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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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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3日 (五) 14:46的版本

王金平
 中華民國第10任立法院院長
现任
就任日期
1999年2月1日-
前任劉松藩
选区高雄縣 (第5屆)
全國不分區 (第6屆)
全國不分區與僑居國外國民 (第7-8屆)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副主席
任期
2000年6月18日2005年8月19日
前任上一時期任命:俞國華俞國華
继任下一時期任命:江丙坤馬英九
 中華民國第11任立法院副院長
任期
1993年2月1日—1999年1月31日
前任沈世雄
继任饒穎奇
选区高雄縣(第2-4屆)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院立法委員
增額臺灣省第五
任期
1976年2月1日—1993年1月31日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41-03-17) 1941年3月17日83歲)
日治臺灣高雄州岡山郡路竹庄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陳彩蓮
儿女2女1子(王馨敏、王馨淳、王柄堯)
母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宗教信仰佛教
学历
经历

王金平(1941年3月17日),臺灣政治人物,生於高雄路竹。暫為中國國民黨黨員[1],目前暫時被在野黨派認為是立法院院長[2]。王金平自1975年起已連續參與12次立法院公民選舉(含全國不分區席次),曾是最資深的現任立委。王金平自1999年起擔任院長,是國會全面改選後迄今任期最長的國會議長[3][4]

在2013年關說疑案中遭國民黨撤銷黨籍,同时丧失国民党不分区立委和相关的立法院院长资格[5][6]。之後,他委託律師邱太三臺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假處分,繼續保留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的權利,已於9月13日獲裁准,在王金平提出的黨籍確定之訴前,王金平暫保有黨籍。[7][8][9][10][11]台北地方法院同日發布新聞稿聲明,裁准王金平暫保黨籍,並非最後判決結果,目的為雙方有從容時間進行實體訴訟。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立法院院長必須經由2/3以上立法委員投票才能廢除,王金平如喪失國民黨黨員身分,將成為第一個非國民黨的立法院院長,也是第一個無黨籍立法院院長[1]

從政前

王金平之父為王科,王科為家中長子,有六個兄弟,家中有十幾甲地,雖因家庭經濟因素無法求學,但以自己的能力創業,成為食品工廠的負責人。

王金平生於高雄縣路竹鄉,畢業於臺南一中初中部及高中部,隨後考入國立臺灣師大數學系。畢業後,王金平進入臺灣省立彰化進德實驗中學(已廢校,現址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實習,曾教過尹衍樑[12]憲兵退伍後回家中的食品工廠任職,從事進出口貿易相關業務。

從政經歷

在立法院

1975年底,在高雄縣白派林淵源的支持下,時任高雄縣工業會理事長的王金平被中國國民黨地方黨部選中,推薦參加第二次增額立委選舉,由於家族及高雄縣工業會的影響力龐大,王金平以19萬票的高票當選立委。之後於1980年、1983年、1986年、1989年、1992年、1995年、1998年、2001年在相同選區連選連任,2004年後由中國國民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連任。1993年,王金平獲得中國國民黨提名競選第二屆立法院副院長當選;1999年當選為立法院院長,2002年、2005年、2008年、2012年均連選連任。

捍衛國會對條約之審查權

對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持續成為朝野爭議焦點,王金平院長表示,立法院院會已經議決將採逐條審查方式進行,不可能自動生效。他說由於涉及法律修訂,兩岸相關協議已不可能沿襲過去備查後自動生效的程序,立院將針對該協議舉行公聽會,不同產業的不同聲音都會在公聽會上提出來,也希望行政部門能多主動溝通說明,以降低國會的障礙和民意反彈。[13]

批判行政專擅

王金平於2013年8月應國家文官學院邀請,以立法、行政關係為主題向高階文官發表演說時批評行政部門有許多專擅之處,是國家進步的阻礙,他並以兩岸服貿協議為例證,強調行政部門事前不溝通才會擴大爭議。他呼籲行政部門仔細評估該協議對哪些產業造成衝擊,多與民眾溝通,不要讓人民對政府充滿疑慮,立法、行政才可能相互配合。[14][15]

國會外交

王金平致力於國會外交,在臺灣對東日本大震災之援助中扮演重要角色,對臺日關係貢獻良多。他也是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的榮譽會長。

2013年1月與2月,王金平分別率朝野立委代表團參加美國總統歐巴馬韓國總統朴槿惠的就職典禮。[16][17]3月,率團參加在日本東京舉行的第44屆亞太國會議員聯合會(APPU)年會,會晤日本副首相財務大臣麻生太郎、前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公安防災大臣古屋圭司、與復興大臣根本匠等政要,並催生《臺日漁業協議》。[18]

在中國國民黨

2008年總統選舉日的王金平

王金平於1990年起進入中國國民黨決策核心,起初擔任中央政策會副主委,1991年起同時擔任立法院工作會主任及黨團書記長,成為該黨在立法院的代表性人物,1992年順利當選中央常務委員。2000年中國國民黨敗選成為在野黨後後,王金平被選為中國國民黨副主席,國會議長、五院院長的身分使王金平成為該黨在中央政府內層級最高的公職人員。

王金平是中國國民黨黨内台灣本土派的代表人物[19],在臺灣南部地區和基層的勢力穩固,與前總統李登輝的關係良好。2005年3月王金平在連戰表態無意尋求連任後,宣布競選國民黨主席。雖然其對手馬英九被認為是最熱門的人選,但王金平高超的政治手腕及他與黨内各派系和大老們的良好關係,使他的實力也不容小觑。但7月的黨主席選舉结果,馬英九得票大幅領先,随後王金平拒絕馬英九的邀请,放棄副主席之職,專任國會議長。

王金平送給結婚夫妻的「佳偶天成」賀辭

2009年監察院公布第156期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王金平投資事業包括民眾日報、龍昌實業、東昌食品等,相較於2007年申報資料減少約新台幣1800多萬元。

爭議

關說疑雲

2013年9月6日特偵組公布對王金平與柯建銘的電話監聽記錄[20],在對話中,王金平向法務部曾勇夫表示,希望檢察官在柯建銘已獲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後,不要上訴。特偵組以國會自治為由,只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說絕未接獲曾勇夫任何指示,並說王金平表示「一、二審檢察官常為上訴而上訴,有濫權之虞,檢察官不應為了卸責及道義而上訴,要有道德及勇氣不上訴」並提及立院同仁柯建銘的案子,「檢方要注意一下,勿為上訴而上訴。」陳守煌則要求林秀濤檢察官閱卷後依法處理,「該上訴就上訴,該不上訴就不上訴」。林秀濤亦批評特偵組曲解其證詞,她強調該案是因為沒有發現《刑事訴訟法》第377條「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的情事,才決定不上訴。[21][22][23][24]陳守煌並痛批特偵組知法玩法,「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擅自公布通聯對話內容,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監察通訊所得資料,不得提供與其他機關 (構) 、團體或個人。」[25]

9月8日,總統馬英九、副總統吳敦義與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內召開記者會,馬英九重批王金平。[26]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則批馬英九逾越憲法職權直接參與個案、以特偵組非法監聽及報告且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公布的資料打擊鬥爭政敵。[27]

9月9日,王金平的核心幕僚接受聯合報採訪說:「昨天盯著馬總統的記者會逐字逐句聽,人家說『刀刀見骨』,馬總統是『字字見血』,不等王金平返國說明,就先行動手,而將王金平逼向死角,人活著有什麼意思?馬總統罵王金平關說是『民主政治最恥辱一天』,但是馬總統是學法的人,違法監聽檢察總長逕自向馬總統報告,這難道不是違法的事?」。[28]

黨籍與假處分訴訟

9月11日,王金平到國民黨考紀會遞交署名「中國國民黨永久黨員」的陳述書。[29]在馬英九的堅持下[30],中國國民黨考核紀律委員會開會決議撤銷王金平黨籍,唯其法律效力因王金平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而尚未確定。王金平所提訴訟有2項要求:(1)要求國民黨不得在訴訟確定前,將撤銷黨籍之證明書送達中選會,並要求讓他在判決確定前,繼續行使黨員職權。(2)王金平認為,自己並未違反國民黨紀律、亦未損及黨的榮譽,沒理由撤銷他的黨籍,要求法院判決確認他仍具國民黨黨籍。[6][7][8]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張博雅亦表示,國民黨內規中還有一段申訴期,被處分人不服時,依法要等申訴程序走完之後,才能將黨籍喪失證明送到中選會,目前還不能馬上撤銷立委資格,「在申訴程序走完以前,王金平仍具有立委資格。」[31][32]

9月11日下午,中央選舉委員會證實,收到國民黨的王金平黨籍喪失證明書,並隨即發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但在11日和12日,數度遭到立法院相關人士故意阻擾拒收公文。[33][34]不過,立法院於12日還是證實,已收到中選會發送的相關撤籍函的電子公文。[35]

國民黨籍立委許舒博在11日低調表示,國民黨已修改黨章,明定「申訴期間,不影響考紀會決議執行」。[36]如最後司法判決還王金平公道,王金平應可請求損害賠償。[36]

9月12日,內政部政次蕭家淇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七十三條之規定,國民黨將公文寄給中選會的同時,王金平就喪失國民黨全國不分區立委的資格。[37]內政部長李鴻源同日也對媒體表示:“不分區立委喪失所屬政黨黨籍,喪失立委資格就生效,生效日期是喪失黨籍證明書送達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案起生效。”[38]法界人士認為,王金平向法院提請的假處分案,最多僅能就王金平能否恢復國民黨黨籍做處理,而無權對於王金平的不分區立委資格以及立院院長之職務做裁定維持或回復,上述兩職位在11日中選會的備案處理時已失格。[39]

9月13日,王金平在立法院以“院長”身分主持有關9月17日立院開議日議程的朝野協商,與朝野各黨團會商。參與協商的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認為:「國民黨黨團三長都親自與會,承認今天立法院長仍然是王金平!」 [2]立法院由被在野黨認為的王金平“院長”代表發函邀請行政院長江宜樺於開議日到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40]

9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聲明,裁准王金平暫保黨籍,並非最後判決結果,目的只為雙方能有從容時間進行實體訴訟。目前王金平以新台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於北院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其餘聲請駁回。[1]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北院:王金平案裁定非判決結果, 中時電子報 newtalk, 2013.09.13
  2. ^ 2.0 2.1 藍黨團三長參與協商 綠委:承認王是院長, 蘋果日報 (台灣), 2013.09.13
  3. ^ 第八屆立法院 院長王金平連任
  4. ^ 立法委員資料–王金平, 線上大國民 Mighty People Online
  5. ^ 王金平被撤销党籍 将不能担任台立法机构负责人,亚太日报,2013年9月12日
  6. ^ 6.0 6.1 王金平遭撤銷黨籍 確定失立法院長職位, 中央廣播電臺
  7. ^ 7.0 7.1 黨籍遭撤銷 王金平向法院提假處分, 新頭殼 newtalk, 2013.09.11
  8. ^ 8.0 8.1 王金平聲請假處分 要求繼續行使黨員職權, 蘋果日報 (台灣), 2013.09.11
  9. ^ 政爭》王金平獲勝!假處分獲准保黨籍, 自由時報, 2013.9.13
  10. ^ 王金平黨員職權假處分獲准, 蘋果日報 (台灣), 2013.9.13
  11. ^ 打贏第一仗 地院同意王金平黨籍假處分, 新頭殼 newtalk, 2013.09.13
  12. ^ 誠信師生情 王金平話當年, 中央廣播電臺 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 2012/10/5
  13. ^ 王金平:服貿逐條審查 不可能自動生效, 自由時報, 2013-8-25
  14. ^ 以服貿爭議為例 王金平批行政部門專擅, 自由時報, 2013-8-24
  15. ^ 王金平:兩岸簽署協議無處理依據, 新頭殼 newtalk 2013.08.23
  16. ^ 中華民國政府參加「第57屆美國總統就職典禮」代表團出訪,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3/1/18
  17. ^ 王金平率團參加朴槿惠就職:盼台韓關係更提昇, NOWnews, 2013年02月25日
  18. ^ 王金平率團 參加APPU年會, 中央社, 2013/3/25
  19. ^ 王金平的實力,牽動國民黨本土派勢力
  20. ^ 王金平柯建銘通話 監聽全文, 中央社, 2013/9/6
  21. ^ 陳守煌:未強迫林秀濤不上訴, 中央社, 2013/9/6
  22. ^ 捲入關說案 陳守煌、林秀濤雙雙喊冤, NOWnews, 2013/9/7
  23. ^ 曾勇夫關說?檢察官林秀濤:特偵組引用證詞,卻曲解意思, NOWnews, 2013/9/6
  24. ^ 陳守煌找她談柯案「並非早就決定不上訴」 林秀濤:特偵組曲解我意, 自由時報, 2013/9/7
  25. ^ 陳守煌:特偵組洩密 北檢應偵辦, 自由時報, 2013/9/9
  26. ^ 馬總統有關司法關說談話全文
  27. ^ 蘇貞昌批馬操弄 違憲打擊政敵, 自由時報, 2013/9/8
  28. ^ 王金平幕僚哭:馬總統字字見血. 聯合報. 2013/9/10. 
  29. ^ 王金平陳述書全文, 中央社, 2013/09/11
  30. ^ 「王金平不適任」馬英九談話全文, 中央社, 2013/09/11
  31. ^ 申訴程序未走完 張博雅:王金平仍是立委, 蘋果日報 (台灣), 2013年09月11日]
  32. ^ 張博雅:王金平仍是立委 申訴程序未完成前 張博雅:王金平仍是立委, 蘋果日報 (台灣), 2013年09月11日]
  33. ^ 柯建銘:中選會函文已退回, 聯合新聞網, 2013年09月11日
  34. ^ 「不得代收院長書信」 立院拒收撤銷公文?, 聯合新聞網, 2013年09月12日
  35. ^ 立法院證實:已收到中選會撤籍電子公文, 中時電子報, 2013年09月12日
  36. ^ 36.0 36.1 假處分 國民黨章改「申訴不影響執行」, 聯合新聞網, 2013年09月12日
  37. ^ 內政部:中選會收到公文 就失立委資格, 聯合新聞網, 2013年09月12日
  38. ^ 李鴻源:喪失黨籍失不分區立委, 聯合新聞網, 2013年09月12日
  39. ^ 王金平提假處分 法界:最多僅能恢復黨籍,立委仍不保, NOWnews.com, 2013年09月12日
  40. ^ 超尷尬 敲定9/17:王金平主持 江宜樺報告, 新頭殼 newtalk, 2013.09.13

外部連結

官衔
中華民國立法院
前任:
劉松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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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任
1999年2月1日

前任:
沈世雄
立法院副院長
第九任
1993年2月1日1999年1月31日
繼任:
饒穎奇
體育角色
台灣職棒大聯盟
前任:
簡明景
台灣職棒大聯盟會長
第二任
1997年7月17日2002年12月31日
中華職棒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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