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端仪
梅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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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演员 | |
本名 | 江端仪 |
罗马拼音 | Mui Yee |
别名 | 江丽丽 |
国籍 | 英国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广东省南海县 |
出生 | 1923年 |
逝世 | 1966年8月17日 | (42—43岁)
职业 | 演员 |
宗教信仰 | 基督教 |
配偶 | 张瑛 (1941年结婚—1946年离婚) 黎子玉(?-1957年离婚) |
儿女 | 一子两女 长女:张露德(张可儿) 次子:黎一明(鸣) 三女:黎安琪 |
父母 | 父:江誉聪(江叔颖;江孔殷三子) |
亲属 | 祖父:江孔殷 十三叔:江誉镠(南海十三郎) |
出道日期 | 1937年 |
出道作品 | 《百战余生》 |
代表作品 | 《戏剧的人生》、《生命证道集》 |
活跃年代 | 1940年代-1950年代 |
互联网电影数据库(IMDb)信息 |
江端仪(1923年—1966年8月17日),1940年代-1950年代香港电影女明星(艺名梅绮),新约教会的重建人。
演员生涯
[编辑]江端仪原籍广东省南海县,1923年出生于北京。江端仪的祖父是广东太史公江孔殷,父亲是民国时期的国会议员,叔父是粤曲名作家南海十三郎江誉镠。江端仪容貌姣好,6岁时便开始客串童星,演出《聪明笨伯》;1937年(14岁)正式从影,取艺名梅绮。参演的第一部是电影《百战余生》(1937)。 她从影共23年时间,主演过70余部影片。
梅绮的父母自由恋爱结婚,母亲是在北京入读教会学校的知识女性,不被江太史公接受,在广州为梅绮父亲另纳亲事。梅绮幼年即被信仰基督教的母亲带到教堂领洗。她6岁在上海入读郇光小学期间,因母亲与电影界朋友相熟,曾让她在多部电影中担任童星,首部演出的电影是梅雪俦导演的"聪明笨伯",母亲取其艺名为江丽丽。十岁随父母返回广州定居,入读洁芳女子师范学校。由于江太史门第人际关系复杂,梅绮的母亲饱受歧视,父亲又不长进。梅绮初中毕业后, 两度离家出走, 到香港谋生,自食其力。
1937年,梅绮在香港拍电影时与张瑛认识,继而相恋,1941年12月5日,二人在香港结婚。不久香港沦陷,为免遭日本人利用,他们与不少影人都设法逃离香港,辗转到了广州湾、广西等地区避乱。期间梅绮曾与马师曾合演粤剧、开过小店、做过贸易生意,及在广西诞下一女。战后她和张瑛先后返回香港。于1946年离异。梅绮其后在上海与一名黎姓商人再婚,育有一子一女。几年后亦离异[1]。
1948年,梅绮由上海返回香港再投身电影工作,到1957年底,她因为患严重的胃溃疡缠绵病榻,性命垂危。令她对宗教信仰有更深刻的体会。康复后热衷宗教活动, 以原名江端仪, 在香港九龙各处礼拜堂作见证,引起不小的轰动。同时,她参加了中华传道会主办的“培灵学院”[2],钻研圣经。
1959年9月21日,梅绮在拍摄电影《哪吒劈山救母》后,决定结束影艺生涯,不久就正式宣布退出影坛,专注从事传道工作。先后到东南亚和台湾举行布道会。
她戏路较广,曾演过女佣、交际花、无知少女、冷血凶手等各种角色,均演得出色。
1956年,任剑辉、白雪仙成立“仙凤鸣剧团”,上演唐涤生编剧的《红楼梦》,梅绮客串饰演薛宝钗一角,这是她在香港粤剧舞台上唯一的演出。她也拍过几部粤语戏曲片,其告别作《哪吒劈山救母》(1960)便是其一。
主要作品
[编辑]- 《百战余生》(1937年)
- 《夜上海》(1941年)
- 《蝴蝶夫人》(1948年)
- 《此恨绵绵无绝期》(1948年)
- 《郎是春日风》(1949年)
- 《家》(1953年)
- 《日出》(1953年)
- 《金兰姊妹》(1954年)
- 《发达之人》(1956年)
- 《金山大少》(1959年)
- 《哪吒劈山救母》(1960年)
重建新约教会
[编辑]脱离影坛后,江端仪忙于到处作见证[3] ,在到处讲道时,指责各主流宗派教会不相信灵恩是大罪,并开始说预言。翌年,江端仪又在密室中祈祷200多天,写成了《生命证道集》,自称从上帝得到启示,要在末后日子传讲“血、水、圣灵的全备真理”。认为各教派均已背离真道, 教会组织是人意的宗派组织,忽略了灵浸的目的。因此各宗派都没有纯全的道理,惟有她所领受的血、水、圣灵才是全备真理。
1963年7月,江端仪在香港重建了新约教会,她认为自己重建的新约教会才是唯一受圣灵感召的真教会,是在重新建立新约初期原始正统的教会,因此鼓励其他基督徒加入新约教会,脱离圣公会宗派[4]。
随后江端仪赴新加坡、马来西亚,吸引到一批对自己原宗派不满的信徒,脱离原宗派,建立了11个教会,分布在槟城、双溪大年、太平、怡保、吉隆玻、新加坡等地,其中新加坡、槟城、吉隆玻3地人数较多。[5]
1960年代初,台湾地方教会(外界常称其为聚会所)发生大分裂[6],在1965年底,江端仪到台湾传道,吸引到不少离开地方教会的信徒[7],成立了30多处新约教会,其中来自台南的洪以利亚(洪三期),得到江端仪重用,把他调到台北,让他带领台湾最大的新约教会,新约教会, 后来发展成今日高雄那玛夏区的锡安山教民聚居地。锡安山上有设施纪念梅绮,及介绍她和新约教会的历史。
江的教导引起当时许多教派的强烈批评,指其拆毁及分裂教会[8]。
1966年8月17日,江端仪在香港因舌癌病逝,终年43岁。
1966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11时在香港万国殡仪馆的“伊甸厅”举行丧礼,不设灵堂,谢绝花牌及挽联,遗体著朴素的浅蓝色长衫不化妆。
梅绮的第一任丈夫为著名演员张瑛;第二任丈夫黎子玉先生为商人,梅绮共育有一子两女。长女张路得,次女黎安琪。
著作
[编辑]- 《生命证道集》
- 《戏剧的人生》香港: 文宗出版社. 1956.
注释
[编辑]- ^ 戲劇的人生(梅綺). 香港: 文宗出版社. 1956.
- ^ 业余夜校性质
- ^ 详参江端仪所著《生命证道集》
- ^ 郭鸣琴,1997年
- ^ 槟城地方教会的邓沛然起初极力支持江端仪,但后来他仍然坚持地方教会应该由地方自治,不允许江端仪控制槟城教会。江端仪写信责备邓沛然,因此两人决裂。
- ^ 指史伯诚、徐尔建等人带领台湾南部的大批信徒离开地方教会的事件
- ^ 江端仪承认,新约教会的初期信徒,有80%-90%来自于地方教会的背景。
- ^ 吴恩溥:辨别圣灵与邪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