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Jason22/2010年8月之前
舊版臺灣地區郵遞區號一覽表
[編輯]您好。中華民國郵遞區號列表成爲特色列表,當然非常好。在此要澄清的是我上載到維基共享資源的舊版列表,是出處手冊在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八月第五次印刷當時通用的,不自動等於該年發佈,所以建議將圖像敍述「舊版臺灣地區郵遞區號一覽表,中華民國七十五年(1986年)發佈」改成「舊版臺灣地區郵遞區號一覽表,中華民國七十五年(1986年)通用」,因為那張舊表何年發佈,我實在不知道,需要任何找得到資料的用戶查證。那張舊表有「南投縣 修義556」,就是信義鄉,可能是「信」誤印成「修」。—Jusjih 2007年10月29日 (一) 20:52 (UTC)
維基研究協助
[編輯]Jason22您好,我是就讀於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的學生邱家緯,目前正進行一項對兩岸三地維基人的研究,需要許多維基用戶的協助。這份研究曾在07年的維基年會發表過,也訪問過來自中國大陸、香港與台灣的維基用戶。現在更需要大量的問卷資料輔助,希望您能夠提供維基的編輯經驗。這份問卷只需要花您兩分鐘時間,但是對維基領域研究有很大貢獻,謝謝您的幫忙!
這份問卷的詢問範圍僅於編輯過程與經驗,不涉及私人資料,請您安心。
問卷網址:http://www.my3q.com/home2/184/loat5oo/88988.phtml
看在我挨家挨戶去留言的份上,幫幫我吧!—櫻花猴 2007年10月31日 (三) 11:03 (UTC)
您新近創建的鎮之以靜政策被我選入歷史主題「你知道嗎?」欄目展示,敬請關注。歷史主題首頁的新運作方式剛剛起步,一些規則尚待完善。歷史主題「你知道嗎?」欄目雖然沒有新條目推薦的嚴格評審機制,但我個人認為「鎮之以靜政策」已經具備了一定的質量,希望它能夠進一步作為新條目推薦在首頁展示。另外,也歡迎您為歷史主題「你知道嗎?」欄目選擇您欣賞的條目,謝謝您的貢獻,並祝維基愉快!-下一次登錄 2007年11月5日 (一) 01:42 (UTC)
授予維基執行編輯(C)榮譽
[編輯]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執行編輯(C級)的最低要求;透過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謝您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根據您的貢獻,現授予您維基執行編輯(C)榮譽。歡迎您繼續幫助改進維基百科。 |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Wikipedia:維基榮譽與獎勵申請與變更申請。
授予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11月5日 (一) 16:30 (UTC)
回復
[編輯]承蒙厚愛。,希望能寫出更多像晉朝、十六國那樣的優秀條目,彼此都多加油羅。ニャンウン〒 2007年11月6日 (二) 10:44 (UTC)
移動
[編輯]移動指令是所有用戶都可以執行的。特諾契提朗這個條目目前並未被保護,可以逕行移動。--mingwangx (talk) 2007年11月20日 (二) 03:22 (UTC)
- 喔。如果移動目標條目已經存在,那就不是移動,而是合併。--mingwangx (talk) 2007年11月20日 (二) 10:04 (UTC)
文件刪除請求:通知
[編輯]您好。您上傳的文件Image:十六國時期北方民族戰爭圖.png已列入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則文件一定會被刪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維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請參考相關的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版權、Wikipedia:版權資訊#圖像指導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謝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0日 (二) 03:30 (UTC)
請注意消歧義格式
[編輯]消歧義格式使用的是半角括號,這是規定,請比較:
—Isnow 2007年12月1日 (六) 14:59 (UTC)
關於中國歷史模板
[編輯]我把該模板移到每個朝代條目的歷史部分主要是為了首段的整潔,因為原本每個朝代的首段都掛有兩個模板,一個是朝代信息模板,一個是中國歷史模板,對低解像度顯示器觀看的人士來說,文字已經被擠到左方很窄的版面里,非常不友好,此外,也不美觀,所以我做了調整。而對非特色、非優良條目的朝代來說,因為文字太少了,怎麼擺都不美觀,所以就放棄了,等到它們文字增加了再說吧。--長夜無風(風語者) 2007年12月5日 (三) 17:11 (UTC)
模板分類
[編輯]您好,我注意到了您最近對Template:1949年後台灣海峽戰役或衝突的修改,想請您留神有關模板的分類,須特別注意的是「模板自身的分類」和「應用該模版條目的分類」是不同的。我做了點相應修改,請見其歷史差異,猜測這應該是您想達到的效果,如否,則麻煩您告知或再次加以修改。模板本身大多數時候不該被分類到與百科條目相同分類,以免造成讀者混淆。(可參考Help:模板#標識)—雅言(對話) 2007年12月16日 (日) 20:59 (UTC)
台灣正在進行特色條目候選,請求閣下前往關注,並進行投票或提供意見。—今古庸龍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8:48 (UTC)
「部分」才是對的
[編輯]教育部的辭典暫時關閉,但你可以搜尋一些重要文章、官方文獻,台灣都是用「部分」。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16:15 (UTC)
- 不知你對「部份」的解釋從何而來?因為台灣的公文書寫作目前都統一用「部分」,若有疑問的話,也可以查奇摩字典。「部份」一詞在正式的文書中幾乎已經是要被特別挑出來改掉的錯誤用語了。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17:01 (UTC)
準直轄市
[編輯]不好意思,又是我,不是刻意針對你的條目,我要說的是對於「準直轄市」這一名稱的看法。其實,翻遍我國地方制度法及其他法規,沒有一部法律有所謂的「準直轄市」這個名稱,只是在地方制度法中對達到某些條件的行政區設有部分「準用」直轄市的規定而已。「準用」也者,在法律上的概念就是「不是那個東西,但在法律效果上權且把它當做那個東西」的意思,質言之,「準直轄市」這種用法適足以表示它根本就不是直轄市。
我自己高度的懷疑,「準直轄市」的用法根本就是「政治人物搞出來自爽及炒作的把戲」,因為只有部分財政、人事編制的變動,而其內部自治團體地位及組成並無變動,反正喊出「準直轄市」的口號對縣政府公務員及房市等等都是利多,對人民也沒有什麼壞處,媒體也哪管那麼多,甚至不分立場的台北縣籍政治人物也不會反對,因此就積非成是了;但我認為就算要使用「準直轄市」此一名稱,在分類上還是要將「台北縣」放在「縣」那個類別,和直轄市放在一起不太適當。說到底,台北縣在我國地方自治的地位還只是一個比照「直轄市」規定的「縣」而已。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2月29日 (六) 16:44 (UTC)
禽龍正在進行特色條目候選,請求閣下前往關注,並進行投票或留下意見。我會在1月8日回來,屆時將對各位的意見作修改。—hoseumou 2007年12月30日 (日) 12:45 (UTC)
新的用戶框
[編輯]我創立了一個新的用戶框:這個用戶喜歡旗幟。如果您喜歡可以使用喔!—jitcji (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08:17 (UTC)
連江縣、馬祖
[編輯]嗯,我又來了,或許是因為你常勤奮地大修條目,因此我才會想要看看這些條目,然後因為你修得比較大,我不太好整個把你改掉,所以留言在這裏。這裏我又不太贊成你的修正,「連江縣」是公法人的概念,「馬祖」是地理名詞,不能混為一談,連江縣絕對不是馬祖或馬祖列島,所以,原來在2007年12月15日以前那個版本開頭那樣的介紹才較正確,目前的內容編排應該有再調整的必要(連江縣是XXX的一個縣,位於XXX……)。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月5日 (六) 17:54 (UTC)
我沒看到「作者本來想表達的意思」
[編輯]因為頁面裏並沒有特別指明一定要用始祖旗幟(而且其中有個非始祖的新西蘭國旗),您一開始也沒說,如果您先說我就不會再做一次同樣的更改。— JITCJI 汝為地球人,不可不知地球事 2008年1月17日 (四) 02:39 (UTC)
關於晉朝
[編輯]……先是,隴上流戶寓關中者,望因兵威得複本土;及置東秦州,知裕無復西略之意,皆嘆息失望。……
……三秦父老聞裕將還,詣門流涕訴曰:「殘民不沾王化,於今百年,始睹衣冠,人人相賀。長安十陵是公家墳墓,咸陽宮殿是公家室宅,舍此欲何之乎!」裕為之愍然,慰諭之曰:「受命朝廷,不得擅留。誠多諸君懷本之志,今以次息與文武賢才共鎮此境,勉與之居。」十二月,庚子,裕發長安,自洛入河,開汴渠以歸。……
……夏王勃勃聞太尉裕東還,大喜,問於王買德曰:「朕欲取關中,卿試言其方略。」買德曰:「關中形勝之地,而裕以幼子守之。狼狽而歸,正欲急成篡事耳,不暇復以中原為意。此天以關中賜我,不可失也。青泥、上洛,南北之險要,宜先遣游軍斷之;東塞潼關,絕其水陸之路;然後傳檄三輔,施以威德,則義真在網罟之中,不足取也。」勃勃乃以其子撫軍大將軍璝都督前鋒諸軍事,帥騎二萬向長安。前將軍昌屯潼關,以買德為撫軍右長史,屯青泥,勃勃將大軍為後繼。……(《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八》)
當時劉裕滅秦,給北方的震撼是驚人的。你也看到了前兩段里的情況,劉裕當時留守北方,未必不能成功。然而他為什麼急着要走呢?假如劉裕不是急着篡位,他被夏攻擊之後,應該立即反擊,繼續北伐才是,結果如何呢?看看:
……夏王勃勃進據咸陽,長安樵採路絕。宋公裕聞之,使輔國將軍蒯恩如長安,召義真東歸;以相國右司馬硃齡石為都督關中諸軍事、右將軍、雍州刺史,代鎮長安。裕謂齡石曰:「卿至,可敕義真輕裝速發,既出關,然後可徐行。若關右必不可守,可與義真俱歸。」……(《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八》)
那麼我想問,劉裕是沒有實力嗎?北方的亂局,他顧不上收拾,只是選擇保守策略。結果,軍隊一敗塗地,劉裕「但登城北望,慨然流涕而已。」!是什麼讓他這個名將失去了判斷力?很簡單,權力!幾個月之後,劉裕就害死了司馬德宗,立司馬德文為帝,理由是因為讖文上說「昌明之後尚有二帝」。如果不是因為這個,他肯定就第一時間稱帝了。一個劉穆之,能有多大影響?劉裕早已經剷除了諸葛長民、劉毅等人,他後方不可能有威脅。劉裕急着趕回去,就是為了篡位。
呵呵,我知道你也熟讀經史,我想有空我們可以多交流。歷史本來就是有不同的觀點,歡迎上我的討論頁聊。
—jamesfeng 2008年1月29日 (二) 18:16 (UTC)
- 路過的,插個嘴。考證歷史,距當時事件發生時間最近的史書,參考價值越大。資治通鑑的編寫距南北朝已有一段時間。資治通鑑與廿四史中也有一些不盡符合之處。與我閱讀較多的三國志就有不少。如資治通鑑卷六十七:
初,劉備在荊州,周瑜、甘寧等數勸孫權取蜀。權遣使謂備曰:「劉璋不武,不能自守,若使曹操得蜀,則荊州危矣。今欲先攻取璋,次取張魯,一統南方,雖有十操,無所憂也。」備報曰:「益州民富地險,劉璋雖弱,足以自守。今暴師於蜀、漢,轉運於萬里,欲使戰克攻取,舉不失利,此孫、吳所難也。議者見曹操失利於赤壁,謂其力屈,無復遠念;今操三分天下已有其二,將欲飲馬於滄海,觀兵於吳會,何肯守此坐須老乎!而同盟無故自相攻伐,借樞於操,使敵乘其隙,非長計也。且備與璋托為宗室,冀憑威靈以匡漢朝。今璋得罪於左右,備獨悚懼,非所敢聞,願加寬貸。」權不聽,遣孫瑜率水軍住夏口。備不聽軍過,謂瑜曰:「汝欲取蜀,吾當被髮入山,不失信於天下也。」使關羽屯江陵,張飛屯秭歸,諸葛亮據南郡,備自住孱陵,權不得已召瑜還。
但三國志中不僅全然沒有這樣的記載,而且當時張飛和諸葛亮是同劉備一起去打劉璋。關羽屯江陵也是建安二十年的事。您是以三國志還是資治通鑑為準呢?我所見過的今人編寫三國史書也沒有一個以資治通鑑的這段話為準的(倒是三國演義的三氣周瑜有些符合那段話)。資治通鑑不是出自司馬光一人之筆,而是在其校閱之下「成於眾手」。校閱也難免疏忽,他手下的人也不排除引用一些野史逸聞。我認為不應以資治通鑑為圭泉,而應以當時史書為第一參考。況且百科條目的使命是傳遞真實,並不是進行猜測、推理和評論啊。—64.62.138.106 (留言) 2008年1月30日 (三) 05:18 (UTC)
《三國志-先主傳》引《獻帝春秋》:孫權欲與備共取蜀,遣使報備曰:「米賊張魯居王巴、漢,為曹操耳目,規圖益州。劉璋不武,不能自守。若操得蜀,則荊州危矣。今欲先攻取璋,進討張魯,首尾相連,一統吳、楚,雖有十操,無所憂也。」備欲自圖蜀,拒答不聽,曰:「益州民富強,土地險阻,劉璋雖弱,足以自守。張魯虛偽,未必盡忠於操。今暴師於蜀、漢,轉運於萬里,欲使戰克攻取,舉不失利,此吳起不能定其規,孫武不能善其事也。曹操雖有無君之心,而有奉主之名,議者見操失利於赤壁,謂其力屈,無復遠志也。今操三分天下已有其二,將欲飲馬於滄海,觀兵於吳會,何肯守此坐須老乎?今同盟無故自相攻伐,借樞於操,使敵承其隙,非長計也。」權不聽,遣孫瑜率水軍住夏口。備不聽軍過,謂瑜曰:「汝欲取蜀,吾當被髮入山,不失信於天下也。」使關羽屯江陵,張飛屯秭歸,諸葛亮據南郡,備自住孱陵。權知備意,因召瑜還。
(這就是你剛剛那一段的出處)
——資治通鑑是靠的住的,因為司馬光是個很嚴謹的人。我之前的幾處史料,在晉書和宋書上都有類似的記載。
—jamesfeng (留言) 2008年1月30日 (三) 09:36 (UTC)
- 那是裴松之的注,不是陳壽所寫。請注意這段話的上文:
先主表琦為荊州刺史,又南征四郡,武陵太守金旋、長沙太守韓玄、桂陽太守趙范、零陵太守劉度皆降。廬江雷緒率部曲數萬口稽顙。琦病死,群下推先主為荊州牧,治公安。權稍畏之,進妹固好。先主至京見權,綢繆恩紀。權遣使雲欲共取蜀,或以為宜報聽許,吳終不能越荊有蜀,蜀地可為己有。荊州主簿殷觀進曰:「若為吳先驅,進未能克蜀,退為吳所乘,即事去矣。今但可然贊其伐蜀,而自說新據諸郡,未可興動,吳必不敢越我而獨取蜀。如此進退之計,可以收吳、蜀之利。」先主從之,權果輟計。遷觀為別駕從事。
- 由此看,顯然孫權想出兵。但因為劉備不配合,只好作罷。與獻帝春秋的文字是互相矛盾的。陳壽治史嚴謹,不引用獻帝春秋文字自有其理由。我並沒有否認資治通鑑全書的可信度。司馬光固然是一個嚴謹的人,但也不可能保證每個字他都認真審閱到了。只是噹噹時史書與後人所寫史書哪一個對當時歷史的描述的可信度比較高時,我一定會選擇前者。況且劉裕已死,在這裏不斷揣測他為何急欲南返,豈不成代死人發言。如果晉書和宋書有類似記載,請拿出全文。也不要刻意分割上下文。以免造成歧義。—64.62.138.102 (留言) 2008年1月31日 (四) 02:11 (UTC)
我想你可能把話題扯遠了。對於你提的那個問題,我認為兩段史料不矛盾。因為眾所周知,劉備在隆中對里的戰略計劃把益州當作重點要搶佔的地盤,他不可能讓孫權率先的手。無論劉備用哪種手段,明着反對還是暗中阻擋,對孫權來說結果都是一樣。陳壽之所以不取《獻帝春秋》的說法,是因為他曾身為蜀臣,「為尊者諱」而已。假如劉備說「汝欲取蜀,吾當被髮入山,不失信於天下也。」來阻擋孫權,過了幾年劉備卻起兵打劉璋,那劉備的形象不就成偽君子了嗎?況且,陳壽不取的史料就一定靠不住?曹操殺邊讓、桓邵的事陳壽在武帝記里連提都沒提,曹操怎麼用空盒逼死荀彧他也沒寫。我的觀點恰恰與你相反,當代人寫的官修史書,往往受到政治力量的影響,不能反映真實。後人寫史,就無所避諱,反而能撥雲見日。特別是分裂時代的歷史,這種現象尤為明顯。
好,回歸正題。你問我那幾段《資治通鑑》在二十五史上的出處,那我就列在下面:
及關中平定,高祖議欲東還,而諸將行役既久,咸有歸願,止留偏將,不足鎮固人心,乃以義真行都督雍、涼、秦三州之河東、平陽、河北三郡諸軍事、安西將軍、領護西戎校尉、雍州刺史。太尉諮議參軍京兆王修為長史,委以關中之任。高祖將還,三秦父老詣門流涕訴曰:「殘民不沾王化,於今百年矣。始睹衣冠,方仰聖澤。長安十陵,是公家墳墓,咸陽宮殿數千間,是公家屋宅,舍此欲何之?」高祖為之愍然,慰譬曰:「受命朝廷,不得擅留。感諸君戀本之意,今留第二兒,令文武賢才共鎮此境。」臨還,自執義真手以授王修,令修執其子孝孫手以授高祖。義真尋除正,加節,又進督並東秦二州、司州之東安定、新平二郡諸軍事,領東秦州刺史。時隴上流人,多在關中,望因大威,復得歸本。及置東秦州,父老知無復經略隴右、固關中之意,咸共嘆息。而佛佛虜寇逼交至。 ——《宋書-列傳第二十一-武三王》
既而勃勃還統萬,裕留子義真鎮長安而還。勃勃聞之,大悅,謂王買德曰:「朕將進圖長安,卿試言取之方略。」買德曰:「劉裕滅秦,所謂以亂平亂,未有德政以濟蒼生。關中形勝之地,而以弱才小兒守之,非經遠之規也。狼狽而返者,欲速成篡事耳,無暇有意於中原。陛下以順伐逆,義貫幽顯,百姓以君命望陛下義旗之至,以日為歲矣。青泥、上洛,南師之衝要,宜置游兵斷其去來之路。然後杜潼關,塞崤、陝,絕其水陸之道。陛下聲檄長安,申布恩澤,三輔父老皆壺漿以迎王師矣。義真獨坐空城,逃竄無所,一旬之間必面縛麾下,所謂兵不血刃,不戰而自定也。」勃勃善之,以子璝都督前鋒諸軍事,領撫軍大將軍,率騎二萬南伐長安,前將軍赫連昌屯兵潼關,以買德為撫軍右長史,南斷青泥,勃勃率大軍繼發。璝至渭陽,降者屬路。義真遣龍驤將軍沈田子率眾逆戰,不利而退,屯劉回堡。田子與義真司馬王鎮惡不平,因鎮惡出城,遂殺之。 ——《晉書-赫連勃勃載記》
十四年,安西將軍桂陽公義真被征,以齡石持節督關中諸軍事、右將軍、雍州刺史。敕齡石,若關右必不可守,可與義真俱歸。 ——《宋書-朱齡石傳》
另外,對於劉裕撤軍,還有一種說法。《南史-宋本記上第一》:帝欲息駕長安,經略趙、魏,十一月,前將軍劉穆之卒,乃歸。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三種不同的說法。一、劉裕因軍隊出征太久,所以要回去。(宋書)二、劉裕急於篡晉,所以要回去。(晉書)三、劉穆之去世,劉裕擔心後方,所以趕回去。(南史)因為這三個觀點出自三本不同的正史,我們很有必要仔細分析。請看我整理的劉裕收復關中後的大事列表:
(東晉義熙十三年)八月:劉裕滅後秦,收復關中。
十月:晉帝詔宋公劉裕爵為宋王。
十一月:劉穆之病逝於建康。
十二月:劉裕命其子劉義真鎮守長安,並派王鎮惡、沈田子、傅弘之、王修等將佐留守。劉裕班師回朝。
(東晉義熙十四年)一月:胡夏赫連勃勃接受謀臣王買德建議,進軍長安。大敵當前,諸將內鬥,王鎮惡被沈田子所殺。沈田子又被王修殺掉,隨後王修又被劉義真部下剷除。關中局勢不穩。
六月:宋王劉裕受九錫。
十月:劉裕派朱齡石等人支援關中,結果被胡夏擊敗,全軍覆沒,劉義真僅逃出性命,關中淪陷。
十二月:劉裕殺司馬德宗,立司馬德文為帝。
——看看劉裕在滅後秦之後的所作所為吧,他先急吼吼的由宋公升為宋王,然後不到半年就班師回朝。他知道百姓不希望他撤退,就派一個不懂事的小孩子劉義真鎮守長安。好,如果說劉裕沒有野心,他只是擔心後方,那他回去以後,後方就應該穩定了吧?既然後方穩定下來,關中發生變故,為什麼他不第一時間增援?史書上沒有劉裕在義熙十四年十月以前派援兵的任何記載。劉裕不是不懂軍事,他應該很明白關中的重要性和赫連勃勃的實力。可劉裕這一次卻行動出奇的遲緩,直到十月份才打出自己的王牌朱齡石、朱超石兵團援助關中,可那時關中的形勢已經不可收拾了。從一月份關中吃緊,到十月份全軍覆沒,中間這麼長的時間,劉裕在忙什麼?關中之戰,劉裕損失了朱齡石、朱超石、傅弘之等名將,兵力損失更不用多說,連自己的兒子都差點沒命。之所以劉裕能犯下如此大的失誤,正因為他忙於奪權,忽視大局所致。劉裕不顧關中的局面,急着在當年六月受九錫,這不是有野心急於篡位是什麼?所以我認為,王買德的分析是正確的:「關中形勝之地,而以弱才小兒守之,非經遠之規也。狼狽而返者,欲速成篡事耳,無暇有意於中原。」關中慘敗之後,南朝政權再沒有收復過長安。劉裕政治上勝利,軍事上卻留下了一個永遠的遺憾!
對於這個問題,我希望就討論到這裏好了。歷史本來就有不同的看法。如果還有什麼意見,歡迎到我的對話頁上聊。畢竟這是Jason22的討論頁,我們占的空間是不是太多了?
—jamesfeng (留言) 2008年1月31日 (三) 12:05 (UTC)
暴龍正在進行特色條目候選,請求閣下前往關注,並進行投票或留下意見,以供修改。—hoseumou 2008年2月2日 (六) 10:45 (UTC)
南北朝這個詞條中有這樣兩段話:
「……北齊是由胡化漢人高洋建立。由於軍隊主要由六鎮流民組成,在初期比較強盛。所以北齊也比較偏向鮮卑化,大力推廣鮮卑文化。至於北周,在立國時政治地位不如北齊及南朝梁,所以建立關中本位政策,消除胡漢隔閡,偏向漢化。北周最後形成較團結的關隴胡漢集團,漢族也成為軍隊主力之一,得以攻滅混亂的北齊。……」
「……高歡所控制的東魏,是由鮮卑化的六鎮流民及河北世族所組成,高歡本身也是胡化漢人,使得他提倡鮮卑化政策。……」
——我認為這個觀點未免有些片面。高歡是胡化漢人不等於他就執行鮮卑化政策。北齊和北周政權本質上都是鮮卑族執政,漢族輔佐的政權,所以說北周是靠漢人滅掉北齊的說法是不成立的。(北齊書上沒有任何北齊執行過鮮卑化政策的記載,不知道這兩段話出處在那裏。)
事實上,北齊採取的是一種中間政策。北齊的關東地區是漢人世家大族集中的地方,而北齊軍隊的主力來自六鎮鮮卑,北齊政權的穩定取決於兩種力量的平衡。(不要以為光靠軍隊就能掌權,看看爾朱榮的下場就知道了。)所以北齊沒有必要偏向任何一邊。
與之相反,北周採取的是一種鮮卑化政策,看看《北史·周本紀上第九》便知:
」丙申,于謹至江陵,列營圍守。辛亥,克其城,戕梁元帝,虜其百官士庶以歸,沒為奴婢者十餘萬,免者二百餘家。立蕭察為梁主,居江陵,為魏附庸。魏氏之初,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後多絕滅。至是,以諸將功高者為三十六國後;次者為九十九姓後;所統軍人,亦改從其姓。」
(請注意,宇文泰把功臣的姓氏改成鮮卑姓,這是不是鮮卑化的表現?消滅梁元帝之後,北周擄掠人口作奴隸,「沒為奴婢者十餘萬」!這難道不是鮮卑游牧民族的習慣嗎?你什麼看到北齊打仗時幹過這種事?)
北周所在的關中地區的農業並不很發達,而且受到歷次戰爭的破壞嚴重。北周必須依賴鮮卑貴族的支持來維持政權的穩定,北周內部沒有一個漢人士族統治集團(楊堅是漢人,這沒錯,但不要忘了,他的父親是宇文泰的部將,本身不是士族豪門)。所以北周執行尚武的鮮卑化政策也就不足為奇了。
至於北齊為何亡於北周,跟兩國漢化還是鮮卑化的政策其實沒有任何關係。北齊自高洋以來多貪暴不仁,而北周宇文邕乃明主,使得北周國力最終反超了北齊,並將其滅亡。
所以,我認為這個詞條有待修正,請Jason22兄三思。
—jamesfeng (留言) 2008年2月6日 (三) 23:04 (UTC)
請更正圖片
[編輯]你好,關於你自製圖片Image:Political division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Taiwan).png發現瑕疵,雲林縣的尾巴不見了,請參見http://edb.epa.gov.tw/localenvdb/YunLin/Gukeng/images/location1.jpg網址,是否發現古坑鄉正是尾巴所在,請將圖片更正,謝謝-yiken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19:58 (UTC)
關於所謂「中華民國」
[編輯]照你的說法,和「中華民國」相同狀況的「國家」多了去了,為什麼不把它們也列入?連剛剛宣佈「獨立」的科索沃「共和國」都拒絕承認台灣當局的所謂「承認」。況且,「中華民國」已經列入了未被國際普遍承認之政治實體旗幟列表,何必再列入主表,多此一舉?
我在英文版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結果雖然「中華民國」的旗幟仍然在列,但是被改而列入了「其他國家」之列,即意味着它不是被國際法認同的國家。不過,前提是英文版沒有像中文版那樣的未被國際普遍承認之政治實體旗幟列表,所以只能選擇折中的辦法。中文版既然有,何必多此一舉?——顧心陽¤★ 2008年2月19日 (二) 01:30 (UTC)
- 不好意思,好幾天沒去英文維基了,才發現人家已經新開了一個和中文版同樣的未被國際普遍承認之政治實體旗幟列表(見en:Flags of unrecognized states),把「中華民國」從主表刪除了,移入了副表,看來成了共識了。——顧心陽¤★ 2008年2月19日 (二) 01:41 (UTC)
本人對於您在國旗列表條目所作的努力深感敬佩! 不過我覺得對方居心已經很明顯, 改來改去可能只是消耗戰而已, 解決不了問題. 我提議另外建立聯合國會員國國旗列表, 將本條目內容移過去, 再將本條目改為消歧義頁, 您覺得可行嗎? 請參見Talk:國旗列表#本條目名稱應改為「聯合國承認國家國旗列表」 —Kolyma (留言) 2008年2月29日 (五) 10:47 (UTC)
多謝指教~!當時看過版大的編輯改良之後,指正了簡介中一些內容和補充說明不足的地方,實在感謝。不過也發現其中版大編輯後的少數問題點,因此最後改回一些內容,可能有些個人主觀,不過歡迎版大大可多加批評~如:
因為我是以憲政實施後(1947年底)為標準來做更改,因此嚴格來說二戰後仍是"訓政時期",國民黨黨政合一的體制下的中華民國政府,而且行憲後主要也只是制度面的更迭(總統五院制的落實),不久之後大陸旋即落入共黨之手,因此我仍稱二戰後國共內戰的"國民黨方"為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失掉中國大陸後,並未放棄大陸的主權,也從未簽訂雙方任何停戰協議或是降書,如用"敗戰",似乎講中華民國方已承認失敗,或放棄淪失國土。如二戰後日本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承認"敗戰";或日俄戰後俄方在停戰條約中承認"敗戰",並有所書面協議,因此這也是我考慮不去使用"敗戰"字眼的原因。而且版大刪去文中"失去了所轄中國大陸的絕大部分領土主權"的"主權"字眼,中華民國並未放棄大陸國土,而是失去主權,因此不能說是"失去了大部分領土"
由於在文中已說明"有效統治中國大陸的大部分地區",因此不需再添加"繼承清朝國土"的說明,而且當時中國政府對蒙藏控制力不足(可以說是事實獨立),而且台灣當時更不歸中國,和中華民國自身主權領土的定義不同,因此不太適宜使用"繼清朝領土",充其量也只能說"繼承清朝政府"。 --B'z (留言) 2008年3月30日 (日) 04:11 (UTC)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
[編輯]謝謝提醒:
- 網上搜索到大湄公河經濟圈有被使用,已做重定向
- 「泛湄公河經濟圈」沒有被使用
—Isnow (留言) 2008年4月2日 (三) 11:29 (UTC)
Re:關於爵位制度
[編輯]這並非地區用詞問題,而是意義上有所不同,「貴族」包含範圍較廣,「封爵」則只包括一些由君主所封的特定銜頭,如朝鮮王朝的「兩班」屬於貴族,卻不是封爵,而是一個社會階層。另外「宗室」、「皇子」、「皇女」等皇室成員也是貴族,卻不是封爵,但「親王」、「公主」等就是封爵--Ws227 (留言) 2008年4月5日 (六) 07:15 (UTC)
- 再舉一些例子,一些世家大族也屬於貴族,如中國六朝時的琅琊王氏、陳郡謝氏,日本一些氏族如藤原氏。這些氏族的成員在某些時代都屬於貴族階層,卻不見得每個成員都有爵位。有時教科書只集中描述某些國家或時代的資料,而某些國家在特定時代確實只有封爵才是貴族,但並非全世界每個時代都如此--Ws227 (留言) 2008年4月5日 (六) 07:24 (UTC)
- 分割條目也是可以,始終概念上有不同,可以看看其他語言版本有沒有對應封爵制度的條目--Ws227 (留言) 2008年4月5日 (六) 07:26 (UTC)
Template:CommunicationTA
[編輯]注意,現在是重定向的Template:CommunicationTA/Aconvert而非Template:CommunicationTA,後者是全文轉換定義。不僅是通訊科技的繁檢轉換,所有的其它的主題轉換都會要改寫(其它的還沒來得及)。為了向方便模板組合的使用,請先看Template:CH/doc,正在改寫中。— fdcn talk — 2008年4月28日 (一) 15:45 (UTC+8) — 2008年4月28日 (一) 07:45 (UTC)
提名投票
[編輯]本人已提名Hwoarang17獲得維基內容專家獎,歡迎你去[1]投票或發表意見--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 2008年4月29日 (二) 03:39 (UTC)
三國
[編輯]維基本來就是將所有資料整理、綜合起來,這才是「百科」的意思。既然他如此偏激,那就各自行動吧,大不了找管理員.....--阿堃 (留言) 2008年5月4日 (日) 02:38 (UTC)
總覺得Msuker是來亂的,屢次攻擊他人,建議通報管理員注意此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3.68.164.132(對話|貢獻)於留言的時間加入。
關於三國時代開始時代,本來就有許多不同的論點,爭議又多,每個人都有其各自看法,一起討論提出各自看法本來是很好的,只是他那種討論態度,真的是很不討人喜歡。-Stargate 2008年6月17日 (二) 17:26 (UTC)
Hallo Jason22, I have seen that you have created a nice png image on th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Taiwan/ROC. Is it possible for you to upload a version of this image in svg format to the Commons? This would help in translating it to other languages.
Thank you --Furfur 13:08 CEST 5-5-2008
Wiki 學術調查問卷
[編輯]Jason22 您好:
我是台灣 國立中正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生林子暘,目前正在做一份Wiki系統相關的學術研究,有一份調查問卷非常需要您的幫忙,題目並不多,個人填答資料絕不公開,誠心感謝您願意撥空幫小弟填答。
問卷主旨:Wiki 知識分享之影響因素
問卷網址:http://www.my3q.com/home2/215/skyworm/wikiwiki.phtml
問卷有效時間:2008/4/20~2008/6/20
希望此研究能夠對Wiki系統在學術和營運上有所貢獻,幫忙推動Wiki系統在台灣的成長和普及,如對小弟或問卷有任何意見,也歡迎寄信至小弟的信箱:skyworm@xuite.net
在此對您提供的意見和付出獻上十二萬的謝意,如您有一同參與編輯的同好朋友們,也希望您能幫小弟傳遞此問卷。
祝您有個美好愉快的一天!謝謝您!
--SkyKazuki (留言) 2008年5月12日 (一) 10:45 (UTC)
RE:姓名
[編輯]我當然同意根據命名常規,一般情況下用最常用名稱的,所以孫文的條目名稱是孫中山,汪兆銘的條目名稱是汪精衛,我不會提出異議。但是您必須明白,命名常規是針對於條目名稱的,至於行文中使用哪一個則是需要按實際情況決定的。我認為——在編輯歷史類的條目中,使用字眼更需要嚴謹。因為孫、汪在法律上的正式姓名就是孫文、汪兆銘,而且在全部政府公文、他們的宣誓儀式中使用的都是他們的本名,這樣就應該是使用孫文、汪兆銘的,而不是我們後世人對他們的一般稱謂。
我再舉一個例子,就像著名文學家金庸,原名查良鏞,當然我們把他的條目名稱命名為金庸。但是在正式的場合,就像大紫荊勳章的頒獎儀式上,我們都是稱他為查良鏞教授的,而不是金庸教授的。參見大紫荊勳章的條目。不知您意下如何?—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5月22日 (四) 05:12 (UTC)
cabrera
[編輯]依照我查了台灣棒球維基百科的資料 是0:0沒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abrera(對話|貢獻)於留言的時間加入。 請問四個是那四個阿? 我並清楚你的意思 請指教
文件刪除請求:通知
[編輯]您好。您上傳的文件Image:三國貨幣.jpg已列入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則文件一定會被刪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維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請參考相關的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版權、Wikipedia:版權資訊#圖像指導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謝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28日 (三) 16:13 (UTC)
文件刪除請求:通知
[編輯]您好。您上傳的文件Image:Xiongnu belt buckle.jpg已列入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則文件一定會被刪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維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請參考相關的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版權、Wikipedia:版權資訊#圖像指導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謝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6月4日 (三) 16:23 (UTC)
關於北洋政府元首的疑問
[編輯]1927年6月16日顧維鈞辭職,國務院一事交由胡惟德代理,至6月18日,張作霖任陸海軍大元帥。不知胡惟德這段期間只是代理國務總理而已,還是他是繼顧維鈞之後的繼任元首兼國務總理?-Stargate 2008年6月15日 (日) 13:50 (UTC)
歡迎參與本期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編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6月16日 (一) 01:06 (UTC)
看過了你的貢獻,你應該有當管理員的能力,不過管理員的工作有時會相當繁重。我知道不是所有人願意當管理員,在禮貌上我先詢問你願不願意出任管理員?—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6月19日 (四) 07:34 (UTC)
那麼你還決定到是否出任管理員嗎?—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6月20日 (五) 08:04 (UTC)
敘事星章
[編輯]敘事星章 | ||
感謝對中國歷史條目的貢獻。 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6月21日 (六) 02:13 (UTC) |
Re:關於日期
[編輯]請問一下280年三月十五(5月1日)成功逼降吳主孫皓,怎麼有兩個日期?是國曆和農曆之分嗎?,那最後司馬炎決定於該年12月進攻吳國,史稱晉滅吳之戰。該句中的12月應該改為幾月?
- 三月十五是農曆的日期,5月1日是陽曆的日期。還有該句中的12月,我認為應更為十一月,因為《晉書·武帝紀》有記載:「十一月,大舉伐吳,遣鎮軍將軍、琅邪王伷出塗中…」。還有,你在晉朝提到的2月4日,是根據三國志的魏書四三少帝紀的記載:「十二月壬戌,天祿永終,歷數在晉。」折合陽曆是266年2月4日,所以司馬炎篡魏應更為266年,而非265年。可參考這個網址-Stargate 2008年6月22日 (日) 04:29 (UTC)
- 279年12月21日到280年1月18日。-Stargate 2008年6月22日 (日) 04:43 (UTC)
阿黛利海岸
[編輯]您好!英文版維基將「Adelie Coast」重定向至Adélie Land,似乎認為兩者同義。法文原名Terre Adélie(不知是否較接近「Adélie領地」),「阿德利蘭」應該是翻譯自英文Adélie Land(光看中文會不會讓人產生誤解:-P)。我是看到條目直接被重定向才將其恢復原狀,基本上對上述領域並不專精,只是提醒一下如果要更改條目名稱的話,應盡量使用「移動」功能。—Iokseng(對話) 2008年6月29日 (日) 09:10 (UTC)
- 我已經說過,我對上述領域並不專精,只是利用「移動」使編輯記錄不致中斷,至於內容如何,請你自己修改。—Iokseng(對話) 2008年7月1日 (二) 00:32 (UTC)
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編輯]國旗列表條目中,中華民國國旗已經被「驅逐出境」,我也是感到萬般的心痛。不過,我看了一下英文條目,發覺英文條目有(指有中華民國國旗)。
就如同討論頁說的一樣,這樣是違反中立原則。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我能幫什麼?還是說我能表達什麼?--竹筍弟弟 (留言) 2008年7月5日 (六) 01:29 (UTC)
- 我說到最後根本就懶得理了。這是大陸人從小根深蒂固的觀念,他們在別的條目可以中立,在這種直接涉及主權符號的東西上面,根本中立不起來,還會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對自己的不中立找理由辯解。這次如果再不行,我想提交meta討論,我對於中華民國是否存在的話題沒有興趣,可是把中國民國國旗拿掉是對維基基本方針「中立性」的挑戰。大陸人是有右派,只可惜不是這次跟我們爭論的這幾個。—User:Orion-留言 2008年7月5日 (六) 02:11 (UTC)
我是大陸人。要知道我也不容易啊,隨時有被中共咔嚓的危險。這世道,維護ROC,太難了 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09:44 (UTC)
我看國旗列表的爭執很難討論出結果來,最後要以什麼方式來解決?—jitcji 2008年7月10日 (四) 03:43 (UTC)
國家模板
[編輯]您好,看到您將日本條目的國家模板換成現在中文維基上使用比較多的Template:Infobox Country。說明一下,Template:Infobox Country test是用戶Mikepanhu在2年前引進的。後來用戶Lecter在編寫特色條目美國時使用。我編寫日本時認為Template:Infobox Country test比Template:Infobox Country更好,更接近現在的英文版和其他大多數大文字版本,所以也使用了Template:Infobox Country test。也不止一次碰到過改回Template:Infobox Country。之前已經在客棧提出過兩個國家模板的問題了,也希望有心人士能夠完成兩模板的合併工作。但一直沒有回音。不過我個人還是對於使用Template:Infobox Country持保留意見。所以我回退您的編輯了。希望日後可以有技術精通的有心人士完成兩個國家模板的合併工作。以上。—ニャン ワン〒 2008年7月13日 (日) 09:48 (UTC)
關於中華民國總統
[編輯]在中華民國總統的註釋有「行政院副院長朱家驊(1950年2月19日─1950年3月1日)代行總統職權」,不知哪裏可以查到這個資料來源?-Stargate 2008年7月13日 09:50 (日)
re:關於國旗列表
[編輯]已經解除保護。—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22日 (二) 15:51 (UTC)
關於越南歷史圖表
[編輯]您好,在下於Template:越南歷史中,劃分了三個「北屬」時期,當中的「徵氏姐妹」之前為「第一次北屬」,接着是「第二次北屬」,然後「前李朝」之後為「第三次北屬」。這樣改動的依據,我是參考了陳仲金《越南史略》中的編排(中譯本有北京商務印書館的戴可來譯本,ISBN 7100004543;另外參見《越南史略》的越文版)。至於閣下認為徵氏姊妹不應屬於王朝,在下也贊同的(縱然《大越史記全書》把《徵女王紀》、《前李紀》、《吳紀》一同列入《外紀全書》部份,不過我依然覺得徵氏不成朝),其實這也無關重要,在圖表裏特設徵氏姊妹一行,只為了表明那是第一、二次北屬時期的分水嶺罷了。
此外,在下並不認同有一個「後楊朝」,所以在圖表裏改成「楊廷藝」。最後,懇請閣下同意回復在下原先的修改。謝謝。─clioherodotus(對話)2008年9月5日(五)17:50(UTC)
- 看到閣下在圖表裏的回復,感謝您的諒解。─clioherodotus(對話)2008年9月5日(五)18:06(UTC)
- 您好,徵氏起義發生在光武帝時期,《越南史略》就是把「第一次北屬」定在公元前111年至公元39年,橫跨西漢、新、東漢,而南越趙氏則自成一朝。大陸學者郭振鐸、張笑梅的《越南通史》的劃分亦有異,稱南越國為「第一次北屬」。我認為圖表還有可修改之處的:究竟是參考越文版的模式、抑或參考學者們的看法?為此,在下想跟閣下先商量,後修改。如不嫌煩,閣下可add在下的msn:kamehamehakame887@hotmail.com;skype帳號:clioherodotus。謝謝。─clioherodotus(對話)2008年9月7日(日)06:39(UTC)
感謝菲姑的幫忙,問題應該都解決了,您是否可以投票反對撤消特色呢?我前幾天電腦崩潰了,今天好不容易到網吧上的網,但也不可能長時間在線(我今天下午要上中班),明天該條目就要上首頁展示了,希望您也幫忙解決餘下的問題,改進條目,使它對得起特色條目的稱號。萬分感謝!——蘇州宇文宙武 ♨留言 ☎交友 2008年9月7日 (日) 04:28 (UTC)
條目評審
[編輯]Jason22你好!我正在做對條目評特、評優意見的匯總。我覺得這個工作能作為改進評特機制的一個重要參考。如果您有興趣,請到這裏一起參與,也期望您能多提意見。謝謝!--Alexcn 2008年9月13日 (六) 07:04 (UTC)
第六令動員令討論
[編輯]現就第六令動員令展開討論,歡迎參與Wikipedia talk:動員令/第六次動員令--JNIV 2008年10月19日 (日) 04:47 (UTC)
你好,其實「全國體協會」(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是「體總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以前的名字,因為分離出「中華奧委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才改名,在本質上還是同樣的組織(中華民國的體育組織)。詳情可見官網[2]。所以在下認為不應該分成兩個條目,有意合併回來,所以先知會你一下,不知這樣是否妥當--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10月19日 (日) 02:47 (UTC)
- 1949年部分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改組為中華全國體育總會[3],部分遷往台灣。
- 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中國(包括大陸和台灣))-1949-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實際管轄大陸)
- 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中國(包括大陸和台灣))-1949-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實際管轄台灣)-1974-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實際管轄台灣)
-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與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均繼承於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有三組組合方式:
- 將三者合為一個;
- 在中華全國體育總會與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添加公共的有關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的內容;
- 分為三個條目。
- 我個人認為第三種較好,又見編輯歷史原始貢獻為分離條目,故此再次拆分……--zy26 was here. 2008年10月20日 (一) 07:14 (UTC)
抱歉,一上來就看到這項修改,亂入。你在歷史旗幟的修改中說:「歷史國旗主要和該國歷史有關的國旗,由於清朝屬於中國歷史,所以納入。這種放置不侷限在中華民國歷史內。」清朝固屬於中國歷史,問題是清朝並不屬於中華民國歷史,你的理由我實在看不太懂,說得直接一點,我是覺得邏輯上相當不可思議。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1月7日 (五) 12:26 (UTC)
- 亞美尼亞旗幟列表不知道是不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如果是的話,英文首句就說This is a list of flags associated with Armenia,這個Armenia應該指的是歷史上的Armenia,而不是現在的Republic of Armenia,所以英文版當然可以這麼列,而且人家首頁都被建議要合併到Flag_of_Armenia#History,更可佐證他們寫的就是歷史上的Armenia。況且,中文版亞美尼亞旗幟列表也是你翻的,應該不宜使用你翻譯的條目來證明中華民國旗幟列表也要使用這種寫作方向吧(也就是說,我認為你在該列表首句翻成:「這是與亞美尼亞共和國相關的旗幟列表。」基本上就是不對的)。
- 至於大韓民國國旗,英文版的寫作方向基本上就是從「太極旗」,也就是目前韓國國旗前身開始寫,因為這是有繼承、演進關係的,寫上去當然沒什麼不妥,如果當初現在的「中華民國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在中華民國建國前有前身,當然可以寫進中華民國國旗條目內,不然怎麼知道來龍去脈。至於寫在中華民國旗幟列表裏都可能還是有爭議(中華民國國旗和中華民國旗幟列表不同,你舉大韓民國國旗條目為例來說明旗幟列表的問題,不太妥當),更不要說是把清朝和台灣民主國的旗幟放上來了。
- 總之,我認為你的理由太無限上綱了,用這種方向寫,某政權歷史和某國歷史根本就沒有差別,萬一三皇五帝有旗幟,不都可以放上來?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1月7日 (五) 13:07 (UTC)
- 這不是我反不反對的問題吧,而是這樣的命名很明顯的不正確了,你再舉的英文版俄羅斯旗幟列表、奧地利旗幟列表與亞美尼亞那個例子一樣,英文版寫的是「歷史上的俄羅斯」、「歷史上的奧地利」的旗幟的列表,不是現在的「俄羅斯聯邦」與「奧地利共和國」的旗幟列表。
- 很明顯的你是想寫「某政權上溯各朝代的歷史旗幟列表」,那命名就應該不同如亞美尼亞旗幟那個例子,如果是我會命名為「亞美尼亞歷史旗幟列表」,當然,如果沒有消歧義的話,就中文語意而言保留亞美尼亞旗幟列表也不是不行,但是該列表首句翻成:「這是與亞美尼亞共和國相關的旗幟列表。」就不正確了,不過這個比較好解決,改之即可。
- 但是,就算是要建立這種「XX歷史旗幟列表」,還有一個問題是我認為要注意的,就是如何確認這是現今某政權上溯的朝代,因為這涉及到政治上解釋的問題,英國、法國、日本比較簡單,可是像是阿拉伯各國、中亞各國或是科索沃,各要追溯到什麼政權本來就很難說,目前的中華民國更是如此,從這裏來看,縱使在「中華民國歷史旗幟列表」寫進清朝、台灣民主國旗幟,也是十分怪異的事,因為你要上溯,本來寫個「中國歷史旗幟列表」就好了,何必多此一舉,問題就出在如果只寫「中國歷史旗幟列表」,「中華民國」字樣不見了,好像中華民國台灣會被吞掉,所以似乎有問題。究其所以,是太執著於「某政權名稱」及「(該政權宣稱其上溯的)歷史」兩個成份同時存在,問題是,這兩個本來就是不相容的概念,硬放在一起本來就會有矛盾。所以,如果想寫國家的歷史,那起碼南北韓就要寫在一起,而不要與現有政權混淆,然而,這在某程度上其實是政治化的東西,現在會有這個問題,就是因為中國本身就很難定義,定義中國歷史旗幟自然也就碰到問題。總之,我認為本來就不應執著於「XX歷史旗幟列表」,但若要寫,必須把政權和歷史上的國家分清楚。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1月7日 (五) 14:17 (UTC)
- 如果有Korea旗幟列表,寫進李朝的旗幟不是問題,如果是大韓民國旗幟列表,寫進李朝旗幟就有問題了,這就是我要表達的。不過你舉的大韓民國國旗條目和旗幟列表條目其實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前已述之,補充如上。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1月7日 (五) 14:32 (UTC)
關於「名從主人」的第二階段投票開啟
[編輯]Jason22,您好。首先感謝你參與關於「名從主人」的第一階段投票。目前,投票進入第二階段,主要考慮到「名從主人」原則在實際使用中與「常用名稱」和「時間優先」原則會產生衝突,然後區分了三種情況,由大家投票選擇合適的處理方式,希望你能再次參與投票,謝謝。—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11月24日 (一) 19:47 (UTC)
私人國家旗幟列表
[編輯]您好,我於移動後發現不恰當想移回然而卻無法移動,似乎是系統方面出了問題,已於移動請求提出申請。—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31日 (六) 01:56 (UTC)
關於 中華民囯首都
[編輯]- 回復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 「第一章 總綱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中華民囯憲法(http://www.president.gov.tw/——〉中華民囯簡介——〉憲法簡介——〉中華民囯憲法)
- 沒有任何的書面材料可以引證,表明台北是中華民囯首都,中央政府所在地為首都?非也。抗日戰爭時期,中央政府在重慶,而重慶的定義是陪都。同一時期,大韓民囯政府在中國,難道當時韓國首都在中國?對於日本的首都,難道該囯教科書中將國都列爲其他非東京的城市?
- 對於第三點,假若真有這樣的言論,並且有證可考,有實際的文字資料。未嘗不可,維基允許各方陳述不同觀點。Huang Sir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05:19 (UTC)
- (:)回應:參考字面和理論時,我們同時也要環視現實情況。如果論及歷史,則對抗日前與勝利後的過程也要一併瞭然於胸。否則,將訊息欄皆置上「參考XX章節」,接着便各自陳述觀點即可,則偏離事實與歷史亦是維基所允?--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13:20 (UTC)
中華民囯首都的最終結論
[編輯]我現在可以鄭重告訴您中華民囯首都在南京,並且信息來源於內政部,詳見討論頁,請在討論頁表明您的態度。Huang Sir (留言) 2009年4月14日 (二) 14:35 (UTC)
近年關於遷都之新聞報導與部落格討論
[編輯]- 平議「遷都台南」
- 遷都平衡城鄉 窮縣市萬靈丹?
- 請考慮遷都 彰化田中
- 推動遷都彰化 藍綠一起來
- 胡志強再談遷都台中市 水湳機場舊址可利用
- 跨黨派聯手 遷都大台中促進會今成立
- 蓋個總統府 至少花五年、百億元
討論從台北市遷至其他縣市(如果文章閱讀有困難,難以理解是討論從台北市外遷至台灣其他縣市,請覆於敝人「對話」頁面,我將盡可能提供協助)--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16:58 (UTC)
- (一)第一篇平議「遷都台南」已言明台北市(自始至終皆是於台北市或從島內南北的角度探討,非關自南京市外遷至台灣中南部);(二)南京市將來若可收復為我政府治理範圍,並且重置為中華民國國都(不另遷往他地如北京、西安等),則訊息欄當可直陳以南京市(相關論點本可論述於條目內文,惟遭拒,並促發編輯戰);(三)個人同意君的觀點,即:由於近代我國抗戰前,蔣公對日不斷隱忍,非不欲驅逐日軍於我境外,實是國家建設與休兵養息未足、國軍現代化未成。若不引俄、美聯合抗日,則開戰以後國土將難免淪陷於敵。幸賴爾後中土有我國軍牽制日本,並接連重創日軍精銳於緬甸,使美國有力席捲太平洋、趁虛直搗日京,否則重慶或將永遠成為我都,而江寧永為日土。或出於此教訓,故1946年制憲期間於定都乙事的憲法相關條文中,即不以一語定之而保留彈性措施(可免難堪),使中央政府所在之地即我首都。「南京論」者或忘此近代史,以為吾等今日焦點,前人曾經忽略。其實討論至今,個人與Kolyma於前期之討論與君趨同近--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30日 (六) 11:23 (UTC)
- 請問條目中華民國,有關首都乙欄的爭議一旦其解答水落石出,持反對意見者們全然不發一語,仍須管理員來擔任裁決角色,爭議方允了結嗎?--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12:56 (UTC)
- 目前有些國民擔憂,首都欄填上台北市,就是坐實了台獨,因此堅拒台北市三字還復欄內;或根據舊版教科書和「並陳各方觀點」方式、等待新版教科書,圖置南京市於台北市之前。但相關觀點若依據政黨說法而互表異議,是置現實於不顧的一種政治宣傳。假若欲根據「各方觀點」,則我邦交國偶爾口誤的『Republic of Taiwan』是否其實存在?我想說的是,根據理論而不審視現實的說法,每天都可以也可能微變。這樣一來,也許將「參閱XX章節」全面推廣至條目「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是為較佳的解決方案。這時支持「北京市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論者必產生同我今日之觀感。然而在條目中華民國的討論上,使爭議擴大,是拖延解決辦法產生的最佳方式,卻是延伸政治爭議,納自身於政爭行列之作為,非維基編輯人所應當充任之角色。是故認為「台北市註」為最適宜的解決方案(編輯人Kolyma於5月13日及小籃子於5月19日曾先提出此案)。--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7:08 (UTC)
- 沒錯,非常同意。--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8:28 (UTC)
- 目前有些國民擔憂,首都欄填上台北市,就是坐實了台獨,因此堅拒台北市三字還復欄內;或根據舊版教科書和「並陳各方觀點」方式、等待新版教科書,圖置南京市於台北市之前。但相關觀點若依據政黨說法而互表異議,是置現實於不顧的一種政治宣傳。假若欲根據「各方觀點」,則我邦交國偶爾口誤的『Republic of Taiwan』是否其實存在?我想說的是,根據理論而不審視現實的說法,每天都可以也可能微變。這樣一來,也許將「參閱XX章節」全面推廣至條目「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是為較佳的解決方案。這時支持「北京市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論者必產生同我今日之觀感。然而在條目中華民國的討論上,使爭議擴大,是拖延解決辦法產生的最佳方式,卻是延伸政治爭議,納自身於政爭行列之作為,非維基編輯人所應當充任之角色。是故認為「台北市註」為最適宜的解決方案(編輯人Kolyma於5月13日及小籃子於5月19日曾先提出此案)。--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7:08 (UTC)
- 請問條目中華民國,有關首都乙欄的爭議一旦其解答水落石出,持反對意見者們全然不發一語,仍須管理員來擔任裁決角色,爭議方允了結嗎?--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12:56 (UTC)
台北是首都沒有問題,是某些保守派人士心態有問題
[編輯]台北是首都在法理及史實上都沒有問題,是某些保守派人士的心態有問題。另外,政府以「中央政府所在地」回應首都問題是「依法行事」,而且也符合首都的一般性解釋,建議諸君不要附和對方說政府「避談」首都。—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23:47 (UTC)
煩請幫個忙
[編輯]Jason大您好!我在Portal:台灣新聞動態的附屬模板Template:Current_events_TW_footer上擺上{{2009年世界運動會掛曆}}及{{2009年聽障奧運會掛曆}},但是我在排版上不太在行,現在版面的配置上變的怪怪的。希望你能幫我排版一下,或者幫我推薦一下哪幾個專精程式碼的維基人可以幫忙。麻煩您了,謝謝!—大摩 ~迎接最熊牛年~ 2009年5月29日 (五) 12:49 (UTC)
您好!Jasson22
[編輯]看見了您在 逍遙玉笛 那裏的留言,對給你猜測性的帶一些帽子表示歉意,此外,我想說明,中華民國首都 討論我並未意圖製造任何一方被吃豆腐的狀況,我只是想澄清事實,此外,對於大陸的態度您不用有疑慮,這是一個政府網站南京與台灣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南京市委員會,就我個人而言,我現在亦是中國共產黨的發展對象,並且我也為入黨積極分子。 在此再向你解釋統戰:統一戰線就廣義而言,是指不同的社會政治力量(包括階級、階層、政黨、集團乃至民族、國家等)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為了實現一定的共同目標,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礎上組成的政治聯盟。簡要地說,統一戰線就是一定社會政治力量的聯合。海外統一戰線工作的方針是:鞏固、擴大愛國統一戰線第二個範圍的聯盟,開展對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國外僑胞以及一切熱愛中華民族的人的工作,放寬視野、廣交朋友、宣傳政策、爭取人心,為中國統一、振興中華服務。Huang Sir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16:36 (UTC)
編輯戰
[編輯]中國大陸條目有人搞編輯戰,請前往處理
求教
[編輯]請問您在維基百科參與編輯許久,有不准條目下有模板「疊床架屋」的規定嗎?另外,十分感謝您前來協助解釋相關問題。--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4:06 (UTC)
我已參考Help:模板#標識,但似乎未見所謂不准「疊床架屋」的解釋。--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4:10 (UTC)
朝鮮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相關
[編輯]您的反對好沒道理。我上面已經列出了大陸的幾本比較權威的資料,您卻視而不見?要說「公正一點的書籍」,確實沒有,因為這個問題本來就分歧嚴重,暫時不可能有公正的資料,而且維基一向標榜自己海納百川、兼容並蓄,您卻指說要選公正一點的書籍,拋棄爭議話題,顯然不符合中立的精神。再者說,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韓文維基百科,也不是為朝韓歷史觀正名的場所,更不是宣揚朝韓民族主義的場所。維基不能自我參照,不是韓文版寫什麼我們就一定要跟着寫什麼。所以望您三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6月9日 (二) 14:46 (UTC)
請閣下收回反對票,我們在修訂時候是嚴格遵守中立性,引用歷史典籍,而維韓派,大多引用後世的筆記小說來佐證,請參照下面的恆譚古記,就是他們較為常用的歷史了。 請參閱: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21:35 (UTC)
- 請問您當初創造這一模板的時候,考慮過這些資料了麼?維基不可自我參照,不是韓文版說什麼我們就應該寫什麼。朝鮮半島歷史不是只能由朝鮮半島人能夠說了算的,否則不符合中立精神。「朝鮮半島」歷史很明顯是地域史了,不是民族史。最後,退一步說,中國統治下的朝鮮半島主體居民也是朝鮮族或者他們的祖先,既是地域史也是民族史,這是無可辯駁的,除非他們數典忘祖。所以說您一股腦兒的反對,我實在想不明白。——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6月10日 (三) 08:48 (UTC)
模版還是以現今朝鮮半島的版圖來定的,本人是覺得現在朝鮮半島北部很多情況下不受制於新羅開始的南部政權,如果華屬政權不能加入的話。 那麼並沒有出現在朝鮮半島上的部落國家,和在朝鮮半島不佔主導地位的一些民族有爭議的國家也應該從模版中拿掉。期待您的意見,謝謝。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19:09 (UTC)
我知道你有來源,但是扶餘國作為朝鮮半島歷史,一來與事實不符,二來和史實不符。 你的來源可能是不是也有原創研究的嫌疑?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31日 (五) 01:35 (UTC)
漢唐政權在朝鮮半島是起主導地位的主要政治力量,也是有來源的。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31日 (五) 01:47 (UTC)
那兩張圖是在跟keim討論作圖,與模版主題無關。 請看下他在wiki共享資源里對他人圖無休止的破壞吧。 [4]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31日 (五) 01:52 (UTC)
朝鮮國是正式國號,而我們的爭議在於其歷史名稱的紛爭上。現在朝韓兩國一個稱為李世朝鮮一個是叫做朝鮮王朝,而歷史上(同時期的明清兩朝)李朝是有被使用的,而朝鮮王朝是個在歷史上是否這樣稱呼過,我不太清楚。請提供相關中方和朝鮮方的典籍吧。謝謝了。 Gzhao (留言) 2009年8月2日 (日) 04:22 (UTC)
中國歷史模板
[編輯]事實上我不用中華民國歷史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而用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原因是模板中所提先前各政權都是直接以政權名稱而不是政權歷史名稱,另外用台灣問題而不用台灣歷史則是目前海峽上存在二個不同的政權,用台灣問題可以凸顯兩岸未來是否要統一以及如統一的困境,這點請你了解。--RekishiEJ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09:29 (UTC)
您好
[編輯]有人在討論之餘,無法對個人所提問進行答覆[5],而一再將個人提問定義為「謾罵」;近日復以:Save your words; 『I'll try to curse you』without wasting public resource then,是否已造成其對他人不必要之言語威脅?--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8:58 (UTC)
請閣下參與投票
[編輯]如果閣下使用朝鮮王朝,請閣下在此[6]移動請求投票。謝謝。 KEIM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6:28 (UTC)
情閣下移步去內蒙古歷史的存廢中投票保留。 在下在首段中以自己的理解加入了一些內蒙古族源的內容,可能誤解較多,閣下深入了解北亞民族構成,請閣下前去修訂並提供意見。 謝謝。 [7] Gzhao (留言) 2009年10月4日 (日) 20:25 (UTC)
關於模板: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區
[編輯]我已經將圖片格縮小而且放在右邊。如有甚麼問題,歡迎你再次向我提出意見,謝謝。櫻花落下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18:36 (UTC)
請補充檔案File:Antwerp Flag.pn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編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Antwerp Flag.pn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9年8月29日 (六) 20: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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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
[編輯]近日有編輯參與人認為條目桃園航空城內容不中立,在未經溝通即列入存廢討論,個人期期不以為宜。請教閣下認為此當如何化解,可有往例使之保存?--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03:34 (UTC)
Re:關於法定領土說法
[編輯]個人只是修復一個格式錯誤而已,如有訊息丟失請修復與見諒。—RalfX(議) 2009年9月12日 (六) 16: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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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補充檔案File:Kinmen County flag.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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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補充檔案File:Lienchiang County flag.pn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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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該頁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長但語文版本數目過少(少於十五個)的候選淨支持數不多(不到三個),如en:UN declaration on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en:Shared source、en:Free writing、en:Mononymous person、en:Cia-Cia language、en:Nicholas Mercator、en:MindFreedom International、en:Garry Wills、en:Robert Maynard Hutchins、en:Proposals for a Jewish state,希望你能參與TOTW候選投票,畢竟先前已經有一些這類的候選落選(如en:HTML e-mail、en:Science education、en:Social control、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Egmont Prinz zur Lippe-Weisenfeld、en:British baseball等),我並不希望類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3月2日 (二) 05:53 (UTC)
民國
[編輯]Jason22你好歐,我沒有完全的撤銷你的內容,只是你也不應該完全的撤銷我的內容呢。我已經把我們的內容合起來了,你看看這樣好不好?如果你對我編的內容有意見的話,請提出來指正哦^^Speechfr33dom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01:57 (UTC)。
請求
[編輯]請求閣下前往移動請求欄支持條目名閩南民系回退為河洛人,相關佐證請參考相關討論欄或參與討論。--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5:13 (UTC)
請求徵詢意見
[編輯]- Iokseng前期要求須以語言學和人類學文章做論證,結果他提出2篇;其中1篇指出有蔑稱,另1篇與我論點呼應。而我提供了7篇,皆表示其來有自。多日來由於其堅稱『無共識』,因此個人復查時下多本兩岸各自出版之相關書籍,俱說明個人支持之論證乃有憑有據。惟時至今日,該君仍未延續討論,持續堅稱未得共識並不於相關條目平埔族及將復申請回退為河洛人或河洛民系之條目加註說明來源?或原創研究?,卻每每要求管理員(例)「保護(其所偏好之)頁面」,是不使人可補充說明並躲避共識之行為;請君勞駕提供意見。
學者研究匯集
[編輯](一)相關條目內載明盧德嘉考究清代文獻,指出Hō-lóh在清朝時多表記為「福佬」,而該君由自錄之文章已知『福佬』是蔑稱,『學老』、『鶴佬』、『賀佬』皆為借音,且已另有福佬之條目供說明;(二)福佬之客家讀音為Fuk-ló,說明此非其他族群予此族群之別稱,亦非類於Hō-lóh/Hō-ló;(三)閩南尚有其他族群,若稱閩南人,則客家人及其他居於閩南者皆非閩南人?他們也是閩南人;(四)除了閩南、台灣,粵東、粵西、贛東北、浙南、海南等地合計有龐大人口使用此語;此語據學者考究非原生於閩南,而是來自楚地(豫西南)、光州(豫東南)、河洛(豫西北至豫東北),於漢至隋唐融合通用千年之古漢語言;(五)因此就語言(河洛漢音)、基因、文化(中原文化)Hō-Lóh-Lang/Hō-Ló-Lang之音對字,非錯誤、非自創、非假造,因此閩南民系仍應回退至河洛人更來得適宜。--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3日 (一) 19:05 (UTC)
- 請您勞駕至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2010年5月4日參與,謝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4日 (二) 10:24 (UTC)
- 請Jason22君一同來了解,有清以來文載了該族群有此自稱或其他族群對該族群有此稱謂,若今因歧見而將此族群之敘述分載於不同條目中,不是個完全解決的辦法。還是需要參考條目客家人(自稱客人,但意義不同於一般所謂的客人,不是英文所稱之guest,所以各歧見可於回退至河洛人後在條目內一一簡明解釋)統合於一;此外,個人參照了兩岸對河洛人的說明(若不參考書籍也請自行搜尋或參考已上陳的搜尋結果),俱指確實有此族群之自稱與存在。再者Rantooya君、Ianbu君皆曾點出或認為「閩南民系」不同於閩南人、河洛人的原因在於條目閩南民系本專指河洛人,因此維基百科應該參照福佬、河洛(消歧義)而回退至河洛人。目前Ianbu君再引據指出「河佬」、「福佬」實同指河洛人;從維基百科上,編輯人亦知Hoklo、Ho-loh、Ho-lo從舊文和據清代至晚近之該族群自稱,也同指河洛人。因發音、主流與歧見部份,當於回退至河洛人後持續編輯。這樣才有個水落石出。以上請您參考支持。--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5日 (三) 05:00 (UTC)
- 經搜尋,始知各地對此之各別研究及座談已有一段時日,然而未受多數維基百科編輯人的重視。故驚為新說者,有若干疑惑,實不足為怪。對於部份持中立或立場持平者,對此或有未明而不知從何問起,在下亦應當有所了解。因此而究其竟後,於以音對字、清代記載,並對照各方學術文章諸共同點後,目前就語言、基因、文化等方面之論證已趨明瞭;僅實體出版品部份未如學術論文般電子化。惟往後此類事證也將趨於一致,河洛人一詞的使用亦將趨於普遍。為持續解決疑惑,在下日前復於坊間搜尋,同樣有多位學者撰文指出河洛人的淵源,謹提供如下:河洛文化在台灣;開發河洛 回顧台灣;河洛人文 風化閩台;論閩台文化的共同本質與地域特色;廣東漢系、客家漢系、中州古韻散談-《河洛文化與漢民族散論》河南人民出版社。如果討論人已進行學術搜尋,請儘早提供事證以利各方徵詢,以便各方加緊討論。或者以上諸要點,已解決了諸君裹足不前的疑惑,對此有趨於一致的體認後,請容在下再次促請各位前往移動請求頁面表示贊成。台灣話、閩南語等留於現狀。部份對條目名影響不大之消歧義等,可於條目名完成回退後,進一步圓滿解決。--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13日 (四) 10:09 (UTC)
- 請Jason22君一同來了解,有清以來文載了該族群有此自稱或其他族群對該族群有此稱謂,若今因歧見而將此族群之敘述分載於不同條目中,不是個完全解決的辦法。還是需要參考條目客家人(自稱客人,但意義不同於一般所謂的客人,不是英文所稱之guest,所以各歧見可於回退至河洛人後在條目內一一簡明解釋)統合於一;此外,個人參照了兩岸對河洛人的說明(若不參考書籍也請自行搜尋或參考已上陳的搜尋結果),俱指確實有此族群之自稱與存在。再者Rantooya君、Ianbu君皆曾點出或認為「閩南民系」不同於閩南人、河洛人的原因在於條目閩南民系本專指河洛人,因此維基百科應該參照福佬、河洛(消歧義)而回退至河洛人。目前Ianbu君再引據指出「河佬」、「福佬」實同指河洛人;從維基百科上,編輯人亦知Hoklo、Ho-loh、Ho-lo從舊文和據清代至晚近之該族群自稱,也同指河洛人。因發音、主流與歧見部份,當於回退至河洛人後持續編輯。這樣才有個水落石出。以上請您參考支持。--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5日 (三) 05:00 (UTC)
大家應該關注Shizho罷免投票
[編輯]這次投票進入最後階段,討論時引發不少的爭議,雙方提出的問題漸漸浮現出來,其討論已足夠使大部份維基人判斷投票的立場。現在支持及反對者各佔一半。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也好,希望你能夠出來表態。不要做沉默的一群吧。—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4月21日 (三) 07:26 (UTC)
關於 hoklo
[編輯]您好,見到您似乎支持使用「河洛」,這裏提供以下的連結,裏面列出從1843年起的各文獻都是使用「Hoklo」,另外在諸如閩南語、客家語、廣東語等的發音,都是與「河洛」對應不起來的。現在一些人出於「配合發音」目的將拼寫改為「Hō-Lóh」,既不尊重正確發音,也給人有另有所圖的聯想。—Iokseng(留言) 2010年5月3日 (一) 23:51 (UTC)
- 您好。Hoklo即是福佬,清代多表記為「福佬」,不要忽略福佬是蔑稱。根據許多學者考究和兩岸各自出版之書籍,確實指出河洛是適宜的。此以音對字之中性詞,非本人自創或他人新立。另,聯想、意圖二詞,請留於自用。究竟發音要從Hoklo或Hō-Lóh,已先說明此族群之確實存在。應該於條目恢復正常後,始可根據發音分歧部份持續編輯。--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4日 (二) 10:43 (UTC)
檔案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您好。您上傳的檔案File:WCO.png已列入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則文件一定會被刪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維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請參考相關的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版權、Wikipedia:版權資訊#圖像指導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謝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24日 (一) 13:14 (UTC)
有事請教
[編輯]昨日條目中華民國與討論頁面有User:Philphy於在下留言後,於其留言尾端道:『我早就聽說Earl of China先生特別喜愛編輯戰,樂意奉陪。』請教閣下:何為「喜愛編輯戰?」面對這樣的編輯人的留言,是否就不必討論?在維基百科如此留言是否並無不妥?--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17:52 (UTC)
- 首先敬告管理員,該用戶到處鳴冤訴苦,您看到的內容同時也被該用戶發到了其他8位管理員那裏。既然該用戶也知道「喜愛」編輯戰不是讚揚,那為什麼多次無理回退別人的編輯?你這麼喜愛回退,因此說你「喜愛」編輯戰難道不是名正言順嗎?管理員看好了,此用戶不出幾天就會再度回退本用戶編輯。回退不過三原則對於該用戶可能是耳旁風,該用戶不僅喜歡幹事,還喜歡樹牌坊,別人說他熱衷於搞編輯戰他就到處告狀鳴冤訴苦連續給9個管理員發帖子告狀。奉勸閣下不要這麼無聊,多花點時間編輯條目,少告這樣的狀,沒意思。Philphy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22:43 (UTC)
- 你對他人的指控,是於充分討論前以指控的方式使於討論頁上具建設性的討論停止,則請閣下參考WP:爭論的解決。--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6月3日 (四) 16:27 (UTC)
- 首先敬告管理員,該用戶到處鳴冤訴苦,您看到的內容同時也被該用戶發到了其他8位管理員那裏。既然該用戶也知道「喜愛」編輯戰不是讚揚,那為什麼多次無理回退別人的編輯?你這麼喜愛回退,因此說你「喜愛」編輯戰難道不是名正言順嗎?管理員看好了,此用戶不出幾天就會再度回退本用戶編輯。回退不過三原則對於該用戶可能是耳旁風,該用戶不僅喜歡幹事,還喜歡樹牌坊,別人說他熱衷於搞編輯戰他就到處告狀鳴冤訴苦連續給9個管理員發帖子告狀。奉勸閣下不要這麼無聊,多花點時間編輯條目,少告這樣的狀,沒意思。Philphy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22:43 (UTC)
請補充檔案File:Apec.gif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編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Apec.gif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7月12日 (一) 02:21 (UTC)
您好,由於首段包含條列內容並不違反方針共識,因此而產生編輯糾紛在通過共識解決之前只能將條目全保護,這並不代表對條目現有版本的認可。--Kegns 2010年8月6日 (五) 15:49 (UTC)
- 你好,我也是一直被反覆撤銷我的編輯所困擾。我同意你的編輯,而且我還在7月9日編輯的版本中,將重複的連結都去掉,並且把下面的表格重新排版,合併內容。為此,我花了兩個多小時,結果又被撤銷。這導致我對這個條目的興趣都減弱了。不知閣下是否知曉如何發起投票,或是類似的提議,以便此條目的編輯能順利通過。謝謝。Wo.luren (留言) 2010年8月7日 (六) 02:26 (UTC)
- 請編輯下討論頁中的投票。現在的版本語序似乎有點問題,不能確定「同意」是在支持哪個立場。Wo.luren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1: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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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如遇無法解決的問題,請到WP:互助客棧提報。--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8月9日 (一) 11:1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