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中華民國臺灣省
臺灣省旗 臺灣省徽
(臺灣省旗) (臺灣省徽)
簡稱
行政區類別 (參見:精省
省會 南投縣南投市
省主席 蔡勳雄
政府網站 臺灣省政府
總面積 35,582.7487平方公里
總人口 18,827,136人(2009年6月
方言 閩南語客家話台灣南島語言
相鄰省份 福建省
直轄市:臺北市高雄市
中華民國台灣省示意圖 (深灰色部份)
中華民國台灣省示意圖 (深灰色部份)

臺灣省(簡稱)是中華民國的一個省份,也是中華民國有效統治兩個省份之一,管轄範圍包括台灣島(不含台北市高雄市)、澎湖群島,以及鄰近附屬島嶼。其建省歷史可追溯至清朝在台灣設置的福建台灣省。全省面積佔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管轄區域全境(即台澎金馬)的98%以上,而人口則佔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區域人口的80%以上,均構成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區域的主體。

2010年,現屬臺灣省之臺北縣臺中縣臺南縣高雄縣均將脫離此省並升格為直轄市高雄縣將與現有直轄市高雄市改制合併)。[1]

目录

[编辑] 歷史

参见:台灣歷史
臺灣省政府府徽,現已少用

[编辑] 主權問題

1949年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大陸退至台灣,台灣海峽兩岸進入分治狀態。在1990年代以前將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視為叛亂團體;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從1949年成立起至今,亦一直聲稱擁有台灣的主權。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的行政區劃中都明確設有台灣省。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置的臺灣省内,台北市高雄市不具直轄市地位,與基隆市新竹市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同屬省轄市;而中華民國的台北市高雄市屬直轄市,並不屬於台灣省。

[编辑] 行政區劃

臺灣省作為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實際管轄範圍包括了台灣本島的大部分區域(不含臺北市高雄市)與其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全省共劃分為16縣5市精省後直接隸屬於中央政府,在現行法律中稱為「市」,地位與縣相同)。

[编辑] 省會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遷台後,中央政府駐地及台灣省省會都設在台北市。為防範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海轟炸台北而直接癱瘓行政中樞,中央政府於1956年著手疏遷計畫,規劃將台灣省政府台灣省議會故宮遷移至台中縣霧峰鄉坑口村,興建辦公及宿舍群,作為戰時指揮中樞,並命名為光復新村

因土地徵收作業未趕上中央疏遷的期限,政府改在南投縣南投市虎山山麓營盤口庄建設,1957年建造完成,占地約200公頃,命名為中興新村6月30日,省府正式遷南投縣中興新村;在台中市亦有黎明辦公區(精省後,改為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園區)。

[编辑] 政府體制

[编辑] 清治時期台灣省歷任巡撫

主条目:福建台灣巡撫

中法战争(台灣民間俗稱為「西仔反」)期间,由于法国海军屡次在台湾淡水、基隆附近海域大败清朝水军,清政府终于认识到台湾的重要性,始在台湾設省。另外,由于当时指挥清军对法作战英勇,刘铭传升任第一任台湾巡抚

[编辑] 中華民國臺灣省歷任最高首長

1945年10月25日,台灣成為中華民國的行省,但不同於其他省份,國民政府當時以「台灣省行政長官」作為台灣省的最高行政首長,由前福建省主席陳儀出任。1947年5月16日台灣省政府正式成立,台灣省政府主席(簡稱省主席)取代台灣省行政長官成為台灣省的最高行政首長,由魏道明出任首任主席。

台灣省政府主席在1991年以前一直負責台灣省內事務,由中央政府任命省府委員,並舉派其中一員任職主席。1994年,首次舉行台灣省省長直接民選,由宋楚瑜當選。不過1997年中華民國憲法修正後,台灣省政府進行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通稱「精省」或「凍省」),省長職務再度改為省主席,由總統指派。因《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量精簡台灣省的行政組織與功能。

2006年1月24日,因立法院未批准台灣省主席、副主席、及省府委員的預算,行政院長蘇貞昌據此宣佈停止任命台灣省相關公職,持續向精省、政府架構精簡化的方向努力。1月25日鄭培富以台灣省政府秘書長兼任代理台灣省政府主席。2007年12月7日發布總統令,任命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錫耀兼任台灣省主席。2008年5月20日發布總統令,任命政務委員蔡勳雄兼任台灣省主席;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漸成慣例。

[编辑] 精省後的省政組織架構

[编辑] 省政府

  • 首長: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二人)
  • 省府委員:共九人(含正、副主席)
  • 行政組室:資料室、秘書室、法規會、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 業務組室:民政組、文教組、經建組、財務組、社會及衛生組、公共事務管理組
  • 特殊單位:十二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

[编辑] 省諮議會

  • 設諮議長一人、諮議會議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含諮議長)
  • 業務編組:議事組、研究組
  • 行政編組:行政組、人事室、會計室
  • 特殊單位:國立台灣議政博物館籌備處

[编辑] 姊妹省、州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參見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


 
歷來台灣最高行政區劃最高政府機構名稱
元朝明朝 澎湖寨巡檢司
台灣荷西殖民時期 大員東印度公司
明鄭時期 東寧承天府鄭氏政權
台灣清治時期 台廈道 | 台灣道 | 台灣府 | 福建台灣省 | 台灣民主國
台灣日治時期 台灣台灣總督府
中華民國時期 台灣省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台灣省政府) |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 |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政府
个人工具