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與蓋亞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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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蓋亞那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蓋亞那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蓋亞那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國大使館兼轄。[1]
政治[编辑]
外交[编辑]
1970年8月24日,簽署《中華民國政府與蓋亞那合作共和國政府間農業技術合作協定》。[2]
2008年5月,蓋亞那、巴基斯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世界衛生組織(WHO)的世界衛生大會(WHA)發言反對將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向秘書處提出名為「邀請臺灣以觀察員身份參與世界衛生大會」(Inviting Taiwan to participate in the World Health Assembly as an observer)的提案納入議程。[3]
簽證[编辑]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公民須前往蓋亞那駐外館處或郵寄至蓋亞那國安部申辦觀光或商務簽證。經蓋亞那轉機,亦須申請簽證。[4]
持蓋亞那護照的蓋亞那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5][6]
相關警示[编辑]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的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蓋亞那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21日發布);[7]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蓋亞那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2019年12月16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8]
經濟[编辑]
貿易[编辑]
2012年10月18日,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邀請16家美國、墨西哥與蓋亞那廠商前往臺灣參加「反傾銷商機說明會暨採購媒合會」。[9]
2019年,蓋亞那是中華民國第155大貿易夥伴、第129大進口夥伴、第152大出口夥伴。出口至蓋亞那的金額為420萬6,440美元,年減9.190%。自蓋亞那進口的金額為368萬6,052美元,年增52.251%。貿易呈現出超(盈餘)52萬0,388美元,年減76.465%;2018年,蓋亞那是中華民國第152大貿易夥伴、第142大進口夥伴、第147大出口夥伴。[10]
交通[编辑]
航空[编辑]
客運[编辑]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截至2019年12月7日[註 1]):
駕車[编辑]
蓋亞那不接受持有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或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在該國駕車。[11]
注釋[编辑]
- ^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编辑]
-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國大陸阻撓我國際空間事例.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1年8月10日.
-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 ^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 ^ 詹惟甯. 重量級美墨買主來台採購反傾銷商機說明會暨採購媒合會. 經貿透視網. 2012年10月10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28日).
-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 ^ 生活資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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