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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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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峰(1907年1月19日—2003年3月15日),山西永濟人,中國共產黨高級幹部。曾任「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歷任中共七大代表,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八屆十一中全會補選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第一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一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他列席了中共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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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峰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因中國國民黨清黨而失去聯繫,於1933年10月接上關係。歷任中共山西省工委宣傳部部長,北平市委書記、組織部部長、宣傳部部長,直中特委書記等職。

1937年11月任中共晉冀豫省委組織部部長,1938年2月任省委書記。1942年任中共中央太行分局委員。1943年10月任中共太行區委員會書記兼太行軍區政委。1947年5月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1948年5月任新組成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委員、副書記。1949年3月兼任中共河南省委書記、河南軍區政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組織部部長、副書記,中南行政委員會副主席,主持中南局工作(第一書記林彪、第二書記鄧子恢都有其他要務)。1954年,他當選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9月,他出席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討論憲法草案,期間並發言[1]。同年任中共中央副秘書長。

1956年中共八大當選中央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負責工業。1956年任中共中央工業交通工作部部長。

1960年11月任中共中央華北局第一書記、北京軍區第一政委。

1965年李雪峰帶團訪問印度尼西亞

1966年5月兼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接替被打倒的彭真。1966年8月在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被補選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1966年8月17日,李雪峰因「執行劉、鄧資產階級反動路線」被撤銷北京市委第一書記職務,但在名義上還保持著這一職務。1967年1月至4月,被毛澤東派到天津躲避文革運動風頭。1968年2月至1970年12月,任河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河北省軍區第一政委。

由於1970年廬山會議的「簡報」事件,1971年1月華北會議上被劃入陳伯達反黨集團,秘密押送安徽審查達八年之久。八年當中的1973年,又被定為林彪集團的「大將」,被中共十大永遠開除出黨。1978年回京在廠橋的中直招待所閒住4年。1982年4月獲得平反。1983年6月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1985年9月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補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2003年3月15日4時7分在北京病逝,享年97歲。官方訃告稱李雪峰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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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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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希坡著.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9.08: 657. ISBN 978-7-5098-0341-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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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彭 真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第一書記
1966年5月-1967年1月
繼任:
謝富治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薄一波
中共中央華北局第一書記
1960年11月-1966年
機構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劉子厚
河北省人民委員會省長
河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
1968年2月-1970年12月
繼任:
劉子厚
中國人民解放軍職務
前任:
劉子厚
中國人民解放軍河北省軍區政治委員
1968年2月-1970年12月
繼任:
劉子厚
新頭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河南省軍區政治委員
1949年3月-1949年6月
繼任:
張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