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區劃史
外觀
福州市行政區劃和隸屬關係在歷史上有多次變更。
歷史沿革
[編輯]西晉至清朝時期
[編輯]- 唐朝,建置名稱屢改,行政區劃也多有變動。武德元年(618年),名建州,繼而改名泉州。領轄閩、侯官、連江、長樂、長溪5縣。聖歷二年(699年),置萬安縣,轄縣增至6縣。州治在閩。景雲二年(711年),改名閩州,領轄閩、侯官、連江、長樂、長溪、萬安6縣。開元十三年(725年),改名福州,領轄閩、侯官、長樂、連江、長溪、萬安、古田、尤溪8縣。天寶元年(742年),改名長樂郡,所轄8縣同上,萬安縣改名福唐縣。乾元元年(758年),復名福州,領轄閩、侯官、連江、長樂、長溪、福唐、古田、尤溪、永泰9縣。
- 閩國初期,福州領轄閩、侯官、長樂、連江、福唐、長溪、古田、尤溪、永泰、閩清10縣。大閩龍啟元年(933年),稱長樂府,轄閩、侯官、連江、長樂、福清(原福唐)、長溪、古田、尤溪、永泰、閩清、永貞、寧德、德化、順昌,計14縣。閩天德三年(945年),稱南都,領轄福、泉、建、汀、漳、鏞(今將樂)、鐔(今南平)7州和閩、侯官、連江、長樂、福清、長溪、古田、尤溪、永泰、閩清、永貞、寧德、德化13縣。吳越國統治時,俱稱福州,領轄閩、侯官、連江、長樂、福清、長溪、古田、永泰、閩清、永貞、寧德11縣。
- 北宋太平興國三年(978年),福州領轄閩、侯官、連江、長樂、福清、長溪、古田、永泰、閩清、永貞、寧德11縣。太平興國六年(981年),增轄懷安縣,計轄12縣。淳祐五年(1245年),增轄福安縣,福州計轄13縣。
-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福州路領轄閩、侯官、連江、長樂、福清、長溪、古田、永福(原永泰)、閩清、羅源(原永貞)、寧德、懷安、福安13縣。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州路轄福清州、福寧州2州和閩、侯官、連江、長樂、古田、永福、閩清、羅源、懷安9縣。
- 明朝初年,福州府轄閩、侯官、懷安、連江、長樂、古田、永福、閩清、羅源、福清、福寧、福安、寧德13縣。成化九年(1473年),減轄福寧、寧德、福安,福州轄10縣,至此福州十邑已經初具雛形。萬曆八年(1580年),懷安縣併入侯官縣,福州府轄9縣。
- 清朝初年,福州府轄縣沿襲明朝,轄9縣。雍正十二年(1734年),增轄屏南縣。嘉慶三年(1798年),增設平潭廳。此後,福州府計轄閩、侯官、連江、長樂、福清、永福、閩清、羅源、古田、屏南10縣和平潭廳,至此福州十邑的完全形態已完成。
明洪武前期福州府治和閩縣治、侯官縣治、懷安縣治都在福州城區,懷安縣治以晉代子城的內河與福州府城的北段城牆為界。直到明萬曆後期懷安縣被侯官縣合併。到清時期福州府治和閩縣治、侯官縣治都在福州城區。當時的福州城區,城內以南大街為界,東半城屬閩縣,西半城屬侯官縣;城外南台以東屬閩縣,以西屬侯官縣。城內宣政街至還珠門(鼓樓前至東街口)、還珠門至南門兜(通稱南街)兩段街道(今八一七北路)為閩縣、侯官縣合治。清末閩縣、侯官縣都設區治理:閩縣分治城內區、南台區和下渡區。城內區又分為:北段(華林坊、錢塘巷一帶)、中段(鼓樓前一帶)、南段(南大街一帶)、東段(東街、旗汛口、法海寺一帶)、旗界段(東門大街、湯門大街、河西街、河東街一帶)五段。城內井樓門、湯門、東門、水部門、南門五城門均屬閩縣城內區管轄。南台區分南台、水部兩段。下渡區以藤山(倉前山)為首段,泛船浦以下為第二段,江邊一帶為第三段。侯官縣分治城內區、浦東浦西區(南台)和上渡區。城內區分為:東段(宦貴巷一帶)、西段(西門大街一帶)、北段(府直街、北大街一帶)、中段(總督口、小龍湫一帶)、南段(南大街、楊橋巷、南后街、光祿坊一帶)五段。
中華民國第一次統治時期
[編輯]- 民國成立後,福州為福建省省會。民國元年(1912年),廢福州府,閩縣、侯官縣合併為閩侯府。[1]
- 民國二年(1913年),閩侯府改為閩侯縣。福州為省城,亦為閩侯縣治,由省會警察局(後稱福州警察局)和閩侯縣共管。
中華共和國時期
[編輯]- 中華共和國元年(1933年)12月13日,以閩侯縣城關及周邊地區成立福州特別市。同時,設立閩海省,省會設在閩侯縣。
- 中華共和國二年(1934年)1月16日,中華共和國喪失對福州的控制權,福州特別市和閩海省隨之廢除。
中華民國第二次統治時期
[編輯]-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福州城區分為鼓樓、西門、華林、西洪、大根、虎節、道山、南門、東門、茶亭、小橋、上杭、大義、雙洲、蒼霞、後洲、中選、瀛洲、水部、倉山、崇聖、舍人、上渡、下渡等24個鎮。
大日本帝國第一次統治時期
[編輯]中華民國第三次統治時期
[編輯]-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4月,成立福州市政籌備處[2]。
大日本帝國第二次統治時期
[編輯]- 日本昭和十九年(1944年),大日本帝國第二次統治福州,成立福州市政委員會。
中華民國第四次統治時期
[編輯]-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福州市政府成立,轄鼓樓、大根、小橋、台江、倉山5區。區設區公所,撤銷原來的鎮,區公所下設保。鼓樓區公所下轄26保,保下設400甲;大根區公所下轄30保,保下設473甲;小橋區公所下轄27個保,保下設760甲;台江區公所下轄28保,保下設629甲;倉山區公所下轄24保,保下設467甲。
-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福州市仍為福建省省會,轄鼓樓、大根、小橋、台江、倉山5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編輯]- 1949年12月,林森縣的松鼓、雙岳、西豹、淨屏、雙湖、白湖、開閩、平遠、江南、江北等10個鄉劃歸福州市管轄。福州市人民政府乃增設鼓山、洪山兩區。從林森縣劃入的松鼓鄉和雙岳鄉劃為鼓山區;西豹、淨屏、開閩、平遠等鄉和鼓樓區的洪山、鳳凰、陸莊三個保劃為洪山區;從林森縣劃入的江北鄉劃歸小橋區;江南鄉劃歸台江區;雙湖鄉和白湖鄉劃歸倉山區。
- 1950年6月,析倉山區白湖、雙湖兩鄉置蓋山區。7月,析台江區的江南鄉和小橋區的江北鄉置水上區。9月,全市廢除保甲制度,建立基層人民政權。城區設50個居民委員會,1021個居民小組,郊區設30個鄉人民政府,101個行政村。
- 1951年1月,福州市將洪山橋以上、魁岐以下的水上區域劃歸閩侯縣管轄。11月,市郊29個鄉調整為43個鄉(鎮)。
- 1952年2月,增設新店區。12月,成立福州市人民政府郊區行政辦事處(以下簡稱「市郊辦處」),下轄鼓山、蓋山、洪山、新店4區,共43個鄉鎮。
- 1955年4月,閩侯縣義序、吳山、盤嶼、陽岐4鄉劃入福州市,隸蓋山區。同月,調整部分行政區劃:析洪山區西洪鎮區政府以西地段和官家村、大夢山、內後賢村歸鼓樓區。析鼓山區韓園、河塍、浦下3個村歸大根區。析洪山區團結鄉上河上村、下河上村、洋柄村、長汀鄉石步頭村、山仔裏村、浦東和浦西境村及幫洲新村以西、防洪堤以北地區歸小橋區。析小橋區達道新村歸台江區。析鼓山區洋中村歸台江區。析蓋山區施埔、程厝邊、中墩、白鷺嶺、洋洽等地歸倉山區。5月,撤銷鼓山、洪山、新店3個區建制,其所轄鄉鎮由市郊辦處直接領導。同年,城區設鼓東、鼓西、新民、華大、東街、水部、安泰、道山、烏山、東門、河西、茶亭、洋中、義洲、幫洲、雙杭、達道、中心、後洲、蒼霞、中平、江濱、瀛洲、新港、下渡、藤山、臨江、麥園、倉前、上渡等30個街道辦事處。
- 1956年5月,撤銷大根區,併入鼓樓區;撤銷小橋區,併入台江區;撤銷水上區,併入倉山區。同月,市郊49個鄉(鎮)調整為魁岐、鼓山、象園、岳峰、橫嶼、鼓嶺、戰坂、溪里、湖前、西園、溫泉、五鳳、鳳湖、高湖、齊安、下濂等16個鄉和義序、洪山2鎮。6月,撤銷蓋山區建制。7月,倉山區增設橋東、橋西兩個街道辦事處。
- 1957年8月,橋東、橋西兩個街道辦事處合併為水上街道辦事處。10月,台江區撤銷中平街道辦事處,併入蒼霞街道辦事處。11月,撤銷市郊辦處,原轄18個鄉(鎮)調整為鼓山、岳峰、魁岐、戰坂、溫泉、湖前、洪山、高湖、蓋山、義序等10個鄉(鎮),由福州市人民委員會直接領導。12月,鼓樓區撤銷新民、道山、河西街道辦事處,分別併入鼓西、安泰、東門街道辦事處。
- 1958年1月,倉山區撤銷藤山、麥園街道辦事處,分別併入下渡、倉前街道辦事處。9月,福州市郊人民公社成立。原市郊的10個鄉鎮調整為鼓山、洪山、蓋山、新店4個分社。城區近郊農業部分分別設立鼓樓、台江、倉山3個農業分社。以上7個人民公社分社都由福州市郊人民公社管轄。11月,閩侯縣劃歸福州市管轄。
- 1959年7月,福州市郊人民公社撤銷,復設福州市郊辦處。鼓山、洪山、新店、蓋山4個分社改為人民公社,隸市郊辦處。鼓樓、台江、倉山3個農業分社改為公社,分別復歸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管轄。8月,閩侯縣劃歸閩侯專區。
- 1960年1月,閩侯縣馬尾公社劃歸福州市,設馬尾區,下轄馬尾鎮、馬尾人民公社。2月,福州城區所屬各街道辦事處先後改制為街道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的體制,行政區域不變。3月,撤銷市郊辦處。設鼓山、新店、馬尾3個區,歸市直轄。原鼓山人民公社劃為鼓山、魁岐、橫嶼、岳峰4個人民公社,隸鼓山區。原新店人民公社劃為新店、戰坂、溪里、湖前、溫泉、北郊6個人民公社,隸新店區。馬尾人民公社隸馬尾區。洪山公社劃歸鼓樓區。蓋山公社劃歸倉山區。
- 1961年6月,析倉山區所轄原蓋山地區,設蓋山行政辦事處。鼓山、新店、馬尾等區亦分別改制為行政辦事處。各行政辦事處為福州市人民委員會的派出機關。7月,撤銷倉山區水上街道辦事處。11月,閩侯縣亭江、建新、北峰、琅岐等人民公社劃歸福州市。12月,撤銷鼓山、新店、馬尾等行政辦事處,恢復設立鼓山、新店、馬尾等區。
- 1962年1月,恢復市郊辦處,轄鼓山、新店、馬尾、蓋山4個區和洪山、北峰、亭江、琅岐、建新5個人民公社。5月,連江、羅源兩縣歸福州市管轄。
- 1963年4月,城區所屬各街道人民公社恢復街道辦事處名稱,行政區域不變。6月,建新、亭江、琅岐、北峰等公社分別改制為區,洪山公社不變。8月,連江、羅源兩縣劃屬閩侯專區。同月,市郊各區及所屬公社劃為:
- 1964年8月,倉山區復設水上街道辦事處。
- 1965年,馬尾鎮、快安、羅星塔等公社合併,成立馬江人民公社。
- 1968年8月,福州市人民委員會撤銷,成立福州市革命委員會。9月,鼓樓區改名紅衛區。倉山區改名朝陽區。撤銷市郊辦處,成立郊區革命委員會,其行政區域和隸屬關係不變。10月,台江區改名赤衛區。同月,城區鼓樓、台江、倉山公社分別更名為紅衛、赤衛、朝陽公社。
- 1969年4月,城區紅衛、赤衛、朝陽公社和漁業公社劃歸郊區領導。11月,郊區所屬鼓山、新店、蓋山、馬尾、建新、亭江、琅岐、北峰等8個區改稱人民公社,原8個區所屬47個公社改為管理區。
- 1970年2月,郊區撤銷。原洪山公社併入紅衛公社,連同新店公社劃歸紅衛區;原鼓山公社併入赤衛公社,劃歸赤衛區;原蓋山公社併入朝陽公社,連同建新公社劃歸朝陽區;馬尾公社、亭江公社、漁業公社合組為馬江公社;馬江公社、北峰公社歸市革命委員會直接領導;琅岐公社劃屬連江縣。5月,北峰公社改制為北峰區,直隸市革命委員會,下轄宦溪、嶺頭、紅寮、日溪公社。馬江公社改制為馬江區,直隸市革命委員會,下轄馬尾鎮和馬尾、亭江、漁業3個公社。7月,閩侯縣城門公社劃歸福州,隸朝陽區。
- 1973年7月,閩侯縣劃歸福州市管轄。11月,赤衛區的赤衛公社劃分為赤衛和東風兩個公社,仍隸赤衛區。
- 1975年2月,析朝陽區朝陽公社原倉山地區設倉山公社,連同紅衛區的紅衛公社和赤衛區的赤衛公社,劃為蔬菜生產基地,直隸市革命委員會。3月,撤銷赤衛區的東風公社,按原鼓山地區和鼓嶺地區劃分為鼓山公社和鼓嶺公社,隸赤衛區。5月,恢復郊區。亭江公社從馬江區劃屬郊區,漁業公社劃歸福州水產局轄。紅衛區的新店公社、赤衛區的鼓山、鼓嶺公社、朝陽區的朝陽、城門公社劃歸郊區。撤銷北峰區,所屬嶺頭、宦溪、紅寮、日溪等公社劃歸郊區。郊區計轄新店、鼓山、鼓嶺、朝陽、城門、嶺頭、宦溪、紅寮、日溪、建新、亭江等11個公社。7月,析近郊的紅衛、赤衛、倉山等公社,設立蔬菜區。11月,析建新公社歸蔬菜區。12月,連江縣琅岐公社劃歸福州市,隸屬於郊區。
- 1977年8月,析新店公社歸蔬菜區。
- 1978年2月,蔬菜區改稱環城區。同月,撤銷馬江區,馬尾鎮和馬尾公社劃屬郊區。4月,紅衛區復名鼓樓區,赤衛區復名台江區,朝陽區復名倉山區。8月,郊區朝陽公社復名蓋山公社。
- 1980年2月,福州市革命委員會撤銷,恢復福州市人民政府。各區革命委員會撤銷,恢復區人民政府名稱。各街道革命委員會恢復原名,稱街道辦事處。
- 1981年9月,紅衛公社復名洪山公社,赤衛公社復名台江公社,隸屬不變。10月,析環城區新店公社之五四路東側、火車站南側、沿金雞山頂南下接晉安河以西地區,增設五四街道辦事處,隸鼓樓區。同月,城門公社析螺洲地區設立螺洲鎮,隸郊區。
- 1982年8月,撤銷環城區,所屬洪山、台江、倉山、新店、建新等公社劃歸郊區。同月,從郊區析出馬尾鎮和馬尾公社設立馬尾區,直屬福州市,下轄馬尾街道辦事處和馬尾鄉政府(原馬尾鎮改制為街道辦事處,下設居民委員會)。
- 1983年7月,長樂、連江、福清、永泰、閩清、羅源、平潭等7個縣劃歸福州市管轄。
- 1984年4月,實行政社分開,郊區各公社先後改組為鄉、鎮。
- 1986年,增設王莊街道辦事處,隸鼓樓區。增設上海新村街道辦事處,隸台江區。增設三叉街街道辦事處,隸倉山區。
- 1988年5月,倉山區撤銷水上辦事處,成立對湖街道辦事處。8月,亭江鄉改為亭江鎮。
- 1995年10月,郊區改名晉安區。
- 2017年,長樂撤縣級市設區。
現行行政區劃
[編輯]現時福州市下轄有6區,6縣,1縣級市,分別是:
福州市行政區劃圖 | ||||||||||
---|---|---|---|---|---|---|---|---|---|---|
區劃代碼[4] | 區劃名稱 | 閩東語平話字 | 面積[5] (平方公里) |
常住人口[註 1][6] (2020年普查) |
政府駐地 | 郵政編碼 | 鄉級行政區劃[7] | |||
街道 辦事處 |
鎮 | 鄉 | 其中: 民族鄉 | |||||||
350100 | 福州市 | Hók-ciŭ Chê | 12,250.72 | 8,291,268 | 鼓樓區 | 350000 | 45 | 97 | 39 | 2 |
350102 | 鼓樓區 | Gū-làu Kṳ̆ | 35.43 | 669,090 | 東街街道 | 350000 | 9 | 1 | ||
350103 | 台江區 | Dài-gĕ̤ng Kṳ̆ | 17.09 | 411,819 | 後洲街道 | 350000 | 10 | |||
350104 | 倉山區 | Chŏng-săng Kṳ̆ | 146.24 | 1,142,991 | 金山街道 | 350000 | 8 | 5 | ||
350105 | 馬尾區 | Mā-muōi Kṳ̆ | 275.58 | 290,554 | 羅星街道 | 350000 | 1 | 3 | ||
350111 | 晉安區 | Céng-ăng Kṳ̆ | 551.69 | 789,775 | 岳峰鎮 | 350000 | 3 | 4 | 2 | |
350112 | 長樂區 | Diòng-lŏ̤h Kṳ̆ | 728.29 | 790,262 | 文武砂街道 | 350200 | 5 | 11 | 2 | |
350121 | 閩侯縣 | Mìng-âu Gâing | 2,126.24 | 988,200 | 甘蔗街道 | 350100 | 1 | 8 | 6 | |
350122 | 連江縣 | Lièng-gŏng Gâing | 1,254.69 | 639,498 | 鳳城鎮 | 350500 | 19 | 4 | 1 | |
350123 | 羅源縣 | Lò̤-nguòng Gâing | 1,100.26 | 255,214 | 鳳山鎮 | 350600 | 6 | 5 | 1 | |
350124 | 閩清縣 | Mìng-chiăng Gâing | 1,494.34 | 256,181 | 梅城鎮 | 350800 | 11 | 5 | ||
350125 | 永泰縣 | Īng-tái Gâing | 2,229.02 | 281,216 | 樟城鎮 | 350700 | 9 | 12 | ||
350128 | 平潭縣 | Bìng-tàng Gâing | 392.92 | 385,981 | 海壇街道 | 350400 | 1 | 3 | 3 | |
350181 | 福清市 | Hók-chiăng Chê | 1,898.93 | 1,390,487 | 玉屏街道 | 350300 | 7 | 17 | ||
註:表中數字不包含未實際管治的馬祖鄉。 |
註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你未必知道的闽侯丨原来,县城的变迁是这样的……. 福州市閩侯縣人民政府. 2023-04-12 [2023-04-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31).
- ^ 福州市志(第1册) 二、民国时期区划. [2023-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1).
- ^ 福州市志(第1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划. [2023-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18-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3).
- ^ 《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PDF). 福州市國土資源局. [2018-07-1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8-08-05).(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
- ^ 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1).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2018》.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18年10月. ISBN 978-7-5087-5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