭未必嚴謹,但是至少很小心、很認真」,畢竟這個條目也是不少人共同投入了不少心血。我也覺得「維基百科只需簡要的說明這種爭議的存在就OK了」,尤其是在〖條目〗裡面;只是,在〖討論頁〗裡面,我倒認為可以給大家一點空間來討論,也不錯。很不好意思我的某些文字讓您覺得「刺眼」,老實說這是相當無可奈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待台灣,就像是老虎追兔子,對老虎來說勝敗不過是一餐飯,但是對兔子來說勝敗就是全部,台灣身為防守方,實在無路可退;對台灣人來說,統一是整個國家制度被換掉〔比如變成一國兩制〕,但對廣大的貴國人民來來說,不過是國家領土稍微變大一丁點、不過是多個您這輩子也不見得會去過一趟的邊陲小島,統一對您一生又能有多少影響?雖如此,我個人〔不代表其他台灣人〕並不排斥統一,但先決條件是貴國政府真的需要大改革,現在這種中共政府實在很不討人喜歡。感謝撥冗閱讀。—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17:43 (UTC)

多謝HJH的回覆與部分認同。我一向認為,辯論在眾人面前是很笨的事,就算我辯輸了也不會認,事實上你最多說服觀眾,卻不會說服我。世間很難有絕對真理,如果有的話,你我之間的不同,這種多樣性或許是真理之一。HJH如果有意,歡迎email me,hotman_x.vip@163.com 222.245.217.108 (留言) 2009年1月21日 (三) 15:28 (UTC)hotman_x

這裡是「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啦!!!!

中華民國的「實際控制區」,目前可不只限於「台灣」哦,還有福建的「金門」和「馬祖」呀!!

為何「中華民國人口」=「台灣人口」? 為何「中華民國氣候」=「台灣氣候」? 為何「中華民國經濟」=「台灣經濟」? 為何「中華民國交通」=「台灣交通」? 為何「中華民國宗教」=「台灣宗教」? 為何「中華民國教育」=「台灣教育」? 為何「中華民國體育」=「台灣體育」?

阿~金門人都死光了嗎?馬祖人都死光了嗎? 個人僅代表金門人........ 抗議!!嚴重抗議!!!!!!!!!!!!!!!! --140.122.253.123 (留言) 2008年12月29日 (一) 09:08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很多統計數據都不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只需要註解說明就可以了,或者你有資料的話可以補充第二種統計,何必如此「興奮」。—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29日 (一) 10:01 (UTC)

  • 您的文字解讀能力有問題,不是「興奮」,是「氣憤」!!某些資料是被刻意「隱藏」,而有些資料又被刻意「誇大」!!如果可以加上「註解」,那是最好不過!!那就請您盡快加上吧,何必在此廢話一堆!!--140.122.245.60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7:53 (UTC)
你連雙引號都不能理解,還評價我的文字解讀能力呢。還有,維基沒有任何人有編輯的義務或者責任,所以,我根本不會去更新什麼。至於到底是誰不會改善條目,只會在討論頁刷感嘆號和廢話,希望別人代勞看人挑擔不吃力,明眼人自然能看明白。—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9:11 (UTC)
我能認同中華民國條目應當包含金門馬祖等資訊,或另列子條目,但是我不能認同您要別人趕緊加上註解;如果您希望儘速加上,當然是您自己加才是,別人並沒有虧欠您唷。—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13:26 (UTC)

請注意個人語言的中立性

這個條目本來就涉及歷史問題,如果在這裡僅就個人的觀點在這裡討論,這還不如不討論 所以請就整個中華民族的利益,以及現在的實際客觀事實先考慮一下。考慮清楚之後,再在這說,謝謝。(留言) 2009.1.8

更改護照之圖片

我已製作了一張高解析度的護照圖片,但因為本頁被保護而無法編輯。檔案在Wikimedia Commons上。檔案名稱為:ROC_Passport.jpg。 請將現有之護照圖片以此取代,謝謝。

Hsuc (留言) 2009年1月17日 (六) 22:29 (UTC)

【關於「內戰」一節的「淪陷」一詞使用不夠中立】

「淪陷」是台灣方面關於共黨勝利的稱呼,而大陸稱之為「解放」。而且「淪陷」是貶義詞,有失中立性。我認為應改為「被共軍占領」較好。

Heardchina (留言) 2009年1月21日 (三) 18:58 (UTC)

  • 我持不同的看法。由於這個條目為「中華民國」,自然應當以中華民國為立場來思考,中華民國的大量土地的確是被敵軍攻陷了。不過我個人對「佔領」一詞也不會反對,只是在這邊想提醒一下這個條目的名稱。—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21日 (三) 13:10 (UTC)
  • 回復Hjh474,維基百科主張的是中立的條目,雖然這是「中華民國」但並不意味着就只由民國單方面的觀點來統領此條目。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難道就只由共產黨的一面之詞來編輯,把六四說成是「少數反革命分子引起的騷亂」嗎?Heardchina (留言) 2009年1月22日 (四) 13:22 (UTC)

應正視現實面

聲稱「中華民國」或「臺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人,應提出足以佐證這句話的歷史事實;即,自中國共產黨成立至今,是否有共產黨實際統治 管轄臺灣的既定事實。至於認同中華民國在臺澎金馬地區主權獨立的人,則不需要提出任何證據,因為事實擺在眼前,除非反對者瞎了看不見。—j9021992 20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