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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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東興
中共中央副主席
1977年8月-1980年2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1968年1978年12月
性別
政黨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籍貫 江西弋陽
國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 1916年1月
江西弋陽
配偶 姚湘娥
經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
    (1955年-1958年)
  • 江西省副省长
    (1958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1968年-1978年)
  • 中共中央委员
    (1969年4月-1982年9月)
  •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1969年4月-1973年8月)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3年8月-1980年2月)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共中央副主席
    (1977年8月-1980年2月)
  •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1982年9月-1985年9月)
  •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85年9月-1992年9月)
著作
  • 《汪东兴回忆录》

汪东兴(1916年1月-),江西弋阳人,中共元老,前中国共产党高级领导人,文革时期重要政治人物。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曾长期兼任中央警卫局局长,负责毛泽东的警卫安全;是“四人帮”抓捕行动中的决策人之一。1978年,在邓小平掌权后,被迫辞职下台。

目录

[编辑] 早年经历

汪东兴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32年共青团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于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随部队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红一方面军排长、政治干事、连政治指导员、特派员、大队政治教导员、团总支书记等职;参加了第四第五次反围剿,以及长征1936年后,任红军第二野战医院政治委员,参加了红军陕甘宁地区的东征、西征战役的医疗救护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汪东兴历任八路军两延(延川延长)河防司令部组织科科长,八路军卫生部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科科长,白求恩国际和平总医院政治委员,中共中央社会部第三室副主任、第二室主任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出任中央直属队司令部副参谋长。1947年,担任毛泽东贴身警卫;曾随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转战陕北,负责警卫工作。

[编辑] 建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汪东兴历任政务院秘书厅副主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副处长、兼警卫处处长,公安部第八局副局长、第九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等职,是罗瑞卿的副手。凭借在公安、警卫工作中的努力,1955年,汪东兴还是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掌管中南海内部的警卫;是北京卫戍区三人核心小组负责人、中央军委警卫局负责人。1958年曾外放江西,担任副省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汪东兴逐步受到重用。1968年起,接替杨尚昆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并继续兼任中央警卫局党委第一书记、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在1969年4月召开的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四年后,在中共十届一中全会上,晋升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6年10月,支持華國鋒葉劍英拘捕四人幫行動。汪东兴以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兼中央警衛局局长的身份,率領8341部隊具体实施了拘捕行动。1977年8月,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汪东兴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位列中央权力核心第五位。[1]

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并逐步掌权后,汪东兴开始被边缘化。1978年12月,在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受到严肃批评,被免除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的职务。1980年2月,中共第十一届五中全会又批准他辞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职务。

1982年9月,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候補委员。1985年9月,被增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并在1987年11月的中共十三大上,连任中顾委委员。

[编辑] 下台前后

长期在毛泽东身边工作,汪东兴得到的评价是“心细,但理论水平差、不喜欢动脑子”。[2]文革期间,他始终站在毛泽东一边。对一些被整的高级干部,叶剑英谭震林等人毫不留情面。毛泽东去世后,他又坚定的支持华国锋,这个由毛指定的接班人。

文革结束后,随着老干部逐渐恢复工作,汪东兴在对待文革和评价毛泽东等问题上,与复出的中共元老们发生冲突。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一次政治局会议,汪东兴受到邓小平陈云以及胡耀邦等人的批评。关于1975年1月邓小平逼迫李德生辞职的原因,汪东兴表示“因政见不同,决心辞职”。1980年2月,中共第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批准他辞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职务。[3]

[编辑] 参见

[编辑] 參考文獻

政黨職務
前任:
杨尚昆
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1968年 - 1978年
繼任:
姚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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