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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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拉斯·杜爾博士的解剖學課

驗屍亦稱屍體解剖屍體檢驗屍檢[1],是一個徹底檢查屍體的醫療程序,以確定死亡的原因和方式並評估任何可能存在的疾病或損傷。通常由病理學家法醫驗屍官等專門人員行驗屍工作。

中國[編輯]

中國古代負責檢驗屍體的人員係為仵作。但中國民間習俗講究全屍,地方官除非迫不得已,一般不願意施行剖屍、蒸骨、開棺驗屍等破壞性檢驗。仵作是衙役中的一種,但其地位低,多藉機騷擾百姓、敲詐勒索[2]宋慈為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仵作,於南宋時期(1247年)寫成了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朝廷經常限制胥吏的作用,《慶元條法事類》卷五十二《公吏門》中,朝廷對吏人差補、解試出職和停降都作了細緻的規定,但效果不明顯。葉適則把這一現象概括為「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3]。清末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的關鍵點在於初審時仵作的疏忽大意,將骨頭發霉視為中毒死亡事件,事後翻案的關鍵竟仍依賴於在刑部任職六十年的老仵作,案件才得以扭轉,參考的仍是宋代出版的《洗冤集錄》一書。清末改稱檢驗吏,北洋政府時期仍沿用。

參考文獻[編輯]

  1. ^ 屍檢=驗屍. 聯合新聞網. 2013-07-19 [2013-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5). 
  2. ^ 無冤錄》上卷格例《省府立到檢屍式內二項》評:「其仵作行人南方多系屠宰之家,不思人命至重,暗受凶首或事主情囑,捏合屍傷供報。」宋慈在《洗冤集錄·序》中說:「重以仵作之欺偽,吏胥之奸巧,虛幻變化,茫不可詰。」
  3. ^ 葉適:《水心集》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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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