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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华民国/档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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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辩论什么是政权的合法性

中华民国两次中断 洪宪帝制 溥仪复辟 国祚并非未曾中断 先辩论什么是政权的合法性,以此为基础再来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谁是合法政权。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46 2006年2月8日 (UTC)

  • 你所谓政府合法性的争论其实是意识形态的争论,讨论这个没有任何意义,美国人认为民选的政府是“合法”的,但请注意并非所有的人都认同美国的意识形态,如果非民选政府是非法的话,那么美国为什么要和一个“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并保持关系呢?
  • 合法的政府首先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Hoohoog 08:21 2006年2月8日 (UTC)
即使按照中共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那么“中共政府”和所谓“人民代表”手中的权力必需是得到人民的授权才行。可“中共政府”和所谓“人民代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吗?他们有人民选票来授权吗?既然“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中国人民”,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是真正得到中国人民的选票上台的,那么哪怕有1000个其它国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是不合法的政府,因为“其它国家”不是“中国人民”,无权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合法。--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9:52 2006年2月9日 (UTC)
人大代表都是所有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投票选举出来的。请你分清楚政党国家政府三者之间的区别--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27 2006年2月9日 (UTC)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被“中共”建立的,建立的过程就是非法的,而不像美国一样在建立时通过民主协商和民主投票建立的国家,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是被中共控制的,无论“中共”还是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是非法的。中共宣称“中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而中国人民并没有授权中共领导,所以目前的中共政府的权利是非法的。“中共”目前的权力是非法的,“中国政府”得到的权力也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中国人民授权成立的,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非法的。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法律、国家体制、军队、警察等等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下的“政治结构”全部不是人民授权的,全部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一切的一切,全都没有得到“中国人民”的选票或其它方式的正式授权,全部是非法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整个就是个非法的“政治实体”,就是个非法的国家。中国的“人大代表”并不是由“真正”的选举产生的,这一点无论是中国的普通民众、国际社会还是“人大代表”本人都知道,你不要自欺欺人的说中国的“人大代表”是被“人民选出来的”。一个“不肯出卖国家利益给外国”的政权和一个“同意出卖大量国家利益给其它国家”的政权同时要求外国承认,很明显是“卖国政权”更容易得到其它国家承认,所以绝不能以“承认这个政权的国家的数量的多少”来衡量这个政权是否合法,只能以这个政权统治的人民是否在公开公开公平自由(包括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情况下用选票承认了这个政权。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3:00 2006年2月9日 (UTC)
我不知道您说这么多和条目建设有什么关系。按照您如此高标准的合法性要求,中国上下五千年还没有合法政权呢。中华民国恐怕也最多在1996年大选的时候才建立了“合法”政权。您还是多把精力放在条目上,这些政治宣传到别的地方说去。 --鸟甲 04:29:45 2006年2月13日 (UTC)
我们现在谈论的“合法性”当然是现代社会的“合法性”,原始人时代甚至没有“法”这个概念,“合法性”更无从谈起。你不能以百或几千年前的标准衡量现在的政权。如果按现代“合法性”的标准,中国几千年内只有1996年直选后的“中华民国”是完全的合法政权,其它政权都是非法政权,谁当了“皇帝”、谁的枪多谁就说了算,“枪杆子里出政权”,而现代社会的“合法性”标准是“选票里出政权”,谁的选票多谁说了算。即使是1996年前的中华民国也比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性高的多。衡量“合法性”高低的标准就是“有多少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越多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这个政权就越合法,毕竟“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只有“村长”可以直选(还不是公开公开公平自由的选举),县长、市长、省长、国家主席全都不是人民授权的。而中华民国现在从村长、县长、市长、省长、总统的权力都是由人民的选票直接授权的,当然“中华民国”是“完全合法”的政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上到下的各级机构和组织完全是非法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4:59 2006年2月13日 (UTC)

中国人民在49年已经作出了选择,全中国选的是共产党,你们国民党只是被抛弃和遗忘的一群遗老遗少.--今宵多珍重 15:10 2006年4月22日 (UTC)

今宵多珍重: 1949年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吗?如果把胜王败寇的历史观视为人民的选择,那忽必烈的蒙古游牧民族进入中原,灭掉宋朝也是人民的选择吗?皇太极的大辫子八旗军进入中原强迫人民剃发留辫子也是人民的选择吗?请不要忽略一个极为重要的事实,1947年民国行宪之后,原国民政府已经移交给民选的中华民国政府,而1948年全国普选立法委员恰恰才是人民对国会代表人选和对中国未来的真正选择,至于共产党借助苏俄的叛乱,不过就是中国几千年无数次历史轮回的重演罢了。如果说这是一个选择,那只能是上帝的选择,而不是人民的选择。 --User:Amphylite 05:07:26 2008年6月29日 (UTC)
我不想跟你辩论政治问题,我只想知道你讨论这个和条目有什么关系?你想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合法政权”??没门儿! --鸟甲 05:07:26 2006年2月13日 (UTC)
我只是想提醒某些人,不要因为承认“中华民国”的国家少就认为“中华民国”非法,不要在条目中用任何言论表明或暗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合法政府,而中华民国不是”。要知道,很多人会在条目上写上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合法政府,而中华民国不是”之类的话,我的言论是提醒这些人。另外,你不是“不想和我辩论”,只是用现代社会的标准你辩论不过我。如果你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合法政权”,就先说你用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如果你的标准是“谁的枪多谁说的算”,那么恭喜你:所有的强盗都是这个逻辑。“谁的枪多谁说的算”是地地道道、百分之一万的“强盗逻辑”,用这个逻辑建立的政权是地“地地道道、百分之一万的强盗政权”。想想毛泽东那句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30 2006年2月13日 (UTC)
你这么说我赞同,我反对在条目中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合法政权”,也反对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如果有人这么写,你尽管删除好了,我支持。 --鸟甲 05:45:33 2006年2月13日 (UTC)
“衡量‘合法性’高低的标准就是‘有多少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这是一种国际间明确承认的说法还是一种模糊的共识呢?--学习第一|有事找我 05:19 2006年2月13日 (UTC)
前面这位“学习第一|有事找我”先生,我回答你:是按照中共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民国宪法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手中的权力必需是得到人民的授权才行。--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30 2006年2月13日 (UTC)
    • 其他国家是否也将衡量政权合法性的标准定位为“获得人民的授权与否”呢?--学习第一|有事找我 05:40 2006年2月13日 (UTC)
前面这位“学习第一|有事找我”先生,我回答你:按照中共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中华民国宪法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手中的权力没有得到人民的授权,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非法政权。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的“人人有权享有一切人权”[1]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剥夺了中国人的应拥有的、世界人权宣言[http://www.un.org

请问英国女王和日本天皇是否合法?--[龙儿]

中共不是大陆同胞投票选上去的,但国民党确实是绝大多数人民人民"独立自主"地赶出去的。中共中央的专政政策并不像有些同学想象得那么坏,毕竟大陆在中共统治期间的发展程度要比蒋介石主政时要好,而且事实证明台湾当今的民主也并未完全杜绝腐败现象-陈水扁家族腐败案算一个例子。而且毛泽东当政初期大陆的腐败现象也很少(见刘青山,张子善案)我承认文革这件事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损失实在很深重,但我觉得这并不等于整个中共一手策划了这场"文革秀",事实上,很多中共党员都在文革中受到了冲击,最典型的一个例子-邓小平的儿子邓朴方,受人逼迫跳楼导致半身不遂。中国官方的正式说法认为文革是“由毛泽东错误发动和领导、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由于毛泽东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功绩,使他的声望达到高峰,成为不容置疑的伟大领袖。同时,他逐渐脱离实际和群众,个人专断,凌驾于党之上,使党和国家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受到严重破坏。大家把帐全算在共产党头上恐怕有失中立。(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指教)-龙儿

首先,针对您的文字内容:“大陆在中共统治期间的发展程度要比蒋介石主政时要好”?我想请问的是,蒋介石1928年北伐成功至1949年退出大陆,有哪几年没有内忧外患?内有中共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外有日本和苏联的侵略,蒋介石能有1928年~1937年十年训政中国,史称黄金十年的建设功绩,这样的执政能力会比中共差?
第二,文革是“由毛泽东错误发动和领导、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我想请问的是毛泽东是谁?不就是中共的神主牌吗?如果是一个真正民主的国家,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灾难吗?如果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会搞出文革这样的事吗?就不说大跃进、人民公社、人为三年大饥荒等这类荒唐事了。亲爱的龙儿,您要好好地想一想呀!--小亿 15:16 2007年1月18日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他并不宣称自身是民主的.1949年后的共产党和1949年前的国民党其实是半斤八两,都不是民主的政权.至于合法性的问题,如果硬要说"民主的"才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台湾的人大代表"是不能代表台湾人民的.而中华民国也没有做到让其宣称的领土范围内居住的人民全部具有选举权.(从"匪区"来的,入岛都要受审查)充其量只是"部分合法"而已.Zhuhui 05:50 2007年1月30日 (UTC)
1947年之前的中华民国由国民党一党训政,史称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而1947年宪法颁布后的中华民国不再由国民党一党训政,此后的政府,必须叫中华民国政府,而不是叫国民政府,这个概念很重要。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中共一党专政,所以理论上和1947年之前的国民政府是比较相似的,什么人民民主专政?其实就是一党专政,我以为目前大陆的政府应该叫共产党政府而不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1947年的国民党能放弃一党的权力,而制定出一部没有把国民党一党独裁的说法写入中华民国宪法中,是非常难得的,也为中华民国的永续存在,开创了正确的未来。而中共把自己一党独裁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就注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命运是专制的,而未来也必然面临合法性的挑战。小亿 15:17 2007年3月19日 (UTC)

作为中国人,希望说句中肯的话,为国家统一尽一分力.全中国没有选共产党或国民党的,只是两个党自己打来打去.合法与否,只是人的定义而已.有一定数目的人承认,就可称之为合法,所以以合法性去讨论某国号的存在与否,是没有意义的.到现在,根据两岸政府的宪法,中国,到底只有一个,政府则有两个.中华民国政府,是应该被承认的.在两岸互相平等的基础上,才有讨论的空间,相讨合作及统一的事宜.Vincent Mango


话说只不过在1949年国民党因为太鸟,不小心被打到台湾来了,只不过被打到台湾的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后来共匪又成立一个国家,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毛主席也承认说应该要直接叫中华民国,不该搞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也许就不会有两个中国的争议点,早期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最主要的问题是在于争中国的主权问题,这个在联合国已经解决了,不就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我记得好像没有说过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就连美国跟中国签的三个公报也是很模糊的带过去,我记得美国还帮台湾搞一个台湾关系法,话说10几年前在李登辉当总统就很想把宪法的领土把现在中国国土的区域部分给删掉,不过这样讲到是会扯到台独问题,对岸的老共政府和美国都会靠被,话说回来台湾的网络上可是啥都可以说的,不像你们爱封锁网页封的很爽,一不小心就被封掉不能来维基百科,还真是可怜阿....还要靠一些鸟鸟的软件突破限,不过我说真的台湾其实就是太自由了所以有些人就爱乱搞,所以中华民国事实上对中国大陆不是合法政府,但是在台湾是唯一合法政府,美日对中国有台湾的主权也只是保留态度,不过我说真的也许有一天会打来台湾也说不定,那这个条目就要来慢慢改了,最后一点对岸的共产党政府有那么好谈判的话,当年的蒋介石就不会被打到台湾那么惨了,但是还有一堆外在因素在,本身国民党就很腐败了.—Irwin 23:05 2007年4月12日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话中华民国系"非法政权",中华民国当然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系"非法政权"。因为他们是对立的......我看到上方有位人兄用武力建立的政权是不合法的,那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你说的"非法政权"。当一个政权的衰落,新政权就会出现,这个是中国5千年的传统,中华民国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打,这个是事实......现在就算美国都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守一个中国的原则,只得25个国家丞认国民政府。合法性?去那些国家说吧! oiu123456上 2007年5月26日 (六) 12:45 (UTC)

我觉得讨论谁合法谁不合法,我想请问那个"法"的标准在哪?不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他们都是合法的的政权,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主权,领土,人民.只差有多少国家承认罢了!当然在这版面我看到各位大大为了自己的言论争的面红耳刺,何苦呢!(以下有主观的色彩!)我很想问那些自以为台湾是他们的"大陆人"请问:你们有管辖到这边吗?请问:你们的战机能开来这边嘛?请问:你们说你们是崛起中的大国,可是你们真的崛起了吗?(请用心思考这个问题!)当然我也想问我们台湾人我们痛恨的是"大陆人"还是"中国的政权"还是那些带有意识形态的"大陆人"(所谓的意识形态是认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或者对台湾带有轻视的),我希望台湾人不要妄自菲薄,对于在夹缝中生存的国家,我们更应该团结度过这时期(不管多久坚持下去就是你们的),长期的分治已经带来了不少的敌意,这对华人的团结是不利的(我想美国等强权会希望我们是分裂的)但是我还是不想被中共统治(毕竟在民主的环境长大),也不想一国两制(看看香港就知道了),我有一个梦想,我想看到一个强而盛的中华民族,不骄傲能谦逊,扶持弱势民族,为世界每个人每个国家争取他应有的权利,我知道或许太过理想,但起码是一个团结的民族. (以下是本人长久对现实的不满)干脆中国和台湾打起来,到时候就知道鹿死谁手了啦!就不要到最后台湾还赢勒!看着吧!骄傲自大的莎文...(消音)无名小卒 2007年7月20日 (五) 01:45 (UTC)

大家别吵了,我是中国大陆的。我支持中华民国政府统一大陆。中国共产党破坏中国文化,不是中国人的政府。

对上面认为台湾是一个国家并且支持大陆与台湾发上战争的同胞,你认为台湾是一个国家我没有办法说服你,我们接受的教育不一样。不过一定要说意识形态的话,台湾是一个国家这种观点按你的定义何尝又不是一种意识形态呢?

再说战争,我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台湾人会认为在战争中台湾会是胜利的一方?你有一点军事常识么?大陆说不会动用核武器,其实大陆根本不需要动用核武器,导弹就够了。导弹攻击足以覆盖你们整个台湾省,只需要两天的时间大概台湾一切电力设施都烟消云散了。除非美国介入,否则台湾根本就是不堪一击,要不然你们的那几位领导人为什么还不敢宣布独立? 再说美国,它的介入只会使事情更糟糕。在这里我要再一次强调教育问题。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台湾是我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根是不是共产党统治没有任何关系,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我非常讨厌共产党,但这并不能改变我认同台湾是中国一部分这一原则。我想这种观点是大陆绝大多数人的看法,所以台海战争一旦爆发,没有人会怨怼中共政府。而如果美国介入,只会是中国大陆人民更加坚定战争到底的看法。美国想不想承担这种疯狂的反击?我想美国会做出一个理智的决定。

你的很多观点太偏激了,香港怎么了?香港因为回归祖国才逃过了97亚洲金融风暴。的确,共产党是个强势政府,我反感强势政府、我赞成三权分立、我拥护自由民主,这些都足以让我鄙视厌恶反对共产党,但是在97金融风暴这一事件面前,香港政府应该感激共产党的介入,这在逻辑上才是严密的。

有的时候我对华人很绝望,不要说什么美国希望分裂华人,华人从来没有团结过。华人最善于内斗。(当然我并不是说台独)在希望看到一个强而盛的中华民族这一点上,我想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总的来说,我欣赏中华民囯所坚持的观点,真的wish当年胜利的是国民党……可是只是wish而已……Jala 2007年7月24日 (二) 15:32 (UTC)

对于上上上面的那位同胞,我并没有说支持战争阿!那只是长久对现实的不满,还有那是国家组成的基本要素(是常识),我只是以这个要观点切入来说明政权的合法性罢了,再说合"法"的标准在哪你知道吗?何来意识型态的之说?再来下面的大大,你才要有一点军事常识了,导弹覆盖又怎样,你还是得派军队来台占领阿!再说台湾是没有能力把那些导弹打下来吗!依我的军事常识台湾至少要俩个礼拜(至少)才能攻下,但我得承认台湾军力是蛮脆弱的,既然很脆弱干嘛不现在攻台阿,是因为等台湾宣布独立吗?那是因为中共有所顾忌,你以为发动战争很简单阿,至于是什么顾忌我也无法依依说明,但是我敢说台海发动战争,美国绝对以"任何形式"来帮助台湾,但是它帮助台湾的原因很简单,自己的私利,你有看过海权论吧!如果今天台湾被中共统一了,你想太平洋防线(日本 韩国 台湾 菲律宾 )不就多了一个破洞,那么中共的海军就不用一天到晚偷偷摸摸的开什么浅水挺去大平洋,(好像新闻有报)直接开航母去就好啦!告诉你吧这世界的每个政权都是为自己的私利才诞生的!说什么自由民主,社会共产,都是假的!还有我受的教育是大陆是我们的(指政权),所以我才会希望台湾赢,再来下面一位,我是对97金融风暴不是很了解...只是我因为看到一编有关香港人国家认同的报告在报告中指出香港对于国家认同不向内地那么强烈,原因有二,一是曾为英国殖民地,二是分制,而我是用这样的观点去写说一国两制的坏处,那冒犯到还请见谅,总归一句"台湾已是个合法的政权,根本不用什么台独来宣称我们主权,其他国家不承认那又如何,反正中华民国在台湾是个不争的事实,至少人民安居乐业就好拉"哀~政治真是一躺浑水.(害我打那么久~痛!...)无名小卒 2007年9月1日 (五) 01:45 (UTC)

告诉你个基本常识吧,导弹你不可能拦超过25%,不然陈水扁也不会天天叫着要撤导弹了。powerovergames

政权是无所谓“合法”与“不合法”的,正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Jack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12:44 (UTC)

  • 所以穷人就让他们饿死算了 无须社会福利或社会主义 正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我不认为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来说明政权主体恰当--Plinwu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18:59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Gzyeah(留言)于2008年8月17日 (日) 12:46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可惜的是事实就是中国共产党统治大陆,崛起的中国对台湾的影响力之大,台湾的政权必须要在美国和中国之间作选择。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有大陆的市场,发展远胜以前。如果两岸政权无法和平解决台湾归属,那只有一战。虽然作为炎黄子孙,谁都不希望自相残杀,但是随着中国军事实力的上升,没有外力借助下的台湾政权会被很快推翻的。无论现代还是古代,永远都是‘枪杆子里出政权’,所谓选票只是政客用来欺骗民众的。美国的强大,也是建立在其军事实力上的。未来当中国有航母,大型运输机之后,台湾就只是时间问题了。Xbr 0511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2:42 (UTC)不告诉你

Xbr您好。可惜的是您的想法可能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贵国人民的智慧,而我相信这个智慧正在增长中。中国共产党用枪杆取得政权,并不保证他能永远执政,尽管他现在极尽愚民之能力来持续这个枪杆政权。每个人本来就是自己的主人,这个决定权是与生俱来的!尽管Xbr以为您可以尽情的放弃自己权利让给您那枪杆政府,但这也是因为您仍然处于某种被愚民的无知之中。台湾需在中国和美国之间做个选择?贵国人民的资讯常常是如此的狭隘;台湾问题的确存在,但台湾人应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而这选择绝不只两种,也因为还没有明显的好的选择出现,所以现在台湾问题仍存在。而您这种二分法的说法,自以为美国为假想敌,这种说法最常被贵国鹰派拿来作为鼓吹必须要用武统来解决台湾问题的借口。我倒想请问台湾要如何选择美国?而您以为选票只是骗民众的,在贵国大概的确是事实,毕竟贵国是独裁政权,但在他国却不然,不懂民主政治的人而且自愿放弃自我权力的您是难以理解的,如果照您的说法,各国应当全力发展枪杆才对,中小型国家应当无法存在、很快就都被并吞光了,而且各国应当都奉行军国主义才是呀!但事实呢?大部分国家选择了民主政治!美国的军事强大是因为美国强大,而不是美国的强大来自于其军事强大,您因果整个颠倒了!唯有民主政治,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能认真做一些对该国人民有利的事情;而贵国领导人也深知此理,所以亲民的工作也不敢怠慢,尽管他们仍不愿放弃独裁专制,但他们知道民主是与生俱来的,可惜您不知道。至于一边说不希望自相残杀,一边却说只有一战,自我矛盾的说法就不值一提了,好像拳头变大以后就不得不打人了;我猜想Xbr必然不是军人,难道您以为武统的过程就只有台湾人会死?贵国军队的伤亡难道是活该吗?还是死的都不是您的亲友就没关系?就因为您的大中国主义想拿下被打成废墟的台湾岛?这样做很有意义?真令人难以苟同。期待贵国人民的智慧能尽快进步,您我毕竟仍有些需血缘关系,共勉之。—Hjh47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07:07 (UTC)

教育部修改之中华民国首都

在行政区划上中华民国首都定都为南京,教育部最新中小学教科书未将中华民国首都位置将改为“台北”。只有提出为了符合台湾政治、社会发展现实,教育部决议更改原本“中华民国首都在南京”之叙述,改为“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位于台北”、“中华民国部会在台北”等文字,并做为未来教科书审查所依据的原则,一方面让教育内容更符合实际状况,另一方面则可免除修宪变更国土领域范围可能引发的争议。在教科书地图上仍标示南京为首都之号记。之所以没有改成"中华民国首都在台北"是由于内政部回文表示依据宪法法规,首都应仍在南京,因此教科书未作更改首都的程序,而是叙述一个现状实质首都。(宪法没有明规定首都在南京,但我国内政部有如此般的回文一定是与大陆主权未放弃有关系(不过这是我国官方的叙述所以有公信力) 重点:教育部只有更改文字叙述中央所在,课本地图上还是采用南京为首都,因为地图规定要用内政部审核的最新版本.

首都要写的话,以现在单写台北市是不当的,应加注南京市。 但是如果以照教育部更改的,可以指单单写中央政府位于台北市。如非如此,没有加注南京市是不当且有刻意隐瞒之嫌,恐使外人有多余之想.

内文标示台北市为中华民国之首都,实际上并不完全正确。从注解解释标示台北市为首都之原因"^ 1.0 1.1 南京市曾为中华民国之法定首都,此法源自于训政时期约法第五条,但宪法实行后该约法废除。后来国民政府迁台,蒋中正总统宣布台北市为“战时首都”。尽管中华民国宪法没有规定首都在哪里,然因中央政府、总统府与五院等皆在台北市,故一般认同台北市为中华民国首都。详见中华民国宪法与训政时期约法"其实并不合理。国民政府自建立后,曾多次转移政府驻地,例如洛阳、广州、重庆,但她们并没有被正式立为首都,由始至终她们只是战时首都、临时首都及陪都之地位,正式首都却一直是南京。台北市情况与上述几个城市类似,虽然中央政府、总统府与五院等皆在台北市,但她之地位却一直没有被确认,所以她仍只是战时首都、临时首都或陪都,所以正式(名义上)首都理论上仍应标示为南京,直至她被正式取代惟止。bensam 2007年10月19日 (五) 14:19 (UTC)


承蒙

精神党员,很显然你已经在所谓的“政府合法性”这个问题上走到了死角。且不说你这种观点的实际意义如何,单就合法性本身来说就是没有具体办法定义的。请问你参考哪一条法律来确定一个政府是否合法?在你进行这么多的专业辩论同时,请问你是否搞清楚了法律的定义,国家的定义?至于你自命为国民党精神党员,个人认为很是荒唐。按照你给出的“什么是合法性”链接来评判,蒋总统时期的政府已然不是所谓的“合法”政府。它已经同样的不得民心,并且镇压异己手段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个专制政府。或者你有时间可以看看三国里面“武乡侯骂死王郎”一段,可能有所收获。

强烈要求在首都一欗加上南京市(可以是标明是名义上之首都),并把台北市标明是临时首都或实际政府驻地,更改注释。首先不能因教育部之政策更改,而改变南京法律上之地位,这纯属政治问题,如民进党下台是否又要改回呢。二来注释之解释存在很大问题,一个国家之首都是不能因其是政府驻地便当作正式首都,如荷兰首都定明是阿姆斯特丹,但政府却驻在海牙,我们是否可自行更改荷兰之首都为海牙,不能。所以在北市确立为正式首都之前,仍应把南京标明为名义上之正式首都。--Bensam 2007年10月28日 (日) 15:10 (UTC)

优良条目评选

“中华民国”两次“优良条目评选”都未通过,因为许多资料都未引用来源,请大家协助寻找资料来源,以使“中华民国”条目符合“优良条目”要件。--Will74205 06:14 2006年11月8日 (UTC)

  • 建议可以参考张玉法的中华民国史稿,或黄宇仁的中国大历史。--Jason22(请留言) 17:03 2006年11月8日 (UTC)

第一次优良条目评选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 中华民国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团体-政党与政府 ----Will74205 07:22 2006年8月23日 (UTC)
    • (-)反对,没有列明参考文献,而外部连结不等于参考文献。--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4:49 2006年8月29日 (UTC)
    • (+)支持。支持理由,依据Wikipedia:什么是优良条目第1、3、4、5、7项:顺畅、全面、中性、稳定、图像。--Ezman3 01:29 2006年8月30日 (UTC)
    • (+)支持。 -- 沙田友 11:16 2006年8月30日 (UTC)
      • (!)意见,再次苦口婆心的提醒大家一下,“其必须着明引用来源”是优良条目的必备条件之一,参看“Wikipedia:什么是优良条目”,请大家提票的时候多看看评选标准。--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6:09 2006年8月30日 (UTC)
      • (!)意见,条目里大部分资料并无争议,而且大概只能在历史课本里找到来源,所以我觉得第2、6项不是特别重要,不过英文维基里的中华民国条目倒是可以参考一下。--Will74205 21:56 2006年9月1日 (UTC)
    • (+)支持 -- 质量很高的条目。-- Ranmin 04:04 2006年9月25日 (UTC)

第二次优良条目评选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第三次优良条目评选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关于国家代码

之前看到国家代码屡次修改感到疑问。由于在填写机票或护照时,国家代码列表均只有TWN而非ROC,所以怀疑应该是TWN。之后去查国家代码表(ISO 31661: The Code)后发现ISO定中华民国为TWN,所以才修改。--Jason22(请留言) 07:20 2007年2月12日 (UTC)

  • 刚才在国家代码表(ISO 3166-1)处查阅了一下,发现其代码定义为“Taiwan, Province of China(台湾,中国一省)”,所以本人觉得,如果撇开政治敏感,用地理的角度严格来说是联合国定台湾为TW或TWN,就和香港、澳门、直布罗陀、格陵兰等地区一样。当然,最好说中华民国(台湾),这样既考虑到台湾人民的感受也符合客观事实,而建议“国家代码:TWN”这一条目改为“顶级域名:.tw”,与英文版本相对应。由于比较敏感,我还未改动,希望得到Jason22的回应。--Gzyeah 20:03 2007年3月11日 (UTC)
    • 在机票或护照的确是这样缩写。至于Province,是因为ISO后来配合大陆政策所以改Repubilc为Province。如果有大家无意见的话,应该可以修改。--Jason22(请留言) 16:27 2007年3月11日 (UTC)

根据中华民国外交部所发行护照,国名代码是TWN并不是ROC。。Wataru 19:31 2007年9月14日 (UTC)

我设计的中华民国的旗帜

我设计的中华民国的旗帜: 我设计的中华民国的旗帜 - 国民党 08:48 2007年2月24日 (UTC)

* 相當有創意 - Reton 19:12 2007年2月24日 (UTC)
  • 太丑陋了--Kcm367 01:52 2007年4月3日 (UTC)
像日本动画高达的标志来宣扬正义感。TheApprentice 07:46 2007年4月12日 (UTC)

完全无法想像居然有人可以吃饱太闲到这个步骤~失败、零分

 我覺得還不錯,雖然很像上面說的用鋼彈(台灣翻譯)的標誌,但就在創意上很不錯!加油囉!01:46 2007年7月20日 (UTC)

打压一词是否中立?

文中写道:而“中华民国”之名则频受打压,请问打压一词是否符合NPOV的精神?如果打压一词成立的话,请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华民国是否也“打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存空间?对名称的打压自然也是一样的。我认为改成“由于受到诸多政治限制,“中华民国”之名在国际上使用的空间越来越小”,才比较合适。--冰封沙漠 09:27 2007年3月5日 (UTC)

两个都有互相打压,只是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比较强,所以换边打压。小胡子 -(对话) 09:38 2007年3月5日 (UTC)

发现一错误

发现一错误,中华民国外交关系中出现了"哥斯'大'黎加"字样,实为"哥斯'达'黎加",谁来改一下

台湾常用译名是“哥斯达黎加”。--Will74205 01:50 2007年3月23日 (UTC)

发现另一错误 在外交关系第一段第三行,“家”字应为“家”之误植,应该改一下。 --[mygoat] 10:51, 16 Sep 2007 (TWN)

已作出相关修改 -- 彼多利奥 2007年9月16日 (日) 07:23 (UTC)

回退User:Yoyotvla的编辑原因

差异1

首先“败逃台湾”一词,是中国共产党才会用的词汇,事实上退守也不太中立(是以中华民国的角度来说),应找寻更中立的词。
“蒋中正于1975年4月5日病逝,由台湾人副总统严家淦续任总统至1978年届满。随后由中国国民党主导改由外省中国人蒋经国担任第六至第七任总统来统治台湾人。”
此段话有切割族群之意,意指蒋经国统治的只有被称为台湾人的原住民、闽南人、客家人,不包含外省人。且严家淦为江苏省吴县人,并非台湾省出生。
为了因应国际情势的演变,及解决台湾人民对独裁政治的不满,蒋经国不得已只好实施民主化。
此句话无来源。不得已无可靠来源证明,不能证明蒋经国是自愿或被迫。
1987年后,先是无法强力镇压民主进步党(民进党)成立。
此句话无来源。无可靠来源证明蒋经国曾强力镇压民进党,例如动用军警,动用坦克车。
继而在社会压力下宣布解严、开放台湾的外省中国人返回中国探亲……
此句话亦无来源,无可靠来源证明蒋经国是在社会压力下(例如大规模游行)而解严。另此段话也有切割族群之意。

因此回退。因为我并没有参与过这条目的编辑,今后也不会参与,故将不再回应,直到User:Yoyotvla提出可靠来源佐证其编辑为止。--Jnlin讨论) 18:21 2007年3月29日 (UTC)

  • 我觉得写历史第一点就是要尽量陈述事实,原因探讨则要再看看。因为"事实"比较好确认,原因则需要公正的归纳分系。如果该事件的原因没有异议或偏差,当然就可以写入;但如果某些人对此有偏见或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将原因扭曲,这不应该在史书中出现。所以有争议性的原因尽量不写入,而应该给予(尽量)真实的历史让其他人去思考"原因"。不过个人认为,研究历史的重点是在于"原因"而不是"事实",所以百科全书才有"影响"与"评价"的条目,来提出一些论点去解释原因。--Jason22(请留言) 01:32 2007年3月30日 (UTC)
我也是觉得事实的部分相当重要。最好要先把事实或者事件本身的部分描述清楚,再来写其他背景、原因或是影响之类的东西。很多历史事件的原因都是很复杂的,像是“‘在社会压力下’宣布解严、开放台湾的外省中国人返回中国探亲……”里面的‘在社会压力下’就是非常不精确的说法。事实上我认为只要把当时的社会状况写清楚,再把政府的作为写清楚就好了,至于两者的因果关系则不需要加入。另外这些原因即使找的到来源,也是一样不中立。MLL TALK 10:26 2007年3月30日 (UTC)

要求加入消歧义的说明

加入如下说明

Realusual 21:37 2007年4月2日 (UTC)

由于可能引起争议,请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进行讨论,达成WP:共识后再进行修改。-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3日01:43留言
较好的做法是修改序言里的中国,让它连接到中国 (消岐义)。—Will74205 20:36 2007年4月3日 (UTC)
  • 请至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提出申请,不过依照条目编辑历史来看,个人臆测你此加入消歧义动作,恐就会引起编辑战﹔衷心希望你能关注其他条目。--winertai 01:22 2007年4月3日 (UTC)
  • 同意winertai的看法,不如就在此讨论讨论这个加入的内容,有没有人反对?如果没有人反对,一周之后再加入不迟。-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3日01:39留言
  • (-)反对:我知道对很多偏绿的台湾人而言,这种消歧异的加入会给人是在吃台湾人豆腐的感觉,因此引发编辑战。而且事实上在今日根本不大可能有人会想寻找‘中国’这条目时,错误搜寻到‘中华民国’的可能,因此也没有实际‘消歧异’的必要性。考量到这动作没有实际好处却有造成严重纠纷的弊病,因此反对添加此消歧异模版。—泅水大象 讦谯☎ 04:41 2007年4月3日 (UTC)
  • (-)反对:同意泅水大象,消歧义无必要性,也建议Realusual关注其它条目,台海政治相关条目如非能秉持超级中立的立场,没有细心谨慎的思维,改一字皆能起风云。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4:54 2007年4月3日 (UTC)

既然中国 (消歧义)页面有说明,那就应该在相关条目加上说明。维基百科又不是给偏绿的台湾人开的,那些人的感受不感受关维基百科什么事!—Realusual 07:32 2007年4月3日 (UTC)

从来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提到过,只要消歧异页面中有提到的条目,就应该加上消歧异讯息:因为有时歧异可能是单向的,例如此处提到,‘中国’这个名词具有多种概念所以需要消歧异,但是‘中华民国’并不会有被误会是其他事物而需要反过来消歧异的可能。至于‘维基百科又不是给偏绿的台湾人开的’这句,可真是大错特错,就是因为维基百科是要给每个人看的,包括偏绿的台湾人,偏蓝的台湾人,共产党的支持者,民主党或共和党的支持者,甚至伊斯兰基本教义派的支持者,全都是读者群包含的范围,所以我们才要寻找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中立观点,要在乎每个族群的感受。--泅水大象 讦谯☎ 08:01 2007年4月3日 (UTC)
  • (-)反对,同意泅水大象说的。偏绿还是偏蓝甚至于偏红都与维基百科无关,而且维基百科却须站在中立的立场。--以上内容发表者为暂时不啰唆的阿佳 08:25 2007年4月3日 (UTC)

我觉得泅水大象已经讲得很清楚了,Realusual是不是可以先不要坚持加入此提示,毕竟存在争议?-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3日09:30留言

我觉得SElephant唯一讲清楚的,只是这个改动存在争议。那么可以先讨论再修改。SElephant似乎和Chia 777的观点有矛盾,SElephant说“维基百科是要给每个人看的,包括偏绿的台湾人,偏蓝的台湾人,共产党的支持者,民主党或共和党的支持者,甚至伊斯兰基本教义派的支持者,全都是读者群包含的范围,所以我们才要寻找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中立观点,要在乎每个族群的感受”Chia 777说“偏绿还是偏蓝甚至于偏红都与维基百科无关”。那么,维基百科和偏绿还是偏蓝偏红到底是有关还是无关?如果有关,那写任何东西就要八面玲珑,各方的感受都要照顾到,吃偏绿的台湾人豆腐不可以,吃共产党的支持者的豆腐也不可以,如果我觉得不加这句话我就不爽,那维基百科百科就要给我加上,如果加上了这句话,偏绿的台湾人觉得被吃了豆腐,那就不能加,如何协调?如果无关,那SElephant啰唆那些话就是没有道理的,该怎么中立就怎么写,我管你台湾人被吃豆腐不被吃,维基百科和台湾人的豆腐无关!—Realusual 11:23 2007年4月3日 (UTC)

如果维基百科强调的是中立,那么就请用中立不中立的标准来讨论我提议的修改对还是不对,符合不符合事实,等等。如果我提议的修改不中立,不符合事实,那么我同意不这么改。但是请某些人不要用什么偏绿的台湾人的感受和豆腐来反对对中立的维基百科的修改。

反过来,如果维基百科强调的是要在乎每个族群的感受,那么请用偏绿的台湾人的感受和豆腐来反对我建议的修改,如果我的修改吃了偏绿的台湾人的豆腐,那么我可以同意不这么改。—Realusual 11:35 2007年4月3日 (UTC)

我建议Realusual可以参考中立的观点并尝试着详读之,或许可以减少一点误解,因为维基对“中立的观点”有一套独特而令人赞赏的设计,仅供参考。--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27 (UTC)


偏绿的人反而喜欢加上这句话吧,算了,这种事太复杂了。其实我觉得应该改成这样:
这样的消歧义可能比较有用一点,您提出的消歧义看起来很像是要显示现在的中华民国也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不是“另一个中国”。MLL TALK 13:58 2007年4月3日 (UTC)
Bstlee的建议可以考虑,算是一种折中的办法。—Realusual 15:35 2007年4月3日 (UTC)
这样刚果及南北韩是不是也要呢?--Jason22(请留言) 14:28 2007年4月3日 (UTC)
消歧义一点没有谁是谁的一部分之说,比如中国消歧义,不是说中华民国是中国的一部分,而是说中华民国也可以称为中国。这就好像康德,难道溥仪的年号是哲学家康德的一部分,或者哲学家康德是年号的一部分?两个条目可能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朝鲜,韩国,刚果都可以加消歧义,我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是,中华民国是否加消歧义,应该尊重中华民国维基人(台湾维基人)的感受,这里应该名从主人。-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4日05:18留言
MLL的建议希望修改成
-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4日05:20留言
关于消歧异模版的使用与否,严格来说部分阅读者的观感问题还是次要考量,首要该考量的其实应该是‘必要性’的问题,但这问题似乎很容易就被忽视掉了。所谓的消歧异,是说当一个条目的名称有被误会为另一个事物的时候,需要添加此模版告知‘走错路’误闯进此条目的读者,该如何找到他们实际要寻找的对象,而不是要告知读者‘本条目是某个消歧异条目的关连对象’。言下之意,‘中国’的条目为何要作为消歧异,是因为可能有人要寻找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的四国(又称中国),或中华民国(这部分我觉得几率偏低),但却找错对象而误入,所以需要消歧异。但是反过来说,进入‘中华民国’条目中的人,几乎不可能是因为要寻找其他的‘中国’而误入,因此并没有反向消歧异的必要。至于上面Bstlee兄提到的那个消歧异方式,我认为应该放在中华条目中,不过目前该条目本身就是个消歧异页,因此其实也没必要放此模版。
如果纯粹要问观感问题的话,我相信大部分台湾的维基人,看到原本建议的那种模版放法,多多少少都会觉得被冒犯的吧。—泅水大象 讦谯☎ 19:14 2007年4月4日 (UTC)

同意泅水大象,我(-)反对作这个消歧义的动作,因为我认为没有必要。加上原本最上头模板的措词颇令人反感。--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06:00 2007年4月5日 (UTC)

关于政治、国际地位及外交条目

可能会将国际地位并入外交条目中。并比照其他国家将外交与行政区划、军事放在政治条目之下或之后。这样可以分成历史、地理、(国际地位)、政治(外交、行政区划、军事)、经济(人口)、文化(宗教、教育、体育)等等具层次的条目。如果不同意的话就改为原本版本。--Jason22(请留言) 02:15 2007年4月7日 (UTC)

建议

加入这样一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成立时就一直认为中华民国作为“旧中国”已经消亡并被“新中国”替代,而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不可争议之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放弃在必要时以武力收取台湾。同时也表示,只要认同“九二共识”,“任何问题”都可以谈。在外交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不承认中华民国的存在。 蓝色秋叶 11:00 2007年4月8日 (UTC)

反对,感觉太主观了。小胡子 -(对话) 13:04 2007年4月8日 (UTC)

应该加上,至少是一种观点。—67.15.34.251 21:18 2007年4月8日 (UTC)

  • (-)反对,这里是描述国家,这段话拿去一个中国台湾问题还差不多。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3:04 2007年4月9日 (UTC)
  • (-)反对,个人亦觉得不适合放在国家介绍。--Jason22(请留言) 03:30 2007年4月9日 (UTC)
  • (-)反对,但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目里加上“中华民国认为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成立后始终试图侵略与消灭中华民国的主权与实质性。作为中国的代表政权之一,中华民国从不放弃中国可以在三民主义的前提下完成和平统一的可能性,但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暴力和不友善的方式打压中华民国的存在。在外交上,中华民国虽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恶意打压,但愿意接受两方平等善意的谈判或合作。”,我会在此议题上考虑(+)支持这选项。--阿儒 | 这里泡茶 01:09 2007年4月12日 (UTC)
    • 我反对你的意见,因为“侵略”和“消灭”在首句中使用不当,容易出现逻辑错误。另外“以暴力和不友善的方式打压”只代表单方面立场,不加以说明会有违中立原则。-- Gzyeah 21:34 2007年4月16日 (UTC)

此条目存在严重歧义

所谓的“中华民国”合法性尚未确定,世界上承认“中华民国”的国家并不多,且“中华民国”在联合国没有合法席位,所以“中华民国”不是一个国家,只能作为有争议的词汇。在此次条中明显有倾向性内容,而此条目强制性禁止修改有严重歧义的内容,对于管理员是否遵守维基中立性观点我表示怀疑。蓝色秋叶 11:10 2007年4月8日 (UTC)

我有疑问,你的合法性尚未确定是从哪里得知?没有席位就不是国家?小胡子 -(对话) 13:05 2007年4月8日 (UTC)
请开题者仔细阅读参考国家条目中的定义,相信应该能帮助您提升一些知识程度。除此之外,中欧国家瑞士一直到2002年才加入联合国,意思是说在2002年之前,瑞士都不是个国家吗?—泅水大象 讦谯☎ 13:30 2007年4月8日 (UTC)
韩国和北朝鲜页是在1991年后才加入联合国的,那么1993年前世界就没有韩国和朝鲜这两个国家?教廷迄今没有加入联合国,但是我可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将其视为国家的。—出木杉 13:35 2007年4月8日 (UTC)
同上,所谓“合法性”是怎么定义的?中国民国虽然没有联合国席位,但在历史、主权和现实上都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一个国家。—魂魄追风 2007年5月9日 (三) 08:35 (UTC)

瑞士等国是不想加入,后来改主意了,只要愿意,就能加入联合国。但是中华民国呢?想加都加不进去。性质是不同的。所以中华民国是个不完整的残缺国家。—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7:11 (UTC)

对于这位IP用户,我再说一次好了,谢谢指教,一切依法处理。谢谢指教,一切依法处理。谢谢指教,一切依法处理。谢谢啰。小胡子 -(对话) 2007年5月7日 (一) 08:26 (UTC)
换言之,70年代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残缺的国家,也是一个不合法的国家。如有可能,请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缺的具体内容好吗?此外,是否国家的合法性具备与否取决于联合国的承认?那么是什么法律文件授予联合国决定一个主权国家合法性具备与否的权力?联合国的加入问题是现实政治问题,和国家的合法性无关。—seen 2007年5月6日 (日) 20:15 (UTC)
你说的没错,1970年代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残缺的国家,不能加入联合国,美国等很多西方国家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70年代以后情况好了一些,但是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然是个残缺的国家,因为领土不完整,台湾还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统治,还有20几个国家没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成为一个完整的国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联合国会员国的资格是一个现实的政治问题,但是也或多或少和国家的合法性有些关系,如果没有合法性,是肯定入不了联合国的,有了合法性但是没有办法加入联合国,那也说明其合法性要打个很大的问号。—Linuxwindows 2007年5月7日 (一) 11:02 (UTC)
当然啦,中华民国是个更加残缺的国家,至于台湾,连个国家都不是。—Linuxwindows 2007年5月7日 (一) 11:04 (UTC)
您的上述说法似乎颇有攻击及挑衅意味,并且无端又牵扯到“台湾”的定位问题,这样的说法可能无助于充实维基百科。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37 (UTC)
中华民国无法加入联合国, 其最大的原因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合国的一再打压? 不只联合国, 连WHO 跟WTO 中华民国都无法加入.

其原因大家应该都很明白. 国家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依据马克斯·韦伯的定义,国家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因此国家包括了一些机构如武装部队、公务人员或是国家官僚、法院、和警察. 中华民国一样不缺, 有自己的国会, 甚至有自己的总统跟立法院. 还有一个民主化的运作系统.

国家的定义在不同的理论体系中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定义是不同的,是没有绝对公式化的定义来套的,楼上说法站不住脚。而我的观点是我可以容忍“中华民国”作为一个历史和政治概念。但作为一个现实存在的国家却是有争议。而且我们也没有必要去找这样那样的理论来支持或否定“中华民国是一个现实存在的国家”这个观点,单单从现行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来看,这一观点就是不成立的。台湾或者“中华民国”现在不是一个主权国家。—Cheva 2007年11月7日 (三) 15:29 (UTC)

请尝试引用您所指的国际法准则,感谢您的解说。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42 (UTC)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既然国际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没有承认台湾是个国家,并且没和台湾建交,那么台湾自称国家真的没有什么意义,也就是自己偷着乐而已。国家存在的意义是在国与国的交往时的一种地位,既然与别国交往时都不被认为是个国家,自称国家也就是无稽之谈了!!

请把讨论的议题移回中华民国,而非台湾台湾共和国,谢谢。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42 (UTC)
  • 中华民国1912.1.1~1949.10.1是中国的国号,此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民国政府退居台湾,所以应该算一个半流亡政府。至于台湾是否是一个国家,参见联大第2758号决议。—Heardchina (留言) 2009年1月22日 (四) 13:37 (UTC)

中华民国当然是国家,不过中华民国绝不等于台湾,台湾只是中华民国的一个省,中华民国实际上包括了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统治的地区以及外蒙古,只不过台湾是中华民国自由区而大陆则是中华民国沦陷区,所以请台湾的网友注意,从中华民国的法律上来说我们大陆人和你们台湾人实际上都是中华民国的国民,只不过你们是自由区国民我们是沦陷区国民,区别仅此而已--老鼠不逮猫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14:50 (UTC)

问题啊问题啊

这个条目的用词真的很成问题.....有比较明显的倾向色彩。我在怀疑这个条目是不是被频繁改动过。麻烦那位台湾朋友亲自去修改一下用词,免得引起编辑战。—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5月12日 (六) 14:03 (UTC)

英语版的中华民国条目把“三民主义”(Three Principles of the People)定义为中华民国国家格言,不知这样有没有问题呢?还是中文版的条目也需要跟随?谢谢。—dbslikacheung 2007年6月17日 (日) 23:14 (UTC)

不过“三民主义”是中华民国的建国理念,当做格言也不算错吧。—Will74205 2007年6月18日 (一) 17:50 (UTC)
也就是说,“三民主义”是一种建国理念、而并非国家格言喽?—dbslikacheu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4:18 (UTC)

关于军事新增部分

似乎全部都来自台军档案•台湾军事体制 --Jason22(请留言) 2007年7月19日 (四) 01:32 (UTC)

而且内容太多太杂,如果真是抄袭,希望能够精简和用自己的话来撰写,如果内容太多,可以写个摘要,其余部分移到中华民国军事中。
发言者:浪迹天涯 (踢馆请到此处) 2007年7月19日 (四) 05:58 (UTC)

对台湾,见一次删一次

有些人反复添加和这个条目没有关系的台湾主题链接,我见一次删一次。—Linuxwindows 2007年9月1日 (六) 09:50 (UTC)

已进行全面保护,请在此讨论解决问题。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1日 (六) 11:54 (UTC)

请求回复内容,目前被保护的版本中国、自由中国、国府中国有加粗体字,却将台湾粗体字删除,有误导之嫌。Meeow 2007年9月2日 (日) 14:01 (UTC)

已解除全面保护。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4日 (二) 01:51 (UTC)

中华民国从民进党执政下来,就越来越台湾化,而且你自己也是台湾人啊,就得些受中华民国台湾化,因为中华民国政府占据了台湾(以前),所以尽可能的台湾化,这也是民意啊!一半人都赞成自己是台湾人而非中国人!好好反省吧。送给Linuxwindows -Roctwroc 2007年9月4日 (二) 17:48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kegns于2008年10月27日 (一) 11:56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反对在最开始加入台湾的名称

有人反复在条目最开始加入中华民国现在通称台湾的说明,我认为没有必要,因为下面已经对台湾一词有详细的说明,在第一句话加入台湾破坏了条目的结构。—Linuxwindows 2007年9月1日 (六) 11:59 (UTC)

今日通称是重要讯息,应放在段首,让人对条目有个大概了解,假若连这都不能放,那其他那些拐弯抹角的描述也都可以删了。Meeow 2007年9月2日 (日) 13:34 (UTC)
好啊,就按你说的,把那些拐弯抹角的描述也都删了。—Linuxwindows 2007年9月3日 (一) 06:51 (UTC)
为何要删?段首本应让人对条目有个大概了解,加入今日通称和现状描述理所当然。Meeow 2007年9月3日 (一) 10:16 (UTC)
该用户反对理由和台湾问题有关,大概认为该条目在第一行加上简称就是台独。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在第一行亦加上其简称,也没人怀疑是来矮化中华民国,而要求删去。因为只要是确实的讯息,没道理排斥。如果因为政治因素而删去,在下认为实不适当。个人认为,若仍怀疑,亦可比照美国条目(简称美国,旧称花旗国),言:简称台湾,旧称中国。以上仅个人意见,如有错误,烦请见谅。--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7年9月3日 (一) 11:55 (UTC)
中华民国仍以“中国”代表名称存留在一些中共没有参加的世界组织,如世界童军运动组织亚太区,所以“中国”是旧称也不完全对。—Will74205 2007年9月3日 (一) 14:44 (UTC)
I quit.—Linuxwindows 2007年9月3日 (一) 18:40 (UTC)
虽然是统派,但是还是认为应该承认既存事实。中华民国近年来也在不断的以“台湾”的名义参加活动或谋求参加活动的权利。--Niceboat到此一游◙◙◙吐槽通道◙◙◙ 2008年12月25日 (四) 11:37 (UTC)

删图原因

删除项目:台湾山脉分布图
删除原因:图中玉山山脉含盖埔里盆地,与玉山山脉雪山山脉条目内容描述不符。—yiken 2007年9月5日 (三) 14:31 (UTC)

关于行政区划图

有人可以自制行政区划(如连结)吗,感谢--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7年9月7日 (五) 03:35 (UTC)

有一个错误

原文历史部分:1945年时,美军已逐步逼近日本本土,国军在中美空军支援下牵制日军并轰炸大陆补给线。日军意图反制而发动湘西会战与鄂西会战,国军皆防卫成功。5月国军发动反击,收复广西。

不是鄂西会战而应该是豫西鄂北会战(老河口战役),鄂西会战是1943年的。“5月国军发动反击,收复广西。”也不确切,桂柳反攻是4月至8月的,5月收复南宁,7月收复桂林—Edit97 2007年9月16日 (日) 16:48 (UTC)

GDP中的数值是否有误呀?!

我查过国内政府各项统计网站,2006年的GDP预估值都在3500亿美元左右,怎么内容是写6683亿美金呢?!

如果是用PPP为计算标准,那我只能从IMF、World Bank等网站找到接近的数字,国内皆没有说明GDP(PPP)的预估值,这该怎么验证呀?!

麻烦高手帮忙解答一下吧。—David Jackson(talk) 2007年10月1日 (一) 02:14 (UTC)

关于人口数

为什么模板显示出来的资料是下列所述,而不是数字,是哪出问题了?可以处理一下吗?-Bobo 2007年10月11日 (四) 14:58 (UTC)

人口

   * 總數:人(2007年年中估計)
   * 自然增長率:Expression error: Unexpected > operatorExpression error: Unexpected < operator %
   * 人口密度:Expression error: Unexpected / operator人/km2

官方语言

请不要把现代标准汉语改为汉语,因为汉语一词包含很广。台湾所说的国语并不等于汉语。—Fauzty 2007年11月1日 (四) 08:03 (UTC)


最近一次更改很好

很客观,台湾并不能算是一个国家,至少美国仍未承认。台湾中“国家”的字眼应该尽是去除,不过“总统”一词可以保留,因为它仅作为一个代号,所以应加引号注明。—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Bajatvj对话贡献)于2007年11月7日 (三) 01:23 (UTC)加入。
好象是建议改成“台湾地区领导人”,那才不够客观。当然用官方正式名称:中华民国总统。别国不承认,可以说明,还有承认的呢?说明有争议没问题。加引号就是说已经先入为主认定一方意见了。—Natasha2006 2007年11月10日 (六) 10:15 (UTC)

只有区区那几个国家承认有意义吗? 就像一个国家的宪法,难道是全体公民都同意吗?大部分公民都同意就可以了。所以同一个道理,既然绝大部分国家都不承认台湾是个国家,就不应该出现“国家”的字眼。

请您之后要记得留下签名。 另外,请参考维基中立的观点。即使只有少数国家认同,仍可写入此一事实。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53 (UTC)

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承认过台湾是一个国家,他们承认的是中华民国而非台湾,请不要将台湾和中华民国混为一谈,中华民国包括了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统治地区以及外蒙古--老鼠不逮猫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14:56 (UTC)

该条目仍然不够中立,建议删除有关地理,自然的段落

“中华民国”仅仅是一个历史和政治概念。其现实意义存在很大争议。因此不应包括现实自然、地理的内容。且条目中亦指出,“中华民国”的实际管辖领土与“宪法”规定领土存在较大差异,是有争议的。这里用台湾地理代替“中华民国”地理的作法,显然是赞成“中华民国”在台湾的观点,有明显偏向争论中一方的倾向。应予删除,相关内容可以在其他相关条目中表述。本条目应只包含与历史、政治相关的内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heva对话贡献)于2007年11月7日 (三) 15:06 (UTC)加入。

这是在叙述该国管辖范围的地理,除非有国家愿意还他失地。--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7年11月7日 (三) 16:08 (UTC)

英文版

注意到英文版,各段落似乎都分成迁台前和迁台后来论述。我们这篇文章是否有过度偏向于迁台后的倾向?一些比较早期的东西似乎都没有论述(或是都过度集中于历史一段)。--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11月13日 (二) 14:33 (UTC)

维基百科的中文条目专业程度太差

维基百科的中文条目专业程度太差,亟待改进。请不要将“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之类的政治宣传品搀杂在中文条目中,因为英文版中并无此一条目。—以上未签名的意见是由202.180.107.65对话贡献)在2007年11月10日 (六) 02:32 (UTC)所加入的。

  • 中华民国,目前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没错,您不承认没关系,虽其目前未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但其仍有其邦交国来佐证其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且跟据国家的定义,人民、土地、政府、军队……,皆可佐证其目前为独立的国家。这跟香港被贵国私吞了的情况不同,英国未经住民自决,私自将香港以归还之名,进行割让之实的情况不同。贵国的政府与其解放军,可未曾有一日及于台湾。且英文维基中有en:Republic of China的条目,烦请您看清楚点。—P1ayer 2007年11月11日 (日) 00:37 (UTC)
那位IP用户的质疑并非全无道理。需知道维基强调的是中立,正式的维基做法应该是列出双方意见,而非偏向一边。而中华民国是否主权国家大有争议,现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各国际组织都不承认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美国官员韦德宁不是最近才指出“台湾或中华民国都不是主权国家”吗?现在中华民国条目中写法极端偏向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一边,其他意见很缺乏,条目确实非常不中立。在维基搞政治辩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把维基条目写得不中立,就算写到台湾与中国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已经成功独立了,对现实中的台湾地位并无帮助,也伤害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害到的只是可怜脆弱的中文维基而已。其实中华民国台湾等条目都不中立,请改进。--真实事求是() 2007年11月11日 (日) 03:37 (UTC)
题外话,这个与“专业程度”有什么关系?应该是谨慎程度吧。--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11月11日 (日) 07:40 (UTC)
我认为这位IP用户可能不太了解维基,或许他以为维基条目的作者是职业的,所以用“专业程度”这词。而他说的“专业程度不足”,正确来说应该是指“对维基方针的了解与遵守不足”,有可能他阅读了英文条目与中文条目,发现中文条目非常倾向“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一边,这是英文维基条目所没有的现象,但他又不知道维基“中立”的方针,又认为维基条目的作者是职业的,所以才说“专业程度不足”。--真实事求是() 2007年11月11日 (日) 15:35 (UTC)
维基注重的是中立,要求“..我们应该要把争论中各方面的声音都公平地表达出来,而不是在文章中指出或暗示任何一方的观点是正确的。”,以美国独立为例,正确的写法就是列出美国当时实际独立了,也列出他当时不被欧洲各国所承认,而非只列“美国实际独立”,不列“不被欧洲各国所承认”或相反。
同样的,中华民国有国家体制,实际独立是事实;但不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国际组织承认也是事实。不能偏向只列“中华民国有国家体制,实际独立”而不列“不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国际组织承认”,要两者都列才符合维基的中立原则,也才能实际的反映现实,显然现在中华民国条目并无做到这一点,违反了维基的中立原则,单单读现在的中华民国条目,并不能令读者全面的了解中华民国,因为有些资料被排除了。--真实事求是() 2007年11月12日 (一) 11:49 (UTC)
目前中华民国#外交中有记载:

1970年代以后,多数国家陆续与中华民国断绝正式外交关系。因此,现今不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承认,但仍具有对台湾地区的主权,拥有中华民国对外的外交权力,并与世界上少数的国家具有外交关系。

应该不能说是如同您所言“不列‘不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国际组织承认’”。
以一名从未参与中华民国条目编辑的读者角度来说,我感觉中立性已经足够,当然或许因为我是台湾出生,所以我的观点可能本身已经倾向一边,也因此,这种争议性条目需要更广泛的意见参与。大家可以把自己认为内容中还有争议之处提出讨论,并举出可能较佳的语句来试图取得共识。如此一来,会比单单指出中华民国条目不中立,并要求编辑者进行修改要有效率得多。例如说,上述引文中,我就觉得“拥有中华民国对外的外交权力”一句似嫌多余,可以删除。拥有权力与否不该是由百科编辑者来认定,而是由国际社会认定。即是说,愿意与中华民国建立邦交的他国政府,便是认定其拥有外交的权力,反之则否。不知大家认为如何?—雅言 2007年11月12日 (一) 12:49 (UTC)
中华民国政府自然“拥有中华民国对外的外交权力”,无需由国际社会认定,当然交得到交不到是另一回事,但这句确实多余,我删除了。对“外交”做了一点修改,明显的叙述中华民国在国际上不被承认为主权国家的现实,个人认为比较中立了,你看看有没问题?--真实事求是() 2007年11月12日 (一) 15:52 (UTC)

我想不想跟你做朋友跟你是不是个人不是一回事吧?68.124.174.145 2007年11月13日 (二) 01:28 (UTC)

好了,不要吵了,哪天大陆宣布统一台湾,我花3天不睡觉把这里的中华民国全部改成“台湾省”。--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11月14日 (三) 14:17 (UTC)

即时更新。XD— 2007年11月15日 (四) 06:34 (UTC)
搞错了,应该改成“台湾特别行政区”:)--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11月16日 (五) 15:15 (UTC)

英文版不是标准,只能是参照。--Hawyih 2007年11月15日 (四) 05:40 (UTC)

国家还是岛国

由于中华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放弃大陆和外蒙地区,纵然实际管辖区域只得岛屿,还是应以国家称之。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02:42 (UTC)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废除伪宪法和伪法统,中国台湾所谓中华民国宪法不再被承认,不具有约束力。就像郑氏台湾不能成为明朝一样,现在台湾也不能被认为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的国际法主体早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这是不争的事实,希望大家尊重95%以上的中国人和95%以上国家的共识。这个问题争论成这样,真是悲哀(Ctixyz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我以中立角度来跟你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国)根本没有权去废除中华民国(民国)的法律,因为是两个国家实体。民国宪法在台澎金马地区是有效法律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从国际层面来看,有人承认共国也有人承认民国,不能武断的说民国已被共国取代。我不知你的95%数据从何来,但维基是中立的,也要尊重那5%人的意见。我注意到你对主条目的修改都被回退,不如先在讨论页达成共识吧。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07:30 (UTC)
最近不是有材料说共党立国之初,曾冀以中华民国作为简称吗?起码未闻中共声称消灭了中华民国呀!!顶多说是旧中国.因此ctixyz说的,究其根本,是古代改朝换代的观念.“中国台湾所谓中华民国宪法不再被承认”,根本是自慰(自我安慰).221.124.83.177 (留言) 2008年1月1日 (二) 13:37 (UTC)
“以中华民国作为简称”那个只是当年党内高层就国名一事开会讨论的建议之一,原义是这个仅仅为简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然是全称,但由于容易与新旧政体混淆,所以最后还是放弃了。—Gzyeah (留言) 2008年1月27日 (日) 04:50 (UTC)
显然应称国家,因为从名义上说它不是岛国,尽管实际上仅占一岛。照User:Ctixyz的逻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面积也得减少了,因为台湾和西部大块土地还都不是共国实际管辖的呢。—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8年1月1日 (二) 13:48 (UTC)
小小的错误:中华民国现在应不只占一岛。--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06 (UTC)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配合对岸人士加上所谓的"中国主题首页"??

对岸网友三番两次以他们本位主义观点强行修改,根本视保护与中立性和相互尊重为无物~!!

此种有争议的观点与条目照理根本不能妥协的!!不只在本条目,我看许多条目甚至台湾艺人都常被恶意改为"中国台湾"~!

--中国人!!不论我们是不是承认自己是你们的一分子,但是你们别以为台湾人都只是些只会忍气吞声的软脚虾~!!别的地方你们要去宣扬你们的大中华思想我不打紧, 不过请你们懂得尊重不同观点及现实原则~~谢谢~~!!

各位台湾的维基人们~请替我们和自己把关~~尤其是这一属于我们自己本国的条目,能让来到维基的人们都能了解我们的立场~!!不断的退让和蜷曲,只会让这些想恶意破坏的人得寸进尺~!! ILVTW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2:26 (UTC)

首先请不要武断的认为一定是大陆人士所为,我本人是支持中华民国统一中国的,而我认为"中国主题"应该保留。

因为这条目不只是描述台澎金马地区的资料,也有不少有关民国作为中国代表的身份的资料,当然不少得那些历史。时至今日,民国仍然在中国占有一定分量,研究近代中国或中史一定不少得民国。况且民国的宣称领土仍包含中国全境呢!故我认为,"中国主题"首页应继续保留给在看过本条目后有兴趣研究中国的维基人和访客。

你提到中立性,那么为何这条目要“让来到维基的人们都能了解我们的立场”?其他人的立场又如何呢?也“请你懂得尊重不同观点及现实原则”。

另外请记紧新条目放最底和要签名。

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7:47 (UTC)

中华民国不只属于台湾,也属于大陆。条目中既有其大陆时期又有在台时期,如果要将主题的话当然可以加“中国主题”。请注意什么叫相互尊重,当人家尊重保留“台湾主题”的时候为什么不能也允许“中国主题”的存在?如果看不惯那就一并去除,只保留一个的操作只能导致编辑战,不可能达成共识。—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15:32 (UTC)

"中国主题"并未被删除,只不过既是基于历史理由加入所以移到历史段罢了,不知阁下还想战什么?Meeow (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19:36 (UTC)

如果要加那自然要对等,条目中有关大陆部分内容并不只出现在历史一节当中。要么干脆一个也别加。把其中一个放在明显的位置而另一个边缘化,这显然不对等。—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5:30 (UTC)

我认同现时的做法,就把主题页放到最底,这样既不刺中某些人的心理,也可保留连接性。希望编辑争议从此结束。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05:55 (UTC)

基于历史理由加入的中国主题理应移到历史才名实相符,即使其他段落也有提及历史也不影响此事,台湾主题贯通全文且在尊重现状考量下放段首以示特别并无不当。Meeow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22:44 (UTC)

希望取得共识后会比较好,不希望为此发生编译战--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7年12月22日 (六) 05:09 (UTC)

非也,有关国际地位、外交、文化、宗教等部分都与中国主题息息相关,而且该些章节的内容是现在每天都仍与现代中国有关,不只是历史。另外行政区划等也有略略提及。我上面已说过,民国与现代中国研究息息相关。我绝对不同意"中国主题"只可放到历史

我认为应暂时隐敝连结一周,看还有没有其他的意见。若没有其他人发表意见的话,那我也可以接受大众意见,分为置顶和历史。但现时请不要在未在讨论页发布前胡乱移动连结。 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10:38 (UTC)

由于一周已过,再没有新的意见,因此我接受现行安排,判定已达成共识。台湾主题置首段(现已置于首段下方,无旧方案般显眼)、中国主题置历史。日后类似情况可用类此方式解决。ambcyli (留言) 2007年12月29日 (六) 13:17 (UTC)

上周一直没上维基,所以不能判定已达成共识,我还是认为都放到末尾比较好。条目本身才重要,属于哪个主题并不重要,应该把主题放到末尾。另外我认为所以的有主题的条目都应该这样。—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留言) 2008年1月1日 (二) 12:54 (UTC)

这个是有待讨论的,因为现在通用放在顶部。另外刚才有人破坏,删掉“中国主题”,我已行恢复。—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8年1月1日 (二) 13:04 (UTC)
这样不好吧,毕竟“中华民国”在历史上和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样,都是中国各个朝代之一;至于“中国主题”,包含更多的应该是文化而非政治层面的信息,所以还是放在中国条目里面最好。
其实“你们”(台湾用户)在这个问题上不用配阁“我们”(大陆用户)的,要求添加的估计大多是个人观点比较激进的朋友,但毕竟是少数,所以不必理会的,呵呵。
Gzyeah (留言) 2008年1月27日 (日) 05:03 (UTC)

关于主题连结应置顶或置底的问题,非一个条目的层面,应先在社区讨论。现时的做法肯定是最为人所接受的。ambcyli (留言) 2008年1月4日 (五) 05:04 (UTC)

现在国际社会见利忘义,承认共产党建立的伪中国…唉—Explosive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13:35 (UTC) 请注意个人语言的中立性。引述某位朋友的话:意识形态,政治要是能通过如此讨论就能解决那世界早就统一了,国家早就消亡了,大家各负责各的板块,相互尊重,前提是不可恶意丑化对方,百科百科,就是
要客观的描述现实,掺杂了强烈的个人思想那只能管中窥豹,以偏概全 User:CatastrophyofME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2008年10月1日 (三) 17:56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固有疆域

条目正文关于中华民国的固有疆域的解释,存在自相矛盾之处。文中说“中华民国法定领土为1947年制宪时“固有疆域[9]”的范围”,并在下面的解释中说到“...以下的固有疆域为中华民国1947年时的范围(包含当时未定的疆域):现今实际领土(台澎金马地区)、大陆领土(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蒙古地方(今为蒙古国所有)、唐努乌梁海、江东六十四屯...”。但问题是中华民国1947年时的范围并不包括蒙古地方和唐努乌梁海。外蒙古独立条目中的详细内容是:

“中华民国政府开始时不同意在法律上承认外蒙古维持独立的现状。8月8日德国投降正好三个月,美国对日本使用原子弹之后,苏联在和中国谈判成功之前,对日本宣战。一百五十万苏军在蒙古集结后进攻中国东北、朝鲜等地的日本关东军。其间外蒙古提供后勤并派军队参加了苏军对日军在内蒙古的作战。为继续取得同盟国对中国战区的支持,以及避免苏联援助中共和在东北驻军不撤走,1945年8月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中华民国政府同意雅尔塔协定相关内容。宋子文、王世杰等在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的授权下与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许将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结果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10月20日公民投票结果,97.8%的公民赞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但联合国所派之观察员不承认此次投票。

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1945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2月13日,国民政府与蒙古建立外交关系。”

既然当时中华民国承认外蒙古之独立、支持蒙古入联合国,并于1946年2月13日与蒙古建立外交关系,说明1946年时中华民国已正式承认外蒙古非其一部分。从1946年开始直到下令把蒙古地方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的1953年的这7年间,中华民国并不包括外蒙古,不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实际上。因此,解释中说中华民国1947年时的范围包括蒙古地方是错误的(相反,如果说自中华民国建立以来除1946年-1953年这7年时间的任何其它年份时的范围包括外蒙古,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可以的,因为除这七年外中华民国至少在法理上包括蒙古地方)。同时,由于“固有疆域”本身没有明确定义,所以它也至少存在两种解释,一种是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公布时的疆域,此时不包括外蒙古;另一种解释则是由于宪法中的其它地方提及过蒙古地方,将固有疆域解释成1946年前或1953年下令把蒙古地方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时的疆域,此时则包括外蒙古。作为百科不应直接断言固有疆域是指什么及是否包括外蒙古,否则有失准确和中立性。--207.112.50.47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4:31 (UTC)

第一句就错

中华民国是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的一个国家。 根据孙文的说法,中华民国是国号,不是国家。 证据在孙文学说有志竟成。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1日 (四) 09:22 (UTC)

同理:难道美国不是国家?是国号? 什么才叫国家呢?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06:06 (UTC)

国号国家不同。孙文订国号为中华民国,是要与大清区隔。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09:16 (UTC)

国号就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国号=国家了。难道每次都要讲一遍“那个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的一个国家”乎?同理,太平洋是海洋名称而不是海洋!?有时不需要太执著。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20:19 (UTC)

如果国号=国家,那么请将国号国家两个条目合并,不要分成两个条目。袁世凯的中华帝国是不是一个国家?这个国家生存了几天?大清是不是一个国家?大明是不是一个国家?中国历史是这样写的么?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12:51 (UTC)

明朝也是国号,证据如下: 明朝在1368年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国号为大明 [3][4],共经历十七世,十六位皇帝,国祚共276年。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13:01 (UTC)

孙文条目也错了。

孙文……,字载之,号逸仙,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人,是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家,第一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中国国民党总理,亦为中华民国国父。

“孙文”、“孙载之”、“孙逸仙”都不是人,更不是中华民国国父,只是中国国父的姓+名、姓+字、姓+号而已。如果孙文/孙载之/孙逸仙是人的话,那么都该合并至。-Talk 2008年2月26日 (二) 13:26 (UTC)

中华民国是不是国号?要根据孙文的说法,难道有错吗? --125.230.144.91 (留言) 2008年2月27日 (三) 09:32 (UTC)

同理:维基百科不是百科,是百科名?

唉,这是严重原则性问题。不如你到社区提出吧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05:38 (UTC)

够可笑的。中国是国名还是国家? 美国是国名还是国家?推广来看,中华民国是个名词,不是国号也不是国家 — 吃死  Talk  2008年8月17日 (日) 06:48 (UTC)

不能说“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大清国”是另一个国家,它们都只是国号,中国这个国家不同时代的国号。同样,有的时代中国有多个国号并存,比如南北朝时期。同样,现在也是两个国号并存,内战并未结束。

请您不要忘记留下签名。我很好奇您如何定义这是内战,以及如何定义内战是否结束?所以您认为各自存在了数十年的魏蜀吴三国也其实只是三个国号?不同皇帝不同政府也是同一个国家?与其说国号并存,不如说是国家并存。如果依照您的说法,搭配元朝的疆域来看,中共岂不是和很多国家甚至欧洲国家都内战未结束?随便说说。--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3:37 (UTC)
我也不完全赞同他的言论,不过很好奇你拿元朝疆域出来做什么? 你肯定把蒙古帝国四大汗国当作元朝了,这明显是有问题的。其实真正的元朝疆域还没有清朝的大,至于四大汗国根本算不上元朝的一部分。与清朝相比,元朝虽然多出贝加尔湖(在今外蒙以北)一带,但没有台湾本岛和大半个新疆(当时新疆由四大汗国之一察合台汗国管辖。元朝曾与察合台汗国(及窝阔台汗国)在新疆交战多次,但失利,结果只能控制新疆东部一部分),所以总体算下来略小于清朝。历史上的元朝和四大汗国之战都不能算作内战,而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何来内战未结束之说?--Choulin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4:35 (UTC)
我对元朝之了解应少于您,感谢您的说明。虽举例不完美,但原意仍在。国家本来就能合并、分裂、创立、灭亡,中华民国尚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歼灭,是事实,国家既未被歼灭,即仍是国家,其国号亦因国家之存在而存在。—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5:03 (UTC)

中华民国到底是国号?还是国家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Talk:中华民国目前有些争议,移来此处向大家讨教。 袁世凯的中华帝国既然是国号,为何在它之前的中华民国就不是国号?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08:20 (UTC)

都不是,就是台湾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

我不管楼上你是谁……大陆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John-Rui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13:12 (UTC)

自1949年到现在,台湾从来就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统治过,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台湾省的用法也不对,麻烦多点一读历史,否则只是在闹笑话而已。-Stargate 2008年10月2日 (四) 15:40 (UTC)

当然是国家。大陆再怎么样打压宣传,台湾仍然是独立国家。国号为中华民国,别激动,最近不是有官方新闻:《中方强烈谴责美国出售军火给台湾》这已经能够完全说明了中国,台湾的不相交性了,不是吗?--Jingtro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18:00 (UTC)

到底是国家还是国号?这问题有点怪异。国号为国家的名称,如果没有国家,何来国号?中华民国为一个国家的国号,就这么单纯。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话题可以结束了。--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26 (UTC)

国号不是国家,而是对主权国家的称呼.我认为中华民国是个合法的政府.

有国才有家,所以先有国号才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中国 )中华民国代表( 台湾 )以上。User:Skkp666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9:48 (UTC)

第一句就错

中华民国是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的一个国家。 根据孙文的说法,中华民国是国号,不是国家。 证据在孙文学说有志竟成。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1日 (四) 09:22 (UTC)

同理:难道美国不是国家?是国号? 什么才叫国家呢?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06:06 (UTC)

国号国家不同。孙文订国号为中华民国,是要与大清区隔。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09:16 (UTC)

国号就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国号=国家了。难道每次都要讲一遍“那个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的一个国家”乎?同理,太平洋是海洋名称而不是海洋!?有时不需要太执著。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5日 (一) 20:19 (UTC)

如果国号=国家,那么请将国号国家两个条目合并,不要分成两个条目。袁世凯的中华帝国是不是一个国家?这个国家生存了几天?大清是不是一个国家?大明是不是一个国家?中国历史是这样写的么?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12:51 (UTC)

明朝也是国号,证据如下: 明朝在1368年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国号为大明 [3][4],共经历十七世,十六位皇帝,国祚共276年。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13:01 (UTC)

孙文条目也错了。

孙文……,字载之,号逸仙,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人,是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家,第一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中国国民党总理,亦为中华民国国父。

“孙文”、“孙载之”、“孙逸仙”都不是人,更不是中华民国国父,只是中国国父的姓+名、姓+字、姓+号而已。如果孙文/孙载之/孙逸仙是人的话,那么都该合并至。-Talk 2008年2月26日 (二) 13:26 (UTC)

中华民国是不是国号?要根据孙文的说法,难道有错吗? --125.230.144.91 (留言) 2008年2月27日 (三) 09:32 (UTC)

同理:维基百科不是百科,是百科名?

唉,这是严重原则性问题。不如你到社区提出吧ambcyli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05:38 (UTC)

在搞笑吧。“国号,不是国家”?国号不就是国家的称号。难道还要争拗形而上学的问题,如:“国名,不是国家。”--HenryLi (留言) 2008年2月28日 (四) 16:12 (UTC)

这位先生在玩“白马非马”的诡辩学哲学游戏,一般人可能争不过他,但也不必太当真。--方洪渐 (留言) 2008年2月29日 (五) 03:02 (UTC)

所以名字不等同个人,签章不具备法律效力?太有趣了。— WiDE 怀德  留言  2008年2月29日 (五) 04:30 (UTC)

国家和国号就如人和人名一样,难道因为孙文是人名, 孙文就不是人了么?否则就应该把人和人名的条目合并? 国家和国号明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但是不是两个不相关的概念, 一个国家必然有国号, 除此以外还有国体, 政体,版图, 人民, 以及这个国家的政治, 文化, 历史等相关内容, 所以我感觉你提出的是一个假问题--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2月29日 (五) 11:14 (UTC)

如果中华民国不是国号,为何在中华民国的条目中有以下的话:部分台湾人民主张变更疆域[10]、明确定义领土或更改国号。请问更改国号四字何意?中华民国如果不是国号,为何能够更改国号?吴三桂的国号是,为何不写成吴三桂的国家?如果国号=国家,本人愿意志愿把维基百科中凡是涉及国号的说法,全部改为国家,看看谁在搞笑?看看谁在提出假问题?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3月1日 (六) 07:54 (UTC)

以上谁说了“中华民国不是国号”吗?建议大家就此打住,不要再回应,以免这种Nonsense的话题没完没了。--百楽兎 2008年3月1日 (六) 16:37 (UTC)


前面有ㄧ位说:这是严重原则性问题。不如你到社区提出吧。多么有风度!上面这位说:建议大家就此打住,不要再回应,以免这种Nonsense的话题没完没了。不知谁在语无伦次?

没有说“中华民国不是国号”,不等于说“中华民国就是国号”,否则为何不敢于中华民国这个条目直接写出“中华民国就是国号”这类的肯定句?

中华民国这个条目已被列为特色条目,是典范之作,我只是要求尽善尽美而已!我只是要求尊重孙文的说法而已!没想到这么困难?我真的不知维基百科建立条目的要求标准是什么?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3月2日 (日) 06:56 (UTC)

真的不要再为这种问题说下去了,中华民国是个国号,我们没多少人反对,但是也百分之百是个国家,要是它不是,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共和国都不是国家了。那么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才是国家了。中华民国不是孙文的,他说的话不代表中华民国的性质!我们没理由因为他是“国父”而认为他的话句句就是真理。其实我认为孙文的话是‘这个国家是中国,无论政权怎样改变,国家是无法改变’的意思。—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2008年3月2日 (日) 10:04 (UTC)
国号不完全等于国家。国号代表的是能够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合法政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3月3日 (一) 06:18 (UTC)
国号为国家的名称。--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52 (UTC)

上面这句话有千钧之重,令人回味无穷,值得写中华民国这个条目的维基人仔细咀嚼。中华民国这个条目如果不依照这原则撰写,绝对不够资格称为典范之作。

美利坚合众国不会迁到夏威夷岛,法兰西共和国也不会迁到科西嘉岛,中华民国却可以迁到台湾ㄧ岛,不,台北市,国号国家的差别就在这里,国号只是政府的名称而已!至于合不合法,全凭他有无实力支撑下去而已,中华民国目前就在台北市,没有几人敢说出这种真话。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06:53 (UTC)

的确,没想到您能说出这种“真话”来,令人钦敬。国号并不是政府的名称,而是政府对国家所取的名称,所以是国家的名称,没有国家就没有国号。一个国家的领土是否可以改变?当然是可以的。中华民国至少到今天,仍有实力“支撑”下去,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竭其所能的压迫之;虽如此,中华民国目前实质领土仍含有台澎金马,而不仅是台北市,所以您的“真话”似乎有所脱误。

--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52 (UTC)

看到中华民国的条目已经修改,善莫大焉!可否继续修正以下的句子: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1日在南京成立,是当时国际普遍认可的主权国家。 能否将最后四字“主权国家”修改为“合法政府”。 --123.195.34.222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0:18 (UTC)

我真不晓得如此不中立的毁损历史,对于您本身有何益处?能够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灭中华民国吗?如果您真的这么期待,我建议您支持台独。--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5:52 (UTC)

要玩文字游戏也别搞这么低级的呀……慢慢去研究“中国”、“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大陆”之间的区别吧。John-Rui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13:11 (UTC)

此条目不够中立

这个条目大多数内容是对“中华民国”的正面描述和正面评价,缺少一些负面的客观的描述与评价,以便增加此条目的中立性!--Yxy191 (留言) 2008年3月13日 (四) 09:02 (UTC)

对于一个国家所采行的政策或许可以有正面或负面的评价,但我不认为这可以被认为是对这个国家正面或负面评价。您所添加的内容,都是引用一些数据来批评中华民国,但是我不认为您所引用的批评数据有什么基础,甚至我认为您的批评并不公平。以选举花费为例,就算中华民国的选举花了许多钱,但是同样花很多钱在选举的美国却不见您的批评;同样,哪国的外交没有花钱?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外交不花钱?经济衰退算是什么负面评价?如果您连事实跟评价都分不清楚,您是在写什么呢?不要打着中立的名号,只是为了加入您个人的意识形态。--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3月13日 (四) 15:40 (UTC)
那,请您说说,您们没有像这样批评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您们编写的内容不是也带有您们个人的意识形态?请您客观的想一想,我的数据虽然带有个人的主观意识,但是,我写的内容难道不是真实的吗?还有,您们所编写的所有条目,只要是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不是带有批评和抨击的???哪个不是带有您们个人的意识形态的???请问,维基百科是一个公平中立的媒介,可是您们真正做到了公平中立了吗??--Yxy191 (留言) 2008年3月16日 (日) 01:26 (UTC)
最期码不应该将政治部分放错巴,这跟本不应该放在历史子条目去--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3月16日 (日) 14:03 (UTC)
影响与质疑的内容根本和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有关,不应放在历史子条目。--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3月16日 (日) 14:09 (UTC)
现改称""选举制度""并放政治子条目。

此二段应该加上,否则维基百科就等于无视事实

虽然台湾方面声称“汉贼不两立”,但是历史学家李敖通过对周书楷回忆录的研究和后来美国后来公布的外交文件档案发现:当时“蒋介石自知在联合国呆不下去了,密令台湾当局驻联合国代表周书楷找美国密商将台湾当局留在联合国内的办法,即使出现两个中国也不要紧”。周书楷接到密令后,找美国代表说:"我们愿意接受联合国里面的两个中国,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是'中华民国'。现在我们愿意让出来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就做个小国,继续呆在联合国里面。" 后来美国也按台湾当局的要求在联合国提了案。但是由于第三世界国家尤其是非洲国家的大力支持,美国的提案被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的不允许存在“两个中国”的阿尔巴尼亚提案通过。蒋介石的目的达不到,就声称“汉贼不两立”,宣称主动退出联合国,而实际上他并未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案“请”出联合国的。(这里有李敖的视频,希望带着眼睛来的朋友们先看一看,再评论。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_m3kK04ZYPo/)

......

但是,历史学家李敖拿出了联合国1999年的年鉴,在年鉴当中,关于中国领土一段,明确注明了“福尔摩莎、满洲、新疆、西藏”等地区均属中国领土。而在联合国通过的2758号决议当中,明确说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力”,所以李敖指出:“台湾一直在联合国当中,台湾的国际地位也没有任何疑问”。从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开始,世界上一切只能由主权独立参加的国际组织一概拒绝台湾以主权独立国家的身份加入,而且也没有任何一个支持台独的人士,曾在国际法庭上,就台湾的国际地位问题做出任何的法律辩护。请参看:http://tv.takeback.net/2006/10/07/605.html (这一段也有活生生的视频为证,我日后会找到的)。

这个条目真的在讲中华民国么?

1949年前的时期只在讲历史的几段有提及。其他像经济、文化等实际讲的全是台湾,把49年以前的情况完全抹杀了!条目的内容根本就不完整—冰热海风(talk) 2008年4月22日 (二) 13:40 (UTC)

辽沈战役的问题

也许来自台湾的朋友习惯称这次战役为“锦西会战”,但请不要把后面的地点也打成锦西——锦西是现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的旧称,当年战役中被包围的城市是锦州。--怪怪物 (留言) 2008年5月11日 (日) 08:56 (UTC)

  • 大约在五月底达成修正,谢谢--2008年6月29日 (日) 02:04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Gzyeah于2008年6月7日 (六) 14:02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地理最高点,玉山,在哪里?

玉山是在台湾?还是在中华民国?黄河在大清?还是在中国?黄山在大清?还是在中国?领土与国号,可否混淆? --123.195.11.190 (留言) 2008年6月7日 (六) 13:10 (UTC)

加入消歧义页面的必要性

可能有些朋友认为因为在PRC条目和中国条目都有加上消歧义页面而认为应在本条目也加上,不过消歧异页面的运用我认为首重“实用性”,应当在真正容易造成搜寻困难以及阅读者混淆的页面才加以说明。比如有人想搜寻台湾艺人“敖犬”庄濠全的资料,却连上了动物西藏獒犬,这时消歧义页才有它基本的作用。

基本上中华民国条目开头已有说明作用,加上消歧义并没有让阅读者有更清楚的理解,反而徒增混淆。--B'z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18:41 (UTC)

[2]在这篇有讨论过此事,大致上是不认同的--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6月27日 (五) 13:00 (UTC)

加入原因是根据Wikipedia:消歧义#“平等”消歧义中的要求而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等均属于中国 (消歧义)中提及的平等消歧义条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6日 (日) 16:39 (UTC)

关于开篇说明

对于本条目开端描述中“成立于1912年的民主共和国”这一句话的插入,我在阅读时总是觉得并不很顺畅。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中华民国”的确是比以前民主了很多,不过这些都是一朝一夕积累而成的,所以关于其“民主”的定性应该是后人所赋予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民主”与“共和”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倘若说她在成立之初便是一个“民主共和国”了的话,那么国父孙文先生当初在遗嘱中所提出的“革命尚未成功”岂不是毫无意义?!对于其“成立于1912年”的历史背景,更是已经在后续段落中有了详细的描述,故在全文里似乎没有再次重复这句话的必要性吧?!因此,无论是从文法还是从逻辑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句话十分需要进行整改,至于是修正它还是删掉它,关乎不同方面的观点和立场的态度,所以我还没有付诸行动。

本人在此恳求和欢迎大家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讨论,谢谢!

Gzyeah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15:47 (UTC)

一个民主共和国是否成立之初就必须是“相当的民主”?其实“民主”一词,可以是个形容词,而且有程度上的差别,亦即:民主是可以在发展中的,可以是在渐进或渐退的状态;当民智渐开、民主制度更健全、人民更熟悉民主法治的时候,我们会更认同该国家的“民主”。所以“民主共和国”一词,也许只是在彰显该国的目标为追求民主,并以此与专制独裁的国家为区别。所以我认为不必修改。以上个人浅见。--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6:16 (UTC)

国父 孙文先生当时建立“中华民国”,就已经将其定位为“政体为民主,国体为共和”之民主共和国,因此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并无问题。 当时所言“革命尚未成功”指的是军阀割据问题,并非指建国失败。--九分之九纯冰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17:04 (UTC)

“政权”一词有何不妥?

本人之前把这个条目开首的该段消歧义文字中的“共和国”改成“政权”,但被并其它人回退了,请问有什么问题?

“中华民国”目前在世界上普遍不被承认,有人说它是国家,有人说它是中国的一个省,恕本人无知,用“政权”一词不是比较好吗?--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7月19日 (六) 05:42 (UTC)

啊不,对不起我说错了,我的意思是,有些人认为台湾只是中国的一个省份,中华民国并不是一个国家。-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7月19日 (六) 06:58 (UTC)
我觉得你还不够了解大陆人的意识形态。大陆的教科书中,明确写着“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宪法也这么写),并在潜移默化中灌输“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思想,几乎不会出现“中华民国”一词(貌似只有写孙中山的时候会出现),所以,这些人对当代“中华民国”的认识几乎为零,或者更多地把“中华民国”认为是“台独”的代名词。他们认为的“台湾是中国(或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份”,保守点来说,就是他们对于“台独”的表态,本身与“中华民国是否国家”这个议题没有太大关系。再撇开大陆不说,就算是马英九,他也不会否认“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份”这个论述吧,他所说的“中国”是“中华民国”。只要台湾没有法理独立,“中华民国”就仍然存在,仍然是个共和国。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8:24 (UTC)
谢谢。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7月19日 (六) 11:02 (UTC)

我觉得我很了解台湾人的意识形态 台湾的教科书中,明确写着“中华民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宪法也这么写),并在潜移默化中灌输“中国就是中华民国”这个思想,几乎不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词,所以,这些人对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认识几乎为零,或者更多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是“中共”的代名词。—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Xiaose对话贡献)于2008年8月3日 (日) 19:06加入。

多数自由国家认为: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较之下,后者的教育与媒体是相对较不自由的,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于教育与媒体的操控与限制较高,使之影响其人民对于各面向资讯了解的深度与广度,所以中华民国国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对中华民国的了解较少。依照目前中华民国内部资讯的自由程度以及媒体的发展,中华民国国民鲜少不认识该国的最大敌对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故您所说的认识几乎为零的说法,虽然只是照样照句反讽,但这个反讽并不成功。中华民国大多数的人民并不会教育子女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存在的,政府也不会宣传或灌输民众不需要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于中华民国是否为一个独立国家,过去很显然,现在则仍在讨论中,有不少人认为,虽然有更多人认为不是。--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6:32 (UTC)

窃以为否认中华民国的国家地位显然是不妥的,但应强调其为中国(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实质。这无异为一个分裂的历史阶段,就像宋金西夏共存,我们通称之为中国,虽然历史里有正统政权这一概念,但并不能改变这一点。现在的中华民国与我们大陆所谓“旧中国”的中华民国实质上是延续,或说就是一段国家历史的两个阶段,因此仍应该尊重他们作为国家政权的地位。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在历史中都会成为“中国”的概念,不管是欲求统一或独立,还是逃不脱罗贯中所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轮回。--Niceboat到此一游◙◙◙吐槽通道◙◙◙ 2008年12月2日 (二) 17:25 (UTC)

中华民国(台湾)已经定调

为国民党重新执政,也使用民进党当时的入联名称,跟国际社会对中华民国称号开始一制划

争取加入联合国提案有实质改变,过去为“入联案”或“返联案”,今年则重新定调为“参与案”,同时在名称上摒弃去年的“台湾”名义,而改为“中华民国(台湾)”。—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Z21413对话贡献)于2008年8月16日 (六) 18:31加入。

请浏览中华民国网站的标题,虽然民进党执政时曾经出现过“中华民国(台湾)”,但目前已经修正回“中华民国”。 结论是,“中华民国”就是“中华民国”。--九分之九纯冰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16:50 (UTC)

此条目的中立性和准确性都存在争议

条目的偏独意向比较明确,我认为有失中立。目前在大部分组织,大部分国家皆不承认中华民国。即使是马英九,也说过“不统 不独”,我认为把中华民国当作一个实际上统治台湾但并不具有普遍承认的“政府”来讲会比较符合中立的原则。Rayax (留言) 2008年9月6日 (六) 14:00 (UTC)

反对,我觉得条目观点中立,客观,介绍了中华民国的地理,历史,风俗,政局,经济等,都与大陆大不相同.还有,大部分国家皆不承认中华民国,这句话太主观太过于牵强--Ljobro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9:31 (UTC)ljobro

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虽然不被大部分国家承认,不代表中华民国是非法的,那是因为中国比较强大,中华民国比较弱小,加上中国不断的打压,才造成此局面,我想你的观点才有失中立。

部分中华民国人民的想法认为马英九总统所说的不统不独的意涵,所指的应是“中华民国比邻的敌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四年内敌意可能仍高,在此前提下为求包含经济等各项发展,暂时不对国际社会明确宣示中华民国的统独问题”,换句话说马英九并非认为中华民国不是一个国家。再更进一步说明,马英九在2008/05/20宣誓为中华民国总统,之后他也表示中华民国依照宪法分为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所以请Rayax不要混淆,感谢。--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6:15 (UTC)

请不要对于马先生的话进行主观的解释。“不统不独”本身定义了目前台湾一种特殊的政治存在,既不是完整的主权国家,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一个特殊区域,所以我觉得Rayax的意见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milkyway (留言) 2008年12月22日 (一) 16:15 (UTC)

请milkyway不要“对于马先生的话进行主观的解释”!马总统从未表示过“中华民国不是完整的主权国家”!请勿胡说好吗?感激不尽。—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13:12 (UTC)

一个中国,一国两制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无助于提高条目品质,违反讨论页指导方针,已由PhiLiP于2009年1月19日 (一) 18: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语言的政治倾向

第 二,希望维基百科将“中华民国”词条的措辞稍作修改。例如“然而自1971年联合国转而承认并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处于外交弱势的中华民国被迫退出联 合国,国际空间也从此不断缩小,中华民国虽然目前不受国际社会普遍的承认[10] [11],但与世界各国保持着密切往来的半正式关系[12] [13]。”应改为“但1971年联合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地位,“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国际空间也从此不断缩小,中华民国目前不受国际社会普遍 的承认[10] [11],但与世界少数国家国保持着密切往来的半正式关系[12] [13]。”台湾在和“世界国”保持密切的联系吗?以及“同年夏,国共双方发生严重武力冲突,遂爆发国共战。”这里,国共双方发生严重武力冲突将历史模糊了。是谁先挑起的战争?是国民党反动派!是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进攻中原解放区,挑起了内战!这一点维基百科为什么不写上去呢?既然已经是战了,有何来两个中国呢?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 ZERO-G我的QQ:364357274 MSN gao_shuo9449@msn.com

您的修改,我个人不会完全否决,但是如果您怀疑“台湾和世界各国保持密切的联系”,那我就不能认同了。您认为台湾不是一个国家,所以您自然会有此怀疑,但可惜台湾真的至少目前还是一个尚未被贵国歼灭的国家;台湾有外交部,该部直属于行政院,该部即使不能成功与多国建交,但能与各国有官方与非官方的活动,就算是台湾政府烂到不行、外交部形同虚设好了,但请别忘了台湾仍有民间团体、财团法人等,单单一个“慈济功德会”就够我高傲的说“台湾肯定和世界各国保持密切的联系!”所以请您别真以为台湾人没什么用、很容易被兼并,如果真这么简单,您们的毛主席邓老大胡老大温老大早就拿下台湾了,也不用瞎搞这么久。至于您说“内战即非两个中国”的说法,问题出在时间点上;本来您家里只有令尊令堂两个人,怎么后来却变成三个人呢?因为您出生了嘛!时间点不同,事情是会改变的;本来的确只有一个中国,但内战之后,另一中国成立了,而新成立的中国又不能把原本的中国给歼灭干净,那当然就出现两个中国了。以上浅见。—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13:54 (UTC)

读了好半天,总体上感觉这个条目的措辞未必严谨,但是至少很小心、很认真。衷心希望不要在这里搞政治论战,有些问题讨论不清楚的。象我一样来自大陆的,一见到“贵国”、“我国”这种说法就觉刺眼,而来自对岸的,一见“中华民国不是独立国家”这种说法大概也难以按捺心中的气愤。我想,维基百科只需简要的说明这种争议的存在就OK了,不必把这里搞成论坛。总体说,这个条目写得挺不错的,赞一下。另:看得多,第一次开口,不到之处请海涵。2009年1月17日 (六) 17:35 (UTC)hotman_x

  • 我觉得hotman说的很好。我认同您所说“这个条目的措辞未必严谨,但是至少很小心、很认真”,毕竟这个条目也是不少人共同投入了不少心血。我也觉得“维基百科只需简要的说明这种争议的存在就OK了”,尤其是在〖条目〗里面;只是,在〖讨论页〗里面,我倒认为可以给大家一点空间来讨论,也不错。很不好意思我的某些文字让您觉得“刺眼”,老实说这是相当无可奈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待台湾,就像是老虎追兔子,对老虎来说胜败不过是一餐饭,但是对兔子来说胜败就是全部,台湾身为防守方,实在无路可退;对台湾人来说,统一是整个国家制度被换掉〔比如变成一国两制〕,但对广大的贵国人民来来说,不过是国家领土稍微变大一丁点、不过是多个您这辈子也不见得会去过一趟的边陲小岛,统一对您一生又能有多少影响?虽如此,我个人〔不代表其他台湾人〕并不排斥统一,但先决条件是贵国政府真的需要大改革,现在这种中共政府实在很不讨人喜欢。感谢拨冗阅读。—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17:43 (UTC)

多谢HJH的回复与部分认同。我一向认为,辩论在众人面前是很笨的事,就算我辩输了也不会认,事实上你最多说服观众,却不会说服我。世间很难有绝对真理,如果有的话,你我之间的不同,这种多样性或许是真理之一。HJH如果有意,欢迎email me,hotman_x.vip@163.com 222.245.217.108 (留言) 2009年1月21日 (三) 15:28 (UTC)hotman_x

这里是“中华民国”,不是“台湾”啦!!!!

中华民国的“实际控制区”,目前可不只限于“台湾”哦,还有福建的“金门”和“马祖”呀!!

为何“中华民国人口”=“台湾人口”? 为何“中华民国气候”=“台湾气候”? 为何“中华民国经济”=“台湾经济”? 为何“中华民国交通”=“台湾交通”? 为何“中华民国宗教”=“台湾宗教”? 为何“中华民国教育”=“台湾教育”? 为何“中华民国体育”=“台湾体育”?

阿~金门人都死光了吗?马祖人都死光了吗? 个人仅代表金门人........ 抗议!!严重抗议!!!!!!!!!!!!!!!! --140.122.253.123 (留言) 2008年12月29日 (一) 09:08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很多统计数据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只需要注解说明就可以了,或者你有资料的话可以补充第二种统计,何必如此“兴奋”。—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29日 (一) 10:01 (UTC)

  • 您的文字解读能力有问题,不是“兴奋”,是“气愤”!!某些资料是被刻意“隐藏”,而有些资料又被刻意“夸大”!!如果可以加上“注解”,那是最好不过!!那就请您尽快加上吧,何必在此废话一堆!!--140.122.245.60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7:53 (UTC)
你连双引号都不能理解,还评价我的文字解读能力呢。还有,维基没有任何人有编辑的义务或者责任,所以,我根本不会去更新什么。至于到底是谁不会改善条目,只会在讨论页刷感叹号和废话,希望别人代劳看人挑担不吃力,明眼人自然能看明白。—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9:11 (UTC)
我能认同中华民国条目应当包含金门马祖等资讯,或另列子条目,但是我不能认同您要别人赶紧加上注解;如果您希望尽速加上,当然是您自己加才是,别人并没有亏欠您唷。—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13:26 (UTC)

请注意个人语言的中立性

这个条目本来就涉及历史问题,如果在这里仅就个人的观点在这里讨论,这还不如不讨论 所以请就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以及现在的实际客观事实先考虑一下。考虑清楚之后,再在这说,谢谢。(留言) 2009.1.8

更改护照之图片

我已制作了一张高分辨率的护照图片,但因为本页被保护而无法编辑。档案在Wikimedia Commons上。档案名称为:ROC_Passport.jpg。 请将现有之护照图片以此取代,谢谢。

Hsuc (留言) 2009年1月17日 (六) 22:29 (UTC)

【关于“内战”一节的“沦陷”一词使用不够中立】

“沦陷”是台湾方面关于共党胜利的称呼,而大陆称之为“解放”。而且“沦陷”是贬义词,有失中立性。我认为应改为“被共军占领”较好。

Heardchina (留言) 2009年1月21日 (三) 18:58 (UTC)

  • 我持不同的看法。由于这个条目为“中华民国”,自然应当以中华民国为立场来思考,中华民国的大量土地的确是被敌军攻陷了。不过我个人对“占领”一词也不会反对,只是在这边想提醒一下这个条目的名称。—Hjh474 (留言) 2009年1月21日 (三) 13:10 (UTC)
  • 回复Hjh474,维基百科主张的是中立的条目,虽然这是“中华民国”但并不意味着就只由民国单方面的观点来统领此条目。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难道就只由共产党的一面之词来编辑,把六四说成是“少数反革命分子引起的骚乱”吗?Heardchina (留言) 2009年1月22日 (四) 13:22 (UTC)

应正视现实面

声称“中华民国”或“台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人,应提出足以佐证这句话的历史事实;即,自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是否有共产党实际统治 管辖台湾的既定事实。至于认同中华民国在台澎金马地区主权独立的人,则不需要提出任何证据,因为事实摆在眼前,除非反对者瞎了看不见。—j9021992 20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