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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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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陵郡东汉末到初的郡。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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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獻帝建安後期,分平原郡厭次、樂陵二縣,勃海郡陽信、新樂二縣,樂安郡濕沃縣置樂陵郡,治厭次城(今山東省惠民縣東北),屬冀州。轄境在今山東省滨州市一带。其中,新樂縣為新置縣,濕沃(一作“漯沃”)縣為復置縣。[1]

魏齊王正始五年(244年),徙封曲陽王曹茂為樂陵王,改樂陵郡為樂陵國[2]晉武帝泰始元年(265年),以樂陵國轉封石苞[3]永嘉之亂後,國除為樂陵郡

十六國時期,樂陵郡先後為後趙及其殘餘勢力(319年-353年)、前燕(353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後燕(384年-396年)所有。[4]

北魏太武帝皇始元年(396年),攻佔後燕樂陵郡。後省併新樂縣,移治樂陵城(今山東省樂陵市東南)。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年),分瀛州冀州滄州,樂陵郡改屬滄州;勃海郡般、重合、平昌三縣改屬樂陵郡。孝昌中(525年-528年),析置重平縣。北魏後廢帝中興元年(531年),分樂陵郡般、重合、重平、平昌四縣置安德郡北魏孝武帝太昌元年(532年),安德郡併入樂陵郡。東魏孝靜帝天平元年(534年),分樂陵郡復置安德郡。至此,樂陵郡領四縣:樂陵、陽信、厭次、濕沃。[5]

北齊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省併厭次、濕沃二縣;廢安德郡,般、重合、重平三縣併入平昌縣,改屬樂陵郡。至此,樂陵郡領三縣:樂陵、陽信、平昌。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樂陵郡,領縣直屬滄州[4]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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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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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陵太守(-2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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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陵相(244年-31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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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陵太守(310年代-3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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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陵太守(330年-57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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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陵郡守(577年-5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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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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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樂陵王曹茂,244年-265年在位。
  • 樂陵武公石苞,265年-273年在位。[3]
    • 樂陵公石統
        • 樂陵公石演(武公曾孫),301年-?在位。[31]
  • 趙公石勒,318年-319年在位,樂陵郡為趙國封內十三郡之一。
  • 趙王石勒,319年-330年在位,樂陵郡為趙國封內二十四郡之一。[3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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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及徵引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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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曉傑《東漢政區地理》
  2. ^ 《三國志·卷二十·魏書二十·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3. ^ 3.0 3.1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
  4. ^ 4.0 4.1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5. ^ 5.0 5.1 《魏書·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中第五》
  6. ^ 《晉書·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7. ^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衛盧傳第二十二》
  8. ^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9. ^ 《三國志·卷四十一·蜀書十一·霍王向張楊費傳第十一》
  10. ^ 《南齊書·卷二十三·列傳第四》
  11. ^ 《資治通鑒·卷八十九·晉紀十一》
  12. ^ 《資治通鑒·卷九十八·晉紀二十》
  13. ^ 《資治通鑒·卷九十九·晉紀二十一》
  14. ^ 《魏書·卷二十八·列傳第十六》
  15. ^ 《魏書·卷三十·列傳第十八》
  16. ^ 《魏書·卷九十一·列傳術藝第七十九》
  17. ^ 《魏書·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
  18. ^ 《魏書·卷四十八·列傳第三十六》
  19. ^ 《魏書·卷二十一下·獻文六王列傳第九下》
  20. ^ 《魏書·卷八十七·列傳節義第七十五》
  21. ^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22.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
  23. ^ 《魏書·卷六十四·列傳第五十二》
  24. ^ 《新出魏晋南北朝墓誌疏证》染华墓誌
  25. ^ 《魏書·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
  26. ^ 《魏書·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
  27. ^ 《魏書·卷九十四·列傳閹官第八十二》
  28. ^ 《魏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四》
  29. ^ 29.0 29.1 29.2 《北齊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
  30. ^ 《北齊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
  31. ^ 《晉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三》
  32. ^ 《晉書·卷一百四·載記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