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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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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里德理解 (1896). 托馬斯·傑斐遜大廈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美國

理解Understanding),又稱為領會了解懂得思維作用intellection),是指一種心理過程,與諸如人、情形或訊息之類的某種抽象的或有形對象相關,藉此一個人能夠對其加以思考,並且運用概念對該對象加以適當的處理。

理解乃是概念表達(又稱為概念化)的界線。理解某一事物,也就是已經對該事物實現了一定程度的概念表達或者說概念化。

有關理解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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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個人如果能夠做到對天氣加以預測並對天氣的一些特點加以解釋等等之類的話,那麼,就說這個人理解了天氣。
  2. 如果一位精神科醫生知道某位病人的焦慮及其原因,並且能夠針對如何應對焦慮給予有益的忠告,那麼,就說這位精神科醫生理解了該病人的焦慮。
  3. 就某條命令來說,如果某個人知道這究竟是誰下達的命令,下令者的期望究竟是什麼以及該項命令是否合法或者說正當等等,那麼,就說這個人理解了這條命令。
  4. 如果一個人清楚某條消息所傳達的信息內容,那麼,就說這個人理解了當中的修辭論據或某種語言
  5. 如果一個人能夠利用某一數學概念解決問題,尤其是那些此前未曾見過的問題,那麼,就說這個人理解了這個數學概念。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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