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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a's assault on the Buddha (an iconic representation: the Buddha is only symbolized by his throne), 2nd century, Amaravati, India.

魔羅巴利文梵語Māra,藏文:bdud,緬甸語မာရ်နတ်),又稱,佛教神話中的惡魔,指奪人生命,且障礙善事之惡鬼。若梵漢並舉則稱為魔障

原始佛教中,魔是居住在天界的天人,他們的首領名叫波旬,出於嫉妒,曾經企圖阻止釋迦牟尼證悟成佛。在釋迦牟尼佛開始傳教之後,也曾經多次擾亂僧團弟子。

佛教認為,任何能夠阻擾修行的障礙,都可以稱為魔。因此,在內心中的不安、憤怒、貪心等煩惱,都能被稱為魔。

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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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羅(梵文:Māra),意譯殺者、奪命、能奪命者、障礙。它可能源自於古印度神話中的閻摩(梵語यम,Yama)。依《梨俱吠陀》所述,閻摩死神,住在天界,他是第一位亡者,所以為亡者引路。它源自於原始印歐語詞根*mer,意思是死亡。歐洲的睡魔(mare,nightmare),斯拉夫神話中掌管死亡的女神Marzanna,拉托維亞神話的大地女神Māra,都源自於同一個字根。

為了符合漢語習慣,魔羅被簡稱為。古譯經論多作,至南朝梁武帝時,以其為能惱人者,遂改作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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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長阿含》卷二十〈忉利天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四等所說,魔王住於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之高處。另據《長阿含》卷二〈遊行經〉、《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所述,魔王名為波旬,有色力、聲力、香力、味力、細滑力等五力,又有魔女魔鬼等,常擾亂佛及其弟子等,妨礙善事。

原似根據夜摩之思想而來。依《梨俱吠陀》所述,夜摩為死神,住在天界最遠之處,常以『死』為使者而奪取人之生命。由此可見,其意與具『殺者』語義之『魔』有相通之處。但至欲界六天之說興起,則認為夜摩住於第三天,佛教另以濕婆為魔神,而將之置於第六他化自在天,號破壞正法之惡魔,即天子魔。

此外,又有自內觀方面以解說『魔』之語義者,由此乃有煩惱魔、五陰魔等四魔說。《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七云(大正27·984c)∶『以諸煩惱害善法,故說名為魔。』《大智度論》卷五雲(大正25·99c)∶『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此處之『魔』主要以『破壞』為其語義。又,《大智度論》卷六十八說夜有煩惱魔、五眾魔、死魔、天子魔等四種,其下並謂『魔,秦言能奪命者,死魔實能奪命,而其餘亦能作奪命之因緣,亦奪智慧之命,是故名殺者』云云。《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闡明五陰魔為死之所依,煩惱魔令感當來之生而至死,死魔正是死之自性,天子魔障礙欲超越死者,故共名為魔。此中,以『死』通為『魔』之語義,即根據夜摩之思想而來,實則其中唯有死魔相當於夜摩,天子魔指破壞正法之濕婆,煩惱與五陰二魔則是從天子魔之義轉來者。 [1] [2] [3] [4] [5]

此外,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二謂魔有十種,貪着五陰稱為五陰魔,煩惱能染污障礙稱為煩惱魔,自憍慢稱為心魔,遠離受生稱為死魔,起憍慢放逸之心稱為天魔,心無悔稱為失善根魔,味著稱為三昧魔,於彼生着心稱為善知識魔,不能出生諸大願稱為不知菩提正法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又總括為分段、變易二魔。『煩惱障』障礙三乘稱為分段魔,『所知障』障礙菩薩稱為變易魔。分段、變易二魔各有煩惱等四魔,故總成八魔。凡此皆系以廣義解釋『魔』之語義。

另外,《法華經》卷五〈安樂品〉自煩惱魔等四魔中,除去天魔,而揭舉五陰魔、煩惱魔、死魔。《罵意經》更列出天、罪、行、惱、死等五魔,此繫於上述四魔之外復加罪魔而來。《涅盤經》則在四魔之上另加無常、無我等四倒,而成八魔。其他,如《摩訶止觀》卷八(下),曾就修禪中所起之魔而廣加分別;《大乘起信論》亦說及有為魔邪諸鬼所惱亂之事。

此外,依《普曜經》卷六〈降魔品〉所載,釋尊成道之際,魔王波旬曾派遣欲妃、悅彼、快觀、見從等四女前來擾亂。迦葉佛時,有頭師魔王出現。《雜阿含經》卷三十九、卷四十五等處曾述及佛陀降魔之事。《中阿含經》卷三十亦述及有關佛弟子目連降魔之事跡。

魔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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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之分類有∶

  1. 內魔外魔,內魔由自身產生障礙,外魔則系自他身而來之障礙。《定善義傳通記》卷三謂四魔之中,以天魔為外魔,其他三魔為內魔。又有就分段、變易二身而分,或從煩惱、所知二障而分。
  2. 五陰魔、煩惱魔、死魔三者,《法華經》卷五〈安樂品〉雲(大正9·39a)『見聖賢軍與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共戰,有大功勳,滅三毒,出三界,破魔網。』此三魔乃自四魔中,除去天魔者。
  3. 煩惱魔、五陰魔、死魔、天魔四者,出自北本《涅盤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等。又,《超日明三昧經》卷上所謂身魔、欲塵魔、死魔、天魔者,亦同於上述之四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釋之雲(大正45·348b)∶『煩多擾亂名為煩惱;色等積聚名之為蘊;將盡、正盡、盡已名死;神用光潔自在名天。此四即魔。』
  4. 天、罪、行、惱、死等五魔,出於《罵意經》。乃於上記四魔,復加罪魔。
  5. 《涅盤經》謂四魔加無常、無我等四倒,而成八魔;又謂分段、變易二身各有四魔,故成八魔。
  6.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列欲、憂愁、饑渴、愛、睡眠、怖畏、疑、毒、名利、自高慢等十魔。[6]
  7. 《華嚴經大疏鈔》卷二十亦列舉蘊、煩惱、業、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識、菩提法智等十魔。[7]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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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雲(大正45·348b)∶『梵雲魔羅,此雲擾亂、障礙、破壞,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勝事,故名魔羅。』
  2. ^ 《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二雲(大正27·272b)∶『何故名魔?答∶斷慧命故,或常放逸而自害故。』
  3. ^ 《大智度論》卷五雲(大正25·99c)∶『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諸外道人輩言,是名欲主,亦名華箭,亦名五箭。破種種善事故,佛法中名為魔羅;是業是事,名為魔事。』
  4. ^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雲(大正30·448a)∶『或見在家及出家眾歡娛雜處,或見惡友共相雜住,便生歡喜,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於佛法僧苦集滅道,此世他世,若生疑惑,當知一切皆是魔事。(中略)若於利養恭敬稱譽,心樂趣入,(中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
  5. ^ 《大智度論》卷五又雲(大正25·99b)∶『除諸法實相,余殘一切法盡名為魔,如諸煩惱、結使、欲縛、取纏、陰界入、魔王、魔民、魔人,如是等盡名為魔。』同書卷五十六雲(大正25·458c)∶『魔作龍身種種異形、可畏之像,夜來恐怖行者;或現上妙五欲,壞亂菩薩。』
  6. ^ 並釋雲(大正45·348b)∶『可欣名欲,心戚名憂愁,悕求食飲名饑渴,耽欲名愛,令心昧略名睡眠,有所恐怯名怖畏,猶豫兩端名疑,損惱身心名毒,悕譽貪財曰名利,自舉陵他名高慢。欲等即魔,亦持業釋。』
  7. ^ 並釋之雲∶貪着五蘊為蘊魔;執着五塵境,起一切煩惱為煩惱魔;一切惡業為業魔;高慢心為心魔;命終為死魔;他化天大魔王為天魔;執着所修善根為善根魔;耽着所得禪定,不求升進為三昧魔;慳吝法,不開導他人為善知識魔;着菩提智為菩提法智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