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法撤废运动
外观
六三法撤废运动是台湾日治时期要求废除《六三法》的总督独裁体制[1]、使台湾纳入帝国宪法体制下的社会运动,希望废除特别法,使本岛人(台湾人)享有和内地人(日本人)一样的法律地位。
简介
[编辑]1918年5月,林献堂在东京与台湾留学生筹组“六三法撤废期成同盟会”,推动废除六三法[2],取消特别立法制度,将台湾纳入帝国宪法体制。1920年11月28日,林献堂、蔡培火、郑松筠等新民会会员在东京麹町区(今千代田区)富士见町教会召开反对六三法的集会。这个运动后来因为林呈禄等人的反对而中止,林呈禄认为此举无异肯定日政当局的“内地延长主义”,而否定以台湾地位特殊为前提的“六三法”,最后整个运动转为突显台湾特殊地位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