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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賈德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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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4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10年6月15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15年10月28日優良條目重審撤銷
2015年12月15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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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條目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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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在候選頁的最後結果
    賈德幹爵士
    賈德幹爵士

    處理人:—天上的雲彩‧ธันวา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0年1月7日 (四) 00:03 (UTC)[回覆]

    優良條目候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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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賈德幹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人物,提名人:圍棋一級

    處理人: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2009年首頁改版討論 2010年1月24日 (日) 06:52 (UTC)[回覆]


    優良條目候選(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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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內容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版本

    賈德幹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人物,提名人:ClitheringMMX

    • (+)支持:提名人票。條目曾在本年1月15日獲提名評選優良條目,雖然條目已簡要地交代人物的個人生活一面,但當時有投票者指條目沒有詳盡地交代人物私生活,結果投下反對票。(參見這裡)然而,經反覆閱讀後,查有關人物的詳細私生活事實上與人物本身的重要性無關宏旨,亦不具特別收錄價值,因此現再提名條目評優,無論支持或反對條目評優,也希望各位能給予中肯和理性的意見,以供本人日後作改進和參考之用,多謝垂注!——ClitheringMMX 2010年6月7日 (一) 12:03 (UTC)[回覆]
    • (-)反對:我的意見仍然是和上一次投票時一樣。介紹一個人物只有公眾生活的一面還是不夠的。他的個人生活、愛好、性格等等都沒有顧及到。這些方面不僅僅是用「私生活」三個字就可以概括的。此外,其實還應該介紹一下其他人對他的評價。—Snorri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13:08 (UTC)[回覆]
      • (:)回應,如果說是條目應附上後世評價,我倒認為倒是一個可斟酌的討論方向。但對於一個不屬於娛樂界人物、或者本身「個人生活」(不清楚你是指哪一方面)、「愛好」(嗜好)和「性格」並沒有對其生平構成重要性、又或者本身缺乏研究資料,我認為沒有必要加以詳寫,否則有可能構成原創研究,增加條目水份,而參考英文版最近的政治人物特色條目(例如6月7日Edwin P. Morrow5月10日Neville Chamberlain),都沒有為條目人物特別交代「個人生活」、「愛好」(嗜好)和「性格」。我重申,當然有些人物的「個人生活」或「喜好」是廣泛地為人所知的(例如邱吉爾愛吃雪茄曾蔭權領結伊莉莎白二世愛養威爾斯柯基犬愛德華八世的「不愛江山愛美人」等等)而應該加以詳寫,但沒有理由為一個「個人生活」本身不是重要題材的人物,刻意在條目詳寫其「個人生活」(正如在Neville Chamberlain條目內,沒有研究張伯倫愛否打領結、雪茄或柯基犬,他的生平也沒有甚麼像愛德華八世那樣「震撼」的「個人生活」,也不見得他的「個人生活」有任何需要特別研究的地方)。—ClitheringMMX 2010年6月7日 (一) 14:21 (UTC)[回覆]
        • 我只是覺得,如果介紹一個人物只是介紹他的工作的話,只能說描寫了很少的一面。個人生活的話,我覺得可以寫他是否和其他某些知名人士是朋友,作為一個外交官他的私人關係如何幫助他的外交工作。性格的話,其實和可以「他人的評價」合寫。——Snorri (留言) 2010年6月8日 (二) 10:14 (UTC)[回覆]
    移動完畢木木 (發呆中) 2010年6月15日 (二) 10:43 (UTC)[回覆]

    優良條目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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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賈德幹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AT 2015年10月21日 (三) 17:09 (UTC)[回覆]

    投票期:2015年10月21日 (三) 17:09 (UTC) 至 2015年10月28日 (三) 17:09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部份參考資料無頁碼,難以查證。—AT 2015年10月21日 (三) 17:09 (UTC)[回覆]
    • (*)提醒,可供查證≠易於查證?--Zetifree (Talk) 2015年10月21日 (三) 19:12 (UTC)[回覆]
      • 列出頁碼個人認為是基本做法。還要讀者自己逐頁翻也是太悲慘了。—AT 2015年10月22日 (四) 04:00 (UTC)[回覆]
        • (!)意見:這種情形應該是去向原編者請求協助或試著自己協助改善,而不是提出重審。個人不贊同非基於條目內容質量或明顯嚴重的格式問題等理由提出重審。優良條目重審應該是在條目品質已經顯然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時提出,並不是用來要求維基人在短時間內來編輯特定條目解決某些細節問題的工具。--祥龍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07:53 (UTC)[回覆]
          • 我的意見跟您剛好相反。個人認為如果希望保持GA資格,就不應該假手於人,而且格式是反映出內容的嚴謹度,參考更是反映內容的一大標準,理應從緊。另外,明顯不符合的優良固然要提請重審,但是有問題的同樣需要處理,重審可以讓有心有力的維基人注意到條目的弊處,從而加以改善,就算最終無任何改善下被除名,他日亦可重新再選,時間是十分充裕的。補充一點,添上頁碼已經是持續好幾年的一項指標,近年沒有頁碼而能夠選上優特的應該是零,因此為了維持優特水平,重審工作刻不容緩。—AT 2015年10月22日 (四) 09:08 (UTC)[回覆]
            • GA的榮耀,並不像DYK那樣會標記在個人討論頁裡,也不會直接跟用戶頁右上角「維基創作獎」掛勾,與單一維基人的連結較弱,如果閣下是講DYK的話我還比較會接受。維基百科強調的是協作而不是糾錯,維護條目品質是每個人維基人都能作且應勇於嘗試的事,有可以幫忙修改的地方應該先想著修改。如果因為是GA條目所以應該叫原編者來修改,那如果原編者退出了怎麼辦,原編者有事最近都不會上維基怎麼辦?那這樣寫了一堆GA反過來會被維護工作煩到死,沒有餘力去寫新條目,還不如不要寫GA。
            • 又有所謂「殺雞焉用牛刀」,要讓維基社群發現某個條目有弊端方法有很多,直接找原編者談、在條目討論頁留言、在互助客棧 條目探討發起話題,提出重審是最後最極端的方式。會自薦GA的維基人,表示他很重視GA,你提起重審就是在告訴他「我覺得你這個條目沒有成為優良條目的資格」,也就是你在否定他所寫的條目。不是每個人都GA當成是撤了就撤了,之後我再重選就好,閣下可知道這對原編者會帶來多大壓力嗎?如果只因為一部分的因素,再沒有嘗試其他方法前就直接提重審,我覺得是相當不重視原編者心血的輕率作法。--祥龍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09:30 (UTC)[回覆]
              • 不認同這種把GAFA當榮譽和資格的立場。支持任何人來做提重審這樣一件容易得罪人,但卻非常有必要的事。--7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09:33 (UTC)[回覆]
                • 「提起重審」必須要有適當的「理由」,明明有其他方法可以先使用,卻直接用最終手段是不恰當的。對不適當的條目「提起重審」是有必要的,但不表示條目有了問題就要馬上「提起重審」,有好的動機不代表可以用任何手段行事。「重審」也不是用來引起社群注意的恰當工具。--祥龍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09:50 (UTC)[回覆]
              • 主編的想法與優特的水平,哪一個比較重要?個人認為是後者。協作當然是好事,可惜我一介凡人,不可能事事皆懂,我指出條目的問題,目的就是讓它得到改善,主編能寫好條目代表他有一定的相關知識,我也只能讓他或有相關知識的用戶去改進條目。不上維基沒問題,還是老話,除名了可以寫好再來選,完全沒有任何障礙。要將條目推上優特,就應該抱有胸襟去接受批評,每一篇優特都代表著社群,整個中文維基可以因為一篇品質不佳的優特而受到質疑,不採取重審這種直接、快捷和有效率的方式,而採取曲折、繞路的方式的話,每一分每一秒都正是在削弱中文維基的公信力。除個名就壓力大,那心理質素還需要鍛煉一下,如您所說GA與主編關連較弱的話,又何來輕視主編心血的想法?或許定時回顧一下自己寫的條目,在別人發現問題前自己先解決掉,做到未雨綢繆的話,根本就不用擔心會被提請重審。再重申一下,優特水平遠比主編的想法要重要很多。—AT 2015年10月22日 (四) 09:52 (UTC)[回覆]
                • 我所說GA與主編關連較弱的事,是在針對把改善責任往原編者身上推的作法。輕視主編心血,是針對輕率提出優良條目重審。兩者不可混為一談。不尊重人搞到沒人願意來寫維基的話,條目質量會憑空好起來嗎?一個條目能一度成為優特條目,勢必是花了相當功夫寫成的(不然社群也不會認同),雖然時過境遷可能有些地方已經有些問題,但只憑一部分的瑕疵就全盤否定,如此做法當然會影響到原編者的心情(對方要是不痛不癢就根本不會理會你)。而批評是門藝術,不要覺得自已的批評對方無法接受就是對方有問題,真正的評論者考量的是如何讓批評被對方接受,達成改善的目標(看看那些被稱讚為善諫的人)。不考量他人感受與想法,一昧發表批評只是在自我滿足、發洩情緒而已。不尊重他人感受還反過來懷疑對方心理質素,這並非與他人相處之道。
                • 又優特水準很重要,但問題是標準為何?看看上面「嗣聖」那個條目的重審情形就知道,閣下的標準並沒有那麼廣為社群接受。而閣下認為「不採取重審這種直接、快捷和有效率的方式,而採取曲折、繞路的方式的話,每一分每一秒都正是在削弱中文維基的公信力。」,這論點並沒可靠依據,只是臆測。因為你覺得會造成公信力下降的問題在其他人眼中可能並沒有那麼嚴重。反過來我也能說你的作法持續下去會傷害維基社群的創作力,降低優特條目的生產量。看看DYK等候選頁面就知道,自薦產生的比例比他人推薦來得高,如果搞到大家懶得自薦,反正自認自己有把條目品質寫好即可,優特條目的產量便會大幅下滑。在我看來,優特水準的重要性並沒有高到可以無視他人感受的地步,而且也沒證據支持採取你這種作法才是提升優特條目質量的最佳之道,此外你所要求的水準恐怕有些過高了。
                • 而閣下所說的定時回顧也不過昰個不切實際的方法,維基人提交成果一定昰自認條目已經沒有問題才會肯給大家看,提交DYK或優特,再自行檢查除非昰明顯的錯誤否則很難看出。正所謂旁觀者清,這也昰為何作家還需要編輯,或先讓人試讀作品之故(但批評建議上面也說了有其他的方法了)。維基百科原本的改善機制就不是講求效率,不然就不會說「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在我看來,你一昧強調效率反而跟維基百科的精神相違背。--祥龍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1:42 (UTC)[回覆]
                  • Just agree to disagree,上面說有些看法是臆測,在我看來,「維基人提交成果一定昰自認條目已經沒有問題才會肯給大家看」也是臆測,現在的條目評選中,已經公然到了說「譯不譯對又不重要,最重要是有付諸付出和努力在那條目」的程度,或是根本就不管條目來源是否能夠支持內容,只管放一個來源在哪裡製造有相應支撐的假像就可以,如果是這樣來保持「優特條目的產量」,或是以照顧編者情緒來避免「大幅下滑」,那才是本末倒置。個人認為優特的作用只是給別的編者編寫的範例,所謂「優特條目的產量」根本無關緊要,現在突然給80幾萬個條目全部加上黃星星,漢語維基百科也不會有一星半點的進步。--7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2:25 (UTC)[回覆]
                • 先搞清楚,提出重審並不等於不尊重人,有瑕疵就應該改,而不是掉轉槍頭批評找出瑕疵的人。在眾多優特中,我為何只挑了這幾篇出來?這是因為其他大多都已經很完善,挑出來的都是個人認為問題比較嚴重的,我不能控制別人是否接納我的意見,能做的就是指出問題,不改善不接納,自然就是除名,就是這麼簡單。寫條目就是精益求精,讓人挑不到弊處,點出問題後大家認為有誤的話自然會反對,優特資格是否存續不在於我,我不過是點出問題所在,讓大家看看是否應該讓其存續而已。上面說道「嗣聖」,不得不說,那些票數是很可疑,您可以看見票數的集中情況和數量遠超比它更早提名的條目,這代表什麼?我不明說,相信大家也很清楚。另外,我只能說不是本人標準太高,而是少量條目標準太低,眾觀絕大部份優特均是內容全面,格式整齊,參考到位,只是一小部份無法與時並盡,仍然停留在數年前的標準,老實說很多有問題的優特已經拉了下來,淨下問題嚴重的已經屬於少數,因此優特數量只會與日俱增,而不會出現所謂大幅下滑的情況。然後,自己找不出問題的話,就只好讓其他人來指出,您說會對主編造成壓力,我倒認為適度的壓力反而能夠讓主編更加積極去應對問題,改善條目無論何時都是重中之重,沒必要刻意去繞遠路。最後,既然有各種方法表達個人對條目的意見的話,我會選擇直接重審,讓大家表表態,發表一下意見,主編能改好的我馬上可以撤銷提名,您堅持要利用討論頁客棧等來表態的話,我尊重。換個角度,也請您尊重我通過重審來表達的權利。或是如果您認為重審是如此可惡的東西的話,您可以去客棧徵詢一下社群的意見,看看如何將您的看法付諸實行。可是,重審對我自己來說其實一點益處都沒有,更多是被人批評指責,每天灌水票的人很多,可是提重審的又有多少個?難聽一點,我每次提重審都可以說是替自己樹敵,但我依然願意這樣做,因為維持優特水平遠比個人得失來的重要。還望諒解,謝謝。—AT 2015年10月22日 (四) 12:29 (UTC)[回覆]
                  • 我也請你搞清楚,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提出重審就是不尊重人,而是輕率地提出重審是不尊重人。提出重審並非可惡,可惡的是把重審當成對他人施壓的工具。不是每個人都隨時處在可以應付維基編輯問題的狀態,每個人的身心狀態都不同,你所施加的壓力不會都一定剛好是「適度」的。不曉得對方所處的狀態,一開始就下猛藥並不恰當,所以我還是不贊同跳過討論頁與客棧就直接提重審的作法。但是閣下既然執意認為這樣作才是最好的話,也只能隨你去做。閣下既然選擇要為了所謂的「標準」要無視所作所為對別人所造成的影響,會樹敵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你不想浪費時間在溝通上而是直接提出要求。--祥龍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4:03 (UTC)[回覆]
                    • (?)疑問:如果是缺頁碼這種問題,那最能夠解決的人通常就是主編(因為他知道自己用的文獻是什麼)。我相信上面各位在這參加重審,都是希望條目的缺失儘快獲得解決。既然如此,那為何幾位當中,連一個通知主編的人都沒有?這點我很好奇,不管重審或不重審,順便通知一下主編、了解他什麼時候能改善,不是很簡單的方法嗎。——Howard61313留言2015年10月24日 (六) 13:35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個人認為整體上符合GA標準,各句皆可供查證(至於難不難查證可能大家的判定標準不一樣)。-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地質滅絕專題2015年10月24日 (六) 03:21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有著Clithering君一貫的編輯水準。AT君提到的「參考來源無頁碼」固然有理,然而可供查證≠易於查證(兩者兼備固然更好),我認為用這個理由撤銷優良條目資格並不充實。此外不同意重審必須以條目內容出問題和格式嚴重出錯為理據,如果原主編淡出,自己也沒有相關的知識能力去修訂條目的問題,重審是沒辦法的辦法。而且,重審優良條目也有可能激起相關編輯對有關條目的關注,並在重審期內進行修繕,以免條目被除名,以往這個情況就曾經發生過(Talk:上海文廟)。--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0月24日 (六) 17:03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齊全,參註份量足,我不認為有不可查證的問題。—ILMRT留言2015年10月27日 (二) 05:33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G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2015年10月27日 (二) 04:43 (UTC)[回覆]

    4支持,1反對,撤銷。--59.39.125.248留言2015年10月29日 (四) 02:09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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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賈德幹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職業人物-外交官,提名人:Clithering200+ DYK 2015年12月8日 (二) 16:46 (UTC)[回覆]

    投票期:2015年12月8日 (二) 16:46 (UTC) 至 2015年12月15日 (二) 16:46 (UTC)
    7支持,0反對,入選。--219.129.199.63留言2015年12月16日 (三) 08:4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