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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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鹏
 中华民国第5-9届立法委员
任期
2002年2月1日—2018年12月26日褫夺公权
继任余天
选区全国不分区选举区(第5-6届)
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区(第7届)
新北市第三选举区(第8-9届)
多数票
单一选区
  • 95,649(49.26%、第8届)
    96,557(54.54%、第9届)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63-08-08) 1963年8月8日60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基隆市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无党籍(2018年12月27日-)[1]
其他政党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2018年12月27日)
学历
经历

高志鹏(1963年8月8日),中华民国无党籍政治人物,生于基隆市。曾任立法委员,亦活跃于篮球圈,为前台啤篮球队总领队[2]中华台北男子篮球代表队领队,超级篮球联赛(SBL)委员会召集人。

2019年1月3日因图利罪入狱服刑至2021年假释出狱,坐牢756天。

生涯[编辑]

2002年起担任立法委员。在立法院第九届第四会期属经济委员会。

曾提案修正《动物保护法》、《电业法》、《矿业法》,提案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法》,让非中华民国籍新生儿与该国籍新生儿一样,在该国境内出生后可以立刻加入全民健保,不需等待六个月(已三读通过);提案提高走私烟酒罚金(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提高至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已三读通过)。

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编辑]

2016年11月29日,三读通过,高志鹏与柯建铭邱议莹杨曜提案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罢免通过门槛是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须达原选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

当时(2016年)民进党亲民党团认为,为避免罢免权遭滥用,应保留同意门槛,但是将原本的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2门槛下修至1/4门槛,最后立法院通过三读的条文,采用民进党立委高志鹏版本。

时代力量曾提出要下修罢免门槛,当时主张改为“简单多数决”,也就是只要罢免有效同意票超过有效不同意票时,罢免案便通过,不过这项提案被民进党以人数优势在表决中否决。

如果当时通过的不是民进党高志鹏版本,而是时代力量提的“简单多数决”,以黄国昌罢免案同意48693票,不同意21748票来看,黄国昌将被罢免成功。[3]

曾参《赦免法》增订条款连署[编辑]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提案《赦免法》于1953年立法,仅于1991年进行部分修正,整部法令仅 8 条条文。她要求该法应符合两公约之规范,并使总统行使赦免更具合理性、正当性,爰提出“赦免法”增订第六条之一、第六条之二及第六条之三条文草案。高志鹏为连署背书立委之一。但该提案最后未通过。[4]

接受公民监督国会联盟评鉴[编辑]

第七届第四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 第一名

第七届第六会期财政委员会 - 第三名

第八届第三会期经济委员会 - 优秀立委

第九届第三会期立法委员任期出席纪录[编辑]

院会应出席25次,出席24次。

委员会应出席15次,出席15次。

总计34次,缺席1次。

资料来源: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监督国会第九届第三会期评鉴成绩。[5]

争议[编辑]

收贿案[编辑]

2006年,协助东丰阁股份有限公司向国有财产局中区办事处,承租国有非公用土地,高志鹏涉嫌收贿新台币50万元,前国会办公室副主任姚昇志(已改名姚粮钿)涉嫌收贿160万。因关说国有市场土地租售案,2009年7月15日,台湾南投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判高志鹏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褫夺公权两年。2011年1月20日,台中高分院二审,合议庭以国有土地让售并非立委职权为由,改判无罪。[6][7]。2013年,台中高分院更一审,改重判高7年6月,褫夺公权4年,姚1年8月,缓刑[8]。高志鹏于记者会表示,强调自己完全不知情,更从来没有利用立委的职权,施压任何人,强调自己一定会再上诉。2016年11月17日,台中高分院更二审查出高志鹏向国有财产局副局长请托、关说,具有“实质影响力”。2018年12月26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依贪污罪将高志鹏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4年,追缴不法所得50万元;高的助理姚昇志被判刑1年4月,褫夺公权2年。全案定谳[9]

入监[编辑]

  • 2018年12月26日 高志鹏被控在国有财产局市场承租价购案中游说,收受政治献金50万元,依贪污罪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4年必须入监。高志鹏失去立委资格后,并于2019年1月3日入监服刑,该选区立委进行补选工作,[10]后由前民进党立委余天补选选上。

出入招待所[编辑]

  • 2006年12月17日,《苹果日报》报导高志鹏、民进党立委余政道总统府参议郭文彬等人进入招待所。高志鹏表示,纯粹是要帮市议员选举募款,没有做不该做的事。当时民进党主席游锡堃要求党公职人员勿涉足不良场所,并责成党中央筹组调查小组了解内情。

其他争议[编辑]

  • 2008年7月21日上午,高志鹏批评新潮流系帮派,并称当时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与民进党秘书长王拓是新潮流系人马。同日下午,王拓与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共同召开记者会;王拓说,他从未投票给新潮流系,高志鹏此言让他深感愤怒,他质疑高志鹏“凭什么可以发表这样言论来攻击党及主席”。
  • 2012年3月20日,高志鹏质询行政院院长陈冲有关因贪污遭判刑的前总统陈水扁是否该被特赦的议题时,竟连续在12分钟内询问陈冲同样问题88次,其中“陈院长,你觉得陈前总统应该被特赦吗?”这句话跳针似的高达86次,且全程维持同一姿势、音调、口气。

选举纪录[编辑]

年度 选举届数 选举区 所属政党 得票数 得票率 当选标记 备注
2012 第八届立法委员选举 新北市第三选举区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95,649 49.25%
2016 第九届立法委员选举 96,557 54.54%

客串演出[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丘采薇、余靖莹.“败战必有战俘”高志鹏退党 拟提非常上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联合报.2018-12-27
  2. ^ 林修卉.【短片】问政被肯定 高志鹏获ISO认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14-01-09
  3. ^ 門檻沒過!罷免案失敗 黃國昌其實是被他救了. 三立新闻网. 2017-12-26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2). 
  4. ^ 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6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PDF). [2016-01-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5-05-28). 
  5. ^ 第九届第三会期评鉴成绩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民监督国会联盟.2017-11-14
  6. ^ 林良哲. 涉賄 高志鵬二審判無罪. 自由时报. 2013-01-20 [2013-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06) (中文(台湾)). 
  7. ^ 郭芷余、苏圣怡. 高志鵬涉關說 一審五年半 二審無罪. 苹果日报. 2011-01-20 [2013-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2) (中文(台湾)). 
  8. ^ 高志鵬收50萬涉貪 更一審重判7年6月. 苹果日报. 2013-06-11 [2013-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31) (中文(台湾)). 
  9. ^ 王宏舜. 綠委高志鵬貪汙判4年半定讞 啟動防逃機制. 联合新闻网. 2018-12-26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中文(台湾)). 
  10. ^ 丁牧群、魏嘉良.高志鹏关说收50万判4年半定谳 丧失立委身份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18-12-26
  11. ^ YouTube上的出场就爆笑!高志鹏“超龄”演黄韵玲儿子.中时电子报.2011-06-05
  12. ^ YouTube上的本土剧八点档《甘味人生》 立委高志鹏也“参一咖”(20150723三立新闻).sandyandy391.2015-07-23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