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神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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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菩提分法
  四念住  
  四正勤 四神足  
五根 五力
  七覺支   
  八正道  

四神足巴利文iddhipāda ),梵文:ṛddhipāda,又稱四如意足,為三十七菩提分法四正勤所修的行品。「足」為「基礎」之意。也就是用四種定力攝心,使定、慧均等,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四神足包括四種可以達到的禪定[1]

內容[編輯]

四神足具體內容為 [2]

  1. 欲神足,為欲望成就。又稱欲如意足,其由希望所產生的意願之力,產生修行禪定的意志和行為。
  2. 勤神足,為精進無間。又稱精進如意足。欲為精進的依據,有了修行之願,才能努力精進修行。對所修之法,無間斷地專注一心,不斷增長而起的禪定力。
  3. 心神足,為一心正念。又稱心如意足、念如意足。為心念之力而生的禪定,修行佛法憶念不忘,而且能夠不斷增長。
  4. 觀神足,為心不馳散。又稱觀如意足,慧如意足、思維如意足等,由觀察思維佛教教義而有所成就的禪定。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雜阿含經·五六一經》:「尊者阿難語婆羅門:……婆羅門!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四如意足,以一乘道,淨眾生,滅苦惱,斷憂悲,何等為四?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精進定、心定、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如是,聖弟子,修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依離,依無欲,依出要,依滅,向於捨,乃至斷愛;愛斷已,彼欲亦息;修精進定、心定、思惟定,斷行成就,依離,依無欲,依出要,依滅,向於捨,乃至愛盡;愛盡已,思惟則息。」
    玄奘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智蘊第三中學支納息第一之四):「四神足定根定力正定。攝入定覺支。念根念力正念。攝入念覺支。信根信力合為信故。若以一切攝入道支即八道支。名雖有八實體不定。若說正念即正語業。實體唯七。若說正命非正語業。實體有八。復有信喜輕安舍四。故亦十一。或有十二。」
  2. ^ 瑜伽師地論》(十四卷):「又在四種,為欲住心,為得勝定,修方便者。心住如意,能生長門。一、樂出離欲;二、受持讀誦,悔過精進;三、能取賢善定相之心;四、住空閒處,觀察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