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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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是一个社会学或国际关系的术语,是指为了解决超出一国或一地区的某一问题,而由各国进行政治协商以共同解决的方式。
简介
[编辑]全球治理并不是要建立一个世界政府,因此这一概念有别于世界治理的概念。全球治理是在保留现有各国政府管理机制和力量的基础上,加强彼此的沟通和协调,以解决一些共同面临的问题。全球治理讲求如何管理、规范我们生存之世界,包括国际组织、双边和多边协议协议、被普遍接受之国际法和约定俗成之国际惯例等;所有治理机制形成一套体系,称为全球治理体系,各国都是组成部分,大致认同[1]:1。
全球治理从人类有社会组织就已存在,全球化快速发展,使其在近代真正成熟与完善[1]:1。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包括冲突、环境、生态、资源、气候等许多问题的解决都非一国政府所能及;因此,全球治理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
世界格局之变化必然反映在全球治理领域;由于未能适应世界格局之转变,全球治理之缺陷暴露无遗,各国推动全球治理机制和体系改革之呼声日益高涨,发展中国家愿望迫切、声音增大[1]:4。
历史
[编辑]回顾近代史,全球治理思想可追溯到创造英文“国际”一词之英国哲学家、法学家、政治家边沁,甚至更早之荷兰政治家、“国际法之父”格劳秀斯;他们通过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律来约束国家间行为交往之思想和著述,对现代国际关系、国际法理论和全球治理思想之发展与实践产生深远影响[1]:21。马克思当时著书大声疾呼,倡导跨国界之“自由贸易”,在《资本论》中批判垄断资本无节制追求利润给各国带来之恶果,希望把各国无产阶级团结起来,摆脱剥削,以争取自身之彻底解放;马克思预言,全球化将是资本主义垄断金融资本逐利冲动之结果,必然导致全球经济危机[1]:21-22。
由洛克菲勒和布热津斯基牵头之美国国家安全“三边委员会”,是把全球利润掌握在少数几个国家手里、从而对全球经济和市场管理之国际资本家俱乐部,提出全球化思想[1]:22。《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弗里德曼在𣈱销书《世界是平的》称,全球化核心是资本自由化,资本在全球自由流动将抹平各种差异,使世界经济自动达到均衡[1]:22。
全球治理之完整理念起缘于1990年代冷战结束时,全球治理委员会之成立及其报告之出台[1]:22。
简介
[编辑]当代积极倡导和推动全球治理一般基于两大原因:一、20世纪经济全球化迅速,出现许多负面,如果不约束和纠正,将破坏19世纪以来人类获取之“民主成果”,导致贫富差距扩大,所以提倡有秩序管理全球劳工、货物和货币等市场;二、国家出于自身利益一般不愿“无偿”提供“全球公共产品”,如果各国不能合作实现良好全球治理,就很难向世界提供“全球公共产品”,如全球传染病防治和金融市场管理等[1]:25。
当代全球治理最大之不足是“道德之缺失”;从本质上看,全球治理是国家权力结构不足以应对全球新问题下之选择;国际社会希望通过具有约束力之国际规则或条约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解决办法[1]:25。
全球治理之基础是地区治理,地区治理之发展缘于全球治理在推进中遇到困难[1]:26。
实践发展
[编辑]现代全球治理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1945年到1975年,即从联合国和布雷顿森林体系诞生延续到西方七国集团一统天下之经济体系;严格讲只能说是“国际或国家间治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之“全球范围治理”[1]:28。
第二阶段是1970年代末,中国投身改革开放到2008年全球陷入金融危机;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迅速;冷战结束,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相继垮台;拉美、俄罗斯、亚洲等地区出现金融和经济危机;富国与穷国差距拉大,世界绝对贫困人口不降反升;西方新自由主义在全球泛滥成灾;各国进入新世纪后,反思“华盛顿共识”究竟是福是祸[1]:28-29。
第三阶段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全球性问题需要全球解决办法”,把经济完全交给市场结果是危机不断;各方开始认真思考全球治理改革问题;全球治理改革涉及各方利益再分配、再调整,大国之间、各集团之间博弈和较量[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