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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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8月-1980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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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197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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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男 |
| 政黨 | |
| 籍貫 | 江西弋陽 |
| 國籍 | |
| 出生 | 1916年1月 江西弋陽 |
| 配偶 | 姚湘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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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东兴(1916年1月-),江西弋阳人,中共元老,前中国共产党高级领导人,文革时期重要政治人物。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曾长期兼任中央警卫局局长,负责毛泽东的警卫安全;是“四人帮”抓捕行动中的决策人之一。1978年,在邓小平掌权后,被迫辞职下台。
目录 |
[编辑] 早年经历
汪东兴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32年由共青团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于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随部队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红一方面军排长、政治干事、连政治指导员、特派员、大队政治教导员、团总支书记等职;参加了第四、第五次反围剿,以及长征。1936年后,任红军第二野战医院政治委员,参加了红军在陕甘宁地区的东征、西征战役的医疗救护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汪东兴历任八路军两延(延川,延长)河防司令部组织科科长,八路军卫生部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科科长,白求恩国际和平总医院政治委员,中共中央社会部第三室副主任、第二室主任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出任中央直属队司令部副参谋长。1947年,担任毛泽东贴身警卫;曾随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转战陕北,负责警卫工作。
[编辑] 建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汪东兴历任政务院秘书厅副主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副处长、兼警卫处处长,公安部第八局副局长、第九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等职,是罗瑞卿的副手。凭借在公安、警卫工作中的努力,1955年,汪东兴还是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掌管中南海内部的警卫;是北京卫戍区三人核心小组负责人、中央军委警卫局负责人。1958年曾外放江西,担任副省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汪东兴逐步受到重用。1968年起,接替杨尚昆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并继续兼任中央警卫局党委第一书记、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在1969年4月召开的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四年后,在中共十届一中全会上,晋升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6年10月,支持華國鋒、葉劍英拘捕四人幫行動。汪东兴以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兼中央警衛局局长的身份,率領8341部隊具体实施了拘捕行动。1977年8月,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汪东兴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位列中央权力核心第五位。[1]
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并逐步掌权后,汪东兴开始被边缘化。1978年12月,在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受到严肃批评,被免除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的职务。1980年2月,中共第十一届五中全会又批准他辞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职务。
1982年9月,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候補委员。1985年9月,被增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并在1987年11月的中共十三大上,连任中顾委委员。
[编辑] 下台前后
长期在毛泽东身边工作,汪东兴得到的评价是“心细,但理论水平差、不喜欢动脑子”。[2] 在文革期间,他始终站在毛泽东一边。对一些被整的高级干部,叶剑英、谭震林等人毫不留情面。毛泽东去世后,他又坚定的支持华国锋,这个由毛指定的接班人。
文革结束后,随着老干部逐渐恢复工作,汪东兴在对待文革和评价毛泽东等问题上,与复出的中共元老们发生冲突。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一次政治局会议,汪东兴受到邓小平、陈云以及胡耀邦等人的批评。关于1975年1月邓小平逼迫李德生辞职的原因,汪东兴表示“因政见不同,决心辞职”。1980年2月,中共第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批准他辞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职务。[3]
[编辑] 参见
[编辑] 參考文獻
-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汪东兴
- ^ 毛泽东重用汪东兴:他心细不喜欢动脑子 节选自《生活文摘报》
- ^ 文革以后:汪东兴是如何淡出政治舞台的?
| 政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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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杨尚昆 |
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1968年 - 1978年 |
繼任: 姚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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