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地区,在汉语中,常为对一定的区域泛称。可以指狭小区域,如这片地区土壤很肥沃;也可大片区域,如草原地区、滨湖地区。
目录 |
地理学 [编辑]
地理学概念,可以指局部地区,如大陆地区(即中国大陆);美洲地区即美洲,欧洲地区即欧洲。
行政区域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行政区域名称之一,其政府机关为地区行政公署,为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见地区 (中国行政区划)。
另北京市在部分区域设立有“地区办事处”,存在于城郊结合部,与所在乡镇实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行政區域(憲法範圍) [编辑]
中華民國建國初期,承襲清朝舊制。不同之處在於廢除府,將所有不管縣的州、廳全改為縣。
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域依順序排列,有直隸、奉天、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山西、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陝西、甘肅、新疆、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22省。北洋政府在22個省之外設了京兆地方、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等幾個特別區域,西藏、外蒙古、青海3個地方,膠澳、淞滬等2省級商埠,另保留阿爾泰、塔爾巴哈台、伊犛3地區(後均併入新疆省)。國民政府北伐後,改直隸、奉天2省為河北、遼寧,併京兆特別區入河北,將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寧夏、青海改建為6個省(川邊特別區改建西康省),總計28個省,另外加上西藏、蒙古2個地方,以及分自俄、英收回的東省特別區、威海衛行政區,並先後設置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島、武漢(後改名為漢口)、廣州(後降為省轄市,抗戰勝利後再升格)、西京(後降為省轄市,抗戰勝利後改稱西安並再升格)、重慶(抗戰時期設置)等9個特別市。1945年後,國民政府將東三省劃分成九省,增設遼北、安東、合江、松江、嫩江、興安等6省及瀋陽、大連、哈爾濱等3個直轄市。
1945年,衛國抗日戰爭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收復臺灣,臺灣成為35行省之一。並將海南島設立海南特別行政區,作為建省之準備。
中华人民共和国統戰用語 [编辑]
地區通常泛稱中央政府不能直接施政的城市、區域或者「不被普遍承認國家」,有可能是脫離某國獨立,或被某國視為領土。由於國際能見度不佳,而使得在國際組織、交流上,常被主導國際政治的國家以地區稱之。如:中華民國被稱之為台湾地区、克什米尔、港澳地區及西撒哈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