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新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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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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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第九届全国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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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3月-2003年3月 與叶选平、杨汝岱、王兆国等30人同時在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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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李瑞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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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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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4月-1998年3月 | |
| 前任 | 郑天翔 |
| 繼任 | 肖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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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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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9月-1997年9月 | |
| 總書記 | 江泽民 |
| 前任 | 乔石 |
| 繼任 | 罗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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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1925年8月(87歲) |
| 國籍 | |
| 政黨 | |
| 配偶 | 牛立志 |
| 母校 | 北京大学 |
| 職業 | 官僚 |
| 專業 | 律师 |
| 網站 | 任建新简历 |
任建新(1925年8月-),山西省襄汾人;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肄业,律师。194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也曾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
简历 [编辑]
任建新1948年从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肆业;在华北人民政府担任秘书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厅、中央法制委员会、国务院司法局担任秘书工作;1959年,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文化大革命”中‘靠边站’,后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恢复工作后,历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处长、法律部部长,中国贸促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3年,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1988年4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1992年7月,在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上,当选中央书记处书记;同时,兼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并继续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98年3月当选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著作 [编辑]
- 2005年5月,为纪念任建新从事中国政法工作五十周年,人民法院出版社从任建新过去的文章、讲话中精选编辑出版了《政法工作五十年—任建新文选》一书。
参考资料 [编辑]
| 政黨職務 | ||
|---|---|---|
| 前任: 喬石 |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書記 1992年9月-1997年9月 |
繼任: 羅幹 |
| 司法職務 | ||
| 前任: 郑天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988年-1998年 |
繼任: 肖扬 |
| 前任: 王维纲 |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1988年7月-1993年3月 |
繼任: 祝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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